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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查考2025年2月2日開始,到了2025年10月19日完成查考
也是在高雄三一長老教會查經班中查考的。
資料提供者:tjm,ksf,tzeyao,嘉雄,俊文,雪鳳,紀瑜,佳芳,佳穎、佑生等等

這是第二次要查希伯來書,第一次很早以前查的,連誰一起查都忘記了,這一次就是透過
高雄三一長老教會的查經班要來查考

資料提供者:tjm,ksf,tzeyao


這份研經資料,都願意放棄著作權,歡迎轉載、引用,甚至修改。我想,或者透過這種
Open Source的分享方式,可以把上帝的話傳達給更多的人知道,並且也希望有人可以
站在這份研經資料的肩膀上繼續改進,讓網友可以有更好的資料可以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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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伯來書查經資料

零、背景
  一、作者:不詳
    (一)亞歷山大教父格利免認為這是保羅所寫,由路加譯成希臘文。
    (二)有人建議巴拿巴是作者,因為他是利未人,而本書許多題材都是利未人有興趣的東西。
    (三)有人建議是百基拉,因為作者是女性,所以姓名沒有被流傳下來。不過 11:32 的「細說
          SG 1334」原文型態為單數陽性分詞,表明作者是男性。
    (四)作者不是撒都該人或撒瑪利亞人,因為作者接受詩篇和摩西五經一樣都是聖經的一部份。
    (五)作者不是耶穌傳道工作的目擊者,而是由一些目擊者那裡領受福音的 2:3 。

  二、寫作日期:
    (一)信中沒有提及耶路撒冷被佔領和聖殿被毀的事(西元七十年),且多次提到聖殿獻祭等禮
          儀,所用動詞均為現在式 5:1-3  7:27  8:3-5 ,所以著作時間應該在此之前。
    (二)革利免一書36:1-6多次引用希伯來書第一章,革利免一書一般認為是西元95年寫成,本書著
          作年代應該早於西元95年。
    (三) 2:3 說「這救恩起先是主親自講的,後來是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所以時間應該不會
          早於西元50年以前。
    (四) 13:23 說「提摩太已經釋放了」,顯然當時提摩太還活著,我們目前無法確定提摩太何時
          死亡,但最晚應該不會超過西元90-100年。
    (五)綜合上述的論點,本書寫作時間大約是寫於西元六十六至七十年間。
    
  三、寫作地點: 13:23-24 看起來是在義大利以外的地方寫成的。

  四、收信人:
    (一)一群在散居在海外的猶太基督徒,很可能就是在羅馬的猶太基督徒。
    (二)本書引用舊約大致上都是取自七十士譯本的經文,很可能顯示收信人是習慣用希臘文的。
    (三)最古老的手抄本都有「致希伯來人書」,此為收信人是猶太基督徒的力證。
    (四)收信人是第二代基督徒,福音是由聽見的人傳給他們的 2:3 。
    (五)收信人已經處於信心的危機之中,有「隨流失去」的危險。讀者可能有「返回猶太教」的試
          探,失去基督信仰的獨特性。
          
  五、目的:鼓勵受逼迫的收信者在基督信仰上能夠堅定,不要回到猶太教信仰。

  六、體裁:本書不採用一般的信件格式來書寫(雖然以書信的方式結束),而比較像一篇講章。
    
  七、特點:
    (一)強調基督是上帝最後以及完全的啟示,並成就了舊約的獻祭制度所無法完成的贖罪之工。
    (二)使用了許多「超越SG 2909」(更美)來形容基督的優越性,此字在本書中出現十三次。
    (三)作者認為舊約許多禮儀和人物所預表的正是基督,他成全了上帝歷代以來所預備的計畫。
    (四)作者在本書加入五處警戒性的經文,以逐步加強的語氣來警告讀者不要離棄基督真道。
    (五)作者基本上以三個重點來論述:基督的超越性、基督是神子民的大祭司、基督完成了舊約獻
          祭制度所無法完成的救贖工作。
    (六)本書引用舊約大致上都是取自七十士譯本的經文。
    (七)本書中有150個詞彙僅出現於此書卷,另有92個詞彙僅在希伯來書之外的書卷出現過一次。
    (八)本書引用舊約聖經次數相當多,不但直接引用三十九次,而且每一章都有引用,所以要了解
          本書需要熟悉舊約。
     
  八、解經的思考:我們解釋聖經時,主要的目的是找出作者的原意。聖經的權威部份並非在作者的人
                  格與習慣,而在於作者所表達的思想。耶穌時代的拉比習慣用「夫子式解經法」來
                  用舊約經文印證自己所要表達的思想。保羅在加拉太書為了反駁這些拉比的思想,
                  也使用了這種解經法。希伯來書的作者要寫信給猶太文化下的基督徒,顯然也必須
                  藉助於這種當時猶太人熟知的解經法。我們應該進入猶太的夫子式解經法來瞭解作
                  者要表達的含意,並瞭解這樣的解經法引證聖經不過是為了當自己既有的觀念的佐
                  證。既然權威是作者寫這本書所要表達的思想,而不是作者的表達方式,我們閱讀
                  時小心過濾什麼是「表達方法」什麼是「表達出來的思想」,以及什麼是該聽從與
                  效法的權威,這是解經者應該盡心力的地方。

  ☆參考資料:
    1.馮蔭坤著,希伯來書(卷上、卷下),天道書樓出版。
    2.馬有藻著,猶太人的福音-希伯來書詮釋,基道書樓出版。
    3.莫里昂著、洪雪良、胡雪儀合譯,希伯來書研經導讀,天道書樓出版。
    4.黃彼得著,希伯來書教義釋經-認識無比的基督,東南亞聖道神學院出版。
    5.新漢語譯本注釋版,漢語聖經協會出版。


經文:

神既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地曉諭列祖,就在這末世藉著他兒子曉諭我們;又早已立他為承受萬有的,也曾藉著他創造諸世界。他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神本體的真像,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他洗淨了人的罪,就坐在高天至大者的右邊。他所承受的名,既比天使的名更尊貴,就遠超過天使。 1:1-1:4

註釋:

壹、引言:上帝藉子說話 1:1-4 
  一、上帝已經在以前藉眾先知多次多方向列祖說話。  1:11:1-4 在原文中是「一句話」,文法稱這種由多子句構成的的句型為「完全句」,屬於比較
        高雅的文體。本書中多次出現, 路 1:1-4 中也出現過這樣的句型。
      ●「在古時」:SG 3819,「以前」、「早先」,此字表達的意義是「發生的時間」已經過去而
                    非現在,也不一定是指「很早以前」。
      ●「藉著」:SG 1722,直譯是「在....裡面」,不過七十士譯本中此字也有解釋成「藉著」的
                  例子。
      ●「眾先知」:SG 3588+SG 4396,「那先知們」。
      ●「多次」:SG 4181,「許多部分」,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可以解釋成,「在許多不同的
      			  場合」、「以許多的方法和方式」、「以許多部份,意即『一部份、一部份』的。
                  」,以最後這個解釋最可能。
      ●「多方」:SG 4187,「以多種方式」,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曉諭」:SG 2980,「說話」。原文中 1:1,2 的「曉諭」原文時態是「過去分詞」,清楚
                  表示這「說話」的行動已經完成。
      ●「列祖」:SG 3962,「父親、男性先祖」,此字有時指「以色列的族長」,有時指「在曠野
                  漂流的以色列人」 約 6:58 ,在此應該可以解釋成泛指「舊約時代所有的以色列人
                  」,以與後面的「末世中神兒子說話的對象」─「我們」相對。
      ◎此處是闡明舊約時候上帝是透過先知們來對以色列的列祖們說話。實際上就是說「整本舊約」
        以及「整個猶太信仰體系」。          

  二、上帝在末世藉著「兒子」向我們說話,上帝早已經立這兒子為承受萬有的,並藉著他創造諸世界
      。  1:2 
      ●「在這末世」:SG 1909+SG 2078+SG 3588+SG 2250,直譯是「在這些最後的日子」,意即
                      「末後的日子」。此詞是七十士譯本由希伯來文直譯過來的,原來在舊約中,
                      此詞常用來指「先知的預言要獲得應驗的那個時期」,例如: 耶 23:20 
                       但 10:14 。
      ●「兒子」:SG 5207,「兒子」、「後代」,此字之前無冠詞,陽性單數名詞。強調「兒子」
                  的身份、地位和品質上的特殊,以和 1:1 有冠詞、複數的「先知」做對比。
      ◎此處是闡明新約的啟示是透過「兒子」,一次性的、完整的傳遞給我們(相對於前面舊約的「
        多次多方」)。            
      ●「立」:SG 5087,「設立」、「安置」,原文並無「早已」一詞,原文型態是過去式。至於
                基督何時被立為宇宙萬物繼承者有以下三種看法
                A.無時間性,基督作為神的兒子就從沒有任何時間不是繼承者,此字的重點不是何時
                  被立,而是「已經是繼承者」。
                B.上帝是在創世以前,立基督為繼承者的。
                C.當基督完成救贖、復活後升天得榮耀之時。           
      ●「承受」萬有的:SG 2818,「法定繼承者」。在新約中比較強調此詞的「獲得從而擁有」的
                        意思而不含「從死者承受」的意思。
      ●「萬有」:SG 3956,「一切」、「所有的」,在本書中有時指「宇宙萬物」,有時指「地上
                  萬物」,此處應該是指「宇宙萬物」。
      ●「諸世界」:SG 165,「世代」、「時代」、「宇宙」,原文是複數型態,但一般學者的看
                    法大都認為此處應該解釋成空間意義的「世界」。至於複數型態的世界,有許多
                    人有各樣不同的解釋,可能比較好的解釋是此字的的複數形式和單數形式意義相
                    同,都是指「全世界」或「全宇宙」的意思。

  三、神子的本質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神本體的真像,神子的工作是用命令托住萬有、洗淨了人的罪
      ,神子的尊榮是坐在上帝的右邊  1:3 
      ●「榮耀」:SG 1391,「燦爛」、「榮光」,指上帝已經顯明、獨特的性質,以及上帝的高超
                  偉大與莊嚴,並他的絕對完全和配受稱讚。
      ●「他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另一種可能翻譯是「他反射著上帝的榮耀」,這種翻譯方法比較
                                  多人接受。
      ●「本體」:SG 5287,「基本性情」、「本質」、「實體」、「精髓」。
      ●「真像」:SG 5481,原文指「模子」或「鑄模」,後來意義轉為「印記」。此處用的意思也
                  就是「印記」,亦即「正確無誤的描畫」,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用他權能的命令」:原文直譯是「用他大能的話」。
      ●「托住」:SG 5342,「維繫」、「背負」,原文的時態是現在主動分詞,表示「繼續不斷的
                  維繫」,其表達的意義可能是指「基督領導著整個宇宙照著神為它所定的計畫和目
                  標推進」。
      ●「他洗淨了人的罪」:直譯是「他作成了潔淨罪惡的事」。
      ●「作成了」:SG 4160,「製造」、「產生」、「作」,原文時態是「簡單過去關身分詞主格
                    單數陽性」,表示這是已經完成了的工作。並且顯示基督是「親自獨力完成」潔
                    淨罪惡的事,並沒有別人的幫助。
      ●「坐」:SG 2523,「坐下」、「指派」,重點不是在「坐下」的動作,而是指「取得權威地
                位的莊嚴舉動」。
      ●「高天」:SG 5308。「高處」,指「上帝的所在地」。
      ●「至大者」:SG 3172,「威嚴」、「尊貴」,是拉比常用來對上帝的尊稱。
      ●「右邊」:SG 1188,「右邊」,右邊的座位是一個尊榮的位置。
      ◎在舊約中,「坐在耶和華面前」似乎是大衛及大衛家的君王獨有的特權 撒下 7:18  結 44:3 ,
        而天使都是侍立在耶和華面前 伯 1:6  賽 6:2 ,祭司也是站著事奉 申 18:5 。而「坐在上帝
        右邊」是很獨特的用法,在舊約中只有 詩 110:1 中才有提到人被高舉到上帝右邊。
        
  四、基督的名分比天使尊貴,而且遠超過天使。 1:4 
      ●「承受」的名:SG 2816,「繼承」、「擁有」,原文的時態是「完成式」,表示耶穌在過去
                      的某一段時間承受了這「名分」,而自此一直擁有這名號。
      ●承受的「名」:SG 3686,「名字」,在希伯來文中,名字代表一個人的本質,特徵和人格,
                      而且按照我們對他的認識或他向我們啟示的程度而定。                
      ●「天使」:SG 32,有冠詞,並且是複數型態,指「整班的天使」。
      ●「遠」超過:SG 5118,「如此大」、「如此的程度」。
      ●遠「超過」:SG 2909,「更好的」、「更高階層的」。
      ●「他所承受的名,既比天使的名更尊貴,就遠超過天使」:「正如他所承受的名超越眾天使,
        他也成為比天使崇高」。意即「他所承受的名超越眾天使到什麼程度,他成為比天使崇高也到
        什麼程度」。
      ◎此處沒有明說「名」是什麼,不過由前後文中看來,很可能就是「兒子」。
      ◎ 1:1-4 句中共描述神子七方面的事實:神立神子為承受萬有的、上帝藉他創造諸世界、他是
        神榮耀的光輝及本體的真相、他以自己權能的命令掌管萬物、他洗淨了人的罪、他坐在上帝的
        右邊、他遠超過天使。
      ◎平常我們心目中的刻板印象似乎都認為天父是威嚴的,基督是慈愛而可以親近的,很少會想到
        聖子和聖父同樣享有至高無上的尊榮與威嚴。也許這幾節聖經所描繪的聖子形象,是我們可以
        多加思考的。
經文:

所有的天使,神從來對哪一個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又指著哪一個說:我要作他的父,他要作我的子?再者,神使長子到世上來的時候(或譯:神再使長子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神的使者都要拜他。論到使者,又說:神以風為使者,以火焰為僕役;論到子卻說:神啊,你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你的國權是正直的。你喜愛公義,恨惡罪惡;所以神,就是你的神,用喜樂油膏你,勝過膏你的同伴;又說:主啊,你起初立了地的根基;天也是你手所造的。天地都要滅沒,你卻要長存。天地都要像衣服漸漸舊了;你要將天地捲起來,像一件外衣,天地就都改變了。惟有你永不改變;你的年數沒有窮盡。所有的天使,神從來對哪一個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天使豈不都是服役的靈、奉差遣為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嗎? 1:5-1:14

註釋:

貳、更美的使者  1:5-4:13 
  ◎當時可能存在天使崇拜 西 2:18 ,而且實際上天使的靈體特質也很容易引起人們的興趣與誤解,
    以為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地位低於天使。
  一、基督超越天使  1:5-2:18 
    (一)基督在名分上超越天使   1:5-14 
          1.基督有兒子的名分,天使沒有,並且天使將要拜基督。  1:5-61:5 一開始有一個「因為SG 1063」,表明作者現在要解釋基督為何比天使崇高。
            ◎「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 1:5 :引自 詩 2:7 ,原來是耶和華對加冕的君王說
                                                 的,但新約作者一致地把這一節用在耶穌身上
                                                 。
            ●「今日」生你:SG 4594,幾種可能的看法
              A.這一字是舊約這一節的一部份,作者引用這詞並沒有特別含意。
              B.指耶穌在地上工作的日子。天父在亙古已生了,並如今繼續生祂的兒子。
              C.所指的時間無法確定,對此問題保持開放的態度。
              D.指耶穌在復活、被高舉時獲得一個新的地位。
            ◎「我要作他的父,他要作我的子」:出自 撒下 7:14 ,這整個應許部份應驗在所羅門
                                              身上,某些部份要到彌賽亞身上才能應驗。
            ●神使「長子」:SG 4416,「頭胎出生的」。
            ●「再者」:SG 3825,「再一次」、「重新」。
            ●神「使....到....來」:SG 1521,原文意義不是「差遣」,而是「引領....進入」。
            ●「再者,神使長子到世上來的時候」:應譯為「神再使長子到世上來的時候」,可能是
              由 申 6:10  11:29 ,兩段經文引過來的,但將「你(以色列人)」改成「長子」,這
              就是夫子式解經的一個例子。
            ●「到世上來」的時候:有以下幾種解釋
              A.基督道成肉身的時候(沒有天使拜他)。
              B.基督第二次再來的時候(上面解釋過這是比較不可能的說法)。
              C.把「世界」當「非人間世界」來解釋,指末日的新天新地。
              D.這裡只是強調基督無比的權威,而非要強調一個特定的歷史事件。
              E.基督死裡復活的時候
            ●「神的使者都要拜他」 1:6 :本句可能引自七十士譯本的 申 32:43 或是出自該節
             與七十士譯本的 詩 96:7 (馬所拉經文 詩 97:7 )的合併。這是夫子式解經的一個例
             子。
            ◎原文中「那一個」和「天使」兩字在這一段中同時被強調,因為舊約中整體的天使可
              以被稱呼為「神的眾子」 伯 1:6 ,但是沒有任何天使個別的被稱為「神的兒子」。
            ◎天使尊崇彌賽亞是猶太文獻中的一個熟悉的觀念以賽亞升天記十一章23-25節,
               啟 5:8-10 ,因此 1:6 的基本含意應該是重申耶穌彌賽亞的地位比天使高超。

          2.天使可能因為上帝的命令而有變化萬化的型態,而基督有永恆的王權、造天地萬物之功及
            永恆不變的屬性。  1:7-12 
            ●「以」風為使者:SG 4160,「製造」、「產生」、「致使」。
            ●「使者」:SG 32,指「天使」。
            ●「神以風為使者,以火燄為僕役」:此句引自七十士譯本的詩篇 103篇(馬所拉經文
               詩 104:4 )。希伯來文的意義可能是「你以風為使者,以火燄為僕役」或「他使他的
              使者們成為風,且(使)他的僕人成為火的火焰」。而當時通用的七十士譯本中此句的翻
              譯是「使自己的天使為風,使自己的僕役為火焰」,亦即是採取第二種解釋,因此希伯
              來書的作者應該也是採取這種意義。              
            ●「風」:SG 4151,「靈」、「風」,此字也可以解釋成「靈」,但是為了跟後文的「
                      火焰」對應,解釋成「風」還是比較可能。
            ●「火焰」:SG 4442+SG 5395,「火的火焰」,此處應該是指「閃電」。
            ◎ 1:8-9 :引自 詩 45:6-7 ,該篇本是「王家婚禮詩歌」。
            ●「論到」子:SG 4314+SG 1161,「但是關於」、「但是對著」。
            ●「神啊,你的寶座」:另有人認為此句應該翻譯為「神是你的寶座」,但由上下文和大
                                  多數學者的意見,還是採取原譯法,譯成「神啊,你的寶座」比
                                  較正確。
            ●國「權」:SG 4464,「杖」,古人以杖代表君王的權柄。
            ●「你的國權是正直的」:應譯為「你治國的權杖,是公正的權杖」。
            ●「喜樂油」:SG 1637+SG 20,「大喜樂的橄欖油」。
            ◎「用喜樂油膏你」:在時間上有幾種可能,比較可能的是指耶穌升天得榮耀時。
            ●「同伴」:SG 3353,「同有分者」,比較可能是指「基督徒」。
            ◎ 1:10-12 :引自七十士譯本詩篇101篇26-28節(馬所拉經文 詩 102:25-27 )。
            ●「起初」立了:SG 746,「開始」、「起源」。
            ●「天」:SG 3772,「天」、「穹蒼」,原文是複數型態,可以翻成「眾天」,直接反
                      映出希伯來人「多重天」的觀念。基本上意義等於是單數的「天」。
            ●「滅沒」:SG 622,「消逝」、「漸漸朽壞」。
            ●「長存」:SG 1265,「持續不斷」。
            ●衣服「漸漸舊了」:SG 3822,「成為古舊的」、「變舊」、「變為無用的」。
            ●一件「外衣」:SG 4018,「袍子」、「外套」、「遮蓋物」,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
                             林前 11:15  來 1:12 。
            ●「就都改變了」:直譯是「如同衣裳SG 2440也會改變」。
            ●「永不改變」:SG 3588+SG 846+SG 1510,「是相同的」。
            ●年數沒有「窮盡」:SG 1587,「用盡」、「消失」,
            ◎ 1:7 對天使的形容,應該是要表明天使的本質是僕役,雖然能力浩大,卻與基督的身
              份有極大的差異。
            ◎作者在 1:8 直接指明了耶穌的神性。

          3.基督坐在神的右邊,而天使是服役的靈、奉差遣為基督徒效力。 1:13-14 
            ◎「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引自七十士譯本詩篇109篇1節(馬所
              拉經文 詩 110:1 )。
            ◎「使仇敵作腳凳」:古代東方得勝的君王或將領,會把腳放在所擊敗的對手頸項上,表
                                示完全的勝過他。
            ●「服役的」靈:SG 3010,「投入特別工作的」、「從事於聖潔事奉的」,新約聖經中
                            僅出現於此。
            ●「效力」:SG 1248,「幫助」、「服務」。
            ●「承受」救恩:SG 2816,「繼承」、「獲得」。
            ●承受「救恩」:SG 4991,「拯救」、「保全」。
            ◎這一段又一次強調基督的身分遠超過天使,天使的本質是被上帝差遣為基督徒服務的靈
              。因此基督徒不必崇拜天使,反倒要崇拜遠超天使的耶穌基督。
經文:

所以,我們當越發鄭重所聽見的道理,恐怕我們隨流失去。那藉著天使所傳的話既是確定的;凡干犯悖逆的都受了該受的報應。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這救恩起先是主親自講的,後來是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神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蹟、奇事和百般的異能,並聖靈的恩賜,同他們作見證。 2:1-2:4

註釋:

    (二)警告:不可忽略這更大的啟示  2:1-4 
          1.因為基督遠比天使高超,所以我們要更加留心所聽過關於基督的福音。  2:1 
            ●「所以」:SG 1223,「因為」、「因此」。
            ●「當」越發:SG 1163,「必須」、「一定」。
            ●「越發」鄭重:SG 4056,「更加」、「更為」。
            ●「鄭重」:SG 4337,「留心」、「專心留意」,包含「相信」與「與此信心相符的行
                        動」。
            ●「所聽見的道理」:SG 191,「聽」、「聆聽」。
            ●「恐怕」:SG 3379,「免得」、「唯恐」。
            ●「隨流失去」:SG 3901,「沖走」、「漂走」,此字在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在其
                            他典籍中此字基本上有兩個意思,一是「滑、溜」,一是「走錯路」。
                            而此處所形容的是某些基督徒有如一條船因為錨沒有抓緊海底而被潮流
                            沖走。

          2.如果藉天使傳的話(舊約律法)是有效的,無論主動或被動違背律法的都受了報應。 2:22:2 是以SG 1487「既然」、「如果」一字開始。
            ●「確定的」:SG 949,「有效的」、「穩定的」、「堅固的」。
            ●「干犯」悖逆:SG 3847,「踰越」、「過犯」。
            ●干犯「悖逆」:SG 3876,「不順服」。
            ●「凡干犯悖逆的」:SG 3956+SG 3847+SG 2532+SG 3876,「每一次的過犯及悖逆」
                                、「每一件干犯及悖逆的事」。
            ●「該受的」報應:SG 1738,「公正的」、「應得的」,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
                               羅 3:8  來 2:2 。                  
            ●「報應」:SG 3405,「酬勞」、「懲罰」。
            ◎「藉天使所傳」:即是「律法」。舊約並無「上帝藉天使傳律法」的記載,但這一觀念
              到了新約已經成為人所熟悉的觀念,司提反 徒 7:53 和保羅 加 3:19 都有提及。因此
              此處強調耶穌基督比天使尊貴,除了打擊天使崇拜外,更是要斷絕讀者回到以天使所傳
              律法為基礎的猶太教的想法。

          3.那麼忽略這浩大的救恩,就更無法逃罪。這救恩一開始是比天使大的基督親自傳達的,我
            們所聽見的救恩是由親耳聽見的第一手證人所傳達的(因此十分可信準確),上帝用神蹟
            以及聖靈的恩賜一起作見證。 2:3-4 
            ●「忽略」:SG 272,「置若罔聞」、「漫不經心」、「不在意」。
            ●「這麼大的」救恩:SG 5082,「如此重大」、「如此浩大」。
            ●「逃罪」:SG 1628,「脫逃」、「逃跑」。
            ●「證實」:SG 950,是法律用語,與「保證」意義接近。
            ●按自己的「旨意」:SG 2308,「意願」,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按自己的旨意」:原文可以有兩種解釋,一是如新譯本連於異能、奇事,翻譯為「上
                                帝又照著自己的旨意,用神蹟、奇事....」,一是如現代中文譯本
                                ,連於聖靈的恩賜,翻譯為「上帝自己用異能、奇事....。他又按
                                照自己的旨意,把聖靈的恩賜分給我們」。
            ●「神蹟」:SG 4592,原文是「記號」的意思。
            ●「百般」:SG 4164,「各樣的」。
            ●「恩賜」:SG 3311,原文是「分配」。
            ◎「聖靈的恩賜」:可能是「聖靈所分配的恩賜」或「所分配的聖靈」。而「所分配的聖
                              靈」也可能是指著聖靈以及伴隨著聖靈而賞賜的「屬靈恩賜」。
            ◎此處是本書第一段的警告,希伯來書的讀者既然看重藉天使所傳的舊約律法,甚至意圖
              要回到猶太教中,那怎麼會無視於藉基督所傳達的「更完全的真理」?如果較卑微的天
              使所傳的律法是有效的,上帝也一一懲罰違背的人,那神子所傳、上帝多方見證的救恩
              ,豈不更值得看重並緊緊把握?
經文:

我們所說將來的世界,神原沒有交給天使管轄。但有人在經上某處證明說:人算甚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甚麼,你竟眷顧他?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點(或譯:你叫他暫時比天使小),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並將你手所造的都派他管理,叫萬物都服在他的腳下。既叫萬物都服他,就沒有剩下一樣不服他的。只是如今我們還不見萬物都服他。惟獨見那成為比天使小一點的耶穌(或譯:惟獨見耶穌暫時比天使小);因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叫他因著神的恩,為人人嘗了死味。 2:5-2:9

註釋:

    (三)基督在權柄上超越天使   2:5-92:5-9 這一段中的「人」、「世人」,實際的意義都指向「耶穌基督」。
          1.上帝並沒要把將來的世界交給天使掌管,卻在聖經中說到要讓「人」管理世界。 2:5-72:5 是以SG 1063「因為」、「的確」一字開始。
            ●交給天使「管轄」:SG 5293,「使之順服」、「使臣服於」。
            ◎「將來的世界」:指的應該是「新天新地」,與「來世」 6:5 相等。
            ●「證明」:SG 1263,「作證」、「見證」、「鄭重地呼籲」。
            ●「人算甚麼....」:引自 詩 8:4-6 (七十士譯本八篇5-7節)。
            ●「人」算甚麼:SG 444,「人類」、「人」,原文型態是陽性單數。
            ●人「算」甚麼:SG 1510,「是」、「有」。
            ●人算「甚麼」:SG 5101,「什麼」、「誰」。
            ●「世人」:SG 5207+SG 444,直譯是「人子」,原文型態也是陽性單數,是表達「
                        人」的意思。但是在此應該是指著 2:9 的基督(耶穌「人子」的自稱應該
                        對作者有相當的影響力),因為此處作者關心的應該是基督與天使的比較
                        ,而非人未來的命運。
            ●「顧念」:SG 3403,「記住」、「關心」。
            ●「眷顧」:SG 1980,「照顧」、「探視」、「現身幫助」。
            ●「比天使微小一點」:希伯來文聖經的原文是「SH 2637+SH 4592+SH 430僅僅低於
              神」,意即「僅僅低於上帝自己」,但是這「神SH 430」字另外有一個罕見的意思是
              「神明」或「天使 詩 97:7 」。而七十士譯本就採取這種翻譯法,翻譯為「比天使微
              小一點」,因此希伯來書作者也就採取這樣的意義,用「SG 32天使」來表達。
            ●比天使「微小一點」:SG 1024,「少的」、「小的」、「短暫的」。
            ●「尊貴」:SG 5092,「尊榮」、「崇敬」。
            ●「為冠冕」:SG 4737,「給人(運動員)戴上冠冕」。
            ●「並將你手所造的都派他管理」:此句原文中可能沒有,許多重要的抄本中並無此句。
              因為作者接下去所引用的「萬物都服在他腳下」,可能超越原先詩篇「你手所造」和「
              萬物」所說的「動物世界」,而指著前文的「宇宙萬物」。因此這一句就被省略了。
            ◎當時猶太人的觀念中,隱約認為天使是現今世界的管理者。

          2.目前我們還看不到萬物都服從基督,但是我們可以看見基督成為比天使小的人,因為受死
            而得了榮耀尊貴為冠冕。 2:8-9 
            ●「萬物」:SG 3956,「所有的」、「每一個」。
            ●都「服」在:SG 5293,「使之順服」、「使某人或某事物臣服於」。
            ●「惟獨」:SG 1161,「不過」、「然而」、「但是」。
            ●「比天使小一點」:SG 1024+SG 5100+SG 3844+SG 32,原文也可以翻譯成「暫
                                時比天使小」,在 2:7 以及詩篇中翻譯成「地位略低」比較合適
                                ,但此處翻譯成「暫時」可能也非常適合。也許作者正是要用這模
                                擬兩可的字來表達基督的道成肉身。
            ●「受死的苦」:SG 3588+SG 3804+SG 3588+SG 2288,「死亡的苦難」。
            ●「因著神的恩」:有古卷做「除了神之外」,不過比較不可信。
            ●為「人人」:SG 3956,「每一個」、「所有」。
            ●「嘗了」死味:SG 1089,「品嚐」、「認識」、「體會」、「經驗」。
            ●嘗了「死味」:SG 2288,「死亡」。
            ●「嘗了死味」:「品嚐死亡」、「經歷死亡」。
            ◎「成為比天使小一點的耶穌」:到底耶穌成為人的時候怎樣比天使小?是地位呢?還是
              其他素質?根據希伯來書作者引用聖經的方式來看,作者應該不是要詳細表明基督成為
              肉身時怎樣比天使小,而是要表明耶穌「道成肉身」的事實。前面說過希伯來書作者引
              用聖經的目標既然不是「解經」,而比較是一種表達方式,我們就應該避開太過於一一
              對應的牛角尖問題,而抓住作者所要表達的核心思想。此處作者要表達的,絕對不是耶
              穌怎樣比天使小,而是耶穌實質的降卑自己成為人。
            ◎作者認為上帝的計畫是要使耶穌成為新天新地的統管者,而今天我們還看不到新天新地
              的實現,只看到耶穌的替死,並他復活得了榮耀。作者在這裡特別指出耶穌的替死是為
              了所有的人,作為後面詳論基督受苦內涵的引言。
            ◎我們雖然還看不見基督掌王權,讓萬物都服他。但是我們可以看見預言中已經實現了「
              基督成為比天使小」、「基督得到榮耀尊貴為冠冕」,那我們就應該可以相信預言的最
              後一部份:「萬物都服基督」終究會實現,也因此如果我們以為天使是現在的掌權者而
              想要回到天使所傳的律法中,卻忘記耶穌是遠超過天使的將來掌權者,那就大大的因小
              失大了。
            ◎是的,基督地位高超,但如果基督只是一個地位無限高超的神子,又與我何干?然而基
              督卻不是單單地位高超而已,他還願意放下他遠超過天使的地位,而道成肉身經歷死亡
              ,目標是為了與我們認同,替代我們經歷死亡,這才是這福音真正引人側目的地方。基
              督不但是高貴的君王,而且是一個降卑替死的救主。
經文:

原來那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使救他們的元帥,因受苦難得以完全,本是合宜的。因那使人成聖的和那些得以成聖的,都是出於一。所以,他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說:我要將你的名傳與我的弟兄,在會中我要頌揚你;又說:我要倚賴他;又說:看哪,我與神所給我的兒女。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他並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所以,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為要在神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他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就能搭救被試探的人。 2:10-2:18

註釋:

    (四)基督受苦完成救贖的工作  2:10-18 
          1.上帝要領許多兒子們進榮耀裡,而讓基督因受苦難得以完全是合宜的。 2:10 
            ●「原來」:SG 1063,「因為」。
            ●「為萬物所屬」:SG 1223+SG 3739+SG 3588+SG 3956,其中SG 3739的原文型態
                              是「直接受格」,SG 1223就變成「因為、為了」,這四個字意義是
                              「萬物因他而有」。這指出上帝是萬物被造與存在的原因,也是萬物
                              的目標和歸向。
            ●「為萬物所本」:SG 1223+SG 3739+SG 3588+SG 3956,其中SG 3739的原文型態
                              是「所有格」,SG 1223就變成「藉著、用」,是指萬物是「藉他
                              而造」,意即上帝是「萬物的根源」。
            ◎「為萬物所屬為萬物所本的」:指「上帝」或「聖父」而非「耶穌」。
            ●「要領許多的兒子進榮耀裡去,使救他們的元帥,因受苦難得以完全」:可以翻為「為
              要帶領許多的兒子進入榮耀裡去,使救他們的元帥藉著受苦而得到完全」,或者是「使
              耶穌經歷苦難,成為完全,為要使許多兒子一起享受他的榮耀」。
            ●「合宜的」:SG 4241,「合適的」、「適當的」的意思,不是「必須」或「應該」。
            ●救他們的「元帥」:SG 747,「領導者」、「創始者」。
            ●「救他們的元帥」:SG 3588+SG 747+SG 3588+SG 4991,「他們救恩的領導者」
                                或「他們救恩的創始者」。當然也可以解釋成「基督是基督徒救恩
                                的來源和創始者」。
            ◎因受苦難「得以完全SG 5048」:可能有以下幾種解釋
              A.被遷到天上。
              B.基督的意志與上帝的旨意契合。
              C.上帝使基督的人性藉著受苦達到道德的絕對完全。
              D.七十士譯本對此字的用法是「分別為聖、授與聖職」。亦即基督透過承受苦難而分別
                為聖,承受天上大祭司的職分。
              E.上帝使耶穌透過受苦完全合適於從事上帝指派他的工作。這個說法似乎比較可信。
            ●受「苦難」:SG 3804,「痛苦」,原文是複數型態,應涵蓋「受死的苦」和基督降世
                          為人的整個經歷。
            ◎本段的解釋如下:「上帝為要使許多基督徒進入榮耀,就讓基督徒救恩的來源和創始者
              耶穌透過受苦的過程而成為完全適合從事救恩的來源和創始者的工作,這樣的安排是非
              常適當的。」

          2.因為基督和基督徒都是來自上帝,所以基督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且基督在三方面認
            同基督徒:他稱基督徒為弟兄,他與基督徒一同稱頌上帝且對上帝採取信靠的態度,基督
            和基督徒都是上帝的兒女。 2:11-13 
            ●「使人成聖」:SG 37,「歸為聖」,原文型態是主動分詞,指「耶穌」。
            ●「得以成聖」:SG 37,「歸為聖」,原文型態是被動分詞,指「基督徒」。
            ●「所以」他稱他們:SG 1223+SG 3739+SG 156,「因為這一個原因」。
            ●不「以為恥」:SG 1870,「感到羞恥」。
            ◎「我要將你的名傳與我的弟兄,在會中我要頌揚你」:引自 詩 22:22 (七十士譯本二
                                                              十一章23節)。
            ●「倚賴」:SG 3982,「信靠」、「信賴」。原文的型態是主動分詞,表示耶穌將會不
                        斷的「信靠」、「依靠」天父。
            ◎「我要倚賴他」:可能引自七十士譯本 賽 8:17  12:2  撒下 22:3 。這一句話意義應該
                              是要表明耶穌也要信靠上帝。
            ●「兒女」:SG 3813,直譯是「孩子們」。這裡的「孩子們」應該不是指「基督徒是基
                        督的兒女」,因為 2:11,12 提到基督稱基督徒為弟兄。所以解釋為「基督
                        徒是上帝的孩子們,而上帝把他的孩子們賜給基督」。
            ◎「我與神所給我的兒女」:引自七十士譯本 賽 8:18 。
            ◎這一段也是夫子式解經,這些經文原來都不是彌賽亞的發言。

          3.基督徒有肉體,基督就取了肉體,要藉著死敗壞掌握死權的魔鬼,並釋放基督徒。 
             2:14-15 
            ●「兒女」:SG 3813,直譯是「孩子們」。
            ●「同有血肉之體」:SG 2841+SG 129+SG 2532+SG 4561,直譯是「分享同樣的血肉
                                」、「同有血和肉」,意思是「都是有血肉的人」。
            ●「他....親自」:SG 846,「他」。
            ●「照樣」:SG 3898,「十足一樣」、「以完全相同的方式」。此字形容的不是「血肉
                        之體」,而是「取了」,此字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成了」:SG 3348,「分享了」的意思。原文的時態是過去式,顯示「過去所發生的
                        一次獨特事件」。亦即基督成了肉身是歷史上某時間點所發生的一件事。
            ●「敗壞」:SG 2673,「廢除」、「使失效」。
            ●「掌死權的」:SG 2904+SG 2192+SG 3588+SG 2288,「擁有死亡的權力者」。    
            ◎「掌死權的」:基本上聖經認為絕對掌握生死之權的是上帝 雅 4:12  路 12:5 。而此處
                            的意思應該是在某些次要的意義上,魔鬼支配死亡,並以死亡為其工具
                            。或說魔鬼有引誘人犯罪以至於死的力量。            
            ●「釋放」:SG 525,「解放」、「使自由」。
            ●「怕」死:SG 5401,「懼怕」、「驚駭」。
            ●「為奴僕的人」:SG 1777+SG 1510+SG 1397,「成為受制如奴隸」。
            ◎「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指人害怕肉身死亡,因而受魔鬼引誘、控告、恐嚇而犯罪
              ,被魔鬼玩弄於股掌之間,成為魔鬼的奴隸。結果還是無法避免肉身的死亡,或者說人成
              為撒但的奴隸而犯罪,更是加強肉身死亡的合理性。

          4.基督不救拔天使,而是救人,所以基督要成為人,好成為祭司獻上挽回祭。而他自己經歷過
            被試探受苦的滋味而得勝,就能幫助那些被試探的人。  2:16-18 
            ●「救拔」天使:SG 1949,「握住」、「關切」。
            ●「他並不救拔天使」:SG 3756+SG 1063+SG 1222+SG 32+SG 1949,「因為他確實
                                  並沒有伸手救天使」。其中「確實SG 1222」,新約聖經中僅出現
                                  於此。
            ●「亞伯拉罕的後裔」:SG 4690+SG 11,「亞伯拉罕的種子」、「亞伯拉罕的後代」,
                                  實際上是指「所有的基督徒」。作者把基督徒當成是亞伯拉罕的真
                                  後裔,一同承受上帝應許的。
            ●「在神的事上」:直譯是「與上帝有關的SG 4314事」,指人與上帝的關係中所涉及的一
                              切事情。
            ●「慈悲」:SG 1655,「仁慈」、「有恩典」,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 太5:7  來2:17 。
            ●「忠信」:SG 4103,「值得信賴的」、「忠實的」,實際上就是指「對神忠心」。
            ●「獻上挽回祭」:雖然原文的時態表達的意義有些爭議,但根據聖經以及希伯來書其他經
                              節,這樣獻上挽回祭,是一次完成的。
            ●「獻上挽回祭」:SG 3588+SG 2433+SG 3588+SG 266,「贖罪」而非「挽回祭」。
            ●「試探」:SG 3985,也可以翻譯成「試煉」或「考驗」。不過這裡翻譯成「試探」比較
                        好。因為逃避上帝命定的受苦和下文為了逃避受苦而放棄信仰,都應該不是來
                        自上帝的「試煉」。
            ●「他自己既然被試探而受苦」:可以譯為「因為他自己既然在所受了苦的事上經過試探」
              。亦即基督所面對的試探是由於他的受苦所引起的。
            ●「搭救」:SG 997,「幫助」、「扶助」的意思。
            ◎耶穌為什麼要成為「比天使小一點」的人呢?不是因為耶穌本來的身份不夠高超,而是因
              為他要與人類認同,以及救贖職務上的必須。而且因為基督也經歷過真實的人性與人世間
              的試探,所以更能幫助那些在試探之中的人。
經文:

同蒙天召的聖潔弟兄啊,你們應當思想我們所認為使者、為大祭司的耶穌。他為那設立他的盡忠,如同摩西在神的全家盡忠一樣。他比摩西算是更配多得榮耀,好像建造房屋的比房屋更尊榮;因為房屋都必有人建造,但建造萬物的就是神。摩西為僕人,在神的全家誠然盡忠,為要證明將來必傳說的事。但基督為兒子,治理神的家;我們若將可誇的盼望和膽量堅持到底,便是他的家了。 3:1-3:6

註釋:

  二、基督超越摩西  3:1-6 
    (一)耶穌如同摩西一般向上帝盡忠。  3:1-23:1 之前有一個「因此SG 3606」,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
          ●「同蒙」:SG 3353,「分享者」、「夥伴」。
          ●「天召」:SG 2821+SG 2032,「天上的呼召」、「屬天的呼召」。
          ●「聖潔」:SG 40,基本意義是「分別」,引伸為「分別出來歸與神」的意思。
          ●聖潔「弟兄」:SG 80,「兄弟」,此處是作者第一次用弟兄稱呼讀者,本書出現於
                           3:1,12  10:19  13:22 。
          ●「思想」:SG 2657,「細心的想想」、「留心觀察、為要明白一件事情的意義」。
          ●所「認」:SG 3671,「宣認」,「我們所持守及公開承認的信仰」。
          ●為「使者」:SG 652,「使者」、「使徒」、「受命令差派的人」,與 1:6,7 的「使者
                        SG 32」原文不同。
          ●為「大祭司」:SG 749,「祭司長」。
          ●「為使者、為大祭司」:原文在兩名詞前以一個冠詞SG 3588連接,表示同一人物的雙重身
                                  份。
          ●「使者」:SG 652,原文就是「使徒」,原泛指被差派出外傳信息的人,此處應該就是表
                      達耶穌是傳達上帝信息的使者。
          ◎「那設立他的」:是指「上帝」。
          ●「設立」:SG 4160,此字也可以解釋成「創造」 1:2 ,因此曾引起許多爭論。但同一個
                      動詞在 可 3:14 中用來指耶穌「設立」十二使徒,以及上帝「立」耶穌為主,
                      為基督 徒 2:36 ,因此由上下文思路看來,這裡的意義顯然是「設立」或「委
                      派」。
          ●「他為那設立他的盡忠」:可翻譯為「對那委派他的神,基督是忠信的」(思高譯本)。
          ●「如同」摩西:SG 5613,「正如」、「好像」。
          ●神的全「家」:SG 3624,「房子」、「家庭」。
          ●「如同摩西在 神的全家盡忠一樣」:直譯是「如同摩西也在他的全家」。

    (二)然而耶穌比摩西更配多得榮耀,因為耶穌的身份是神。  3:3-43:3 前面有一個「因為SG 1063」,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
          ●「比....算是」:SG 3844,「相較於」、「超出」、「過於」。
          ●更「配....得」:SG 515,「認為合適」、「值得」。
          ●「好像」:SG 2596+SG 3745,「正如到....的程度一樣」。亦即蓋房子的人的榮耀超過
                      房子到怎樣的程度,耶穌基督的榮耀超過摩西也到那樣的程度。
          ●「房屋」:SG 3624,「房屋」、「家庭」、「家」,與前面的「家」原文一樣,在此譯
                      為「家」似乎比較合適。
          ●「都必」有,「萬物」:SG 3956,「每一個」,「任何一個」。
          ◎ 3:4 表明耶穌是「建造萬物的神」,所以祂的榮耀與「房子的建造者對比於房子」一樣。

    (三)基督和摩西都是服事神的家,但是一個身份是僕人,一個身份是兒子。 3:5-6 
          ●「僕人」:SG 2324,「侍者」、「伺候的人」,這種侍者有尊貴的身份,不同於一般的
                      奴隸。而是甘心放下其他工作來專心、甘心樂意伺候主人的人。雖然如此,到
                      底還只是「僕人」的身份。
          ●「誠然盡忠」:SG 4103,「值得信賴的」、「忠實的」。
          ◎ 3:5 引用 民 12:7 。
          ●「證明」:SG 3142,「見證」、「證據」、「證言」。
          ●「將來必傳說的事」:SG 2980,「發出聲音」、「說話」。
          ●「治理」神的家:SG 1909,「在...之上」、「凌駕」。
          ●「可誇的」盼望:SG 2745,「自誇」、「自豪」。
          ●可誇的「盼望」:SG 1680,「希望」、「期待」。
          ●「膽量」:SG 3954,「勇氣」、「開誠佈公」、「放膽」、「自信」。
          ●「堅持到底」:SG 2722,「堅守」、「堅信」。
          ◎ 3:5 所提到的意思,是表示摩西以及舊約的整個獻祭制度,都是指向未來彌賽亞國度。
          ◎在此作者把基督和摩西比較,顯出基督比摩西優越,而摩西所傳達的舊約都應該被忠實的
            持守了,那基督所帶來的新約,豈不更值得堅持?    
經文:

聖靈有話說:你們今日若聽他的話,就不可硬著心,像在曠野惹他發怒、試探他的時候一樣。在那裡,你們的祖宗試我探我,並且觀看我的作為有四十年之久。所以,我厭煩那世代的人,說:他們心裡常常迷糊,竟不曉得我的作為!我就在怒中起誓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 3:7-3:11

註釋:

  三、第二次警告:不信者不能進入安息  3:7-4:13 
    (一)聖經對於硬心試探上帝者的警告  3:7-11 
          1.聖靈警告聽上帝話語的人應該不要繼續硬著心。  3:7-83:7 一開始有個「所以SG 1352」,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
            ●「聽」他的話:SG 191,「聽見」、「聆聽」。
            ◎「他」的話:指「上帝」。
            ●「話」:SG 5456,「聲音」。
            ●「硬著」心:SG 4645,「使....成為堅硬」,含有「頑固」的意思。
            ●硬著「心」:SG 2588,字義是「心」,指人的「整個內在生命」。
            ●「不可硬著心」:原文的型態是「過去主動假設語氣」,顯示「硬著心的行動還沒開始
                              」。
            ●「惹他發怒」:SG 3894,「反抗」、「背逆」,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 來 3:8,15 。
            ●「像在曠野惹他發怒、試探他的時候一樣」:直譯是「像在於曠野試探之日所發生的叛
                                                      亂中一樣」。亦即指 出 17:1-7 所記載
                                                      的事件。
            ◎ 3:8 在曠野惹祂發怒、試探祂:「惹祂發怒」、「試探祂」在希伯來文就是「米利巴」
              和「瑪撒」的字義(實際上是同一個地方),以色列人在那裏因爭水而惹神發怒,又試探
              神。 出 17:7 記載「他給那地方起名叫瑪撒(就是試探的意思),又叫米利巴(就是
              爭鬧的意思);因以色列人爭鬧,又因他們試探耶和華,說:『耶和華是在我們中間不
              是?』」。
            ◎在此很明顯,作者認為聖靈是聖經的作者。而作者在 1:2,5,7 三節認為聖經是上帝的
              發言,而在 2:12 以耶穌為聖經的發言者。因此在作者眼中,「三一神」是聖經背後發
              言者。

          2.應當用以色列人出埃及的經歷為鑑戒,他們惹上帝發怒、試探上帝有四十年之久,以致上
            帝厭煩那世代的人,不讓他們進入上帝的安息。 3:9-11 
            ●「試我探我」:直譯是「以考驗SG 1381a試探了SG 3985我」。指以色列人試探上帝。
            ●「並且」:SG 2532,可以解釋成「即使」以符合上下文的思路。
            ●「厭煩」:SG 4360,「生氣」、「被惹怒」,希伯來文聖經的原文是SH 6962「厭煩
                        」、「厭惡」,而七十士譯本的意思是「被激怒」。亦即上帝向那世代的人
                        發怒。
            ●「迷糊」:SG 4105,原文是「走在歧途上」、「沒有跟從神的引導和命令」的意思。
                        因此原文的意思不僅表達出「思想糊塗」的意思,還有「不忠心」的意義。
            ●「曉得」我的作為:SG 1097,「知道」、「認識」,此字在聖經中與舊約SH 3045相
                                似,意義是「藉由經驗中體認」,聖經甚至以此字來描述「性行為
                                」。
            ●「作為」:SG 3598,原文是「道路」的意思,指上帝命令人走在其中的道路,亦即與
                        上帝旨意相符合的生活方式。
            ●「曉得我的作為」:也可以翻譯成「認識我的道路」。
            ● 3:11 前有一個「以至於SG 5613」,和合本省略掉了。
            ●「斷不可」:SG 1487,「決不可」。此處是否定的特殊用法,表示強烈聲明。
            ●「安息」:SG 2663,「靜止安息」、「安憩的地方」,應該是指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
                        的事。
            ◎此段引自 詩 95:7-11 (七十士譯本詩篇九十四篇)。
            ◎ 詩 95:7-8 是猶太人每個安息日黃昏(週五黃昏)在會堂崇拜開始時所用的經文。作
              者也引用這一段讀者熟悉的經文來警告他們不可像以色列人在曠野一樣硬心不信上帝,
              以致無法進入安息。


經文:

弟兄們,你們要謹慎,免得你們中間或有人存著不信的惡心,把永生神離棄了。總要趁著還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勸,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被罪迷惑,心裡就剛硬了。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裡有分了。經上說:「你們今日若聽他的話,就不可硬著心,像惹他發怒的日子一樣。」那時,聽見他話惹他發怒的是誰呢?豈不是跟著摩西從埃及出來的眾人嗎?神四十年之久,又厭煩誰呢?豈不是那些犯罪、屍首倒在曠野的人嗎?又向誰起誓,不容他們進入他的安息呢?豈不是向那些不信從的人嗎?這樣看來,他們不能進入安息是因為不信的緣故了。 3:12-3:19

註釋:

    (二)有人不能進入安息  3:12-19 
          1.要謹慎、彼此勸勉,以免有人不信被罪迷惑,就心剛硬把永生上帝離棄了。 3:12-13 
            ●要「謹慎」:SG 991,「專注於」、「注意」。
            ●「免得你們中間或有人存著不信的惡心」:直譯是「免得在你們任何人的裡面,有一顆
                                                    不信的惡心」。
            ●「不信的惡心」:SG 2588+SG 4190+SG 570,「因為不信、所以是邪惡的心」。
            ●「永生神」:SG 2316+SG 2198,直譯是「活的神」。
            ●「離棄了」:SG 868,「離開」、「退出」、「規避」。
            ●「趁著還有今天」:意思是「趁著『今天』那個字仍在你們耳中響起來的時候」。也就
                                是說「 詩 95:7 那個『今天SH 3117』仍然適用的時候」。
            ●「迷惑」:SG 539,「欺騙」。
            ●「心裡就剛硬了」:SG 4645,「使變硬」、「使堅固」。

          2.只要將起初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裡有分了。  3:14 
            ●「若」:SG 1437,「如果實在....」、「只要」。
            ●「彼此相勸」:SG 3870+SG 1438,「彼此勸勉」、「彼此鼓勵」。
            ●「起初」:SG 3588+SG 746,「基礎」、「開始」、「起源」。
            ●「確實的信心」:SG 5287,「信心」、「堅決的信念」。
            ●「堅持」:SG 2722,「保存著....使之堅定不移」。
            ●「在基督裡有分」:原文應該是「基督的同伴SG 3353」,指與基督一同分享神國的福
                                份。
            ◎此處說明讀者要做的不是改變,而是將信仰堅持到底。

          3.聖經提到要人不可硬心、惹上帝發怒。惹上帝厭煩發怒的,就是被上帝處罰死在曠野,不
            能進入安息的人。不能進入安息的理由是因為「不信」。  3:15-19 
            ●「惹他發怒」的日子:SG 3894,「反抗」、「背逆」,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
                                   來 3:8,15 。
            ●「惹他發怒」是誰呢:SG 3893,「起了叛亂」、「背叛了他」。
            ●「眾人」:SG 3956,「所有人」,而不是「部份人」或「有些人」。
            ●「厭煩」:SG 4360,「生氣」、「被惹怒」,希伯來文聖經的原文是SH 6962「厭煩
                        」、「厭惡」,而七十士譯本的意思是「被激怒」。亦即上帝向那世代的人
                        發怒。
            ●「不信從」的人:SG 544,「不信從」、「悖逆」。
            ●「這樣看來」:SG 991,「於是我們看出」。
            ●因為「不信」:SG 570,「缺乏信仰」。
            ◎其實跟隨著摩西出埃及的以色列人,一開始是有信心的,所以願意跟著摩西出埃及。但
              他們後來就失去了起初的信心,以至於背叛上帝,結果死在曠野。這是基督徒應該要警
              惕的。
            ◎當日上帝透過摩西和天使傳達他自己的命令,而今日傳達命令的是上帝的兒子、和第一
              手見證人,所傳達的更是準確的「上帝的話」,而讀者聽見上帝的話,難道還要硬著心
              不信基督的替贖?難道還要惹上帝發怒以至於無法進入安息?
            ◎此處作者將基督徒對比於出埃及的眾人,兩者都是上帝先施恩,然後出埃及的人失去信
              心、用各樣的方法測試上帝,於是上帝發怒、厭煩,將他們當成是「背叛者」,讓他們
              無法分享上帝的安息,倒斃在曠野之中,成為今日蒙恩卻想要回頭的猶太基督徒之借鏡
              ,當然,也成為我們的借鏡。
經文:

我們既蒙留下,有進入他安息的應許,就當畏懼,免得我們(原文是你們)中間或有人似乎是趕不上了。因為有福音傳給我們,像傳給他們一樣;只是所聽見的道與他們無益,因為他們沒有信心與所聽見的道調和。但我們已經相信的人得以進入那安息,正如神所說:「我在怒中起誓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其實造物之工,從創世以來已經成全了。論到第七日,有一處說:「到第七日,神就歇了他一切的工。」又有一處說:「他們斷不可進入我的安息!」既有必進安息的人,那先前聽見福音的,因為不信從,不得進去。所以過了多年,就在大衛的書上,又限定一日,如以上所引的說:「你們今日若聽他的話,就不可硬著心。」若是約書亞已叫他們享了安息,後來神就不再提別的日子了。這樣看來,必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為神的子民存留。因為那進入安息的,乃是歇了自己的工,正如神歇了他的工一樣。 4:1-4:10

註釋:

    (三)基督徒可以進入安息  4:1-10 
          1.我們現在還享有進入上帝安息的應許,就應當畏懼,免得有人因為沒有信心就失落了。 
             4:1-24:1 前有一個「所以SG 3767」,和合本沒有翻出出來。
            ●「留下」:SG 2641,「存在」、「存留」。原文時態是現在式,表示進入安息的應許
                        是仍然有效的。
            ●「畏懼」:SG 5399,「驚恐」、「戒心」、「戰戰兢兢的態度」。
            ●「趕不上」:SG 5302,「錯過」、「沒有達到目的地」、「被排拒在....的門外」。
                          此字的原文時態是「完成主動不定詞」,顯示這「被排拒在外」的情況是
                          已經成定局的狀況。
            ●「蒙留下,有進入他安息的應許」:直譯是「免得『進入他的安息』這被存留的應許」
                                              。
            ●「因為」:SG 2532+SG 1063,原文是「因為確實....」的意思。
            ●「有福音傳給」:SG 2097,「帶來好消息」、「宣告好消息」。
            ●「他們」:SG 2548,「而他」、「而那一個」,此處是指 3:16-19 那些和摩西一同
                        出埃及的以色列人。
            ●「只是」所聽見的:SG 235,「但是」、「然而」、「相反地」。
            ●所聽見的「道」:SG 3056,「話語」、「言語」、「logos」。
            ●與他們「無益」:SG 3756+SG 5623,「不有利於」,亦即他們沒有得到所聽的福音
                              喜訊之好處。
            ●「調和」:SG 4786,「組合」、「組成」。新約中聖經僅出現於
                         林前 12:24  來 4:2 。
            ●「沒有信心與所聽見的道調和」:另外也可能可以解釋成「沒有用信心與聽從這道的人
                                            打成一片」。

          2.相信的人可以進入安息,正如不信的人篤定不能進入安息一樣。 4:3 
            ●「但」我們已經相信:SG 1063,「因為」、「所以」。
            ●「已經相信」:SG 4100,「相信」,原文時態是「過去不定時時態」,而不是「現在
                            式」,表示作者在此想到的是「過去一次相信的事實」而非「目前持續
                            不斷相信的現況」。
            ●得以「進入」那安息:SG 1525,「進去」,原文時態是現在式,表示已經相信的人目
                                  前正在進入安息中。在此十足顯示出「already but not yet 」
                                  的觀念。
            ●「斷不可」:SG 1487,「決不可」。此處是否定的特殊用法,表示強烈聲明。

          3.其實上帝早已經進入安息了。  4:3-4 
            ●「其實」:SG 2543,「雖然」的意思。
            ●造物之「工」:SG 2041,「行動」、「作為」、「工作」、「事業」。
            ●「已經成全了」:SG 1096,「已被完成了」。
            ●原文在 4:4 一開始有一個「因為SG 1063」被和合本省略了。
            ●「論到」第七日:SG 4012,「有關」、「關於」。
            ●「論到第七日....」:引自七十士譯本 創 2:2 。
            ●「歇了」:SG 2664,「停止活動」、「休息」,此字在七十士譯本和「安息」是同字
                        根的字(在希伯來文中並非如此)。
            ◎這裡引的聖經說明了有「上帝的安息」存在,並且上帝的安息已經早在創造之後就已經
              預備好了,所以上帝不讓人進入安息並不是因為「安息」沒有預備好,而是因為人自己
              的問題。

          4.雖然上帝的安息應許是已經預備好了,而且是有效的。但出埃及的以色列人因為不信無法
            進入上帝的安息。  4:5-64:5 引自七十士譯本的 詩 94:11 。
            ●「斷不可」:SG 1487,「決不可」。此處是否定的特殊用法,表示強烈聲明。
            ●「必」進安息:SG 620,「留下」、「預留」、「保留」。
            ●必進安息「的人」:SG 5100,「某些人」。
            ●「先前」:SG 4387,原文的意思本來是「兩次中的第一次」,後來引伸為「較早時」
                        、「起初」、「先前」的意思。
            ●「聽見福音的」:SG 2097,「帶來好消息」、「宣告好消息」,原文型態是「被動式
                              」,所以應該翻譯為「被宣告好消息的」。
            ●「不信從」:SG 543,「背逆不順服」、「不信」。
            ●「既有必進安息的人,那先前聽見福音的,因為不信從,不得進去」:應該翻譯為「既
              然它(安息)還保留著要讓某些人進去,但那些以前聽過好消息的,因為悖逆不得進去
              」。
            ◎ 4:5 中作者顯然把上帝呼召以色列人進入的安息和上帝在第七日所享受的安息當成是
              同一種安息。亦即作者心目中認為摩西那一代以色列人所失去的,不只是應許的迦南地
              之安息,也是這應許地之安息所預表的、上帝自己所享受的「永恆安息」。
            ◎ 4:6 中,作者的基本態度是上帝既然應許要讓人進入安息,就一定會有人進入安息,
              因為上帝的應許是有效的,不因以色列人的不信就失效。

          5.詩篇又鼓勵大家要進入安息,顯然約書亞帶領以色列人進迦南並沒有讓神的子民進入真正
            的安息。而有另一個上帝自己享有的「安息日的安息」為信上帝的子民存留。 4:7-9 
            ●「過了」多年:SG 3326,「在....之後」。
            ●「多年」:SG 5118+SG 5550,「這麼多時間」。
            ●「就在大衛的書上」:SG 1722+SG 1138+SG 3004,「藉著大衛說」。
            ●「限定」:SG 3724,「規定」、「指定」。
            ●「限定一日」:SG 3724+SG 2250+SG 4594,「指定一日--今日」。
            ●「如以上所引的說」:SG 2531+SG 4302,「正如預先已知」、「正如預先說出來」。
            ●「硬著」心:SG 4645,「使變硬」、「使堅固」。
            ●原文 4:8 前有「因為SG 1063」一字。
            ●「這樣看來」:SG 686,「所以」、「因而」。
            ●「另有一安息日的安息」:SG 4520,「安息日的安息」、「安息日的遵守」,原文無
                                     「另」字,只是「安息日的安息」,亦即表達出這一個安息不
                                     是「進迦南的安息」,而是上帝自己在第一個安息日就享有的
                                     「安息日的安息」。此字是作者自創的字彙,為了清楚表達這
                                     個「安息」的意義。
            ●「存留」:SG 620,「留下」、「預留」。
            ◎ 詩 95 這裡既然提到另一個進入安息的呼籲,顯然表達約書亞雖然帶領以色列人進入
              迦南地,卻還是沒有讓以色列人真正的得到上帝至終要人獲得的安息(或者暗示迦南地
              的安息不是上帝的終極心意),雖然上帝在詩篇中的警告基本上是把「進迦南」也當作
              一種「安息」。顯然上帝心目中有個更終極的安息等待祂的子民進入。
            ◎其實 詩 95 只是警告讀者不要硬著心,並沒有直接呼籲百姓進入另一個安息,但字裡
              行間多少透露出上帝鼓勵人聽祂的話,以至於可以進入上帝安息的意思。希伯來書作者
              就取這意思來發展他的安息論。

          6.進入了安息的人可以如同上帝歇了自己的工一樣。 4:10 
            ●「進入」:SG 1525,「進去」,原文的時態是「過去分詞」,表達出「進入了」的意
                        思。
            ●「安息」:SG 2663+SG 846,「他的安息」,亦即是「上帝的安息」。
            ●「歇了」自己的工:SG 2664,「停止活動」、「休息」。
            ●歇了自己的「工」:SG 2041,「工作」、「行動」。
            ◎「進入安息的,乃是歇了自己的工」:到底希伯來書作者心目中的「真安息」是什麼?
              什麼是「像上帝歇了他的工一樣」?一般有以下幾種解釋:
              (1)指基督徒現今的、屬靈的安息:停止自己的努力、藉著信獲得安息,心靈與神的旨
                 意契合。或者指信靠神而來的平安。「歇了自己的工」則解釋為「停止嘗試用自己
                 的方法使自己得救」。
              (2)同時指基督徒現在和未來的安息:指基督徒不再靠自己的努力得救,而是安靜的信
                 靠上帝已經成就的救贖工作。「歇了自己的工」則解釋為基督徒進入未來世界時,
                 放下了今生的一切工作。
              (3)此處的重點在於「安息」而不在由什麼地方歇下自己的工。
              (4)指基督徒在天家所要享受的安息,享受與上帝相同的「工作完成、並由此而來的滿
                 足喜樂」。由 4:11 的勸勉,也可以看得出這安息本質上是基督徒還沒有進入的,
                 因此這個解釋的確是比較可能的解釋。
            ◎本段主要提到兩種安息,一種是「進迦南」的安息,另一種是上帝已經享有,並呼召我
              們也一同來享受的「安息日的安息」。由某一個層面來說「進迦南的安息」是「安息日
              安息」的影子或預表。
            ◎這裡所提「安息日的安息」跟猶太人守週六安息日的「不做工」並不相同,希伯來書的
              作者也不把這兩個安息當成同一件事,以致他要發明一個新字來表達這種上帝呼召我們
              進入的終極安息。
            ◎耶穌說過「我父做事到如今,我也做事」 約 5:17 ,不免讓我們思想起到底上帝歇了
              什麼工作?有人認為上帝是歇了創造之工,卻還是努力從事於救贖之工,進而思考我們
              自己接受救恩以後,是不是也停止了創造之工,是不是也停止了在上帝已經完成的事工
              之外找新因素和新救贖?而單單享受上帝所完成的一切工作。
經文:

所以,我們務必竭力進入那安息,免得有人學那不信從的樣子跌倒了。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並且被造的沒有一樣在他面前不顯然的;原來萬物在那與我們有關係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 4:11-4:13

註釋:

    (三)進入安息的勸勉  4:11-13 
          1.要竭力進入上帝要分享給我們的安息,免得因為不信跌倒。  4:11 
            ●「務必竭力」:SG 4704,「急促」、「趕忙」、「盡力」,原文帶有「迫切性」的含
                            意,此字在 羅 12:11 譯為「殷勤」。
            ●「安息」:SG 2663,「休息」、「安憩的地方」。
            ◎「那安息」是指著 4:9 所述上帝要分享給我們的「安息日的安息」。
            ●「不信從」的樣子:SG 543,「背逆不順服」、「不信」。
            ●不信從的「樣子」:SG 5262,「範例」、「榜樣」、「模式」。
            ●「跌倒了」:SG 4098,「跌落」、「倒下」。
            ◎此處警告我們必須把起初的信心堅持到底,終必獲得上帝所要他的子民共享的安息。從
              另一方面說起來,這種信心的堅持也是上帝的恩典與保守 羅 8 。

          2.因為上帝的話是活的,而且有審判分辨的作用,並且我們在上帝面前是無可隱瞞的,這位
            上帝就是我們至終要向祂負責的,所以我們更要持守信心,直到進入安息。 4:12-13 
            ●原文在 4:12 前有個「因為SG 1063」。
            ●神的「道」:SG 3056,「話」、「logos」,暗指著「整個基督信仰」。
            ●「活潑」:SG 2198,原文是「活」。
            ●「有功效」:SG 1756,「有效」、「活躍的」。
            ●「兩刃的劍」:SG 3162+SG 1366,「雙刃的劍」、「雙刃的匕首」。
            ●「快」:SG 5114,「銳利」、「鋒利」,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魂與靈」:SG 5590+SG 2532+SG 4151,「魂和靈」,指著人精神層面的總和。
            ●「骨節」:SG 719,「接合處」、「關節」,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骨髓」:SG 3452,「骨髓」、「最裡面的部分」,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刺入」:SG 1338,「穿透」、「刺穿」,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剖開」:SG 3311,「劃分」、「分割」、「分配」,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
                         來 2:4  4:12 。
            ●「刺入、剖開」:SG 1338+SG 891+SG 3311,「刺穿直到分開」。
            ●「思念」:SG 1761,「思想」、「想法」。
            ●「主意」:SG 1771,也是「思想」、「心思」。
            ◎「思念和主意」:指「人的一切思想和動機」。
            ●「能辨明」:SG 2924,「有明辨能力的」、「能判斷」,表達一種「區分」、「過濾
                          」的過程,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不顯然」:SG 852,即是「隱藏」,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那與我們有關係」:SG 1473+SG 3588+SG 3056,「我們的話語」,其中的「話語
                                  SG 3056」有另一個「計算」、「帳目」、「說明」的意思,所
                                  以此處可能應譯為「我們必須向他交帳」。SG 3056正好是
                                   4:12 的前幾個字與 4:13 的最後一個字,很有文字遊戲的意味
                                  。
            ●「赤露敞開」:SG 1131+SG 2532+SG 5136,「赤裸裸並敞露」。
            ◎ 4:12 並不是要表達到底靈與魂、骨節與骨髓是不是可以區分的,而是要說明上帝的話
              可以把這些難以區分的東西分離開來,是一種形容與比擬的語言,而不一定是現象的描
              述。
經文:

我們既然有一位已經升入高天尊榮的大祭司,就是神的兒子耶穌,便當持定所承認的道。 4:14-4:14

註釋:

參、更美的祭司  4:14-8:13 
  一、基督勝任大祭司的職位  4:14-5:10 
    (一)我們有一位在天上尊榮的大祭司,就應當更堅持福音真理。  4:14 
          ●「尊榮的」大祭司:SG 3173,「偉大的」。
          ●「升入高天」:SG 1330+SG 3588+SG 3772,「經過眾天」、「經過諸天」,此處的「
                          天」是複數型態,反映出猶太人的宇宙觀(他們認為有多層天),這句表
                          達耶穌已經到了上帝那裡。
          ●「持定」:SG 2902,「握住」、「堅持」、「堅定的持守著」。
          ●「所承認的道」:SG 3671,「宣告」、「承認」,此處指「公開宣認的信仰」。

    (二)耶穌能體恤我們的軟弱,因為他也曾經歷試探,所以我們遇到試探也儘可以坦然來到上帝面
          前懇求憐恤。  4:15-16 
          ●「體恤」:SG 4834,「感同身受」、「表示同情」,不只是表達「對別人的不幸遭遇表
                      示同情」而是一種「感同身受的經歷」,亦即是「進到別人的經歷裡去經歷他
                      所經歷的」。在此實際的意思就是表達耶穌能感受我們所經歷的軟弱。
          ●「軟弱」:SG 769,「疾病」、「軟弱」,比較可能是指人類作為受造物所經歷的自然
                      軟弱,例如身體疲乏、在痛苦和死亡前畏縮等。
          ●「凡事」:SG 3956,「每一個」、「所有」,意即「在各方面」。耶穌本身不可能受過
                      所有的試探,此字的意思是表達耶穌受過各種性質的試探。
          ●「與我們一樣」:SG 2596+SG 3665,此片語有兩種解釋,一是「耶穌所受的試探與我
                            們一樣,我們怎樣受試探,耶穌也『像我們一樣』受過試探」。另一種
                            可能解釋是「耶穌在各方面受過試探,『由於他像我們一樣』」。
          ●「只是他沒有犯罪」:SG 5565+SG 266,原文直譯是「除了罪以外」,比較可能的解
                                釋是「耶穌和我們受一樣的試探,除了結果有沒有犯罪這一點不同
                                之外,其他都一樣」。
          ◎ 4:14 提及我們大祭司的超越,讓人可能以為這超越的大祭司因為太過尊榮無法體會我們
            凡人的痛苦, 4:15 就說明這大祭司因為道成肉身,所以體會過我們一切的限制與試探。
          ●「我們只管....來到」:SG 4334,「前來」、「接近」、「親近」的意思,常用來描寫
                                  「祭司獻祭時就近神」、「以色列會眾就近耶和華」、「以色列
                                  會眾到摩西之處」。原文時態是現在式亦即作者鼓勵讀者「不斷
                                  的親近恩典的寶座,享受上帝救恩帶來的一切好處。」
          ●「坦然無懼的」:SG 3954,「把每個思想、感受和願望都說出來」、「大膽的」、「自
                            由的」、「開誠佈公」。
          ●「施恩的寶座」:SG 3588+SG 2362+SG 3588+SG 5485,「恩典的寶座」,應該是指
                            上帝的寶座。在拉比們的傳統中,上帝有兩個寶座,一個是公平的寶座
                            ,一個是恩典的寶座。上帝通常都坐在「公平的寶座」,而透過「特別
                            的禱告」可以讓上帝轉移到「恩典的寶座」。作者在此可能隱含了與這
                            個拉比的傳統觀念對比的意思。基督徒不須要透過「特別的禱告」可以
                            隨時來到「施恩寶座」前祈求。
          ●「得」憐恤::SG 2983,「獲得」、「拿到」。
          ●「憐恤」:SG 1656,「憐憫」,此字著重於受惠者是處於「有需要的狀況」。
          ●「蒙」恩惠:SG 2147,「找到」、「尋到」。
          ●「恩惠」:SG 5485,此字著重於「上帝對人的恩典不是人所應得的,而是上帝白白的賜
                      予」。
          ●作「隨時」的幫助:SG 2121,原文應該是「及時」,亦即是「在需要之時」,新約聖經
                              中僅出現於 可 6:21  來 4:16 。
          ◎「因」我們的大祭司....:是說我們堅持所認信的信仰的理由不單是因為我們有一個超越
                                    的大祭司,而且這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
          ◎耶穌不但超越地上的大祭司,而且又親自勝過各樣試探而能認同我們的軟弱與限制,又因
            為他已經洗淨了我們的罪,所以我們可以坦然的透過耶穌到上帝面前來懇求。我們所要面
            對的,不只是一個公義的上帝,也是一個親身經歷而瞭解我們所有苦情的大祭司。
          ◎這裡應該是暗示基督徒可以常常透過禱告取得上帝要給我們的白白恩典與一切的好處,做
            需要時的幫助。
經文:

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所以,我們只管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 4:15-4:16

註釋:

    (二)耶穌能體恤我們的軟弱,因為他也曾經歷試探,所以我們遇到試探也儘可
          以坦然來到上帝面前懇求憐恤。  4:15-16 
          ●「體恤」:不只是表達「對別人的不幸遭遇表示同情」而是一種「感同
                      身受的經歷」,亦即是「進到別人的經歷裡去經歷他所經歷
                      的」。在此實際的意思就是表達耶穌能感受我們所經歷的軟
                      弱。
          ●「軟弱」:在此比較可能是指人類作為受造物所經歷的自然軟弱,例如
                      身體疲乏、在痛苦和死亡前畏縮等。
          ●「凡事」:意即「在各方面」。耶穌本身不可能受過所有的試探,此字
                      的意思是表達耶穌受過各種性質的試探。
          ●「與我們一樣」:此片語有兩種解釋,一是「耶穌所受的試探與我們一
                            樣,我們怎樣受試探,耶穌也『像我們一樣』受過試
                            探」。另一種可能解釋是「耶穌在各方面受過試探,
                            『由於他像我們一樣』」。馮蔭坤先生認為後者的解
                            釋比較可能。
          ●「只是他沒有犯罪」:原文直譯是「除了罪以外」,比較可能的解釋是
                                「耶穌和我們受一樣的試探,除了結果有沒有犯
                                罪這一點不同之外,其他都一樣」。
          ●「我們只管....來到」:此字是「親近」的意思,常用來描寫「祭司獻
                                  祭時就近神」、「以色列會眾就近耶和華」、
                                  「以色列會眾到摩西之處」。原文時態是現在
                                  式亦即作者鼓勵讀者「不斷的親近恩典的寶座
                                  ,享受上帝救恩帶來的一切好處。」
          ●「坦然無懼的」:「把每個思想、感受和願望都說出來」、「大膽的」
                            、「自由的」。
          ●「施恩的寶座」:「恩典的寶座」,應該是指上帝的寶座。在拉比們的
                            傳統中,上帝有兩個寶座,一個是公平的寶座,一個
                            是恩典的寶座。上帝通常都坐在「公平的寶座」,而
                            透過「特別的禱告」可以讓上帝轉移到「恩典的寶座
                            」。作者在此可能隱含了與這個拉比的傳統觀念對比
                            的意思。基督徒不須要透過「特別的禱告」可以隨時
                            來到「施恩寶座」前祈求。
          ●「憐恤」:「憐憫」,此字著重於受惠者是處於「有需要的狀況」。
          ●「恩惠」:此字著重於「上帝對人的恩典不是人所應得的,而是上帝白
                      白的賜予」。
          ●作「隨時」的幫助:原文應該是「及時」,亦即是「在需要之時」。
          ●「得憐恤,蒙恩惠」:「獲得」憐憫,「尋到」恩惠。
          ◎「因」我們的大祭司....:是說我們堅持所認信的信仰的理由不單是因
            為我們有一個超越的大祭司,而且這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
          ◎耶穌不但超越地上的大祭司,而且又親自勝過各樣試探而能認同我們的
            軟弱與限制,又因為他已經洗淨了我們的罪,所以我們可以坦然的透過
            耶穌到上帝面前來懇求。我們所要面對的,不只是一個公義的上帝,也
            是一個親身經歷而瞭解我們所有苦情的大祭司。
          ◎這裡應該是暗示基督徒可以常常透過禱告取得上帝要給我們的白白恩典
            與一切的好處,做需要時的幫助。
經文:

凡從人間挑選的大祭司,是奉派替人辦理屬神的事,為要獻上禮物和贖罪祭(或譯:要為罪獻上禮物和祭物)。他能體諒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因為他自己也是被軟弱所困。故此,他理當為百姓和自己獻祭贖罪。 5:1-5:3

註釋:

    (三)人間大祭司的職責是「替人辦理屬神的事」,人間的大祭司可以體諒人的軟弱,因為他自己
          也被軟弱所困,因此大祭司要為百姓和自己獻祭贖罪。 5:1-35:1 一開始有個「因為SG 1063」,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
          ●「凡從人間挑選的大祭司」:直譯是「因為每一個從人被選取的大祭司」。                        
          ●「挑選」:SG 2983,「拿」、「選擇」,原文語態是「被動式」,暗指大祭司是「被上
                      帝挑選出來的」。
          ●「奉派」:SG 2525,「被指派」、「被委任」。
          ●「替人」:SG 5228,「為了」、「為著」。
          ●「屬神的事」:SG 3588+SG 4314+SG 3588+SG 2316,「與上帝有關的事」。
          ●「替人辦理屬神的事」:直譯是「為了人被指派有關上帝的事」,意思就是「替人民事奉
                                  上帝」。
          ●「禮物」:SG 1435,「禮品」、「獻品」。
          ●「贖罪祭(祭物)」:SG 2378,「犧牲」、「供物」。
          ●「獻上禮物和贖罪祭」:也可譯為「要為罪獻上禮物和祭物」,而以這種翻譯較好。
          ●「能」體諒:SG 1410,「能夠」、「足以」、「勝任」。
          ●「體諒」:SG 3356,「緩和一己的情緒」、「一種有節制、受約束的情感」,新約聖經
                      中僅出現於此。
          ●「愚蒙」的和失迷的人:SG 50,「不知」、「昧於」、「無意間犯罪」。
          ●愚蒙的和「失迷的」人:SG 4105,「走入歧途」、「被誤導」。
          ●「那愚蒙的和失迷的人」:原文只有一個冠詞SG 3588,表達這是同一班人,是一群愚蒙
                                    又失迷的人。亦即是「因無知而犯錯」的人。
          ●被「軟弱」所困:SG 769,「疾病」、「缺乏能力或經驗」。                          
          ●被軟弱「所困」:SG 4029,「圍繞」、「環繞」、「如敵人四面包圍」。
          ●「故此」:SG 1223+SG 846,「為了它(他自己被軟弱環繞)」、「因著它的緣故」。
          ●他「理當」:SG 3784,「欠債」、「有欠於」、「必須」、「有義務」。
          ●「贖罪」:SG 4012+SG 266,「為罪」的意思。
          ●「獻祭贖罪」:SG 4374+SG 4012+SG 266,「為罪獻上」、「為罪呈獻」。
          ●「故此,他理當為百姓和自己獻祭贖罪」:直譯是「因此,他應該正如為了人民,也如此
                                                  為了他為罪獻上」。
          ◎理想中的大祭司是知道自己被軟弱所環繞,所以他能體諒無知犯罪的人,但今日的傳道人
            有這樣的心態,願意體諒無知犯罪的信徒嗎?
經文:

這大祭司的尊榮,沒有人自取。惟要蒙神所召,像亞倫一樣。如此,基督也不是自取榮耀作大祭司,乃是在乎向他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的那一位;就如經上又有一處說:「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 5:4-5:6

註釋:

    (四)大祭司的職位必須蒙召而得,因此耶穌也是蒙上帝的呼召而照麥基洗德的等次為祭司。
           5:4-6 
          ●大祭司的「尊榮」:SG 5092,「價值」、「崇敬」。
          ●自「取」:SG 2983,「取得」、「拿到」。
          ●神所「召」:SG 2564,「呼叫」、「選召」。
          ●「惟要蒙神所召,像亞倫一樣」:意思不是「要像亞倫一樣蒙神選召」,而是「要蒙神選
                                          召,即使是亞倫也不例外」。
          ●「如此」:SG 3779,「照樣」、「同樣」的意思,亦即基督和亞倫一樣,也是同樣的蒙
                      上帝選召做大祭司。
          ●「自取榮耀」:SG 1438+SG 1392,原文是「榮耀他自己」。
          ●「向他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的那一位」:亦即指「上帝」,是上帝高舉耶穌到大
                                                        祭司的職分。
          ●「就如經上又有一處說」:應該譯為「就像他在另一處說」,表達兩處發言的都是上帝。
          ◎ 5:6 引自 詩 110:4 (七十士譯本詩篇109篇4節)。
          ●「麥基洗德」:字義是「公義之王」。
          ●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SG 5010,「特質」、「性質」、「素質」、「樣子」。
          ●永遠為「祭司」:SG 2409,「祭司」,與 5:1 的「大祭司SG 749」不同字,但實際
                            的意義還是「大祭司」。
          ●「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可譯為「你永遠是像麥基洗德一樣的祭司」。
          ◎ 5:1-4 中,作者提出大祭司的三樣特點,一是能體諒罪人,二是蒙上帝選召,三是真正
            的人。即使當時地上的大祭司並非完全符合前兩個特質,但是作者還是以完美的地上大祭
            司為標準來談「大祭司的特質」。
經文:

基督在肉體的時候,既大聲哀哭,流淚禱告,懇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就因他的虔誠蒙了應允。他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他既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他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並蒙神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稱他為大祭司。 5:7-5:10

註釋:

    (五)耶穌基督在地上順服得以適合承受大祭司的職分,就成了得救的根源,並領受大祭司的名分
          。 5:7-10 
          ●「基督在肉體的時候」:「那位(指基督)在他的肉身的日子」,指「基督道成肉身在世上
                                  的日子」。
          ●基督在肉體的「時候」:SG 2250,「日子」,原文是複數型態。
          ●「禱告」:SG 1162,「祈禱」、「明確的請求」。
          ●「懇求」:SG 2428,原指「請求保護」,後引伸為「迫切的懇求」的意思。
          ●「救他免死」:SG 1537+SG 2288,原文是「脫離死亡」、「從死亡中出來」。也可以
                          指「免於死亡」。而鑑於這是基督在地上的禱告,所以解釋為「免於死亡
                          」應該比「死裡復活」合理。
          ● 5:7 有一個「獻上SG 4374」,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此字與 5:1,3 的「獻上」與「獻
            祭」相同。
          ●「大聲哀哭,流淚禱告,懇求那能救他免死的主」:原文是「以大聲哀哭和眼淚,向那能
            救他脫離死亡的上帝,獻上了祈禱和懇求」,這應該是指耶穌客西馬尼園的經歷。
          ●「虔誠」:SG 2124,「敬虔」、「敬畏」,聖經中僅出現於 來 5:7  12:28 。
          ●「蒙了應允」:SG 1522,「垂聽」、「聽見了並應允」。
          ●雖然為「兒子」:SG 5207,原文前沒有冠詞,不能翻譯為「神的一個兒子」,而應該翻
                            譯為「神的兒子」。
          ●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SG 3129,「學習」、「發現」、「得知」、「體認」。
          ●學了「順從」:SG 5218,「服從」、「順服」。
          ●「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意思不是「學習如何順服上帝」,而是「透過在苦難中順服
                                      上帝的經歷,瞭解到順服上帝實際上是怎樣的一回事」。
          ●「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學了」的原文結構顯示這應該是在「獻上」和「蒙了應允
                                      」之後,所以「苦難」應該是指「十字架的受死」而言。
          ◎ 5:8 提到耶穌雖然是「兒子」,還是透過苦難體驗了順服上帝這件事(而且順服到死、
            與上帝隔離),所以祂「得以完全」。
          ●「得以完全」:SG 5048,「使之完美」、「到達完美的地步」,指耶穌完全合適於從事
                          所指派給他的工作。
          ●「順從」他的人:SG 5219,「聽從」、「遵照」、「順服」,原文是現在式,表達一種
                            「持續的順服」行動。     
          ●「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SG 1096,「發生」、「成為」,原文的時態是過去式,顯示
                                    這是「已成的事實」。
          ●「永遠」:SG 166,「沒有盡頭」、「終極無上」。
          ●永遠得救的「根源」:SG 159,「創始者」、「源頭」。
          ●「永遠得救的根源」:SG 159+SG 4991+SG 166,「永遠救恩的根源」。
          ●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SG 5010,「特質」、「性質」、「素質」、「樣子」。
          ●「稱」他為:SG 4316,原意是「在市場前」,後來演變為「被稱」、「被宣告」、「呼
                        叫」, 「命名」的意義。
          ◎對比於 5:1 地上大祭司獻上的禮物和祭物,天上的大祭司─基督在此獻上祈禱和懇求。
          ◎「蒙了應允」:指基督在客西馬尼園的禱告中,禱告的後半部是求天父照祂的旨意行,而
            不要照耶穌自己的意思行,這部份的禱告(其實也是禱告的核心)蒙了應允。而耶穌的禱
            告為何能蒙應允?又為何耶穌的禱告最後會加上但書?理由是因為基督的敬虔,知道自己
            不能逾越上帝的心意。因此他加上了求上帝按照祂旨意行的禱告並獲得了上帝的應允。
          ◎麥基洗德的身份在 詩 110:4 中應該是「祭司」,而非大祭司,此處稱耶穌為「和麥基洗
            德一樣的大祭司」,意義應該是:耶穌是大祭司、基督的大祭司職分和麥基洗德的祭司職
            分相似。
經文:

論到麥基洗德,我們有好些話,並且難以解明,因為你們聽不進去。看你們學習的工夫,本該作師傅,誰知還得有人將神聖言小學的開端另教導你們,並且成了那必須吃奶、不能吃乾糧的人。凡只能吃奶的都不熟練仁義的道理,因為他是嬰孩;惟獨長大成人的才能吃乾糧;他們的心竅習練得通達,就能分辨好歹了。 5:11-5:14

註釋:

  二、應當持守盼望以免被廢棄  5:11-6:20 
    (一)責備讀者未能在信仰上長進   5:11-14 
          1.談到以上所談的事,作者有很多要說的,但是讀者無法吸收。  5:11 
            ●「論到麥基洗德」:SG 4012+SG 3739,「論到這事」,亦即上面所談的耶穌是麥基
                                洗德等次大祭司的事,「這事」是單數代名詞。不過原文這個代名
                                詞比較可能是陽性的,亦即解釋成「論到麥基洗德」。
            ●「我們有好些話」:SG 4183+SG 1473+SG 3588+SG 3056,原文直譯是「我們的話
                                很多」,意思是「有很多話要說」。
            ●「難以解明」:SG 1421,「很難解釋」、「難以闡述」,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聽不進去」:SG 3576+SG 1096+SG 3588+SG 189,「在耳朵方面懶惰、遲鈍」
                            。而原文動詞時態是「完成式主動」是,意思是「已經成為遲鈍了」,
                            亦即並非生來如此,也不是天資的限制。此處應該是指讀者的屬靈理解
                            力已經遲鈍了。
            ◎作者在此處告訴讀者,有很重要的真理想要告訴讀者,但是卻很難對讀者解釋,因為讀
              者的屬靈理解力已經遲鈍了。這提醒我們「教導無法成功」並非完全是教導者的責任,
              有時也是疏懶的被教導者限制了教導者的工作。

          2.以時間而論,讀者應該可以當教導者了,沒想到卻還是須要接受他人教導信仰的基本道理
            ,無法分辨好壞。  5:12-145:12 一開始有個「因為SG 1063」,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
            ●「看你們學習的工夫」:SG 1223+SG 3588+SG 5550,直譯是「由於這個時間」。意
                                    思是「由於你們接受這信仰已經有足夠的時間,所以應該已經
                                    當教導者了」。
            ●作「師傅」:SG 1320,「教師」、「老師」。
            ●「還得」:SG 3825+SG 5532,「你們再次有需要」。
            ●「神聖言」:SG 3588+SG 3051+SG 3588+SG 2316,「上帝的話」。在此比較可能
                          是指「基督道理」或「基督的福音」。
            ●「小學」:SG 4747,「基本元素」、「基本原則」。
            ●「開端」:SG 746,「基礎」、「開始」。
            ●「小學的開端」:原文是「開端的初步」或「開端的第一課」的意思,亦即強調「最基
                              本的東西」之意。
            ●「成了....必須吃」:SG 1096+SG 5532,「你們成為有需要」。暗示這種現況是讀
                                  者靈命倒退的結果。
            ●「乾糧」:SG 4731+SG 5160,「硬的食物」。
            ● 5:13 一開始有個「因為SG 1063」,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
            ●「凡只能喫奶的」:直譯是「凡是吃奶的」,不過意義顯然也是「以奶為其唯一食物的
                                」。可參考 林前 3:1-3  彼前 2:2 。
            ●「不熟練」:SG 552,可以譯為「沒有經歷」或「不能瞭解」,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
                          此。
            ●「仁義的道理」:SG 3056+SG 1343,直譯是「義的話」。在此比較可能的解釋是「
                              道德真理」(因為這裡的吃奶的嬰孩,應該是指廣義的嬰孩,而不一
                              定是狹義的軟弱基督徒)。
            ●「心竅」:SG 145,「感官」、「理解力」、「判斷力」,此處應該是指「道德抉擇
                        能力」,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習練」:SG 1128,「受過訓練的」,字面意義是「赤露著身體運動或練習」。
            ●「通達」:SG 1838,「成熟」,指因以往的訓練所引致的「狀況」,新約聖經中僅出
            			現於此。
            ●「分辨好歹」:「分辨是非」、「分辨善惡」。
            ◎以讀者接受福音的時間看來,應該是可以成為真理的教導者了,想不到還需要有人把信
              仰初階的課程教導他們,靈命倒退成為無法明辨是非的靈命嬰孩。他們無法分辨道德真
              理,唯有成人可以吸收真正的食物。他們的吸收能力經過訓練到達一種成熟的狀況,可
              以分辨是非,因此可以吸收真正的教導了。
            ◎此處應該是作者用諷刺的口氣來鼓勵讀者好好在信仰上努力。
經文:

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不必再立根基,就如那懊悔死行、信靠神、各樣洗禮、按手之禮、死人復活,以及永遠審判各等教訓。神若許我們,我們必如此行。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重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地羞辱他。就如一塊田地,吃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神得福;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 6:1-6:8

註釋:

    (二)警告讀者應該進到完全的地步,切勿倒退背棄真理。  6:1-8 
          1.我們應該竭力離開信仰的初步階段,進入成熟的地步。 6:1 
            ●「離開」:SG 863,不是「放棄」,而是「不滯留於某一個階段」。
            ●基督「道理」的開端:SG 3056,「話語」、「道」。兒
            ●基督道理的「開端」:SG 746,「基礎」、「開始」,與 5:12 的「開端」同字。
            ●「基督道理的開端」:應該是「基督福音的基本道理」。
            ●「竭力進」到:SG 5342,「被移動」、「被驅使」,原文型態是「被動語態」,不過
                            此字的被動語態在古典希臘文中,普遍不含「被動」的意思(馮蔭坤)
                            。亦即這裡可能是指讀者「被推動到成熟的地步」或「努力進入成熟的
                            地步」。
            ●「完全的地步」:SG 5047,「成熟」、「完成」,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
                               西 3:14  來 6:1 。
            ◎由 6:1 看來,作者在前一段說讀者們是只能吃奶的嬰孩,應該是一種諷刺的用法,而實
              際上讀者應該可以不需要再立根基了。

          2.不需要再立一次根基,倘若上帝願意,我們就要往成熟的方向走。 6:1-3 
            ●「立」根基:SG 2598,「建立」、「立下」。
            ●「根基」:SG 2310,「基石」、「地基」、「事情的基礎」,此處指「懊悔死行」、
                        「信靠神」。
            ●「懊悔」:SG 3341,「悔改」,「轉變」,指的是「對罪與義有不同的看法而改變一
                        己的行為和生活方式」,而不單單只有情感上的「懊悔」而已。
            ●「死行」:SG 3498+SG 2041,「死的工作」、「死的作為」,而且是「複數型態」。
                        指的應該是信徒信耶穌前常行的那些「導致滅亡的行為」。這個詞新約中僅
                        出現於 來 6:1  9:14。 
            ●「懊悔死行」:「從導致滅亡的行為中悔改過來」。
            ●「信靠神」:SG 4102+SG 1909+SG 2316,指「實在的信靠上帝」,對原本信神的猶
                          太人傳講「信靠神」,實在是呼籲他們完全的接受上帝的恩典救贖,而不
                          依賴自己的努力。
            ●「各樣洗禮」:SG 909,「洗禮」、「潔淨禮」的複數型態,此字不是常用的「洗禮
                            SG 908」,而是更廣義的洗禮,包含猶太人的潔淨禮儀和施洗約翰的
                            洗禮以及教會的洗禮。用在這裡可能是要強調這幾種洗禮間的差異。
            ●「按手之禮」:SG 1936+SG 5037+SG 5495,「按手」,「手」字是複數,「按手」
                            原來有許多的含意,不過在此比較可能是指著入教、按立有關的儀式。
            ●「死人復活」:SG 386+SG 5037+SG 3498,「死人的復活」。
            ●「永遠審判」:SG 2917+SG 166,「永遠有效的審判」。
            ●「教訓」:SG 1322,「教導」、「指導」,包括「各樣洗禮」、「按手之禮」、「死
                        人復活」、「永遠審判」。
            ◎比較可靠的古卷顯示這裡的「根基」是由這四類的「教訓」所構成。
            ●「神若許我們」:SG 1437+SG 2010+SG 3588+SG 2316,「只要是上帝准許我們」,
                              可能是當時信徒的慣用語。
            ●必「如此」行:SG 3778+SG 4160,「這樣做」、「這樣實行」,意思是指「向著成熟
                            的目標前進」。
            ◎作者鼓勵讀者要能夠進入信仰成熟的地步,不要一直停留在信仰的初階道理之中。我們
              會不會也因為懶惰,都不願意花時間去了解比較深入的信仰概念?

          3.至於那些已經瞭解上帝恩典的人,如果離棄真理就無法再悔改了,結局就是滅亡。 6:4-86:4-6 的意義應該是「論到那些....而竟想離棄道理的人」,而非是「論到那些....若
              是離棄道理」。
            ● 6:4-6 原文是一句話,意義是「論到那些在兩方面蒙了光照而離棄道理的人」,而這兩
              方面是「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
            ●「蒙了光照」:SG 530+SG 5461,「曾一次被光照」。由於「一次」這字的意義,這
                            個詞也有可能是指「一次過的蒙福音光照而成了基督徒」。
            ●「嘗過」:SG 1089,「享受」、「感受」、「經歷」,有時也有「試一試」而並未「
                        真實領受」的意義。
            ●「嘗過天恩的滋味」:直譯是「嘗過天上的恩賜」。此處可能反應出了七十士譯本的詩
                                  篇三十三篇9節( 詩 34:8 )的思想,該處有「體驗過主是美善
                                  的」的意思。
            ●「又於聖靈有分」:「成了SG 1096有分於SG 3353聖靈」,基本上等於是「得到了聖
                                靈」。
            ●「嘗過」、「覺悟」 6:5 :原文僅是一個SG 1089,「嘗過」,與 6:4 的「嘗過」是
                                       同一字,「享受」、「感受」、「經歷」的意思。
            ●「來世」:SG 3195+SG 165,「未來的世代」或「將來的世界」。
            ●來世的「權能」:SG 1411,「能力」、「權勢」,此字是複數型態,在 2:4 是指「
                              異能」,因此在此可能是指伴隨著福音宣講的神蹟奇事和異能。這些
                              神蹟奇事和異能是未來的世代已經介入今世的標誌。
            ●「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直譯是「曾體驗上帝的話和將來永恆權能的
                                                    好處」。此處更明顯是七十士譯本的詩篇三
                                                    十三篇9節( 詩 34:8 )的思想。                  
            ●「若是離棄道理」:SG 2532+SG 3895,「竟然離棄正道」。「離經叛道SG 3895」
                                一字,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就不能」:SG 102,「無能力的」、「不可能的」,此字位於 6:4 。
            ●「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直譯是「不可能再一次從悔改中更新」。其中「更新
                                          SG 340」,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此處也暗示前面
                                          所指的那些人是曾經悔改過的基督徒。
            ●「重釘十字架」:SG 388,此字意義是「釘上十字架」,而沒有「再次」的意思,此
                              字在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原文特別強調「他們親自把神的兒子釘十字架」。亦
                                            即作者認為這些背道者附和釘耶穌十字架之人的判決
                                            ,等同於是親自把耶穌釘十字架。也就是說他們這樣
                                            的行為等於公然拒絕耶穌基督,和釘耶穌基督十字架
                                            的人的所作所為沒有兩樣。
            ●「明明的羞辱」:SG 3856,「公開羞辱」、「公開示眾」、「公然羞辱」,新約聖經
                              中僅出現於此。
            ●「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原文時態都是現在式,表達一種持續進行的狀態。
            ●「就如」一塊田地:SG 1063,「因為」—。
            ●「吃」:SG 4095,「喝」、「飲用」、「吸收」,原文時態是「過去主動分詞」,顯
                      示這是已經完成的動作。
            ●「菜蔬」:SG 1008,原文是「植物」。
            ●「合乎耕種的人用」:原文意義是「對於田地為他們被耕種的那些人有用」,亦即是「
                                  對田地主人(不一定是耕種的人)或是主人供應的客戶有用」。
            ●從神「得」福:SG 3335,「領受」。
            ●從神得「福」:SG 2129,「慷慨的賜予」、「豐碩」。
            ●「荊棘」:SG 173,「帶刺的植物」。
            ●「蒺藜」:SG 5146,「薊屬植物」、「一種野生帶刺的植物」,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
                         太 7:16  來 6:8 。
            ●「被廢棄」:SG 96,「不夠格的」、「沒有價值的」。
            ●「近於咒詛」:SG 2671+SG 1451,「鄰近咒詛」,接近是「必定要受咒詛」的意思。
            ●結局就是「焚燒」:SG 2740,「焚燒」,指的應該是「上帝的審判」。新約聖經中僅
                                出現於此。
            ◎這一段經文真正的困難在於這樣明顯的真基督徒身份 6:4,5 ,是不是真的還有「背道」
              的危險?這樣的警告又怎樣與本書其他記載( 7:25 等)以及遍佈新約的得救把握經節
              ( 羅 8:29-30  弗 4:30 )相調和?比較好的方式可能是把這類的經文當成是警告,是
              上帝提醒真基督徒不犯背道之罪的一種方式。上帝透過這類經文的提醒和聖靈的幫助,
              讓真基督徒避免背道的危機。
            ◎許多解經者對這一段有許多不同的意見,有人認為這是「基督徒還可能背離上帝」,另
              有人認為這是「作者假設讀者背道的警告」,也有說這是「警戒未信的收信人」。真是
              眾說紛紜。我們必須承認這裡真是一個難題,大概很難只確認一個可能的答案。我個人
              認為 6:9 顯示作者心目中的讀者並非處於 6:4-8 的景況,因此這裡可以當成是作者警
              告讀者不要繼續墮落下去,到達背道的情況,就會有嚴重的後果。加上作者無法分辨收
              信者是否全都真正得救,因此在此提出這樣的警告並不為過,也是牧者應有的心態。對
              於真基督徒而言,有上帝的恩典保守,加上自己立志把上帝當上帝而避免墮落的決心,
              應該是如其他經文所說的,擁有不墮落的保證。對於還不成為真基督徒的人,這也是一
              個切身的警告。
經文:

親愛的弟兄們,我們雖是這樣說,卻深信你們的行為強過這些,而且近乎得救。因為神並非不公義,竟忘記你們所做的工和你們為他名所顯的愛心,就是先前伺候聖徒,如今還是伺候。我們願你們各人都顯出這樣的殷勤,使你們有滿足的指望,一直到底。並且不懈怠,總要效法那些憑信心和忍耐承受應許的人。 6:9-6:12

註釋:

    (三)鼓勵讀者繼續熱心  6:9-12 
          1.作者相信收信人的行為強過「離棄真理」的情況,而有得救的表現。 6:9 
            ●「親愛的弟兄們」:SG 27,「親愛的」、「寶貴的」,原文沒有「弟兄們」,應該
                                翻譯為「親愛的諸位」。
            ●「深信」:SG 3982,「確信」、「確定」、「由經驗而來的斷定」,原文的時態是「
                        完成被動直說」,顯示作者是「經過檢視和衡量證據之後而達到『確信』的
                        狀態」。
            ●你們的「行為強過這些」:SG 2909,「有那些較好的事」、「是在較好的狀況」。
            ●「近乎」得救:SG 2192,「有」、「黏著」、「鄰近」。
            ●「近乎得救」:SG 2192+SG 4991,「有救恩」,實際的意義可能是「有得救的表現」
                            、「結局就是得救」、「屬乎救恩」、「伴隨著救恩」。
            ◎此處是說作者在 6:4-8 提出嚴厲的警告:「真信徒離棄真理就沒有悔改的機會了」。但
              實際上作者是相信讀者是遠離那種狀況,還是「有救恩」(在信仰中)的,這也間接證
              明 6:4-8 是一種警戒性的教導。

          2.因為上帝是公義的,不會忘記讀者所做的工和伺候聖徒的愛心。  6:10 
            ●「不公義」:SG 94,「沒有公義的」。
            ●「竟忘記」:SG 1950,「忘記」、「忽視」、「不在意」、「不關心」。
            ●「工」:SG 2041,原文是單數的「工作」,應該是指他們信耶穌後忠於福音的整個生
                      活見證,參考 10:32-34 。
            ●為他「名」:SG 3686,「名字」,在希伯來文化中,名字代表一個人的本質,特徵和
                          人格,而且按照我們對他的認識或他向我們啟示的程度而定。
            ◎「為他名」:就是「為了神自己」。
            ●「伺候」:SG 1247,「服侍」、「幫助」、「照料」。
            ●「聖徒」:SG 40,「聖潔的事物」、「聖徒」,原文是複數型態。
            ◎希伯來書讀者讓作者認為應該還擁有救恩的原因是「持續照顧信徒」,而不是持守那一
              種「信仰理念」。以前我們常常以為只有某一種教派或信仰的堅持才是「純正」的,間
              接也認為「信仰正確是得救的保證」。但此處卻說服侍或照顧信徒的愛心才顯露出擁有
              救恩的生命,這一點真是值得我們深思。
              
          3.作者希望讀者熱誠的活出愛的生活,效法那些憑信心和忍耐承受應許的人。 6:11-12 
            ●「願」:SG 1937,表達「一種強烈的欲望」,可以譯為「渴望」、「切望」。
            ●顯出這樣的「殷勤」:SG 4710,「認真」、「勤奮」、「熱心」。
            ●「顯出這樣的殷勤」:SG 846+SG 1731+SG 4710,「表現同樣的熱誠」。
            ●「使你們有滿足的指望」:SG 4314+SG 3588+SG 4136+SG 3588+SG 1680,「朝向
                                      對盼望的堅定相信」,可以解釋成「使你們有確實的盼望」
                                      、「以達到你們的希望」、「使你們的盼望可以完全實現」
                                      。而以最後這一個解釋較好。而這「盼望」,應該是指「最
                                      終的得救」或「進入安息」。
            ●「一直到底」:SG 891+SG 5056,「直到末了」、「直到結局」。
            ●「懈怠」:SG 3576,「懶散的」、「怠惰的」,與 5:11 的「聽覺『遲鈍』」同字。
            ●「並且不懈怠」:應該譯為「免得你們成為懶散的」。
            ●「承受」:SG 2816,「繼承」,原文時態是現在式主動分詞,表達作者認為這些有信
                        心的人現在已經獲得上帝應許要給他們的。
            ●「信心」和忍耐:SG 4102,「信仰」。
            ●信心和「忍耐」:SG 3115,「耐心」、「堅定」、「恆忍」。
            ◎「信心和忍耐」:可能是重言法,指的是「堅持下去的信心」。
            ◎「憑信心和忍耐承受應許的人」:應該是指「舊約時代那些信而有恆的人」。理由是下
                                            文提到亞伯拉罕, 來 11 提到整個舊約的信心人物。
            ◎作者認為讀者的情況不是要面對滅亡的,而是有得救表現的。因為上帝是公義的,而讀
              者的整個生活見證和愛心表現是顯示出他們仍然忠於福音的。作者熱切的希望讀者始終
              表現出同樣的熱誠,活出同樣美好的生活見證,使他們所盼望的「最終得救」可以完全
              實現。而且這種活出愛心及良好生活見證的熱誠,可以避免讀者陷入懶散退步的陷阱。
              應該效法舊約時代那些有「恆久信心」之人的榜樣,他們現在已獲得上帝所應許給他們
              的。
經文:

當初神應許亞伯拉罕的時候,因為沒有比自己更大可以指著起誓的,就指著自己起誓,說:「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這樣,亞伯拉罕既恆久忍耐,就得了所應許的。人都是指著比自己大的起誓,並且以起誓為實據,了結各樣的爭論。照樣,神願意為那承受應許的人格外顯明他的旨意是不更改的,就起誓為證。藉這兩件不更改的事,神決不能說謊,好叫我們這逃往避難所、持定擺在我們前頭指望的人可以大得勉勵。我們有這指望,如同靈魂的錨,又堅固又牢靠,且通入幔內。作先鋒的耶穌,既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成了永遠的大祭司,就為我們進入幔內。 6:13-6:20

註釋:

    (四)神的應許確實可靠  6:13-20 
          ◎這一段就是以亞伯拉罕當成「憑信心和忍耐承受應許」的範例,並且指出我們的指望是「
            直通至聖所」的,因為耶穌已經為我們進入「至聖所」。
          1.上帝應許亞伯拉罕的時候,指著自己起誓(因為沒有比上帝還大的),而亞伯拉罕堅持到
            底就得到上帝的應許。  6:13-156:13 開頭有個「因為SG 1063」,表達以下是作者要讀者效法有信心的先賢的原因。
            ●「沒有比自己更大可以指著起誓的」:直譯是「沒有比自己更大的可以指著起誓」。當
                                                然,理由是因為沒有比上帝大的人物存在。
            ●「指著自己起誓」:SG 3660+SG 2596+SG 1438,「指著自己發誓」,這樣的舉動表
                                達「他的誓言和自己的存在一樣確定」,「以自己存在的確實性來
                                支持他的誓言」。
            ●「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SG 1487+SG 3375+SG 2127+SG 2127+SG 4771,「無
                                        疑地我肯定地一定賜福給你」。
            ●「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SG 4129+SG 4129+SG 4771,「必定使你被增
                                                添」。
            ●「既恆久忍耐」:SG 3114,「經過耐心等待之後」。
            ●「得了所應許的」:SG 2013+SG 3588+SG 1860,原文是「得了那應許」,可以解釋
                                成得到「應許的應驗」或得到了「用起誓立的應許」。
            ◎此處所記載的事可以參考 創 12:2,3,7  13:14-17  15:5-7  17:4-8,19  22:16-18 。

          2.人都是指著比自己大的發誓,當成一種證據來解決爭論。上帝為要對人顯明祂的旨意是不
            更改的,也用了人熟悉的方式,以發誓當證據。  6:16-176:16 一開始有個「因為SG 1063」,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
            ●「實據」:SG 951,「擔保」、「保證」,聖經中僅出現於 腓 1:7  來 6:16 。
            ●「了結」各樣的爭論:SG 4009,「結束」、「終結」。
            ●「爭論」:SG 485,「爭執」、「反駁」或「否認」。在此有可能是用「否認」的意
                        思。亦即「發誓」成為保證,了結各樣的「否認」。
            ●「願意」:SG 1014,「定意」、「決定」。
            ●「格外」顯明:SG 4055,「更加」、「尤其」。
            ●「旨意」是不更改:SG 1012,「決定」、「目的」、「意圖」、「計畫」。
            ●「不更改的」:SG 276,「不改變的」、「不轉變的」、「固定的」。新約聖經中僅
                            出現於 來 6:17,18 。
            ●「旨意是不更改的」:SG 3588+SG 1860+SG 3588+SG 276,直譯是「計畫是不可
                                  更改的」。
            ●起誓「為證」:SG 3315,「保證」,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3.上帝的應許和上帝的誓言是不能更改的,所以上帝在應許的事上不能說謊,叫我們這抓住
            指望的人可以大得鼓勵。  6:186:18 一開始有一個「以便、好叫SG 2443」,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
            ●「不更改的」:SG 276,「不改變的」、「不轉變的」、「固定的」。新約聖經中僅
                            出現於 來 6:17,18 。
            ◎「兩件不更改的事」:指的是「上帝的應許」和「上帝的誓言」。
            ●神決「不能說謊」:SG 102+SG 5574,「無法欺騙」、「不能說謊」。
            ●「逃往避難所」:SG 2703,「逃跑」、「避難」。
            ●「持定」:SG 2902,「抓住」。
            ●「擺在我們前頭」指望:SG 4295,「呈現於」、「立於....之前」。
            ●「指望」:SG 1680,「盼望」、「期待」。
            ●「勉勵」:SG 3874,「鼓勵」或「安慰」。
            ●「大得勉勵」:SG 2478+SG 3874+SG 2192,「擁有強有力的鼓勵」。
            ●大「得」勉勵:原文的時態是現在式,顯示這是「我們可以繼續獲得和享有」的強而有
                            力的鼓勵。

          4.我們的盼望像靈魂的錨,堅固而牢靠,並且透過像麥基洗德一樣的大祭司耶穌直接越過至
            聖所的幔子,到達上帝面前。  6:19-20 
            ●「靈魂的錨」:SG 45+SG 2192+SG 3588+SG 5590,也可以譯為「生命的錨」。
            ●「堅固」:SG 804,「堅穩的」、「確實的」。
            ●「牢靠」:SG 949,「穩定的」、「堅固的」、「不動搖的」。
            ●「通入」:SG 1525,「進入」,原文時態是現在式,表達信徒的盼望可以「繼續不斷
                        的進到至聖所」。
            ●「通入幔內」:原文是「進到幔子裡面」。指的應該就是進入「至聖所」,用來表明「
                            上帝面前」的意思, 太 27:50-51 記載耶穌死亡至聖所幔子裂開的事
                            蹟。
            ●「先鋒」:SG 4274,「先驅」,原文直譯是「跑在前面」。其另有一專門的意義是「
                        探子」、「軍隊的先頭部隊」的意思。此「先鋒」不但是「跑在前面」而已
                        ,而且有替隨後的人預備道路或指示路徑的功能。此字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麥基洗德的「等次」:SG 5010,,「特質」、「性質」、「素質」、「樣子」。
            ●「永遠的」大祭司:SG 165,「世代」、「永恆」。
            ●永遠的「大祭司」:SG 749,「祭司長」、「大祭司」。
            ●「為」我們:SG 5228,「為了」。
            ●「進入幔內」:原文時態是過去式,顯示耶穌已經替我們進入天上至聖所了。
            ◎因為上帝不但應許,而且還用發誓的方式堅定祂的應許,因此讓抓住祂應許的人大得鼓
              勵。這應許的盼望是值得我們效法那些緊緊抓住這應許的先賢而堅持我們的信心到底。
              因為上帝煞費苦心的雙重保證自己的應許,讓我們的盼望有如生命的錨,穩固又可靠,
              而且我們的先頭部隊耶穌基督已經到了上帝面前,可以替我們預備道路並引領我們終究
              可以到達上帝面前。
經文:

這麥基洗德就是撒冷王,又是至高神的祭司,本是長遠為祭司的。他當亞伯拉罕殺敗諸王回來的時候,就迎接他,給他祝福。亞伯拉罕也將自己所得來的,取十分之一給他。他頭一個名翻出來就是仁義王,他又名撒冷王,就是平安王的意思。他無父,無母,無族譜,無生之始,無命之終,乃是與神的兒子相似。你們想一想,先祖亞伯拉罕將自己所擄來上等之物取十分之一給他,這人是何等尊貴呢!那得祭司職任的利未子孫,領命照例向百姓取十分之一,這百姓是自己的弟兄,雖是從亞伯拉罕身(原文是腰)中生的,還是照例取十分之一。獨有麥基洗德,不與他們同譜,倒收納亞伯拉罕的十分之一,為那蒙應許的亞伯拉罕祝福。從來位分大的給位分小的祝福,這是駁不倒的理。在這裡收十分之一的都是必死的人;但在那裡收十分之一的,有為他作見證的說,他是活的;並且可說那受十分之一的利未,也是藉著亞伯拉罕納了十分之一。因為麥基洗德迎接亞伯拉罕的時候,利未已經在他先祖的身(原文是腰)中。 7:1-7:10

註釋:

  三、基督照麥基洗德的體系作祭司  7:1-28 
    (一)麥基洗德的獨特與偉大  7:1-10 
          1.麥基洗德在舊約聖經記載中可以看出的特質包括:撒冷王、至高神的祭司、長遠為祭司的
            、為亞伯拉罕祝福、接受亞伯拉罕的十分之一禮物、與神的兒子相似。  7:1-3 
            ◎麥基洗德的事蹟在舊約聖經中記載於 創 14:18-20詩 110:4 也提及此人。 
            ●「麥基洗德」:SG 3198,「公義之王」,希伯來文SH 4442,意義是「我的王是公義
                            」。
            ●「撒冷」:SG 4532,「平安」之意,應該就是「耶路撒冷」的古名。
            ●「至高」神:SG 5310,「最高的」。
            ●至高神的「祭司」:SG 2409,此處用的是「祭司」,不是「祭司長SG 749」,顯示
                                作者精確的使用舊約經文。
            ●「長遠為祭司」:原文在 7:3 ,直譯是「他停留(在)祭司(的身分)直到持續不斷」。
                              自然,此處也表示聖經沒有記載麥基洗德的祭司職任中斷。
            ●「殺敗」諸王:SG 2871,「切下來」、「屠宰」,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取」十分之一:SG 3307,「分開」、「分配」。
            ●「翻出來」:SG 2059,「解釋」、「詮釋」,在此應該是比較廣義的用法,亦即麥基
                          洗德這個名字讓大家聯想到「公義的王」。
            ●「又名」撒冷王:SG 2532,「也」。
            ●「無父」:SG 540,「在家族譜系中無其父的資料記載」,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無母」:SG 282,「沒有母親」,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無族譜」:SG 35,「無族譜的」,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無生之始」:SG 3383+SG 746+SG 2250,「沒有日子之開始」。
            ●「無命之終」:SG 3383+SG 2222+SG 5056+SG 2192,「也沒有生命的結束」。
            ◎「無父,無母,無族譜,無生之始,無命之終」:應該是指舊約聖經中沒有記載麥基洗
              德這方面的資料,亦即在舊約聖經眼中,麥基洗德並沒有一般祭司體制的詳細家譜與生
              死記載,正如同基督的特性一樣。並非麥基洗德本身有這些特性,而是在舊約聖經記載
              角度中、麥基洗德是這樣的人物。
            ●「相似」:SG 871,「使相像」,原文型態為被動語態,可能有「被....使之與....
                        相似」。亦即可能可以解釋成「在上帝的主宰下,聖經的記錄將麥基洗德描
                        寫成與神的兒子相似」。此字在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由於死海古卷、裴羅等作品都對麥基洗德有記載和詮釋,因此有許多人認為作者描述麥
              基洗德與這些思想有關。不過由於作者對麥基洗德的看法與其他作品有相當的差異,引
              用的聖經也不同,所以作者引用麥基洗德可能與外來的因素無關。
            ◎作者的思路是先由 詩110:4 開始,認定基督是麥基洗德一樣的祭司,然後回到 創14 
              的記載來詮釋作者由 詩 110 所獲得的思想。因此「麥基洗德」這人物被特別提出來討
              論,主要是為了表達基督的超越性,而不是單單為了麥基洗德這個體本身。這是我們解
              釋時必須注意的。也可以說 詩 110:4來 7 思想的真正基礎。
            ◎麥基洗德的雙重稱號「公義王」、「平安王」正顯示了 賽 9:6,7  亞 9:9,10 的思想。
            ◎這一段所描寫的,不是歷史上的麥基洗德與基督的比較,而是聖經記載中的麥基洗德與
              基督作為永恆神子性質的比較。

          2.讀者應該注意到亞伯拉罕把擄獲的上等物品之十分之一給麥基洗德,那表示麥基洗德是何
            等的尊貴。因為祭司才有權向百姓取十分之一,而麥基洗德不但向亞伯拉罕取十分之一,
            並且為亞伯拉罕祝福,這舉動更顯示他是比亞伯拉罕尊貴。  7:4-7 
            ●你們「想一想」:SG 2334,「你們看」、「你們觀察」。
            ●「先祖」:SG 3966,原文是「族長」。
            ●「所擄來上等之物」:SG 205,「戰利品」,原文直譯是「一堆頂部」。古希臘人在
                                  打勝仗後,把戰利品集成一堆,並將其「頂部」(亦即是指最好
                                  的部份)獻給他們的神明。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何等尊貴」:SG 4080,字義是「何等...大」,引伸為「多麼偉大」。新約聖經中
                            僅出現於 加 6:11  來 7:4 。
            ●「那得祭司職任的利未子孫」:直譯是「那些由利未子孫中領受祭司職責的」、「出於
                                          利未的子孫接受祭司職分的人」。
            ●「照例」:SG 2596+SG 3588+SG 3551,「按照律法」。
            ●「領」命:SG 2192,「擁有」、「有」。
            ●「命」:SG 1785,指「個別的律例」。「例」或「律法」即是「命」或「命令」的總
                      和。
            ●「領命」:SG 2192+SG 178,「有命令」、「奉命」。
            ●「還是照例取十分之一」:原文中並沒有此句。
            ●亞伯拉罕「身」中:SG 3751,「腰部」、「生殖器」。
            ● 7:5 直譯為:「那些領受祭司職分的利未子孫,奉命按照律法向人民,就是自己的弟
              兄,收取十分之一;雖然他們都是出於亞伯拉罕生殖器的。」
            ●「獨有....」:SG 1161,「可是....」、「但是....」。
            ●「不與他們同譜」:SG 3361+SG 1075,「無法追溯祖先」,是指「不屬於利未支派」
                                而非「與猶太人沒有血統關係」,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蒙應許的」:SG 3588+SG 2192+SG 3588+SG 1860,「那些應許的擁有者」。
            ●「位分大的」:SG 2909,「更好的」、「更高階層的」。
            ●「位分小的」:SG 1640,「較少的」、「較低的」、「較年輕的」。
            ●「這是駁不倒的理」:直譯是「與任何爭論無關」,意思就是「無可爭論」。
            ◎作者在 7:4 中雖沒有明說,但由 7:7 可以看出作者應該是認為收納十分之一的人較獻
              上十分之一的人為大。
            ◎ 7:5 的意義是利未祭司能夠向百姓收取十分之一(這裡作者省略了一些細節),不是
              因為天生的優越,而是因為律法的規定。而麥基洗德的情況卻不然。
            ◎擁有上帝應許讓萬國透過他得福的亞伯拉罕,照理說是不須要被祝福的,然而麥基洗德
              還是祝福亞伯拉罕了。這說明了麥基洗德的地位高超。
            ◎這一段經文透過「收十一奉獻」、「祝福」來表達麥基洗德是超越亞伯拉罕的。

          3.而一般的祭司都是一定會死的人,而麥基洗德在聖經的角度看來是永恆不死的。而且利未
            支派的祭司也透過亞伯拉罕納了十分之一給麥基洗德,更顯明麥基洗德是超越現在的祭司
            。  7:8-10 
            ●「有為他作見證的」:SG 3140,「成為證人」,原文型態是「陽性單數」,指「聖經
                                  的記載」。意義是說「因為聖經沒有說到麥基洗德死亡,所以默
                                  認他是活著的」。
            ●「可說」:SG 5613+SG 2031,「可以說」、「正確地說來」,聖經經僅出現於此。
            ●「已經在」:SG 1510,「在」,原文時態是「不完成式」,「還在」的意思。
            ◎律法下的祭司,頂多只能工作二十五年(由二十五歲到五十歲)。
            ◎這一段說明了麥基洗德在聖經記載中是「沒有提到死亡」的,因此比利未祭司們超越。
              而且利未祭司們也可以說透過亞伯拉罕繳納了十分之一的奉獻給麥基洗德,在這方面麥
              基洗德也比利未祭司們超越。這樣的解釋法,也是作者表達自己思想的一種方式(夫子
              式解經),而不當把這種解釋法當成是該段聖經的正確解釋。
經文:

從前百姓在利未人祭司職任以下受律法,倘若藉這職任能得完全,又何用另外興起一位祭司,照麥基洗德的等次,不照亞倫的等次呢?祭司的職任既已更改,律法也必須更改。因為這話所指的人本屬別的支派,那支派裡從來沒有一人伺候祭壇。我們的主分明是從猶大出來的;但這支派,摩西並沒有提到祭司。倘若照麥基洗德的樣式,另外興起一位祭司來,我的話更是顯而易見的了。他成為祭司,並不是照屬肉體的條例,乃是照無窮(原文是不能毀壞)之生命的大能。因為有給他作見證的說:「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先前的條例,因軟弱無益,所以廢掉了,(律法原來一無所成)就引進了更美的指望;靠這指望,我們便可以進到神面前。再者,耶穌為祭司,並不是不起誓立的。至於那些祭司,原不是起誓立的,只有耶穌是起誓立的;因為那立他的對他說:「主起了誓,決不後悔,你是永遠為祭司。」既是起誓立的,耶穌就作了更美之約的中保。那些成為祭司的,數目本來多,是因為有死阻隔,不能長久。這位既是永遠常存的,他祭司的職任就長久不更換。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像這樣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他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後為百姓的罪獻祭;因為他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律法本是立軟弱的人為大祭司;但在律法以後起誓的話,是立兒子為大祭司,乃是成全到永遠的。 7:11-7:28

註釋:

          4.基督成為祭司,是透過發誓設立的,而成為更美之約的中保。  7:20-22 
            ●「不是不起誓立的」:SG 3756+SG 5565+SG 3728,「並非在誓言之外」。
            ●原不是起誓「立」的:SG 1096,「成為」、「成了」。
            ●「原不是起誓立的」:直譯是「是在誓言之外」。
            ●「主起了誓,決不後悔,你是永遠為祭司」:這段經文是引自 詩 110:4 ,並將之當成
                                                      上帝對耶穌說的話。
            ●「後悔」:SG 3338,「改變主意」、「改變心意」。
            ●「既是起誓立的」:SG 2596+SG 5118,「照著如此大的」,意思就是「照著發誓設
                                立」的方式。
            ●「約」:SG 1242,此字一般都是指「遺囑」,而用在上帝跟人的約定上,是表達這種
                      約定跟遺囑一樣,都是單方面的安排,而非雙方達成協議的結果。
            ●「中保」:SG 1450,「擔保人」、「贊助者」,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此字不是一
                        般用來表達「中保」或「居間者」的字SG 3316,而是用來表達「保證人」
                        或「擔保人」的字。舊約並沒有「保證人」,只有摩西是「中間人」,而新
                        約有耶穌當雙方的保證人。
            ◎比起「律法之約」,耶穌所帶來的「恩典之約」是上帝更美的安排。我們不須要透過自
              己軟弱的肉體去抵擋自己的罪性,而能依賴基督的恩典進到上帝面前。

          5.基督是永遠長存的祭司,長遠活著替信他的人祈求。  7:23-25 
            ●「那些成為祭司的,數目本來多」:直譯是「一方面更多人已是祭司」。
            ●有死「阻隔」:SG 2967,「限制」、「阻止」、「禁止」。
            ●「長久」:SG 3887,在蒲草文獻中常用來當「留任」或「繼續工作」的委婉用法。在
                        此是「長久留任」的意思。
            ◎根據猶太古史作者約瑟夫的記載,由亞倫到西元七十年聖殿被毀,總共有八十三位大祭
              司。
            ●「長久不更換」:SG 531,「不可侵犯」,從而引申出「絕對的」、「不能更改的」
                              、「永久的」、「不能取代的」之意,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靠著」他:SG 1223,「經過」、「藉著」。
            ●「能」拯救:SG 1410,「能夠」、「足以」、「勝任」。
            ●拯救「到底」:SG 3838,「完全地」、「永遠」、「長久」,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
            ●「拯救到底」:可能指「徹底的拯救」或「永遠的拯救」。而由上下文看來似乎後者比
                            較可能。

          6.這樣的祭司更適合我們這些軟弱而須要被贖罪的人。  7:26-28 
            ●「原」是與我們:SG 2532,「實在」、「正好」。
            ●「合宜」:SG 4241,「合適」、「適合」。
            ●「聖潔」:SG 3741,「敬虔的」、「聖潔的」,意思是「耶穌在心智及行為上完全符
                        合上帝的要求」。
            ●「無邪惡」:SG 172,「純真無偽」,指耶穌「沒有罪過」。這是指道德上的完美。
            ●「無玷污」:SG 283,「沒有污損的」,指耶穌「沒有被罪玷污」,指在禮儀上,耶
                          穌是沒有不潔的。
            ●「遠離罪人」:SG 5563+SG 575+SG 3588+SG 268,原文是「由罪人中被分別出
                            來」或「跟罪人分開」。在當時有關贖罪日的禮儀中,大祭司必須七天
                            前就由自己的住所搬到聖殿內的一間房間,以和罪人分開,避免沾染不
                            潔。然而耶穌是在道德方面上和罪人分開的(亦即耶穌沒有犯罪)。
            ●「高過諸天」:SG 5308+SG 3588+SG 3772+SG 1096,原文是「成為高過諸天」,
                            亦即這裡應該是論到耶穌被提昇到諸天之上(上帝那裡)得榮耀。
            ◎「每日....獻祭」:大祭司一年只需要在贖罪日這樣獻祭,因此作者這樣說應該是要透
                                過把贖罪日的祭和每天所獻有贖罪性質的素祭結合,來強化基督與
                                一般大祭司的差異。
            ◎「這事」:指「為百姓的罪獻祭」。
            ●「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應翻譯為「他獻上了自己,就把這事一次而永
                                                  遠的成全了」。
            ◎基督獻上的祭物是「自己」,一次性的解決獻祭贖罪的事情。
            ●「立」軟弱的人:SG 2525,「指派」、「委任」。
            ●「軟弱的人」:SG 2192+SG 769,原文直譯是「有軟弱的人」。
            ●「成全」:SG 5048,「已經被成為完全」。這詞是用來形容「兒子」,是指其「完全
                        適合擔任大祭司職位」。
經文:

我們所講的事,其中第一要緊的,就是我們有這樣的大祭司,已經坐在天上至大者寶座的右邊,在聖所,就是真帳幕裡,作執事;這帳幕是主所支的,不是人所支的。凡大祭司都是為獻禮物和祭物設立的,所以這位大祭司也必須有所獻的。他若在地上,必不得為祭司,因為已經有照律法獻禮物的祭司。他們供奉的事本是天上事的形狀和影像,正如摩西將要造帳幕的時候,蒙神警戒他,說:「你要謹慎,作各樣的物件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 8:1-8:5

註釋:

  四、基督在天上作大祭司  8:1-5 
    (一)我們有大祭司基督已經坐在上帝右邊,他在真正的聖所服事。  8:1-2 
          ●「其中第一要緊的」:SG 2774,「總結」、「要點」、「頂點」或「最重要的一點」。
                                此處比較可能的解釋是後兩者,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
                                 徒 22:28  來 8:1 
          ●「坐」:SG 2523,「坐下」、「留在」、「安頓於」,重點不是在「坐下」的動作,而
                    是指取得權威地位的莊嚴舉動。
          ●天上「至大者」:SG 3172,「威嚴」、「尊貴」,新約聖經中出現於
                             來 1:3,8:1  猶1:25 。
          ●「執事」:SG 3011,「受差遣的人」、「僕役」,在此指「大祭司服務上帝」的身份。
          ●「在聖所」:SG 40,「至為聖潔的事物」,原文型態是複數,原文有許多可能的解釋
                        ,不過最可能還是指「聖所」而非「聖徒的團契」。
          ●「主」所支:SG 2962,「主人」,此字之前有冠詞SG 3588,指「上帝」而非「基督」
                        。
          ●主所「支」:SG 4078,「固定在一起」、「搭建」,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這段聖經影射 詩 111:1 所描述的狀況。
          ◎作者所要表達的,正是基督已經成了更美之約的大祭司。

    (二)這位天上的大祭司如果在地上就不能當祭司,因為地上已經有依照律法獻祭的祭司。地上的
          祭司制度是天上聖所的影像。  8:3-58:3 前有一個「因為SG 1063」,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
          ●「禮物」:SG 1435,「禮物」、「禮品」,泛指律法所要求的一切「供物」。
          ●「祭物」:SG 2378,「犧牲」、「供物」。
          ◎ 8:4 是說基督如果在地上,甚至連祭司都不能當(更不用說當大祭司)。
          ●「供奉」:SG 3000,「事奉」,此字在七十士譯本用來指「宗教上的禮儀敬拜」。
          ●「形狀」:SG 5262「副本」、「輪廓」、「範例」,意即地上的會幕乃是天上聖所的一
                      種「模擬品」,而透過此「模擬品」將原本的實體反映出來。不過也有人認為
                      此字的意思應該是「輪廓」、「草圖」,而非逼真的「模擬品」。
          ●「影像」:SG 4639,「影子」。此處是採取「影子是由實物所投射而來,其本身並無實
                      質,也不能脫離實物存在,只是表明出有實體存在」這種觀念來描述地上的聖
                      所是指向天上的聖所。
          ●「將要」:SG 3195,「將會」、「有意」,有「計畫」、「意欲」的意思。
          ●「蒙神警戒」:SG 5537,指「神給予命令或指示」。
          ●「說」:SG 1063+SG 5346原文是「因為他說」。
          ●「你要謹慎」:SG 3708,「你要留心」的意思。
          ●「你要謹慎,作各樣的物件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此段是引自七十士譯本的出
             出 25:40 (希伯來原文也是此一章節),但作者加上了「各樣的物件」(原文是「一切
            」),目標是要涵蓋該段經文前後的經節。
          ●「樣式」:SG 5179,此字原意是「印章在封蠟上所留下的圖像」,引伸為「樣式」或「
                      模型」。
          ◎地上的祭司制度是天上祭司制度的輪廓,而非本體。所根據的約和律法也不是完美沒有缺
            點的。
經文:

如今耶穌所得的職任是更美的,正如他作更美之約的中保;這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那前約若沒有瑕疵,就無處尋求後約了。所以主指責他的百姓說(或譯:所以主指前約的缺欠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他們不恆心守我的約,我也不理他們。這是主說的。主又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既說新約,就以前約為舊了;但那漸舊漸衰的,就必快歸無有了。 8:6-8:13

註釋:

  五、基督做新約的中保  8:6-13 
    (一)耶穌所得到的職任比利未的大祭司更美,正如新約比舊約更美。 8:6 
          ●「如今」:SG 3570+SG 1161,「但現在」。
          ●「職任」是更美的:SG 3009,「職務」。
          ●職任是「更美」的:SG 1313,「卓越的」、「傑出的」,此字在 1:4 譯為「更尊貴」,
                              在此應該也是這意思。
          ●此處有三個「更美」:第一個SG 1313是指「更優越」的,第二、三個SG 2909是指「性
                                質更好」的。
          ●「中保」:SG 3316,「中間人」、「仲裁者」的意思,而非 7:22 的「保證人SG 1450
                      」那個字。
          ●「憑」更美之應許:SG 1909,「根據」。
          ●更美之應許「立」的:SG 3549,「制定頒佈律法」、「以律法為基礎來設立」。

    (二)因為前約有瑕疵(因為百姓不守約),所以才會另立新約。 8:7-98:7 前有一個「因為SG 1063」,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
          ●「前」約:SG 4413,「首先」、「第一」。
          ●「沒有瑕疵」:SG 273,「無可指摘的」、「沒有缺點的」。
          ●「尋求」:SG 2212,「處心積慮的搜索」。
          ●「所以」:SG 1063, 「因為」。
          ●「主指責他的百姓」:SG 3201+....+SG 846,「指責他們(型態是陽性複數)」,所
                                以應該是「指責以色列百姓」。
          ● 8:8 另「立」新約:SG 4931,「立定」、「做完」。
          ◎ 8:8-12 是引自 耶 31:31-34 (七十士譯本三十八章31-34節)。
          ● 8:9 「立」的約:SG 4160,「做」、「做成」。
          ●「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原文翻譯接近是
            「不像從前我跟他們祖宗所立的約;在那日子我拉著他們的手,帶領他們離開埃及」(現
            代中文譯本)。
          ◎「拉著他們的手」:表達出父親領著年幼子女的圖像。
          ●「不恆心守」:SG 3756+SG 1696,「不停留」、「不堅持不懈」。
          ●「不理」他們:SG 272,「不理會」、「忽略」,也就是「任憑他們」的意思。
          ◎舊約的瑕疵,是在於百姓不守約,或者是沒有賦予百姓守約的能力,於是因為人的軟弱,
            自然就沒有辦法持續守約。而人既然先毀約,上帝就沒有單方面繼續守約的必要。因此上
            帝就任憑那些不守約的人隨便敗壞。

    (三)新約的內容是:上帝要把律法直接寫在百姓內心,上帝要寬恕百姓的罪。 8:10-12 
          ●「主又說」:SG 3004+SG 2962,原文沒有「又」字,只有「主說」。
          ● 8:10 「立的」約:SG 1303,「頒布」、「立遺囑」。
          ●「在他們裡面」:SG 1519+SG 3588+SG 1271,「在他們心思裡」、「在他們意念裡」。
          ●「不用....教導」:SG 3756+SG 3361+SG 1321,「必定不會教導」。
          ●「鄉鄰」:SG 4177,「公民」、「居民」、「同胞」。
          ●「自己的鄉鄰」:SG 4177+SG 846,意思是「自己的同胞」。
          ●「認識」主:SG 1097,希伯來人對「認識」的瞭解,不是單單知識上的「認識」,還包含
                        與這知識一致的「行動」。舊約的「認識SH 3045」甚至有「同房」的意思,
                        意即是深刻的瞭解與交往的意思。 太 1:25 也用此字來表達「同房」的意思。
          ●「認識」我:SG 3608a,「知道」、「曉得」。
          ●原文在 8:12 前有「因為SG 3754」一字,表達這樣的新約之所以可能成立的基礎是因為上
            帝要寬恕人的罪惡。
          ●「寬恕」:SG 2436,「仁慈的」、「慈悲的」,新約聖經僅出現於 太 16:22  來 8:12 。
          ●「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原文直譯是「對於他們的不義,我將會是慈悲的」。
          ●「不再記念」:SG 3756+SG 3361+SG 3403,「必定不再記念」。
          ●「記念」:SG 3403,「記住」、「關心」,此字不單只是「靜態的記憶」,還包括動態的
                      「對所注意到的事物的反應」。
          ●「罪愆」:SG 266,「罪」、「罪惡」。
          ◎作者引用耶利米書來說明新約的內容是:「上帝把律法寫在百姓心裡」以及「上帝要赦免百
            姓的罪」。
          ◎雖然舊約是用以色列家、猶大家來形容領受新約的群體,但對希伯來書的作者來說,卻是將
            後來的基督徒包含在這合一的以色列選民之中。
          ◎ 8:10 表達出這個新約是內在的,而不是外在的條文。
          ◎ 8:11 表達出這個約是關乎每個個人的,每個新約中的人都必然會領受關於上帝的知識,而
            不須要透過特殊等級的人的教導。

    (四)既有新約,就表示前約已舊,將要漸漸衰微了。 8:13 
          ●「既說」新約:SG 1722+SG 3588+SG 3004,「藉著說到新的(約)」。
          ●前約「為舊」了:SG 3822,「使成為古舊」、「視之為過時」。
          ●漸舊「漸衰」:SG 1095,「漸漸老舊」、「衰老」。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
                           約 21:18  來 8:13 。
          ●「快歸無有」:SG 1451+SG 854,「快要消逝」、「鄰近滅亡」。
          ◎這樣的說法警告讀者不應該回頭打算繼續跟隨那即將過去的舊約,而應該準備隨著上帝的計
            畫,進入新約的應許之中。
          ◎各項在耶穌替死之外的律法、規則也都將如過去的舊約(甚至是上帝透過天使與先知頒布的
            ),沒有力量,而且將要過去。我們自己自以為是哪一個宗派時,也要注意這件事情:不要
            在新約之外找新的因素當成得救的條件。
經文:

原來前約有禮拜的條例和屬世界的聖幕。因為有預備的帳幕,頭一層叫作聖所,裡面有燈臺、桌子,和陳設餅。第二幔子後又有一層帳幕,叫作至聖所,有金香爐(爐:或譯壇),有包金的約櫃,櫃裡有盛嗎哪的金罐和亞倫發過芽的杖,並兩塊約版;櫃上面有榮耀基路伯的影罩著施恩(施恩:原文是蔽罪)座。這幾件我現在不能一一細說。這些物件既如此預備齊了,眾祭司就常進頭一層帳幕,行拜神的禮。至於第二層帳幕,惟有大祭司一年一次獨自進去,沒有不帶著血為自己和百姓的過錯獻上。聖靈用此指明,頭一層帳幕仍存的時候,進入至聖所的路還未顯明。那頭一層帳幕作現今的一個表樣,所獻的禮物和祭物,就著良心說,都不能叫禮拜的人得以完全。這些事,連那飲食和諸般洗濯的規矩,都不過是屬肉體的條例,命定到振興的時候為止。 9:1-9:10

註釋:

肆、更美的獻祭制度  9:1-10:18 
  一、更美的聖所  9:1-10 
    (一)地上的聖所:前約有地上崇拜的條例和禮拜用的聖幕,其中有聖所和至聖所以及崇拜用的器物
          。 9:1-5 
          ●「原來」前約:SG 3767,「所以」、「那麼」。
          ●「前約」:SG 4413,「頭一個」,指的是「第一個約」,亦即是「舊約」。
          ●「禮拜」:SG 2999,「供奉」、「事奉」、「敬拜神」,七十士譯本總是用來指對上帝
                      或神明的事奉。
          ●禮拜的「條例」:SG 1345,「法規」、「命令」。
          ●「屬世界的」聖幕:SG 2886,「地上的」、「屬世的」。
          ●有「預備的」帳幕:SG 2680,「準備好」、「建造」、「設立」。
          ●「因為有豫備的帳幕」:「因為有一個會幕被預備好」。
          ◎「燈臺」記載於 出 25:31-39  37:17-24 ,「桌子」記載於 出 25:23-30  37:10-16 ,「
            陳設餅」記載於 出 25:30  40:23  利 24:5-9 。
          ●第二「幔子」:SG 2665,「帳幕門廉」。
          ●「至聖所」:SG 40+SG 40,「聖潔的聖所」。
          ●金「香爐」:SG 2369,指的是「香壇」而非「香爐」,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香壇」記載於 出 30:1-10  37:25-28  40:5,26 ,此處比較大的問題是舊約聖經記載香壇
            應該位於幔子外,作者可能因為禮儀上的關聯,將幔子外的香壇與至聖所連結。
          ●「包金」的約櫃:SG 4028+SG 3840+SG 5553,「各方面包金」、「周圍包金」。
          ●「包金的約櫃」:「周圍包金的約櫃」。
          ●盛嗎哪的金「罐」:SG 4713,「瓶罐」,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約櫃」記載於 出 25:10-15  37:1-5 。「盛嗎哪的金罐」記載於 出 16:32-34 ,不過舊
            約聖經的記載是位於約櫃前。「亞倫發過芽的杖」記載於 民 17:1-10 ,此物舊約聖經的
            記載也是位於約櫃前。不過拉比傳統認為「盛嗎哪的金罐」是放於約櫃內。「兩塊約版」
            應該是記載於 申 10:1-5 ,這兩塊石板就的確是放在約櫃內。
          ●「榮耀基路伯」:SG 5502+SG 1391,基路伯之所以稱為「榮耀的」,是因為他們象徵
                            「上帝的臨在」。「基路伯」在新約中僅出現於此。
          ◎「基路伯」記載於 出 25:18-22  37:7-9 。
          ●基路伯「的影罩著」:SG 2683,「遮蓋」,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施恩座」:SG 2435,「贖罪的地點」、「贖罪蓋」或「蔽罪座」。
          ◎「施恩座」記載於 出 25:17  37:7 。
          ●「這幾件」:SG 4012+SG 3739,「關於這些事」、「有關這一切」。
          ◎這一段作者大略描述舊約的崇拜擺設,用以提醒讀者想起熟知的猶太教崇拜條例,他也提
            及因為篇幅或時間關係,他只是簡略說明,事實上他說明的目的是要陳明這些條例與儀式
            都將要過去,所以實際上他也不必太過詳細描述。

    (二)地上的獻祭制度:第一層帳幕祭司可以常常進去,但第二層則否,而且進入第二層帳幕必須
          帶著血。 9:6-7 
          ●「常」:SG 1223+SG 3956,「經常地」、「定期性地」。
          ●行「拜神的禮」:SG 2999,「事奉」、「敬拜神」。
          ●「獨自」進去:SG 3441,「僅有的」、「獨自的」。
          ●「過錯」:SG 51,「愚蒙」,意即「因無知而犯的罪」,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獻上」:SG 4374,「帶給」、「呈現」,「指大祭司將贖罪祭牲的血灑上施恩座上」,
                      此字在後面用來指「基督獻己為祭」。
          ◎ 利 16 說明贖罪日的祭儀, 利 16:17 更說明大祭司進去至聖所的時候,會幕裡(包含第
            一和第二層帳幕)不可有人。

    (三)地上獻祭制度的時限  9:8-10 
          1.聖靈透過地上的獻祭制度指明,頭一層帳幕存在的時候,進入至聖所的路還沒有顯明。 
             9:8 
            ●「指明」:SG 1213,「表明」、「告訴」、「揭露」之意。原文是現在式主動分詞,表
                        明聖靈啟示的行動在作者寫信時仍然在進行中。
            ●「頭一層帳幕」:SG 4413+SG 4633,「第一個會幕」,應該是指「會幕與聖殿」。
            ●進入「至聖所」:SG 40,原文僅是「聖所」,實際的意義更可能指「天上的聖所」,
                              如 8:2 所示。
            ●還未「顯明」:SG 5319,「顯出來」、「公開披露」。
            ◎這一層一層的限制,正指明了人是不能隨意親近上帝的,天上的聖所更是難以進入。而作
              者把這種制度所顯明的敬畏精神,和這舊約獻祭制度的限制結合在一起,表明舊約的獻祭
              制度其實沒有辦法讓人真正親近上帝。

          2.頭一層帳幕有如今天地上的獻祭制度,所獻的祭無法讓獻祭的人得以完全。這整個獻祭制度
            ,都是地上的條例,有一定的結束時間。  9:9-10 
            ●「那頭一層帳幕」:SG 3748,是關係代名詞「那」,但原文型態顯示這是指前面提及的
                                「第一層帳幕(第一個會幕)」。
            ●「表樣」:SG 3850,「比喻」、「說明」、「預表」。
            ●「現今」:SG 3588+SG 2540+SG 3588+SG 1764,「現今時期」、「現今的時代」,
                        指「對讀者來講已經來到的時期」。
            ●「所」獻的禮物:SG 2596,「合乎」、「根據」、「按照」。「所獻的禮物和祭物」意
                              義就是「根據表樣(預表)被獻上的禮物和祭物」。
            ●「所獻的禮物和祭物,就著良心說,都不能叫禮拜的人得以完全」:意義是「按這預表被
              獻上的禮物和祭物都不能使敬拜的人良知上完全潔淨」。
            ●「良心」:SG 4893,「對任何事的自覺」、「道德良知」,此字在希伯來書出現大多數
                        是與「敬拜神」有關,意義主要不是「分辨是非」的「良心」,而是「人在神
                        面前自知是有罪」的「良心」。而這種「罪疚感」有效的阻攔人親近和敬拜神
                        。
            ●「飲食」:SG 1033+SG 2532+SG 4188,「食物和飲料」,指的應該是利未記中關於食
                        物的規定。主要是記載於 利 11 中。
            ●「諸般洗濯的規矩」:SG 1313+SG 909,「各樣的洗禮」、「不同的潔淨禮」,指的
                                  自然是舊約中「各樣潔淨的禮儀」。主要是記載於
                                   利 12:1-15:33 中。
            ●「命定」:SG 1945,「立定」、「被強制」、「有義務」、「有效」。
            ●「振興」:SG 1357,原意是「使....成為直或正」,後來引伸為「改革」、「革新」或
                        「更新」。意思就是指「上帝另立新約」,新約聖經中此字僅出現於此。
經文:

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不是人手所造,也不是屬乎這世界的;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聖所,成了永遠贖罪的事。若山羊和公牛的血,並母牛犢的灰,灑在不潔的人身上,尚且叫人成聖,身體潔淨,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原文是良心),除去你們的死行,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嗎? 9:11-9:14

註釋:

  二、更美的獻祭  9:11-10:18 
    (一)基督的血成了更美的祭物  9:11-14 
          1.如今基督已經成了更美之約的大祭司,進入了更美的帳幕,獻上更美的祭,完成永遠贖罪的
            工作。  9:11-12 
            ●但「現在」基督:原文無「現在」一詞。
            ●已經「來到」:SG 3854,「抵達」、「在場」、「公然出現」。
            ●「將來美事」:SG 1096+SG 18SG 1096動詞型態是過去式,應該是「已經實現的
                            美事」。
            ●「經過」那更大更全備:SG 1223,「藉著」。
            ●「更全備」:SG 5046,「完全的」、「成熟的」,指「更能發揮真聖所的功能」。
            ●「這世界」:SG 2937,「被造的世界」、「被造之物」。
            ●「用」....的血:SG 1223,「經由」、「藉著」。
            ●「山羊」:SG 5131,「公山羊」,指大祭司在贖罪日為百姓獻的贖罪祭 利 16:15 。
                        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 來 9:12,13,19  10:4 。
            ●「牛犢」:SG 3448,「小公牛」,大祭司在贖罪日為自己和本家獻上的贖罪祭
                         利 16:3,11 。
            ●「自己的血」:SG 2398+SG 129,應該是指「自己的死」,而套上獻祭詞彙的寫法。
            ●「成了」:SG 2147,直譯是「找到」,在此是「獲得」或「取得」、「成就」之意。
            ●「贖罪的事」:SG 3085,「救贖」、「贖回」,在此指「罪得赦免、良心得潔淨」。
            ◎基督的工作比地上大祭司優越的地方:他在天上的聖所事奉、他工作的媒介是自己的血、
              他只須進入聖所一次、工作果效是「永遠的救贖」。

          2.舊約中的贖罪祭不比基督的祭有價值,都能叫人成聖,那基督自己更是能夠潔淨基督徒的良
            心,讓信徒可以坦然事奉永生神。  9:13-14 
            ●「山羊」:SG 5131,「公山羊」,指大祭司在贖罪日為百姓獻的贖罪祭 利 16:15 。
                        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 來 9:12,13,19  10:4 。
            ●「公牛」:SG 5022,「公牛或被閹的公牛」。實際上的意義與 9:12 的「牛犢」是一樣
                        的,都是指大祭司在贖罪日為自己和本家獻上的贖罪祭  利 16:3,11 。
            ●「母牛犢」:SG 1151,「小母牛」、「未生過小牛的小母牛」,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
            ●母牛犢的「灰」:SG 4700,「灰燼」。「母牛犢的灰」,參考 民 19:2-9 
            ●「灑在」:SG 4472,「灑佈」,是指「母牛犢的灰」灑在人身上,參考 民 19 。
            ●「不潔」:SG 2840,「使之凡俗」、「污穢」、「不潔淨」。
            ●「叫人成聖」:SG 37,「歸為聖」、「使潔淨」。
            ●「身體」潔淨:SG 4561,「肉體」、「肉身」,此處謹慎地說明「除污穢水」與舊約的
                            獻祭制度僅僅潔淨了外在的肉身,無法潔淨良心 9:14 ,也無法真正除罪
                             9:9 。
            ●「永遠的靈」:SG 4151+SG 166,「永恆的靈」,指「聖靈」。
            ●洗淨你們的「心」:SG 4893,「良心」、「道德良知」。
            ●「除去」你們的死行:SG 575,「離開」、「遠離」。
            ●「死行」:SG 3498+SG 2041,「引致死亡的行為」。
            ●「永生神」:SG 2316+SG 2198,直譯是「活的神」。
            ◎這段表明舊約的獻祭制度是洗淨外在的身體,而基督透過聖靈獻上自己來潔淨我們內在的
              良心,讓我們可以完全適合親近神。
經文:

為此,他作了新約的中保,既然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便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凡有遺命必須等到留遺命(遺命:原文與約字同)的人死了;因為人死了,遺命才有效力,若留遺命的尚在,那遺命還有用處嗎?所以,前約也不是不用血立的;因為摩西當日照著律法將各樣誡命傳給眾百姓,就拿朱紅色絨和牛膝草,把牛犢山羊的血和水灑在書上,又灑在眾百姓身上,說:「這血就是神與你們立約的憑據。」他又照樣把血灑在帳幕和各樣器皿上。按著律法,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 9:15-9:22

註釋:

    (二)基督成為新約的中保。  9:15-22 
          1.基督成了新約的中保,透過受死贖罪,讓蒙召之人得著上帝所應許的永遠產業。  9:15 
            ●「為此」:SG 1223,「因此」。
            ●「中保」:SG 3316,「仲裁者」、「調停者」的意思。
            ●「既然」受死:SG 3704,「以致於」。
            ●「受死」:SG 2288+SG 1096,「有死亡發生」。
            ●「罪過」:SG 3847,指「一切與神在律法中所顯明的旨意相違背的事」,原文是複數型
                        態。
            ◎作者在 9:15 中,表達了舊約的罪惡累積起來,直到耶穌以死替贖才一次洗清。
            ◎ 9:15 表明蒙召之人不單是得到了「將會得到永遠產業的應許」,而且是已經得到了上帝
              應許過的「永遠的產業」,這也是耶穌替死的目的。
            ◎「蒙召之人」應該是廣義的指新舊約所有信徒的總集合。此處表明耶穌的死是真正洗淨這
              些蒙召之人罪惡,讓他們得到產業的關鍵。

          2.遺囑必須等到立遺囑的人死了才能生效。 9:16-17 
            ●原文在 9:16 前有「因為SG 1063」一字。
            ●有「遺命」:SG 1242+SG 2288,「死亡契約」、「遺囑」。SG 1242同時有「約」和
                          「遺囑」兩個意思。
            ●「留遺命」:SG 1303,「立遺囑」。
            ●「必須等到」:SG 318+SG 5342,「必須被證實」。
            ● 9:16 應該翻譯為「凡有遺囑,必須立遺囑的人被證實死了」。
            ●「因為人死了,遺命纔有效力」:直譯是「因為遺囑在死人上有效」。
            ●若留遺命的「尚在」:SG 3753+SG 2198,「當活著的時候」。
            ●「還有用處嗎」:SG 3379+SG 2480,「從未有效」、「從未有權力」。
            ◎因為原文的「約」與「遺囑」是同一個字SG 1242,而且我們也可以把新約當成是基督的
              「遺囑」,當基督死了,遺囑就生效。

          3.舊約的立約程序,也都是透過血來潔淨的,血和赦罪有關。  9:18-22 
            ●前約「也不是」::SG 3761,「甚至不」、「也不是」。
            ●「前約也不是」:原文直譯是「甚至前約也不是」。意思是舊約即使是「預表」性質,也
                              還是用血設立。
            ●「各樣誡命」:SG 3956+SG 1785,「每一個誡命」。
            ●朱紅色「絨」:SG 2053,「羊毛」,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 來 9:19  啟 1:14 。
            ●牛犢「山羊」:SG 5131,「公山羊」。
            ●「牛膝草」:SG 5301,「薄荷的一種」,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 約 19:29  來 9:19 。
            ●「各樣器皿」:SG 3956+SG 3588+SG 4632+SG 3588+SG 3009,「崇拜及禮儀上所用
                            的各樣器皿」。              
            ●「差不多」:SG 4975,「幾乎可以這樣說」。
            ●「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直譯是「沒有流血,就沒有赦免」。 利 17:11 記載血
                                            是贖罪的媒介。
            ◎舊約作為新約預表的舊約,也是用「血」來設立。就是指向作為實體的新約基本上是具有
              「遺囑」性質的。
            ◎這一段引自 出 24:3-8 。
            ◎作者在這一段中也不是關注舊約的準確歷史,在本段中作者把摩西立約和奉獻會幕的兩件
              事情當成一件立約的儀式,以說明舊約也是以血來潔淨。
            ◎ 出 40:9-11  利 8:10-11  民 7:1 記載 9:21 這些器皿是透過膏抹來聖化,但猶太古史的
              作者約瑟夫則記載摩西以膏油與公牛、公羊之血來潔淨器皿。很可能舊約聖經是一種簡化
              的寫法,約瑟夫則記載了完整的潔淨傳統。 
經文:

照著天上樣式做的物件必須用這些祭物去潔淨;但那天上的本物自然當用更美的祭物去潔淨。因為基督並不是進了人手所造的聖所(這不過是真聖所的影像),乃是進了天堂,如今為我們顯在神面前;也不是多次將自己獻上,像那大祭司每年帶著牛羊的血(牛羊的血:原文作不是自己的血)進入聖所,如果這樣,他從創世以來,就必多次受苦了。但如今在這末世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像這樣,基督既然一次被獻,擔當了多人的罪,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並與罪無關,乃是為拯救他們。 9:23-9:28

註釋:

    (三)基督自己成了更美的祭,完成除罪的工作,拯救了等候他的人。  9:23-28 
          1.地上的物品要用血來潔淨,那天上的本體就應該要用更美的祭物去潔淨。  9:239:23 之前有個「所以SG 3767」,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
            ●天上本物的「潔淨」:SG 2511,「使潔淨」,實際上指的是接近「使之成聖」的意思。
                                  地上的會幕,必須經過「潔淨」、「聖化」才能被啟用,天上的聖
                                  所即使不用「被潔淨」,也需要被「啟用」,此字的意義等同於「
                                  啟用」。

          2.基督不是進入人手所造的聖所,也不像地上的獻祭方式一樣獻祭,而是進入天上,獻上自己。 
             9:24-26 
            ●「天堂」:SG 846+SG 3588+SG 3772,「天上本身」,指的應該就是「真聖所」。
            ●「顯」在神面前:SG 1718,「出現」。
            ●「帶著」牛羊的血:SG 1722,可能可以解釋成「憑藉」、「靠著」。
            ● 帶著「牛羊的血」:SG 129+SG 245,「陌生的血」、「不是自己的血」。
            ◎ 9:25 沒有明說,但暗示應該獻上的是人自己的血(對應於人的罪),但大祭司乃是獻上「
              非自己的血」。
            ●進入「聖所」:SG 40,指「至聖所」。
            ●「創世以來」:SG 2602+SG 2889,「世界播種」、「世界開始」。
            ●「受苦」:SG 3958,「遭受苦難」、「忍受苦難」,指「基督的十字架之死」。
            ●「末世」:SG 4930+SG 3588+SG 165,「世代(複數)的結束」。
            ●「顯現一次」:SG 5319,「顯出來」、「公開披露」,原文型態是被動式,「被顯明」的
                            意思。因此不應該翻譯為「顯現」,而應該翻譯為「被顯明為藉著他的祭物
                            除掉罪」。
            ●把自己「獻為祭」:SG 2378,「祭物」、「犧牲」。
            ●「除掉」罪:SG 115,「廢掉」,比「赦免」還強烈的用法。意義應該是「全面消滅罪的
                          勢力」。
            ◎「顯在神面前」:表示基督無阻攔的見到神的面。
            ◎這裡表達基督的獻己為祭,不但達到了贖罪的功能,而且是「全面性的消滅罪的勢力」,其
              功效絕對不是舊約的獻祭制度可以比擬的。

          3.上帝命定人都要死,而且會面對審判,所以基督也沒有違反這定律,只一次獻上自己,就擔當
            許多人的罪,並還會再來拯救等候他的人。 9:27-28 
            ●「定命」:SG 606,「規定」,指「上帝定下的旨意」。
            ●「審判」:SG 2920,「判斷」、「審斷」。
            ●「像這樣」:SG 3779,「照樣」、「同樣」。
            ●「擔當了」多人的罪:SG 399,「擔起」。
            ●多人的「罪」:SG 266,「罪惡」,原文型態是複數型態,要說明「多人犯的許多罪」。
            ●與「罪」無關:SG 266,「罪惡」,原文型態是單數型態。
            ●「顯現」:SG 3708,直譯是「被看見」。
            ●「等候」:SG 553,「熱切期待」之意。
            ◎此處描述信徒們是「熱切期待基督再來的一群」,我們是嗎?
            ●「拯救他們」:SG 1519+SG 4991,原文是「成全救恩」或「使他們得到完全的救恩」。
            ◎這裡表達正如人只死一次,之後接續而來的就是審判。耶穌這大祭司也只死一次(把自己生
              命奉獻一次),就擔當了多人的罪,並且接續而來的就是第二次顯現。這一次的顯現就不是
              為了要贖罪,而是為了讓基督徒得到完全的救恩。
經文:

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若不然,獻祭的事豈不早已止住了嗎?因為禮拜的人,良心既被潔淨,就不再覺得有罪了。但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神啊,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那時我說:神啊,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以上說:「祭物和禮物,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願意的,也是你不喜歡的(這都是按著律法獻的)」;後又說:「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可見他是除去在先的,為要立定在後的。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 10:1-10:10

註釋:

    (四)舊約的獻祭制度不完全,因此耶穌要來獻上自己。  10:1-10 
          1.獻祭制度既然是將來美事的影兒而非真相,所以無法使人得以完全,而獻祭的持續更是顯明獻
            祭制度的無能。  10:1-210:1 之前有個「因為SG 1063」。
            ●既「是」:SG 2192,「有」,表達律法只有將來美事的影兒(可能僅具備一部分),而非
                        「是」將來美事的影子(就是「美事影兒」的全部本體)。
            ●將來美事的「影兒」:SG 4639,「影子」、「陰影」。
            ●「本物的真像」:SG 846+SG 3588+SG 1504+SG 3588+SG 4229,「真事物的形狀本身
                              」,意義就是「真事物本身」。
            ●「常獻」:「繼續不斷的獻」。
            ●「總不能」:SG 3763+SG 1410,「從不能」、「永不能」的意思。
            ●「若不然」:SG 1893,「因為」、「既然」。
            ◎作者以獻祭制度的持續(恐怕收信人就是羨慕這種持續的獻祭制度)來說明獻祭制度的無能
              。
            ◎ 10:2 是說,一個完美且使人完全的獻祭制度,會讓獻祭的人自覺良心已經被潔淨,因此就
              不需要持續再獻祭。因此持續不斷的重複獻祭,就顯出目前的獻祭制度是無法使人完全的。
              而作者此處不特別說明,就表示此時還不到西元七十年,獻祭的活動還在持續中,否則如果
              獻祭制度已經停止,作者應該要特別解釋一下才對。

          2.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自己的罪,而不能除罪。  10:3-4 
            ●「想起」:SG 364,「回想」、「提醒」、「記念」,用在耶穌設立聖餐時所說:「為的
                        是記念我」 路 22:19  林前 11:24,25  來 10:3 。亦即贖罪日的禮儀是讓百姓清
                        晰的看見並重視他們所犯的罪惡。
            ●想起「罪」:SG 266,原文是複數型態的「罪」,亦即由上一個贖罪日到下一個贖罪日之
                          間所犯的罪。
            ●「斷不能」:SG 102,「無能」、「無力」、「不可能」。
            ◎保羅說「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羅 3:20 ,而希伯來書作者說獻祭制度的祭物是叫人每年想
              起罪來。實有異曲同工之妙。而顯然大家都心知肚明,牛羊的血絕不能替代我們的生命而贖
              罪。

          3.耶穌基督到世上的時候所說的話,也表明獻祭制度是上帝不喜悅的,並且他要除去這個獻祭制
            度而立定新約。  10:5-9 
            ◎此段引自 詩 40:6-8 (七十士譯本詩篇三十九篇7-9節)。
            ●「祭物」:SG 2378,在舊約中特指「平安祭」,象徵與神交往。
            ●「禮物」:SG 4376,在利未記中特指「素祭」,象徵分別為聖奉獻給神。
            ●不「願意」的:SG 2309,「想要」、「意欲」、「喜歡」。
            ●「你曾給我豫備了身體」:SG 4983+SG 1161+SG 2675+SG 1473,這是七十士譯本的譯
                                      法,希伯來文是「你已經開通我的耳朵」。可能是七十士譯本的
                                      翻譯者,認為這是希伯來文「以部份代替全部」的意思,所以作
                                      此翻譯。而希伯來作者把這意思轉變成「基督預備以自己的身體
                                      來替代各樣的祭物」或者也有可能作者取七十士譯本的意思,強
                                      調耶穌乃是「全人順服上帝」。
            ●「燔祭」:SG 3646,「燒化祭」、「整隻焚燒的祭」。象徵獻上敬拜。
            ●「贖罪祭」:SG 4012+SG 266,「關於罪」,可能包括「贖罪祭」以及「贖愆祭」。贖
                          罪祭乃是為了贖罪,贖愆祭則在於補償對人的虧欠或損害。
            ●不「喜歡」的:SG 2106,「認可」、「樂於」。
            ●照你的「旨意」行:SG 2307,「意向」、「意願」。
            ●「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直譯是「關於我,書卷上已有記載」。
            ●「除去」:SG 337,「廢除」、「取消」、「撤除」的意思。此字有司法上的意思。
            ●「立定」:SG 2476,「成立」、「建立」。此字也有司法上的意思。
            ◎作者把詩篇的話當成耶穌到世上的寫照,這一段詩篇一向被當成具有預言性的,因此作者也
              用了比較「夫子式」的解經法在這段經文上。表明基督來是要設立新約。

          4.我們藉著上帝的旨意,靠耶穌基督的獻祭,就得以成聖。  10:10 
            ●憑這「旨意」:SG 2307,「意向」、「意願」。指著 10:7,9 所記上帝的旨意(要基督成
                            為祭物)。
            ●「只一次」獻上:SG 2178,「僅此一次」、「一次了結地」。
            ●只一次「獻上」:SG 4376,在利未記中特指「素祭」,象徵分別為聖奉獻給神。與 10:5 
                              的「禮物」,原文相同。
            ●他的「身體」:SG 4983,「人或動物的身體」。
            ●我們....得以「成聖」:SG 37,「歸為聖」、「被潔淨」。
            ●「我們....得以成聖」:原文時態是「完成式被動分詞」,顯示我們是在「已經成聖」的狀
                                    態中。
經文:

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神,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從此,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 10:11-10:14

註釋:

    (五)靠耶穌的獻祭得以成聖  10:11-14 	
          1.祭司是天天站著事奉神,獻上相同而從不能除罪的祭物。  10:11 
            ●原文在 10:11 前有個「而且SG 2532」。
            ●「凡」祭司:SG 3956,「每一個」、「所有」。
            ●「事奉」神:SG 3008,「宗教禮儀上的服事」。
            ●「屢次」獻上:SG 4178,「多次」、「時常」。
            ●「永不」能除罪:SG 3763,「從未」、「從不」。
            ●永不「能」除罪:SG 1410,「能夠」、「足以」。
            ◎作者描述舊約的獻祭制度中,所有的祭司天天站著,努力獻上徒勞無功的同樣祭物,而這些
              祭物從來沒有辦法除掉罪惡。

          2.而基督是「一次」獻完功效到永遠的贖罪祭,就坐下了,只等待「仇敵成為腳凳」的日子到來
            。  10:12-14 
            ●「坐下」:SG 2523,重點不是在「坐下」的動作,而是指取得權威地位的莊嚴舉動。
            ●「永遠的」贖罪祭、「永遠」完全:SG 1336,「持續不斷的」、「連續的」。
            ●「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為了罪獻上一次(直到)永遠的祭物」。
            ◎ 12:13 引自 詩 110:1 。
            ●「成了」他的腳凳:SG 5087,「設立」,動詞原文時態是過去被動時態,亦即上帝讓基督
                                的仇敵成為基督的腳凳。
            ●「一次獻祭」:SG 1520+....+SG 4376,「藉一次的獻祭」。
            ●「得以成聖的人」:SG 5048, 「被聖化的人」,指「基督徒」。
            ●「叫....完全」:SG 37,「尊為聖」、「歸為聖」、「潔淨」,原文時態是「完成式」
                              ,加上「永遠」更強調出基督獻祭的永久功效。
            ◎「完全」:應該是相對於「獻祭制度無法使人完全」 10:1 ,而指基督替死讓人可以與神建
                        立親密而正常的關係。
            ◎與舊約獻祭工作相對的,耶穌只一次獻上自己,就已經成全了救贖工作。不須要像舊約祭司
              一樣不斷勞苦的做重複而無效的工作。
經文:

聖靈也對我們作見證;因為他既已說過:主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又要放在他們的裡面。以後就說: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這些罪過既已赦免,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 10:15-10:18

註釋:

    (六)聖靈和舊約聖經也一起為這個新的獻祭制度作見證  10:15-18 
          ●「作見證」:SG 3140,「作證」、「成為證人」,原文是現在式,表達聖靈在現在(作者寫
                        信時)仍然作見證。
          ●「過犯」:SG 458,「不法的行為」、「無法無天的狀態」。
          ●「我不再記念」:SG 3756+SG 3361+SG 3403+SG 2089,「絕不再繼續被記念」。
          ●「不用再」為罪獻祭:SG 3765,「再也沒有」、「不再」。
          ◎ 10:16-17 引自 耶 31:33-34 。
          ◎聖靈透過耶利米書告訴我們,新約是把律法寫在信徒內心,信徒的罪惡也被赦免了,因此那些
            為了贖罪而運作的獻祭都可以免了,也就是讀者不需要再進入猶太教追求那些本可以免除的儀
            式了。況且如果繼續獻祭,不就是控告上帝的救贖與耶穌的替死不完全?
          ◎當年的猶太基督徒想在耶穌的替死上加上律法與獻祭作為「得救條件」,今日我們也可能希望
            在耶穌的替死上加入「民主制度」、「虔誠獻身」、「常常聚會」、「教派信條」甚至「讀經
            禱告」等等條件作為「得救條件」,這些東西即使不是不好,我們也要謹慎守好界線。
經文:

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神的家,並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 10:19-10:22

註釋:

伍、實際應用  10:19-13:25 
  一、當以誠以信來到神面前  10:19-25 
    (一)我們因為耶穌的救贖而有了一個新的地位。  10:19-22 
          1.我們因耶穌的死得以進到上帝面前。  10:19-20 
            ●「弟兄們」:SG 80,「兄弟」,此處是作者第三次用弟兄稱呼讀者,本書出現於
                           3:1,12  10:19  13:22 。
            ●「因」耶穌的血:SG 1722,「靠著」、「憑藉」。
            ●「坦然」:SG 3954,「勇氣」、「放膽」、「自信」。可以指「客觀性的親近上帝的『
                        自由和權力』」或者是「懷著大膽的信心」。
            ●「進入」:SG 1519+SG 3588+SG 1529,「進去那入口」,指的不是「進入的方法」,
                        而是「進入的行動」。
            ●「至聖所」:SG 40,「至為聖潔的事物」,指的應該是「天上的聖所」。
            ◎ 10:19 「藉著耶穌的血」,依照 9:7,12,25 的文理顯示「血」是進到上帝面前的媒介或
              方法,因此信徒要進到上帝面前,也要藉著「耶穌的血」。
            ●「開」:SG 1457,「開闢」、「重新訂立」。
            ●又「新」又活:SG 4372,指「前所未有的」,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又「活」:SG 2198,「活著」、「賦予生命」,指「有效的」、「能有所行動的」。
            ●「從幔子經過」:SG 1223+SG 3588+SG 2665,「通過幔子」,指的應該是「進入至聖
                              所,到上帝面前」。
            ●「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比較好的翻譯是「就是通過(或藉著)他的身體」。
            ◎耶穌的死打開了一個新紀元,讓我們可以進到上帝面前。

          2.在新約中我們有一位大祭司治理神的子民。而且阻擋我們親近神的罪疚感已經除去,因此應
            當存著真心和十足的信心來親近上帝。  10:21-22 
            ●「大祭司」:SG 2409+SG 3173,「偉大的祭司」。不過七十士譯本就是用這一個詞來
                          翻譯「大祭司」。
            ●「治理」神的家:SG 1909,「在....之上」,引申為「治理」、「掌管」。
            ◎「神的家」:指「神的子民」,可參考 3:6 ,「我們若將可誇的盼望和膽量堅持到底,便
                          是他的家了。
            ●「心中的天良」:SG 4893,指「良心」。
            ●「虧欠」:SG 4190,「邪惡的」、「低賤的」。
            ●「灑」:SG 4472,「灑佈」、「潔淨」,在本書用來指摩西和耶穌的灑血,在此應該是
                      指耶穌灑血除去我們內心的罪疚。
            ●「灑去」、「洗淨」:原文型態都是「完成式」。亦即這裡不是表明一條律法,非要達成
                                  ,某些條件才能獲取獎賞,而是發出邀請,邀請信徒可以坦然無懼
                                  地來親近上帝。
            ●「用清水洗淨」:SG 4983+SG 5204+SG 2513,「被水洗淨」,可能是暗指「洗禮」,
                              或者是指 結 36:25 中,上帝預言要用清水潔淨以色列人的事。
            ●「並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直譯是「我們的心從污穢的良
              心已被灑淨,我們的身體已被清水洗淨」。   
            ●「誠心」:SG 228+SG 2588,「真心」、「真誠的心」、「誠實」,也可能包括「真誠
                        不二」的心。
            ●「充足的信心」:SG 1722+SG 4136+SG 4102,「在十足的信心裡」、「在堅定的信心
                              中」。
            ●「來到神面前」:SG 4334,「前來」、「接近」、「親近」,意義自然是「讓我們親近
                              神」。
            ◎心中和外在身體的潔淨,應該是重言法,用來強調基督徒完完全全的被洗淨,可以來到上帝
              面前。
經文:

也要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不至搖動,因為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又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原文是看見)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 10:23-10:25

註釋:

    (二)要堅守指望不動搖,並彼此勸勉,持守聚會習慣。 10:23-25 
          1.要堅守信仰,不搖動,因為上帝是信實的。  10:23 
            ●「堅守」:SG 2722,「堅信」、「持守」。
            ●所「承認」的指望:SG 3671,「宣告」、「告白」,指「公開宣認」的行動。
            ●所承認的「指望」:SG 1680,「盼望」、「期待」。
            ●「不至搖動」:SG 186,「毫不動搖」、「堅定不移的持守」,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
            ●「那應許我們的」:SG 3588+SG 1861,「那應許者」,指「上帝」。
            ◎這裡所提到的「指望」,應該是對即將給予基督徒的產業與新天新地的盼望。

          2.應該要彼此關懷,以激發愛心和善行,並且不可停止聚會。  10:24-25 
            ●「彼此相顧」:SG 2657+SG 240,「彼此關懷」、「互相關心」。
            ● 10:24 原文有SG 1519,「進入」、「朝向」,顯示「彼此關懷」的目的是「為要激發
              愛心與善行」。
            ●「激發」:SG 3948,「促進」、「鼓動」、「鼓舞」。
            ●「愛心」:SG 26,「愛」,就是「agape」。
            ●「善行」:SG 2570+SG 2041,「好行為」。
            ●「停止」聚會:SG 1459,「廢棄」、「放棄」。
            ●停止「聚會」:SG 1997,「聚會」、「聚集」,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
                             帖後 2:1  來 10:25 。
            ●「停止慣了的」:SG 1485,「習俗」、「慣例」。
            ●「勸勉」:SG 3870,「鼓勵」、「安慰」、「敦促」。
            ●「停止」、「勸勉」:原文的時態都是現在式,表達「持續不斷的動作」。
            ●「不可停止聚會」:意義是「不可持續放棄聚會」、「不可習慣性的停止聚會」。
            ●「知道」:SG 991,「看見」、「基於明確的跡象而觀察得到」。
            ◎此處提到的「不要停止聚會」,並非一次也不能不去主日崇拜,而是要基督徒不要習慣性
              的停止聚會。並且也闡明了基督徒聚會的內容不是用來宣告律法捆綁信徒或者是隨意聊天
              ,而是要「彼此關懷」、「激發愛心與善行」、「彼此勸勉」(勸勉彼此持守信仰)。這
              是當我們要用這段經文勸人來主日禮拜時得要先思考的,會不會我們不是關心弟兄姊妹的
              屬靈狀況,而不過是為了維持一個「形式」與「律法」。
            ◎在 10:19-25 的勸勉中,作者把「信望愛 10:22,23,24 」三個美德都提到了。
經文:

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因為我們知道誰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又說:「主要審判他的百姓。」落在永生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 10:26-10:31

註釋:

  二、警告:不可故意干犯基督  10:26-31 
    (一)得知真道以後,如果故意犯罪,就沒有贖罪祭,只能等待滅亡了。 10:26-27 
          ●「得知真道」:直譯是「接受真理的知識」,亦即成了基督徒。
          ◎「真理的知識」:在教牧書信中指的是「歸信基督的行動所包含的對上帝決定性的知識」,
                            亦即擁有了這知識,就成了基督徒。
          ●「故意」:SG 1596,「自動自發地」、「自願地」、「甘心樂意的」。新約聖經中僅出現
                      於 彼前 5:2  來 10:26 。
          ●「犯罪」:SG 264,「犯錯」、「錯誤」,原文的時態是「現在主動分詞」,指的是「持
                      續性的犯罪」。
          ●「再沒有了」:SG 3765+....+SG 620,「不再被留著」。
          ●「戰懼」等候:SG 5398,「使人驚顫的」、「恐怖的」、「令人畏懼的」。 10:31 的「
                          可怕」,也是此字。
          ●戰懼「等候」:SG 1561,「期望」、「期待」,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眾敵人」:SG 5227,「敵對的」、「反對的」、「敵手」。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
                         西 2:14  來 10:27 。
          ●「烈火」:SG 4442+SG 2205,原文直譯是「火的熱烈」、「火的嫉妒」,亦即「用火表
                      達出來的嫉妒」。
          ◎此處用末日最後審判的刑罰來警告想要背道離開基督救贖恩典的猶太信徒,不過「犯罪」的
            原文型態似乎表明短暫背道又悔改的人,不致於喪失救恩的機會,但證據略顯薄弱。整體而
            論,遠離背道的危險才是最佳選擇。

    (二)如果否定摩西律法都必須被治死,那踐踏更尊貴的神兒子與聖靈,豈不應該承受更重的刑罰。 
           10:28-29 
          ●「干犯」:SG 114,「廢棄」、「使之無效」,意思是否認律法的權威,將此律法當成是
                     「無效」。     
          ◎ 利 24:14-16  民 35:30  申 17:2-5  18:20 ,都記載必須被處死的罪行。 申 17:6 記載「
            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的規定,所以此處的「干犯摩西的律法」指的可能是 申 17:2-5 
            所記「背約拜偶像」的事情。
          ◎「不得憐恤」,指的是 申 13:8 ,指的也是 申 13:1-7 所記「拜別神」的罪惡。
          ●「踐踏」、「將....當作」、「褻慢」:原文時態是「過去分詞」,表示這些都是已經做過
                                                的事情。
          ●「踐踏」神的兒子:SG 2662,「踩在腳下」、「輕蔑」,可能表達「把珍貴的東西視為毫
                              無價值,並以鄙夷的態度視之」。
          ●「當作平常」:SG 2839,「普通的」、「凡俗的」、「禮儀上不潔的」。此字對應於「分
                          別為聖」,實際的意義就是「視為俗物」或者「不適合歸於上帝」。
          ◎「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意義是「把基督十字架的捨命救贖當成一般」。
          ●「褻慢」施恩的聖靈:SG 1796,「侮辱」、「惹怒」,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施恩的聖靈」:SG 3588+SG 4151+SG 3588+SG 5485,「恩典之靈」。
          ●「要受」:SG 515,「配受」、「合適」、「值得」。
          ●該怎樣「加重呢」:SG 5501,「更糟」、「更差」、「更壞」。
          ◎「踐踏神的兒子」、「將基督的血當作平常」、「褻慢施恩的聖靈」,都是來形容 10:26 
            的「故意犯罪」行為。
          ◎此處的警告由字面上看起來應該也是指「真基督徒」的背道。不過和 來 6 的警告一樣,這
            是對收信人的預先警告,不管收信人是真基督徒還是假基督徒,謹慎自己不把上帝的恩典當
            作無效,是很重要的。真基督徒能夠透過聖靈的保守避免這罪行,有這趨向的「類基督徒」
            (很像真基督徒的非基督徒),也能夠因為這警告堅定自己的信仰,走向真基督徒的道路。

    (三)審判者是上帝,祂是公義的,必然會報應。而落在上帝的報應裡,是可怕的。 10:30-31 
          ●「永生神」:SG 2316+SG 2198,直譯是「活的上帝」。
          ●是「可怕的」:SG 5398,「使人驚顫的」、「恐怖的」、「令人畏懼的」。 10:27 的「
                          戰懼」,也是此字。
          ◎「知道誰說」:原文是「知道曾如此說的那一位」,指的是「上帝」。
          ◎「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引自 申 32:35 。「主要審判他的百姓」,引自 申 32:36 「就
            必為他們伸冤」,但其中「伸冤SH 1777」一字,被作者解釋為「審判」。
          ◎許多基督徒強調愛勝過公義,以至於忘記上帝也是公義的。這裡很清楚的提醒我們,那位慈
            愛替我們預備救贖計畫的的上帝也是「公義的」,祂一定會處理「故意犯罪」的事情。而不
            會隨便任憑背道的事情發生。
經文:

你們要追念往日,蒙了光照以後所忍受大爭戰的各樣苦難:一面被毀謗,遭患難,成了戲景,叫眾人觀看;一面陪伴那些受這樣苦難的人。因為你們體恤了那些被捆鎖的人,並且你們的家業被人搶去,也甘心忍受,知道自己有更美長存的家業。所以,你們不可丟棄勇敢的心;存這樣的心必得大賞賜。你們必須忍耐,使你們行完了神的旨意,就可以得著所應許的。因為還有一點點時候,那要來的就來,並不遲延;只是義人(有古卷:我的義人)必因信得生。他若退後,我心裡就不喜歡他。我們卻不是退後入沉淪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 10:32-10:39

註釋:

  三、當追念往日、持守所信  10:32-39 
    (一)往日收信者忍受各樣苦難  10:32-34 
          1.要回想往日忍耐苦難的日子,自己受苦,也陪伴受苦的人。 10:32-33 
            ●「追念」:SG 363,「積極的回想」、「提醒某人某事」。原文的時態是現在式,表示
                        這是作者希望讀者不斷做的事情。
            ●追念「往日」:SG 4386,「以前的」、「早先的」。
            ●蒙了「光照」:SG 5461,「點亮」、「照明」、「啟發」。
            ●「爭戰」:SG 119,「競賽」,亦即是「在競技場內鬥爭」。此處表達讀者忍耐和苦難
                        的鬥爭。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毀謗」:SG 3680,「辱罵」,此字和「患難」都是複數型態。
            ●「患難」:SG 2347,「外來的逼迫」。
            ●「成了戲景」:SG 2301,原文意義是「公開的使人成為被恥笑、受羞辱的目標」。並且
                            原文時態是「現在分詞」,顯示這是一種「時常發生」的情況。新約聖經
                            中僅出現於此。
            ●「陪伴」:SG 2844,「同有」、「與....一同有分」、「共享者」、「夥伴」。此處表
                        達的並不只有「陪伴」的意思,而包含有「一同有分於苦難」的意思。
            ●「受這樣苦難」:SG 3779+SG 390,「如此過生活」、「這樣過生活」,亦即表達「生
                              活在同樣苦難中」。             

          2.收信人為了更美的產業寧願放棄世上的產業,並忍受苦難。 10:34 
            ●「體恤」:SG 4834,「同情」,是一種「感同身受」的經歷,同時有「給予實際幫助」
                        的含意。
            ●「那些被捆鎖的人」:SG 1198,「囚犯」。
            ●你們的「家業」:SG 5225,「存在」,此字的中性複數型態意義可以是「財產」。此處
                              正是「財產的意思」。
            ●「搶去」:SG 724,「搶奪」。
            ●「甘心」:SG 3326+SG 5479,「帶著喜樂的」。
            ●「長存的」家業:SG 3306,「繼續存活」、「持續」。 
            ●長存的「家業」:SG 5223,「產業」、「財產」,新約聖經出現於 徒 2:45  來10:34 
                              。
            ◎這些收信人曾經忍受公開的侮辱,並與苦難中的眾弟兄姊妹一同有分,這是何等偉大的勇
              氣。然而這些人終究還是失落了原有的勇氣與積極,這是我們也應該要警醒的。

    (二)應該持守勇敢,忍耐到底以致得救。  10:35-39 
          1.應該持守勇敢。  10:35 
            ●「丟棄」:SG 577,「除去」、「丟棄」,扔掉一件東西,好像那東西是毫無價值似的
                        。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 可 10:50  來 10:35 。
            ●「勇敢的心」:SG 3954,「勇氣」、「無懼」。
            ●必得大「賞賜」:SG 3405,「回報」、「當得的報償」。
            ◎ 10:32-34 已經說明收信人以前的確是勇敢的,此處就是鼓勵他們不要丟棄這個將會為他
              們帶來大回報的德行。這個「勇敢」,也就是「堅持信仰」的「勇敢」。

          2.要忍耐行完神的旨意,就會得到所應許的。  10:36 
            ●「必須」忍耐:SG 5532,「需要」、「必需物」、「缺欠」。
            ●必須「忍耐」:SG 5281,「堅定」、「毅力」、「堅忍」。
            ◎如果原來的選擇正確,那所必須的,的確就是「堅忍到底」了。

          3.義人要因信得生,而退後就進入沈淪,基督徒應該不是會退後以致沈淪的人。  10:37-3910:37-38 引自 哈 2:3-4 ,「一點點時候」引用七十士譯本的 賽 26:20 。
            ●「義人」必因信得生:SG 1342+SG 1473,「我的義人」,比較好的抄本作「我的義人
                                  」。
            ●「退後」:SG 5288,「退縮」、「膽怯」。
            ●「退後入沉淪」:SG 5289+SG 1519+SG 684,「退縮進入滅亡」。
            ●「得救」:SG 4047,「保存」、「保全」、「得救」、「獲得」,此處可能是「獲得」
                        的意思。
            ●「靈魂得救」:SG 4047+SG 5590,「獲得生命」。
            ◎ 10:37-38 引用七十士譯本的 哈 2:3-4  賽 26:20 ,組合成一段勸勉讀者依賴信心而活
              以得到應許的賞賜,而不膽怯退縮而沈淪。
經文: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古人在這信上得了美好的證據。我們因著信,就知道諸世界是藉神話造成的;這樣,所看見的,並不是從顯然之物造出來的。 11:1-11:3

註釋:

  四、歷代信徒信心的榜樣  11:1-40 
    (一)論信心  11:1-3 
          1.信心帶給人真實感與把握。  11:1 
            ●「所望之事」:SG 1679,「希望」、「盼望」,原文型態是「現在被動分詞」。
            ●「實底」:SG 5287,「實質」、「實體」,指一樣事物背後的「實體」。
            ●「未見」之事:SG 3756+SG 991,「沒看見」。
            ●「確據」:SG 1650,「確證」、「明證」,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意義是「信心賦予所盼望的事一個實體」。
            ◎「信是未見之事的確據」:意義是「信心是看不見的事情的確證」。
            ◎此段不是要說明信心的嚴格定義,而是要表達信心所帶來的功效。並非沒有信心就不會有
              客觀的「所盼望的事」和「看不見的事」存在,而是信心帶給人對這些「人們捉摸不到的
              事物」有主觀的確據與真實感。
            ◎「信」常常被當成「沒有證據的信」或「無視證據的信」,「望」變成「一廂情願的想法
              」,「愛」變成「讓我感覺良好的事」,信徒常常忘記這三個詞的根源與基礎是上帝的救
              贖計畫。

          2.我們的信仰前輩因著信得到上帝的讚賞,而我們也因為信,明白上帝是造物者,不可見的上
            帝才是宇宙的根源。 11:2-3 
            ●「古人」:SG 4245,「長者」、「長老」,此處應該是「前輩」的意思。
            ●「在這」:SG 1722+SG 3778,「因為這個」、「藉著這個」,「這個」是指前面的「
                        信心」。
            ●「得了美好的證據」:SG 3140,「被褒揚」、「被讚許」。
            ●「因著信」:SG 4102,「信仰」、「信心」,此字在 11:3-31 出現18次,除 11:3 之
                          外,其餘17次都用來引介有信心之人的事蹟。
            ●「知道」:SG 3539,原文是「明白」,意思是「經理性思考而認識一件事」。
            ●「諸世界」:SG 165,「世界」、「時代」,原文是複數型態,此處指的應該是「宇宙
                          」。
            ●「神話」:SG 4487+SG 2316,「神的話語」。
            ●「顯然之物」造出來的:SG 5316,「出現」、「顯現」、「成為可見的」。
            ◎「這樣....造出來的」:意思是透過信心的眼光,我們得到一個真理,就是「宇宙不是由
                                    可見的物質元素來的」。亦即,我們可以跨過可見的物質世界看
                                    到背後不可見的上帝、上帝的話與上帝的旨意。
經文:

亞伯因著信,獻祭與神,比該隱所獻的更美,因此便得了稱義的見證,就是神指他禮物作的見證。他雖然死了,卻因這信,仍舊說話。以諾因著信,被接去,不至於見死,人也找不著他,因為神已經把他接去了;只是他被接去以先,已經得了神喜悅他的明證。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挪亞因著信,既蒙神指示他未見的事,動了敬畏的心,預備了一隻方舟,使他全家得救。因此就定了那世代的罪,自己也承受了那從信而來的義。 11:4-11:7

註釋:

    (二)信心的實例─洪水前  11:4-7 
          1.亞伯的獻祭。  11:4創 4:3-7 
            ●亞伯「因著信」:SG 4102,「信心」、「信仰」。這一段作者用了十七次這個字來引介
                              舊約的例子。
            ●「更美」:SG 4183,「更大」、「更多」、「更為」。
            ●「見證」:SG 3140,「作證」、「成為證人」、「讚許」、「作有利證詞」。
            ●「得了稱義的見證」:SG 3140+SG 1510+SG 1342,「他被見證為義」、「他被讚許為
                                  義人」。                       
            ●「指他禮物作的見證」:「藉著對他的供物讚許」。意思是「上帝藉著悅納亞伯的祭物來
                                    稱許亞伯是義人」。
            ◎神悅納亞伯的祭物可能有兩種解釋:一是亞伯是特地預備羊群中最好的來獻祭,而該隱只
              是隨便拿土產來敷衍。另一個是上帝是先悅納「亞伯」這個人然後才是他的供物,亞伯和
              亞伯的供物是不能區分的。悅納的關鍵並非是供物的種類,而是奉獻供物的人。第二點涵
              蓋第一點,並且合乎希伯來書的上下文,因此較為可取。
            ◎「他雖然死了,卻因這信,仍舊說話」:指的應該是「亞伯的事蹟被記錄在聖經上,直到
              今日仍然透過聖經向世人說話」。

          2.以諾被上帝接去。  11:5-6創 5:21-24 
            ●「被接去」:SG 3346,「更換」、「改變」、「轉移」。
            ●「見死」:SG 3708+SG 2288,「看見死亡」,實際上是「經歷死亡」的意思。
            ●「只是」他被接去以先:SG 1360,「因為」。
            ●「信有神」:「信上帝存在SG 1510」。
            ●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SG 3406,「付工資的人」、「發獎賞者」,新約聖經中僅
                                        出現於此。
            ●「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信上帝對尋求他的人是支付工資者」。亦即上帝對於那些
                                        努力尋求認識和親近他的人會給予對應的賞賜。
            ◎七十士譯本翻譯舊約聖經時把「以諾與神同行」譯成「以諾得到神的喜悅」,把「上帝把
              他取去,他就不在了」譯成「人也找不著他,因為上帝把他遷去了」。
            ◎這一段的思路是:以諾被上帝接去,沒有經歷死亡,因為聖經說「以諾得到神的喜悅」,
              而人除非信上帝存在,不可能得到上帝的喜悅,所以我們可以推論說「以諾因信被上帝接
              去」。

          3.挪亞建方舟。  11:7創 5:28-9:29 
            ●「既蒙神指示」:SG 5537,「受到神啟示的命令、 訓示、 或指示」、「被啟示」。
            ●「未見的事」:SG 3369+SG 991,「尚未看見之事」,與 11:1 「未見之事」不同。
                            指的是「目前沒有看見,未來就會看見的事」。「尚未SG 3369」新約聖
                            經中僅出現於此。                
            ●「預備」:SG 2680,「製造」、「建造」。
            ●那「世代」的罪:SG 2889,「世界」、「宇宙」、「世人」。
            ●「承受了」:SG 1096+SG 2818,「成為法定繼承人」、「成為受益者」。
            ◎挪亞對上帝的敬畏與順從表現,更突顯出當代的人的不信是如何罪大惡極。
            ◎而這一段的「義」以及亞伯的「義」,指的可能不是保羅因信稱義的義,而是比較籠統的
              「正義」或「在神眼中看為正」的「義」。
經文:

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哪裡去。他因著信,就在所應許之地作客,好像在異地居住帳棚,與那同蒙一個應許的以撒、雅各一樣。因為他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神所經營所建造的。因著信,連撒拉自己,雖然過了生育的歲數,還能懷孕,因她以為那應許她的是可信的。所以從一個彷彿已死的人就生出子孫,如同天上的星那樣眾多,海邊的沙那樣無數。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說這樣話的人是表明自己要找一個家鄉。他們若想念所離開的家鄉,還有可以回去的機會。他們卻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所以神被稱為他們的神,並不以為恥,因為他已經給他們預備了一座城。亞伯拉罕因著信,被試驗的時候,就把以撒獻上;這便是那歡喜領受應許的,將自己獨生的兒子獻上。論到這兒子,曾有話說:「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他以為神還能叫人從死裡復活;他也彷彿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來。以撒因著信,就指著將來的事給雅各、以掃祝福。雅各因著信,臨死的時候,給約瑟的兩個兒子各自祝福,扶著杖頭敬拜神。約瑟因著信,臨終的時候,提到以色列族將來要出埃及,並為自己的骸骨留下遺命。 11:8-11:22

註釋:

    (三)信心的實例─以色列的族長  11:8-22 
          1.亞伯拉罕因著信離開家鄉,往應許之地作客。他等候上帝所應許的產業。  11:8-10創 12:1-8  23:4 
            ●「蒙召」:SG 2564,「呼叫」、「選召」,原文的時態是「現在被動分詞」,顯示亞伯
                        拉罕一蒙召就立刻遵命出去。
            ◎「蒙召的時候」:可能指哈蘭 創 12:1-3 或美索不達米亞 徒 7:2,4 ,不管指何時,亞
                              伯蘭都還不知道上帝要把迦南地給他, 創 12:6-7 時上帝才應許要給
                              亞伯蘭迦南地。
            ●「遵命」出去:SG 5219,「聽從」、「遵照」、「臣服」。
            ●「將來要得」:SG 3195+SG 2983,「將來命定要得」。
            ●「所應許」之地:SG 1860,「答應要給」。「所應許之地」就是「迦南地」。
            ●「作客」:SG 3939,「像外人一樣寄居」、「暫居」,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
                         路 24:18  來 11:9 。
            ●「異地」居住帳棚:SG 245,「陌生的」、「不屬於自己的」。
            ◎ 11:9 的意思是亞伯拉罕生活得好像「在家裡搭帳棚」。在屬於他的應許之地生活得像個
              外來者。
            ●「等候」:SG 1551,「期待」,原文的時態是「不完成式」,顯示亞伯拉罕是「繼續不
                        斷的等候著」。
            ●有根基的「城」:SG 4172,「城市」,與「帳棚」這種「暫時的居所」相對,「有根基
                              的城」可能先指著「地上的耶路撒冷」,而最終指的應該是「天上的耶
                              路撒冷」 11:16 。
            ●所「經營」:SG 5079,「設計者」、「工匠」。
            ◎「亞伯拉罕」原名「亞伯蘭」,原來住在迦勒底的吾珥,此城位居現今伊拉克南部,接近
              幼發拉底河河口。後來和其父親遷居到位於幼發拉底河上游的「哈蘭」,此兩城的主要神
              祇都是「月神」。
            ◎在當時依賴團體生活的背景中,亞伯拉罕蒙上帝呼召就毅然離開自己所居住的地方和親族
              ,而且到了上帝應許要給他的地方,他還是過著居住帳棚的游牧生活。他這樣的順服顯示
              出他耐心的等待上帝所應許的產業,即使自己一生漂泊,也不在乎。

          2.亞伯拉罕因著信能夠在眾多不利的條件下生子,並擁有大量的子孫。 11:11-12創 17:15-21  18:9-15  21:1-7 
            ●這一段有許多爭論,不過比較可能的解釋是「亞伯拉罕因著信,即使撒拉不孕、自己也過
              了生育的歲數,還是得了生育能力....」。
            ●「撒拉」:比較可信的抄本前面還有一個SG 4723,「不孕的」。
            ●「生育的歲數」:SG 2540+SG 2244,「成熟的時間」。
            ●「還能懷孕」:直譯是「得到能力關於子孫的生育」。
            ●「以為」那應許:SG 2233,「思想」、「考量」、「認為」。
            ●是「可信的」:SG 4103,「值得信賴的」。
            ●「彷彿已死的人」:SG 3499,「使其死亡」、「如同死亡」,動詞型態是陽性單數,指
                                的是亞伯拉罕。
            ●「生出」:SG 1080,「生」、「產出」、「興起」、「傳下來」。

          3.這些有信心的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到所應許的。卻仍然堅持要等待迎接更美的家
            鄉,而不選擇退回原來的地方。因此上帝樂意被稱為這些人的神,也為他們預備了一座城。 
             11:13-16 
            ●「這些人」:SG 3778+SG 3956,「所有這些人」,不過實際上應該就是指前面說到的
                          信心前輩。
            ●存著信心「死的」:SG 599,「死了」,動詞型態是「過去式第三人稱複數」。
            ●「從遠處望見」:SG 4207+SG 846+SG 3708,「從遠處望見它們」,亦即從遠處望見
                              應許的實現。
            ●「歡喜迎接」:SG 782,「歡迎」。
            ●「承認」:SG 3670,「宣告」、「宣稱」。
            ●「在世上」:SG 1909+SG 3588+SG 1093,「在地上」。
            ●「客旅」:SG 3581,「陌生人」、「異鄉人」。
            ●「寄居的」:SG 3927,「客旅」、「暫時居留的訪客」。
            ●「說這樣話的人」:SG 5108+SG 3004,原文是「因為說這樣話的人」。
            ●「是表明」:SG 1718,「使可見」、「說清」、「告知」。
            ●「家鄉」:SG 3968,「故土」、「祖國」、「本地」,指「落地生根」、「傳宗接代」
                        之地。
            ●「他們若想念」:前面有一個「而且、另一方面」SG 2532,「而且他們若想念」。
            ●「羨慕」:SG 3713,「渴慕」。
            ●「不以為恥」:SG 3756+SG 1870,「不感到羞恥」,有「公開承認」、「公開作證」
                            的意思。
            ●「被稱為他們的神」:SG 2316+SG 1941+SG 846,「被稱呼為他們的上帝」,意思不
                                  是這些人稱呼神,而是上帝被稱為「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
                                   出 3:6,15-16  4:5 。
            ◎上帝透過被稱為「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來公開承認這群有信心的人,因為上帝也
              已經為他們預備好天上更美的家鄉,這些人將進入永生,因此上帝也將永遠是他們的上帝
              。
            ◎這一段說明上帝要的信心本質,這些信仰前輩各有軟弱,但是他們對上帝的信心顯現在即
              使沒看到所應許的東西,生活處境也不令人滿意,他們又可以隨時放棄,但他們就是堅信
              上帝直到死,所以上帝願意被稱為「他們的上帝」。似乎也只有這樣的信心可以略略回應
              上帝的替死之愛。

          4.亞伯拉罕因著信獻上以撒,雖然他知道上帝應許由以撒生的才是亞伯拉罕的後裔。而他信上
            帝能叫人由死裡復活,而他自己也有如得到一個死裡復活的兒子一樣。  11:17-19創 22:1-14 
            ●「被試驗的時候」:SG 3985,「測試」,原文型態是「現在被動分詞」。
            ●「歡喜領受」應許:SG 324,「接受」、「承受」,並沒有「歡喜」一詞,新約聖經中
                                僅出現於 徒 28:7來 11:17 。
            ●「自己獨生的兒子」:SG 3439,原文是「那獨一的」,並不一定指「獨生的」,可以指
                                  「獨一無二的」、「特殊的」。
            ◎ 11:18 引自 創 21:12 ,說明亞伯拉罕清楚知道以撒是應許的基礎。
            ●「以為」:SG 3049,「認定」、「認為」、「相信」。
            ●「得回」:SG 2865,原意是「領了回來」、「取回」。表達出以撒已經是獻給上帝了,
                        而不再屬於亞伯拉罕,而後來是亞伯拉罕由上帝那裡領回以撒。

          5.以撒、雅各、約瑟都因著信祝福後代或者為自己的遺骨預作安排。11:20-22|
            ○ 創 27:27-29,39-40  48:15-20  50:24-25 
            ●「指著將來的事」:SG 2532+SG 4012+SG 3195,「甚至有關將來的事」。
            ◎這些人都是還沒看到應許成全就死了,但他們的祝福還是關於將來的事,就顯出他們的信
              心是超越時間與眼見。
            ●「杖」:SG 4464,和「床」字的子音相同,而當時希伯來文原文是沒有母音的,因此有
                      些聖經翻譯成「床」,而七十士譯本翻譯成「杖」,而希伯來書的作者就是引用
                      七十士譯本的翻譯。
經文:

摩西生下來,他的父母見他是個俊美的孩子,就因著信,把他藏了三個月,並不怕王命。摩西因著信,長大了就不肯稱為法老女兒之子。他寧可和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願暫時享受罪中之樂。他看為基督受的凌辱比埃及的財物更寶貴,因他想望所要得的賞賜。他因著信,就離開埃及,不怕王怒;因為他恆心忍耐,如同看見那不能看見的主。他因著信,就守(或譯:立)逾越節,行灑血的禮,免得那滅長子的臨近以色列人。他們因著信,過紅海如行乾地;埃及人試著要過去,就被吞滅了。以色列人因著信,圍繞耶利哥城七日,城牆就倒塌了。妓女喇合因著信,曾和和平平地接待探子,就不與那些不順從的人一同滅亡。 11:23-11:31

註釋:

    (四)信心的實例─摩西和以色列百姓  11:23-31 
          1.摩西的父母因為信心,藏匿摩西三個月。 11:23出 2:1-2 
            ●「俊美」:SG 791,「美麗的」、「使人喜歡的」,可能是「非常俊美」或「被上帝所
                        喜愛」的意思。此處作者應該是取後者的意義,而表達出摩西的父母看出上帝
                        在摩西的身上有特別的心意,才保護這小孩。
            ●不「怕」:SG 5399,「驚恐」、「懼怕」、「尊敬」。
            ●王「命」:SG 1297,「訓諭」、「命令」、「訓令」,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2.摩西因著信與上帝的百姓認同,放棄王宮的榮華。  11:24-26出 2:11-15 
            ◎「長大了」, 徒 7:23 說摩西四十歲時為以色列人出手打死埃及人,舊約聖經並未記載
              這個年紀,但許多猶太人典籍有此記載。這也表示摩西的表現不是年幼無知的決定,而是
              經過理性考量的選擇。
            ●「不肯」稱為:SG 720,「否定」、「放棄」、「拒絕」。
            ●不肯「稱為」:SG 3004,「被稱呼」。
            ●「寧可」:SG 3123+SG 138,「寧願選擇」。
            ●「同受苦害」:SG 4778,「同受苦難」、「同受苦待」,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不願暫時享受罪中之樂」:直譯是「也不擁有短暫的罪惡之享樂」。
            ●「為基督受的凌辱」:SG 3588+SG 3680+SG 3588+SG 5547,「基督的凌辱」。亦即
                                  摩西當時與上帝百姓同受凌辱,有如基督為上帝百姓受的凌辱一
                                  樣。基督與摩西不需要受苦,但他們為了拯救與認同上帝百姓,
                                  自願選受苦。
            ●更「寶貴」:SG 4149,「富裕」、「豐富」。
            ●「想望」:SG 578,「專心注目」、「全神注視」、「全神注目」。並且原文的時態是
                        「不完成主動」顯示這是一種「不斷的全神注視」的舉動。

          3.摩西因信離開埃及,不怕法老王的憤怒。  11:27出 2:14-15 
            ●王「怒」:SG 2372,「發怒」、「震怒」、「暴怒」。
            ●「恆心忍耐」:SG 2594,「忠貞不移」,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那不能看見的主」:SG 517,「不能看見」、「不可見的」。此處比較可能是指「上
                                  帝」而非「基督」。
            ◎此處應該是指 出 2:14-15 的事情而不是指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的事。不過 出 2:14 
              提到摩西便懼怕,大概是作者把 出 2:15出 2:14 切斷,認為摩西到米甸與 出 2:14 
              的懼怕殺人事情敗露並沒有直接關係。
              
          4.因信有逾越節、過紅海等事件。  11:28-29出 12:21-28  14:21-29 
            ●「守」逾越節:SG 4160,「舉行了」、「設立了」。
            ●「灑」血的禮:SG 4378,「將東西澆灌或灑在其上」,新約聖經僅出現於此。
            ●「臨近」:SG 2345「觸摸」、「侵犯」、「殺」的意思。
            ●過「紅」海:SG 2063,「紅色的」。舊約說是SH 5488,「蘆葦」,但是七十士譯本翻
                          譯為「紅海」。
            ●行「乾」地:SG 3584,「乾枯」。

          5.以色列人因信攻下耶利哥城,而喇合因信得救。  11:30-31書 6:12-21  
            ●「圍繞」:SG 2944,「繞行」、「繞著而行」。
            ●「妓女」:SG 4204,原文是指「一般妓女SH 2181」,而非指「神妓SH 6948」。
            ●「喇合」:字義是「寬闊的」。
            ●「和和平平地」:SG 1515,「和平」、「平安」。
            ●「接待」探子:SG 1209,「接納」、「歡迎」。
            ●接待「探子」:SG 2685,「間諜」,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不順從的人」:SG 544,「不願服從的」、「悖逆」。
            ●「一同滅亡」:SG 4881,「一起毀滅」,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經文:

我又何必再說呢?若要一一細說,基甸、巴拉、參孫、耶弗他、大衛、撒母耳,和眾先知的事,時候就不夠了。他們因著信,制伏了敵國,行了公義,得了應許,堵了獅子的口,滅了烈火的猛勢,脫了刀劍的鋒刃;軟弱變為剛強,爭戰顯出勇敢,打退外邦的全軍。有婦人得自己的死人復活。又有人忍受嚴刑,不肯苟且得釋放(原文是贖),為要得著更美的復活。又有人忍受戲弄、鞭打、捆鎖、監禁、各等的磨煉,被石頭打死,被鋸鋸死,受試探,被刀殺,披著綿羊、山羊的皮各處奔跑,受窮乏、患難、苦害,在曠野、山嶺、山洞、地穴,飄流無定,本是世界不配有的人。 11:32-11:38

註釋:

    (五)其他的信心實例  11:32-38 
          1.因為信心獲得勝利。  11:32-34 
            ○基甸: 士 6:11-8:32 。
            ○巴拉: 士 4:6-5:31 。
            ○參孫: 士 13:1-16:31 。
            ○耶弗他: 士 11:1-12:7 
            ○大衛: 撒上 16 開始。
            ○撒母耳: 撒上 1 開始。
            ●「我又何必再說呢」:SG 5101+SG 2089+SG 3004,「我還要說什麼呢?」。
            ●「時候」就不夠了:SG 5550,「時間」。
            ●時候就「不夠了」:SG 1952,「失敗」、「達不到」。
            ●「制服」:SG 2610,「征服」、「克服」、「勝過」,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制伏了「敵國」:SG 932,「王國」、「王權」,原文是複數型態,「王國們」。
            ●「堵了」獅子的口:SG 5420,「關閉」、「阻攔」。
            ●烈火的「猛勢」:SG 1411,「力量」、「能力」。
            ●刀劍的「鋒刃」:SG 4750,「口」、「邊緣」。

          2.因為信心忍受苦難。  11:35-38 
            ●「得」自己的死人:SG 2983,「取得」、「拿到」。
            ○「有婦人得自己的死人復活」: 王上 17:17-24  王下 4:17-37 。
            ●「忍受嚴刑」:SG 5178,「施酷刑」,很可能也就死在酷刑之下,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
                            此。
            ●不肯「苟且」得釋放:SG 4327,「接受」、「領受」。
            ●「戲弄」:SG 1701,「嘲笑」,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 來 11:36  彼後 3:3 。
            ●「磨煉」:SG 3984,「嘗試」、「經驗」。
            ○ 11:35-36馬二 6:1-7:42 。
            ●被鋸鋸死,「受試探」,被刀殺:比較好的古抄本沒有「受試探」。
            ○ 11:37 :相傳耶利米在埃及被石頭打死,以賽亞被瑪拿西王用鋸鋸死。
            ●「患難」:SG 2346,「苦待」、「壓迫」。
            ●「苦害」:SG 2558,「折磨」、「虐待」。
            ●「飄流無定」:SG 4105,「漫無目的地走」。
            ●「不配有的人」:SG 3756+SG 1510+SG 514,「不值得有」。
            ◎這一些記載有些可能與當日馬加比時代有信心的猶太人的遭遇有關,因為七十士譯本中也包
              含馬加比時代的記載。
            ◎這世界的人想要除去這些有信心的人,用各樣的苦難來對待他們,然而在作者的眼中,這些
              人反而是這世界不配有的人。
            ◎這一段有些例子,在新舊約時代都有同樣被逼迫的例子,但這一段應該是描述耶穌來以前的
              信心前輩之榜樣,因為 11:40 說明耶穌的替死帶來的新約信徒,將讓這些有信心的舊約信
              徒一起獲得完全。
經文:

這些人都是因信得了美好的證據,卻仍未得著所應許的;因為神給我們預備了更美的事,叫他們若不與我們同得,就不能完全。 11:39-11:40

註釋:

    (六)結論:上文的信心見證人,都得到上帝的稱許,但仍然沒有獲得所應許的,因為上帝的計畫是要
          他們與我們一同得那更美的事。  11:39-40 
          ●「這些人」:SG 3778+SG 3956,原文是「所有這些人」。
          ●得了「美好的證據」:SG 3140,「稱許」、「讚美」、「有利的證詞」,亦即「上帝的稱許
                                」。
          ●「預備了」更美的事:SG 4265,「提供」、「準備」,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不與我們同得」:SG 5565+SG 1473,「沒有我們」。
          ●「叫他們若不與我們同得,就不能完全」:直譯是「沒有我們他們就不能被完全」,指的是上
            帝預備的美事乃是「耶穌以前的信仰前輩,將會等到新約的信徒一起獲得完全」。
經文:

我們既有這許多的見證人,如同雲彩圍著我們,就當放下各樣的重擔,脫去容易纏累我們的罪,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或譯:仰望那將真道創始成終的耶穌)。他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就輕看羞辱,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便坐在神寶座的右邊。那忍受罪人這樣頂撞的,你們要思想,免得疲倦灰心。 12:1-12:3

註釋:

  五、當仰望基督,忍受管教  12:1-13 
    (一)忍耐奔跑天路  12:1-3 
          1.既有這麼多的見證人,就應該忍耐奔跑前面的道路。 12:1 
            ●如同「雲彩」:SG 3509,「雲」,喻意為「一群人」,新約聖經僅出現於此。
            ●「圍著」:SG 4029,「環繞」,作者是用競技場觀眾的圖像來形容這些見證人以過來人身
                        份注視讀者奔跑。
            ●「放下」、「脫去」:SG 659,兩個詞是共用一個原文「擺脫」、「擱置一旁」。
            ●「重擔」:SG 3591,「負擔」、「累贅」,指「賽跑的運動員所須要卸下的重量」。
            ●「容易纏累我們」:SG 2139,「容易受困的」、「容易阻撓的」,新約聖經僅出現於此。
            ●「存心忍耐」:SG 1223+SG 5281,「以堅忍的心」。
            ●「奔」那擺在:SG 5143,「跑」、「努力」、「盡力」。
            ●「路程」:SG 73,「賽程」,此字原意是指「運動會」,後指「運動會中的一個項目」
                        ,由上文中的「跑」字可以推測出作者的意思應該是指「賽跑」。
            ◎此處的重擔應該就是指「容易纏累我們的罪」。當時的賽跑者都是裸跑,所以「放下重擔」
              和「脫去罪」應該是一種重言法。

          2.應該注視耶穌,祂是我們信心的榜樣,祂也是為了將來的喜樂,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然後得
            到尊榮的地位。 12:2 
            ●「仰望」:SG 872,「定睛於」、「注視」,新約聖經出現於 腓 2:23  來 12:2 。
            ●「為我們信心」:SG 4102,「信心」,原文並沒有「為我們」。
            ●「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原文是「耶穌為信心的創始者和完成者」。
            ●「創始」:SG 747,「元帥」、「領導者」。
            ●「成終」:SG 5051,「完成者」,此字可能是作者自己創造的字,指的可能是「耶穌把
                        信心完全的表達出來」、「耶穌把信心帶到完全的地步」。新約聖經中僅出現
                        於此。
            ●「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SG 5278+SG 4716,「忍受了十字架」。

          3.基督徒要思想耶穌的忍耐,免得疲倦灰心。  12:3 
            ●「思想」:SG 357,「計算」、「小心考慮」,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頂撞」:SG 485,「敵對」、「反對」,而不只是語言上的「頂撞」。
            ●「那忍受罪人這樣頂撞的」:「忍耐被罪人敵對自己的」,是指「耶穌」。
            ●「疲倦」:SG 1590,「疲憊」、「筋疲力竭」。
            ●「灰心」:SG 2577,「乏倦」、「疲困」。
            ◎耶穌是我們的榜樣和標竿,讓我們在天國的跑道上可以注視並學習。好讓我們可以獲得鼓
              勵,避免失去動力而疲倦灰心。
經文:

你們與罪惡相爭,還沒有抵擋到流血的地步。你們又忘了那勸你們如同勸兒子的話,說:我兒,你不可輕看主的管教,被他責備的時候也不可灰心;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你們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們,待你們如同待兒子。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你們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再者,我們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們,我們尚且敬重他,何況萬靈的父,我們豈不更當順服他得生嗎?生身的父都是暫隨己意管教我們;惟有萬靈的父管教我們,是要我們得益處,使我們在他的聖潔上有分。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所以,你們要把下垂的手、發酸的腿挺起來;也要為自己的腳,把道路修直了,使瘸子不致歪腳(或譯:差路),反得痊癒。 12:4-12:13

註釋:

    (二)接受上帝的管教。  12:4-13 
          1.讀者還沒有面對死亡的壓力,並且忘記上帝會管教自己所有的兒女。 12:4-6 
            ●「罪惡」:SG 266,「罪」,依上下文來看,應該是指「罪人」,或敵對基督的勢力,
                        而不是指「內心的犯罪趨勢」。
            ●「相爭」:SG 464,「掙扎」、「奮戰」、「鬥爭」,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抵擋」:SG 478,「反對」、「抵拒」、「抵抗」,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到「流血的地步」:SG 129,「血」。
            ●你們「又忘了」:SG 1585,「完全忘記」,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你們又忘了」:直譯是「並且你們完全忘記」。
            ●「勸」你們如同勸兒子:SG 3874,「鼓舞」、「勉勵」。
            ●勸你們如同「勸」兒子:SG 1256,「指導」。
            ●「我兒....不可灰心」:引自七十士譯本 箴 3:11-12 。
            ●「輕看」:SG 3643,「輕視」、「不以為意」、「若無其事」,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此處意思是「面對管教,還是決定走自己的路」。
            ●「管教」 12:5SG 3809,源於SG 3811,含有「教養」、「訓練」、「責備」、「改
                              正」、「責罰」、「懲戒」的意思。 
            ●「責備」:SG 1651,「懲罰」、「糾正」。
            ●「灰心」:SG 1590,「疲憊」、「筋疲力竭」、「心灰意冷」、「失去鬥志」。此處意
                        思是「面對管教,立刻覺得上帝不公平或要求太過苛刻,於是就喪失鬥志」。
            ●「管教」 12:6SG 3811,「教育」、「訓練」。
            ●「鞭打」:SG 3146,「懲罰」。
            ●「收納」:SG 3858,「接受」、「承認」、「欣然接納」。
            ◎這裡是採用古代拳擊賽的比喻來說明讀者與敵對勢力的抗爭。暗喻讀者還沒有面對基督所
              面對的十字架苦難,就已經準備灰心疲乏了。
            ◎作者又表明讀者目前所受的苦難,不過是上帝的管教,是上帝愛讀者,當讀者是兒女的明
              證。因此不要輕視上帝愛的表現或對上帝的管教壓力覺得灰心。

          2.所有的兒子都會被管教,管教是上帝把讀者當真正的兒子看待的結果。 12:7-8 
            ●「你們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們」:SG 1519+SG 3809+SG 5278,「為了教養,你們要
                                              忍耐」。
            ●「所共受的」:SG 3353,「參與」、「有分於」。
            ●你們「若不受管教」:SG 5565+SG 1510+SG 3809,意思是「沒有管教」,而不是「拒
                                  絕接受管教」。
            ●「私子」:SG 3541,指「私生的」、「沒有合法地位的」,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當
                        時背景的中,家長沒有管教訓練私生子的必要。這裡並非用來指上帝有私生子
                        ,而是用來與「兒子」對照用。

          3.我們敬重管教我們的肉身父親,對於上帝的管教就應該更加順服,因為上帝管教我們是希望
            我們得到好處,在上帝的聖潔上有分。 12:9-10 
            ●「生身的父」:SG 4561+SG 1473+SG 3962,「身體的父」、「肉身的父親」。
            ●「我們曾有生身的父管教我們」:直譯是「我們有我們的身體的父、管教者」。
            ●「萬靈之父」:SG 3588+SG 3962+SG 3588+SG 4151,「靈性的父」,是用來與「肉
                            身的父親」當對比,可能並沒有太多的特殊涵意。
            ●「得生」:SG 2532+SG 2198,「然後活著」。
            ●暫「隨」己意:SG 2596,「按著」、「根據」。
            ●暫隨己「意」:SG 1380,「思考」、「設想」、「考量」。
            ●「在他的聖潔上有分」:SG 3335+SG 3588+SG 41+SG 846,「共同有份於他的聖潔
                                    」,比較可能是指著基督徒最後可以在新天新地中分享上帝的生
                                    命和聖潔的品行。
            ◎肉身的父親只是「暫時的」而且是「按著他們認為好的」來管教我們,而上帝卻是「長久
              的」而且是「為我們的好處」來管教我們,因此我們更應該歡喜忍受,在其中學習。

          4.管教當時人會覺得痛苦,但會帶來義與平安的結果,所以要振作起來,不要因為管教灰心了。
             12:11-13 
            ●「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直譯是「每一個管教在當時不認為是喜樂」。
            ●「結出」平安的果子:SG 591,「獎賞」、「補償」。
            ●「經練過的人」:SG 1223+SG 846+SG 1128,「通過它(教養)被訓練的」。
            ●「下垂的」手:SG 3935,「變鬆」、「變弱」,新約聖經中出現於 路 11:42  來 12:12 
                            。
            ●「發酸的腿」:SG 3886+SG 1119,直譯是「軟弱的膝蓋」、「無力的膝蓋」。
            ◎「也要為自己的腳,把道路修直了」:引自七十士譯本 箴 4:26 。
            ●「也要為自己的腳,把道路修直了」:直譯是「並且你們務要行出筆直的道路給你們的腳」
                                                ,實際的意義是「你們的腳應該走在筆直的路上」,
                                                亦即應該要往目標直奔。
            ●「瘸子」:SG 5560,「跛的」、「瘸腿的」。應該是指「讀者中軟弱的弟兄姊妹,已經疲
                        累灰心,可能會偏離真道的人」。
            ●「歪腳」:SG 1624,「轉離」、「偏移」、「偏離」,可能是指「走偏差」或「脫臼」。
            ●「痊癒」:SG 2390,「治療」、「醫治」。
            ◎雖然在管教中,人總是會覺得痛苦,但是我們知道管教的意義與上帝透過管教所表達出來的
              愛,就應該筆直的往目標前進。這樣不但為了自己好,也能夠幫助軟弱的人可以受鼓勵而起
              來一同奔跑信仰的道路。
經文:

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又要謹慎,恐怕有人失了神的恩;恐怕有毒根生出來擾亂你們,因此叫眾人沾染污穢;恐怕有淫亂的,有貪戀世俗如以掃的,他因一點食物把自己長子的名分賣了。後來想要承受父所祝的福,竟被棄絕,雖然號哭切求,卻得不著門路使他父親的心意回轉。這是你們知道的。 12:14-12:17

註釋:

  六、警告:不可拒絕神  12:14-29 
    (一)不要拒絕神的恩典  12:14-17 
          1.要竭力追求平安和聖潔。  12:14 
            ●「追求」:SG 1377,「追逐」、「努力尋求」,而原文型態是「現在主動命令語氣」顯示
                        這是一種持續「竭力追尋」的態度和行動。
            ●「要追求與眾人....」:SG 1377+SG 3326+SG 3956,翻譯為「與眾人一起追求....」比
                                    較合適。
            ●「和睦」:SG 1515,應該譯為「平安」。意義比較接近是「救恩上的平安」,亦即要「追
                        求緊握住救恩與這救恩終將引致的平安」。
            ●「聖潔」:SG 38,「成聖」、「歸聖」,應該是指「實際生活行為上的聖潔」。
            ●「見主」:SG 3708+SG 3588+SG 2962,「看見主」,可能同時指著「今生與神的交往」
                        與「來生見主面」,不過因為「看見」是「未來式」所以後者比較可能。
            ◎作者應該是認為一個得救者應該同時會有聖潔的生活,因此「聖潔生活」正是基督徒的標記
              ,如果沒有這種標記,信仰的真實性便有問題,所以「若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

          2.要小心避免有人失掉上帝的恩典,成為背道者累及大家。  12:15 
            ●要「謹慎」:SG 1983,「小心」、「留心」、「關照」。
            ●「恐怕」:SG 3361,「不要」、「免得」。
            ●「失了」:SG 5302,「錯過」、「沒有達到」。
            ●神的「恩」:SG 5485,「善意」、「恩惠」、「好處」。
            ●「失了神的恩」:直譯是「從上帝的恩惠錯過了」、亦即「沒有得救」。
            ●「毒根」:SG 4491+SG 4088,「苦根」、「結出苦果的根」,這裡是引用七十士譯本的
                         申 29:17 ,該處的「苦根」是指「隨心所欲去拜異國神明的人」,在這裡應該
                        是指「心中已經偏離上帝,犯了背道之罪」的人。
            ●毒根「生出來」:SG 507+SG 5453,「往上長大」。
            ●「擾亂」:SG 1776,不是「造成混亂」,而是「累及」、「引起麻煩」。新約聖經中出現
                        於 路 6:18  來 12:15 。
            ●「沾染污穢」:SG 3392,「污染」、「玷污」。比較可能的是指「禮儀上的污穢」,一個
                            背道的人會讓教會作為「聖潔群體」的性質受到虧損。

          3.要避免有人像以掃一樣的淫亂和貪戀世俗,以致後來悔改無門。 12:16-17 
            ●「恐怕」:SG 3361,「不要」、「免得」。
            ●「淫亂的」:SG 4205,「行姦淫的人」。
            ●「貪戀世俗」:SG 952,「全然屬世的」、「沒有價值的」。
            ●「恐怕有淫亂的,有貪戀世俗如以掃的」:直譯是「免得有任何行姦淫的人或全然屬世的人
                                                    如以掃」。
            ◎當代的猶太傳統把以掃描寫為一個淫亂的人,聖經 創 26:34  27:46  36:2 記載以掃娶赫人
              為妻,這是後來律法 申 7:1-3 禁止的,可能作者就是因上述理由描述以掃是「淫亂的」。
            ●「一點」:SG 1520,「一」、「一個」。
            ●一點「食物」:SG 1035,「吃的動作」、「侵蝕」、「食品」。
            ●「一點食物」:SG 1035+SG 1520,「一次的吃用」、「一餐飯」。
            ●「長子的名分」:SG 4415,「長子的權利」,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賣了」:SG 591,「給」、「讓出」、「轉讓」、「交易」。
            ●「後來」:SG 2532+SG 3347,「甚至後來」。
            ●「承受」父所祝的福:SG 2816,「繼承」、「獲得」。
            ●竟「被棄絕」:SG 593,「拒絕」、「否定」。
            ●「號哭切求」:SG 3326+SG 1144+SG 1567+SG 846,「流淚之後苦求它」。
            ●「雖然號哭切求,卻得不著門路使他父親的心意回轉」:直譯是「雖然流淚之後苦求它,卻
                                                                找不著後悔的機會」。
            ●「悔改」的機會:SG 3341,「改變心思」、「轉變」,此處可能指「讓以撒改變心意」或
                              者指「上帝沒有把悔改的機會給以掃,讓他可以就藐視上帝恩典的罪來悔
                              改」或者指「以掃沒有悔改的餘地」。
            ◎一方面要積極的緊握住救恩並過聖潔的生活,另一方面要消極的小心有背道的人會累及整個
              群體,並小心避免因為自己的慾望導致悔改無門。
經文:

你們原不是來到那能摸的山;此山有火焰、密雲、黑暗、暴風、角聲與說話的聲音。那些聽見這聲音的,都求不要再向他們說話;因為他們當不起所命他們的話,說:「靠近這山的,即便是走獸,也要用石頭打死。」所見的極其可怕,甚至摩西說:「我甚是恐懼戰兢。」你們乃是來到錫安山,永生神的城邑,就是天上的耶路撒冷。那裡有千萬的天使,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有審判眾人的神和被成全之義人的靈魂,並新約的中保耶穌,以及所灑的血;這血所說的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 12:18-12:24

註釋:

    (二)西乃山與錫安山的比較  12:18-24 
          1.舊約西乃山的信仰經驗是令人戰兢恐懼的。  12:18-21 
            ●「那能摸的山」:SG 5584,「被觸摸」、「被探索」。
            ●「火焰」:SG 2545+SG 4442,「有火燒著的東西」。
            ●「密雲」:SG 1105,「黑暗」,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黑暗」:SG 2217,「陰暗」。
            ●「暴風」:SG 2366,「暴風雨」、「旋風」,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角聲」:SG 4536+SG 2279,「號角響聲」。
            ●「說話的聲音」:SG 5456+SG 4487,「話語的聲音」。
            ●「不要再向他們說話」:直譯是「話語不要被加給他們」。
            ●「當」不起:SG 5342,「承受」、「忍受」。
            ●所見的「極其可怕」:SG 5398,「使人驚顫的」、「令人畏懼的」。
            ●「恐懼」戰兢:SG 1630,「極度驚嚇的」,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 可 9:6  來 12:21 。
            ◎這一段是取材自 出 19:16-19  20:18-21  申 4:11-22  5:22-27 。
            ◎單就舊約聖經 出 19:16-19  20:18-21  申 4:11-22  5:22-27 的記載,看不出摩西是否恐懼
              戰兢,明確記載摩西害怕是 申 9:19 記載金牛犢事件中上帝要滅以色列人時。但猶太人的
              口傳傳統中可能有相關的看法(摩西經歷西乃山上帝顯現時感覺害怕),而作者引用這類
              的傳統看法。
            ◎西乃山的經驗是令人恐懼戰兢的,上帝似乎是令人無法親近的,連摩西都覺得恐懼。這就是
              舊約,希伯來書作者被吸引要回去的信仰環境。

          2.新約的天上錫安山是更好、更美、更榮耀的。 12:22-24 
            ●「錫安」:耶路撒冷被大衛攻陷前的名字。後來大衛把這裡變成以色列的宗教中心,這地方
                        被看成是「上帝的所在」、「上帝的子民的所在」、「神與其子民相會的地方」
                        。
            ●「千萬」:SG 3461,字義是「一萬」,引伸為「無數」之意。
            ●千萬的「天使」:SG 32+SG 3831,「天使節慶集會」,其中SG 3831意思是「節慶集
                              會」、「歡樂的聚會」,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那裡有千萬的天使,有名錄在天上諸長子之會所共聚的總會」:應該譯為「在那裏有千萬
              的天使聚集,有名字登記在天上眾長子的集會」。
            ●「名錄在」:SG 583,「登記」。
            ●「諸長子」:SG 4416,「頭胎出生的」,指的比較可能是「所有得救者的總集合」。
            ●「總會」:SG 1577,「集會」、原文常用來指「教會」不過這裡的意思應該是「集會」。
            ●「被成全之」:SG 5048,「使之完全」的完成式被動語態,亦即這些人不是自己達到完全
                            ,而是被耶穌的獻祭所成全的。
            ●「義人的靈魂」:SG 4151+SG 1342,指的應該是「所有死去的信徒」。
            ●新約的「中保」:SG 3316,「仲裁者」、「調停者」。
            ●這血所「說」的:SG 2980,原文的型態是「現在主動分詞」,顯示耶穌的血「不斷的說」
                              。
            ◎而新約的錫安山卻是一個歡慶的聚會,是天使和得救者與上帝同在的美好景象。顯然新約的
              信徒所領受的是遠超越舊約的西乃山經驗的。
經文:

你們總要謹慎,不可棄絕那向你們說話的。因為,那些棄絕在地上警戒他們的尚且不能逃罪,何況我們違背那從天上警戒我們的呢?當時他的聲音震動了地,但如今他應許說:「再一次我不單要震動地,還要震動天。」這再一次的話,是指明被震動的,就是受造之物都要挪去,使那不被震動的常存。所以我們既得了不能震動的國,就當感恩,照神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神。因為我們的神乃是烈火。 12:25-12:29

註釋:

    (三)不可拒絕聽神的聲音  12:25-29 
          1.因此讀者要謹慎,不可拒絕向讀者發言的上帝。因為拒絕地上發言警戒方式的人都無法逃脫,
            更何況是拒絕由天上發言警戒的方式,更是無法逃脫。  12:25 
            ●「總要謹慎」:SG 991,「專注於」、「謹慎地考慮」。
            ●不可「棄絕」、「棄絕」在地上:SG 3868,「拒絕」。
            ●向你們「說話」的:SG 2980,「說話」、「宣告」,原文的型態是「現在主動分詞」,顯
                                示這是「不斷的說話」,此處指的應該是「上帝」說話。
            ●「警戒」:SG 5537,「宣佈啟示」。
            ●不能「逃罪」:SG 1628,「脫逃」、「逃跑」。
            ◎「在地上警戒他們的」:指的是「摩西」或者是「上帝在舊約中啟示的方式」。

          2.在舊約時,上帝的話震動了地,到了新約。上帝的話不只要震動地,也要震動天,也就是震動
            一切受造之物。  12:26-27 
            ◎「當時他的聲音震動了地」,引自 出 19:18  士 5:4-5 等。
            ●聲音「震動」:SG 4531,「搖動」、「搖撼」。 12:27 的「震動」也都是此字。
            ●「再一次我不單....」:這一段引自七十士譯本的 該 2:6 。
            ●不單要「震動」:SG 4579,「搖動」、「攪動」。
            ●「這再一次的話」:SG 3588+....+SG 2089+SG 530,「這個『再一次』」。
            ●「挪去」:SG 3331,「被移開」、「被除去」。
            ●「是指明被震動的,就是受造之物都要挪去」:比較好的翻譯是「是指明被震動的就是受造
              之物,都要被除去」。亦即那些「被震動的」,本質上就是「受造之物」。
            ●「不被震動的」:SG 3361+SG 4531,原意是「不能震動的」。

          3.讀者既然享有不能被震動的國度,應當感恩、虔誠敬畏的來事奉神,因為我們的上帝是烈火。
             12:28-29 
            ●「得了」:SG 3880,「領受」,原文的型態是「現在主動分詞」,顯示讀者正處於「得到
                        永恆國度」的過程中。
            ●「不能震動」的國:SG 761,「不會被動搖」、「穩固的」。
            ●就當「感恩」:SG 5485,「恩惠」、「感謝」、「感恩」。
            ●神「所喜悅的」:SG 2102,「使某人喜悅的方式」、「令其滿意的」,新約聖經僅出現於
                              此。
            ●「虔誠」:SG 2124,「對神的敬畏、驚嘆」,新約聖經出現於 來 5:7  12:28 。
            ●「敬畏的心」:SG 1189a,「敬虔」。
            ●「事奉」神:SG 3000,指「履行宗教禮儀職責」、「敬拜」。
            ●「烈火」:SG 4442+SG 2654,原文是「吞滅的火」、「燒盡的火」。
            ◎「我們的神乃是烈火」引自 申 4:24 。
            ◎讀者既然有了特別的身份,享有永恆國度,就不應該不聽上帝的發言,硬是要回到以往的西
              乃山律法中。而應該用感恩的心,虔誠而敬畏的事奉上帝,因為這位施恩發言的神,也是審
              判的主。
經文:

你們務要常存弟兄相愛的心。不可忘記用愛心接待客旅;因為曾有接待客旅的,不知不覺就接待了天使。你們要記念被捆綁的人,好像與他們同受捆綁;也要記念遭苦害的人,想到自己也在肉身之內。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因為主曾說:「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所以我們可以放膽說:主是幫助我的,我必不懼怕;人能把我怎麼樣呢? 13:1-13:6

註釋:

  七、信徒該做的事  13:1-19 
    (一)生活性的教導  13:1-6 
          1.要存相愛的心,接待客旅。  13:1-2 
            ●「你們務要常存弟兄相愛的心」:SG 3588+SG 5360+SG 3306,「讓弟兄的愛長存下去」
                                            、「讓弟兄的愛繼續下去」。
            ●「接待客旅」:SG 5381,「好客」、「殷勤款待」,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
                             羅 12:13  來 13:2 。
            ●「接待了」天使:SG 3579,「當作客人般接待」、「招呼」。
            ◎「接待了天使」:指的是亞伯拉罕 創 18 和羅得 創 19 的事蹟。這裡的意義應該是讀者可
                              能會發現所接待的客旅對自己來說有如是上帝的使者,帶來上帝的信息和
                              福氣。
            ◎當時的客店昂貴又不安全,而且聲名狼藉。當時開客店和開妓院被看做是差不多的事情,因
              此早期的宣教士都依賴信徒接待。
           
          2.要記念被捆綁的人,和遭受苦害的人。  13:3 
            ●「記念」:SG 3403,「記住」、「關心」,原文的型態是「現在被動命令語氣」,顯示這
                        是「繼續不斷的記念」,而且此字不單思想上的「記起」或「懷念」,而且也指
                        行動上的表達。
            ●「被捆綁的人」:SG 1198,「被囚禁的人」。
            ●「同受捆綁」:SG 4887,「用鎖鏈把某人綁起來」,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遭苦害的人」:SG 2558,「受虐待的人」、「受折磨的人」。
            ◎「想到自己也在肉身之內」,直譯是「好像自己也是在肉身之內」,實際的意義是「自己也
              是肉體做的」,所以也可能被肉體的痛苦襲擊,被虐待的人跟自己一樣,都是難以承受痛苦
              的。這個「肉體」沒有冠詞,所以不是指「基督的身體」。
            ◎在當時坐牢的人須要親友供應他們物質上的需要 徒 24:23  27:3  腓 2:25-30 。
            ◎我們以及所在的基督徒群體是否也關心受迫害、軟弱者的需要呢?

          3.要尊重婚姻,不可姦淫。  13:4 
            ●「苟合」:SG 4205,「婚前的淫行」。
            ●「行淫」:SG 3432,「婚後的淫行」。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實際意義是「尊重婚姻的神聖」,也就是「拒絕各種不法的性關
                                      係」。
            ◎「床也不可污穢」:就是「不可姦淫」的意思。

          4.不可貪心,以自己所有為滿足。因為上帝曾應許看顧我們,以致於我們可以信靠祂。 13:5-6 
            ●「存心」:SG 5158,「生活方式」、「人格品行」、「舉止」。
            ●「不可貪愛錢財」:SG 866,「不愛錢財的」、「不貪婪的」,新約聖經僅出現於
            					 提前 3:3  來 13:5 。
            ●「自己所有的」:SG 3918,「在場」、「隨時待用」、「可供自己支配的所有物」。
            ●「主曾說....」:SG 3004,「他自己曾說....」。該段可能引自七十士譯本的
                               申 31:6,8  書 1:5  代上 28:20 。
            ●「所以」:SG 5620,「以致」。
            ●「放膽」:SG 2292,「有充分的勇氣」。
            ●「主是幫助我的」:SG 2962+SG 1473+SG 998,原文是「主是我的幫助者」。
            ◎ 13:6 引自七十士譯本的 詩 117:6 (馬所拉經文 詩 118:6 )。
            ◎貪心有時候是來自「沒有安全感」,而基督徒既然深知上帝必保守,就應該坦然以現狀知足
              ,而不必貪戀不屬於自己的財物。
經文:

從前引導你們、傳神之道給你們的人,你們要想念他們,效法他們的信心,留心看他們為人的結局。耶穌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你們不要被那諸般怪異的教訓勾引了去;因為人心靠恩得堅固才是好的,並不是靠飲食。那在飲食上專心的從來沒有得著益處。我們有一祭壇,上面的祭物是那些在帳幕中供職的人不可同吃的。原來牲畜的血被大祭司帶入聖所作贖罪祭;牲畜的身子被燒在營外。所以,耶穌要用自己的血叫百姓成聖,也就在城門外受苦。這樣,我們也當出到營外,就了他去,忍受他所受的凌辱。我們在這裡本沒有常存的城,乃是尋求那將來的城。我們應當靠著耶穌,常常以頌讚為祭獻給神,這就是那承認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只是不可忘記行善和捐輸的事,因為這樣的祭是神所喜悅的。你們要依從那些引導你們的,且要順服;因他們為你們的靈魂時刻警醒,好像那將來交帳的人。你們要使他們交的時候有快樂,不致憂愁;若憂愁就與你們無益了。 13:7-13:17

註釋:

    (二)宗教性的教導  13:7-17 
          1.要以過去引領讀者的屬靈領袖之信仰為榜樣。  13:7 
            ●「從前」:這個中文翻譯是連於「『傳』神之道」這個動詞「SG 2980宣告、聲稱」的型態
                        為「過去式複數」,表示目前這些屬靈領袖已經死亡了(不再傳揚了)。
            ●「引導」你們:SG 2233,「帶領」、「領導」。
            ●「引導你們....的人」:SG 2233+SG 4771,在七十士譯本中指的是「政治和軍事領袖」
                                    ,而在新約中曾用來指「屬靈的領袖」。
            ●「想念」他們:SG 3421,「記住」、「想到」。
            ●「留心看」:SG 333,「仔細考慮」,原文的型態是「現在主動分詞」,顯示這是「一而
                          再、再而三的回想」。
            ●「為人」的結局:SG 391,「生活方式」、「行為表現」。
            ●為人的「結局」:SG 1545,「終點」、「結果」。
            ●「為人的結局」:SG 3588+SG 1545+SG 3588+SG 391,「一生的成果」。
            ●「效法」他們的信心:SG 3401,「模仿」、「跟進」。
            ●效法他們的「信心」:SG 4102,「信仰」。
            ◎此處是希伯來書中唯一要求讀者要「效法」的地方,作者要求讀者效法過去帶領他們的屬靈
              領袖。這也頗有道理,因為這些領袖實際生活在讀者之中,他們詳細知道領袖們的生與死,
              堅強與軟弱,所以可以當成仿效的對象。
             
          2.耶穌基督不改變,所以不要被其他外來的教訓所勾引,特別應該注意那些在飲食上作文章的教
            訓。  13:8-913:8 說明基督永不改變,所以前輩們的信仰內涵可以持續到永遠,也不要任意修改前輩們
              的信仰,被奇怪的信仰勾引去。
            ●「諸般」:SG 4164,「各種」、「各樣」。
            ●「怪異的」教訓:SG 3581,「陌生的」、「外來的」,而不是「怪異」。
            ●怪異的「教訓」:SG 1322,「教導」、「學說」、「教義」。
            ●「勾引了去」:SG 3911,「帶走」、「引領到岐路」。
            ●「恩」:SG 5485,「善意」、「恩惠」,此處指「上帝的恩典」。
            ●「心....得堅固」:SG 950+SG 3588+SG 2588,「有一個堅固的心靈」。
            ●靠「飲食」:SG 1033,「食物」,「固體食物」,原文是複數型態,所以不會是指「聖
                          餐」。
            ●「靠飲食」:SG 1033+SG 1722,意義是「靠著領受某些食物」。 13:10 顯示此處的食物
                          與祭壇相關。當時散居於巴勒斯坦以外的猶太人遵守一些特別而有祭祀意義的
                          聚餐,稱之為「相交的飯」,是仿效聖殿獻祭後獻祭者分享祭品的做法。此處
                          可能就是指這種表達與聖殿的敬拜者團結一致的聚餐活動。
            ●在飲食上「專心」:SG 4043,「行走」、「行為舉止」、「行事為人」。
            ●「那在飲食上專心的」:直譯是「藉它們(指食物)行事為人的」。
            ◎「從來沒有得著益處」:表達出這種聚餐活動並不能對參與者在救恩方面提供任何貢獻。

          3.收信人擁有超越的基督替死之贖罪祭,應當學習基督離開猶太教忍受苦難。  13:10-13 
            ●「祭壇」:SG 2379,「用來宰殺和焚燒祭物的祭壇」,指的比較可能是「耶穌基督十字
                        架上的獻祭」。
            ●「帳幕」中供職:SG 4633,「會幕」。
            ●帳幕中「供職」:SG 3000,「事奉」。
            ◎「那些在帳幕中供職的人」:指的是「猶太的祭司」。
            ●「不可」同吃:SG 3756+SG 2192+SG 1849,「沒有權柄」、「沒有權力」。
            ●「原來」:SG 1063,原文是「因為」。
            ●「作贖罪祭」:SG 4012+SG 266,「為了罪」。
            ●「這樣」:SG 5106,「因此」、「那麼」。
            ●出到「營」外:SG 3925,「營地」、「軍營」,此處暗指猶太教,出到營外,指的就是
                            離開猶太教信仰。
            ●忍受他所受的「凌辱」:SG 3680,「侮辱」、「羞辱」。
            ◎作者在此提到我們並非少了一個祭壇,而是擁有一個祭壇是猶太祭司們不能分享的,那就
              是耶穌基督十字架的獻祭。即使是預表耶穌基督贖罪祭的「贖罪日之贖罪祭」,祭司也無
              法分享祭牲 利 6:30  8:17  9:11 ,更不用說實體的耶穌基督替死之祭了。所以讀者就根
              本不必去羨慕猶太教「相交的飯」了。
            ◎ 13:11 引用 利 16:27 的記載。
            ◎當時的猶太教受羅馬政府的保護,因此離開猶太教就是脫離羅馬政府的保護,也很可能會
              受到更激烈的逼迫。而基督徒承受這種逼迫的理由跟耶穌被逼迫的理由一樣,都是掌權者
              不信耶穌是彌賽亞。

          4.我們所要尋求的不是地上現存的城,乃是將來的城。  13:1413:14 一開始有個SG 1063,「因為」,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
            ●「常存」的城:SG 3306,「持續」、「繼續存活」。
            ●常存的「城」:SG 4172,「城市」,原文是單數型態,指的應該是「耶路撒冷」。這個
                            城市在西元七十年就被羅馬毀滅。
            ●「尋求」:SG 1934,「以熱切期待的心不斷等候」,並非「尋找」。
            ◎在地上找不到列祖與先賢所盼望的「常存之城」、「永恆的城」,而我們是與信心先賢一
              樣熱切的期待那「將要來的城」,所以收信人可以坦然離開地上暫時的猶太教信仰,認同
              於耶穌所受的羞辱。

          5.要靠主以頌讚、行善和捐輸來獻祭給神。  13:15-16 
            ●「靠著」耶穌:SG 1223,「藉著」。
            ●「頌讚為祭」:SG 2378+SG 133,七十士譯本就是指「感謝祭」,這祭是用來回應上
                            帝特別的恩典。
            ●「承認」:SG 3670,可以解釋成「宣認」、「讚美」、「稱謝」。
            ◎「承認主名」:可以解釋成「宣認上帝的名」或「讚美上帝的名」。
            ◎「這就是那承認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引自七十士譯本 何 14:2-3 。
            ●「只是」:SG 1161,「但是」或「也」。
            ●「行善」:SG 2140,「對人有益的仁慈之舉」,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捐輸」:SG 2842,「分享」,指「在財物上幫助別人的慷慨行動」。
            ●「這樣的」祭:SG 5108,「如同這個」、「像這樣或類似的」。
            ●「所喜悅的」:SG 2100,「喜悅」、「悅於」。
            ◎基督徒雖然沒有繁複的獻祭儀式,但我們也有應該要獻給上帝的祭,就是頌讚、行善和捐
              輸。不同於以往的獻祭,我們不再努力用獻祭來洗淨自己的罪愆與良心,而是感恩且同時
              施恩給他人。

          6.要順從引導信徒的領導者。  13:17 
            ●「依從」:SG 3982,「服從」、「服從命令」、「同意別人的意見」。
            ●「引導」你們:SG 2233,「帶領」、「領導」。
            ●「順服」:SG 5226,「臣服」、「讓步」、「順服權柄」,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那些引導你們的」:就是指讀者中間的「屬靈領袖」。
            ●「時刻警醒」:SG 69,「警醒」、「守望」、「護衛」。
            ●「好像」:SG 5613,「有如」。
            ●「你們要使他們交的時候有快樂」:「好叫他們可以帶著喜樂做這事」,意即「好叫領袖
                                              們可以帶著喜樂交帳」。
            ●「憂愁」:SG 4727,原文是「嘆息」。
            ●「無益」:SG 255,是一種辭令式的用法,意義是「無利可圖的」、「嚴重的損失」,
                        新約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此處當然不是說要無條件順服教會領袖,但是在無關真理的意見不同,信徒應該要「臣服
              」於教會領袖。
經文:

請你們為我們禱告,因我們自覺良心無虧,願意凡事按正道而行。我更求你們為我禱告,使我快些回到你們那裡去。 13:18-13:19

註釋:

    (三)請求代禱,好讓作者快回到讀者那裡  13:18-19 
          ●「我們」:SG 1473,可能是指「作者」和「作者的同工」。
          ●「自覺」良心無虧:SG 3982,「確定」、「確信」。
          ●「願意」:SG 2309,「渴望」的意思。
          ●「按正道而行」:SG 390,「舉止完善」、「道德操守沒有瑕疵」。
          ◎為何作者在此提到「良心」和「行為」,並沒有什麼很明確的答案,有人猜測可能是作者曾
            經被讀者誤解,不過臆測成分比較大。
經文:

但願賜平安的神,就是那憑永約之血、使群羊的大牧人─我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神,在各樣善事上成全你們,叫你們遵行他的旨意;又藉著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裡行他所喜悅的事。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永遠遠。阿們!弟兄們,我略略寫信給你們,望你們聽我勸勉的話。你們該知道,我們的兄弟提摩太已經釋放了;他若快來,我必同他去見你們。請你們問引導你們的諸位和眾聖徒安。從意大利來的人也問你們安。願恩惠常與你們眾人同在。阿們! 13:20-13:25

註釋:

  八、祝福與問安( 13:20-25 )
    (一)祝禱:願上帝裝備讀者,使讀者可以遵行上帝的旨意,使榮耀歸給
          上帝。  13:20-21 
          ●「從死裡復活」:「從死人中領出來」。
          ●「我主耶穌」:「我們的主耶穌」。
          ●「成全」:「使之完全」,有「補足」、「裝備」等意思。
          ●「在各樣善事上成全你們」:比較好的翻譯是「以一切的美物裝備你
            們」。
          ●「他」:指「耶穌」或「上帝」。
          ●「榮耀歸給他」:可能應該翻譯成「榮耀是屬於他的」。
          ●「阿們」:「確實地」。

    (二)結語與附帶消息  13:22-23 
          ●「聽」:「耐心接受」、「樂意的聽」。
          ●「勸勉的話」:指整本希伯來書的內容。
          ●「你們該知道」:「你們要知道」,亦即「我要讓你們知道」。

    (三)問安與祝福  13:24-25 
          ●「阿們」:原文很可能沒有這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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