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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高雄,來到台南安頓之後,研究聖經的動力就重新提升。不過研經資料無法閉門造
車,一個人獨立產生。後來我太太 lk 想到,不妨去我們的母校成大團契呼召學弟
妹來參與這份事工。當時的台南負責莊逸宏傳道聞之,慨然答應,事就這樣成了。
成大學生有:鄒宗琇、陳延季、張勝為、畢家興為主要參與,陳韋涵、徐翎、陳龍玥不
定期參與。
後來,又巧遇以前在新竹的查經同工莊雅芬。她得知可以透過網路來參加這個有意義的
查經班,非常高興。所以又增加一名生力軍。
這份研經資料,都願意放棄著作權,歡迎轉載、引用,甚至修改。我想,或者透過這種
Open Source的分享方式,可以把上帝的話傳達給更多的人知道,並且也希望有人可以
站在這份研經資料的肩膀上繼續改進,讓網友可以有更好的資料可以取用。
tjm 2009.2.25
顧美芬協助一校(進行中)
lk 201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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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研經資料
零、背景:
一、五經:包括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
(一)地位:猶太人視「五經」為舊約最重要的一部份,其權威與神聖性,遠遠
超過「先知書」與「聖卷」。
(二)五經的形式:這五經應該是同一部書,但是篇幅太長,無法用一個皮卷抄
完,所以分成五個部份。但其間有相當的關聯性。
(三)底本說:
1.十八世紀之前,絕大部分人都接受摩西是五經的作者。
2.1750年起,學者開始提出底本說,用稱呼上帝名字的差異將五經的來源
分為E (稱上帝為「伊羅興」的經文)、J(稱上帝為「耶和華」的經
文)、P(來自「祭司階層」的經文)、D(申命記學派的經文)。
(1)J典、耶典:大約是在西元前950-850年,由一位南方的作家寫的。
(2)E典:大約是西元前850-750年,可能是亞哈時代的一位先知所寫。
被認為跟北國比較有關。西元前721-650年間有人將J與E合成
一本。
(3)D典、申典:可能成書於西元前690-630年,希西家時代。執筆者是
一群由北國逃亡到南國的人。
(4)P典:西元前520-500年,被擄後的作品。
3.底本說的學者認為西元前450年,一位或多位祭司將上述四種底本編成
現有的五經(文士以斯拉可能參與編纂的工作)。
4.底本說的根據:
(1)不同的名字:Elohim、Yahweh、Yahweh Elohim,且 出 6:3 指出
耶和華(Yahweh)一名是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未曾
知道的,因此出現「耶和華」的名字應該屬於後期的
作品。不過最近發現當地的一些文獻,也不少用不同
的名字稱呼同一位神(參考「天道聖經註釋」,卷一
)。
(2)矛盾的記載:例如「別是巴」與「伯特利」的兩種出處。
(3)重複的記載:許多情節接近的事情發生在不同的人身上,表明不是
同一個人的手筆。
(4)超然的思想:認為摩西時代不可能有一神觀的看法。有人認為摩西
時代沒有文字。
不過考古發現摩西前一千五百年人類就有文字,出身
於埃及皇宮的摩西不可能不會用文字。
(5)申命記和約西亞:認為約西亞年間所尋獲的律法書就是「申命記」
。因此申命記(申典)是為了支援約西亞改革才
寫的,屬於西元前第七世紀的作品。
(6)寫作風格不同,神學思想不同....等等。
5.後來的發展整理:五經發展過程:
a.口傳資料零碎流傳 西元前1800-1200年
b.口傳資料依主題編纂 西元前1200-1000年
c.耶典編成 西元前950年
d.伊典編成 西元前850年
e.耶典、伊典合成一本 西元前第八世紀
f.申典編成 西元前621年
g.祭典編成 西元前550年以後
h.五經編成 西元前400年
6.近期的研究:許多學者認為P典並非一個獨立的文件,而是後來編者編
修的痕跡罷了。越來越多人懷疑到底有沒有E典的存在,整個創世記也
可以當成只有J典的作者是主要作者。
(四)作者是摩西說:有不少學者認同這種說法。
1.證據:
(1)五經中有不少經文指出摩西曾寫下上帝吩咐他的話,如:
出 17:14 24:4 34:27 民 33:2 申 31:9,24
(2)五經中有一些經文反映摩西時代的背景。
(3)新舊約經文都提到律法是摩西寫的:
書 8:31 23:6 士 3:4 王上 2:3 路 24:44 約 5:46-47 。
(4)百分之五十的「五經」跟摩西有關。
(5)五經中顯示許多原料與走獸跟埃及和西乃有關,而是迦南地很稀
有或沒有的。
2.注意事項:
(1)摩西很可能參考或使用了其他的文獻與資料,也有可能花了很長
的一段時間或分許多次寫成。因此底本說的研究也並非全然不可
信。
(2)五經在編入正典之前很可能經過摩西以後的編輯編纂或修訂,以
幫助後期的讀者瞭解作者原來的意思。因此有些顯然是摩西以後
的文字內容可能就是這樣加入的。
(3)古代的著作流傳後世,如果被修正、編輯,編者或修訂者並不會
留下自己的名字。因此五經可能雖經過修訂還是歸於作者摩西名
下。
(五)最早期的資料(創世記十一章以前)應該是口傳的,後來經過摩西或其
他人編輯而成。
二、特色:
(一)上古近東已知的文件中,沒有一份像創世記涵蓋這樣長的時間。巴比倫
史詩中有些講到創造,另有些講到大洪水,其中最長的版本是亞特拉哈
西斯史詩(Epic of Atrahasis),超過一千兩百行,包含創造與洪水的
故事,與創世記一至八章有些類似。
(二)創世記的希伯來文書名是用本書的第一個字來命名:「起初」。
(三)近代的一些考古研究中發現創世記的記載中,有一些準確的反映出西元
前2000年中東地區的風俗習慣。
(四)創世記中有以下的七個要點,一再重現在整卷創世記中
1.起源:世界的起源、人類的起源,與以色列人的祖先。
2.歷史:人類的歷史不是偶然發生,而是經過計劃下的產物。
3.祝福:神將祝福加給祂所造的一切,特別是以色列人的始祖。
4.立約:神與人立的約。
5.神處罰邪惡:神被激怒並非祂喜怒無常,而是因為人失敗於維護公義
道德。
6.爭執中通常是較年幼的勝出:顛覆了長子優先權的自然律,顯示出是
神而非自然在主宰人的事物。
7.考驗:神考驗那些努力活出祂使命的人,而考驗帶來的是人格的成
長。
(五)創世記可分為4個大段落,第一個段落是上古的歷史( 1:1-11:32 ),
敘述創造和早期人類的歷史,最後在美索不達米亞作結。
第二部份開始( 12:1-25:18 )是亞伯拉罕以色列人始祖的故事。
第三部份( 25:19-36:43 )主角換成亞伯拉罕的孫子雅各。
第四部份( 37:1-50:26 )是約瑟的故事,和以色列族如何到埃及並定居。
這四個段落的架構列出來,有出人意料的一致性,如下所示:
1.段落1:
被揀選的人:挪亞
手足之間的仇恨:該隱與亞伯(對次子的偏愛)
血脈的延續受到威脅:亞伯被謀殺
結局(死亡):(1)人類生存的威脅(大洪水)
(2)遠離應許之地(到哈蘭)
2.段落2:
被揀選的人:亞伯拉罕
手足之間的仇恨:以實馬利與以撒(對次子的偏愛)
血脈的延續受到威脅:(1)撒拉不孕
(2)以撒差點被獻為祭
結局(死亡):(1)妻子間的爭執(夏甲與撒拉)
(2)撒拉不孕
(3)妹妹?妻子?( 12:1-20 20:1-18 )
(4)未承受應許的血脈(以實馬利)
3.段落3:
被揀選的人:雅各
手足之間的仇恨:雅各與以掃(對次子的偏愛)
血脈的延續受到威脅:雅各差點被殺
結局(死亡):(1)妻子間的爭執(拉結與利亞)
(2)拉結不孕
(3)妹妹?妻子?( 26:1-35 )
(4)未承受應許的血脈(以掃)
4.段落4:
被揀選的人:約瑟
手足之間的仇恨:兄弟們對約瑟(對幼小的偏愛)
血脈的延續受到威脅:(1)猶大的兒子們死亡
(2)約瑟差點被殺
(3)家族差點死於飢荒
結局(死亡):(1)人類生存受威脅(飢荒)
(2)遠離應許之地(到埃及)
三、寫作時間:
(一)許多學者以為創世記中的洪水故事,是以色列人被擄到巴比倫之後受巴
比倫洪水神話的影響,至被擄歸回後才撰寫創世記的洪水故事(亦即創
世記是被擄歸回後的產品)。但這種看法被許多學者反對,主要的理由
有二,第一是被擄時間只有七十年,時間很短,並不足以讓一個民族不
自覺的吸收其他民族的神話。第二是被擄歸回的幾個領袖(尼希米、以
斯拉)積極的反對民族融合的行為,不可能接受把巴比倫的神話納入舊
約正典中。因此巴比倫與聖經的洪水故事的雷同點,應該是來自更早期
的資料,甚至很可能是口傳時期的資料。
(二)學者發現創世記的記載與蘇美人的洪水故事及君王列表文件有相當多近
似的地方(比巴比倫的洪水神話有更多的近似處),而蘇美人的文獻大
約是西元前1600年或更早。
(三)創世記不可能在約瑟出現前撰寫,其實應該說創世記不可能在出埃及之
前撰寫。而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間也是一個眾人爭論的話題,不過我們
大概可以確認:創世記成書的時間不可能早於西元前1446年,也不至於
比西元前950年晚。
(四)另有一說認為如果按照字面解釋 王上 6:1 「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後四百
八十年,所羅門作以色列王第四年西弗月」,那就可以回推出埃及的時
間。所羅門王第四年是西元前966年,那麼創世記的著作日期就是西元
前1446到1406年(曠野漂流的時候)。但是有些學者認為這個480年
是一種概略的算法,表示十二代(一代四十年),所以他們認為出埃及
的時間不會那麼早。
四、文體:
(一)神話:有人認為創世記是以神話的形式寫成,反應古代以色列人的神話
。不過就算這是正確的理論,創世記表達出來的神話也與遠古世
界流行的神話觀點大不相同,也缺乏「人神相稱」的特徵(植物
枯死是表示掌管植物的神死亡)。
(二)歷史:就算是歷史,也是一種獨特型態的歷史,不是傳統的編年歷史。
但是創世記的確是處理了遠古歷史、族長歷史等。可以說創世記
並非為了寫歷史而寫歷史,乃是為了其他更高超的原因,由上帝
的角度來闡釋歷史。
(三)傳統:創世記的確用了很多古老傳統,這些傳統可能是用口傳或書寫的
方式保存下來。基本上學者認為希伯來與巴比倫傳統是兩個獨立
的版本,共通點有「創造」、「七到十個人名」、「洪水」、「
寧錄」、「巴別」。但整個背後的世界觀與神觀,是截然不同的
。
五、寫作目的:描述上帝選民的來歷與命運。
六、相關考古發現:創世記的內容與遠古美索不達米亞文明、埃及文明有相當的
關聯。考古學家挖掘出來兩河流域與埃及文明的資料將很有
助於我們瞭解創世記。
(一)漢摩拉比法典:西元1901年考古學家於書珊城的廢墟挖出刻有此法典的
圓形石柱,上面有282條法典,此法典是西元前1762年
登上王位的古巴比倫王漢摩拉比設立的,後來輾轉流傳
到以攔王手中。書珊城是以攔國的首都,後來成波斯帝
國的三個首都之一。
(二)巴比倫城:聖經中也翻譯為「巴別」,所在的「巴比倫平原」也翻譯為
「示拿平原」。古巴比倫是由蘇美人統治,西元前3800年就
已經定居在兩河流域,西元前2300年北方的亞喀得人入侵,
西元前2000年南方的亞摩利人入侵,先建立馬里帝國,後來
建立亞述與巴比倫帝國。西元前1530年,嚇特人入侵,滅了
古巴比倫帝國。
(三)尼尼微城:亞述帝國的首都,西元前3800年已經有人居住。
(四)亞喀得:和合本翻譯為「亞甲」 創 10:10 ,目前還找不到此古城,建
國時間大約是西元前2350年,西元前2170年亡於古梯人,這是
古代閃族文化重心。
(五)馬里:位於敘利亞境內的哈里里廢墟,西元前4000年到西元前300年有
人居住。在此城挖出25000件楔形文字文獻,與創世記記載的以
色列列祖年代相近。
(六)努斯:位於底格里斯河東岸,此處發現許多西元前1500年何利人的文件
。
☆參考資料:
1.「天道研經導讀」,吳理恩著,胡麗容譯,天道書樓出版。
2.「天道聖經註釋-創世記」,鄺炳釗著,天道書樓出版。
3.「丁道爾舊約聖經註釋-創世記」,柯德納著,劉良淑譯,校園出版社。
4.「基督教文藝每日研經叢書-創世記註釋」,紀博遜著,基督教文藝出版社。
5.「WORD BIBLICAL COMMENTARY Gesesis」, Gordon J. Wenham
6.「創造與祝福」,艾倫.羅斯著,孫以理、郭秀娟合譯,校園出版社。
7.「天地之初」,楊以德著,詹正義譯,中國主日學協會。
8.「中文聖經註釋-創世記」,丘恩處著,基督教文藝出版社。
9.「創世啟示」,亨利.布洛謝 著,潘柏滔、周一心譯,華神出版社。
10.「The five books of Moses :Genesis, Exodus, Leviticus, Numbers,
Deuteronomy ; a new translation with introductions, commentary,
and notes」,by Everett Fox ; illustrations by Schwebel,
New York :Schocken Books,c1995
經文:起初,神創造天地。地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 1:1-1:2 註釋:
壹、人類的來源 1:1-11:32
一、人類被造 創 1:1-2:25
(一)上帝創造宇宙 1:1-2:3
1.序言 1:1-2
(1)在時間的一開始,上帝創造天地 1:1
● 1:1 僅有七個字,Strong number分別是:
SH 7225 SH 1254 SH 430 SH 853 SH 8064 SH 853 SH 776
●「起初」:主要的意思是指一連串事物的「首先」、「第一」。傳
統上這個字被譯為「起初」或「太初」,但也有一些人
認為應該譯為「當」(亦即當上帝創造天地的時候,地
就已經存在於那裡了)。
譯為「當」與「太初」在文法上都說得通,但由聖經的
其他經文與所有古譯本(例如七十士譯本)都可以看出
這個字譯為「太初」比較妥當。
認為應該譯為「當」的學者還有一些因素是因為巴比倫
的創世神話就是用「當」來開頭的,但這並不表示希伯
來文的記載也必須照巴比倫的神話文法來解不可。
目前大多數的學者採用「起初」這個翻譯。
「起初」並不一定是指一個極為短暫的時間點,在聖經
中常常是指著一段延展但不確定的時間。
●「上帝」:原文是「複數」但動詞是單數。有人認為這是一種「顯
赫的複數」,就像英國女王自稱為「we」(翻譯為「朕
」)。到底這個「複數」有沒有「顯赫」或「尊貴」的
含意是難以確定的,也很可能的這個字就是這樣,有複
數的形式與單數的意義。這個字在兩河流域是一般的神
名,但聖經中,以色列的列祖卻以此字表示那獨一的造
物者。
●「創造」:這個字在舊約出現54次,每次的主詞都是「上帝」。這
個字原本沒有明確的「從無變有」的意思,不過此字在
聖經中從來沒有用來表明「上帝以某物造出另一物」,
且此處的上下文的確表示出這是一個「從無到有」的創
造。
●「天」:原文型態為「複數」(此字雖然有「雙數字尾」,但型
態跟雙數無關)。後期的以色列人認為有七層天,包括「
人呼吸的天」、「鳥飛的天」、「雲行的天」、「藏雨的
天」、「日月所在的天」、「星辰所在的天」、「上帝寶
座所在的天」。其中「鳥飛的天」是邪靈與墮落的天使等
候審判的地方,「雲行的天」是樂園的所在。
●「地」:「天」與「地」前都有冠詞。因此這個「地」指的就是「
大地」。
●「天地」:指的就是「宇宙」。在希伯來文中沒有一個字可以表達
「宇宙」的觀念,得要藉助「兩極化」的修辭學方式來
表達,「天、地」正是表達出「宇宙」的觀念。
(2)地的狀況是空虛混沌,淵面黑暗,而神的靈在水面上運行。 1:2
●「空虛」:基本意義是「空盪」、「虛無」、「荒涼」。
●「混沌」:在聖經中只出現三次 創 1:2 耶 4:23 賽 34:11 ,每次
都跟「空虛」連在一起。基本意義是「空無一物」或「
荒廢無人居住的地方」。
●「空虛混沌」:是「荒蕪,什麼都沒有」、「不毛之地」的意思,
而非「沒有型態」、「空洞」、「無形質」的意思
。
●「淵」:「大水」、「原始的海洋」。
●「淵面黑暗」:直譯是「黑暗覆蓋在深淵之上」。
●「靈」:原文可以指「風」或「靈」,不過這裡應該是用來指上帝
的「靈」比較適當,否則就跟後面的「盤旋」、「翼覆」
難以協調了。也有解經家認為應該解釋成「上帝的風」,
這應該也還算可以接受,但解釋成「巨大的風」的這種說
法就被大多數解經家所揚棄(把「上帝」解釋成「巨大」
說不太通)。
●「運行」:有「盤旋」、「翼覆」、「愛育」等意義, 申 32:11
用這個字指鷹在子女的巢上搧展翅膀。
◎有一種說法叫「時溝論」,認為 1:1 與 1:2 之間有一段聖經沒有
記載的時間。 1:1 上帝創造天地,而撒但墮落造成 1:2 的空虛混
沌。這種說法目前被大部分的解經家摒棄,主要的原因是 1:2 前
的「waw」,是反意連接詞,表明作者是希望讀者的觀點由宇宙轉
到「大地」上。
◎ 1:2 意義是「原始的大地是一片不毛之地,大水上面覆蓋著黑暗,
神的靈在水面上盤旋翼覆著這原始的大地」。
經文: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神看光是好的,就把光暗分開了。神稱光為「晝」,稱暗為「夜」。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 1:3-1:5 註釋:
2.第一日的創造 1:3-5
(1)神說要有光,就有了光。 1:3
●神「說」:「說話」、「發言」。上帝的話成為創造工具,但上
帝怎樣說話呢?這就不是我們可以理解的事情了。不
過至少我們知道上帝可以「發言」就是。
●要「有」光:跟「耶和華」、「雅威」發音相近,這可能是一個
文字手法。
◎比較大的問題在於第四天才造太陽,那此處的「光」與後面「有
晚上,有早晨」是怎樣來的?比較可能的解釋是創世記是以地球
為本位的描寫方式,實際上上帝在第一天就已經創造了「太陽」
與「星宿」等光體,但是到了第四天雲霧散開,地球才能看見這
些發光的星體,之前以地球的角度來看,星體都還是被遮蔽的。
◎六日的創造分成了對應的一到三日與四到六日,第一日與第四日
對應、第二日與第五日、第三日與第六日對應。可能是文學技巧
,也可能是實際的創造順序。
(2)神將光暗分開,並各自命名,這是頭一天。 1:4-5
●「好的」:「可喜的」、「美的」、「和宜的」。
●「分開」:「分別出來」。這是上帝創造的重要要素之一。
●「稱」光為晝:「宣佈」、「命名」。在兩河流域的文化中,
「命名」是一種主權的表現,巴比倫的創世神
話中也提及「命名」這個議題。
●「有晚上,有早晨」:原文是「晚上臨到」、「早晨臨到」。
●頭一「日」:可以解釋為「24小時」或「一段時間」 賽 61:2
。兩種解釋都有強而有力的根據,不過大部分的
學者認為上帝創造的「日」應該不是「24小時」
。
●「頭一日」:原文僅僅是「一日」而非「第一日」,因此引起
許多學者的不同看法。但可能還是解釋為「第一
日」會比較妥當。
經文:神說:「諸水之間要有空氣,將水分為上下。」神就造出空氣,將空氣以下的水、空氣以上的水分開了。事就這樣成了。神稱空氣為「天」。有晚上,有早晨,是第二日。 1:6-1:8 註釋:
3.第二日的創造 1:6-8
●「諸水」:原文型態是複數,也有冠詞。表示是「特定的水體」。
●「空氣」:「天空」、「穹蒼」。
●「將水分為上下」:在這之前大氣層可能充滿濃厚的雲霧,水蒸氣
與液態的水充滿在地表與空中,此時雲霧進一
步與地面的液態水分離開來,產生了一個能見
度較高的空間(就是「穹蒼」)。
●「稱空氣為天」:表示「天」只是被造物,不是以色列周遭民族信
仰所認定的「神」。
●「成了」:「成就」、「存有」、「產生」。
◎由這裡的記載來看,水被天空分成上下兩部份。有人認為這是一個
猶太人錯誤的宇宙觀,也有人認為這種結構是導致洪水前人類的壽
命比現在長很多的一種自然結構(洪水後自然界改變成目前的狀況
,天上的水消失)。當然,這些都是一種臆測,我們並沒有辦法確
定上古時代地球的狀況。
◎物種的起源是「創造」還是「進化」?這似乎是認真的基督徒知識
份子非要去面對不可的課題。絕大部分的人不否認「物種內的進化
」,但是「透過進化產生新種」,則是許多人質疑的。簡單的說,
真正的基督徒在這件事上大概可以分為幾個派別:
a.「七個24小時創造論」:這種人是照最狹義的方式解釋創世記的
「日」為24小時,至於地球的年齡久遠
與眾多年代久遠的化石,他們相信那是
「上帝的作為」,不需要進一步解釋。
b.「神導進化論」:他們認為創世記的「日」是一個「時代」,而
物種產生的方式就是「進化」,但這進化的過
程是「上帝引導」的。這樣就調和了進化論與
聖經的記載。但是難題卻產生在創世記四處出
現的「各從其類」與「進化論」真是完全對立
的。
c.「時期創造論」:他們也認為創世記的「日」是一個「時代」,
但物種產生的方式不是進化而是「創造」。這
樣用另一種方法解釋了「地球年代」與「化石
」的問題,但在「物種出現」的部份採用創世
記的看法而不用進化論的看法。這似乎是目前
學者比較喜歡的一種解釋方式。
經文:神說:「天下的水要聚在一處,使旱地露出來。」事就這樣成了。神稱旱地為「地」,稱水的聚處為「海」。神看著是好的。神說:「地要發生青草和結種子的菜蔬,並結果子的樹木,各從其類,果子都包著核。」事就這樣成了。於是地發生了青草和結種子的菜蔬,各從其類;並結果子的樹木,各從其類;果子都包著核。神看著是好的。有晚上,有早晨,是第三日。 1:9-1:13 註釋:
4.第三日的創造 1:9-13
◎由於第三日中,上帝兩次「看著是好的」,所以猶太人認為第三日
,也就是週二是特別的好日子。
●「稱水的聚處為海」:以色列周遭的民族看海是「神」,但此處的
海是被造物,而且接受上帝的命名(臣服於
上帝的主權)。除了人以外,這也是上帝在
創造過程中最後一次為受造物命名,其他的
命名工作都是交給人。
●「地要發生....」:與前面的創造描述不同,這裡「地」是主詞,
好像是把植物的生長工作交給「地」來進行。
●「發生」:「使發芽」、「使長出」。
●「青草」:應該是包含「結種子的菜蔬」、「結果子的樹木」。植
物被分為兩類,不是「青草」、「菜蔬」與「樹木」三
類。
●「菜蔬」:原文應該是指「草本植物」。
●「各從其類」:這是上帝創造生物的原則,表明各類生物都有區別
。 利 19:19 申 22:9-11 的命令就是用來紀念上帝在
此「各從其類」的創造工作。
◎「秩序」是上帝行動的標誌,「混亂」、「混淆」就不是。在整個
創造的過程中,上帝透過不斷的「分離」、「分開」來豐富整個宇
宙。
經文:神說:「天上要有光體,可以分晝夜,作記號,定節令、日子、年歲,並要發光在天空,普照在地上。」事就這樣成了。於是神造了兩個大光,大的管晝,小的管夜,又造眾星,就把這些光擺列在天空,普照在地上,管理晝夜,分別明暗。神看著是好的。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四日。 1:14-1:19 註釋:
5.第四日的創造 1:14-19
◎「光體的創造」是除了「人類的創造」以外佔用最多篇幅的。而且
此處的光體並不用希伯來文通用的「日月星」來稱呼,也沒有提及
上帝的「命名」工作,日月的功能也僅僅是「管晝、管夜」,與以
色列附近民族的相關傳說有相當大的差異。這可能是要避免讀者沾
染了附近民族敬拜日、月的習俗。
●「天上要有」:原文是「天上的穹蒼要有」,亦即我們可以理解成
「光體要出現在穹蒼上」。許多學者將這個記載理
解為當覆蓋地球表面的雲霧散去時,天空出現早已
經存在的日、月、星等光體。這樣就可以解釋為何
太陽尚未出現,但植物已經出現的問題。
●「光體」:在摩西五經中,此字都是用來表示會幕中的「燈」,僅
詩 74:16 結 32:8 用來表示天上的光體。
●「管理」:「管轄」、「統治」。
經文:神說:「水要多多滋生有生命的物;要有雀鳥飛在地面以上,天空之中。」神就造出大魚和水中所滋生各樣有生命的動物,各從其類;又造出各樣飛鳥,各從其類。神看著是好的。神就賜福給這一切,說:「滋生繁多,充滿海中的水;雀鳥也要多生在地上。」有晚上,有早晨,是第五日。 1:20-1:23 註釋:
6.第五日的創造 1:20-23
◎與第二日創造「天」、「海」相對。
●「生命」:在以色列人的觀念中「植物」不是「生物」。
●「雀鳥」:原文是「飛行動物」,指「鳥類」與「能飛行的昆蟲
」。
●大「魚」:「龍」、「蛇」、「海怪」。和合本在其他地方譯為
「鱷魚」 賽 27:1 、「拉哈伯」 伯 9:13 、「河馬」
伯 40:15 。
◎以下提供一些目前生物學者認為生物出現的時間,看起來聖經的
記載並不是太不可信。
陸生植物:四億五千萬年就已經很活躍
海洋生物:四億五千萬年就已經很活躍
昆蟲:最古老的有翅昆蟲化石是三億九千六百萬到四億七百萬年
經文:神說:「地要生出活物來,各從其類;牲畜、昆蟲、野獸,各從其類。」事就這樣成了。於是神造出野獸,各從其類;牲畜,各從其類;地上一切昆蟲,各從其類。神看著是好的。神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使他們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地上的牲畜,和全地,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神說:「看哪,我將遍地上一切結種子的菜蔬和一切樹上所結有核的果子全賜給你們作食物。至於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並各樣爬在地上有生命的物,我將青草賜給牠們作食物。」事就這樣成了。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有晚上,有早晨,是第六日。 1:24-1:31 註釋:
7.第六日的創造 1:24-31
◎與第三日創造「地」相對。
●「昆蟲」:「爬行生物」,並不一定是「昆蟲」。
●神說「我們」:可能是「一種尊貴的多數」用法,也可能是表達上
帝與天使(是以「天上議會」的角度來發言
伯 38:4-7 )。
●「形像」:原文就是「像」,此字也用來表示「偶像」,意思就是
「模子」、「模型」的意思。當然,這裡不是講神有什
麼「形狀」,而是指「人類生命反應出上帝的本質」。
●「樣式」:「相像」、「類似」。
●「造」人: 1:26 原文的型態是「複數」型態,前面的「神」與之前
的經節一樣,一貫的使用「複數」型態。但前面與後面
1:27 等經文跟著「複數型態神」的動詞都是「單數型態
」。此處卻用「複數型態的造」,理由可能是「尊貴的
多數(豐富的多數)」或「天上的議會」。
●「管理」:「管轄」、「統治」,但是管理統治的對象不包括「光
」、「光體」等等,主要是包括「有生命的生物」。
●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後面的經文雖然提及夏娃是由亞當的
肋骨而出,但此處仍然肯定女性有上
帝的形象。
◎ 1:29-30 顯出當時所有的動物可能都是素食的,或者可能表達把整
個植物界當成是動物界食物鏈的最底層,意即植物承載著動物界的
糧食需求。不管怎樣,至少人本來是素食的,直到洪水之後才有全
面性的改變 9:3 。不過在人墮落以後,可能就已經開始吃肉了
4:4 。
◎在神眼中,人是生物的管理者,這個管理者本來是吃素的。不過不
管最初如何,後來上帝已經准許人類「肉食」了,現在我們也不用
自以為吃素比較高級或接近天堂。但是我們還是應該承擔「管理者
」的任務,了解整個生態系的狀況,控制自己的慾望,適當管理環
境以免摧毀整個地球。
經文:天地萬物都造齊了。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神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因為在這日,神歇了他一切創造的工,就安息了。 2:1-2:3 註釋:
8.第七日的休息( 2:1-3 )
●「到第七日」:許多七十士譯本、撒馬利亞五經、敘利亞譯本等古
譯本作「到第六日」。這可能是因為這些譯本不希
望讀者誤會上帝第七日還做了任何工作,因此做了
修改。
●「安息」:直譯是「終止」、「停止」、「休息」。
●「歇了他一切創造的工」:不過 約 5:17 耶穌提及「上帝做事直到
如今」,所以上帝只是「停止創造的工
」,不是完全「袖手旁觀」了。
◎造物者都安息,那我們也該學習安息,不自認自己是不可或缺的一
位,把工作、服事交託給神。
經文:創造天地的來歷,在耶和華神造天地的日子,乃是這樣,野地還沒有草木,田間的菜蔬還沒有長起來;因為耶和華神還沒有降雨在地上,也沒有人耕地,但有霧氣從地上騰,滋潤遍地。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 2:4-2:7 註釋:
(二)上帝創造人類 2:4-2:25
1.上帝用塵土造人,並吹氣在人的鼻孔中,使人成了「有靈的活人」,
第一個人名叫亞當。 2:4-7
●「來歷」:「後裔」、「後代」、「歷史發展的過程」、「起源」
。此字在創世記中出現十三次,扮演承先啟後的分隔用
途,把創世記分為幾個段落。
●「耶和華神」:此名稱在 2:4-3:24 出現21次, 出 9:30 出現過一
次,其餘的二十多次都出現在歷史書。
●造「天地」的日子:原文是「地天」,側重在「地」的被造。舊約
中僅有此處與 詩 148:13 使用「地天」而非「
天地」。
●「乃是這樣」:原文並沒有這些字。
●「野地還沒有草木」:「這地尚未有任何田野的灌木」,「地」之
前有定冠詞,可能特指伊甸園內的狀況。
●「草木」:「矮樹叢」、「灌木」。
●「菜蔬」:「草地」、「綠色植物」。
●「霧氣」:可能指「霧」或「地下泉源」。
●「上騰」:「上升」、「冒出」。
●「滋潤」:「澆水」、「灌溉」。
●「塵土」:「灰塵」,和「人」的讀音接近。
●「造」人:「塑造」、「製作」、「形成」。
●「生氣」:「生命的氣息」、「生命的靈」。不一定是指「靈魂」
。
●「有靈的活人」:原文是「有生命的個體」、「有呼吸的生物」,
跟「靈」、「靈魂」沒有直接的關係。
●「名叫亞當」:原文沒有這些字。
◎古代米所波大米的「吉爾卡麥士神話」、「亞他哈撒斯神話」,埃
及的神話,與中國的「女媧造人」、「彝族史詩」都提及人是用土
造成。
經文:耶和華神在東方的伊甸立了一個園子,把所造的人安置在那裡。耶和華神使各樣的樹從地裡長出來,可以悅人的眼目,其上的果子好作食物。園子當中又有生命樹和分別善惡的樹。有河從伊甸流出來,滋潤那園子,從那裡分為四道:第一道名叫比遜,就是環繞哈腓拉全地的。在那裡有金子,並且那地的金子是好的;在那裡又有珍珠和紅瑪瑙。第二道河名叫基訓,就是環繞古實全地的。第三道河名叫底格里斯,流在亞述的東邊。第四道河就是幼發拉底河。 2:8-2:14 註釋:
2.上帝建立伊甸園安置人,園子中有生命樹和分別善惡樹,並有四條河
。 2:8-14
●「東方」的伊甸:可以翻譯為「東方」或「古時」。
●「東方的伊甸」:「東方的伊甸」或「伊甸的東方」。比較可能是
指「東方(巴勒斯坦東方)的伊甸」。
●東方的「伊甸」:如果是根源於希伯來文則是「快樂」的意思,如
果是亞喀得文則是「平原」,如果是烏迦列文則
是「水源充足的土地」。
●「園子」:「花園」、「菜園」或「果園」。
●「樹」:這在當地,是個很重要的資源。「各樣的樹」顯出伊甸園
的富裕肥沃。
●「生命樹和分別善惡的樹」:也可以譯為「生命樹就是分別善惡的
樹」,不過由上下文看起來伊甸園是
有「生命樹和分別善惡的樹」兩棵樹
,這也是大多數譯本的看法。
●「分別善惡的樹」:原文是「樹、知識、善良的、邪惡的」,亦即
「善惡知識的樹」。雖然有各樣的解釋與討論
,但這個樹的果子應該是用來表示人可以跟上
帝一樣,依賴自己決定事物是善還是惡。亦即
吃了這個果子就表示人決定不再以自己之外的
上帝的標準來當自己的善惡標準,也就是「人
不需要神」、「人要背叛神」的意思。
結 28:6 28:15-17 對推羅王的指控(高抬自己
的智慧與神相比擬)也成為這種解釋的支持。
●「分為四道」:「形成四個源頭」,這是說伊甸園流出的水是這四
條河的共同源頭。
●「比遜」:意思是「增加」或「跳躍」。可能是「里安河」或「印
度河」,不過詳細地點難以確定。
●「哈腓拉」:意思是「沙土地」。
●「珍珠」:可能是「一種似沒藥的樹脂」(乳香),不過也有人認
為此字可能不是來自希伯來文,而是指白色的寶石(珍
珠一類的)。
●「紅瑪瑙」:「紅瑪瑙石頭」,一種貴重的寶石。
●「基訓」:「打開」、「衝破」的意思。這條河由東部流入底格里
斯和幼發拉底河河谷,目前河床的詳細位置也已經湮滅
了。
●「古實」:這應該不是如舊約後面的古實指非洲的衣索匹亞,而是
源於亞喀得文,指「加瑟人(Cassite)」,位於米所波
大米東部山上。
●「西底結」:就是「底格里斯河」。
●「亞述」:指古亞述,西元前1400年就已經衰落了。
●「伯拉」:指「幼發拉底河」。
◎經過大洪水後,地表應該有了重大變化,因此即使這四條河可以找
到兩條河,但可能意義也不大了。不過伊甸園應該不是一個寓意的
用法,而是一個真實的地點, 2:11-14 花了不少篇幅來描述這個園
子的地點。
◎如果以聖經的角度來看,伊甸園應該是四條河的共同發源地,這樣
亞美尼亞是底格里斯和幼發拉底河的共同發源地,另兩條河則不詳
。但也有些學者認為伊甸園是這四條河下游的交會點(也就是接近
波斯灣的地方)。由於另外兩條河位置不詳,因此無法確定哪一種
說法比較正確。
經文:耶和華神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耶和華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2:15-2:17 註釋:
3.上帝將人安置在伊甸園,並吩咐他除了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不能吃之
外,可以吃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 2:15-17
●「安置」:「放置」、「安頓」。
●「修理」:「工作」、「服事」。
●「看守」:「守護」、「看管」。
●「日子」:「天」、「時候」。
●「分別」善惡樹:「識別」、「理解」、「經驗」、「體認」。
●「善」惡樹:「好的」、「對的」、「令人愉悅的」、「可喜的」
。
●善「惡」樹:「壞的」、「惡的」、「邪惡的」。
●「必定死」:並不表示不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之前,人是不死的
,而是「吃的時候就會死亡」。這個「死亡」除了指
身體的死亡外,也和「與神隔絕」有關
伯 7:21 詩 88:5,10-12 賽 38:18-19 。
●「吃的日子必定死」:重點並非在「吃的那天一定會死」,而是「
吃了以後一定會死」。
◎人在墮落前就有工作的使命,因此在樂園中也不是安逸無事的。今
日人們工作建立文明,並非僅僅是為了自身的利益或成就感,也是
起源於上帝創造之時的託付。
◎「善惡樹」的用字有點模糊,可以如 3:5 中撒但那樣的解釋,說這
棵樹可以帶來「分別善惡的知識」,也可以解釋成「這棵樹可以用
來識別人的善惡」或「吃這棵樹的果子表示人要自己識別善惡」。
也可能這幾種含意都有。此處「善」、「惡」的用語也是比較廣泛
的,意思是「好」、「壞」,包含「品質」、「經驗」與「道德」
上的「好壞」,端看怎麼解釋這些字詞。其實上帝准許人吃所有的
果子,甚至包含生命樹 3:22 ,僅僅留下一棵樹的果子不准人吃。
上帝並沒有說明訂定這條禁令的原因,僅僅說明禁令的內容,可知
祂期望人在沒有得到解釋的狀況下,仍遵守上帝的命令。
◎善惡樹的果子本身無毒,所以亞當和夏娃吃了沒有立刻死。至於神
為什麼非要設立一個「分別善惡樹」不可呢?其實這個舉動是要給
人一個機會來選擇「要不要順服神」,不然即使上帝給人「自由」
,卻沒有給人任何「可選擇權」,又何來「自由」可言呢?沒有分
別善惡樹的伊甸園,就像把小孩綁在椅子上的父母。被綁住的小孩
沒有行動能力,就沒有辦法看出他是否真正聽父母親的話,沒有亂
玩火。沒有分別善惡樹的伊甸園,也沒有真的順服、真的信仰。因
為沒有背叛的可能與危險。「不必然信」的信仰,才有價值。「不
必然愛」的「愛情」,才是寶貴的。
經文: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耶和華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樣走獸和空中各樣飛鳥都帶到那人面前,看他叫甚麼。那人怎樣叫各樣的活物,那就是牠的名字。那人便給一切牲畜和空中飛鳥、野地走獸都起了名;只是那人沒有遇見配偶幫助他。耶和華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 2:18-2:25 註釋:
4.上帝為人造配偶,於是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2:18-25
●獨居「不好」:這是創造到現在出現的第一次「不好」。
●「配偶」:原意是「在他前面」,此處與介系詞合用,意思是「相
當於」、「平行於」、「matching」。
●「造一個配偶幫助他」:「造一個相當的幫助者」、「造一個匹配
的幫助者」。
●「用土所造成的」:與 2:7 中記載造人的材料相似, 1:20-25 所記
載的是巨觀的大架構,沒有詳細記載這些生物
被造的細節。聖經記載這些生物與人被造的主
要差異是「吹氣」 2:7 。
●「起了」名:「稱呼」、「說出」、「命名」。在 1:5,8,10 之中,
命名是上帝的作為,此處是人第一次使用這個「權利
」或「權柄」。
● 2:20 中上帝讓亞當透過為動物命名,自己得到「動物中找不到匹
配的幫助者」的結論。為女人的創造埋下伏筆。
◎「肋骨」:接近心臟的骨頭,有解經家感嘆神不是用頭骨或腳骨來
造女人,是讓女人真正可以成為與男人「平等的幫助者
」。
●「離開」父母:「離開」、「撇棄」、「放開」。
◎「離開父母」: 2:24 是作者的話,不是亞當的話。以色列並非母
系社會,因此這裡也不暗示這是母系社會的婚姻制
度,而是清楚的說明人與妻子之間的愛情將(也必
須)勝過父子、母子間的親情,以致人要切斷臍帶
,與妻子建立新的家庭。許多華人新婚夫妻間常常
出現問題就在於雙方尚未切斷原生家庭的臍帶,總
覺得對方是進入自己原生家庭的人。
●「連合」:「緊靠」、「附著」、「牢牢黏住」。比中文的「連合
」意義強烈許多。
●「一體」:「一個血肉之體」。
●「羞恥」:「在別人面前抱愧蒙羞」。
◎上帝說人「獨居不好」,在新約中 太 19:12 林前 7:1-40 已經說明
並非「不可獨身」。但至少我們還是要正視上帝對人的評論「單獨
不好」,人需要跟其他人發生互動才能「好」,我們也應該避免落
入「孤單」的狀況。
◎女性的首要價值,並非在於「生育」,而在於「匹配的幫助者」。
這也不是說女性都不能當領袖,男人與女人應該是平等的,不互相
管轄,像合夥人一樣共同完成上帝託付的使命。
◎ 2:24-25 並不一定只表示性關係,不過「成為一體」應該也包含「
性關係」在內。這一段聖經幾乎是聖經中對夫妻關係教導的基礎,
值得大家多去思想。
經文:耶和華神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蛇對女人說:「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女人對蛇說:「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吃,惟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神曾說:『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做裙子。 3:1-3:7 註釋:
二、人類的墮落 3:1-5:32
(一)蛇引誘女人吃分別善惡樹的果子,女人吃了,也給丈夫吃。 3:1-7
◎ 羅 5:18-19 林前 15:20-21 認為這段的記載是事實。
●「蛇」: 啟 12:9 20:2 等新約經文都認為蛇背後的勢力是撒但。
此處蛇會說話,這跟第二章中的記載不同,在第二章中
,僅有人會說話,動物不會說話。而且整個舊約除了此
處之外,僅有巴蘭的驢子曾說話 民 22:28 。因此夏娃
應該可以察覺事情有異。「蛇」原文前有冠詞,表示是
特定的「那蛇」,而不是所有的蛇。以這個角度來看,
這條特別的蛇跟撒但有關是很有可能的。
●「狡猾」:「精明的」、「狡詐的」。
●「不可摸」:這是夏娃自己加上去的,誇大了上帝的嚴厲。
可對照 2:17 。
●「免得」你們死:「以免」,不過 2:17 是連續兩個「死亡」,
表示「必定死」,夏娃弱化了命令的嚴肅性。
●「不一定死」:原文是「不會一定死」,蛇否定了「上帝審判」
的必然性。
●「明亮了」:「被開啟」。
●「如」神:「變成像....一樣」、「變為」。
● 3:5 扭曲了上帝的動機,把整個禁令當成是一個「嫉妒」、「奴役
」、「壓迫」的組合。
●「給她丈夫」:「給那同她在一起的丈夫」。 3:1,4,5 暗示亞當在
夏娃身邊,此處的原文也暗示亞當當時在夏娃身邊
。
●「無花果樹」:美索不達米亞沒有無花果樹,迦南一帶才有無花果
樹。無花果樹是迦南附近,葉子最大的樹。但是伊
甸園中也可能有無花果樹。
◎ 3:1,2 中蛇對上帝的稱呼是「神」而不是「耶和華神」,用意大概
是只把神當成是創造者,而不是與之有親密往來的神, 3:3 中夏娃
也受其影響,稱呼上帝為「神」。
◎ 3:7 看起來似乎是蛇的話應驗了,但事實上應該是蛇說了一半的真
話,亞當、夏娃的眼睛被開啟,並非真的看清楚了善惡,而是用「
不同於上帝的角度」來看事物,以至於他們無法忍受原來赤裸的狀
況(其實赤裸也沒有什麼不好或不對)。也可以說他們是開始用自
己的標準來評估事物。由這個角度看,他們自己「成為認識善惡的
標準」,但是由上帝的角度看,他們已經拒絕上帝是他們的標準,
是「選擇惡」了。
經文:天起了涼風,耶和華神在園中行走。那人和他妻子聽見神的聲音,就藏在園裡的樹木中,躲避耶和華神的面。耶和華神呼喚那人,對他說:「你在哪裡?」他說:「我在園中聽見你的聲音,我就害怕;因為我赤身露體,我便藏了。」耶和華說:「誰告訴你赤身露體呢?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嗎?」那人說:「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耶和華神對女人說:「你做的是甚麼事呢?」女人說:「那蛇引誘我,我就吃了。」 3:8-3:13 註釋:
(二)人開始躲避神,神主動找人,亞當推卸責任給夏娃,夏娃推卸責任給
蛇。 3:8-13
●「天起了涼風」:指的可能是「日落之後」,迦南地南部日落之後
就會吹起涼風。不過伊甸園是不是這樣的環境就
不能確定了。
●「行走」:「來來去去」、「散步」。這裡用擬人法來形容神,不
過上帝如果要跟人接觸,大概也要用人可以接受的狀態
來與人接觸。
◎「你在那裡」:全知的上帝應該知道他們在哪裡,以及做了什麼事
。但上帝又問這些問題,想必原因不是因為無知,
而是因為祂要引起人的回應與注意,思考自己的處
境與落到這樣處境的原因。
●「害怕」:「懼怕」、「畏懼」。這是創世以來第一次出現的字眼
。
●「你所賜給我」:亞當不但把責任推給夏娃,甚至把責任推給神,
似乎整個錯誤的源頭在於上帝為他造女人。
●「引誘」:「誘惑」、「欺哄」。
◎女人表現比亞當好,他沒有責怪上帝或亞當,僅僅是陳述事實,當
然她也打算把責任推給蛇,不過比起亞當,算是好多了。不過「推
卸責任」好像是人類面對罪惡的標準反應,在這過程中,沒有人承
認自己的錯誤,求神原諒。
◎這時候,人已經死了。因為他們自動要與生命的源頭(上帝)隔離
,連見面都不敢見面了。說起來,下文所說上帝給人類的懲罰,比
起人類用罪惡互相傷害所帶來的災禍,根本是非常輕微的,但此時
人已經不敢、也不願意見到神。不敢,也不願意承認自己有罪。
經文:耶和華神對蛇說:你既做了這事,就必受咒詛,比一切的牲畜野獸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終身吃土。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又對女人說: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又對亞當說:你既聽從妻子的話,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你也要吃田間的菜蔬。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 3:14-3:19 註釋:
(三)上帝對蛇、女人、亞當分別做出審判。 3:14-19
●對「蛇」說:這個蛇有「冠詞」,指「特定的那一隻蛇」。
●「受咒詛,比一切的牲畜野獸更甚」:暗示其他野獸也都受咒詛,
只是蛇受的咒詛最嚴重。
●「你的後裔」:可能指「蛇的後代」或者是「撒但的黨羽」。
●「女人的後裔」:很特殊的用字,越過亞當,通常是兩人的後裔,
甚至說是「男性的後裔」,此處卻用「女人的後
裔」,讓人不由得不想到「童女生子」。不過當
時的夏娃聽見,應該會認為這是指她的後代,也
就是「全人類」或是某個特定的子孫。
●「後裔要傷你的頭....傷他的腳跟」:這段話常常被稱為「第一個
福音」,因為似乎應許有人
要來解決與撒但中間的仇恨
。也是第一處可能是應允救
主出現的經文。
●「多多」的加增:原文是兩個連續的「多」或「變多」。表示「增
多」的最高級。
●「戀慕」:「渴望」、「熱望」。
●「戀慕....管轄」:夫妻關係在這個咒詛下,由平等的幫助者變成
「戀慕」與「管轄」的關係了。許多人注意到
女性傾向「愛情」,男性傾向「工作」,這種
傾向,跟此處的審判有關。
◎在這個審判之中,上帝用「矯枉過正的方式」糾正了一些錯誤的關
係:蛇和夏娃應該是敵對的關係,而不是盟友。亞當應該是夏娃的
領袖,而不是夏娃帶領亞當吃禁果。應該是夏娃戀慕亞當,而非是
亞當戀慕夏娃而聽令吃禁果。當然,原來蛇和人類,也未必要到「
敵對」的關係,亞當和夏娃更應該是「相稱的幫助者」,但這既然
是咒詛,自然是有「懲罰」的意味在裡面了。
●「終身」:「整個生命的時間」、「一生」。
●終身「勞苦」:與前面懷胎的「苦楚」原文相同,意思都是「辛苦
」、「痛苦」。
●「汗流滿面」:原文是「鼻子流汗」,意義當然就是「汗流滿面」
,當時認為鼻子是最不容易流汗的地方。
◎上帝對亞當的審判佔據最長的篇幅,並且加上了譴責。因為亞當是
直接領受命令的人,也是全人類的代表,並且蛇也沒有直接引誘他
。
◎「工作」由一件快樂的託付變成沈重的負擔,終生的刑罰。男人和
女人被造主要的角色現在都已經遭受咒詛,使得他們必須費盡心力
才能達成目標。 3:16-19
◎「你本是塵土,也要歸於塵土」:罪惡摧毀創造之工,亞當來自塵
土,又死亡回到塵土的狀態,這
中間似乎是一場空。比對亞當吃
禁果時的輕率 3:1-6 ,所要付
出的代價竟是如此沈重。
◎看來亞當、夏娃很早就背叛上帝,因為他們根本還沒有生育就已經
吃了禁果了。
經文:亞當給他妻子起名叫夏娃,因為她是眾生之母。耶和華神為亞當和他妻子用皮子做衣服給他們穿。耶和華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著。」耶和華神便打發他出伊甸園去,耕種他所自出之土。於是把他趕出去了;又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要把守生命樹的道路。 3:20-3:24 註釋:
(四)後續的補救工作:為女人起名、神給人皮衣、將人趕出伊甸園。
3:20-24
●「夏娃」:字義是「生命」、「活著的」。在被咒詛之後取這個名
字,似乎有點匪夷所思。亞當應該是自知會死,而認為
人類的希望在女人以及女人帶來的後裔身上。他應該是
由 3:15 的話語中看到希望。
●「皮子作衣服」:「做皮衣服」。顯然亞當還不熟悉殺動物取獸皮
,因此上帝幫助他和夏娃。有許多註釋書提到這
可能是「獻祭」、「替代」的雛型。製作皮衣,
顯然必須把動物殺死。
●「我們」:可能是指「上帝與天使」或表達「尊貴的多數」。
●「相似」:「一樣」。
◎「永遠活著」:大部分解經家認為生命樹的果子也沒有什麼特別魔
力,而是上帝對於這個果子的有特殊的「永生」應
許。我們已經看到亞當和夏娃犯罪後的悲劇反應,
是恐懼、混亂與關係破裂,這樣的情況如果永恆的
持續下去,不就是永無止境的刑罰?於是,上帝給
人「安樂死」,一面是對人的懲罰,一面也是給人
的恩典。
●「自出之土」:「來源的土地」,亦即要人耕種他自己的來源處
(也就是「土地」)。
●「耕種他所自出之土」:本來人的工作是看守伊甸園,吃樹上的果
子 2:15-16 。 2:5 「沒有人耕地」,應
該是指人被趕出伊甸園之後的「耕地」工
作。
●「基路伯」:
1.繡於隔開聖所和至聖所的幔子。 出 26:31-33
2.安在約櫃上邊施恩座的兩頭。 出 25:18-21
3.所羅門聖殿裝飾的一部分,並刻於聖殿牆上。
王上 6:23-30 代下 3:7
4.舊約時代的認知,神乃坐於基路伯立侍兩旁的施恩座上垂聽人
禱告。 王下 19:15 詩 80:1 99:1 賽 37:16
5.神坐著基路伯飛行,藉著風的翅膀快飛。 詩 18:10
6.猶太人的觀念上,基路伯也擔任神寶座的護衛。 以諾書 71:7
◎沒有好好研究 創 3:8-13 之前,會覺得 創 3:22-24 是個難解的
謎。看清楚人類犯罪之後的悲慘狀況之後,就知道「恐怕他伸手
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是上帝關心人類的命運,不是嫉妒人類
的智慧。其實如果任我們的身體不斷的衰老,與人的關係不斷的
淡薄,這樣活到永遠豈不是一種永刑?但人既然笨到會去吃分別
善惡樹,誰知道會不會有人跑去吃生命樹,所以上帝就出面阻止
人類的愚昧。
經文:有一日,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懷孕,生了該隱(就是得的意思),便說:「耶和華使我得了一個男子。」又生了該隱的兄弟亞伯。亞伯是牧羊的;該隱是種地的。 4:1-4:2 註釋:
(五)該隱因為嫉妒殺了弟弟亞伯,上帝審判該隱,使之流離飄盪。
4:1-15
1.亞當夏娃生了該隱和亞伯,亞伯的職業是牧羊人,該隱的職業是農
夫。 4:1-2
●「有一日」:原文沒有「有一日」。
●「那人」:也可以直接翻譯為「亞當」。因為亞當的名字也是「
人」,而且此處有冠詞。不管怎樣,此處指的一定是
亞當。
●「同房」:「知道」、「認識」,此處的意義是「同房」。此字
的意義顯示出以色列人對「同房」一事的了解,同房
是兩性之間最深刻的「認識」。這裡看不出這是不是
兩人第一次同房,不過應該不是。有人認為吃分別善
惡樹之後兩人才會同房,不過這僅僅是猜測,沒有什
麼根據。
●「該隱」:字義是「得」或「擁有」。
●耶和華「使」我得了:「藉由」。
●一個「男子」:不過在舊約中很少稱呼嬰兒為「男子」,很可能
這是夏娃認為 3:15 中應許的「後裔」,因此該隱
可能是亞當、夏娃的長子。
◎「得了一個男子」:這應該是夏娃第一次生育,所以她感受特別
深刻。有沒有生過小孩呢?第一次生小孩是
不是也有很特殊的感受?
●「亞伯」:字義是「呼吸」或「虛空」。這個名字也有可能是亞
伯死後才被人這樣稱呼(如果意義是「虛空」的話)
。
●「牧羊」:開始實踐 創 1:28 「管理動物」的託付。
●「種地」:與亞當一樣 創 2:15 3:23 。
◎由夏娃的話中可以看出她對該隱的期待,沒想到該隱卻讓她失去
一個兒子。我們應該也背負父母親的許多期待,但我們現在的表
現怎樣呢?
經文:有一日,該隱拿地裡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就大大地發怒,變了臉色。 4:3-4:5 註釋:
2.該隱和亞伯獻祭給上帝,上帝看中亞伯和他的供物,而看不中該隱
與其供物,導致該隱發怒。 4:3-5
●「供物」:「禮物」、「貢物」、「奉獻」。在人的交往中是一
種為朝貢或結盟所送的禮物;若作宗教儀式用語,它
可以指動物,不過較常指穀類的獻祭(如
撒上 2:17 利 2:1 )。
●「也將」:表示是該隱先獻祭,再來才是亞伯。
●「頭生的」:「長子」。
●羊的「脂油」:意思是「上選」、「最好的部分」。用在地上出
產的話,就是指「豐富」或「最好的出產」。
●「頭生的和羊的脂油」:也可以翻譯為「頭一胎最好的小羊」。
●「變了臉色」:「臉下沉」、「臉拉下來」。
◎亞伯獻的是他所有的中「最好的」,而該隱只是獻上他所有中的
一部分。再加上 4:5 當上帝拒絕時,該隱的反應不是慚愧,而
是「憤怒」,這就讓人更看出該隱奉獻的心態有問題。經文中沒
有明確的說出到底上帝為什麼沒看中該隱與其供物,以及他們怎
麼知道上帝看中某人而不看中某人。雖然歷史上不少人猜測這些
聖經沒記載的細節,不過因為經文沒有記載,所以那些說法都只
是臆測,我們也就不用太過在意。
◎這裡的經文很清楚,上帝拒絕或悅納的不只是「供物」(太多人
都只看到供物),而是先悅納人再悅納其供物,拒絕也是如此。
◎亞伯獻羊和羊的脂油(也可能只獻羊),應該是將羊殺死獻給神
,這樣亞伯自己吃不吃羊肉呢?不然他怎麼有能力「獻」或「殺
」呢?可能此時人已經開始肉食,雖然直到 創 9:3 上帝才正式
准人吃肉。
經文:耶和華對該隱說:「你為甚麼發怒呢?你為甚麼變了臉色呢?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它。」 4:6-4:7 註釋:
3.上帝質問該隱為何發怒?並鼓勵該隱抗拒罪惡。 4:6-7
●「悅納」:「高舉」、「舉起」、「帶走」。主詞是「該隱」
,所以應該是「該隱抬起頭」或「該隱被高舉」,
不是「上帝悅納」。
●「罪」:此處是第一次提到「罪」,基本的意義就是「矢不中
的」、「沒有射中目標」,亦即是「被造物沒有達成
造物者創造的目標」。
●「伏」在:「舒展手腳」、「躺臥」。此字常用來指守護某處
(如:藏寶處、城堡)的怪物之動作。
●「戀慕」:「渴望」、「熱望」,與 創 3:16 女人戀慕丈夫用
詞一樣。
●「制伏」它:「管轄」、「統治」。也與 創 3:16 丈夫要管轄
女人用字一樣。這不是命令句,不過至少顯示出
上帝對該隱的期待。
◎這裡暗示人開始跟罪惡進行鬥爭,罪惡想要控制人,但人並非
完全沒有能力對抗罪惡。可惜該隱還是選擇讓罪惡控制。上帝
的苦口婆心讓人訝異,祂還關心該隱的感受,還試圖阻止該隱
犯罪。
◎雖說該隱犯的罪惡並不一定比後代的人嚴重(聖經中記載許多
人的惡行),但該隱作為「第一個謀殺者」,還是具有指標性
的地位。因為後面的人看到前面的作為,就知道恨一個人可以
用「殺」的方式來對待。
◎此處沒有將該隱亞伯所獻的形容為針對犯罪或尋求贖罪的祭。
所用的字眼只是籠統地把它說成是「禮物」。這字與後來
利 2:1 之素祭關係最為密切。意思似乎是向神所賜的豐足表
示謝意。因此該隱獻上收成為祭是合宜的,因為這一類的祭是
不必帶血的。另外,雖然神贊許這個表示感謝的祭,但卻沒有
記載神要求他們獻上這種的祭。但祭若是勉強獻上,就不能表
達謝意,該隱可能正有這個問題。
經文:該隱與他兄弟亞伯說話;二人正在田間。該隱起來打他兄弟亞伯,把他殺了。耶和華對該隱說:「你兄弟亞伯在哪裡?」他說:「我不知道!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耶和華說:「你做了甚麼事呢?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裡向我哀告。地開了口,從你手裡接受你兄弟的血。現在你必從這地受咒詛。你種地,地不再給你效力;你必流離飄蕩在地上。」 4:8-4:12 註釋:
4.該隱殺了弟弟亞伯,上帝出面詢問亞伯的下落,指責並審判該隱
的罪,使該隱流離飄蕩在地上。 4:8-12
●「該隱與他兄弟亞伯說話」:原文是「該隱向他弟兄亞伯說話
」,七十士譯本、撒瑪利亞抄本
、敘利亞譯本等,都在此句後面
加上「我們到田間去」,意思是
該隱蓄意謀殺亞伯。不過瑪所拉
經文原文並沒有該句。
●「起來打」:原文是「起來敵對」或「起來向」的意思。不過
這當然也表示「起來襲擊」,因為最後亞伯就被
殺了。
◎該隱可是曾經獻祭給上帝,又蒙祂親自出聲勸告的人呢。我們
中間有多少人能夠有這樣的「屬靈經驗」?不過我們中間大概
也很少人做出「殺害親弟弟」這樣的惡事。由此看來「屬靈經
驗」跟「生命」是兩回事,讓我們不要被過去的經驗蒙蔽了,
還是要謹慎看待「罪惡」這隻怪獸。
●「你兄弟亞伯在那裡」:與 3:9 中神對亞當的提問相似。
●「我不知道」:該隱直接隱瞞事實,亞當至少還不會直接隱瞞
3:10-14 。
●「你做了甚麼事呢」:這是「責備」,而不是「詢問」。
●「哀告」:「呼喊」、「哀哭」、「哀求」。
●「你必從這地受咒詛」:比 3:16-19 中對亞當夏娃的咒詛嚴厲
,因為亞當是間接受咒詛,此處是直
接受咒詛。
●「不再給你效力」:「不再給生產力」的意思,亦即「種地也
不會有收成」。比亞當的懲罰「要勞力種
地才得吃飽」還嚴重。
●「流離飄蕩」:指「無家可歸」、「居無定所」、「到處漂流
」的意思。
經文:該隱對耶和華說:「我的刑罰太重,過於我所能當的。你如今趕逐我離開這地,以致不見你面;我必流離飄蕩在地上,凡遇見我的必殺我。」耶和華對他說:「凡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耶和華就給該隱立一個記號,免得人遇見他就殺他。 4:13-4:15 註釋:
5.該隱為自己求情,怕自己被報仇的人殺死,上帝給他記號,使他
免於被殺。 4:13-15
●「刑罰」太重:可能是指「罪孽」或罪孽導致的「刑罰」。看
上下文應該是解釋為「刑罰」比較可能。
◎其實上帝給該隱的刑罰並不重, 創 9:6 的標準是「凡流人血
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
●「趕逐我....不見你面」:這是該隱的想法,他認為上帝只在伊
甸園附近出沒。
●「凡遇見我的」:「遇到」是「找到」、「尋見」或「偶然遇
到」。指的應該是亞當、夏娃其他的兒女,
包括已經生下來與將要生下來的。聖經的家
譜通常只記載重要的族裔,例如 5:3 亞當生
塞特時已經130歲,這中間應該生了很多小
孩了。亞伯也可能有後裔了,這些人更可能
會去追殺該隱報仇。這也說明該隱為何要把
亞伯引到田野間殺害(怕人知道會報仇)。
●「凡殺該隱的」:之前有「因此」或「既然如此」。意思是上
帝回應該隱的恐懼。
●「遭報」:「採取報復行動」。
●「七倍」:應該是象徵性的說法,表示要被「嚴重的報復」。
●「記號」:雖有許多猜測,不過我們不知道這個記號是什麼。
◎許多人認為「凡遇見我的必殺我」是一個證據,說明創世記當
時已經有很多人住在世界各地了。不過原文僅僅是「全部」「
找到」,看不出「數量」。如果考慮該隱沒有離開伊甸園附近
太遠,又考慮亞當家族的正常繁衍,那即使是真的僅有亞當家
族,也會對該隱造成生命的威脅。而且如果沒有仇恨,為什麼
其他的人遇到該隱就要殺害該隱呢?
◎該隱的禱告雖是大發牢騷,卻也含著懇求的意味;神的口頭保
證,以及祂立的記號( 創 9:13 17:11 ,用了同樣的字),幾乎像
是立約,使神實際上成了該隱的保護者。這是憐憫不悔改的人
所能做到的極限。
經文:於是該隱離開耶和華的面,去住在伊甸東邊挪得之地。該隱與妻子同房,他妻子就懷孕,生了以諾。該隱建造了一座城,就按著他兒子的名將那城叫做以諾。以諾生以拿;以拿生米戶雅利;米戶雅利生瑪土撒利;瑪土撒利生拉麥。拉麥娶了兩個妻:一個名叫亞大,一個名叫洗拉。亞大生雅八;雅八就是住帳棚、牧養牲畜之人的祖師。雅八的兄弟名叫猶八;他是一切彈琴吹簫之人的祖師。洗拉又生了土八‧該隱;他是打造各樣銅鐵利器的(或譯:是銅匠鐵匠的祖師)。土八‧該隱的妹子是拿瑪。拉麥對他兩個妻子說:亞大、洗拉,聽我的聲音;拉麥的妻子,細聽我的話語:壯年人傷我,我把他殺了;少年人損我,我把他害了(或譯:我殺壯士卻傷自己,我害幼童卻損本身)。若殺該隱,遭報七倍,殺拉麥,必遭報七十七倍。 4:16-4:24 註釋:
(六)該隱的後代與文明的發展 4:16-24
●「挪得」:字義是「漫遊」、「流浪」,此地點無法考據。
●「以諾」:字義是「開始」或「奉獻」。
●「以拿」:字義是「野驢」。
●「米戶雅利」:字義是「被神擊打」。
●「瑪土撒利」:字義是「由神而來的」、「屬於神的」。
●「拉麥」:字義是「強而有力的」。
●「拉麥娶了兩個妻」:這是第一個多妻的記載。很可能拉麥就是
多妻制度的創始者。
●「亞大」:「裝飾」意思。
●「洗拉」:「影子」、「蔭蔽」。
●牧養「牲畜」:此字包含「所有的家畜與家禽」,不像亞伯僅僅
是牧「山羊與綿羊」。雅八就是游牧民族之父。
●彈「琴」:「豎琴」(不是鋼琴,而是弦琴)。
●吹「簫」:「笛子」、「牧笛」。
●「土八該隱」:字義是「由該隱所生」的意思。
●銅「鐵」:歷史上銅器時代大約在西元前5000-1200年,鐵器時
代出現在西元前1200年以後。不過摩西的年代大約在
西元前1500年以前,照理說他應該不知道「鐵」的存
在才對,因此許多人認為這個「鐵」顯然是摩西之後
的後人修訂的痕跡。但最近的考古研究發現隕石鐵和
地層鐵在西元前5000和3000年已經被使用(TWOT),
印度則是西元前1800年就已經開使用鐵(Wikipedia)
。這樣的話,「鐵」出現在創世記並無不妥。
●「拿瑪」:「可愛」、「悅目好看」的意思。這裡出現女性,是
一件很奇怪的事情,猶太傳統認為這個女性是挪亞的
母親,不過這並沒有證據。
●「少年人」:四十歲以下的人。
●「傷....損」:都是「傷口」、「傷痕」的意思。
●「殺....害」:都是「殺戮」、「殺害」的意思。
◎ 4:23-24 中拉麥的詩歌說明了人類墮落的快速,該隱是向罪惡屈
服,拉麥卻是高舉罪惡,自認誰敢傷害他,他就要報復上帝允諾
幫該隱報復的十一倍。
◎該隱的後代似乎讓整個文明向前發展,但罪惡也持續惡化。
經文:亞當又與妻子同房,她就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塞特,意思說:「神另給我立了一個兒子代替亞伯,因為該隱殺了他。」塞特也生了一個兒子,起名叫以挪士。那時候,人才求告耶和華的名。 4:25-4:26 註釋:
(七)塞特與以挪士的出生,標誌著信仰的重塑。 4:25-26
●「塞特」:字義是「立定」、「安置」的意思。
●「以挪士」:字義是「人」。
●「求告」:「朗讀」、「喊出」、「宣佈」。在創世記中通常跟
「獻祭」或「敬拜」有關。 創 13:4 21:33 26:25
●「求告耶和華的名」:可能指的是「例行或公開的敬拜活動」。
◎不知道為什麼夏娃會覺得塞特可以代替亞伯,尤其如果我們認為
亞當其實還另外生有其他兒女。如果由亞伯的名字可以推測出當
時的人取名字,並非如今日出生就取,而要經過一段時間才取,
那我們或者可以猜測夏娃是由塞特的生活表現看出塞特與亞伯的
特質相當,因此覺得他可以取代亞伯。另外,雖然前文記載了該
隱的七代子孫,不過塞特並非在該隱的七代子孫繁衍後才生,這
裡應該是另一段,用來記載亞當的後裔塞特的族系。
經文:亞當的後代記在下面。(當神造人的日子,是照著自己的樣式造的,並且造男造女。在他們被造的日子,神賜福給他們,稱他們為「人」。)亞當活到一百三十歲,生了一個兒子,形像樣式和自己相似,就給他起名叫塞特。亞當生塞特之後,又在世八百年,並且生兒養女。亞當共活了九百三十歲就死了。塞特活到一百零五歲,生了以挪士。塞特生以挪士之後,又活了八百零七年,並且生兒養女。塞特共活了九百一十二歲就死了。以挪士活到九十歲,生了該南。以挪士生該南之後,又活了八百一十五年,並且生兒養女。以挪士共活了九百零五歲就死了。該南活到七十歲,生了瑪勒列。該南生瑪勒列之後,又活了八百四十年,並且生兒養女。該南共活了九百一十歲就死了。瑪勒列活到六十五歲,生了雅列。瑪勒列生雅列之後,又活了八百三十年,並且生兒養女。瑪勒列共活了八百九十五歲就死了。雅列活到一百六十二歲,生了以諾。雅列生以諾之後,又活了八百年,並且生兒養女。雅列共活了九百六十二歲就死了。以諾活到六十五歲,生了瑪土撒拉。以諾生瑪土撒拉之後,與神同行三百年,並且生兒養女。以諾共活了三百六十五歲。以諾與神同行,神將他取去,他就不在世了。瑪土撒拉活到一百八十七歲,生了拉麥。瑪土撒拉生拉麥之後,又活了七百八十二年,並且生兒養女。瑪土撒拉共活了九百六十九歲就死了。拉麥活到一百八十二歲,生了一個兒子,給他起名叫挪亞,說:「這個兒子必為我們的操作和手中的勞苦安慰我們;這操作勞苦是因為耶和華咒詛地。」拉麥生挪亞之後,又活了五百九十五年,並且生兒養女。拉麥共活了七百七十七歲就死了。挪亞五百歲生了閃、含、雅弗。 5:1-5:32 註釋:
(八)亞當的後代,塞特的家譜記錄,一直到挪亞。 5:1-32
◎聖經中的家譜僅記載重要的人,而會省略掉不重要的名單。如
太 1:8 中記載的家譜就省略掉四個王(約蘭生烏西雅中間省
略亞哈謝、亞她利亞、約阿施、亞瑪謝)。因此不能據此家譜
來計算年代。
◎這份家譜中總共記了十代,主要是記載生育和死亡兩件大事。
● 創 5:1 開頭是「這是」、「記載」或「文件」、「家譜」或
「子孫」。表明了這似乎是一份獨特的文件。
●「亞當共活了」:此處使用「活了」這個字,以下的經節都沒有
使用。這可能是因為要強調亞當雖然活了很久
,但終究是要面對死亡。
●「九百三十歲」:蘇美文獻中某些國王的壽命也非常的長。有些
國王甚至活到數萬歲(平均活了三萬歲),這
樣的歲數大概有點誇大,但至少顯出人們對於
先祖的記憶都是「非常長壽」。
由原文看來,此處的數字順序跟以下經文不同
,以下的經文描述歲數時,都是由個位數寫起
,例如塞特活九百一十二歲就是「二、十、九
百」,本節卻是「九百、三十」。
◎很多人認為此處記載的歲數是一種「神學文字遊戲」,由「七」
、「五」、「十」、「六十」組合而成的數字圓滿遊戲。不過,
依我們看來,恐怕是學者為了產生一個「數字理論」硬把那麼多
數字混進來,數字多了,加、乘拼湊就很簡單了。我們相信這些
年歲數字都是約略的,可能跟當代記年的方法有關(如兩河流域
就是用六十進位來記時間),但未必是故意要創造「神學文字遊
戲」。撒馬利亞與七十士譯本對這些族長年紀的記載,與馬所拉
經文略有差異。
●「該南」:字義是「擁有」,與「該隱」字義相似。聖經中這個
名字僅出現兩次,在 創 5:12 代上 1:2 ,都是指這
個「該南」。
●「瑪勒列」:字義是「上帝的讚頌」。
●「雅列」:字義是「下降」。
●「以諾」:字義是「開始」或「奉獻」。正好是亞當的第七代子
孫,與該隱子孫中的「拉麥」成為明顯的對照。
●「與神同行」:原文是「和上帝一同來來去去」。
◎「與神同行三百年,並且生兒養女」,這個記載讓我們看到人是
可以恆久的跟上帝維持良好的關係(不是僅有短時間的感動與衝
擊,而是可以維持三百年之久),並且與上帝同行不一定要遠離
人群,還是可以跟一般人一樣過著生兒育女的生活。這樣的屬靈
觀,似乎跟今日許多人的看法不同,但卻是以諾這位聖經中少有
的屬靈偉人的生活方式。
●「神將他取去」:聖經中除了以諾,就是先知以利亞 王下 2:11
有這種特殊的殊榮。
●「形像樣式和自己相似」:與 創 1:26-27 相關,似乎表示塞特
傳承了上帝的形象和樣式。
●「瑪土撒拉」:字義是「猛衝的人」或「射箭的人」或「射標槍
的人」。這是聖經中最長壽的人,活了969歲。
◎對照該隱族的拉麥口出狂言,塞特族的拉麥在 創 5:29 中說出的
是盼望的言語。
●「挪亞」:字義是「休息」、「安息」。
◎「安慰我們」:指的應該是洪水與方舟這件事情。
●「閃」:字義是「名字」。是希伯來人的祖先。
●「含」:字義是「熱」或「溫暖」。一般認為是埃及人的祖先。
●「雅弗」:字義是「打開的」。一般認為是歐洲人的祖先。
◎洪水前,世界的生活環境與人身體的構造與洪水後不太一樣。以
致由這份家譜中看出來人具有生育能力的年紀與壽命都比現代人
高。
經文:當人在世上多起來、又生女兒的時候,神的兒子們看見人的女子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耶和華說:「人既屬乎血氣,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裡面;然而他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那時候有偉人在地上,後來神的兒子們和人的女子們交合生子;那就是上古英武有名的人。 6:1-6:4 註釋:
三、人類毀滅 6:1-9:29
(一)洪水的起因:人類犯罪,世界都敗壞了 6:1-10
1.神的兒子與人的女子結合,生出英武有名的人,上帝決定自己的靈
不永遠住在人裡面,人的壽命減為 120歲。 6:1-4
●「世上」:原文是「地面上」。
●「又生女兒」:前文多半重視兒子的出生,此處卻是著重於女兒
的出生。
●「神的兒子們」:指的可能是「塞特的後裔」、「法官、統治者
」或「墮落的天使」。
彼前 3:19-20 彼後 2:4-5 猶 1:6 可能是「
墮落天使」解釋的支持,這種解釋也是最早與
最多學者的看法,猶太史學家約瑟夫、哲學家
斐羅、死海古卷也都支持這個看法。
●「看....美貌....娶來」:與 創 3:6 「見....好....摘下」的原
文一樣,創世記的作者恐怕也是故意以
此表達「神的兒子」也犯了跟夏娃一樣
的罪,越過了上帝設定的界線。
●「娶來」為妻:「取」、「拿來」、「結婚」。
●「屬乎血氣」:「是血肉之體」。
●我的「靈」:「靈」、「氣息」。
●「住」在他裡面:「管理」、「審判」、「爭辯」。不過這跟上
下文難以結合,因此有人認為這個字應該是源
自「居住」這個字,而且七十士譯本等都採取
「居住」這個意思,因此許多譯本都取「居住
」這個意思。
◎「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裡面」:與 創 1:2 上帝的靈運行相反
,上帝撤回祂的靈。
◎有人推測人的女子願意與神的兒子生下小孩,可能是為了要生出
「永生」的後裔,所以 創 6:3 上帝採取行動來縮減人的壽命。
不過這僅僅是推測。
●「一百二十年」:指的可能是「上帝決定收回自己的靈到洪水的
時間」,也可能是指「人類壽命普遍縮短」。
●「偉人」:「巨人」、「偉人」。 民 13:33 此字用來形容身材
高大的亞納族人。 創 6:4 說明當時已經有「偉人」
或「巨人」在地上,神的兒子與人的女子之後裔就產
生「英武有名的人」或「另一些巨人」。
●「交合」:原文是「進入」、「進去」,不是 創 4:1 用的「認
識」,原文時態是「未完成式」,這種時態有時表示
「習慣」或「過去常做的動作」。
●「英武」有名的人:「強壯的男子」、「勇敢的男子」。
◎「神的兒子」如果解釋成「人」,主要的困難是這個詞主要是解
釋成天使。但如果解釋成「天使」,則不知道「天使」跟「人」
如何「交合」。而且這算起來是天使的錯,怎麼處罰在人頭上?
不過這段經文中也沒看到人類抗拒天使的記載,而且聖經沒記,
也不表示上帝沒處罰天使。
◎跨種族的通婚明顯是違反神的心意,舊約聖經明文規定此舉不討
神喜悅。 創 1:11 ,神在創造時,要萬物「各從其類」;
利 19:19 申 22:9-11 規定牲畜異種不可交配,土地不能灑兩
樣種子,衣服也不可混織; 利 20:16 規定人獸不可交合;
申 7:3 甚至規定以色列人不得與外族通婚,許多經文都表明
神希望萬物「各從其類」,更別說是本章靈界的天使竟然與人通
婚生子。或許律法中的規定有其時代性的背景,不能說今日我們
就不能穿混紡的衣服、不能吃基因改造的食物,但我們應該可以
理解天使和人類的通婚是上帝所不喜悅的。
經文: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耶和華說:「我要將所造的人和走獸,並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都從地上除滅,因為我造他們後悔了。」 6:5-6:7 註釋:
2.上帝看見人的罪惡很大,整天想的都是罪惡,於是上帝後悔、憂傷
,決定要除滅所有的受造物。 6:5-7
●「所思想的」:「心中思想的架構」。
●「後悔」:「遺憾」、「悲傷」、「極度憂傷」。參考
撒上 15:29 上帝不後悔,但是會「遺憾」、「悲
傷」。
●「除滅」:「擦掉」、「塗抹」、「Delete」的意思。
◎「人和走獸,並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和 創 1:20-27 的創造
順序正好相反。
◎其實我們由前面的記載也大略可以看出人真的已經敗壞了,世界
已經混亂了,上帝為這樣的狀況感到憂心,終於要抹除這罪惡的
世界。其他被造物被當成是跟人一體的,要一起遭受毀滅。我們
能體會在造物者心目中,人類的地位嗎?
經文:惟有挪亞在耶和華眼前蒙恩。挪亞的後代記在下面。挪亞是個義人,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挪亞與神同行。挪亞生了三個兒子,就是閃、含、雅弗。 6:8-6:10 註釋:
3.世界上僅有挪亞是個義人,與神同行。 6:8-10
●「蒙恩」:「找到恩寵」、「找到恩惠」。
●「完全人」:「完全的」、「全然的」、「完整的」。
◎我們應該很瞭解在一個邪惡的社會中,要當一個完全人需要付出
多少代價。挪亞雖然不是100%完美 創 9:21 ,但聖經給他的評價
就是「完全的」。
經文:世界在神面前敗壞,地上滿了強暴。神觀看世界,見是敗壞了;凡有血氣的人在地上都敗壞了行為。神就對挪亞說:「凡有血氣的人,他的盡頭已經來到我面前;因為地上滿了他們的強暴,我要把他們和地一併毀滅。你要用歌斐木造一隻方舟,分一間一間地造,裡外抹上松香。方舟的造法乃是這樣:要長三百肘,寬五十肘,高三十肘。方舟上邊要留透光處,高一肘。方舟的門要開在旁邊。方舟要分上、中、下三層。看哪,我要使洪水氾濫在地上,毀滅天下;凡地上有血肉、有氣息的活物,無一不死。我卻要與你立約;你同你的妻,與兒子兒婦,都要進入方舟。凡有血肉的活物,每樣兩個,一公一母,你要帶進方舟,好在你那裡保全生命。飛鳥各從其類,牲畜各從其類,地上的昆蟲各從其類,每樣兩個,要到你那裡,好保全生命。你要拿各樣食物積蓄起來,好作你和牠們的食物。」挪亞就這樣行。凡神所吩咐的,他都照樣行了。 6:11-6:22 註釋:
(二)上帝命令挪亞建造方舟、預備食物,準備面對洪水災難。 6:11-22
◎在古代世界各民族中,都有洪水的傳說,顯然洪水是古代人們的共
同記憶。中國有夏禹治水的傳說。
◎現存最重要的參考資料,就是西元1914年公佈的蘇美文泥板(西元
前1800年),另外還有亞喀得文的吉加墨詩(內容可以追溯到西元
前1600年)與極智詩都提及洪水事件。米所波大米的洪水故事都有
「背叛者」、「英雄」、「滅世的神」、「滅世的警告」、「拯救
的神」、「大船」等共同內容,吉加墨詩還有放出去的鳥,不過米
所波大米的洪水起因都是因為人「太吵」。看起來這些是來自共同
的記憶,但是記錄下來則有很大的本質上差異。
●「強暴」:「暴力」、「錯誤」、「殘酷」、「不公義」。
●「敗壞了」:「被玷污」、「被損壞」、「被破壞」。
●「凡有血氣的人」:原文是「凡有血肉的」,不一定僅僅指人,有
可能包括一切的生物。
●一併「毀滅」:原文跟 6:12 的「敗壞」是一樣的,表示人先敗壞,
上帝才「毀滅」人。
●「歌斐木」:這是音譯,可能是指「柏樹」。
●「方舟」:聖經中僅出現在挪亞方舟與 出 2:3-6 中用來表示裝摩西
的箱子。
●「分一間一間地造」:原文是「要隔間」。
●「松香」:「柏油」、「瀝青」,而非「松香」。
●「肘」:一肘約四十五公分(各地區的肘長度略有差異)。
◎方舟長度大約是135公尺、寬22.5公尺,高13.5公尺,容積大約41000
平方公尺,大約可裝載500多個火車車廂。吉加墨詩中的方舟,則
是長寬高都是120肘,容積是聖經中的方舟之3.8倍。挪亞方舟是沒
有導航設備,沒有動力的,吉加墨詩中的方舟則有領航員。
●「透光處」:可能應該就是「窗戶」「屋頂」(船頂)的意思。
●「凡地上有血肉、有氣息的活物,無一不死」:顯然把水中的生物
排除在外。
◎ 6:19-20 很清楚的說明這是一個神蹟,挪亞不必自己去收集這一公
一母的生物,而是生物主動到方舟那裡去。但 6:21 就不是一個神
蹟,挪亞得要親自預備這大量生物所要使用的食物。
經文:耶和華對挪亞說:「你和你的全家都要進入方舟;因為在這世代中,我見你在我面前是義人。凡潔淨的畜類,你要帶七公七母;不潔淨的畜類,你要帶一公一母;空中的飛鳥也要帶七公七母,可以留種,活在全地上;因為再過七天,我要降雨在地上四十晝夜,把我所造的各種活物都從地上除滅。」挪亞就遵著耶和華所吩咐的行了。 7:1-7:5 註釋:
(三)上帝命令挪亞和動物進入方舟,並說明七天後就要用洪水毀滅全地。
7:1-5
●「潔淨」:到底怎麼算「潔淨」?有可能是照挪亞當時的觀念,因
為雖然到 申 14:3-20 才訂定何謂潔淨的生物,但這也
可能是由古時傳下來的觀念,不一定是摩西新訂定的標
準。
●「七公七母」:有學者認為這裡的記載跟 創 6:19-20 有衝突,顯
然是來自不同的底本。不過更可能 創 6:19-20 的
記載是大略的記載,而此處則是詳細的記載。說起
來一公一母進入方舟的物種遠比七公七母多。
●「除滅」:「擦掉」、「塗抹」、「Delete」的意思。
◎雖然以色列人不吃不潔淨的生物,但是挪亞還是帶了一對進方舟,
這跟今日的生態保育觀念不謀而合。
經文:當洪水氾濫在地上的時候,挪亞整六百歲。挪亞就同他的妻和兒子兒婦都進入方舟,躲避洪水。潔淨的畜類和不潔淨的畜類,飛鳥並地上一切的昆蟲,都是一對一對地,有公有母,到挪亞那裡進入方舟,正如神所吩咐挪亞的。過了那七天,洪水氾濫在地上。當挪亞六百歲,二月十七日那一天,大淵的泉源都裂開了,天上的窗戶也敞開了,四十晝夜降大雨在地上。正當那日,挪亞和他三個兒子閃、含、雅弗,並挪亞的妻子和三個兒婦,都進入方舟。他們和百獸,各從其類,一切牲畜,各從其類,爬在地上的昆蟲,各從其類,一切禽鳥,各從其類,都進入方舟。凡有血肉、有氣息的活物,都一對一對地到挪亞那裡,進入方舟。凡有血肉進入方舟的,都是有公有母,正如神所吩咐挪亞的。耶和華就把他關在方舟裡頭。洪水氾濫在地上四十天,水往上長,把方舟從地上漂起。水勢浩大,在地上大大地往上長,方舟在水面上漂來漂去。水勢在地上極其浩大,天下的高山都淹沒了。水勢比山高過十五肘,山嶺都淹沒了。凡在地上有血肉的動物,就是飛鳥、牲畜、走獸,和爬在地上的昆蟲,以及所有的人,都死了。凡在旱地上、鼻孔有氣息的生靈都死了。凡地上各類的活物,連人帶牲畜、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都從地上除滅了,只留下挪亞和那些與他同在方舟裡的。水勢浩大,在地上共一百五十天。 7:6-7:24 註釋:
(四)洪水氾濫,消滅了地上的生物,洪水總共在地上一百五十天。
7:6-24
◎洪水到底是全面性的,還是區域性的?許多學者有不同的看法,不過
依照地質學者的研究,洪水應該是區域性的。因為找不到全面性洪水
的地質資料。不過聖經的記載暗示挪亞的洪水遠早於巴比倫的洪水記
載(西元前3000年)。再者,如果洪水在創世不久之後就展開,那很
可能動物和人都還沒有分遷移到全世界,因此米所波大米的洪水就等
同於全世界的洪水,足以「滅世」。
◎ 7:11 「大淵的泉源都裂開了,天上的窗戶也敞開了」的記載讓人想
起 創 1:6-7 中上帝用空氣將水分為上下的記載,此處被一分為二的
水又重新結合起來了。
◎ 7:13 中可以看出挪亞的家庭依然是一夫一妻制。
●「二月十七日」:二月是兩河流域的雨季開始,七月則是乾季的開始
。
●「大淵」:指「地下的水」。
●「天上的窗戶」:當時的以色列人認為(也可能是真的)天空之上還
有水層。
◎ 7:16 上帝出手把挪亞和動物都關在方舟中,顯出上帝並非袖手旁觀
,而是親自介入這個洪水事件。很多人質疑在洪水期間,動物怎麼能
夠和平的待在方舟中,不會過度繁殖或弱肉強食?但這件事情有上帝
介入,造物者介入方舟的事件,我們又何必擔心挪亞無能處理這些動
物呢?
◎耶和華就把他關在方舟裡頭。這部份是上帝愛的充分表現,在審判即
將展開時,神的這份關愛一直與挪亞一家同在,且這愛之後也將成就
基督的救恩。另外,若把「關」這個動作看成一種限制的話,這些記
載也能表現出父母的心情:「有時候限制孩子其實是為了孩子好」。
●「昆蟲」: 7:14 的昆蟲是「爬蟲」、 7:21 的昆蟲是另外一個字,
意思是「小型爬蟲」或「昆蟲」。
●「天下的」高山:原文是「天底下的」。
●「十五肘」:6.75公尺。
●「除滅」:「擦掉」、「塗抹」、「Delete」的意思。
經文:神記念挪亞和挪亞方舟裡的一切走獸牲畜。神叫風吹地,水勢漸落。淵源和天上的窗戶都閉塞了,天上的大雨也止住了。水從地上漸退。過了一百五十天,水就漸消。七月十七日,方舟停在亞拉臘山上。水又漸消,到十月初一日,山頂都現出來了。過了四十天,挪亞開了方舟的窗戶,放出一隻烏鴉去;那烏鴉飛來飛去,直到地上的水都乾了。他又放出一隻鴿子去,要看看水從地上退了沒有。但遍地上都是水,鴿子找不著落腳之地,就回到方舟挪亞那裡,挪亞伸手把鴿子接進方舟來。他又等了七天,再把鴿子從方舟放出去。到了晚上,鴿子回到他那裡,嘴裡叼著一個新擰下來的橄欖葉子,挪亞就知道地上的水退了。他又等了七天,放出鴿子去,鴿子就不再回來了。到挪亞六百零一歲,正月初一日,地上的水都乾了。挪亞撤去方舟的蓋觀看,便見地面上乾了。到了二月二十七日,地就都乾了。 8:1-8:14 註釋:
(五)神記念方舟中的生物,使洪水消退,洪水總共在地面上一年又十天。
8:1-14
●「記念」:「記念」、「回想」、「顧念」。
◎ 8:1 上帝同時記念挪亞與方舟中的生物,這成為整個洪水事件的轉
捩點。
●「風」吹地:「風」、「靈」、「氣」,與 創 1:2 的「靈」原文相
同,此處似乎等於是上帝的「再造」工程。
●「亞拉臘山」:原文是複數型態,表示這是一個亞拉臘地區的山脈,
不是某一座山峰。此處指亞述帝國北部,亞美尼亞一
帶,位於土耳其東部、伊朗西北、蘇聯南部。此處的
山脈最高可達五千公尺。
●「放出一隻烏鴉」:巴比倫的極智詩中,是放出鴿子、燕子、烏鴉。
烏鴉是不潔淨的鳥類( 利 11:15 申 14:14 )
,挪亞只帶了一對。
●「鴿子」:是潔淨的鳥類( 利 1:14 12:6 ),方舟上有七對。
●「新擰下來的」:「剛剛採的」、「剛摘下的」。
●「橄欖」:這是巴勒斯坦的特產之一。通常橄欖生在比較低海拔的
地帶,因此有橄欖的新樹葉,就表示低處的水也已經退
去。
◎挪亞為何一直放飛禽出去檢測地面是否乾了呢?想必是因為洪水讓挪
亞非常害怕,所以他非得要確定洪水已經退去,不會再來,才出方舟
。或者是因為他覺得必須等待上帝的命令 8:15-16 才能出方舟。
◎洪水的時間
創 7:11 洪水開始 挪亞六百歲二月十七日
創 7:12 降下暴雨四十日 挪亞六百歲三月二十六日
創 7:24 洪水氾濫150日 挪亞六百歲七月十六日
創 8:4 方舟停在亞拉臘山 挪亞六百歲七月十七日
創 8:5 看見山頂 挪亞六百歲十月一日
創 8:6-7 放出烏鴉 挪亞六百歲十一月十日
創 8:8 放出鴿子 挪亞六百歲十一月十七日
創 8:10 再放出鴿子 挪亞六百歲十一月二十四日
創 8:12 鴿子飛走 挪亞六百歲十二月一日
創 8:13 地面乾了 挪亞六百零一歲一月一日
創 8:14 出方舟 挪亞六百零一歲二月二十七日
經文:神對挪亞說:「你和你的妻子、兒子、兒婦都可以出方舟。在你那裡凡有血肉的活物,就是飛鳥、牲畜,和一切爬在地上的昆蟲,都要帶出來,叫牠在地上多多滋生,大大興旺。」於是挪亞和他的妻子、兒子、兒婦都出來了。一切走獸、昆蟲、飛鳥,和地上所有的動物,各從其類,也都出了方舟。挪亞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拿各類潔淨的牲畜、飛鳥獻在壇上為燔祭。耶和華聞那馨香之氣,就心裡說:「我不再因人的緣故咒詛地(人從小時心裡懷著惡念),也不再按著我才行的滅各種的活物了。地還存留的時候,稼穡、寒暑、冬夏、晝夜就永不停息了。」 8:15-8:22 註釋:
(六)挪亞出方舟,並且築壇獻祭,應允不再用洪水滅地。 8:15-22
●「多多滋生」,大大興旺:與 創 1:20 上帝創造水族的時候用詞
一樣。
●「築了一座壇」:這是聖經中第一次提到「築壇」。
●各類潔淨的「牲畜」、「飛鳥」:原文都是「單數」型態,表示獻
上一隻。
●「燔祭」:參考 利 1:3-17 將祭物全燒在壇上的一種祭。
●「馨香」:「平靜的香味」。
● 8:21 中上帝不是應允不再「滅世」,而是應允「不用洪水滅世」
。
●「人從小時心裡懷著惡念」:此句之前有個連接詞,可以翻譯為「
因為」或「雖然」,表示神認為人的
本性就是邪惡,所以值得原諒。或者
即使知道人的本性就是這樣,祂還是
選擇不再用洪水滅世來懲罰。此處解
釋「雖然」會比較適當。
●「稼」:「種子」。
●稼「穡」:「莊稼」、「收穫」。
●「寒暑」:「冷熱」。
◎此處獻祭的舉動可能有感恩與贖罪的意義。不管怎樣,挪亞看到跟
自己相處一年的動物生命消逝,應該也頗有感觸才對。人的罪惡,
帶來上帝何等大的憤怒!我們能體會我們的罪惡,在上帝眼中是怎
樣看待的嗎?
◎此處提及挪亞將「各類潔淨的牲畜、飛鳥」作為祭物,雖然每一種
只獻上一隻,但是卻包含了 申 14:4-20 中的各樣種類:「牛、綿
羊、山羊、鹿、羚羊、麃子、野山羊、麋鹿、黃羊、青羊」、「分
蹄成為兩瓣又倒嚼的走獸」,所有的鳥類,除去明列的不潔淨鳥類
都是潔淨的。這樣顯然要消耗掉不少的人力與物力來宰殺、焚燒。
再加上洪水剛過,大概也沒有什麼森林、木材可以用,方舟應該就
會成為焚燒的燃料(方舟外面抹瀝青,就更好燒了)。另外如果挪
亞要建築房屋等,恐怕也需要方舟的木料當建材。不知道這樣的狀
況下方舟是否還能剩下,供後世尋找殘骸。
經文:神賜福給挪亞和他的兒子,對他們說:「你們要生養眾多,遍滿了地。凡地上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都必驚恐,懼怕你們,連地上一切的昆蟲並海裡一切的魚都交付你們的手。凡活著的動物都可以作你們的食物。這一切我都賜給你們,如同菜蔬一樣。惟獨肉帶著血,那就是牠的生命,你們不可吃。流你們血、害你們命的,無論是獸是人,我必討他的罪,就是向各人的弟兄也是如此。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你們要生養眾多,在地上昌盛繁茂。」 9:1-9:7 註釋:
(七)上帝賜福給挪亞與其後代,使他們生養眾多。應允動物可以當食物,
但是為了尊重生命的緣故禁止吃血,也禁止動物或人流其他人的血。
9:1-7
●「生養眾多,遍滿了地」:與 創 1:28 中上帝對人類的應許一樣
,即使上帝的計畫遭遇挫折,祂還是重
申原來的目標:要人「生養眾多」。
●「驚恐」:「恐懼」。洪水後,人獸的關係是以「恐懼」為核心。
●「昆蟲」:「爬蟲」。
●「交付你們的手」:「被交在你們手中」。跟 創 1:28 中上帝要
人「治理這地」、「管理....」一致,不過似
乎比較強調人類的統治權或生殺大權。
● 9:5 之前有一個副詞「真正地」、「確實地」、「實在地」。強
調後面上帝要追討流血之罪的記載是很嚴肅的。
●「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這是一種「以眼還眼」的
報復律法。
◎ 9:6 清楚說明人的生命屬於神,所以不可以被任意剝奪。我們是
否也這樣看重自己的生命呢?
●「昌盛繁茂」:原文是「繁殖、增多」,指數量的增加。
◎此處「禁止吃血」的根本原因是「尊重生命」,當然「血不全然等
於生命」,但挪亞當時的人,對生命的概念是跟血密切相關,因此
上帝准人吃肉(洪水剛過,要只吃農作物也很困難),卻要人永遠
記得生命是僅僅屬於上帝,人必須加以尊重。我們現在不管吃不吃
血,一樣要重視生物的生命,不隨意剝奪生物的生命。當然,「尊
重生命」的內含,遠比「放生」、「吃素」來得深刻複雜,關係到
整個生態系的永續運轉,值得我們用盡智慧、窮盡一生來努力。
經文:神曉諭挪亞和他的兒子說:「我與你們和你們的後裔立約,並與你們這裡的一切活物─就是飛鳥、牲畜、走獸,凡從方舟裡出來的活物─立約。我與你們立約,凡有血肉的,不再被洪水滅絕,也不再有洪水毀壞地了。」神說:「我與你們並你們這裡的各樣活物所立的永約是有記號的。我把虹放在雲彩中,這就可作我與地立約的記號了。我使雲彩蓋地的時候,必有虹現在雲彩中,我便記念我與你們和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約,水就再不氾濫、毀壞一切有血肉的物了。虹必現在雲彩中,我看見,就要記念我與地上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永約。」神對挪亞說:「這就是我與地上一切有血肉之物立約的記號了。」 9:8-9:17 註釋:
(八)上帝與人類和動物立約,並以虹為證:不再用洪水毀壞全地。
9:8-17
● 9:9 之前有個「看啊」沒有被和合本翻譯出來。
●「立約」:此處使用的「立」不只是「第一次立定」的意義,而是
含有「堅定」、「確認」已經聲明的法律約定的意思(
如 創 17:7,19,21 申 9:5 等經節,和合本都翻譯成「堅
定」)。到了 9:17 時,「立約」採用的則是完成式,表
示這個約已經確立完成了。
●立「約」:「契約」、「結盟」、「保證」。
●把「虹」放在雲彩中:原文也是「弓」,因此這裡也暗示上帝把
武器收起來了(把弓掛在雲彩中)。
◎此時天邊應該有虹出現,或許以前天邊也出現過虹,但上帝現在
賦予虹一個新的意義,作為上帝恩典的證據。
經文:出方舟挪亞的兒子就是閃、含、雅弗。含是迦南的父親。這是挪亞的三個兒子,他們的後裔分散在全地。挪亞作起農夫來,栽了一個葡萄園。他喝了園中的酒便醉了,在帳棚裡赤著身子。迦南的父親含看見他父親赤身,就到外邊告訴他兩個弟兄。於是閃和雅弗拿件衣服搭在肩上,倒退著進去,給他父親蓋上;他們背著臉就看不見父親的赤身。挪亞醒了酒,知道小兒子向他所做的事,就說:迦南當受咒詛,必給他弟兄作奴僕的奴僕;又說:耶和華─閃的神是應當稱頌的!願迦南作閃的奴僕。願神使雅弗擴張,使他住在閃的帳棚裡;又願迦南作他的奴僕。洪水以後,挪亞又活了三百五十年。挪亞共活了九百五十歲就死了。 9:18-9:29 註釋:
(九)洪水後,挪亞當農夫,栽種葡萄園。挪亞醉酒赤身,他的兒子含將
其醜態告訴兄弟,導致迦南受到挪亞的咒詛。 9:18-29
●「農夫」:原文是「屬於地的人」。
●「挪亞作起農夫來,栽了一個葡萄園」:也可以翻譯為「農夫挪
亞最先開始栽種葡萄園
」。
●「喝了園中的酒便醉了」:這是聖經中第一次提到「酒」與「醉
酒」。不過聖經不一定認為挪亞喝醉
是他的錯,因為挪亞可能是因為沒喝
過葡萄酒(他是第一個栽種葡萄的人
)才醉倒。
●「在帳棚裡赤著身子」:說起來問題不大,因為帳棚是私人的地
方。
●「衣服」:「外套」、「長袍」。除了可以遮掩,也可以保暖。
●「小兒子」:原文可能是「最小的兒子」或者是「次子」。至於
閃、含、亞弗究竟誰大誰小,有許多爭論, 10:21
的記載也可能有不同的翻譯。因此不容易有定論,
我們只能確定「含不是長子」。
●「奴僕的奴僕」:指「最低賤的僕人」。
●「住在閃的帳棚」:可能是「作客」、「和諧相處」。
◎含所犯的錯誤應該在於他看見父親赤裸之後的反應。他沒有想辦
法補救父親的羞恥,還到外面去告訴兩個兄弟。對照其他兩兄弟
的反應,我們就知道含的態度不太妥當。有些學者認為含所犯的
罪跟「性」有關,不過,一對照其他兩兄弟的反應,我們就知道
那是不可能的。
◎為何含犯罪卻是迦南受咒詛?有以下幾個可能的解釋:
創 9:1 上帝剛剛賜福給挪亞和他的兒子,所以挪亞無法直接咒
詛自己的兒子。
挪亞最小的兒子得罪他,所以他咒詛含最小的兒子以報應之。
也可能這是一種預言式的咒詛,迦南人的行為跟其先祖含相近,
因此咒詛迦南等同於咒詛含的行為。
上述這些可能並非不能同時成立,不過我們還是沒有決定性的理
由說明到底為什麼含犯罪卻是迦南受咒詛。
經文:挪亞的兒子閃、含、雅弗的後代記在下面。洪水以後,他們都生了兒子。雅弗的兒子是歌篾、瑪各、瑪代、雅完、土巴、米設、提拉。歌篾的兒子是亞實基拿、利法、陀迦瑪。雅完的兒子是以利沙、他施、基提、多單。這些人的後裔將各國的地土、海島分開居住,各隨各的方言、宗族立國。 10:1-10:5 註釋:
四、人類分散 10:1-11:32
◎ 10:1-32 中除了挪亞和其兒子的名字外,總共有70個人名。
(一)雅弗的後裔 10:1-5
●「歌篾」:參考 結 38:6 ,一般認為是「森美里人Cimmerians」
,西元前十世紀在伊朗北部建國。字義是「完全」。
一個在東小亞細亞的地區,很可能就是加帕多家(
Cappadocia)這個地方。
●「瑪各、土巴、米設」: 結 38:2,6 39:1,2 說這些人是由「北方
極處」而來。
●「土巴」:字義是「你應當被帶出來」。位於基利家附近。
●「米設」:字義是「被抽出」、「拉長」,位於黑海西南。
●「瑪代」:字義是「中部土地」,西元前九世紀出現於裡海以西
,伊朗附近。
●「雅完」:Ionians,小亞細亞海岸的居民,希臘人的一支。
●「提拉」:字義是「渴望」、「慾望」。可能是Etruscans,義
大利西部的人。
●「亞實基拿」:可能是西古提人的祖先。小亞細亞西北, 濱黑海
的一個古國。
●「利法」:字義是「口頭講的」。
●「陀迦瑪」:可能位於幼發拉底河上游,亞美尼亞地區。
●「以利沙」:古代文獻稱之為「Alasiya」,住在迦斐託附近。
●「他施」:字義是「黃色的碧玉」,可能就是「西班牙」。
●「基提」:字義是「拳擊家」或「好鬥者」,位於「塞浦路斯」
島附近的人。
●「多單」:字義是「領袖」,可能與 代上 1:7 的「羅單」相同。
羅德島人,土耳其西南群島上的人。
●「方言」:「舌頭」、「語言」。
◎雅弗的後代居住在米所波大米北部,東到伊朗,西到西班牙,包
括黑海南部。創世記記載雅弗後代的篇幅最短,可能是因為他們
居住的地點離以色列人較遠,互動也少的緣故。
經文:含的兒子是古實、麥西、弗、迦南。 10:6-10:6 註釋:
(二)含的後裔 10:6-20
1.含的四個兒子 10:6
●「古實」:原意是「黑」,指「埃及南部的居民」,包括目前
的「衣索匹亞」。
●「麥西」:原文是「埃及」,是一個雙數名詞,可能是指上、
下埃及。
●「弗」:可能指今日的利比亞地區。
●「迦南」:「低地」的意思,由於迦南人善於經商,因此也有
「商人」的意思。
經文:古實的兒子是西巴、哈腓拉、撒弗他、拉瑪、撒弗提迦。拉瑪的兒子是示巴、底但。古實又生寧錄,他為世上英雄之首。他在耶和華面前是個英勇的獵戶,所以俗語說:「像寧錄在耶和華面前是個英勇的獵戶。」他國的起頭是巴別、以力、亞甲、甲尼,都在示拿地。他從那地出來往亞述去,建造尼尼微、利河伯、迦拉,和尼尼微、迦拉中間的利鮮,這就是那大城。 10:7-10:12 註釋:
2.古實的後裔 10:7-12
●「西巴」: 詩 72:10 賽 43:3 45:14 是當時的一個貿易中心,位
於阿拉伯半島。
●「哈腓拉」: 撒上 15:7 ,原意是「圓圈」。也是位於阿拉伯
半島。
●「撒弗他」:「打擊」的意思。阿拉伯半島南部的居民。
●「拉瑪」:字義是「馬的鬃毛」。
●「撒弗提迦」:也是「打擊」的意思。位於葉門北部。
●「示巴」:位於阿拉伯半島西南。
●「底但」: 賽 21:13 ,原意是「低地」、「窪地」。位於阿拉
伯半島的綠洲地區,距離Tema 112公里。
●「寧錄」:「有膽量」、「勇者」、「反叛」、「造反」的意
思。
●「英雄」:「強壯的男子」、「勇敢的男子」、「大能的勇士
」。
●英雄之「首」:字義是「開始」而非「首領」。
●「在耶和華面前是個英勇的獵戶」:可能指他是「最英勇的獵
戶」或「獲得耶和華的恩
典成為英勇的獵戶」。
◎此處的意思是寧錄本來是在非洲地區,但他卻遠征到米所波大
米,在巴比倫附近建立了城市。然後又北伐取得了亞述附近的
城市。
●「起頭」:「開始的」、「最好的」、「首要」。此處應該是
「主要的部份」。
●「巴別」:字義與「混亂」相近,亞喀得文字義是「神的門」
,此處就是「巴比倫」。
●「以力」:字義是「長的」。位於巴比倫以南,接近兩河接合
處。也就是「烏力家」、「窩加」。
●「亞甲」:位於巴比倫城北方,是古代很有名的城市。
●「甲尼」:可能是一個目前不詳的地點,也可能是「他們全部
」抄寫錯誤的結果,而非地名。這樣的話,就是這
三個城市都在「士拿地」。
●「示拿」:字義是「兩條河流的國家」。
●「亞述」:字義是「一個階梯」。
●「尼尼微」:字義是「Ninus的住處」,Ninus是一個女神的名
字。位於底格里斯河東岸,位於巴比倫北方400公
里,離河口 880公里。
●「利河伯」:字義是「寬闊的地方或街道」,地點接近尼尼微
城,今日稱為Mousl。
●「迦拉」:字義是「精力」,在尼尼微南方,位於底格里斯河西
岸。
●「利鮮」:字義是「約束」,在尼尼微和迦拉的中間,底格里斯
河東岸。
經文:麥西生路低人、亞拿米人、利哈比人、拿弗土希人、帕斯魯細人、迦斯路希人、迦斐託人;從迦斐託出來的有非利士人。 10:13-10:14 註釋:
3.麥西的後裔 10:13-14
●「路低人」:字義是「鬥爭」,住在埃及附近。
●「亞拿米人」:位於埃及亞歷山大城西方。
●「利哈比人」:字義是「火焰」,是利比亞人。
代下 12:3 16:8 鴻 3:9
●「拿弗土希人」:字義是「開」,居住於尼羅河三角洲東北一
帶。
●「帕斯魯細人」:字義是「南部地區」,為「巴忒羅」的居民。
●「迦斯路希人」:字義是「加強的」、「設防的」。居住於尼羅
河三角洲東部一帶。
●「迦斐託人」:就是「克里特島(革哩底)人」。
經文:迦南生長子西頓,又生赫和耶布斯人、亞摩利人、革迦撒人、希未人、亞基人、西尼人、亞瓦底人、洗瑪利人、哈馬人,後來迦南的諸族分散了。迦南的境界是從西頓向基拉耳的路上,直到迦薩,又向所多瑪、蛾摩拉、押瑪、洗扁的路上,直到拉沙。這就是含的後裔,各隨他們的宗族、方言,所住的地土、邦國。 10:15-10:20 註釋:
4.迦南的後裔 10:15-20
●「西頓」:是腓尼基古城,與「推羅」常常被一起提起。
●「赫」:指的是「迦南山地的居民」,不是西元前十五世紀的
赫人帝國。
●「耶布斯人」:曾經佔領耶路撒冷 撒下 5:6 ,原居於迦南山
區。
●「亞摩利人」:字義是「山居者」,原居於幼發拉底河西部,
後來遷徙至迦南地。
●「革迦撒人」:也是迦南地的居民 申 7:1 書 3:10 。
●「希未人」:居住在迦南地的示劍和基遍一帶。
●「亞基人」:居住在Tripoli附近。
●「西尼人」:居住在腓尼基海岸附近。
●「亞瓦底人」:居住在腓尼基北部。
●「洗瑪利人」:居住在亞瓦底人南部。
●「哈馬」:位於以色列北部,是迦南地的北界。
經文:雅弗的哥哥閃,是希伯子孫之祖,他也生了兒子。閃的兒子是以攔、亞述、亞法撒、路德、亞蘭。亞蘭的兒子是烏斯、戶勒、基帖、瑪施。亞法撒生沙拉;沙拉生希伯。希伯生了兩個兒子,一個名叫法勒(就是分的意思),因為那時人就分地居住;法勒的兄弟名叫約坍。約坍生亞摩答、沙列、哈薩瑪非、耶拉、哈多蘭、烏薩、德拉、俄巴路、亞比瑪利、示巴、阿斐、哈腓拉、約巴,這都是約坍的兒子。他們所住的地方是從米沙直到西發東邊的山。這就是閃的子孫,各隨他們的宗族、方言,所住的地土、邦國。這些都是挪亞三個兒子的宗族,各隨他們的支派立國。洪水以後,他們在地上分為邦國。 10:21-10:32 註釋:
(三)閃的後裔 10:21-32
●「希伯」:是希伯來人的祖先。
●「以攔」:居住在波斯灣北部。
●「亞法撒」:居住於底格里斯河中游東邊,傳說是加勒底人的祖
先。
●「路德」:位於底格里斯河上游。 耶 46:9 結 27:10 30:5
●「亞蘭」:字義是「被高舉」,居住於敘利亞北部,幼發拉底河
東北高地,是亞蘭人的祖先。
●「戶勒」:可能位於約旦河發源地。
●「人就分地居住」:應該指「巴別塔事件」。
●「約坍」:字義是「小」。居住地點不詳。是阿拉伯游牧民族的
祖先。
●「亞摩答」:位於阿拉伯南部。
●「沙列」:位於現今葉門境內。
●「哈薩瑪非、耶拉」:都位於阿拉伯南部。
●「哈多蘭」:位於現今葉門境內。
●「烏薩」:位於今日葉門首都「沙那」。
●「德拉、俄巴路、亞比瑪利」:都位於阿拉伯南部。
●「阿斐」:應該就是「俄斐」,位於阿拉伯半島西南。
●「哈腓拉」:可能與 創 2:11 的哈腓拉不同,此處應該還是
在阿拉伯半島。
●「約巴」:現今的「麥加」附近。
●「米沙....西發」:我們無法確定此兩處的位置,約坍的子孫大概
就是住在阿拉伯半島南部。
◎ 10:5,20,31 的方言都顯示出第十章的記載是在 11:1-9 的事件之後
。
經文:那時,天下人的口音、言語都是一樣。他們往東邊遷移的時候,在示拿地遇見一片平原,就住在那裡。他們彼此商量說:「來吧!我們要做磚,把磚燒透了。」他們就拿磚當石頭,又拿石漆當灰泥。他們說:「來吧!我們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頂通天,為要傳揚我們的名,免得我們分散在全地上。」耶和華降臨,要看看世人所建造的城和塔。耶和華說:「看哪,他們成為一樣的人民,都是一樣的言語,如今既做起這事來,以後他們所要做的事就沒有不成就的了。我們下去,在那裡變亂他們的口音,使他們的言語彼此不通。」於是耶和華使他們從那裡分散在全地上;他們就停工,不造那城了。因為耶和華在那裡變亂天下人的言語,使眾人分散在全地上,所以那城名叫巴別【就是變亂的意思】。 11:1-11:9 註釋:
(四)人們想要建造巴比倫城和巴別塔,結果上帝變亂人們的言語,使人
們分散在全地。 11:1-9
●「口音、言語都是一樣」:「一種語言、一種話語」。跟「口音
」並沒有關係。
●「往東邊遷移」:如果由亞拉臘山移到動巴比倫,應該是「向南
遷移」。此處說「往東」,可能是聖經中「往
東」多半是被懲罰或不受祝福的遷移
創 3:24 4:16 。也有可能是指著「寧錄由非洲
遠征到米所波大米」。
●「示拿地」:範圍大概由巴格達到波斯灣。
◎「就住在那裡」:有些學者認為這種舉動跟 創 9:1 上帝要人「
生養眾多,遍滿了地」衝突。不過遇到平原這
種好生存的地點,「定居」似乎是很正常的舉
動,我們可能不必要猜想太多。
●「石漆」:「瀝青」。
●一座「城」:具有防衛設備(城牆)的城市。
●「一座城和一座塔」:不僅僅是建造我們熟悉的「巴別塔」,應
該還包括建造「巴比倫城」。
●「塔頂通天」:「塔頂到達諸天」(當時的人認為「天」是神的
居所)。暗藏著「與神同等」的意圖。
◎現代的考古學家在巴比倫附近發現很多「聖塔」,稱為
ziggurats,塔頂有神聖的房間。這很可能就是模仿巴別塔的樣
式造成的。
◎建造巴別塔的目標是「傳揚我們的名」、「免得我們分散在全地
上」。
●「降臨」、我們「下去」:原文是相同的「下去」、「下來」。
●「世人」:「人的兒子」、「人的後裔」。
◎雖然人希望能夠建造通天的塔,不過上帝得要「下去」才能看清
楚塔(塔太低了),這是一種諷刺。
●「成為一樣的人民」:「同屬一個民族」。
●「如今既作起這事來」:「這是他們所開始做的事」。
●「所要做的事」:「意圖」、「決定」、「圖謀」。
●「沒有不成就的了」:「不能攔阻」。
●「以後他們所要做的事就沒有不成就的了」:「現在,他們所圖
謀要做的,就沒有
什麼能攔阻他們的
了」。
◎ 11:6 講出上帝採取行動的原因:人開始決定以自我為中心,挑
戰上帝的旨意(犯罪),那以後犯罪的事件就會更變本加厲,無
可阻攔。可能根據洪水滅世的經驗,上帝決定不要等人類敗壞到
極點了才採取行動,而在人叛逆之初就阻止人的意圖。與其說「
變亂言語」是上帝對人類「與上帝同等」心態的懲罰,不如說是
上帝對人類集體犯罪的預防。
●「變亂」:「攙和」、「混雜」、「混合」。
● 11:5 的「降臨」是「單數型態」, 11:7 的「下去」與「變亂」
都是複數型態,指的仍然是上帝(尊貴的複數)。
●「巴別」:與希伯來文「變亂 balal」讀音與字型相近,巴別是
babel。「巴別就是變亂的意思」是和合本譯者加上
去的註解,聖經作者沒有這樣表示。此字亞喀得文的
字義是「神的門」。 10:10 此城與含的後裔寧錄有關
。
◎今日的人類社會,倚重物質文明,物質文明會不會成為我們想要
「與神同等」的憑藉?當日上帝混亂示拿地人們的語言,今日上
帝是否也要採取行動?
◎此段經文中,也說明了「用語言溝通」、「團結合作」,是人們
完成大事的重要工具,拿來做敵對神的事當然很不好(使得神必
須採取行動),拿來做正確的事情卻應該是很有效的。我們願意
溝通、合作嗎?
經文:閃的後代記在下面。洪水以後二年,閃一百歲生了亞法撒。閃生亞法撒之後又活了五百年,並且生兒養女。亞法撒活到三十五歲,生了沙拉。亞法撒生沙拉之後又活了四百零三年,並且生兒養女。沙拉活到三十歲,生了希伯。沙拉生希伯之後又活了四百零三年,並且生兒養女。希伯活到三十四歲,生了法勒。希伯生法勒之後又活了四百三十年,並且生兒養女。法勒活到三十歲,生了拉吳。法勒生拉吳之後又活了二百零九年,並且生兒養女。拉吳活到三十二歲,生了西鹿。拉吳生西鹿之後又活了二百零七年,並且生兒養女。西鹿活到三十歲,生了拿鶴。西鹿生拿鶴之後又活了二百年,並且生兒養女。拿鶴活到二十九歲,生了他拉。拿鶴生他拉之後又活了一百一十九年,並且生兒養女。他拉活到七十歲,生了亞伯蘭、拿鶴、哈蘭。他拉的後代記在下面。他拉生亞伯蘭、拿鶴、哈蘭;哈蘭生羅得。哈蘭死在他的本地迦勒底的吾珥,在他父親他拉之先。亞伯蘭、拿鶴各娶了妻:亞伯蘭的妻子名叫撒萊;拿鶴的妻子名叫密迦,是哈蘭的女兒;哈蘭是密迦和亦迦的父親。撒萊不生育,沒有孩子。他拉帶著他兒子亞伯蘭和他孫子哈蘭的兒子羅得,並他兒婦亞伯蘭的妻子撒萊,出了迦勒底的吾珥,要往迦南地去;他們走到哈蘭,就住在那裡。他拉共活了二百零五歲,就死在哈蘭。 11:10-11:32 註釋:
(五)由閃到亞伯蘭的家譜 11:10-32
◎此段經文記錄了洪水之後的十個族長,其中第十個是亞伯蘭。此
處也只記與亞伯拉罕有關的家譜。
●閃「一百歲」:根據 創 5:32 挪亞五百歲生了閃, 創 7:6
洪水時,挪亞六百歲,那洪水以後二年,閃應該
102或103歲。因此此處的一百歲只是一個約略的
數字。
●「拉吳」:字義是「朋友」或「友誼」。
●「西鹿」:字義是「分支」。
●「拿鶴」:字義是「噴鼻息」。馬里文獻提到哈蘭附近有個「拿
鶴城」。
●「亞伯蘭」:字義是「被高舉之父」。
●「哈蘭」:字義是「山地居民」。
●「羅得」:字義是「遮蓋住」。
●「本地」:「出生地」、「親族之地」。
●「吾珥」:字義是「光」。以往有人認為這是米所波大米北方的
吾珥,不過近代學者大多同意這是南方的吾珥。此城
是當地月神崇拜的中心。西元前1950年被以攔人毀滅
。該城1928年被挖掘出來,西元前4000年就有人居住
,西元前2000年人口就已經有25到50萬人。
●「迦勒底的吾珥」:由於迦勒底人是西元前一千年才入侵米所波
大米南部,西元前六、七世紀才擁有管轄權
,因此創世記記載「迦勒底的吾珥」,應該
是後代的編者修訂加入的。
●「撒萊」:字義是「公主」,這是月神配偶的稱號。 20:12 說
他和亞伯蘭的父親是同一個「他拉」,但母親不同。
●「密迦」:字義是「皇后」,這是月神女兒的稱號。
●「亦迦」:字義是「向前看的人」。
●走到「哈蘭」:也是月神崇拜的中心。此時拿鶴沒有與亞伯蘭一
行人同行,但後來哈蘭稱為拿鶴的城 創 24:10
,證明拿鶴後來也移民到哈蘭。「他拉」的家族
可能也曾參與月神的敬拜 書 24:2,15 。
●「他拉共活了二百零五歲」:撒馬利亞五經記載他拉活了「一百
四十五歲」。這個數字可能與
創 11:26 12:4 的記載比較一致。
◎說起來亞伯蘭的家庭也不是什麼全家都侍奉耶和華的好家庭,但
亞伯蘭仍然可以成為信心之父。即使我們的環境不一定很好,但
重點是我們是否真正委身給上帝,而非家庭環境如何。
經文: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亞伯蘭就照著耶和華的吩咐去了;羅得也和他同去。亞伯蘭出哈蘭的時候年七十五歲。亞伯蘭將他妻子撒萊和姪兒羅得,連他們在哈蘭所積蓄的財物、所得的人口,都帶往迦南地去。他們就到了迦南地。亞伯蘭經過那地,到了示劍地方、摩利橡樹那裡。那時迦南人住在那地。耶和華向亞伯蘭顯現,說:「我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亞伯蘭就在那裡為向他顯現的耶和華築了一座壇。從那裡他又遷到伯特利東邊的山,支搭帳棚;西邊是伯特利,東邊是艾。他在那裡又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求告耶和華的名。後來亞伯蘭又漸漸遷往南地去。 12:1-12:9 註釋:
貳、以色列的起源( 12:1-50:26 )
一、亞伯拉罕( 12:1-25:18 )
(一)耶和華呼召亞伯蘭離開本地、本族,亞伯蘭聽命前往迦南地,並攜
帶妻子與姪兒同行。 12:1-9
●「本地」:「你的國」、「你的故鄉」。指「哈蘭」或整個「美
索不達米亞」。
●「本族」:「你的出生地」、「你的親族」。
●「大國」:「大的國家」、「偉大的國家」。
● 12:2-3 出現五次「福」字:「祝福」、「屈膝」的意思。此字
在創世記中出現88次(整本新約出
現398次)。
●「名」:「名字」,其實也就是代表「整個人」。
●「要叫別人得福」:原文是「要成為祝福」。
●「福」:原文和「亞伯蘭」相當接近,「亞伯蘭」和「福」擺在
一起有雙關的效果。
●「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原文是「咒罵」、「辱罵」。
●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語氣比較重,有「刑罰」的意味。
◎上帝要亞伯蘭放棄自己的故鄉、親族,到一個未知的地方去。這
對一個已經有點年紀的人來說,是一個重大的挑戰。我們都不願
意離開自己熟悉的地方、人群,到一個陌生的地方。
◎「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這個應許就讓我們想到耶穌成為
世上所有人的救贖。
◎上帝對亞伯蘭呼召的核心是「你也要叫別人得福」。我們是否也
成為別人的祝福?
●「經過」:「走過」、「橫過」、「跨越過」。
●「那地」:意思是「迦南地」。
●「示劍」:原意是「背」或「肩膀」。位於以巴路山和基利心山
之間的山谷中, 位於耶路撒冷以北54公里,撒瑪利亞
東南10.5公里。這個地點距離哈蘭大約有600公里。
●示劍「地方」:原文是「地區」、「地域」、「領域」,也常常
是用來指「聖殿」的專門用語。因此可能顯出示
劍也是當時的宗教中心。
●「摩利」:「教師」的意思。可能跟「巫術」有關, 士 9:37
的橡樹,可能就是這棵橡樹。
●「橡樹」:此樹的樹蔭很大,常常成為迦南人敬拜神、求神喻的
地方,因此也被看成是「聖樹」。在舊約橡樹常和偶
像崇拜有關 王上 14:23 王下 17:10 賽 1:29 。
●「顯現」:「成為可看見的」。此處並沒有說上帝究竟怎樣「顯
現」,但是亞伯蘭顯然清楚知道給應許的就是上帝。
這是第一次記載上帝向以色列的族長顯現。
●「後裔」:原文型態是單數名詞,應該是作為集合名詞用,指「
所有的後裔」。
●「伯特利」:原名「路斯」。此城距離米斯巴大概有8公里。
●「艾」:原意是「荒場」、「廢墟」。距離伯特利兩公里。這個
名字應該是經過 書 8:28 的戰役後才得到的。
●「求告」:「呼喚」、「喊叫」、「呼求」。
●「南地」:原意是「乾旱、燒焦」,指耶路撒冷以南、死海西南
方的曠野。是迦南地的南界。
◎亞伯拉罕到一個地點就會築壇敬拜上帝。有學者說這是一種「佔
領」的表徵,事實上這是亞伯蘭在其經過的地方留下的主要遺跡
,表明他對上帝的敬拜態度。
◎亞伯拉罕的年代到底是何時?一般認為亞伯蘭的年代大約是西元
前2000年左右的事情,目前的考古發現中,已經證實西元前19到
18世紀間亞摩利人出現在中東地區,亞摩利人的名字中,有許多
與聖經中的族長(亞伯蘭、雅各、拉班、西布倫等)一樣。
由聖經中的年代推算,考慮以色列人在埃及的430年 出 12:40
可能是一個約略數字,以色列出埃及後480年所羅門王建立聖殿
王上 6:1 也可能是一個約略數字。那已知所羅門的聖殿在西元
前969年建立完成。再加上雅各130歲下埃及 創 47:9 、以撒60
歲生雅各 創 25:26 、亞伯蘭100歲生以撒 創 21:5 ,可知亞
伯蘭大約生於西元前2169到1795年之間。
經文:那地遭遇饑荒。因饑荒甚大,亞伯蘭就下埃及去,要在那裡暫居。將近埃及,就對他妻子撒萊說:「我知道你是容貌俊美的婦人。埃及人看見你必說:『這是他的妻子』,他們就要殺我,卻叫你存活。求你說,你是我的妹子,使我因你得平安,我的命也因你存活。」及至亞伯蘭到了埃及,埃及人看見那婦人極其美貌。法老的臣宰看見了她,就在法老面前誇獎她。那婦人就被帶進法老的宮去。法老因這婦人就厚待亞伯蘭,亞伯蘭得了許多牛、羊、駱駝、公驢、母驢、僕婢。耶和華因亞伯蘭妻子撒萊的緣故,降大災與法老和他的全家。法老就召了亞伯蘭來,說:「你這向我做的是甚麼事呢?為甚麼沒有告訴我她是你的妻子?為甚麼說她是你的妹子,以致我把她取來要作我的妻子?現在你的妻子在這裡,可以帶她走吧。」於是法老吩咐人將亞伯蘭和他妻子,並他所有的都送走了。 12:10-12:20 註釋:
(二)亞伯蘭因為饑荒逃避到埃及,撒萊因為美貌被帶進法老的宮廷中。
但因上帝介入,導致法老歸還撒萊,並將亞伯蘭一行遣送離開。
12:10-20
◎這件事情似乎是一個試驗,試驗亞伯蘭的信心。因為上帝剛剛應
許賜福給他,他就遭遇了饑荒。聖經可從來沒說;「合上帝心意
,就不會遇到災禍」。
●「埃及」:尼羅河河水可以讓埃及減輕饑荒的危害。
●「暫居」:「寄居」、「短暫居住」。
◎ 12:11 這時撒萊應該已經65歲左右,還能「容貌俊美」(漂亮)
,顯示出當時的人的生理狀況跟今日有所差異。也可能當時的人
審美觀念跟現代有差異,而撒萊擁有一些當時的人特別喜歡的特
質(例如:比埃及人白皙)。猶太人的偽經對撒萊的美貌有很多
特殊的記載。 20:2 又遇到類似的事情時,聖經就沒有提起撒萊
的美貌了(她當時已經大約八十九歲)。
◎ 12:13 顯出亞伯蘭的決定是出於自私與害怕,並沒有顧慮撒萊的
感受,也對上帝失去信心。 12:11 表明他們還沒有進入埃及,如
果怕危險,大可以不要進去埃及,但亞伯蘭決定撒謊。只是他沒
料想到出面搶撒萊的,居然是法老王。
◎亞伯蘭畢竟是人,也有人的性情, 12:11-13 這段經文正說明了
這一切。他為著自己籌算,致使就算他不情願也無法拒絕來路不
正的財富( 12:16 ),但上帝也藉著這次的經歷幫助他,讓他在
14:22-24 對所多瑪王有美好的答覆。
●「法老」:原意是「偉大的房子」,本指法老的王宮,後來變成
埃及王的通稱。
●「駱駝」:在石器時代的雕刻中就已經出現過駱駝,不過西元前
1800-1200年間亞述人的文件很少提及駱駝。有一張
人騎著駱駝的圖畫在伊拉克某處被發現,年代大約是
西元前3000-2900年。資料翻譯自
http://nabataea.net/camel.html。
當時的埃及人是否已經馴養駱駝了,我們目前不是很
清楚,不過此處駱駝也可能被當成「珍禽異獸」,而
非「家畜」送給亞伯蘭。
●「公驢、母驢」:驢是當時商隊使用最多的動物,所以特別提出
不同性別的驢。
◎此處沒有提到馬,因為當時埃及人還沒有馴養馬的習慣,要等到
西克索人入侵埃及,才帶進養馬的技術。
●大「災」:「疫病」、「疾病」。此字在聖經中主要是用來表示
「皮膚病」 王下 15:5 。猶太人傳統認為這裡的「
災」是「性無能」或「性器官發炎」。
◎這件事情法老似乎比亞伯蘭道德高尚,正義凜然,不過我們不知
道背後有沒有其他理由(例如:像拉班一樣被上帝「警告」
創 31:29 )?不管怎麼說,亞伯蘭面對法老的指責,是無話可
答的,因為的確是他理虧。自己是不是也常常比那些我們心目中
的惡人更道德低下?
經文:亞伯蘭帶著他的妻子與羅得,並一切所有的,都從埃及上南地去。亞伯蘭的金、銀、牲畜極多。他從南地漸漸往伯特利去,到了伯特利和艾的中間,就是從前支搭帳棚的地方,也是他起先築壇的地方;他又在那裡求告耶和華的名。與亞伯蘭同行的羅得也有牛群、羊群、帳棚。那地容不下他們;因為他們的財物甚多,使他們不能同居。當時,迦南人與比利洗人在那地居住。亞伯蘭的牧人和羅得的牧人相爭。亞伯蘭就對羅得說:「你我不可相爭,你的牧人和我的牧人也不可相爭,因為我們是骨肉(原文是弟兄)。遍地不都在你眼前嗎?請你離開我:你向左,我就向右;你向右,我就向左。」羅得舉目看見約旦河的全平原,直到瑣珥,都是滋潤的,那地在耶和華未滅所多瑪、蛾摩拉以先如同耶和華的園子,也像埃及地。於是羅得選擇約旦河的全平原,往東遷移;他們就彼此分離了。亞伯蘭住在迦南地,羅得住在平原的城邑,漸漸挪移帳棚,直到所多瑪。所多瑪人在耶和華面前罪大惡極。羅得離別亞伯蘭以後,耶和華對亞伯蘭說:「從你所在的地方,你舉目向東西南北觀看;凡你所看見的一切地,我都要賜給你和你的後裔,直到永遠。我也要使你的後裔如同地上的塵沙那樣多,人若能數算地上的塵沙才能數算你的後裔。你起來,縱橫走遍這地,因為我必把這地賜給你。」亞伯蘭就搬了帳棚,來到希伯崙幔利的橡樹那裡居住,在那裡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 13:1-13:18 註釋:
(三)亞伯蘭和羅得因為財物太多而不能一起居住,於是羅得選擇往約旦
河的平原去與亞伯蘭分開,上帝再次應許亞伯蘭的後裔要擁有迦南
地,並命令亞伯蘭縱橫走遍該地 13:1-18
●「妻子與羅得,並一切所有的」:原文的順序是「妻子、一切所有的
與羅得」,暗示羅得與亞伯蘭的關
係疏遠。
●「相爭」:「爭端」、「爭吵」。
◎我們常常經歷過財富不足的困境,很少經歷過財富過多的困擾,
13:6 提及「他們的財物甚多,使他們不能同居」。我們能夠看
見自己沒有擁有大量財富不單不一定是咒詛,反而是福氣嗎?
●「比利洗人」:原意是「屬於某一村莊的人」、「鄉村人」。應該是
居住城市的迦南人之外的另一個民族。
●「請」你離開我:「祈求」,「請」,是用於乞求或告誡的語助詞。
●「向左....向左」:這是面對東邊的說法,所以「左」指北方、「右
」指南方。亞伯蘭原意是要跟羅得分享應許之
地,所以他以南北區分兩人移動的方向。
◎亞伯蘭身為家長,可以命令羅得行動,但 13:9 中亞伯蘭禮讓羅
得先行選擇地點。
●「舉目看見」:伯特利位於海平面上約866公尺,可以看見整個約旦
河谷,這裡表示羅得是認真考察過,確認自己所選擇
的乃是比較肥沃的土地。
●「滋潤」:「灌溉」、「飲料」,亦即「水源充足」的意思。
●「瑣珥」:字義是「不重要」。
●「所多瑪」:字義是「燃燒的」。
●「蛾摩拉」:字義是「浸沒」、「淹沒」。
●「耶和華的園子」:指「伊甸園」。
●「往東遷移」:亞伯蘭其實是希望羅得往應許之地的南北遷移,但羅
得往東離開應許之地。
●「在耶和華面前罪大惡極」:「邪惡的、有罪的,大大干犯雅威」。
●「你舉目向東西南北觀看」:之前有一個「請」,與亞伯蘭「請」羅
得與他分離的「請」同一個字。上帝用
此字通常是在祂要求人接受或做一些超
乎人想像的事情 創 15:5 22:2
出 11:2 。此處也有這種意味。
●「希伯崙」: 民 13:22 說此城的建造比埃及的瑣安城早七年,而瑣
安城約建造於西元前1720年左右。字義是「聯合」。
●「幔利」:字義是「力量」 、「肥沃」。位於希伯崙北面三公里左
右。
◎實際上羅得往東走,而亞伯蘭是往南移動。 13:14 上帝應許亞伯蘭時
不知道是否離開了伯特利附近,否則,連羅得想要居住的約旦河平原
應該也在亞伯蘭眼中,也因此一併給了亞伯蘭的後裔。羅得想要得好
處,結果上帝把他眼中的好處一併給了亞伯蘭。
經文:當暗拉非作示拿王,亞略作以拉撒王,基大老瑪作以攔王,提達作戈印王的時候,他們都攻打所多瑪王比拉、蛾摩拉王比沙、押瑪王示納、洗扁王善以別,和比拉王;比拉就是瑣珥。這五王都在西訂谷會合;西訂谷就是鹽海。他們已經事奉基大老瑪十二年,到十三年就背叛了。十四年,基大老瑪和同盟的王都來在亞特律‧加寧,殺敗了利乏音人,在哈麥殺敗了蘇西人,在沙微‧基列亭殺敗了以米人,在何利人的西珥山殺敗了何利人,一直殺到靠近曠野的伊勒‧巴蘭。他們回到安‧密巴,就是加低斯,殺敗了亞瑪力全地的人,以及住在哈洗遜‧他瑪的亞摩利人。於是所多瑪王、蛾摩拉王、押瑪王、洗扁王,和比拉王(比拉就是瑣珥)都出來,在西訂谷擺陣,與他們交戰,就是與以攔王基大老瑪、戈印王提達、示拿王暗拉非、以拉撒王亞略交戰;乃是四王與五王交戰。西訂谷有許多石漆坑。所多瑪王和蛾摩拉王逃跑,有掉在坑裡的,其餘的人都往山上逃跑。四王就把所多瑪和蛾摩拉所有的財物,並一切的糧食都擄掠去了;又把亞伯蘭的姪兒羅得和羅得的財物擄掠去了。當時羅得正住在所多瑪。 14:1-14:12 註釋:
(四)亞伯蘭拯救羅得 14:1-24
1.事件的背景:列王互相戰爭,基大老瑪和同盟的王得勝,在西訂谷打
敗所多瑪王和蛾摩拉王,擄掠了財物和糧食,也擄掠了羅得。
14:1-12
●「暗拉非」:應該不是漢摩拉比王,而是巴比倫附近的小王國的君
王。因為他只是基大老瑪的附庸。
●「亞略」:是何利人的名字,字義是「如獅子的」。
●「以拉撒」王:詳細地點並不確定,可能是吾珥東方50公里的城市
,也可能是米所波大米北部的Alsi,也有人認為是
亞述。
●「基大老瑪」:希伯來文「一綑」的意思。有人認為「基大老瑪」
是由以攔文「兒子」和啞克得文「那不寬容的」所
組成的,在以攔文的文獻裡沒有發現此人名。我們
唯一的線索是以攔在公元前二十世紀初左右是一個
強大的勢力,可能因此基大老瑪能成為眾王之首。
●「以攔」:國土位於今天伊朗西南部,首都就是書珊城。
●「提達」:是赫人的名字,西元前1750-1200年間有四個赫人君王
都取這名字。
●「戈印」王:字義是「列國」,因此應該是一個稱號而不是一個地
區。
●所多瑪王「比拉」:「邪惡之子」的意思。
●蛾摩拉王「比沙」:「不正當的」、「邪惡」之意。
◎「比拉」和「比沙」這名字不太可能是原名,可能是此兩王的原名
被編者稍加扭曲造成,如 撒上 25:25 的「拿八」,也是類似手法
。當時的王應該名字也不是希伯來文,因此編者這樣稍稍扭曲也是
很合理的。
●「洗扁」王:字義是「瞪羚」。
●「善以別」:字義是「非常高的飛躍」。
●「亞特律加寧」:字義是「亞斯她錄的兩角或兩峰」。應該是目前
的亞斯他加廢墟 Tell Astara。
●「利乏音人」:「巨人」的意思。和合本中文聖經在其他處有時翻
譯成「偉人」。這族身型高大, 申 3:11 『利乏
音人所剩下的只有巴珊王噩。他的床是鐵的,長九
肘,寬四肘,都是以人肘為度。…』(換算成公制
,此床大約長四公尺、寬1.8公尺)。
●「哈麥」:字義是「熱」,位於死海東北邊。
●「蘇西人」:很可能就是 申 2:20 的「散送冥」。
●「沙微基列亭」:字義是「雙城的平原」。
●「以米」人:字義是「恐怖」。
●「何利人」:「洞穴居民」的意思。
●「西珥」:字義是「多毛的」或「長滿粗毛的」。
●「伊勒巴蘭」:字義是「巴蘭的手掌」。位於紅海亞喀巴海灣的頂
端處。
●「亞瑪力」:亞瑪力是以掃的孫子,住在迦南地曠野地帶。此處應
該是指住在曠野地帶的人。
●「哈洗遜他瑪」:字義是「修剪棕櫚」,可能就是「隱基底」。
◎利乏音人、蘇西人等都是身材高大文明的民族,但四王仍然有效的
擊敗他們,顯出這四王的軍力相當強大。更顯出後來亞伯拉罕所完
成的,是一件怎樣英勇的戰役。這四王大約打了1250公里遠,當時
的列王也有這樣的遠征行動。
●「石漆」:「瀝青」。至今在死海南端,還可以看見一塊塊柏油團
浮在水面上,南端的瀝青礦床含量豐富(死海北岸也有
一些)。
●「有掉在坑裡的」:原文是「他們掉在那裡」,意思是所多瑪王和
蛾摩拉王掉入瀝青坑中,或者兩王「躲入」
瀝青坑中。
◎這段聖經的記載隱約地將列王的爭利混戰與亞伯蘭的正當出擊作個
比較,也反應出亞伯蘭雖然身「在」世,心卻不「屬」世的道德風
範。
經文:有一個逃出來的人告訴希伯來人亞伯蘭;亞伯蘭正住在亞摩利人幔利的橡樹那裡。幔利和以實各並亞乃都是弟兄,曾與亞伯蘭聯盟。亞伯蘭聽見他姪兒【原文是弟兄】被擄去,就率領他家裡生養的精練壯丁三百一十八人,直追到但,便在夜間,自己同僕人分隊殺敗敵人,又追到大馬士革北邊的何把,將被擄掠的一切財物奪回來,連他姪兒羅得和他的財物,以及婦女、人民也都奪回來。亞伯蘭殺敗基大老瑪和與他同盟的王回來的時候,所多瑪王出來,在沙微谷迎接他;沙微谷就是王谷。又有撒冷王麥基洗德帶著餅和酒出來迎接;他是至高神的祭司。他為亞伯蘭祝福,說:「願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賜福與亞伯蘭!至高的神把敵人交在你手裡,是應當稱頌的!」亞伯蘭就把所得的拿出十分之一來,給麥基洗德。所多瑪王對亞伯蘭說:「你把人口給我,財物你自己拿去吧!」亞伯蘭對所多瑪王說:「我已經向天地的主─至高的神耶和華起誓:凡是你的東西,就是一根線、一根鞋帶,我都不拿,免得你說:『我使亞伯蘭富足!』只有僕人所吃的,並與我同行的亞乃、以實各、幔利所應得的分,可以任憑他們拿去。」 14:13-14:24 註釋:
2.亞伯蘭率領壯丁追擊,奪回被擄掠的財物。撒冷王麥基洗德為亞伯
蘭祝福,亞伯蘭奉獻十分之一給撒冷王,並且婉拒所多瑪要給予的
財富。 14:13-24
◎我們由 14:13 得知該地的居民對亞伯蘭有所期待,亞伯蘭有地
位、聲望及能力。
●「希伯來」:字義是「來自遠處的」。此字與出現在古代典籍的
「Habiru(哈皮魯)」人相近,哈皮魯人常出現在
西元前2000年的典籍中。希伯來人的稱號可能與「
哈皮魯」有關。
●「以實各」:「串」的意思。
●「幔利、以實各、亞乃」:以個人名字這樣的型式出現只有在本
章,但也可能是部落的名字,或部落
領袖、家族領袖的名字。
●「聯盟」:「契約」、「結盟」、「立約」。
●「率領」:「倒空」、「傾空」。意思是亞伯蘭用了家中全部的
戰力。
●「家裡生養的」:「家中出生的」。這應該是家裡出生的奴僕之
意 14:15 ,與「新近取得」的相對照,家
中出生的奴僕比較可信賴。
●「精練壯丁」:「受過訓練的」、「鍛鍊過的僕人」。
●「但」:本名叫「拉億」,士師時期才改名為「但」 士 18:29
。應該是後來的文士修訂過的痕跡。由幔利的橡樹到但
大約205公里的路程。
●「自己同僕人」:表示亞伯蘭也親自參加作戰。
●「左邊」:「北邊」。
●「何把」:字義是「藏身之處」。
◎我們或者很難想像亞伯蘭怎麼擊敗四王聯軍的。雖說亞伯蘭僅有
專業的318個軍人,但還有幔利、以實各、亞乃的聯軍,且長途
追蹤後利用夜間分隊突襲的戰法,也不能說不可能擊敗疲憊的軍
隊。創世記並沒有交代戰爭的細節,只知道亞伯蘭和其他人看這
戰爭是「至高的神把敵人交在你手裡」 14:20 ,顯然也贏的不
輕鬆就是。透過西元1887年挖到的亞瑪拿信集(西元前1400年)
,我們也可以知道當時的國家派出來的軍隊人數並不多,迦南地
國家請求埃及的援軍最多不過300人,所以亞伯蘭的軍隊人數還
不算少。
●「沙微」谷:字義是「平原」、「平地」的意思。此處說這裡是
「王谷」 撒下 18:18 ,應該就是欣嫩子谷或汲淪
溪谷,位於耶路撒冷南部約2公里處。
◎所多瑪王跑到這麼北邊來迎接亞伯蘭,顯然是急於取回他的人口
與財物。
●「殺敗」:翻為「擊敗」較準確,直譯則為「打擊」。
●「撒冷」:字義是「和平」,應該就是「耶路撒冷」。
●「麥基洗德」:字義是「我王是仁義」或「我王是洗德(神名)
」的意思。 來 7:2 取前者的意思。
●「天地的主」:原文是「天和地的創造者」。腓尼基與迦南人以
這名字稱他們最大的神。
●「至高的神耶和華」:可能是後人修訂時加上去的注解,說明先
祖時期,亞伯蘭雖然沒有稱神為「耶和華
」,但是和後來以色列人所敬拜的,是同
一個、也是唯一的真神。當然這也可能是
亞伯蘭的原始講法,沒有經過任何修訂。
●「拿出十分之一」:表示亞伯蘭是這些戰利品的物主,這應該是
當時的慣例。
●「把人口給我」:其實這是所多瑪王的「討價還價」,因為全部
的財物人口,都屬於亞伯蘭,所多瑪王並沒有
支配權。而且原文顯示所多瑪王僅用命令句說
了六個字「給我人口,財產拿走」。他沒有帶
禮物來,還直接要東西(先提「給我人口」,
再談財產),實在顯出其自私的心態。
●「起誓 」:直譯是「高舉我的手」,表示「慎重的發誓」。
◎亞伯蘭自己雖然慷慨,但他也沒有剝奪其他同伴取得戰利品的權
利,這一點是值得我們學習與思考的。
◎這段給我們一項提醒:有時候我們不會在看得清楚的苦難(事業
不順、家庭變故....)中跌倒,反而可能會在安逸的環境中受到誘
惑。我們需要的是抓住神的應許,常常思想當初那個對自己的呼
召。
◎亞伯蘭隨時隨地將自己有的歸給神,財物是神所賜,但要單單以神
為樂,不要將其他東西看得比神還重。雅各一生想靠自己抓
住物質世界,直到知道約瑟活在埃及那刻,醒悟才將手放下,聖經
中才一直稱之以色列(之前雖改名,卻還一直被聖經稱為雅各)
創 45:28 。
經文:這事以後,耶和華在異象中有話對亞伯蘭說:「亞伯蘭,你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地賞賜你。」亞伯蘭說:「主耶和華啊,我既無子,你還賜我甚麼呢?並且要承受我家業的是大馬士革人以利以謝。」亞伯蘭又說:「你沒有給我兒子;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就是我的後嗣。」耶和華又有話對他說:「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你本身所生的才成為你的後嗣。」於是領他走到外邊,說:「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嗎?」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耶和華又對他說:「我是耶和華,曾領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為要將這地賜你為業。」亞伯蘭說:「主耶和華啊,我怎能知道必得這地為業呢?」他說:「你為我取一隻三年的母牛,一隻三年的母山羊,一隻三年的公綿羊,一隻斑鳩,一隻雛鴿。」亞伯蘭就取了這些來,每樣劈開,分成兩半,一半對著一半地擺列,只有鳥沒有劈開。有鷙鳥下來,落在那死畜的肉上,亞伯蘭就把牠嚇飛了。日頭正落的時候,亞伯蘭沉沉地睡了;忽然有驚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的確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並且他們所要服事的那國,我要懲罰,後來他們必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裡出來。但你要享大壽數,平平安安地歸到你列祖那裡,被人埋葬。到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日落天黑,不料有冒煙的爐並燒著的火把從那些肉塊中經過。當那日,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說:「我已賜給你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幼發拉底大河之地,就是基尼人、基尼洗人、甲摩尼人、赫人、比利洗人、利乏音人、亞摩利人、迦南人、革迦撒人、耶布斯人之地。」 15:1-15:21 註釋:
(五)耶和華在異象中啟示亞伯蘭:要給他如星辰般多的後裔,並要領受迦
南地為業,並以色列人出埃及的事情。亞伯蘭信上帝的應許。
15:1-21
●「這事以後」:指的應該是 14:1-24 「拯救羅得、分文不取」的
事件之後。
●「異象」:在一種狂恍的狀態經驗到的事物。 創 20:7 說亞伯蘭
是「先知」。
●「不要懼怕」:由於後面說「我是你的盾牌」,所以此時亞伯蘭可
能正在害怕四王聯軍回來報復他。
●「我既無子」:原文是「我去無子」或「我正離開世間而無子」。
●「要承受我家業的」:努斯文件證明了這個習俗,沒有兒女的主人
可以設立一個朋友或一個僕人作為繼承人。
這個繼承人以好好處理主人的安葬事宜做為
回報。
●「以利以謝」:字義是「神是幫助者」。
●「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原文是單數型態,指的是「以利以謝」,
而不是泛指所有在亞伯蘭家出生的人。
◎這是聖經第一次記載亞伯蘭回應上帝的啟示,甚至有點抱怨上帝的
意味。上帝也沒有責備亞伯蘭設立以利以謝當養子,所以我們也沒
必要完全不做任何準備來表示自己有信心。看起來亞伯蘭也是一面
信靠上帝,一面摸索做必要的準備的。
◎「眾星」:當地氣候乾燥,當時大概也沒什麼光害,應該可以看到
很多星星。上帝用這種實物教學來幫助亞伯蘭重拾信心
。
●「義」:在摩西五經裡出現9次,除了本節,其他八次指的都是「
做出來」的「好行為」。
同一個字源「公義的」(形容詞):
可用來形容神的屬性。例如: 詩 129:4 「耶和華是公義
的;他砍斷了惡人的繩索」。
「義人」會得到神的拯救及法律上的赦免。例如 創 7:1
「你和你的全家都要進入方舟....你在我面前是義人。」
以及 申 25:1 「審判官就要定義人有理,定惡人有罪。」
總歸來說,行公義的便是模仿神的屬性,做出好的、對的
事情出來,而且要由一個獨立的審判官來辨明是非。但此
處的「義」卻是相當特別, 亞伯蘭所做出來「對的事情」
是「相信神的啟示」。
●「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原文是「信耶和華
視為歸屬於公義」
。
●「三年的」母牛:表示是已經成熟的動物,比較貴重。
◎ 15:9-10 所描述的景象,就是當時的人立約的儀式,不過通常是
由立約的雙方一同走過切割的肉塊中間。但 15:17 僅有上帝的「
火」經過,表明只有上帝獨自承擔立約的責任。 耶 34:18 也形容
過類似的立約儀式。
●「鷙鳥」:「猛禽」、「食肉鳥」。很多人認為鷙鳥落下來的景象
是一種不祥的預兆,不過這個記載實際的意義我們無法
確認。
●「四百年」:只是一個大約的時間, 出 12:41 提到確定的時間是
「四百三十年」。
●「冒煙的爐並燒著的火把」:代表耶和華的臨在 賽 31:9 。
◎「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此處清晰的說明上帝命令以
色列人滅盡迦南人,其中的一個理由是「懲罰迦南人的罪惡」。
申 9:4-5
●「埃及河」:應該不是尼羅河,而是「阿里什乾河」Wadi el Arish
或尼羅河三角洲最東面注入西珥西爾伯尼斯湖的支流
。
●「從埃及河直到幼發拉底大河之地」:以色列歷史上,僅有大衛和
所羅門王的帝國到達這一個
範圍。
●「基尼」:「鐵匠」的意思。
●「基尼洗人」:字義是「基納斯的後裔」。
●「甲摩尼人」:字義是「東方的居民」。
◎這段經文混雜著異象與實際的景象,因此時間看起來有點錯亂。這
應該是記載時沒有清晰交代亞伯蘭所見的景象來源之故。看起來上
帝為了增強亞伯蘭的信心,還真是煞費苦心,用了許多異象、儀式
來保證,但就是不「立刻給」亞伯蘭後裔。「等待」好像是上帝眼
中很重要的功課。
經文:亞伯蘭的妻子撒萊不給他生兒女。撒萊有一個使女,名叫夏甲,是埃及人。撒萊對亞伯蘭說:「耶和華使我不能生育。求你和我的使女同房,或者我可以因她得孩子(得孩子:原文是被建立)」。亞伯蘭聽從了撒萊的話。於是亞伯蘭的妻子撒萊將使女埃及人夏甲給了丈夫為妾;那時亞伯蘭在迦南已經住了十年。 16:1-16:3 註釋:
(六)以實瑪利的誕生 16:1-16
1.撒萊建議亞伯蘭取夏甲為妾,以便生下後裔,亞伯蘭聽從之。
16:1-3
◎這樣的做法符合當時的風俗,也不違反 15:4 中的應許(的確是
亞伯蘭本身所生的),不過我們應該都很清楚這是一種「信仰讓
步」。 創 25:1-6 記載亞伯蘭有其他的妾與庶子,此時也可能
已經娶了妾。
●「夏甲」:字義是「飛行」、「飄盪」的意思,後來也有了「逃
走」的意思。
●「使我不能生育」:原文是「關閉生育」。
●「耶和華使我不能生育」:撒萊認為她不能生育不是她的問題,
而是上帝的問題。這樣說不算錯誤,
因為至少是上帝沒有動作,允許其
繼續不孕。不過其動機令人懷疑,好
像上帝應該承擔一切責任。
●「我的使女」:撒萊並沒有提及這個使女的名字,重點反倒是「
我的」使女。在當時,奴隸是沒有人格權的。但
16:8 中上帝卻直呼夏甲的名字,尊重其為「人
」而非僅是「工具」。
●「同房」:原文只是「進入」、「進來」,與 4:1 的「認識」
不同,也表明了撒萊借腹生子的意圖。
●「因她得孩子」:原文是「被建立」。漢摩拉比法典中提及類似
的作法,由妻子的婢女給丈夫做妾,替丈夫留
下後嗣,這後嗣是歸於妻子名下而非妾名下,
但未來這後嗣是否有繼承權,就要看是否被正
式領養。而這妾如果因為生了兒子而要求和主
母有平等的待遇,主母可以要求把這妾的地位
降為一般的婢女。
◎我們要責備或小看亞伯蘭和撒萊時,其實可以想一下「十年」是
多長的一段時間?我們曾經為了信仰堅持過十年嗎?人其實很軟
弱,不是嗎?
經文:亞伯蘭與夏甲同房,夏甲就懷了孕;她見自己有孕,就小看她的主母。撒萊對亞伯蘭說:「我因你受屈。我將我的使女放在你懷中,她見自己有了孕,就小看我。願耶和華在你我中間判斷。」亞伯蘭對撒萊說:「使女在你手下,你可以隨意待她。」撒萊苦待她,她就從撒萊面前逃走了。 16:4-16:6 註釋:
2.夏甲懷孕後小看撒萊,亞伯蘭准許撒萊隨意待夏甲,導致夏甲逃離
亞伯蘭。 16:4-6
●「小看」:原文是「在她眼中就變得很輕」,一樣是「小看」的
意思,但是更為傳神。
●「主母」:「女主人」。
●「我因你受屈」:原文是「我(所受)的委屈在你身上」,意義不
是很清楚,但可知是撒萊認為自己受委屈,而
且她的委屈跟亞伯蘭有關,所以要亞伯蘭幫她
申冤。
●「願耶和華在你我中間判斷」:撒萊的意思是希望上帝因為她所
受的傷害處罰亞伯蘭。
●「使女在你手下,你可以隨意待她」:意思就是亞伯蘭同意夏甲
的身份回復到奴隸。參照
漢摩拉比法典,亦即夏甲
被當成是要求與主母有平
等的地位,因此被降為婢
女的身份。
●「苦待」:「虐待」。
◎可以想見撒萊應該是用相當的手段來「虐待」夏甲,而亞伯蘭也
袖手旁觀。或許我們很難想像信心偉人為何會有這樣的舉動,撒
萊為何會這樣殘酷,但這就是人性,聖經忠實的記錄了。我們能
體會自己也可能是這樣殘酷的嗎?
經文:耶和華的使者在曠野書珥路上的水泉旁遇見她,對她說:「撒萊的使女夏甲,你從哪裡來?要往哪裡去?」夏甲說:「我從我的主母撒萊面前逃出來。」耶和華的使者對她說:「你回到你主母那裡,服在她手下」;又說:「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甚至不可勝數」;並說:「你如今懷孕要生一個兒子,可以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就是神聽見的意思),因為耶和華聽見了你的苦情。他為人必像野驢。他的手要攻打人,人的手也要攻打他;他必住在眾弟兄的東邊。」夏甲就稱那對她說話的耶和華為「看顧人的神」。因而說:「在這裡我也看見那看顧我的嗎?」所以這井名叫庇耳‧拉海‧萊。這井正在加低斯和巴列中間。後來夏甲給亞伯蘭生了一個兒子;亞伯蘭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夏甲給亞伯蘭生以實瑪利的時候,亞伯蘭年八十六歲。 16:7-16:16 註釋:
3.耶和華的使者要夏甲回去撒萊處,並應許她生下以實瑪利,將會有
極多的後裔。 16:7-16
●「耶和華的使者」:在舊約中,主的使者常常以人形出現,但後
來都被理解為「耶和華」本身。
創 16:13 18:2,22 士 6:11-22
新約當中的天使「Angel」英文一字則是由
希臘文「Angelos」(報信的使者)演變而
來。舊約當中最常提到的兩卷書分別是創世
記和士師記。
●「書珥」:位於埃及東北邊界附近。看來夏甲是希望逃回埃及。
此處離希伯崙已經約150公里了。到埃及還有另外150
公里的路程。
●「遇見」:「找到」、「尋見」。
◎「你從那裡來?要往那裡去」,照說使者應該知道夏甲的行蹤,
這樣問應該是要讓夏甲抒發內心的感受,也讓她面對自己的問題
。夏甲沒有回答「要往那裡去」的問題,可能是怕被亞伯蘭或撒
萊派人抓回去。
◎我們深深地被上帝認識,即使其他人連我們的名字都不在乎。上
帝關心我們的需要,我們是否也向夏甲一樣誠實地在神面前表達
自己的困難呢?
●「服在她手下」:「受苦、壓制,在其手下」。亦即要夏甲去回
去受苦。
◎雖然受一樣的苦,但是夏甲因為有 16:10-12 的希望,就能夠忍
受,甚至還讚美上帝 16:13 。
●「以實瑪利」:字義是「神聽見」。
●「苦情」:「不幸」、「貧困」、「悲慘」。
●「為人必像野驢」:是說他「愛好自由」、「強烈的獨立性格」
、「頑梗的驕傲」與「無法馴服的力量」。
夏甲雖然是人的使女,但以實瑪利卻是自由
而不受拘束的。
●「住在眾弟兄的東邊」:原文是「住在眾弟兄的對面」。
●「看顧」:原文是「看見」,當神看到的時候表示祂是關心而在
乎的,例如 出 3:7 「耶和華說:我的百姓在埃及
所受的困苦,我實在看見了…。」。
●「在這裡我也看見那看顧我的嗎」:原文是「他看見了我之後,
我還能在這裡看見他嗎」,
其中那個「之後」,有學者
建議這個字在此當作名詞「
背面」 出 33:23 ,這樣的
話就可以翻譯成「在這裡我
也看見那看顧我者的背面嗎
」。
●「庇耳拉海萊」:字義是「那看顧我的永活者之井」或「看見了
仍然存活的人之井」,不過前者比較可能。
●「加低斯」:位於別是巴南部80公里。
●「亞伯蘭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這個舉動就表明亞伯蘭認可以
實瑪利是他的兒子, 17:18
也顯示亞伯蘭把以實瑪利當成
是繼承人。
◎由 創 16:15 可以知道夏甲應該是把 16:7-12 的經歷告訴亞伯
蘭了,所以亞伯蘭也認可了夏甲的說法,將小孩取名為「以實
瑪利」。當然,亞伯蘭應該也知道自己是犯了錯。大概也是因為
如此,所以 16:15-16 提及夏甲時,沒有加上「使女」一類的稱
號。
經文: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向他顯現,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我就與你立約,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 17:1-17:2 註釋:
(七)割禮之約 17:1-27
1.亞伯蘭九十九歲的時候,耶和華顯現,要求亞伯蘭做完全人,神要
與他立約。 17:1-2
●「全能的神」:「全能者」、「最強大的」,此字的重點在於「
能力」而非「無所不能」。
●「作完全人」:「行走成為完美的」、「來來去去成為完整的」
。
●「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原文是「使你極其繁多」,當然也一
定是指「後裔繁多」。
經文:亞伯蘭俯伏在地;神又對他說:「我與你立約:你要作多國的父。從此以後,你的名不再叫亞伯蘭,要叫亞伯拉罕,因為我已立你作多國的父。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神。我要將你現在寄居的地,就是迦南全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永遠為業,我也必作他們的神。」神又對亞伯拉罕說:「你和你的後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約。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禮;這就是我與你並你的後裔所立的約,是你們所當遵守的。你們都要受割禮【原文是割陽皮;14,23,24,25節同】;這是我與你們立約的證據。你們世世代代的男子,無論是家裡生的,是在你後裔之外用銀子從外人買的,生下來第八日,都要受割禮。你家裡生的和你用銀子買的,都必須受割禮。這樣,我的約就立在你們肉體上作永遠的約。但不受割禮的男子必從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約。」 17:3-17:14 註釋:
2.上帝將亞伯蘭改名為亞伯拉罕,並應許他作為多國的父,後裔繁多
,上帝要求亞伯拉罕的後裔都要受割禮作為與上帝立約的證據。
17:3-14
●「亞伯蘭」:字義是「被高舉之父」。
●「多國的父」: 創 12:2 僅僅提到「成為大國」。
●「亞伯拉罕」:字義是「一大群人的父親」、「多國之父」的意
思。
●「國度從你而立,君王從你而出」:新約的信徒不說,舊約也有
「以實瑪利」(阿拉伯人)
、「米甸人」、「以東」和
「以色列人」是亞伯蘭的後
裔。
●「永遠」的約:「長期」、「古代」、「不朽的」、「經常的」
,跟中文的「永遠」有點差異,主要是強調「時
間的長久」。
●「遵守」:「持守」、「看守」。
◎上帝改的名字與亞伯蘭和撒萊原意差異不大,只是增加了一些素
質或改變了一個形式而已。這似乎也顯示出神改變我們的生命時
,我們還是我們,只是被改變、提昇了。
●「割禮」:割禮在西元前3000年就已經在敘利亞相當盛行,後來
埃及、阿拉伯、腓尼基等地也都盛行過,不過非利士
人、亞述人是不行割禮的。此處是舊約聖經第一次提
及割禮。以色列之外的民族行割禮的理由不明,有可
能是一種「成人禮」而非是宗教禮儀。
●「你們都要受割禮」:原文是「你們包皮的肉要割除」。
●「證據」:「記號」、「標誌」。
◎割禮不是約本身,而是約的「證據」。這個約的內容在 17:7 重
點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神」。其實,整個約對人的要求也就是
「把上帝當上帝」,跟新約的「信心」非常接近。
●「第八日」:可能跟 利 12:1-2 中提及生男孩的婦女要不潔淨
七日有關,所以要第八日才行割禮。
●「剪除」:原文與「立約」、「割開」、「剖開」這個字相關。
因為這是違約的處罰,所以用「剪除」。
●「背了」我的約:「失效」、「破壞」、「違背」。
◎此處為上帝第四次顯現,上帝每次的顯現,所應許及賜福的內容
一次比一次確立、細節更清楚。
創 12:1-3 (75歲)--離開本地本家--成為大國賜福與你、別人因
你得福。
創 13:14-18 (75-85歲)--起來走遍這地--賜給他所觀看到的
地、使其後裔如塵沙。
創 15:1-21 (75-85歲)--相信(異象)--應許保護他賜他後裔如
眾星、賜迦南地。
創 17:1-21 (99歲)--改名、割禮為記--多國之父、得迦南、後
代亦與神立約受保護。
經文:神又對亞伯拉罕說:「你的妻子撒萊不可再叫撒萊,她的名要叫撒拉。我必賜福給她,也要使你從她得一個兒子。我要賜福給她,她也要作多國之母;必有百姓的君王從她而出。」亞伯拉罕就俯伏在地喜笑,心裡說:「一百歲的人還能得孩子嗎?撒拉已經九十歲了,還能生養嗎?」亞伯拉罕對神說:「但願以實瑪利活在你面前。」神說:「不然,你妻子撒拉要給你生一個兒子,你要給他起名叫以撒。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作他後裔永遠的約。至於以實瑪利,我也應允你:我必賜福給他,使他昌盛,極其繁多。他必生十二個族長;我也要使他成為大國。到明年這時節,撒拉必給你生以撒,我要與他堅定所立的約。」神和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離開他上升去了。 17:15-17:22 註釋:
3.上帝將撒萊改名為撒拉,並且應許她要生一個兒子。亞伯拉罕本不
相信,不過上帝再次保證明年此時撒拉就將生子,並且將撒拉的兒
子取名為以撒。 17:15-22
●「撒拉」:意義跟「撒萊」是一樣的,都是「公主」,只是「撒
拉」是比較新的寫法。
●「喜笑」:「笑」,不過亞伯拉罕笑的動機不詳,也許是不信,
也許是高興,也可能是幾種情緒的混合。不過由上下
文中可以看出亞伯拉罕的「笑」一定有「難以置信」
的成份。
●「不然」:「相反地」,表示堅定的反對立場。
●「以撒」:字義是「他笑」。
◎亞伯拉罕已經跟以實瑪利生活了13年,他大概已經認定他的後裔
就是以實瑪利了,所以突然說年老的撒拉要生小孩,亞伯拉罕當
然難以置信而笑出來,並且提議就把以實瑪利當後裔。沒想到上
帝的計畫跟人不同,以撒才是所應許的後裔。
◎許多學者注意到這段對撒拉的祝福是有點突兀的,因為撒拉的表
現並沒有特別突出,而當時的習俗對女性一向是忽視的。因此在
此處出現對撒拉的祝福有點出人意表,也難怪亞伯拉罕認為以實
瑪利才是答案(也就是應許的後裔是由亞伯拉罕與夏甲而出,與
撒拉無關)。
經文:正當那日,亞伯拉罕遵著神的命,給他的兒子以實瑪利和家裡的一切男子,無論是在家裡生的,是用銀子買的,都行了割禮。亞伯拉罕受割禮的時候年九十九歲。他兒子以實瑪利受割禮的時候年十三歲。正當那日,亞伯拉罕和他兒子以實瑪利一同受了割禮。家裡所有的人,無論是在家裡生的,是用銀子從外人買的,也都一同受了割禮。 17:23-17:27 註釋:
4.亞伯拉罕遵命行割禮 17:23-27
●「十三歲」:古時的阿拉伯人十三歲接受割禮,近代的阿拉伯人
通常在五到十五歲間行割禮。
◎有人說這是「舊約會眾的生日」,藉著割禮的執行,「屬上帝的
子民」被建立起來了。
經文:耶和華在幔利橡樹那裡向亞伯拉罕顯現出來。那時正熱,亞伯拉罕坐在帳棚門口,舉目觀看,見有三個人在對面站著。他一見,就從帳棚門口跑去迎接他們,俯伏在地,說:「我主,我若在你眼前蒙恩,求你不要離開僕人往前去。容我拿點水來,你們洗洗腳,在樹下歇息歇息。我再拿一點餅來,你們可以加添心力,然後往前去。你們既到僕人這裡來,理當如此。」他們說:「就照你說的行吧。」亞伯拉罕急忙進帳棚見撒拉,說:「你速速拿三細亞細麵調和做餅。」亞伯拉罕又跑到牛群裡,牽了一隻又嫩又好的牛犢來,交給僕人,僕人急忙預備好了。亞伯拉罕又取了奶油和奶,並預備好的牛犢來,擺在他們面前,自己在樹下站在旁邊,他們就吃了。 18:1-18:8 註釋:
(八)亞伯拉罕接待客人與所多瑪的毀滅 18:1-19:38
1.亞伯拉罕接待要毀滅所多瑪的上帝與天使 18:1-15
(1)亞伯拉罕在幔利橡樹的帳棚門口看見三個人,立刻跑去請求他們
接受款待,並且急忙預備上好的食物款待客人。 18:1-8
●「那時正熱」:這個時間差不多是當地人午休的時間。亞伯拉
罕應該剛剛結束上午的忙碌工作。
◎亞伯拉罕可能正在打瞌睡(這時也正是午休時間),所以一抬
頭看到的是「三個人在對面站著」,而不是他們出現的過程。
其實正常人不會在這種炎熱的天氣中趕路,亞伯拉罕倒不理會
這些,直接就熱情款待客人。
●「俯伏在地」:這是當時向貴客問安的舉動 創 23:7,12 33:3
撒上 24:8 王上 2:19 王下 2:15 。
●「我主」:應該只是禮貌性的稱呼,跟今日的「先生」意義相
同。
●「拿點水....拿一點餅」:原文真的是表達「零碎」、「一點
點」的意思,不過這應該是謙詞,
後來亞伯拉罕拿出一大堆食物來。
●「洗洗腳」:這是當時尊敬客人的舉動,當地水少,拿水洗腳
會使客人潔淨涼快。
●「加添心力」:原文是「支持心思」、「維持心智」,意思接
近是「使體力恢復」。
●「然後往前去」:意思是亞伯拉罕並不打算強留客人,影響其
行程。
●「理當如此」:亞伯拉罕是表示他這樣的行為是合乎當時風俗
的。
●三「細亞」:一細亞大約七公升。
●「細麵」:「上好的麵粉」。後來用在素祭與陳設餅中
利 2:1 24:5 。
●「牛犢」:「小牛」,肉比較嫩。
●「奶油」:「凝結的奶」,可能是一種類似「優酪乳」的飲料
。
●「站在旁邊」:表示亞伯拉罕是以「伺候」的角色來服事客人
。
◎我們可能會以為亞伯拉罕已經知道來訪的三人是上帝與天使,
不過 來 13:2 中顯示這應該是亞伯拉罕接待訪客的一般作風
。
◎曾有學者爭議是此處的天使與「耶和華的使者」到底能不能吃
食物。因為這些天使應該不需要地上的營養,不過連復活的耶
穌都可以吃魚 路 24:43 ,天使吃人間的食物應該也不是什麼
匪夷所思的事情。
◎根據曾經居住過中東的成員提出的資訊:當地人處理牲畜的速
度很快,殺一頭羊不用一個鐘頭。當地因為很熱,所以都有午
休的習慣。當地人的確非常好客。
經文:他們問亞伯拉罕說:「你妻子撒拉在哪裡?」他說:「在帳棚裡。」三人中有一位說:「到明年這時候,我必要回到你這裡;你的妻子撒拉必生一個兒子。」撒拉在那人後邊的帳棚門口也聽見了這話。亞伯拉罕和撒拉年紀老邁,撒拉的月經已斷絕了。撒拉心裡暗笑,說:「我既已衰敗,我主也老邁,豈能有這喜事呢?」耶和華對亞伯拉罕說:「撒拉為甚麼暗笑,說:『我既已年老,果真能生養嗎?』耶和華豈有難成的事嗎?到了日期,明年這時候,我必回到你這裡,撒拉必生一個兒子。」撒拉就害怕,不承認,說:「我沒有笑。」那位說:「不然,你實在笑了。」 18:9-18:15 註釋:
(2)客人詢問亞伯拉罕撒拉的行蹤,並預言明年撒拉會生一個兒子。
撒拉聽見內心暗笑,而上帝保證此事必成。 18:9-15
●「明年這時候」:原文是「生命足月的時候」、「春回的時候
」。不過亞喀得文的「生命」可以解釋為「
明年」,所以許多譯本都譯為「明年這時候
」。
●「回到」你這裡:應該是表明讓撒拉生子,是上帝的工作。
21:1 提到上帝眷顧撒拉,「眷顧」的原文
是「訪問」、「參與」,上帝訪問,就會帶
來福氣或審判,此處當然是賜福的意思。此
處也暗示屆時上帝會「眷顧」亞伯拉罕與撒
拉。
●「月經」:原文是「女人的道路」、「女性的生活方式」。
●「衰敗」:「穿破」、「變舊」。意思就是撒拉認為自己已經
到了無法生育的狀況。
●「喜事」:「(性的)歡悅」、「魚水之歡」。
●「難成的事」:「難以達成的事」、「奇妙的事」。
◎照說 創 17:16,21 上帝已經跟亞伯拉罕說了生以撒的應許,為
何撒拉還是出現難以置信的樣子?當然有可能是亞伯拉罕沒說
,但更有可能是撒拉本來就覺得難以置信,即使天使說出,她
還是覺得不可信,以致被上帝責備。因為亞伯拉罕全家都行割
禮,亞伯拉罕不太可能不告訴全家割禮背後的應許。
◎ 羅 4:17 提及「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
為有的神」,此處的經文顯示出一對沒有月經,沒有性能力的
夫妻可以生小孩。即使是撒拉(應該也不會特別缺乏信心)可
能聽過上帝的應許,還是不信、想笑,其實亞伯拉罕這時候信
的,上帝做的,的確就是「死人復活、使無變有」的神蹟。
經文:三人就從那裡起行,向所多瑪觀看,亞伯拉罕也與他們同行,要送他們一程。耶和華說:「我所要做的事豈可瞞著亞伯拉罕呢?亞伯拉罕必要成為強大的國;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他得福。我眷顧他,為要叫他吩咐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遵守我的道,秉公行義,使我所應許亞伯拉罕的話都成就了。」耶和華說:「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聲聞於我。我現在要下去,察看他們所行的,果然盡像那達到我耳中的聲音一樣嗎?若是不然,我也必知道。」二人轉身離開那裡,向所多瑪去;但亞伯拉罕仍舊站在耶和華面前。亞伯拉罕近前來,說:「無論善惡,你都要剿滅嗎?假若那城裡有五十個義人,你還剿滅那地方嗎?不為城裡這五十個義人饒恕其中的人嗎?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這斷不是你所行的。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耶和華說:「我若在所多瑪城裡見有五十個義人,我就為他們的緣故饒恕那地方的眾人。」亞伯拉罕說:「我雖然是灰塵,還敢對主說話。假若這五十個義人短了五個,你就因為短了五個毀滅全城嗎?」他說:「我在那裡若見有四十五個,也不毀滅那城。」亞伯拉罕又對他說:「假若在那裡見有四十個怎麼樣呢?」他說:「為這四十個的緣故,我也不做這事。」亞伯拉罕說:「求主不要動怒,容我說,假若在那裡見有三十個怎麼樣呢?」他說:「我在那裡若見有三十個,我也不做這事。」亞伯拉罕說:「我還敢對主說話,假若在那裡見有二十個怎麼樣呢?」他說:「為這二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亞伯拉罕說:「求主不要動怒,我再說這一次,假若在那裡見有十個呢?」他說:「為這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耶和華與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走了;亞伯拉罕也回到自己的地方去了。 18:16-18:33 註釋:
2.耶和華向亞伯拉罕透露懲罰所多瑪的計畫,亞伯拉罕與上帝討價還
價,議定所多瑪城內如果有十個義人,就不滅城。 18:16-33
●「起行」:「起來」。應該是指三個人站起來由希伯崙眺望所多
瑪。
●「觀看」:瞭望、俯視。耶和華這個動作似乎預告了所多瑪的命
運。因為同樣的,當亞伯拉罕再次「觀看」這地(
19:27-28 ,和此處使用同一個字),而且是在「他
從前站在耶和華面前的地方」時,所多瑪蛾摩拉已遭
毀滅。
●耶和華「說」:「說」、「回答」、「心裡說」、「想」。
●「耶和華說」:配合下文 18:22 「二人轉身」,可以看出造訪亞
伯拉罕的三人身分不同。留下來的一人是上帝的
本身或其代表,而其他兩人則是天使。
●「眷顧」:「認識」、「熟識」、「體認」。參考下文的「為要
叫他....」,此處應該是「有彼此相處的經驗」,亞
伯拉罕被稱為是上帝的朋友 代下 20:7 賽 41:8
雅 2:23 。
◎「強大的國」、「萬國」:本節的應許是重複敘述本卷 12:2-3
,原本神對亞伯拉罕的應許,但用詞
稍有不同。第十二章的說法是:成為
「大國」、「萬族」因你得福,而本
節以「強大的國」(『強大』原文是
『又大又強』)、「萬國」取代,有
強調的味道。
●「遵守我的道」:原文是「遵守雅威的道路」。亦即上帝把「毀
滅所多瑪」當成是「祂的做事方式」之一。
●「秉公行義」:「做公義與公平公理」。
◎ 18:17-19 意義是上帝要亞伯拉罕可以教導後代公平正義,所以
必須把祂要執行的審判計畫讓亞伯拉罕知道。
◎從 18:19 我們可以看到恩典與律法配合的方式,神先以恩典開
頭(我已經認識他),然後導向律法的訓練(吩咐....遵守我的道
....秉行公義),最後透過這樣的管道,恩典才達到目標(使我所
應許....的話都成就了)。這段經文也提供了父母對孩子教育的
一些啟發。
◎ 18:17 令人感動,神願意與亞伯拉罕分享祂的計畫。
●「聲」聞於:「叫喊」、「悲痛的哭喊」。此處應該是指被壓迫
者的悲鳴的聲音。
●「聲聞於我」:「叫喊的聲音很多」。
●要「下去」:與 創 11:5,7 的「降臨」、「下去」同字。似乎
表明上帝審判的慣常作法,表達神並不是不知情而
需要「下去」查看,而是神「下去」時將帶來審判
。
●「若是不然,我也必知道」:這樣的說法顯示上帝雖然全知,但
祂進行毀滅性的審判時,還是貼近
受審者仔細查看,讓被毀滅的人無
話可說。
●馬所拉學者將這段經文列為文士抄寫錯誤,角色應該對調,變成
「耶和華仍舊站在亞伯拉罕面前」。不過,無論是神等待亞伯拉
罕抑或相反,這都表現出神是願意親近這樣一位僕人的。
●「無論善惡」:字義是「真的要把義人和惡人」。
●「剿滅」:「毀壞」、「奪走」。
●與惡人同「殺」:「殺死」、「治死」、「處死」。
●「饒恕」:「舉起」、「赦免」。
●「灰塵」:「塵埃與爐灰」,比喻「渺小沒有價值的」。
◎「求主不要動怒」:這話顯示亞伯拉罕也覺得自己有點僭越了。
◎ 創 18:33 似乎顯示上帝主動停止這場對話。其實我們知道亞伯
拉罕的代求並沒有改變所多瑪的命運,但相信亞伯拉罕對上帝的
認識在這場代求中有了改變。因為上帝不但准許為了十個義人不
滅城,甚至還把城中少數的義人拯救出來,這顯出上帝的慈愛與
公義是超過亞伯拉罕與我們所能想像的。
◎對於亞伯拉罕來說, 18:23-33 這段禱告可能並非以所多瑪、蛾
摩拉的命運為中心,而是主要在詢問神的性格,這從 18:23-25
可以看到端倪。亞伯拉罕感覺與他面對面交談的這位神好像與之
前不同了,於是他希望透過這樣的禱告探求神的本性,結果亞伯
拉罕恢復了信心,知道這位神仍是他以前熟識的那位,也達成了
神邀請他參與這次討論會的目地。我們常常會不明白神的作為,
然而當我們透過祂的話語,就會有對祂新的發現,並了解到自己
對祂的認識是何其的少。
◎我們是否想過無私的為社會國家代求?還是僅僅是為了自己的需
要禱告?
經文:那兩個天使晚上到了所多瑪;羅得正坐在所多瑪城門口,看見他們,就起來迎接,臉伏於地下拜,說:「我主啊,請你們到僕人家裡洗洗腳,住一夜,清早起來再走。」他們說:「不!我們要在街上過夜。」羅得切切地請他們,他們這才進去,到他屋裡。羅得為他們預備筵席,烤無酵餅,他們就吃了。他們還沒有躺下,所多瑪城裡各處的人,連老帶少,都來圍住那房子,呼叫羅得說:「今日晚上到你這裡來的人在哪裡呢?把他們帶出來,任我們所為。」羅得出來,把門關上,到眾人那裡,說:「眾弟兄,請你們不要做這惡事。我有兩個女兒,還是處女,容我領出來,任憑你們的心願而行;只是這兩個人既然到我舍下,不要向他們做甚麼。」眾人說:「退去吧!」又說:「這個人來寄居,還想要作官哪!現在我們要害你比害他們更甚。」眾人就向前擁擠羅得,要攻破房門。只是那二人伸出手來,將羅得拉進屋去,把門關上,並且使門外的人,無論老少,眼都昏迷;他們摸來摸去,總尋不著房門。 19:1-19:11 註釋:
3.羅得接待天使,所多瑪人顯出其惡行。 19:1-11
●「晚上到了所多瑪」:這段路是大約七十公里的山路,通常要走
兩天,這兩天使卻半天就到達。
●「城門口」:通常是群眾聚集的地方,也有法庭的功能。羅得「
坐在城門口」顯示他具有地方耆老的地位。
●「清早起來」:「早起」,羅得暗示他們要在所多瑪人起床前離
開所多瑪。
●「街上」過夜:「寬闊或開放的空間」、「廣場」。天使拒絕羅
得,這不太合乎當時的禮儀,不過這個拒絕可能
暗示羅得接待天使會遭遇麻煩。
●「切切的」:「大力推行」、「擁擠」。
◎ 19:2-3 顯出羅得接待天使的方式與亞伯拉罕相似,不過「無酵
餅」能夠很快的做好,可能羅得知道情勢危險,所以緊急地預備
晚餐。
◎「還沒有躺下」:顯示出所多瑪人迫不及待要行惡。
●「各處的人,連老帶少」:「從少年到老年人,從每個角落來的
所有的百姓,全都」,顯出犯罪的是
「全城的百姓」。其中「少年」和「
老年人」都是「陽性」,表示這些都
是「男性」。
●「任我們所為」:「我們好親近他們」、「我們好認識他們」。
意思就是「要跟他們發生性行為」。 創 4:1
由上下文可以確定這就是要求進行「同性性行
為」。
◎「把門關上」:顯出羅得是真心要出面保護天使的,因為把門關
上也讓自己斷了逃跑的後路。
●「還是處女」:原文是「還不認識男人」,「還沒與男人發生過
性關係」。
◎說起來所多瑪曾經因為羅得的緣故,得到亞伯拉罕的幫助
創 14:11-16 ,但他們現在卻忘恩負義,不但恥笑羅得,還打
算加害於他。
●「昏迷」:「突然失明」, 王下 6:18 也出現同樣的字。
◎ 19:8 說明羅得提議以女兒代替兩個訪客的原因:「當時的待客
之道」。但是羅得的提議也等於是「以罪換罪」,頂多是「以小
罪換大罪」,實在不足以學習,但在那個險惡的情況下,恐怕也
很難責備羅得的舉動。
◎ 19:11 顯出這兩個訪客是天使,羅得應該清楚他全身而退是一
個神蹟。
經文:二人對羅得說:「你這裡還有甚麼人嗎?無論是女婿是兒女,和這城中一切屬你的人,你都要將他們從這地方帶出去。我們要毀滅這地方;因為城內罪惡的聲音在耶和華面前甚大,耶和華差我們來,要毀滅這地方。」羅得就出去,告訴娶了(或譯:將要娶)他女兒的女婿們說:「你們起來離開這地方,因為耶和華要毀滅這城。」他女婿們卻以為他說的是戲言。天明了,天使催逼羅得說:「起來!帶著你的妻子和你在這裡的兩個女兒出去,免得你因這城裡的罪惡同被剿滅。」但羅得遲延不走。二人因為耶和華憐恤羅得,就拉著他的手和他妻子的手,並他兩個女兒的手,把他們領出來,安置在城外;領他們出來以後,就說:「逃命吧!不可回頭看,也不可在平原站住。要往山上逃跑,免得你被剿滅。」羅得對他們說:「我主啊,不要如此!你僕人已經在你眼前蒙恩;你又向我顯出莫大的慈愛,救我的性命。我不能逃到山上去,恐怕這災禍臨到我,我便死了。看哪,這座城又小又近,容易逃到,這不是一個小的嗎?求你容我逃到那裡,我的性命就得存活。」天使對他說:「這事我也應允你;我不傾覆你所說的這城。你要速速地逃到那城;因為你還沒有到那裡,我不能做甚麼。」因此那城名叫瑣珥(就是小的意思)。羅得到了瑣珥,日頭已經出來了。當時,耶和華將硫磺與火從天上耶和華那裡降與所多瑪和蛾摩拉,把那些城和全平原,並城裡所有的居民,連地上生長的,都毀滅了。羅得的妻子在後邊回頭一看,就變成了一根鹽柱。 19:12-19:26 註釋:
4.天使要羅得離城,最後強拉羅得和羅得的女兒、妻子出所多瑪城,
等到羅得到達瑣珥,上帝就毀滅所多瑪城,羅得的妻子回頭看,
變成了一根鹽柱。 19:12-26
◎坐在城門口(受尊重)的羅得居然連自己的女婿都改變不了,
如果不是所多瑪的百姓真的是冥頑不靈,那大概羅得的影響力
真的是很小,他的生命不足以說服任何人跟隨他。
●無論是「女婿」是兒女:有一些抄本和撒瑪利亞五經都沒有這
個詞。且這詞擺在「兒女」之前,有
點怪異,不過有可能因為羅得必須離
家去找女婿,所以天使先提「女婿」。
●「娶了」:可能是「已經與女兒訂婚,但還沒真正結婚」的男
性。所以 19:8 說這兩個女兒還是「處女」。
●「女婿們卻以為他說的是戲言」:「在他女婿們的眼中,他像
是一個愛說笑的人」。
●「天明了」:指「破曉了」、「黎明到了」。
●「羅得遲延不走」:原文是「他拖延」,原因不明,可能是想
要搶救人,或者他捨不得所多瑪的生活。
當然,後者應該是比較可能的答案。
◎ 19:16 提及羅得拖延還能被救的背後原因,根本就是因為「上
帝憐憫」。
◎羅得在 19:16 的最後掙扎正突顯出邪惡世代的強大控制力,在
路 17:32 耶穌也提到「要回想羅得的妻子」,這提醒讓我們
曉得自己也有可能會像羅得一樣,遲疑不前、藉故推託,在被
拖到安全之地時,還以甜言蜜語換得對方最後的讓步。相對的
,神的恆久憐憫在此彰顯,祂甚至將誤入歧途卻仍執迷不悟者
護送至安全之地。我們真的需要常常思想神對我們真正的心意
,避免讓神的憐憫成為我們不斷犯罪之後的贖罪券。
●「山上」去:指後來屬於摩押,死海南部的山地。
◎「我不能逃到山上去」:上帝的意思應該是要摧毀整個平原,
羅得當然能逃到山上去,不過此時他
已經有點錯亂,所以胡亂懇求。他似
乎不相信神掌握全局,怕自己逃不到
山上。而且他懇求上帝不毀滅瑣珥的
理由是「小」,而非「公義」一類的
正當理由。
●「瑣珥」:「不重要」的意思。位於死海南端的山谷中。
創 14:2 說此地叫做「比拉」。這個城因為羅得
的代求(即使是因為自私的理由)而逃過一劫。
●「日頭已經出來了」:「太陽已經出來在地面上」。當地由破
曉到日出大約半個小時。
●「硫磺與火從天上....降與」:當地盛產瀝青、原油和天然氣,
只要發生閃電或人為縱火一類
的事件就可能造成聖經中記載
的狀況。
● 創 19:25 形容毀滅的程度是「所有的生命都被摧毀」。
◎「鹽柱」: 路 17:31-32 中耶穌用羅得的妻子來警告信徒不可
貪愛世界。
經文:亞伯拉罕清早起來,到了他從前站在耶和華面前的地方,向所多瑪和蛾摩拉與平原的全地觀看,不料,那地方煙氣上騰,如同燒窯一般。當神毀滅平原諸城的時候,他記念亞伯拉罕,正在傾覆羅得所住之城的時候,就打發羅得從傾覆之中出來。 19:27-19:29 註釋:
5.亞伯拉罕清早起來,就看到所多瑪和蛾摩拉毀滅的景象,但羅得
因為上帝記念亞伯拉罕而被救出來。 19:27-29
●「清早起來」:「早起」,暗示亞伯拉罕前一天沒有睡得很好
。
●「不料」:原文是「看啊」。
●「煙氣上騰」:「濃煙上騰」、「煙霧上騰」。
●「燒窯」:燒製陶器或石灰。
◎亞伯拉罕清楚的知道所多瑪和蛾摩拉義人數目不到十人,所以
遭到毀滅。但是羅得是否被拯救呢?亞伯拉罕這時應該不知道
。
經文:羅得因為怕住在瑣珥,就同他兩個女兒從瑣珥上去,住在山裡;他和兩個女兒住在一個洞裡。大女兒對小女兒說:「我們的父親老了,地上又無人按著世上的常規進到我們這裡。來!我們可以叫父親喝酒,與他同寢。這樣,我們好從他存留後裔。」於是,那夜她們叫父親喝酒,大女兒就進去和她父親同寢;她幾時躺下,幾時起來,父親都不知道。第二天,大女兒對小女兒說:「我昨夜與父親同寢。今夜我們再叫他喝酒,你可以進去與他同寢。這樣,我們好從父親存留後裔。」於是,那夜她們又叫父親喝酒,小女兒起來與她父親同寢;她幾時躺下,幾時起來,父親都不知道。這樣,羅得的兩個女兒都從她父親懷了孕。大女兒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摩押,就是現今摩押人的始祖。小女兒也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便‧亞米,就是現今亞捫人的始祖。 19:30-19:38 註釋:
6.後記:羅得遷移往山上去,住在山洞中。與兩個女兒亂倫生出摩
押與亞捫人的始祖。 19:30-38
◎ 創 19:19-20 說明羅得拒絕逃到山上,希望住在城市,但這時
他又怕住在瑣珥逃到山上。為什麼理由,聖經並沒有說明,不
過看得出羅得對上帝信心不足,缺乏安全感,以致決定出爾反
爾,終究導致亂倫的事件。
◎本段中給兒子取名的是羅得的女兒,而不是羅得,且羅得的女兒
計畫這件事情的動機是要留「自己的後代」 19:32 。
●「摩押」:崇拜生殖神, 民 25:1-2 以色列人出埃及時還被引誘
從事一樣的崇拜。字義是「他父親的」、「從父親而
來」。
●「便亞米」:字義是「我子民的兒子」。
●「亞捫」:這個民族以殘忍聞名, 摩 1:13 利 18:21 崇拜摩
洛神,將嬰兒獻為祭物。
◎聖經沒有記載羅得酒醒知道事情真相後反應如何,不過「懼怕、
猶豫」似乎毀了羅得的人生。我們是否具備道德勇氣,勇於堅持
那些該堅持的?
◎摩押人與便亞米的後裔亞捫人在之後以色列歷史的出現,都帶來
不好的事。摩押人引誘以色列人陷入肉體的犯罪中( 民 25:1-9
巴力毘珥事件)、 亞捫人則帶來了異教( 利 18:21 ,摩洛),而
這就是從羅得開始,不斷只憑一己之力作決定,並執迷不回頭的
結果。
◎羅得在山裡可以喝酒喝太多,卻沒有辦法為女兒處理婚事,不管
那些酒是由哪裡來的,羅得如果不是習於喝酒,也不可能還連續
兩天喝到什麼都不知道。而兩個女兒也大可以跟父親提及婚事,
到瑣珥去找適當的男性,她們卻決定要犧牲父親的權益,這似乎
都顯示他們受到所多瑪罪惡習慣的影響。
經文:亞伯拉罕從那裡向南地遷去,寄居在加低斯和書珥中間的基拉耳。亞伯拉罕稱他的妻撒拉為妹子,基拉耳王亞比米勒差人把撒拉取了去。但夜間,神來,在夢中對亞比米勒說:「你是個死人哪!因為你取了那女人來;她原是別人的妻子。」亞比米勒卻還沒有親近撒拉;他說:「主啊,連有義的國,你也要毀滅嗎?那人豈不是自己對我說『她是我的妹子』嗎?就是女人也自己說:『他是我的哥哥。』我做這事是心正手潔的。」神在夢中對他說:「我知道你做這事是心中正直;我也攔阻了你,免得你得罪我,所以我不容你沾著她。現在你把這人的妻子歸還他;因為他是先知,他要為你禱告,使你存活。你若不歸還他,你當知道,你和你所有的人都必要死。」 20:1-20:7 註釋:
(九)亞比米勒想要娶撒拉,被上帝禁止。亞比米勒責備亞伯拉罕,歸還撒
拉,上帝就醫治亞比米勒一家的生育能力。 20:1-18
○ 創 12:10-20 記載亞伯拉罕在埃及有類似的遭遇。不過 20:2 的
記載假設讀者清楚埃及的記載,所以直接說「稱他的妻為妹子」,
不然 20:2 的意義就非常隱晦了,因此這應該是兩段不同的記載
,而非是一段事件的兩個版本。
1.亞伯拉罕遷移到了基拉耳,又稱呼妻子為「妹妹」,導致基拉耳王
亞比米勒取走撒拉。上帝在夜間夢中責備亞比米勒。 20:1-7
●「那裡」:指「幔利橡樹」附近。
●「書珥」:位於埃及東北邊界附近。
●「基拉耳」:位於迦南和埃及的邊界,是個商業中心。
●「亞比米勒」:字義是「我的父親是王」,可能是一種頭銜,而
非個人的名字。
◎亞比米勒娶撒拉應該是為了和亞伯拉罕「結盟」,是一場「政治
婚姻」。跟擁有眾多財產的亞伯拉罕聯姻,應該是上算的事。所
以這一段資料中,不像 創 12:10-20 記載撒拉的美貌。
●「你是個死人哪」:原文是「你會....而死」、「你在....上面
死亡」,亦即亞比米勒會因娶有夫之婦而死
。
●「心正手潔」:「內心純全、手(行為)無罪」。
●「他是先知」:這是摩西五經中,第一次有人被稱為「先知」。
◎很難想像如果上帝不出手,事情會怎樣。因為亞伯拉罕已經清楚
知道應許的後裔是來自撒拉,他居然為自己的安危把應許之母賣
掉,這樣撒拉就算當時懷孕,生的小孩也不是亞伯拉罕的後裔。
如果這樣整個「亞伯拉罕之約」 17:1-22 就毀壞了。萬國的福份
就在亞伯拉罕的懦弱中消失。即使到了最後,人的軟弱還是最致
命的弱點。
◎ 20:6 顯示上帝不但照顧亞伯拉罕,也照顧這個尊重祂的君王,
攔阻他無意犯罪。而且亞比米勒似乎跟上帝的關係不錯,一副很
熟的樣子。
經文:亞比米勒清早起來,召了眾臣僕來,將這些事都說給他們聽,他們都甚懼怕。亞比米勒召了亞伯拉罕來,對他說:「你怎麼向我這樣行呢?我在甚麼事上得罪了你,你竟使我和我國裡的人陷在大罪裡?你向我行不當行的事了!」亞比米勒又對亞伯拉罕說:「你見了甚麼才做這事呢?」亞伯拉罕說:「我以為這地方的人總不懼怕神,必為我妻子的緣故殺我。況且她也實在是我的妹子;她與我是同父異母,後來作了我的妻子。當神叫我離開父家、飄流在外的時候,我對她說:『我們無論走到甚麼地方,你可以對人說:他是我的哥哥;這就是你待我的恩典了。』」亞比米勒把牛、羊、僕婢賜給亞伯拉罕,又把他的妻子撒拉歸還他。亞比米勒又說:「看哪,我的地都在你面前,你可以隨意居住」;又對撒拉說:「我給你哥哥一千銀子,作為你在閤家人面前遮羞的(羞:原文是眼),你就在眾人面前沒有不是了。」亞伯拉罕禱告神,神就醫好了亞比米勒和他的妻子,並他的眾女僕,她們便能生育。因耶和華為亞伯拉罕的妻子撒拉的緣故,已經使亞比米勒家中的婦人不能生育。 20:8-20:18 註釋:
2.亞比米勒責備亞伯拉罕,亞伯拉罕辯解,亞比米勒給予財物,
容許居住,亞伯拉罕為之禱告,解除咒詛。 20:8-18
●「清早起來」:「早起」,由上下文中可以看出亞比米勒特別早
起,因為他需要招聚臣僕。
● 20:11 看起來似乎是亞伯拉罕還覺得撒拉很漂亮,不過由
20:12-13 看起來這只是亞伯拉罕的一種習慣,而 20:11 只是
亞伯拉罕的一種說詞。
◎ 20:9-10 中亞比米勒表示自己不知道亞伯拉罕為什麼要這樣害
他 ,並且期望找到亞伯拉罕的動機。並且亞比米勒不單單關心
他自己,也關心他的國家。
◎亞比米勒勇於把自己的錯誤告訴自己的臣僕,而且臣僕們都懼怕
上帝的審判,這跟 20:11 中亞伯拉罕的預估完全相反。有時候
不信上帝的人,其實比基督徒更尊重造物者,而有更高的道德表
現。
◎ 20:17-18 描述一件諷刺的事,亞伯拉罕自己遭遇了不能使撒拉
生育的問題,卻要為亞比米勒一家禱告能生育。我們能否勇於跨
越自己的軟弱,連結於上帝的能力呢?
◎「亞伯拉罕禱告神,神就醫好了....」:若我們回想本卷前幾章
的記載,「撒萊對亞伯蘭說:耶和華使我不能生育」 16:2 ,撒
萊說「使我不能生育」和本章耶和華「限制、關閉」了眾女的子
宮使用了同樣一個動詞。對照之下我們發現了一個十分尖銳的對
比,那就是亞伯拉罕能禱告神而醫治別人的不孕,對自己的太太
的不孕卻是毫無辦法。這暗示了下一段應許之子以撒的出生完全
是神祂自己的計畫,祂要用祂的方式來完成應許。
●「一千銀子」: 申 22:29 提及五十舍客勒銀子是玷污處女的賠
償金與結婚禮金。當時舊巴比倫的工人月薪是半
個銀子,所以一千銀子是一百六十六年的工資。
「銀子」,也可以解釋成「舍客勒」。
●「不能生育」:「關閉所有的子宮」。
◎「神就醫好了亞比米勒」:配合前文來看,「亞比米勒卻還沒
有親近撒拉」 20:4 「我也攔阻了你
,免得你得罪我」 20:6 ,可以看出
是神使亞比米勒得病,免得他親近撒
拉而得罪神。此事出於神的恩典,而
不僅僅是亞比米勒的正直和無辜。
經文:耶和華按著先前的話眷顧撒拉,便照他所說的給撒拉成就。當亞伯拉罕年老的時候,撒拉懷了孕;到神所說的日期,就給亞伯拉罕生了一個兒子。亞伯拉罕給撒拉所生的兒子起名叫以撒。以撒生下來第八日,亞伯拉罕照著神所吩咐的,給以撒行了割禮。他兒子以撒生的時候,亞伯拉罕年一百歲。撒拉說:「神使我喜笑,凡聽見的必與我一同喜笑」;又說:「誰能預先對亞伯拉罕說『撒拉要乳養嬰孩』呢?因為在他年老的時候,我給他生了一個兒子。」 21:1-21:7 註釋:
(十)撒拉生以撒,以實瑪利被趕出家門。 21:1-21
1.耶和華眷顧撒拉,在亞伯拉罕年一百歲時生了以撒。 21:1-7
●「眷顧」:「訪問」、「探訪」、「注意」、「觀察」。
●「照他所說的」: 17:16 所說的。
●給撒拉「成就」:「做」、「處理」。
●「以撒」:字義是「他笑」。
●「第八日....行了割禮」:依照 17:12 中上帝的命令。
◎這個應許應驗,離亞伯拉罕出哈蘭已經過了二十五年。有時候我
們周遭的人似乎都急著要求神蹟,好像上帝不立刻給神蹟就是不
對,要不然就是沒聽禱告。我們能想像時間對亞伯拉罕的生命與
信仰有怎樣的影響嗎?上帝不誤事,即使過了二十五年還是「正
是時候」。
經文:孩子漸長,就斷了奶。以撒斷奶的日子,亞伯拉罕設擺豐盛的筵席。當時,撒拉看見埃及人夏甲給亞伯拉罕所生的兒子戲笑,就對亞伯拉罕說:「你把這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這使女的兒子不可與我的兒子以撒一同承受產業。」亞伯拉罕因他兒子的緣故很憂愁。神對亞伯拉罕說:「你不必為這童子和你的使女憂愁。凡撒拉對你說的話,你都該聽從;因為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至於使女的兒子,我也必使他的後裔成立一國,因為他是你所生的。」亞伯拉罕清早起來,拿餅和一皮袋水,給了夏甲,搭在她的肩上,又把孩子交給她,打發她走。夏甲就走了,在別是巴的曠野走迷了路。皮袋的水用盡了,夏甲就把孩子撇在小樹底下,自己走開約有一箭之遠,相對而坐,說:「我不忍見孩子死」,就相對而坐,放聲大哭。神聽見童子的聲音;神的使者從天上呼叫夏甲說:「夏甲,你為何這樣呢?不要害怕,神已經聽見童子的聲音了。起來!把童子抱在懷中(懷:原文是手),我必使他的後裔成為大國。」神使夏甲的眼睛明亮,她就看見一口水井,便去將皮袋盛滿了水,給童子喝。神保佑童子,他就漸長,住在曠野,成了弓箭手。他住在巴蘭的曠野;他母親從埃及地給他娶了一個妻子。 21:8-21:21 註釋:
2.以撒斷奶時,撒拉要求趕出夏甲和以實瑪利,上帝拯救他們。
21:8-21
●「斷了奶」:當時大約是三歲斷奶。當時嬰兒的死亡率很高,能
夠活到三歲是一個重要的里程碑,因此會舉辦筵席
慶祝。
●「戲笑」:「嘲笑」、「開玩笑」、「戲弄」。看撒拉的反應,
這個詞比較可能是有「負面的意義」。因為如果這僅
僅是「一起玩」,撒拉這樣的反應不太合理,再者十
七歲的少年大概無法跟三歲的小孩「一起玩」。如果
解釋成以實瑪利自己「戲笑」,也是怪怪的。沒事自
己在弟弟的斷奶宴會上笑什麼呢?所以「嘲笑」、「
戲弄」以撒是比較可能的解釋。新約中 加 4:29 也
暗示以實瑪利是「戲弄」或「嘲笑」以撒。
●「使女」:原文是「女奴」,比 16:1 的「使女」低一個等級。
●「使女的兒子」:其實以實瑪利的身份透過亞伯拉罕的命名,已
經是「主人的兒子」 16:15 ,但是撒拉很有
技巧的把以實瑪利的身份定位為「女奴的兒子
」。
●「趕出去」:這和當時的習慣不符,努西泥板和漢摩拉比法典都
都記載當女主人生了兒子,也不能把婢女的兒子趕
走。不過更早的Lipit-Ishtar法典規定主人可以用
「自由」交換婢女和婢女兒子的財產權,這大概就
是撒拉希望引用的習俗。不過在曠野地帶讓人「自
由」,恐怕是會讓人喪命,而非真心給人「自由」
。
●「很憂愁」:原文是「使他很為難」。其中特別用了「極其、非
常」一詞,形容亞伯拉罕非常為難。
◎ 16:15 中亞伯拉罕幫以實瑪利命名,就說明了他接納以實瑪利
為自己的兒子,也就是以實瑪利可以繼承產業(即使不是以長子
的名分),但此時撒拉卻要求亞伯拉罕違背承諾,而且這是撒拉
第二次企圖逼迫夏甲一家了。
◎雖然撒拉是因為忌妒逼迫夏甲,但是上帝卻為這樣的請求背書,
並保證保護以實瑪利,讓亞伯拉罕由憂愁中脫離。當然,上帝不
是贊同撒拉的心態,但祂的計畫與撒拉的要求吻合。我們會不會
因為上帝的神蹟、憐憫與我們的希望吻合,就不再注意到我們自
己信仰的幼稚、自私?
●「童子」:此字指的年紀範圍可以由「嬰兒到成年人」,不過創
世記中此字都是指具有行為能力的少年人
14:24 18:7 19:4 22:3 37:2 。
●「清早起來」:「早起」,可能是早上離開比較不熱,也可能亞
伯拉罕晚上睡不著。創世記中亞伯拉罕早起,都
是要面對一些他不容易面對的事情。
19:27 22:3
●「一皮袋」水:用羊皮做的水袋,大概可以裝15公升水。
●「把孩子交給她」:原文有可能是「水袋連同孩子放在她的肩膀
上」,也有可能是「水袋放在她的肩膀,孩
子交給她」,不過鑑於水袋已經很重,小孩
子也已經十幾歲,應該後者比較可能。且
21:18 天使也只命令夏甲「用手扶住(牽
緊)」小孩,所以此處的意思應該是把教養
、保護孩子的責任交給夏甲。
●「別是巴」:位於基拉耳的東南,字義是「七倍誓約的井」。
●「撇」:「丟棄」。
●「小樹」:「矮樹叢」、「灌木」。
●「一箭之遠」:大約100公尺。
●「放聲大哭」:原文是陰性動詞,顯示這是夏甲的哭泣。
●「神已經聽見童子的聲音」:以實瑪利字義是「神聽見」。至於
以實瑪利發出什麼聲音(是禱告還
是哭泣),我們就無法得知了。
●「把童子抱在懷中」:原文是「把童子抱起,用妳的手托住(扶
住、抓牢、牽緊)他」。
●「使....眼睛明亮」:原文是「開了眼睛」。
●「神保佑童子」:「上帝與這孩子同在」。
◎有時我們也會因為憂傷、失望而忽略了周遭可能的解決方案。事
實上,水井就在旁邊,而夏甲沒看見。上帝只是「開了她的眼睛
」就解決了危機。我們遭遇困難時,是否還能保持鎮定清醒呢?
經文:當那時候,亞比米勒同他軍長非各對亞伯拉罕說:「凡你所行的事都有神的保佑。我願你如今在這裡指著神對我起誓,不要欺負我與我的兒子,並我的子孫。我怎樣厚待了你,你也要照樣厚待我與你所寄居這地的民。」亞伯拉罕說:「我情願起誓。」從前,亞比米勒的僕人霸佔了一口水井,亞伯拉罕為這事指責亞比米勒。亞比米勒說:「誰做這事,我不知道,你也沒有告訴我,今日我才聽見了。」亞伯拉罕把羊和牛給了亞比米勒,二人就彼此立約。亞伯拉罕把七隻母羊羔另放在一處。亞比米勒問亞伯拉罕說:「你把這七隻母羊羔另放在一處,是甚麼意思呢?」他說:「你要從我手裡受這七隻母羊羔,作我挖這口井的證據。」所以他給那地方起名叫別是巴(就是盟誓的井的意思),因為他們二人在那裡起了誓。他們在別是巴立了約,亞比米勒就同他軍長非各起身回非利士地去了。亞伯拉罕在別是巴栽上一棵垂絲柳樹,又在那裡求告耶和華─永生神的名。亞伯拉罕在非利士人的地寄居了多日。 21:22-21:34 註釋:
(十一)亞伯拉罕與亞比米勒在別是巴立約。 21:22-34
●「軍長」:原文是「軍隊領袖」。
●「同他軍長」:暗示亞伯拉罕的家族應該是個不可忽視的力量。
●「非各」:字義是「強壯的」。也可能是個官銜或家族名稱,因在
六十年後,在類似場合又再次提起此名 創 26:26 。若
真是安那托利亞人(位於小亞細亞)地方的名稱,則和
非利士人起源地的看法符合,因為非利士人很可能是從
愛琴海域或小亞細亞經過克里特島遷移迦南地的 摩 9:7
耶 47:4 ,『迦斐託』是克里特島的古名。
非利士人在西元前12世紀才大批遷移至迦南西南,本章
的時空背景至少是西元前20世紀,兩者相差甚遠。可能
這時已經有少數非利士人已經移居此地,以較溫和的方
式生活。
●「神的保佑」:原文是「神與你同在」。
◎「凡你所行的事都有神的保佑」:神與人同在使人能夠成功(例如:
創 26:3 28:15 出 3:12 撒下 7:3 )。這裡亞比米勒除了描述現狀,
也是誠心地祝福亞伯拉罕。
●「欺負」:「耍詭計」、「詐欺」。此處跟 20:1-14 有關,亞伯拉
罕曾經用詭詐對待過亞比米勒。
◎「不要欺負我與我的兒子,並我的子孫。我怎樣厚待了你,你也要照
樣厚待我與你所寄居這地的民。」:令人驚訝的,亞比米勒似乎把亞
伯拉罕家族的繼續擴充當作理所當然的事,因為他不只為自己,還為
子孫和在地的居民懇求。在這裡也可以看出以撒出生的重要性,因為
他是神應許最具體的實現,是亞伯拉罕血脈的延伸,若不是以撒的出
生,亞比米勒也不會在此懇求。
●「厚待」:「良善」、「慈愛」、「忠誠」、「信實」。
●「我情願起誓」:原文是「我發誓」。
●「霸佔」:「搶奪」、「搶掠」。
◎「水井」:這是事件的重點所在-水源的使用權。
◎「....我不知道....今日我才聽見了」:亞比米勒好像常常在狀況外
,在 20:1-7 他不知道他娶了別人的老婆,在這裡他不知道他的手
下對別人是如此霸道。但可貴的是他都能及時彌補錯誤,沒有造成
與亞伯拉罕的對立。我們在不小心得罪別人後,是否也能及時挽回
傷害呢?
●「羊和牛」給了亞比米勒:原文型態是單數,指「一隻牛和一隻羊
」。
●「七」隻母羊羔:與「誓」的原文相同,有「一語雙關」的用意。
◎母羊通常比公羊貴。
●「別是巴」:位於基拉耳的東南四十公里處,字義是「七倍誓約的
井」。「別」是「井」,「是巴」是「七」或者是「
誓」的意思。
●「垂絲柳樹」:可以高達9公尺。
◎「栽上一棵垂絲柳樹」:在之前的章節,亞伯拉罕兩次在接近橡樹的
地方為耶和華築壇,一次在示劍地摩利橡樹 12:6-7 ,另一次在希伯
崙幔利橡樹 13:18 。其中示劍的橡樹相當有名,似乎成為當地地標
( 創 35:4 書 24:26 士 9:6,37 撒上 10:3 ),甚至成為迦南神祇
的敬拜地,但亞伯拉罕築壇是敬拜耶和華。配合下文「求告耶和華─
永生神的名」來看,種垂絲柳樹的動機應該和築壇相似,為特別的事
件(與神、與人立約)感謝敬拜神。
●「永生」神:「古老」、「永恆」、「長久」、「不朽」。
●「永生神」:除了此處之外,只出現在 賽 40:28 。
●「非利士人的地」:一般認為非利士人在西元前1200年才由克里特
島(迦斐託)進入巴勒斯坦。不過此處的亞比
米勒可能是早期遷移迦南地的非利士人,是西
元前1200年那一批非利士人的先頭部隊,但後
一批人才真正大量移入迦南地。夏瑣與烏加列
都發現過迦斐託式的陶器,西元前十八世紀的
馬里文獻也提及夏瑣王送禮物給克里特島。另
外,如果這裡是後來文士修訂經文的痕跡也無
妨,並可以解釋得通。
◎以下是創世記所記,在亞伯拉罕之後,築壇或立敬拜地點相關的事
件:
經文 人物 地點 發生事件/神的作為 築壇或類似的敬拜行為 取地名或呼求神
12:1-3 亞伯蘭 哈蘭 神應許亞伯蘭為多國之父
12:6-7 亞伯蘭 示劍 神應許賜地 築壇
12:8 亞伯蘭 伯特利東 築壇 求告耶和華的名
13:18 亞伯蘭 希伯崙 神重申應許 築壇
21:33 亞伯拉罕 別是巴 與亞比米勒立約 種垂絲柳樹 求告「永生神」
(伊勒歐蘭)
22:14 亞伯拉罕 摩利亞山 神重申應許、
預備祭物 築壇 耶和華以勒(地)
26:25 以撒 往別是巴路上 神重申應許 築壇 求告耶和華的名
28:19 雅各 路斯 神重申應許 立石柱、澆油 伯特利(地)
31:54 雅各 基列山 與拉班立約 獻祭
32:30 雅各 雅博渡口 雅各與神摔跤 毘努伊勒(地)
33:20 雅各 示劍城東 築壇 伊利伊羅伊以色列(地)
35:7 雅各 伯特利 神要求築壇 築壇 伊勒伯特利(地)
35:14 雅各 伯特利 神為雅各改名、
重申應許 立石柱、奠酒、澆油 伯特利(地)
46:1 雅各 別是巴 準備與約瑟相認,
獻完祭,
神在晚上顯現。 獻祭
經文:這些事以後,神要試驗亞伯拉罕,就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裡。」神說:「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 22:1-22:2 註釋:
(十二)上帝試驗亞伯拉罕,要亞伯拉罕獻以撒。 22:1-19
1.上帝要試驗亞伯拉罕,要求亞伯拉罕到摩利亞山上,把以撒獻為燔
祭。 22:1-2
●「試驗」:「測驗」、「試驗」、「驗證」、「考驗」。
●「帶著」你的兒子:原文是「請帶」。上帝用這種形式跟人對話
時,常常是要人做一些難以想像的事。舊約
總共出現五次 創 13:14 15:5 22:2
出 11:2 賽 7:3
●「摩利亞地」:字義是「被耶和華選上的」,很可能就是所羅門
建聖殿的地方 代下 3:1 ,距離亞伯拉罕目前所
住的「別是巴」大約70公里。
●「燔祭」:指將祭牲殺死,放在木材上,全部燒掉的祭。
◎ 21:12 中提到「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這時卻要
亞伯拉罕把以撒獻為燔祭,真是個匪夷所思的要求。
◎此處是舊約聖經中唯一一次提到上帝試驗一個「個人」,通常上
帝都是試驗一個團體(如:以色列人)。
◎我們不知道亞伯拉罕怎麼確定對他發言的就是神,不過他就是很
確定。照說我們不太可能接受上帝會提出這樣的要求,但是亞伯
拉罕確定這是上帝要的,所以他決心順服。信仰,有其神秘主觀
的層面,這點我們應該可以理解。不過「歷史」不一定會重演,
除非我們非常確定那是上帝的帶領,不然應該不能接受這種不道
德、違反聖經普遍原則的「神諭」。
經文:亞伯拉罕清早起來,備上驢,帶著兩個僕人和他兒子以撒,也劈好了燔祭的柴,就起身往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到了第三日,亞伯拉罕舉目遠遠地看見那地方。 22:3-22:4 註釋:
2.亞伯拉罕早起,帶兩個僕人與以撒,動身前往上帝指示的地點。
22:3-4
●「劈好了燔祭的柴」:顯示亞伯拉罕的意志堅決,即使摩利亞山
上沒有木柴,他也已經準備好,一定要完
成獻祭的事。
◎「到了第三日」:在路程中應該有著相當的煎熬。如果沒有這三
天,或許很容易憑一時的衝動達成目標,但三
天的時間會讓衝動消失。
經文:亞伯拉罕對他的僕人說:「你們和驢在此等候,我與童子往那裡去拜一拜,就回到你們這裡來。」亞伯拉罕把燔祭的柴放在他兒子以撒身上,自己手裡拿著火與刀;於是二人同行。以撒對他父親亞伯拉罕說:「父親哪!」亞伯拉罕說:「我兒,我在這裡。」以撒說:「請看,火與柴都有了,但燔祭的羊羔在哪裡呢?」亞伯拉罕說:「我兒,神必自己預備作燔祭的羊羔。」於是二人同行。 22:5-22:8 註釋:
3.亞伯拉罕留下僕人,僅帶以撒去獻祭。 22:5-8
●「拜一拜」:「敬拜」。
●火與「刀」:指類似長劍的大刀,可用來切割屍體 士 19:29 。
● 22:7 中以撒的問題可能暗示他已經意識到自己可能的命運。因
為迦南地還蠻流行把自己的兒女獻祭給神。
●「神必自己預備」:「上帝自己會負責」、「上帝會自己看見」。
◎「父親」、「我兒」:都是很親暱的稱呼,卻沒想到等一下要面對
的卻是父親必須殺兒子的事情。
經文:他們到了神所指示的地方,亞伯拉罕在那裡築壇,把柴擺好,捆綁他的兒子以撒,放在壇的柴上。亞伯拉罕就伸手拿刀,要殺他的兒子。耶和華的使者從天上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裡。」天使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亞伯拉罕舉目觀看,不料,有一隻公羊,兩角扣在稠密的小樹中。亞伯拉罕就取了那隻公羊來,獻為燔祭,代替他的兒子。亞伯拉罕給那地方起名叫「耶和華以勒」(就是耶和華必預備的意思),直到今日人還說:「在耶和華的山上必有預備。」 22:9-22:14 註釋:
4.亞伯拉罕要把以撒殺了獻給神,天使阻擋亞伯拉罕,並指示以公羊
代替以撒獻祭。亞伯拉罕將該地取名為耶和華以勒。 22:9-14
●「捆綁」:這個動詞在整本舊約只出現過一次。猶太人用這個字
作為本段故事的標題-「以撒的捆綁」。
●「捆綁」:猶太拉比認為以撒此時已經37歲,亞伯拉罕應該是137
歲,不過我們不確定以撒是否已經這麼年長,但至少
也應該是個青年,因為他已經能幫忙背柴。所以以撒
也顯出其順服,任亞伯拉罕捆綁。
●「亞伯拉罕!亞伯拉罕!」:連呼叫兩次,表示情況緊急。參
創 46:2 「呼叫雅各」 出 3:4
「呼叫摩西」。
●「一點不可害他」:「不可對他做任何事」。
●「公羊」:原文是「公綿羊」。
◎在利未記多處提到獻給耶和華的祭物必須「沒有殘疾(原文是『
完整的、完美的』)」( 利 1:3 利 3:1 利 4:3 等等),才蒙
耶和華悅納,在此處經文,以撒的順服也是可以說是完美的。在
創世記當中,神稱挪亞為「完全人」 創 6:9 ,也呼籲亞伯蘭要
完全( 創 17:1 「....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原文直譯為「你
行事為人要行在我面前,要完全」)。
經文:耶和華的使者第二次從天上呼叫亞伯拉罕說:「耶和華說:『你既行了這事,不留下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我便指著自己起誓說: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於是亞伯拉罕回到他僕人那裡,他們一同起身往別是巴去,亞伯拉罕就住在別是巴。 22:15-22:19 註釋:
5.上帝應許亞伯拉罕有繁多的子孫、得福氣,並使萬國得福。
22:15-19
●「指著自己起誓」:這是創世記中唯一一次上帝指著自己起誓,
沒有誰比上帝大,所以上帝指著自己起誓
是表示這個誓言是最可靠的。
●「必得著仇敵的城門」:表示「征服仇敵的城市」。
◎亞伯拉罕清楚表明了他對上帝的愛與順服超過了他擁有最寶貴的
事物,所以上帝也回報他,進一步肯定上帝的應許。
經文:這事以後,有人告訴亞伯拉罕說:「密迦給你兄弟拿鶴生了幾個兒子,長子是烏斯,他的兄弟是布斯和亞蘭的父親基母利,並基薛、哈瑣、必達、益拉、彼土利(彼土利生利百加)。」這八個人都是密迦給亞伯拉罕的兄弟拿鶴生的。拿鶴的妾名叫流瑪,生了提八、迦含、他轄,和瑪迦。 22:20-22:24 註釋:
(十三)拿鶴的十二個後裔 22:20-24
●「烏斯」:原意是「樹木繁茂的」。 伯 1:1 說這是個地名,是
約伯的家鄉。
●「布斯」:字義是「鄙視」的意思。
●「基母利」:「被神舉起」。
●「基薛」:原文跟「迦勒底」一樣。
●「哈瑣」:「視覺」。
●「必達」:「火焰」。
●「益拉」:「哭泣的」。
●「彼土利」:原意是「屬神的人」,住在巴旦亞蘭。
●「利百加」:原意是「逗人喜歡」、「柔順的」。
●「流瑪」:原意是「高大」。
●「提八」:原意是「屠殺」。
●「迦含」:原意是「燃燒」。
●「他轄」:原意是「紅色」。
●「瑪迦」:原意是「壓制」、「壓迫」。
經文:撒拉享壽一百二十七歲,這是撒拉一生的歲數。撒拉死在迦南地的基列‧亞巴,就是希伯崙。亞伯拉罕為她哀慟哭號。 23:1-23:2 註釋:
(十四)撒拉的去世與喪禮 23:1-20
1.撒拉一百二十七歲死在希伯崙 23:1-2
●「基列亞巴」:「亞巴之城」或「四之城(city of Four)」的意
思。
◎上帝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幾乎都還沒開始實現,但是他的妻子撒
拉就已經死了。不過聖經很少記載女性的壽命,撒拉是少數的幾
個例子。
經文:後來亞伯拉罕從死人面前起來,對赫人說:「我在你們中間是外人,是寄居的。求你們在這裡給我一塊地,我好埋葬我的死人,使她不在我眼前。」赫人回答亞伯拉罕說:「我主請聽。你在我們中間是一位尊大的王子,只管在我們最好的墳地裡埋葬你的死人;我們沒有一人不容你在他的墳地裡埋葬你的死人。」亞伯拉罕就起來,向那地的赫人下拜,對他們說:「你們若有意叫我埋葬我的死人,使她不在我眼前,就請聽我的話,為我求瑣轄的兒子以弗崙,把田頭上那麥比拉洞給我,他可以按著足價賣給我,作我在你們中間的墳地。」 23:3-23:9 註釋:
2.亞伯拉罕要求赫人賣他一塊地埋葬死人,他拒絕把撒拉葬在赫人墳
地的建議,希望買下麥比拉洞。 23:3-9
●從死人面前「起來」:當時哀悼的行動通常是坐在地上,圍繞著
遺體進行。
●「赫人」:指的可能是一批遷移到比較南方的赫人,或者僅僅是
敘利亞與巴勒斯坦居民的通稱。參考 10:15 的記載,
赫人是迦南的後代,所以看來後者比較可能。
●「外人」:「旅居者」、「臨時居民」,可能沒有置產的權利。
●「求你們在這裡給我一塊地」:原意是「請讓給我你們中間的一
塊墳地」。
●「尊大的」王子:原文是「上帝、神、神明」,引伸為「最好」
、「最高」,也就是「尊大」的意思。
●尊大的「王子」:「長官」、「王子」、「領袖」。
◎基本上赫人表達對亞伯拉罕的尊重,可是他們並不希望亞伯拉罕
在當地置產,即使連墳地也不希望亞伯拉罕擁有。所以他們用「
隨便亞伯拉罕葬死人」來當托詞。
●「那地的赫人」下拜:「當地的百姓赫人」,原文是複數形態。
表示向一群人下拜,這應該是一種社交儀
節。
●「瑣轄」:字義是「黃褐色的」。
●「田頭」:「田地盡頭」。這樣對田地的影響最小。
●「麥比拉洞」:原文是「雙洞」的意思。
●「足價」:原文是「滿足的銀子」,意思就是「市價」。
◎即使亞伯拉罕在喪妻之痛中,還是不打算佔人便宜,要用市價購
買較不影響他人的土地作為墳地。
經文:當時以弗崙正坐在赫人中間。於是,赫人以弗崙在城門出入的赫人面前對亞伯拉罕說:「不然,我主請聽。我送給你這塊田,連田間的洞也送給你,在我同族的人面前都給你,可以埋葬你的死人。」亞伯拉罕就在那地的人民面前下拜,在他們面前對以弗崙說:「你若應允,請聽我的話。我要把田價給你,求你收下,我就在那裡埋葬我的死人。」以弗崙回答亞伯拉罕說:「我主請聽。值四百舍客勒銀子的一塊田,在你我中間還算甚麼呢?只管埋葬你的死人吧!」亞伯拉罕聽從了以弗崙,照著他在赫人面前所說的話,把買賣通用的銀子平了四百舍客勒給以弗崙。於是,麥比拉、幔利前、以弗崙的那塊田和其中的洞,並田間四圍的樹木,都定準歸與亞伯拉罕,乃是他在赫人面前並城門出入的人面前買妥的。此後,亞伯拉罕把他妻子撒拉埋葬在迦南地幔利前的麥比拉田間的洞裡。(幔利就是希伯崙)。從此,那塊田和田間的洞就藉著赫人定準歸與亞伯拉罕作墳地。 23:10-23:20 註釋:
3.麥比拉洞的主人以弗崙開出四百舍客勒的價格,亞伯拉罕就購買了
該洞以及那塊田。 23:10-20
◎亞伯拉罕僅需要田頭的洞,但是以弗崙連田也要給亞伯拉罕,理由
可能是以弗崙真的是敬佩亞伯拉罕,也可能是因為赫人(不過這是
假設此處的居民是赫人帝國的移民)的法律規定賣主如果僅賣出一
部分,賣主得要替買主繳地稅,全部賣出則由買主負擔地稅,所以
以弗崙寧可賣整塊田。
●「城門」:城門口附近的廣場是當時的法庭與商業交易進行之地。
◎「四百舍客勒」:可能是昂貴的價格,耶利米付了17舍客勒
耶 32:9 大衛付了50舍客勒 撒下 24:24 。
不過這也可能是討價還價的第一回合,沒想到亞
伯拉罕就買了。不管如何,就我們手邊的資訊,
很難判定這是公道還是昂貴的價格。
●都「定準」歸與:原文是「起來」、「確立」的意思。
◎這是亞伯拉罕獲得的一塊迦南地產業,是買來的,而且僅是墳地。
◎由西元前2000年前的赫人(赫人帝國)文件中,可知這次交易的特
色與赫人的習俗吻合。
◎聖經在講述先民與族長的故事,大部分都以男性為主,而撒拉是繼
夏娃之後,提到最多次的女性,可以看出她身為「多國之母」的重
要性。撒拉的一生不十分順遂,她一直到九十歲前都承受不孕的悲
哀,也因為孩子的問題和夏甲起了兩次衝突;她在外國被亞伯拉罕
拋棄了兩次,差點成為別人的妻子,而她唯一的兒子也差一點獻上
為祭。從這些際遇我們不只發現撒拉生活中的坎坷,我們不禁也要
懷疑,亞伯拉罕好像不太重視他的老婆?或許我們無法定下結論,
但從本章我們看到亞伯拉罕不只為撒拉的死亡哀哭,更為她買了一
塊屬於自己的地,讓她不是死在外人之地,而是能安葬在自己的地
方,不難看出亞伯拉罕愛妻之心。
經文:亞伯拉罕年紀老邁,向來在一切事上耶和華都賜福給他。亞伯拉罕對管理他全業最老的僕人說:「請你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我要叫你指著耶和華─天地的主起誓,不要為我兒子娶這迦南地中的女子為妻。你要往我本地本族去,為我的兒子以撒娶一個妻子。」僕人對他說:「倘若女子不肯跟我到這地方來,我必須將你的兒子帶回你原出之地嗎?」亞伯拉罕對他說:「你要謹慎,不要帶我的兒子回那裡去。耶和華─天上的主曾帶領我離開父家和本族的地,對我說話,向我起誓說:『我要將這地賜給你的後裔。』他必差遣使者在你面前,你就可以從那裡為我兒子娶一個妻子。倘若女子不肯跟你來,我使你起的誓就與你無干了,只是不可帶我的兒子回那裡去。」僕人就把手放在他主人亞伯拉罕的大腿底下,為這事向他起誓。 24:1-24:9 註釋:
(十五)為以撒娶妻 24:1-67
◎這是創世記最長的一章,顯出其重要性。
1.亞伯拉罕叫他最老的僕人回到亞伯拉罕的本族去為以撒娶妻,並要求
不可把以撒帶回去他的本族。 24:1-9
●「最老的僕人」:傳說這個僕人就是以利以謝,不過無法證實或否
證。 15:2-3
●「管理他全業最老的僕人」:原文是「就是在他家中管理他所有產
業的一個老年人」,不是最老的家業
管理者,而是「那個管理家業的老人
」。
●「大腿」:SH 3409,「大腿」、「旁邊」、「腰部」,指「有生
殖力的部位」,有時也是男性生殖器官的委婉說法。
如: 創 46:26 (他所生)、 出 1:5 (從雅各而生)
、 士 8:30 (親生的)。
●「手放在我大腿底下....起誓」:可能是「隱私」(信任)或神聖
(與生育功能有關)的意思。不
過確切的意思並不能確定。
創 47:29-31 中雅各也要約瑟
用同樣的方式起誓。羅馬時代的
人發誓,也是把手放在生殖器官
上。
●「我本地本族」:也有人翻譯成「我本族的地」,也就是米所波大
米。
●「無干」:「乾淨」、「無辜」、「清白」、「免去」。
●「女子」:原文是「那女子」,有冠詞的單數型態。亞伯拉罕好像
已經看到僕人找到以撒的妻子了。
◎為何亞伯拉罕不願意以撒娶迦南地的女人?很可能是因為
創 15:16 中上帝的啟示,讓他知道這個地區的民族將會罪惡滿盈
,所以他堅持不讓以撒取迦南地的女人。當然,所多瑪的毀滅應該
對此決定也有相當的影響。
◎為何不派以撒自己去,要派僕人去幫忙娶妻呢? 24:6 的記載充分
透露出亞伯拉罕怕以撒不成熟,居然離開應許之地回到美索不達米
亞,所以要派僕人去幫忙選妻。
經文:那僕人從他主人的駱駝裡取了十匹駱駝,並帶些他主人各樣的財物,起身往美索不達米亞去,到了拿鶴的城。天將晚,眾女子出來打水的時候,他便叫駱駝跪在城外的水井那裡。他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神啊,求你施恩給我主人亞伯拉罕,使我今日遇見好機會。我現今站在井旁,城內居民的女子們正出來打水。我向那一個女子說:『請你拿下水瓶來,給我水喝。』她若說:『請喝!我也給你的駱駝喝。』願那女子就作你所預定給你僕人以撒的妻。這樣,我便知道你施恩給我主人了。」話還沒有說完,不料,利百加肩頭上扛著水瓶出來。利百加是彼土利所生的;彼土利是亞伯拉罕兄弟拿鶴妻子密迦的兒子。那女子容貌極其俊美,還是處女,也未曾有人親近她。她下到井旁,打滿了瓶,又上來。僕人跑上前去迎著她,說:「求你將瓶裡的水給我一點喝。」女子說:「我主請喝!」就急忙拿下瓶來,托在手上給他喝。女子給他喝了,就說:「我再為你的駱駝打水,叫駱駝也喝足。」她就急忙把瓶裡的水倒在槽裡,又跑到井旁打水,就為所有的駱駝打上水來。那人定睛看她,一句話也不說,要曉得耶和華賜他通達的道路沒有。駱駝喝足了,那人就拿一個金環,重半舍客勒,兩個金鐲,重十舍客勒,給了那女子,說:「請告訴我,你是誰的女兒?你父親家裡有我們住宿的地方沒有?」女子說:「我是密迦與拿鶴之子彼土利的女兒」;又說:「我們家裡足有糧草,也有住宿的地方。」那人就低頭向耶和華下拜,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神是應當稱頌的,因他不斷地以慈愛誠實待我主人。至於我,耶和華在路上引領我,直走到我主人的兄弟家裡。」 24:10-24:27 註釋:
2.僕人帶了駱駝和財物到了拿鶴的城,禱告求神給他好機會,結果遇到
利百加符合僕人的禱告。僕人就給利百加金飾,又禱告感謝神。
24:10-27
●「駱駝」:在石器時代的雕刻中就已經出現過駱駝,不過西元前
1800-1200年間亞述人的文件很少提及駱駝。有一張
人騎著駱駝的圖畫在伊拉克某處被發現,年代大約是
西元前3000-2900年。亞伯拉罕也由埃及法老王獲得過
駱駝 12:16 。
●各樣的「財物」:「美物」、「寶物」、「上好的東西」。
●「美索不達米亞」:原意是「兩河之間的亞蘭」,此處指的應該
是幼發拉底河與哈博河之間的亞蘭城。位於
美索不達米亞北部。
●「拿鶴的城」:應該就是拿鶴居住的城市哈蘭,距離希伯崙大約
650公里,約需三十多天的行程。猶太古史作者
約瑟夫指出這段行程艱難萬分,僕人忠心的克服
萬難到達。
●「天將晚」:黃昏、下午六點左右。
◎「水井」:這似乎是當時蠻普遍的社交場合,也是找對象的好地
方,雅各 29:1-12 、摩西 出 2:16-17 都是在井旁
找到伴侶。
◎僕人接近城就先禱告,這是值得注意的事。
●「使我今日遇見好機會」:原文是「使我今日遇見」,原文並沒
有「好機會」。可以想見僕人是希望
立刻就可以「遇到適當的新娘人選」
。
●「預定」:「決定」、「判斷」、「派定」。
◎僕人提出的標準相當合乎理性,就是要選一個勤快、好客、敬老
的女性。所以僕人雖然禱告,但是他卻也沒求特殊的神蹟。這一
點可能值得我們去思考,在使用理性與依靠神之間得到一個平衡
點。而且僕人也不是百分之一百確認自己希望的憑證就是定論,
他還是經過仔細觀察、小心談判來完成整個過程。這也能平衡我
們求「特殊憑據」的意圖,畢竟,誰知道那是不是偶然呢?
●「利百加是彼土利所生的,彼土利是亞伯拉罕兄弟拿鶴妻子密迦
的兒子」:所以利百加是亞伯拉罕的姪孫女、以撒的姪女。
●「容貌極其俊美」:「非常漂亮」的意思。這對撒拉兒子的新娘
來說,可能是個很重要的條件(因為撒拉也
非常漂亮)。
●「親近她」:原文是「認識她」,「與她發生關係」的意思。表
示所生的後裔一定會是「亞伯拉罕的後裔」。
●「叫駱駝也喝足」:一頭駱駝可以喝大約95公升的水,十頭就可
以喝950公升的水。所以利百加得要身體強
健,勤勞能幹才能完成這樣的工作。
●「通達」:「昌盛」、「成功」。
●「金環」:「鼻環」。 24:47
●「舍客勒」:約等於11.4公克。僕人給利百加的金塊價格目前大
約143萬台幣。
◎利百加除了眼前這位僕人的需要外,還想到駱駝的需要,我們也
該學習為別人多著想一點。
◎我們在此略為看到這位老僕人的虔誠與忠心。如果他是以利以謝
,那他的忠誠就更顯為寶貴,甘願服事繼承原本是自己產業的人
。
經文:女子跑回去,照著這些話告訴她母親和她家裡的人。利百加有一個哥哥,名叫拉班,看見金環,又看見金鐲在他妹子的手上,並聽見他妹子利百加的話,說那人對我如此如此說。拉班就跑出來往井旁去,到那人跟前,見他仍站在駱駝旁邊的井旁那裡,a便對他說:「你這蒙耶和華賜福的,請進來,為甚麼站在外邊?我已經收拾了房屋,也為駱駝預備了地方。」那人就進了拉班的家。拉班卸了駱駝,用草料餵上,拿水給那人和跟隨的人洗腳; 24:28-24:32 註釋:
3.利百加跑回去告訴家人,拉班去井旁接回僕人。 24:28-32
◎由此看起來,當僕人還在井邊敬拜神時,利百加就已經跑回去通
知家人了。
◎ 24:29 提到拉班看到貴重的禮物戴在他妹妹身上,就有積極的
迎客行動,這似乎是預告了他與雅各的彼此侵吞行動。
29:1-31:55
●「照著這些話」:可以解釋成「照著這些事情(所經歷的事)」
或「照著這些話語( 24:27 僕人說的話)」
。
●「母親和她家裡的人」:原文是「她母親家裡的人」。不過指的
應該也是母親和她的家人。
●「拉班」:字義是「白色的」。
◎為何這裡似乎是拉班主持大局,而不是彼土利,原因不詳,可能
是彼土利已經年老,把管家的權利交給拉班。彼土利不可能已經
去世,因為 24:50 記載彼土利的發言,且如果彼土利經去世,
則婚姻談判要徵得女性(利百加)的同意。這也能解釋利百加先
找母親談,而非先找父親談。
●「收拾了」:「趕走」、「解散」、「清出一條路」。
●「草料」:原文是「草和飼料」。
經文:把飯擺在他面前,叫他吃,他卻說:「我不吃,等我說明白我的事情再吃。」拉班說:「請說。」他說:「我是亞伯拉罕的僕人。耶和華大大地賜福給我主人,使他昌大,又賜給他羊群、牛群、金銀、僕婢、駱駝,和驢。我主人的妻子撒拉年老的時候給我主人生了一個兒子;我主人也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這個兒子。我主人叫我起誓說:『你不要為我兒子娶迦南地的女子為妻。你要往我父家、我本族那裡去,為我的兒子娶一個妻子。』我對我主人說:『恐怕女子不肯跟我來。』他就說:『我所事奉的耶和華必要差遣他的使者與你同去,叫你的道路通達,你就得以在我父家、我本族那裡,給我的兒子娶一個妻子。只要你到了我本族那裡,我使你起的誓就與你無干。他們若不把女子交給你,我使你起的誓也與你無干。』「我今日到了井旁,便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神啊,願你叫我所行的道路通達。我如今站在井旁,對哪一個出來打水的女子說:請你把你瓶裡的水給我一點喝;她若說:你只管喝,我也為你的駱駝打水;願那女子就作耶和華給我主人兒子所預定的妻。』我心裡的話還沒有說完,利百加就出來,肩頭上扛著水瓶,下到井旁打水。我便對她說:『請你給我水喝。』她就急忙從肩頭上拿下瓶來,說:『請喝!我也給你的駱駝喝。』我便喝了;她又給我的駱駝喝了。我問她說:『你是誰的女兒?』她說:『我是密迦與拿鶴之子彼土利的女兒。』我就把環子戴在她鼻子上,把鐲子戴在她兩手上。隨後我低頭向耶和華下拜,稱頌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神;因為他引導我走合適的道路,使我得著我主人兄弟的孫女,給我主人的兒子為妻。現在你們若願以慈愛誠實待我主人,就告訴我;若不然,也告訴我,使我可以或向左,或向右。」 24:33-24:49 註釋:
4.僕人堅持先說完正事再吃飯,於是拉班請他說出來訪的原委。
24:33-49
●「我不吃」:當時的習俗是吃完筵席再談事情,所以這裡僕人拒絕
先吃是很不尋常的。參考 18:1-15
●「我是亞伯拉罕的僕人」:僕人非常謙虛,其實他是亞伯拉罕的管
家,不過他僅說明自己是「僕人」。這
也顯出亞伯拉罕的僕人就可以有這樣的
財富處理能力,那亞伯拉罕一定更是富
貴。
◎僕人基本上忠實地轉述了他的使命,但是又略掉一些可能使聽眾不
高興的議題 24:6,8 ,強化了一些地方 24:38 ,有效的讓整個事
件朝成功的方向發展。 24:49 又把同不同意把利百加嫁給以撒的
事情和「慈愛誠實待亞伯拉罕」連接在一起,讓拉班很難拒絕。
經文:拉班和彼土利回答說:「這事乃出於耶和華,我們不能向你說好說歹。看哪,利百加在你面前,可以將她帶去,照著耶和華所說的,給你主人的兒子為妻。」亞伯拉罕的僕人聽見他們這話,就向耶和華俯伏在地。當下僕人拿出金器、銀器,和衣服送給利百加,又將寶物送給她哥哥和她母親。僕人和跟從他的人吃了喝了,住了一夜。早晨起來,僕人就說:「請打發我回我主人那裡去吧。」利百加的哥哥和她母親說:「讓女子同我們再住幾天,至少十天,然後她可以去。」僕人說:「耶和華既賜給我通達的道路,你們不要耽誤我,請打發我走,回我主人那裡去吧。」他們說:「我們把女子叫來問問她」,就叫了利百加來,問她說:「你和這人同去嗎?」利百加說:「我去。」於是他們打發妹子利百加和她的乳母,同亞伯拉罕的僕人,並跟從僕人的,都走了。他們就給利百加祝福說:我們的妹子啊,願你作千萬人的母!願你的後裔得著仇敵的城門!利百加和她的使女們起來,騎上駱駝,跟著那僕人,僕人就帶著利百加走了。 24:50-24:61 註釋:
5.拉班和彼土利同意將利百加嫁給亞伯拉罕的兒子,利百加在眾人的祝福中
離開家。 24:50-61
●「說好說歹」:原文是「說不好、說好」,亦即「無話可說」、「沒有
討論的空間」。
◎僕人這次是「俯伏在地」,而 24:26 是「低頭下拜」。顯出他對上帝
的敬拜是越來越敬虔。
●「寶物」:「高級的東西」、「特優的東西」。
◎參考 創 34:5,11 當父親還在時,女兒的婚事是由父親與兒子們決定,
所以此處由拉班和彼土利處理利百加的婚事,是很合乎當時風俗的。
◎當時的聘禮大約是五十舍客勒 申 22:29 提到是「五十舍克勒銀子」
(另外參考 出 22:16 「交出聘禮」,目前大約台幣七萬元),雅各
要取拉結時甚至工作了七年( 創 29:18-20 )。
●「乳母」:「奶媽」。 35:8 說這個奶媽叫「底波拉」。派遣奶媽一
起去,也表示家人相信利百加會很快懷孕生子。
●「願你作千萬人的母」:原文是「願妳成為千千萬萬」。與 22:17 中
上帝對亞伯拉罕的賜福相呼應。
●「使女們」:原文是「複數陰性」,表示是一個以上的女僕。這也顯示
彼土利家中家境不錯,所以可以把幾個女僕當嫁妝送出。
◎離家前同住十天,是很合理的要求,不過僕人急著要完成受託付的使命
,所以希望快點離開。令人訝異的是利百加也樂意立刻跟隨僕人離去。
經文:那時,以撒住在南地,剛從庇耳‧拉海‧萊回來。天將晚,以撒出來在田間默想,舉目一看,見來了些駱駝。利百加舉目看見以撒,就急忙下了駱駝,問那僕人說:「這田間走來迎接我們的是誰?」僕人說:「是我的主人。」利百加就拿帕子蒙上臉。僕人就將所辦的一切事都告訴以撒。以撒便領利百加進了他母親撒拉的帳棚,娶了她為妻,並且愛她。以撒自從他母親不在了,這才得了安慰。 24:62-24:67 註釋:
6.利百加與以撒見面,並與以撒成婚。 24:62-67
◎此時以撒已經四十歲了(母親死了三年) 25:20 ,亞伯拉罕也一百
四十歲了。從撒拉去世到以撒娶妻總共經過了三年( 創 23:1 『撒
拉享壽一百二十七歲』、 創 25:20 『以撒娶利百加為妻的時候正
四十歲』)。
●「庇耳拉海萊」:字義是「那看顧我的永活者之井」或「看見了
仍然存活的人之井」,不過前者比較可能。其名字
的來源記載於 創 16 。
●「天將晚」:原文是「接近晚上」,也就是「黃昏」。
●「田間」:原文是「田地」、「陸地」、「平原」,以撒是遊牧民族,
所以此處解釋成「平原」比較適當。
●「默想」:可能是「沈思」、「默想」、「內省」的意思。如果是阿拉
伯文,那就是「散步」、「徘徊」的意思。
◎「我的主人」:可能亞伯拉罕已經正式把家業交給以撒 24:36 ,或者
這只是一種寫作筆法,表示主角已經由亞伯拉罕轉到以
撒。有些註釋書認為亞伯拉罕已經死亡,不過照時間算
來,這時亞伯拉罕還健在,而此段也不一定非解釋成亞
伯拉罕已經死亡不可。
◎「拿帕子蒙上臉」:當時的習慣是結婚前新郎不能看見新娘。
◎「進了他母親撒拉的帳棚」:表示婚禮前,以撒和利百加分開住宿,也
隱含利百加婚後繼承撒拉的地位與財物。
●並且「愛」他:「人對彼此的愛, 包括家庭與性方面的」。
●「得了安慰」:「得安慰」、「使自己舒坦」。
◎這是聖經中第一次提到透過「人與人之間的愛」,讓人得以釋放、舒坦
。舊約很有意思,除了上帝的愛之外,也提及這些人間的感情對人的幫
助。其實神造的人間感情,也絕非一無是處,我們可以當成神給人禮物
來享受。
經文:亞伯拉罕又娶了一妻,名叫基土拉。基土拉給他生了心蘭、約珊、米但、米甸、伊施巴,和書亞。約珊生了示巴和底但。底但的子孫是亞書利族、利都是族,和利烏米族。米甸的兒子是以法、以弗、哈諾、亞比大,和以勒大。這都是基土拉的子孫。 25:1-25:4 註釋:
(十六)亞伯拉罕的餘生與其他後代 25:1-18
1.亞伯拉罕另娶了一妻基土拉,生了一些後代。 25:1-4
●「基土拉」:「香氣」、「香料」。 25:6 代上 1:32 說這是亞伯拉罕
的「妾」。
●「心蘭」:字義是「音樂家」。
●「約珊」:字義是「網羅者」或「捕鳥者」。
●「米但」:字義是「爭論」。
●「米甸」:字義是「爭鬥」。居住在阿拉伯北部,接近阿卡巴灣。
士 6:2-3 就提到米甸人欺壓以色列人。
●「伊施巴」:字義是「他釋放」。
●「書亞」:字義是「財富」。可能是 伯 2:11 的書亞人祖先。
●「示巴」:字義是「七」或「誓約」。 創 10:7 說示巴是古實的後
裔。當然,此處可能是同名的另一個人。
●「底但」:字義是「低地」。 創 10:7 說底但是古實的後裔,此處
可能是同名的另一個人。
●「亞書利」:字義是「受引導的」、「受祝福的」。
●「利都是」:字義是「錘打的」。
●「利烏米」:字義是「民族」。
●「以法」:字義是「幽暗」。
●「以弗」:字義是「小牛」。
●「哈諾」:字義是「獻身的」。
●「亞比大」:字義是「我父知道」。
●「以勒大」:字義是「神已經知道」。
◎這應該是撒拉死了以後亞伯拉罕才娶的妾,看起來亞伯拉罕的生育能力
並沒有喪失。當然,有學者認為這是撒拉死了之前發生的事,但既然有
了夏甲的事件,應該不太可能在撒拉生前還有娶妾的事。
◎ 創 17:4-5 中應許亞伯拉罕要做多國之父,在此處實際應驗。
經文:亞伯拉罕將一切所有的都給了以撒。亞伯拉罕把財物分給他庶出的眾子,趁著自己還在世的時候打發他們離開他的兒子以撒,往東方去。亞伯拉罕一生的年日是一百七十五歲。亞伯拉罕壽高年邁,氣絕而死,歸到他列祖(原文是本民)那裡。他兩個兒子以撒、以實瑪利把他埋葬在麥比拉洞裡。這洞在幔利前、赫人瑣轄的兒子以弗崙的田中,就是亞伯拉罕向赫人買的那塊田。亞伯拉罕和他妻子撒拉都葬在那裡。亞伯拉罕死了以後,神賜福給他的兒子以撒。以撒靠近庇耳‧拉海‧萊居住。 25:5-25:11 註釋:
2.亞伯拉罕生前將所有的都給以撒,並把財物分給其他庶子。活到一百七十
五歲死亡,葬在麥比拉洞。以撒靠近庇耳拉海萊居住。 25:5-11
●「財物」:原文是「禮物」。
●「庶出的眾子」:原文是「眾妾的兒子們」、「眾情婦的兒子們」。包
含夏甲和基土拉的兒子們。
◎按照當時的習慣,妾的兒子是否能夠得到任何產業,完全由父親決定。
因此亞伯拉罕給妾的兒子們「禮物」、而非產業。亞伯拉罕對繼承人的
安排、作法等都深受 21:12 「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這
句應許的影響。
◎「往東方去」:大概是巴勒斯坦東方,由敘利亞東北到阿拉伯北部。
◎「一百七十五歲」:壽數高,而且亞伯拉罕接受呼召離開吾珥在迦南地
居住,共滿一百年。亞伯拉罕看到以掃和雅各出生
(當時一百六十歲)。
經文:撒拉的使女埃及人夏甲給亞伯拉罕所生的兒子是以實瑪利。以實瑪利兒子們的名字,按著他們的家譜記在下面。以實瑪利的長子是尼拜約,又有基達、亞德別、米比衫、米施瑪、度瑪、瑪撒、哈大、提瑪、伊突、拿非施、基底瑪。這是以實瑪利眾子的名字,照著他們的村莊、營寨,作了十二族的族長。以實瑪利享壽一百三十七歲,氣絕而死,歸到他列祖(原文是本民)那裡。他子孫的住處在他眾弟兄東邊,從哈腓拉直到埃及前的書珥,正在亞述的道上。 25:12-25:18 註釋:
3.以實瑪利也生了十二個兒子,活到一百三十七歲去世。 25:12-18
●「尼拜約」:字義是「高處」。
●「基達」:字義是「黑暗」。
●「亞德別」:字義是「神的懲罰」。
●「米比衫」:字義是「香甜的氣味」、「香料」。
●「米施瑪」:字義是「聽到」。
●「度瑪」:字義是「沉默」、「安靜」。
●「瑪撒」:字義是「負擔」。
●「哈大」:字義是「強大的」。
●「提瑪」:字義是「沙漠」。
●「伊突」:字義是「圈住的」。
●「拿非施」:字義是「心曠神怡」。
●「基底瑪」:字義是「最初的」。
●「哈腓拉」: 2:11 10:7 位於阿拉伯半島。
●「書珥」:位於西奈半島北邊。
●「亞述」的道上:有人認為這是 25:3 亞書利,是西奈半島上的一個民
族,不過也可能真的是「亞述」,因為經文說這是「
往亞述的路上」。
經文: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的後代記在下面。亞伯拉罕生以撒。以撒娶利百加為妻的時候正四十歲。利百加是巴旦‧亞蘭地的亞蘭人彼土利的女兒,是亞蘭人拉班的妹子。以撒因他妻子不生育,就為她祈求耶和華;耶和華應允他的祈求,他的妻子利百加就懷了孕。孩子們在她腹中彼此相爭,她就說:「若是這樣,我為甚麼活著呢(或譯:我為甚麼如此呢)?」她就去求問耶和華。耶和華對她說:兩國在你腹內;兩族要從你身上出來。這族必強於那族;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生產的日子到了,腹中果然是雙子。先產的身體發紅,渾身有毛,如同皮衣,他們就給他起名叫以掃(就是有毛的意思)。隨後又生了以掃的兄弟,手抓住以掃的腳跟,因此給他起名叫雅各(就是抓住的意思)。利百加生下兩個兒子的時候,以撒年正六十歲。 25:19-25:26 註釋:
二、以撒 25:19-27:46
(一)以撒的兩個兒子以掃與雅各的出生與成長。 25:19-34
1.以撒和利百加生了雙胞胎以掃和雅各。 25:19-26
◎比起亞伯拉罕與雅各,聖經並沒有詳細記載以撒的生平事蹟。
◎「以撒娶利百加為妻的時候正四十歲」:猶太拉比鼓勵男性十八歲結婚。
●亞蘭:原意是「崇高的」。
●「巴旦亞蘭地」:「巴旦」是「田地」的意思,「巴旦亞蘭地」是「亞
蘭的田地」之意,應該就是指哈蘭。 何 12:12 說雅
各逃到亞蘭地, 創 27:43 28:5,10 指出雅各逃到哈
蘭,顯示「巴旦亞蘭」和「哈蘭」是同一個地方。
●「為他」祈求:原意是「在....前面」、「作....的代表」。
●「祈求」:「禱告」、「懇求」。
◎由 25:26 來看,以撒四十歲娶利百加,但六十歲才生兒子,所以以撒
應該禱告很長一段時間。
◎以撒跟亞伯拉罕相處了很長一段時間,相信亞伯拉罕可能也曾經跟他提
起撒拉曾經不孕的事,因此當以撒也面對妻子不孕的事實時,他想必非
常困惑,搞不懂上帝的旨意為何,但這時我們看到他願意回到神的面前
。有時候我們常常在事情發生的當下會被其造成的混亂、不解所困惑,
有時也會因此失去處理事情的方向,這都是可以理解的,但終究要記得
回到神的面前尋求祂的旨意。
◎初代教父認為舊約中許多婦人不能生育(撒拉、利百加、拉結....等)
,是為了使我們這些信徒為了在看到童貞女生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時不
致於難以置信。
●「相爭」:原文是「壓碎」,是相當強烈的字眼。
●「我為甚麼活著呢」:原文是「我為什麼這樣呢?」。
●「果然」:「看啊」、「瞧」的意思。
●「身體發紅」:「以東」的字義就是「紅」,而且以東所住的西珥,以
紅土和紅色岩石著名。
●「以掃」:字義是「多毛的」。
●「雅各」:字義是「抓住腳後跟的人」或「取代者」。
◎利百加可能沒有將 25:23 的神諭告訴以撒,利百加偏愛雅各,也可能
跟這神諭有關。
經文:兩個孩子漸漸長大,以掃善於打獵,常在田野;雅各為人安靜,常住在帳棚裡。以撒愛以掃,因為常吃他的野味;利百加卻愛雅各。有一天,雅各熬湯,以掃從田野回來累昏了。以掃對雅各說:「我累昏了,求你把這紅湯給我喝。」因此以掃又叫以東(就是紅的意思)。雅各說:「你今日把長子的名分賣給我吧。」以掃說:「我將要死,這長子的名分於我有甚麼益處呢?」雅各說:「你今日對我起誓吧。」以掃就對他起了誓,把長子的名分賣給雅各。於是雅各將餅和紅豆湯給了以掃,以掃吃了喝了,便起來走了。這就是以掃輕看了他長子的名分。 25:27-25:34 註釋:
2.以掃和雅各長大後的特性相反,一外向、一內向。雅各用一碗紅豆湯換取以掃
長子的地位。 25:27-34
●「善於打獵」:原文是「知道打獵」或「認識打獵」。
●「安靜」:原文通常是解釋成「完全」。不過雅各的人格實在看不出是「
完全」,所以通常這個詞被解釋為「自足的」,也就是「沈默
寡言的」。
●「野味」:「獵物」。
◎ 25:28 提到以撒愛以掃的原因是「常吃他的野味」,這實在是令人訝異
的理由。看來「愛吃」是以撒的弱點,現代人,恐怕也有不少人跟以撒一
樣。
●「累昏了」:「筋疲力盡」、「疲倦的」。
●給我「喝」:原文相當強烈,意義是「貪婪地吞嚥」、「吞食」。
●長子的名分:「長子的權力」。
●「把長子的名分賣給我」:努斯文件中,可以看出當時很流行出賣長子名
分。具有長子名分的人,可獲得雙份遺產
申 21:17 。
● 25:32 中以掃的回答,被希伯來書的作者評論為「貪戀世俗」。
來 12:16
●「紅豆湯」:可能是「扁豆湯」。
◎ 25:34 聖經評論以掃是「輕看了他長子的名分」。其實只看 25:32 我們
可能會以為以掃是豁然大度。不過看到 27:34-36 的記載,就會覺得以掃
果然是幼稚,「輕看了他長子的名分」。當然,雅各也不是什麼好東西,
只是以掃也不是那麼無辜就是。
經文:在亞伯拉罕的日子,那地有一次饑荒;這時又有饑荒,以撒就往基拉耳去,到非利士人的王亞比米勒那裡。耶和華向以撒顯現,說:「你不要下埃及去,要住在我所指示你的地。你寄居在這地,我必與你同在,賜福給你,因為我要將這些地都賜給你和你的後裔。我必堅定我向你父亞伯拉罕所起的誓。我要加增你的後裔,像天上的星那樣多,又要將這些地都賜給你的後裔。並且地上萬國必因你的後裔得福-都因亞伯拉罕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吩咐和我的命令、律例、法度。」 26:1-26:5 註釋:
(二)以撒與非利士人的相處。 26:1-33
1.以撒遭遇饑荒,避居基拉耳。上帝向以撒顯現,要求以撒住在迦南地,並且
應許以撒得福氣。 26:1-5
◎「在亞伯拉罕的日子,那地有一次饑荒」:記載於 創 12:10 。
◎這一段的記載可能比 25:21-34 記載以掃和雅各的誕生還早。所以非利士
人才會認為利百加是未婚女子。 20:1-18 中記載亞伯拉罕也發生類似的
事件。
●「亞比米勒」:字義是「我的父親是王」,可能是一種頭銜,而
非個人的名字。
●「與你同在」:這是創世記中上帝第一次向族長提出這樣的保證。
◎上帝阻止以撒逃到埃及躲避饑荒,上帝是不是也希望我們不要採取「最簡
單」的方式躲避困難呢?
經文:以撒就住在基拉耳。那地方的人問到他的妻子,他便說:「那是我的妹子。」原來他怕說:「是我的妻子」;他心裡想:「恐怕這地方的人為利百加的緣故殺我」,因為她容貌俊美。他在那裡住了許久。有一天,非利士人的王亞比米勒從窗戶裡往外觀看,見以撒和他的妻子利百加戲玩。亞比米勒召了以撒來,對他說:「她實在是你的妻子,你怎麼說她是你的妹子?」以撒說:「我心裡想,恐怕我因她而死。」亞比米勒說:「你向我們做的是甚麼事呢?民中險些有人和你的妻同寢,把我們陷在罪裡。」於是亞比米勒曉諭眾民說:「凡沾著這個人,或是他妻子的,定要把他治死。」 26:6-26:11 註釋:
2.以撒住在基拉耳,但因為怕被殺,所以謊稱自己的妻子是妹妹。基拉耳王後
來發現真相,責備以撒,也為他命令眾民不可侵犯利百加。 26:6-11
●「住了許久」:「日子變長久」。
●「戲玩」:原文跟「以撒」相近。這是作者的一個文字遊戲。此處應該是
「愛撫」、「親暱」、「作為玩具般的玩弄」的意思。
●「沾著」:「接觸」、「觸及」。
◎由 26:11 中可以看出亞比米勒的道德水準相當高,他積極地要百姓不可
以攻擊或侵犯以撒及利百加,跟以撒的想法完全相反。
經文:以撒在那地耕種,那一年有百倍的收成。耶和華賜福給他,他就昌大,日增月盛,成了大富戶。他有羊群牛群,又有許多僕人,非利士人就嫉妒他。當他父親亞伯拉罕在世的日子,他父親的僕人所挖的井,非利士人全都塞住,填滿了土。亞比米勒對以撒說:「你離開我們去吧。因為你比我們強盛得多。」以撒就離開那裡,在基拉耳谷支搭帳棚,住在那裡。當他父親亞伯拉罕在世之日所挖的水井因非利士人在亞伯拉罕死後塞住了,以撒就重新挖出來,仍照他父親所叫的叫那些井的名字。以撒的僕人在谷中挖井,便得了一口活水井。基拉耳的牧人與以撒的牧人爭競,說:「這水是我們的。」以撒就給那井起名叫埃色(就是相敵的意思),因為他們和他相爭。以撒的僕人又挖了一口井,他們又為這井爭競,因此以撒給這井起名叫西提拿(就是為敵的意思)。以撒離開那裡,又挖了一口井,他們不為這井爭競了,他就給那井起名叫利河伯(就是寬闊的意思)。他說:「耶和華現在給我們寬闊之地,我們必在這地昌盛。」 26:12-26:22 註釋:
3.以撒住在基拉耳,成為大富翁,造成非利士人的嫉妒。以撒和基拉耳的牧人
常常為水井起爭執。 26:12-22
●「耕種」:「播種」、「栽種」,他是族長中唯一從事農耕的。基拉耳比
別是巴靠近地中海,耕種環境較好。
●「百倍的收成」:指「最好的收穫」,參考 太 13:8 得要落在好土裡的
種子,才能有這樣的收穫。
●「他就昌大,日增月盛,成了大富戶」:原文是「那人就昌大,越來越大
,成為極大」。
●「嫉妒」:「忌妒」、「大發熱心」,表示一種很強烈的熱情,所以會帶
來意圖改變現狀的行動。
●「井....塞住」:當地年雨量不到300ml,需要仰賴井水。基拉耳人沒有
佔據以撒的水井(可能跟 26:11 的命令有關),卻將
之塞住。
●「活水井」:「自然流出水的井」,是最好的井。當地的井常常只是一個
蓄水池,並非能夠自然湧出水來。
●「埃色」:字義是「相爭」、「鬥爭」的意思。
●「西提拿」:字義是「為敵」、「衝突」的意思。
●「利河伯」:字義是「寬闊」。
◎以撒面對衝突,採取的解決方案是「退讓」。許多學者認為以撒個性懦弱
,但事實上亞伯拉罕也常常用退讓的方式來處理問題,而 26:23-25 似乎
也顯出以撒這種生活方式頗得上帝的喜愛。
◎井這個基本資源的地位在沙漠氣候中非常重要,以撒雖擁有著眾多的牲畜
,卻仍然需要井。這好比我們每個人都有很多五花八門的恩賜,但若沒有
神的愛做為根本,那麼一切仍是枉然。
經文:以撒從那裡上別是巴去。當夜耶和華向他顯現,說:「我是你父親亞伯拉罕的神,不要懼怕!因為我與你同在,要賜福給你,並要為我僕人亞伯拉罕的緣故,使你的後裔繁多。」以撒就在那裡築了一座壇,求告耶和華的名,並且支搭帳棚;他的僕人便在那裡挖了一口井。 26:23-26:25 註釋:
4.上帝在別是巴向以撒顯現,應許賜福給以撒。以撒築壇敬拜上帝。
26:23-25
●「不要懼怕」:這跟 創 15:1 上帝對亞伯拉罕顯現時說的是相同的話,也
可以看出 26:12-22 以撒的退讓與後來退回別是巴,可能
都有「懼怕」的成份在內。
◎基本上以撒對上帝的態度,跟亞伯拉罕相近,也是在上帝的顯現應許後,立
刻築壇敬拜神。顯然亞伯拉罕的信仰,深刻影響以撒。不過以撒的信仰,似
乎對以掃與雅各影響較小。
經文:亞比米勒,同他的朋友亞戶撒和他的軍長非各,從基拉耳來見以撒。以撒對他們說:「你們既然恨我,打發我走了,為甚麼到我這裡來呢?」他們說:「我們明明地看見耶和華與你同在,便說,不如我們兩下彼此起誓,彼此立約,使你不害我們,正如我們未曾害你,一味地厚待你,並且打發你平平安安地走。你是蒙耶和華賜福的了。」以撒就為他們設擺筵席,他們便吃了喝了。他們清早起來彼此起誓。以撒打發他們走,他們就平平安安地離開他走了。那一天,以撒的僕人來,將挖井的事告訴他說:「我們得了水了。」他就給那井起名叫示巴;因此那城叫做別是巴,直到今日。 26:26-26:33 註釋:
5.亞比米勒和以撒立約。 26:26-33
●「朋友」:「密友」,應該是指「親信」、「心腹」。
撒下 15:37 王上 4:5
●「亞戶撒」:字義是「所有物」的意思。
●「非各」:字義是「強壯的」。也可能是個官銜或家族名稱。
◎ 26:27 這樣強硬的說法,表示以撒應該受了 26:24 中上帝的安慰,不再懼
怕。 26:28-29 中,亞比米勒要求的是平等互不侵犯條約。
●「明明的看見」:原文是「看見、看見」。重複兩個「看見」加強語氣。
●「打發....走」:「送走」、「差遣」。可能以撒有送行一段路。
●「別是巴」:位於基拉耳的東南四十公里處,字義是「七倍誓約的
井」。「別」是「井」,「是巴」是「七」或者是「
誓」的意思。 21:31 亞伯拉罕是把井附近的地取名為
別是巴,後來以撒重新把新井命名為示巴,後來那個
城也就叫別是巴。
經文:以掃四十歲的時候娶了赫人比利的女兒猶滴,與赫人以倫的女兒巴實抹為妻。她們常使以撒和利百加心裡愁煩。 26:34-26:35 註釋:
(三)雅各獲得以撒的祝福。 26:34-27:40
1.以掃娶了赫人為妻,導致以撒和利百加心中愁煩。 26:34-35
●「以掃四十歲」:此時以撒應該是一百歲。以撒也是這個年紀娶利百
加。 25:20
●「赫人」:大概就是迦南人的統稱,是迦南的第二個兒子的子孫所形
成的種族; 曾經居住在安那托利亞中部(現在土耳其之亞
洲部分), 後來在黎巴嫩北邊。
●「比利」:字義是「我的井」。
●「猶滴」:字義是「猶太女人」或「讚美」。
●「以倫」:字義是「松節油」、「強大的」。
●「巴實抹」:字義是「香料」。
●「心裡愁煩」:「靈裡悲傷」、「心裡痛苦」。
◎ 36:2 提到以掃的妻子是「赫人以倫的女兒亞大和希未人祭便的孫女
、亞拿的女兒阿何利巴瑪」。其中「亞大」好像就是這裡的「巴實抹
」,不過有可能僅僅是父親同名,不一定是「兩份文件」的誤差。
◎亞伯拉罕是派遣僕人發誓後到本族去為以撒娶回利百加,利百加也是
遠道來嫁給以撒。我們可以想像當他們看到長子娶當地人為妻的感受
,而且更嚴重的是還娶了兩個。我們可以很合理的相信以掃一定知道
父母親與祖父的堅持,但他還是娶了當地的女性。
經文:以撒年老,眼睛昏花,不能看見,就叫了他大兒子以掃來,說:「我兒。」以掃說:「我在這裡。」他說:「我如今老了,不知道那一天死。現在拿你的器械,就是箭囊和弓,往田野去為我打獵,照我所愛的做成美味,拿來給我吃,使我在未死之先給你祝福。」以撒對他兒子以掃說話,利百加也聽見了。以掃往田野去打獵,要得野味帶來。 27:1-27:5 註釋:
2.以撒叫大兒子以掃去打獵,做成美食,然後以撒吃了以後要為以掃祝福
。 27:1-5
●「昏花」:「逐漸微暗」、「逐漸衰弱」。
◎「叫了他大兒子以掃來」:通常宣佈祝福、處理產業,都是要叫所有
的兒子與相關的男性親屬來,公開宣佈。
創 49:1-2 50:24-25 。而且除非特殊的
狀況,不然自己的後裔應該都會分享部份
祝福,此處僅叫以掃來,顯出以撒的偏心
。
◎以掃在 25:33 已經發誓賣掉長子名分了,此處他違背誓言。利百加
與雅各的欺騙行為當然也沒什麼可取,再加上以撒的「秘密祝福」,
這四個人的錯誤造成了本章的荒謬結局。
經文:利百加就對她兒子雅各說:「我聽見你父親對你哥哥以掃說:『你去把野獸帶來,做成美味給我吃,我好在未死之先,在耶和華面前給你祝福。』現在,我兒,你要照著我所吩咐你的,聽從我的話。你到羊群裡去,給我拿兩隻肥山羊羔來,我便照你父親所愛的給他做成美味。你拿到你父親那裡給他吃,使他在未死之先給你祝福。」雅各對他母親利百加說:「我哥哥以掃渾身是有毛的,我身上是光滑的;倘若我父親摸著我,必以我為欺哄人的,我就招咒詛,不得祝福。」他母親對他說:「我兒,你招的咒詛歸到我身上;你只管聽我的話,去把羊羔給我拿來。」他便去拿來,交給他母親;他母親就照他父親所愛的做成美味。利百加又把家裡所存大兒子以掃上好的衣服給她小兒子雅各穿上,又用山羊羔皮包在雅各的手上和頸項的光滑處,就把所做的美味和餅交在她兒子雅各的手裡。 27:6-27:17 註釋:
3.利百加命令並協助雅各假扮以掃奪取祝福。 27:6-17
◎ 27:8-16 中的記載,顯示利百加應該早有準備,為要因應這種問題,
所以各方面都考量周詳。
◎「你父親」、「你哥哥」:好像這兩人跟利百加都無關,一個家庭分
成兩個明顯的陣營。
●到羊群裡「去」,給我「拿」兩隻:原文都是命令型態,利百加命令
雅各要遵行。
◎「我便照你父親所愛的給他做成美味」:這件事情也是關鍵,利百加
要親自行動,雅各可能無法
煮出父親所愛的味道。
◎ 27:12 雅各不是關心這事情是否公義,而是關心這事情如果失敗,他
要承擔的後果。利百加在 27:13 說「咒詛歸到我身上」,大概也是隨
口說說,因為以撒連要收回祝福都不行,如果真的咒詛雅各,大概也
無法轉移到利百加身上。
◎在 25:23 ,神清楚跟利百加說:「....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但
在這裡,利百加與雅各卻完全沒有求告神,也沒有與其他人討論,就
直接想靠著自己的力量去獲得。最後雖然看似成功了,但雅各也因此
種下兄長憎惡的因素。
◎從這事上可以看的出來以撒在家中顯然不是一個堅強、仁愛、贏得家
人尊重的父親,至少我們不會想到撒拉和以撒會聯合欺騙亞伯拉罕。
經文:雅各到他父親那裡說:「我父親!」他說:「我在這裡。我兒,你是誰?」雅各對他父親說:「我是你的長子以掃;我已照你所吩咐我的行了。請起來坐著,吃我的野味,好給我祝福。」以撒對他兒子說:「我兒,你如何找得這麼快呢?」他說:「因為耶和華─你的神使我遇見好機會得著的。」以撒對雅各說:「我兒,你近前來,我摸摸你,知道你真是我的兒子以掃不是。」雅各就挨近他父親以撒。以撒摸著他,說:「聲音是雅各的聲音,手卻是以掃的手。」以撒就辨不出他來;因為他手上有毛,像他哥哥以掃的手一樣,就給他祝福;又說:「你真是我兒子以掃嗎?」他說:「我是。」以撒說:「你遞給我,我好吃我兒子的野味,給你祝福。」雅各就遞給他,他便吃了,又拿酒給他,他也喝了。他父親以撒對他說:「我兒,你上前來與我親嘴。」他就上前與父親親嘴。他父親一聞他衣服上的香氣,就給他祝福,說:我兒的香氣如同耶和華賜福之田地的香氣一樣。願神賜你天上的甘露,地上的肥土,並許多五穀新酒。願多民事奉你,多國跪拜你。願你作你弟兄的主;你母親的兒子向你跪拜。凡咒詛你的,願他受咒詛;為你祝福的,願他蒙福。 27:18-27:29 註釋:
4.以撒雖然用聽覺、觸覺、嗅覺、味覺來確認,但雅各仍然有效的騙取
了以撒的祝福。 27:18-29
◎「你如何找得這麼快呢」:這顯示以撒已經有點懷疑來者的身份。後
面還有多次的詢問與確認,顯出以撒的懷
疑與謹慎。
◎「耶和華─你的神」:表示雅各自知說謊,不太敢用「耶和華我的神
」來回答。
◎「拿酒給他」:可能是為了進一步降低以撒的辨識力。
●「親嘴」:「親吻」,「問安的意思」,不過以撒在這裡可能是希望
進一步確認到底這個兒子是不是以掃。
●「衣服上的香氣」:很可能是田野的味道,讓以撒想到田地的景象。
●「甘露」:「露水」。
●「多民事奉你,多國跪拜你」:與 25:23 26:4 的預言一致。
●「願你作你弟兄的主;你母親的兒子向你跪拜」:這是「擁有長子名
分」,作為族長的
意思。
◎如果以撒不是私下進行祝福,而是公開進行祝福,那雅各的陰謀也不
會得逞,真的是聰明反被聰明誤。
◎到底以撒知不知道 25:23 中上帝對利百加的預言「大的要服事小的
」呢?如果不知道,那利百加是不是隱瞞了重要的信息,沒有告訴丈
夫。如果知道,以撒執意要祝福以掃的事豈不是違抗上帝的心意?
◎以撒對「假以掃」的祝福,清楚表示希望以掃繼承從亞伯拉罕開始立
約的族系。但這是直接違背神的旨意的,神曾明確說「將來大的要服
事小的」。
◎這個祝福沒有提到後裔和土地,不過似乎間接提及土地的應許。
經文:以撒為雅各祝福已畢,雅各從他父親那裡才出來,他哥哥以掃正打獵回來,也做了美味,拿來給他父親,說:「請父親起來,吃你兒子的野味,好給我祝福。」他父親以撒對他說:「你是誰?」他說:「我是你的長子以掃。」以撒就大大地戰兢,說:「你未來之先,是誰得了野味拿來給我呢?我已經吃了,為他祝福;他將來也必蒙福。」以掃聽了他父親的話,就放聲痛哭,說:「我父啊,求你也為我祝福!」以撒說:「你兄弟已經用詭計來將你的福分奪去了。」以掃說:「他名雅各,豈不是正對嗎?因為他欺騙了我兩次:他從前奪了我長子的名分,你看,他現在又奪了我的福分。」以掃又說:「你沒有留下為我可祝的福嗎?」以撒回答以掃說:「我已立他為你的主,使他的弟兄都給他作僕人,並賜他五穀新酒可以養生。我兒,現在我還能為你做甚麼呢?」以掃對他父親說:「父啊,你只有一樣可祝的福嗎?我父啊,求你也為我祝福!」以掃就放聲而哭。他父親以撒說:地上的肥土必為你所住;天上的甘露必為你所得。你必倚靠刀劍度日,又必事奉你的兄弟;到你強盛的時候,必從你頸項上掙開他的軛。 27:30-27:40 註釋:
5.以掃回來知道祝福已經被雅各取走,痛哭求取祝福。 27:30-40
●「戰兢」:「懼怕」、「焦慮」、「戰慄」、「顫抖」。
●「放聲痛哭」:原文是「放聲痛哭,痛苦到極點」。顯示以掃的反應
非常激動。
●「詭計」:「欺詐」、「奸詐」。
●七十士譯本在 27:38 最後,加上「以撒默然不語」,變成「求你也
為我祝福!以撒默然不語,以掃就放聲而哭。」。
● 27:39 中以撒的祝福,和合本翻譯為「地上的肥土必為你所住;天
上的甘露必為你所得」,不過此處的介系詞可能是「離開」的意思,
這樣就要翻譯成「你的住所必遠離地上的肥土,也遠離天上的甘露」
。後者的翻譯比較可能,因為沃土與甘露的福氣都被雅各取走了。
不過 27:28 給雅各的祝福中也有同樣的介系詞(但該介系詞可以有
幾種不同的解釋),一般認為可能的意思是:這一般性的養生祝福,
以掃的後裔要靠刀劍取得。
●「度日」:「活著」、「存活」。
●「強盛」:字義是「流浪」、「不休息」。
●「強盛....掙開」:可能是「不停地掙開」的意思。
◎在上帝面前的臨終祝福對當時的人來說是非常重要,而且不可更改的
。 27:37 最後的無能為力,也顯出以撒的偏心,居然把所有的福氣
都給一個兒子。
◎以撒最後還是祝福以掃,這樣的祝福對以後的歷史非常重要。以掃的
後代以東人多次與以色列人爭戰,也曾數次脫離以色列人的轄制。
代下 21:8-10 28:16-17
經文:以掃因他父親給雅各祝的福,就怨恨雅各,心裡說:「為我父親居喪的日子近了,到那時候,我要殺我的兄弟雅各。」有人把利百加大兒子以掃的話告訴利百加,她就打發人去,叫了她小兒子雅各來,對他說:「你哥哥以掃想要殺你,報仇雪恨。現在,我兒,你要聽我的話:起來,逃往哈蘭、我哥哥拉班那裡去,同他住些日子,直等你哥哥的怒氣消了。你哥哥向你消了怒氣,忘了你向他所做的事,我便打發人去把你從那裡帶回來。為甚麼一日喪你們二人呢?」利百加對以撒說:「我因這赫人的女子連性命都厭煩了;倘若雅各也娶赫人的女子為妻,像這些一樣,我活著還有甚麼益處呢?」 27:41-27:46 註釋:
6.以掃因此怨恨雅各,想要殺雅各。利百加要雅各往拉班那裡去躲避。
27:41-46
●「居喪」:「為死人哀悼」。
●「報仇雪恨」:「安慰自己」、「使自己得舒解」。
●「住些日子」:「停留一些日子」。利百加大概只想等到以掃怒氣消失
,沒想到雅各一去就是二十年,甚至利百加去世前可能
都沒再看到雅各。
●「為甚麼一日喪你們二人」:因為以掃殺了雅各之後,也要被判死刑,
所以等於是「死了兩個兒子」。
◎以掃只關心父親活著的時候不可以報復,卻沒有提到母親,看起來以掃
也比較不在乎利百加。
◎以掃失望之餘,非常憤怒,並決定要在父親去世之日殺雅各,但此時以
撒還有四十三年的壽命。
經文:以撒叫了雅各來,給他祝福,並囑咐他說:「你不要娶迦南的女子為妻。你起身往巴旦‧亞蘭去,到你外祖彼土利家裡,在你母舅拉班的女兒中娶一女為妻。願全能的神賜福給你,使你生養眾多,成為多族,將應許亞伯拉罕的福賜給你和你的後裔,使你承受你所寄居的地為業,就是神賜給亞伯拉罕的地。」以撒打發雅各走了,他就往巴旦‧亞蘭去,到亞蘭人彼土利的兒子拉班那裡。拉班是雅各、以掃的母舅。 28:1-28:5 註釋:
三、雅各 28:1-36:43
(一)雅各前往哈蘭的旅程 28:1-22
1.以撒叫雅各來,命令他不可娶迦南的女子為妻,而要去娶拉班的女兒為妻
28:1-5
●「囑咐」:「命令」、「下令」。
◎「給他祝福」:看起來以撒已經接受「雅各獲得長子名分與福氣」。而
且 28:3-4 的祝福,與上帝給亞伯拉罕的應許相呼應。
參考 12:2-3 12:7 13:15,17 15:7-8 15:18 等等。
◎「迦南的女子」:包括「赫人的女子」。
●「巴旦亞蘭」:「巴旦」是「田地」的意思,「巴旦亞蘭」是「亞蘭
的田地」之意,應該就是指哈蘭。 何 12:12 說雅各逃
到亞蘭地, 創 27:43 28:5,10 指出雅各逃到哈蘭,顯
示「巴旦亞蘭」和「哈蘭」是同一個地方。
●「生養眾多」:原文是「多結果子」。
經文:以掃見以撒已經給雅各祝福,而且打發他往巴旦‧亞蘭去,在那裡娶妻,並見祝福的時候囑咐他說:「不要娶迦南的女子為妻」,又見雅各聽從父母的話往巴旦‧亞蘭去了,以掃就曉得他父親以撒看不中迦南的女子,便往以實瑪利那裡去,在他二妻之外又娶了瑪哈拉為妻。她是亞伯拉罕兒子以實瑪利的女兒,尼拜約的妹子。 28:6-28:9 註釋:
2.以掃聽見以撒的話,就去娶了以實瑪利的女兒瑪哈拉為妻。 28:6-9
●「曉得」:「察覺到」、「發現」。
●「看不中」:「壞的」、「不合意的」。
●「尼拜約」:原文是「高度」。以實瑪利兒子尼拜約的後裔, 稱為「尼
拜約人」,他們的首都是佩特拉。
●「瑪哈拉」:「弦樂器」的意思。
●「往以實瑪利那裡去」:參考 16:16 25:17 可知以實瑪利活了137歲,
而且比以撒大十四歲,以掃結婚時以撒已經
100歲,此時以實瑪利應該已經去世。這樣的
話這裡的意思就是「往以實瑪利的後代那裡
去」。
◎以掃是做了與雅各相對應的事,雅各娶母親哥哥的女兒為妻,他娶父親
哥哥的女兒為妻。不過以掃要到現在才發現他父親並不喜歡迦南女子,
恐怕也是太過不會察言觀色了,參考 26:34-35 27:46 。
◎以掃可能想以實瑪利和亞伯拉罕有親密的關係,這段婚姻必然使他雙親
快樂。但他卻不知道神已經把以實瑪利從亞伯拉罕家中趕出去。他的原
意或許是好的,但在父母及神前,他的地位並沒有改變。
經文:雅各出了別是巴,向哈蘭走去;到了一個地方,因為太陽落了,就在那裡住宿,便拾起那地方的一塊石頭枕在頭下,在那裡躺臥睡了,夢見一個梯子立在地上,梯子的頭頂著天,有神的使者在梯子上,上去下來。耶和華站在梯子以上(或譯:站在他旁邊),說:「我是耶和華─你祖亞伯拉罕的神,也是以撒的神;我要將你現在所躺臥之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你的後裔必像地上的塵沙那樣多,必向東西南北開展;地上萬族必因你和你的後裔得福。我也與你同在。你無論往哪裡去,我必保佑你,領你歸回這地,總不離棄你,直到我成全了向你所應許的。」 28:10-28:15 註釋:
3.雅各前往哈蘭的路上,夢到耶和華給他應許。 28:10-15
●「到了」:「遇到」、「遇見」。
◎雅各既然「常在帳棚裡」,大概就不熟悉野外的環境與路程。因此這次
可能也是因為路程估計的問題,落得露宿野外。他應該也不熟悉露宿野
外的妥善處理方式,所以睡覺時應該不太舒服,也應該是有點恐懼的。
●「一塊石頭枕在頭下」:原文是「複數的石頭」,而是不是放在頭的下
方,則有所爭議。既然是一些石塊,則很可能
是圍繞著頭作為保護之用,而非當作枕頭。
●「梯子」:也可以譯成「台階」、「階梯」。
●「頂著天」:原文是「觸及到天」。
◎「頭頂著天」:讓人想到巴別塔的「塔頂通天」 創 11:4 。
◎「有神的使者在梯子上,上去下來」:意思是此處是天地之間的通道。
●「梯子以上」:這個介系詞可能是指「在....上面」或「在....旁邊」
,不過以前者比較可能。
●「塵沙」:「灰塵」。
●「保佑」:「保護」、「保守」。
●「離棄」:「離開」、「撇下」。
◎此處上帝對雅各重申了給亞伯拉罕與以撒的應許,並不指責雅各的罪惡
,並應允與雅各同在,顯出上帝的恩典。
◎根據下文記載他在約瑟出生時的歲數,可以精準的計算他的歲數(
創 47:9 41:46,47,54 45:11 31:41 30:25 ),這些經文指出雅各目
前應該是七十七歲。
經文:雅各睡醒了,說:「耶和華真在這裡,我竟不知道!」就懼怕,說:「這地方何等可畏!這不是別的,乃是神的殿,也是天的門。」雅各清早起來,把所枕的石頭立作柱子,澆油在上面。他就給那地方起名叫伯特利(就是神殿的意思);但那地方起先名叫路斯。雅各許願說:「神若與我同在,在我所行的路上保佑我,又給我食物吃,衣服穿,使我平平安安地回到我父親的家,我就必以耶和華為我的神。我所立為柱子的石頭也必作神的殿;凡你所賜給我的,我必將十分之一獻給你。」 28:16-28:22 註釋:
4.雅各醒來,將當地取名叫伯特利,並許願要把上帝當他的神,並要奉獻
十分之一給上帝。 28:16-22
◎「耶和華真在這裡,我竟不知道」:顯出雅各可能一直以為上帝是在
家裏的祭壇邊,他可能也誤解伯
特利是上帝的所在地。
◎雅各見到上帝的反應主要是「懼怕」,我們的信仰中是否存在有「懼
怕」、「敬畏」上帝的素質?還是僅僅認為上帝是「愛」?
●「澆油在上面」:原文是「澆油在頭上」。
●「柱子....油」:常用作紀念的象徵( 申 27:2 賽 19:19 ),也表分
別為聖( 利 8:10,11 )。而其中柱子因為成為了巴
力的記號( 申 12:3 )及敬拜的偶像( 彌 5:13 ),
所以之後遭到禁用。
●「伯特利」:字義是「神的家」、「神的殿」。距離別是巴大約88公
里,要走兩天。
●「那地方起先名叫路斯」:「那城的名字原先是路斯」。
●「路斯」:字義是「杏樹」。
◎看得出來雅各的信仰是「交換式」的,他以信仰上帝、奉獻十分之一
作為交換,希望上帝遵行 28:13-15 的承諾。雅各還是亞伯拉罕、以
撒的後裔呢!我們的信仰是不是也常常淪落到這種田地,希望用上帝
應得的東西來跟上帝換福氣?
經文:雅各起行,到了東方人之地,看見田間有一口井,有三群羊臥在井旁;因為人飲羊群都是用那井裡的水。井口上的石頭是大的。常有羊群在那裡聚集,牧人把石頭轉離井口飲羊,隨後又把石頭放在井口的原處。雅各對牧人說:「弟兄們,你們是哪裡來的?」他們說:「我們是哈蘭來的。」他問他們說:「拿鶴的孫子拉班,你們認識嗎?」他們說:「我們認識。」雅各說:「他平安嗎?」他們說:「平安。看哪,他女兒拉結領著羊來了。」 29:1-29:6 註釋:
(二)雅各娶利亞和拉結兩個妻子。 29:1-30
1.雅各到達目的地之後,在井旁向牧人打聽拉班的下落,牧人指出拉結即
將領羊來。 29:1-6
●「起行」:原文是「抬起他的腳」。
●「東方人」:哈蘭在巴勒斯坦東北方。
●「田」間:「田地」、「平原」。
●「一口井」:水井是當時人群聚集的地方, 24:11-27 亞伯拉罕的僕
人也是在井旁找到利百加。
●「井口上的石頭」:用來保護井水不受污染,也避免附近的人超量使
用水源。
●「轉離」:原文的型態是「複數」,表示是多人一起滾離。
◎「拿鶴的孫子」:可以看出「拿鶴」比拉班的父親「彼土利」有名。
●「拉結」:字義是「母羊」。
◎ 29:6 中雅各最關心拉班是否平安,因為他此行主要是要來投靠拉班
,如果拉班已經不在或者衰敗了,那就糟了。
經文:雅各說:「日頭還高,不是羊群聚集的時候,你們不如飲羊,再去放一放。」他們說:「我們不能,必等羊群聚齊,人把石頭轉離井口才可飲羊。」雅各正和他們說話的時候,拉結領著她父親的羊來了,因為那些羊是她牧放的。雅各看見母舅拉班的女兒拉結和母舅拉班的羊群,就上前把石頭轉離井口,飲他母舅拉班的羊群。雅各與拉結親嘴,就放聲而哭。雅各告訴拉結,自己是她父親的外甥,是利百加的兒子,拉結就跑去告訴她父親。 29:7-29:12 註釋:
2.雅各遇到拉結,幫拉結讓羊解渴,並與拉結相認。拉結回報父親遇到雅
各的事。 29:7-12
◎本段與 出 2:16-21 摩西遇到妻子的遭遇相似。
● 29:7 中「飲」、「去」、「放」都是命令式。
●「把石頭轉離井口」:暗示雅各對照 29:2 具有相當大的力量。
●「親嘴」:是一種問安的禮儀。在中東親嘴問安還是一種常見的禮儀
,不是真正親在嘴上 而是親靠近嘴旁的臉頰。
●「外甥」:原文只有「親戚」的意思。
經文:拉班聽見外甥雅各的信息,就跑去迎接,抱著他,與他親嘴,領他到自己的家。雅各將一切的情由告訴拉班。拉班對他說:「你實在是我的骨肉。」雅各就和他同住了一個月。拉班對雅各說:「你雖是我的骨肉(原文是弟兄),豈可白白地服事我?請告訴我,你要甚麼為工價?」拉班有兩個女兒,大的名叫利亞,小的名叫拉結。利亞的眼睛沒有神氣,拉結卻生得美貌俊秀。雅各愛拉結,就說:「我願為你小女兒拉結服事你七年。」拉班說:「我把她給你,勝似給別人,你與我同住吧!」雅各就為拉結服事了七年;他因為深愛拉結,就看這七年如同幾天。 29:13-29:20 註釋:
3.雅各與拉班同住,並且為了娶拉結,為拉班工作七年。 29:13-20
◎此時距離拉班與利百加分別已經97年。雅各應該沒有攜帶大量財寶,
如同 24:53 的老僕人,所以需要為妻子出賣勞力。
●「跑去迎接」:與 24:29 跑去迎接亞伯拉罕的僕人一樣。可能是以為
雅各會帶來貴重的禮物。不過雅各來拉班處的理由,有
一部分是為了逃跑,所以根本沒帶什麼貴重的禮物。
●「情由」:「言論」、「事情」。
◎ 29:14 中雅各與拉班同住時,應該就已經開始工作了,而且應該成效
良好,所以 29:15 拉班才會主動要雅各為他工作。
●「利亞」:字義是「疲倦的」,但阿拉伯文是「野牛」,阿卡德文是
「牛」。
●「沒有神氣」:「柔弱的」、「嬌嫩的」。
●「美貌俊秀」:「身材姣好,容貌美麗」。
◎從字面上對拉結的形容,看得出拉結不僅面目與身材姣好,同時也非常
有工作能力(放牧拉班的羊群),看來雅各也喜歡跟他母親利百加相似
的女子。
●「七年」:依照努斯文件,典型的聘禮大約是30到40舍客勒銀子,而
一般牧羊人的年薪是10舍客勒銀子,巴比倫帝國的勞工則
是月薪1到1.5個舍客勒。所以雅各大約付了雙倍到三倍的
聘禮。
●「深愛」:原文是「愛」。
◎雅各因為愛拉結,就樂意為拉班工作七年,雖然利百加只希望雅各去
拉班那裡躲一小段時間。有時候愛情的因素真是令人難以評估,讓人
願意付出難以想像的代價。
經文:雅各對拉班說:「日期已經滿了,求你把我的妻子給我,我好與她同房。」拉班就擺設筵席,請齊了那地方的眾人。到晚上,拉班將女兒利亞送來給雅各,雅各就與她同房。拉班又將婢女悉帕給女兒利亞作使女。到了早晨,雅各一看是利亞,就對拉班說:「你向我做的是甚麼事呢?我服事你,不是為拉結嗎?你為甚麼欺哄我呢?」拉班說:「大女兒還沒有給人,先把小女兒給人,在我們這地方沒有這規矩。你為這個滿了七日,我就把那個也給你,你再為她服事我七年。」雅各就如此行。滿了利亞的七日,拉班便將女兒拉結給雅各為妻。拉班又將婢女辟拉給女兒拉結作使女。雅各也與拉結同房,並且愛拉結勝似愛利亞,於是又服事了拉班七年。 29:21-29:30 註釋:
4.拉班用利亞代替拉結與雅各成婚,雅各質問之,拉班編個理由,要雅
各再為拉班工作七年,然後把拉結嫁給雅各。 29:21-30
◎時間一到,是雅各主動要求拉班實踐諾言,而非拉班主動。可以想
見拉班並非很重視是否滿足他應該付出的條件(嫁小女兒)。
◎拉班大概利用雅各喝醉,晚上沒有燈光,利亞可能還戴著面紗,來
騙過雅各。雅各當初也利用父親眼睛看不見來騙去祝福,現在可是
遭到報應了。
●「悉帕」:字義是「流動」。
●「大女兒」:原文是「頭生的」,影射「長子的身份」。
●「先」:原文是「在....面前」,整句變成「年輕的在頭生的前面
」。
◎「在我們這地方」:影射雅各在迦南地,透過欺哄,讓「年輕的在
頭生的前面」,而哈蘭地可沒這種事情。
● 29:26 所說的「年長先婚」習俗,到目前還實行在中東地區。
●「滿了七日」:「七日」很可能是婚宴慶祝的時間。這週中可能都
有慶祝活動,參 士 14:17 。
●我就把那個也「給」:原文是複數,表示是「當地的眾人都會給」
。好像這是當地人的共識一樣。
●「辟拉」:字義是「麻煩的」。
●「勝似」:「勝過」。
◎後來律法規定不可同時娶姊妹為妻 利 18:18 。且正因如此,這個
故事能夠成為創世記為誠實記載的例證,因為我們沒有看見這裡有
提到任何律法的痕跡。
經文:耶和華見利亞失寵(原文是被恨;下同),就使她生育,拉結卻不生育。利亞懷孕生子,就給他起名叫流便(就是有兒子的意思),因而說:「耶和華看見我的苦情,如今我的丈夫必愛我。」她又懷孕生子,就說:「耶和華因為聽見我失寵,所以又賜給我這個兒子」,於是給他起名叫西緬(就是聽見的意思)。她又懷孕生子,起名叫利未(就是聯合的意思),說:「我給丈夫生了三個兒子,他必與我聯合。」她又懷孕生子,說:「這回我要讚美耶和華」,因此給他起名叫猶大(就是讚美的意思)。這才停了生育。 29:31-29:35 註釋:
(三)雅各在哈蘭所生的兒子們。 29:31-30:24
1.上帝讓利亞生了流便、西緬、利未、猶大。拉結卻還沒生育。
29:31-35
●「失寵」:原文是「被恨」,不過這也的確只是「比較不被愛」的
意思,而非真的「被恨」。希伯來文常常用這樣的極端
的表達方式來描述相對的差異。
●「使她生育」:原文是「打開她的子宮」。
●「流便」:字義是「看啊!一個兒子」。
●「苦情」:「不幸」、「苦難」、「困苦」。「流便」與「看見苦
情」、「必愛我」原文相近。
●「西緬」:字義是「聽見」。
●「利未」:字義是「結合」。
●「猶大」:字義是「讚美的」。
◎利亞其實對丈夫是很忠誠的,真心要做點事討好丈夫。所以積極地
生小孩,以為生了兒子,丈夫就會喜歡她。無奈人的心意是難以掌
握的,功勞比較大的人,未必獲得寵愛。
◎許多註釋書都在討論為何利亞會停止生育,有的人認為這本來就是
自然會發生的事情,也有的人引 30:14-16 的記載,認為這是拉結
嫉妒,阻止雅各與利亞同房的結果。我們沒有更進一步的證據,不
過很可能兩個因素都存在。
◎這裡看見婦女要以「生育」換取丈夫的喜愛,不禁令人感慨婦女地
位之卑下,不僅成為父親欺騙的工具,也只是被當成「傳宗接代」
的器皿。
經文:拉結見自己不給雅各生子,就嫉妒她姊姊,對雅各說:「你給我孩子,不然我就死了。」雅各向拉結生氣,說:「叫你不生育的是神,我豈能代替他作主呢?」拉結說:「有我的使女辟拉在這裡,你可以與她同房,使她生子在我膝下,我便因她也得孩子(原文是被建立)。」拉結就把她的使女辟拉給丈夫為妾;雅各便與她同房,辟拉就懷孕,給雅各生了一個兒子。拉結說:「神伸了我的冤,也聽了我的聲音,賜我一個兒子」,因此給他起名叫但(就是伸冤的意思)。拉結的使女辟拉又懷孕,給雅各生了第二個兒子。拉結說:「我與我姊姊大大相爭,並且得勝」,於是給他起名叫拿弗他利(就是相爭的意思)。 30:1-30:8 註釋:
2.拉結讓自己的使女與雅各同房,生了但、拿弗他利。 30:1-8
◎ 30:1 顯出拉結的刁蠻,因為利亞由雅各生小孩,可知不孕的問題
出在拉結,不過她卻以死相逼,要雅各出面解決。這也可以知道不
孕對當時的人帶來多大的壓力。
●「我豈能代替他作主呢」:原文只是「我豈能代替上帝呢」。
●「叫你不生育」:原文直譯為「使你子宮不出子嗣」。
●「膝下」:原文是「膝蓋上面」。
●「得孩子」:意為「被建立」,不孕的妻子藉著妾所生的兒子,成
為一家之母。
●「生子在我膝下」:很可能有收養的意思, 創 48:5,12 50:23 。
辟拉的兒子都由拉結命名,應該就是收養的表
徵。
●「但」:字義是「審判」。
●「大大」相爭:原文是「上帝、神明」,此處是「極大」的意思。
●「拿弗他利」:字義是「摔角」。
◎說起來拉結取這兩子名字的動機實在不太好,因為這根本就是「人
造伸冤」,也的確是來自「鬥爭」。不過聖經忠實的記載了拉結的
心態,並沒有加以美化。
◎自從神首次向亞伯拉罕應許會出現很多子孫,直到雅各和以掃的出
生,已經過了八十五年。現在又加上七十七年,前後一共經過了一
百六十二年。然而,以後幾年之內,雅各便從四位妻妾中得了十二
個兒子。
經文:利亞見自己停了生育,就把使女悉帕給雅各為妾。利亞的使女悉帕給雅各生了一個兒子。利亞說:「萬幸!」於是給他起名叫迦得(就是萬幸的意思)。利亞的使女悉帕又給雅各生了第二個兒子。利亞說:「我有福啊,眾女子都要稱我是有福的」,於是給他起名叫亞設(就是有福的意思)。 30:9-30:13 註釋:
3.利亞也把自己的使女給雅各當妾,生了迦得、亞設。 30:9-13
●「迦得」:字義是「軍隊」、「幸運」。此處的意義應該是後者。
●「亞設」:字義是「快樂的」。
經文:割麥子的時候,流便往田裡去,尋見風茄,拿來給他母親利亞。拉結對利亞說:「請你把你兒子的風茄給我些。」利亞說:「你奪了我的丈夫還算小事嗎?你又要奪我兒子的風茄嗎?」拉結說:「為你兒子的風茄,今夜他可以與你同寢。」到了晚上,雅各從田裡回來,利亞出來迎接他,說:「你要與我同寢,因為我實在用我兒子的風茄把你雇下了。」那一夜,雅各就與她同寢。神應允了利亞,她就懷孕,給雅各生了第五個兒子。利亞說:「神給了我價值,因為我把使女給了我丈夫」,於是給他起名叫以薩迦(就是價值的意思)。利亞又懷孕,給雅各生了第六個兒子。利亞說:「神賜我厚賞;我丈夫必與我同住,因我給他生了六個兒子」,於是給他起名西布倫(就是同住的意思)。後來又生了一個女兒,給她起名叫底拿。 30:14-30:21 註釋:
4.利亞用風茄作為代價,換得雅各與她同房,生了以薩迦與西布倫。
30:14-21
●「風茄」:當時的人認為這種植物有催情和助孕之用。這種植物原
生於地中海一帶,哈蘭附近並不常見。這次流便找到的
風茄是「複數型態」,是幾個風茄不是一個風茄。
http://en.wikipedia.org/wiki/Mandragora_officinarum
●「雇下」:「雇用」、「暫時購買」。
◎夫妻之間的愛情表現變成一場「交易」的標的,真是悲哀。在拉班
與雅各的爾虞我詐環境陶冶下,這樣的結局好像也不怎麼令人驚訝
。
●「以薩迦」:字義是「有價值」。
●「與....同住」:原文是「抬舉」、「讚揚」。利亞恐怕已經接受
丈夫不可能與她同住,所以生了六個男孩還是僅
認為丈夫會「抬舉」、「讚揚」她。
●「西布倫」:字義是「高貴的」、「接受」、「禮物」。
●「底拿」:字義是「判斷」。此處是聖經第一次提到女兒的出生、
起名,不過此處記載底拿,可能是因為 34:1-31 的記
載。
◎結果拉結取得風茄並沒有生小孩,利亞反倒因為神的應允而懷孕。
經文:神顧念拉結,應允了她,使她能生育。拉結懷孕生子,說:「神除去了我的羞恥」,就給他起名叫約瑟(就是增添的意思),意思說:「願耶和華再增添我一個兒子。」 30:22-30:24 註釋:
5.最後拉結也生了約瑟。 30:22-24
●「顧念」:「記得」、「想起」。
●「使她能生育」:「打開她的子宮」。
●「約瑟」:原文是「耶和華已增添」。
◎ 30:23 拉結的話顯出她自己也知道 30:6,8 中,自己努力透過使
女生子的方式也沒有真正讓她不孕的恥辱除去,直到上帝開恩,
她才能除去恥辱的根源。我們是否停止依賴自己的能力,能夠回
到上帝面前,尋找祂的幫助,由根源解決問題?
經文:拉結生約瑟之後,雅各對拉班說:「請打發我走,叫我回到我本鄉本土去。請你把我服事你所得的妻子和兒女給我,讓我走;我怎樣服事你,你都知道。」拉班對他說:「我若在你眼前蒙恩,請你仍與我同住,因為我已算定,耶和華賜福與我是為你的緣故」;又說:「請你定你的工價,我就給你。」雅各對他說:「我怎樣服事你,你的牲畜在我手裡怎樣,是你知道的。我未來之先,你所有的很少,現今卻發大眾多,耶和華隨我的腳步賜福與你。如今,我甚麼時候才為自己興家立業呢?」拉班說:「我當給你甚麼呢?」雅各說:「甚麼你也不必給我,只有一件事,你若應承,我便仍舊牧放你的羊群。今天我要走遍你的羊群,把綿羊中凡有點的、有斑的,和黑色的,並山羊中凡有斑的、有點的,都挑出來;將來這一等的就算我的工價。以後你來查看我的工價,凡在我手裡的山羊不是有點有斑的,綿羊不是黑色的,那就算是我偷的;這樣便可證出我的公義來。」拉班說:「好啊!我情願照著你的話行。」 30:25-30:34 註釋:
(四)雅各用計勝過拉班致富。 30:25-30:43
1.雅各向拉班要求回本鄉去,並與拉班說定以有斑紋的羊群作為工價。
30:25-34
◎「拉結生約瑟」:應該正好滿足第二個七年的工作約定,所以雅各
希望回故鄉。
● 30:26 雅各是用奴隸的角度來向拉班請求,依照 出 21:3-6 奴隸
的妻兒歸主人。這不知道是不是雅各異常小心謹慎,怕被拉班吃定
了,還是一種以退為進的方式。不過 30:27 中拉班也是以非常低
的姿態出手,雖然我們都知道,拉班並不會想給雅各任何工資。
●「算定」:「占卜」、「觀測徵兆或預兆」。
◎當地的綿羊多半是白色,山羊大都是黑色或深褐色,且純色的羊很
少生出雜色的小羊。雅各是表明他要「次等」而且數目很少的羊當
工價。當時的合約會將兩成的新生小羊歸給牧羊人,目前的貝都因
人會將一成的新生小羊歸給牧羊人。
●「牧放」:「牧養」、「看守」。
◎前十四年雅各沒有領工資,工資就是兩個太太。
經文:當日,拉班把有紋的、有斑的公山羊,有點的、有斑的、有雜白紋的母山羊,並黑色的綿羊,都挑出來,交在他兒子們的手下,又使自己和雅各相離三天的路程。雅各就牧養拉班其餘的羊。雅各拿楊樹、杏樹、楓樹的嫩枝,將皮剝成白紋,使枝子露出白的來,將剝了皮的枝子,對著羊群,插在飲羊的水溝裡和水槽裡,羊來喝的時候,牝牡配合。羊對著枝子配合,就生下有紋的、有點的、有斑的來。雅各把羊羔分出來,使拉班的羊與這有紋和黑色的羊相對,把自己的羊另放一處,不叫他和拉班的羊混雜。到羊群肥壯配合的時候,雅各就把枝子插在水溝裡,使羊對著枝子配合。只是到羊瘦弱配合的時候就不插枝子。這樣,瘦弱的就歸拉班,肥壯的就歸雅各。於是雅各極其發大,得了許多的羊群、僕婢、駱駝,和驢。 30:35-30:43 註釋:
2.雅各用計使肥壯的羊繁殖出有顏色的歸屬自己,瘦弱的則歸屬拉班。
30:35-43
◎ 30:32 雅各本來建議他自己找出有斑點的羊,而且原來很可能雅
各希望目前羊群中這類的羊就已經算是他的工資( 30:32 原文沒
有「將來」),但拉班根本不認為是這麼一回事。且 30:35 拉班親
自去找,顯出拉班要確定雅各不能作弊保留可能生出有斑紋羊的
種羊。「三天的路程」,更保證雅各管理的羊群沒有機會與這些雜
色種羊交配生出雜色羊。
◎雅各處理羊群的方法接近是「胎教」,讓母羊受孕的時候看到怎樣
的景色,就影響生下小羊的顏色。這種方法當然沒效(要靠上帝介
入才有效),不過 30:40 的隔離方法就可以確保條紋基因不會被
純色基因稀釋。 30:41-42 就顯出雅各是刻意要掠奪拉班肥壯的羊
群。 31:8-16 中雅各說的話,如果我們不要當成是一種欺騙的話
,而當成是此處的補充,就可以更清楚知道其中有上帝的手介入。
而非單純是雅各違反生物學的奇怪技倆能有此成效。
●「飲羊的」:羊群前來喝水的。
●「牝杜配合」:「發情懷孕」、「配對繁殖」。
●「配合」:原文是「交配懷孕」。
●「楊樹、杏樹、楓樹」:跟上文的風茄一樣,都被當成有助產效果
的植物使用。
◎雅各花了六年才積聚成這筆財富 31:41 。
經文:雅各聽見拉班的兒子們有話說:「雅各把我們父親所有的都奪了去,並藉著我們父親的,得了這一切的榮耀(或譯:財)。」雅各見拉班的氣色向他不如從前了。耶和華對雅各說:「你要回你祖、你父之地,到你親族那裡去,我必與你同在。」雅各就打發人,叫拉結和利亞到田野羊群那裡來,對她們說:「我看你們父親的氣色向我不如從前了;但我父親的神向來與我同在。你們也知道,我盡了我的力量服事你們的父親。你們的父親欺哄我,十次改了我的工價;然而神不容他害我。他若說:『有點的歸你作工價』,羊群所生的都有點;他若說:『有紋的歸你作工價』,羊群所生的都有紋。這樣,神把你們父親的牲畜奪來賜給我了。羊配合的時候,我夢中舉目一看,見跳母羊的公羊都是有紋的、有點的、有花斑的。神的使者在那夢中呼叫我說:『雅各。』我說:『我在這裡。』他說:『你舉目觀看,跳母羊的公羊都是有紋的、有點的、有花斑的;凡拉班向你所做的,我都看見了。我是伯特利的神;你在那裡用油澆過柱子,向我許過願。現今你起來,離開這地,回你本地去吧!』」拉結和利亞回答雅各說:「在我們父親的家裡還有我們可得的分嗎?還有我們的產業嗎?我們不是被他當作外人嗎?因為他賣了我們,吞了我們的價值。神從我們父親所奪出來的一切財物,那就是我們和我們孩子們的。現今凡神所吩咐你的,你只管去行吧!」 31:1-31:16 註釋:
(五)雅各帶妻兒與財產回迦南地 31:1-55
1.耶和華要雅各回迦南地,雅各召聚兩個妻子說明原委,兩個妻子支持
他啟程回迦南地。 31:1-16
●「榮耀」:原文是「榮耀」或「財富」。
●「奪了去」:原文是「取」、「拿走」。
●「氣色」:原文是「臉」。
●「從前」:原文是「昨天」、「前天」。
◎「叫拉結和利亞到田野羊群那裡」:應該是為了要保密,離開時才
不會被發現。
●我「看」你們父親:原文時態是分詞,表示雅各是觀察了拉班一段
時間。
◎ 31:5 將雅各妻子的父親與自己父親相比較,一個父親已經對自己
有敵意,一個的神卻一直與雅各同在。不過 31:10-12 的夢境不一
定是真的,可能是雅各怕妻子們不願意離鄉背井,所以編出來的夢
。
●「十次」:「很多次」的意思。
◎「賣了我們」:當時收到的聘禮,應該留下一部分作為給女兒的遺
產或女兒有需要的時候(如:丈夫去世或被休時)
的保障,也應該將一部分作為女兒的嫁妝,不過拉
班僅給了女兒使女,沒有給予嫁妝。
●吞了我們的「價值」:「銀子」、「錢」。
◎本來利亞、拉結似乎對拉班的安排都沒有什麼意見,但是13年後她
們卻很明顯的拒絕了父親,選擇雅各。一個自私的人,雖然因為權
勢或者種種原因可以宰制其他人,但是人並非草木,終究是會選擇
真心對待他們的一方。比起拉班,雅各至少付出了十四年來換取妻
兒,這時利亞、拉結選擇雅各,似乎並不會讓我們驚訝。
經文:雅各起來,使他的兒子和妻子都騎上駱駝,又帶著他在巴旦‧亞蘭所得的一切牲畜和財物,往迦南地、他父親以撒那裡去了。當時拉班剪羊毛去了,拉結偷了他父親家中的神像。雅各背著亞蘭人拉班偷走了,並不告訴他,就帶著所有的逃跑。他起身過大河,面向基列山行去。 31:17-31:21 註釋:
2.雅各帶著妻兒,偷偷離開拉班逃跑。 31:17-21
●「剪羊毛」:通常是在春季剪羊毛,此時正是牧人最繁忙的時候,
剪一次羊毛大概要花費三到十日。
●「偷了」:「偷竊」。
●「神像」:「teraphim」,努斯泥板顯示這些神像代表了長子的繼
承權。不過雅各又不繼承拉班的財富,偷這個好像沒有
意義。比較可能是拉結仍然受到當地信仰的影響,想要
偷走家神以保護自己,或者是要藉此報復其父親,但下
場卻導致父親急切的追趕 31:27-30 。「神像」原文是
複數型態,顯示拉結不只偷了一個神像,她大概把拉班
所有的神像都帶走了。
●「雅各背著亞蘭人拉班偷走了」:原文是「偷了亞蘭人拉班的心」
。
●「大河」:指「幼發拉底河」。
●「基列山」:指約但河以東,由加利利海到死海一帶。「基列」字
義是「多岩之地」。
◎雅各用「逃離」的方式離開拉班是可以被諒解的,因為拉班應該不
可能眼見雅各帶著一切的財物離開,鐵定會多方阻撓,與其如此,
還是逃走算了。
◎此處可以看到雅各對他的妻兒很不錯,還讓他們騎上駱駝(貴重的
家畜),以免旅途勞累。
經文:到第三日,有人告訴拉班,雅各逃跑了。拉班帶領他的眾弟兄去追趕,追了七日,在基列山就追上了。夜間,神到亞蘭人拉班那裡,在夢中對他說:「你要小心,不可與雅各說好說歹。」 31:22-31:24 註釋:
3.三日後,拉班知道雅各逃跑了,追趕了七天,在基列山追上雅各,但
夜間神在夢中警告拉班。 31:22-24
●「七日」:由哈蘭不太可能七日就跑到雅博河附近的「基列」。巴
旦亞蘭距離基列大約500公里,照字面意義,雅各帶著家
畜與婦孺走了十天,拉班走了七天。這個「七日」可能
是一個約略的數字或象徵數字。有文獻記載攜帶家畜與
家眷的正常速度是一天走十公里,當然雅各是逃命的,
應該會快很多。
●「眾弟兄」:可能指「與拉班結盟的人」或「拉班的親戚」。至少
雅各也熟悉這些人 31:32 。
●「說好說歹」:是一個慣用語,表示不准拉班「恐嚇傷害」雅各。
經文:拉班追上雅各。雅各在山上支搭帳棚;拉班和他的眾弟兄也在基列山上支搭帳棚。拉班對雅各說:「你做的是甚麼事呢?你背著我偷走了,又把我的女兒們帶了去,如同用刀劍擄去的一般。你為甚麼暗暗地逃跑,偷著走,並不告訴我,叫我可以歡樂、唱歌、擊鼓、彈琴地送你回去?又不容我與外孫和女兒親嘴?你所行的真是愚昧!我手中原有能力害你,只是你父親的神昨夜對我說:『你要小心,不可與雅各說好說歹。』現在你雖然想你父家,不得不去,為甚麼又偷了我的神像呢?」雅各回答拉班說:「恐怕你把你的女兒從我奪去,所以我逃跑。至於你的神像,你在誰那裡搜出來,就不容誰存活。當著我們的眾弟兄,你認一認,在我這裡有甚麼東西是你的,就拿去。」原來雅各不知道拉結偷了那些神像。 31:25-31:32 註釋:
4.拉班追上雅各,責備雅各逃走並偷神像,也提及上帝警告他,雅各准
許拉班去搜東西,並承諾殺死偷拉班東西的人。 31:25-32
●「支搭」帳棚:此處用字特殊,有「吹(號)」、「刺」的意思。
●擊「鼓」:「鈴鼓」。
●彈「琴」:「豎琴」。
●「我手中原有能力害你」:這大概就是雅各要逃跑的主要原因。
◎拉班技巧的迴避雅各與他女兒、孫子的關係,講得好像是雅各擄走
他的人口一樣,其實雅各是帶走自己的太太與兒女。再者,拉班才
不可能「歡樂、唱歌、擊鼓、彈琴」送雅各離開, 31:31 也顯出
雅各根本不相信拉班會快樂的放他走。
●「神像」:原文只有「神」的意思。
◎ 31:29 拉班提及雅各父親的神,大概是要表示自己尊重雅各家族
的神,但 31:30 中,反過來責備雅各卻一點都不尊重他的神,偷
走他重視的神像。其實神像的問題應該是拉班最在乎生氣的事。
●「想」:兩個「思念」、「渴想」放在一起,意思是「太思念」、
「太渴想」。
●「奪去」:「掠奪」、「搶劫」。
◎雅各根本不知道拉結偷了神像,所以非常理直氣壯的不但要拉班找
神像,還要他隨意找,只要看到原屬於拉班的東西都可以拿去,這
樣的決定把拉結的生命陷入危機之中。
經文:拉班進了雅各、利亞,並兩個使女的帳棚,都沒有搜出來,就從利亞的帳棚出來,進了拉結的帳棚。拉結已經把神像藏在駱駝的馱簍裡,便坐在上頭。拉班摸遍了那帳棚,並沒有摸著。拉結對她父親說:「現在我身上不便,不能在你面前起來,求我主不要生氣。」這樣,拉班搜尋神像,竟沒有搜出來。雅各就發怒斥責拉班說:「我有甚麼過犯,有甚麼罪惡,你竟這樣火速地追我?你摸遍了我一切的家具,你搜出甚麼來呢?可以放在你我弟兄面前,叫他們在你我中間辨別辨別。我在你家這二十年,你的母綿羊、母山羊沒有掉過胎。你群中的公羊,我沒有吃過;被野獸撕裂的,我沒有帶來給你,是我自己賠上。無論是白日,是黑夜,被偷去的,你都向我索要。我白日受盡乾熱,黑夜受盡寒霜,不得合眼睡著,我常是這樣。我這二十年在你家裡,為你的兩個女兒服事你十四年,為你的羊群服事你六年,你又十次改了我的工價。若不是我父親以撒所敬畏的神,就是亞伯拉罕的神與我同在,你如今必定打發我空手而去。神看見我的苦情和我的勞碌,就在昨夜責備你。」 31:33-31:42 註釋:
5.拉班沒有搜出神像,雅各就發怒責備拉班。 31:33-42
◎看起來拉班大概認為雅各是偷神像的元兇,所以最先進雅各的帳篷
搜查。不過看起來拉班搜索的次序是雅各、使女、利亞、拉結。
●「不便」:原文是「女人的道路」,也就是「月經」。當時的人看
月經是不潔之物,以為經血是邪靈的住處。
◎拉班大概怎樣也想不到女兒們吃裡扒外,拉結更是勇於欺騙父親。
由於拉結似乎敢於對神像不敬,因此拉結偷竊的理由比較可能是報
復,而非宗教信仰。
●「斥責」:「爭吵」、「爭訟」。
●「火速」:「燃燒」、「緊追」。
◎「沒有掉過胎」:表示雅各悉心照顧。他雖然不喜歡拉班,至少為
拉班做事還是無可指責,這點勝過我們中間許多
人。
●「被野獸撕裂的」:參考 出 22:13 這應該是不用賠償。
●「被偷去的」:參考 出 22:10-11 有些狀況下看守者不用賠償被
偷的牲畜。
●「不得合眼睡著」:直譯是「睡眠從我眼睛溜走」。
經文:拉班回答雅各說:「這女兒是我的女兒,這些孩子是我的孩子,這些羊群也是我的羊群;凡在你眼前的都是我的。我的女兒並她們所生的孩子,我今日能向他們做甚麼呢?來吧!你我二人可以立約,作你我中間的證據。」雅各就拿一塊石頭立作柱子,又對眾弟兄說:「你們堆聚石頭。」他們就拿石頭來堆成一堆,大家便在旁邊吃喝。拉班稱那石堆為伊迦爾‧撒哈杜他,雅各卻稱那石堆為迦累得(都是以石堆為證的意思)。拉班說:「今日這石堆作你我中間的證據。」因此這地方名叫迦累得,又叫米斯巴,意思說:「我們彼此離別以後,願耶和華在你我中間鑒察。你若苦待我的女兒,又在我的女兒以外另娶妻,雖沒有人知道,卻有神在你我中間作見證。」拉班又說:「你看我在你我中間所立的這石堆和柱子。這石堆作證據,這柱子也作證據。我必不過這石堆去害你;你也不可過這石堆和柱子來害我。但願亞伯拉罕的神和拿鶴的神,就是他們父親的神,在你我中間判斷。」雅各就指著他父親以撒所敬畏的神起誓,又在山上獻祭,請眾弟兄來吃飯。他們吃了飯,便在山上住宿。拉班清早起來,與他外孫和女兒親嘴,給他們祝福,回往自己的地方去了。 31:43-31:55 註釋:
6.拉班表明自己不能傷害自己的親人與財物,於是與雅各立約,之後拉
班祝福外孫與女兒後離開雅各。 31:43-55
◎ 31:43 顯出拉班根本不覺得那些東西是理應屬於雅各的,事實上
這些東西當然早就不屬於他的了。我們會這樣吝於放棄我們的所有
權嗎?
●「伊迦爾‧撒哈杜他」:這個字為亞蘭文,意思是「以石堆為證」。
●「迦累得」:希伯來文,意思是「見證石堆」。
●「米斯巴」:「守望台」、「瞭望臺」的意思。
◎他們用一個石柱與一個石堆當立約的見證。 31:53 中拉班是呼喚
眾神來作證,但雅各僅向耶和華起誓。
◎「吃飯」:參考 28:20 雅各的禱告果然應驗,他不但有食物吃,
還可以請其他人吃飯。
◎拉班最後還是沒有與雅各和好, 31:55 中拉班只有跟女兒和外孫
親嘴,沒有與雅各親嘴。而且所立的約居然是「互不侵犯」,親屬
關係變成只要「互不侵犯」,真是一個悲劇。
經文:雅各仍舊行路,神的使者遇見他。雅各看見他們就說:「這是神的軍兵」,於是給那地方起名叫瑪哈念(就是二軍兵的意思)。 32:1-32:2 註釋:
(六)雅各與以掃重相逢 32:1-33:15
1.雅各遇到神的使者,將該地取名為瑪哈念。 32:1-2
●「使者」:原文是複數型態,表示不只一人,而以後來雅各的反應
來看,雅各看到的天使應該還不少。
●「瑪哈念」:字義是「兩隊軍兵」或「兩個營盤」,位於約但河以
東。
◎兩隊軍兵,一隊是他自己的軍隊,另一隊是神的軍隊。不過這段簡
短的記載沒有描述雅各的心路歷程,只是簡要的說明上帝使者的顯
現。不過我們可以想像雅各有過伯特利的經歷,再次看到大批天使
應該會以為自己進入了上帝的主要管區了。正如二十年前他離開迦
南地,此時的他應該也是處於害怕以掃加害的狀況,因此這些天使
的顯現也是給他增添勇氣與信心的。
經文:雅各打發人先往西珥地去,就是以東地,見他哥哥以掃,吩咐他們說:「你們對我主以掃說:『你的僕人雅各這樣說:我在拉班那裡寄居,直到如今。我有牛、驢、羊群、僕婢,現在打發人來報告我主,為要在你眼前蒙恩。』」所打發的人回到雅各那裡,說:「我們到了你哥哥以掃那裡,他帶著四百人,正迎著你來。」 32:3-32:6 註釋:
2.雅各預備見以掃。 32:3-23
(1)雅各先派遣使者去見以掃,使者回報以掃帶四百人過來。 32:3-6
●「我主」以掃: 創 27:29 中雅各騙取以撒的祝福,被立為以掃
的主,他現在立意稱以掃為「我主」,暗示他要
把父親的祝福歸還給以掃。
●「寄居,直到如今」:原文是「寄居,耽擱直到現在」或「寄居
,延遲直到現在」。暗示他長久不能回到
故鄉已經受了懲罰了。
●「我有牛、驢、羊群、僕婢」:表示他有自己的家產,所以不是
回去要爭家產。這四項東西原文
都是單數,作為集合名詞,沒有
透露數量,也沒有提及貴重的駱
駝,應該是為了財不露白、保護
自己。
●「四百人」:參考 創 14:14 ,比亞伯拉罕追趕四王所帶的人手
還多,難怪雅各會害怕。
◎雅各沒有偷偷摸摸的進入迦南地,反倒是直接派人去找已經搬到以
東的以掃,顯然他希望徹底解決與以掃間的爭端。這是雅各見到天
使以前就決定的事,還是他遇到天使才獲得這樣的勇氣呢?我們無
法確定,不過雅各敢於面對現實的勇氣令人敬佩。我們敢面對自己
傷害過的人嗎?
◎僕人沒有回報以掃的言語回應,只報告以掃帶大批人馬迎向雅各
而來,加上雅各心裡有鬼,所以自然會認定這可能是不懷好意的
舉動。不過以掃如果有意攻擊雅各,應該也不會讓使者順利回去
報告雅各,讓雅各可以準備。
經文:雅各就甚懼怕,而且愁煩,便把那與他同在的人口和羊群、牛群、駱駝分做兩隊,說:「以掃若來擊殺這一隊,剩下的那一隊還可以逃避。」雅各說:「耶和華─我祖亞伯拉罕的神,我父親以撒的神啊,你曾對我說:『回你本地本族去,我要厚待你。』你向僕人所施的一切慈愛和誠實,我一點也不配得;我先前只拿著我的杖過這約旦河,如今我卻成了兩隊了。求你救我脫離我哥哥以掃的手;因為我怕他來殺我,連妻子帶兒女一同殺了。你曾說:『我必定厚待你,使你的後裔如同海邊的沙,多得不可勝數。』」 32:7-32:12 註釋:
(2)雅各因為以掃的反應就害怕,一面把人口牲畜分成兩隊以防以掃的
攻擊,一面向上帝禱告求恩惠。 32:7-12
●「愁煩」:原文是「痛苦」、「悲痛、「狹窄」。
●「耶和華─我祖亞伯拉罕的神,我父親以撒的神啊」:舊約人物
禱告時,很少用這麼長的名字來稱呼神,這個稱呼與 創 28:13
伯特利的經歷中上帝的自稱「我是耶和華─你祖亞伯拉罕的神,
也是以撒的神」一致。
● 32:10 前有「我太微小」,和合本聖經沒有翻譯出來。
●「慈愛」:「良善」、「慈愛」、「忠誠」。
●「誠實」:「堅固」、「忠實」、「真實」。
◎「我一點也不配得」:這是聖經記載雅各第一次覺得自己不配。
如果不是遭遇難以解決的問題,恐怕雅各
也不會回轉、反省,以致有這樣的禱告。
當然被拉班追殺的遭遇也讓雅各知道自己
的戰略、智慧不足以保護他的生命,所以
他會有這樣的禱告。
◎「你的後裔如同海邊的沙」:這個應許是用來請上帝保護自己的
妻子兒女。
◎雅各緊緊抓住上帝的應許,要上帝在這危急的時間兌現祂的承諾
,我們是否也這樣緊緊抓住上帝的應許呢?
◎雅各在這裡提醒神先前向他所應許的,承認他自己實在不配得神
的眷顧,最後求神施恩拯救脫離他所面臨的危險。我們能夠在每
次遭遇患難之時緊緊抓住神嗎?
經文:當夜,雅各在那裡住宿,就從他所有的物中拿禮物要送給他哥哥以掃:母山羊二百隻,公山羊二十隻,母綿羊二百隻,公綿羊二十隻,奶崽子的駱駝三十隻─各帶著崽子,母牛四十隻,公牛十隻,母驢二十匹,驢駒十匹;每樣各分一群,交在僕人手下,就對僕人說:「你們要在我前頭過去,使群群相離,有空閒的地方」;又吩咐儘先走的說:「我哥哥以掃遇見你的時候,問你說:『你是哪家的人?要往哪裡去?你前頭這些是誰的?』你就說:『是你僕人雅各的,是送給我主以掃的禮物;他自己也在我們後邊。』」又吩咐第二、第三,和一切趕群畜的人說:「你們遇見以掃的時候也要這樣對他說;並且你們要說:『你僕人雅各在我們後邊。』」因雅各心裡說:「我藉著在我前頭去的禮物解他的恨,然後再見他的面,或者他容納我。」於是禮物先過去了;那夜,雅各在隊中住宿。 32:13-32:21 註釋:
(3)雅各打算用禮物來籠絡以掃,而且是一批一批的送過去,讓以掃重複
領受到雅各的誠意。 32:13-21
●「奶崽子的駱駝」:「正在哺乳的駱駝」。
◎雅各總共準備了五群牲畜,總共580隻牲畜。這樣的禮物數量已經
可以與與當時文獻中一國獻給另一國的貢物質量相提並論。而且送
過去的牲畜以雌性為主,雄性為輔,適合繼續繁殖。算是非常珍貴
而貼心的禮物。這個禮物在雅各禱告後決定,我們由拉班的事情上
看到雅各也不是吝嗇,但這麼大方的禮物,不知道與他自己自認不
配卻蒙福有沒有關係。
●「解他的恨」:原文是「遮蓋他的臉」,意思就是讓以掃「看不到
雅各的錯」。
◎雅各在虔誠的禱告後,也積極地採取行動。這樣的例子在聖經中並
不少見,聖經似乎也不覺得這是不協調的。亦即積極地行動並不代
表沒有信心,反倒是盡上人這一方面責任的表現。我們的生活是否
也一面敬虔、一面積極努力呢?
經文:他夜間起來,帶著兩個妻子,兩個使女,並十一個兒子,都過了雅博渡口,先打發他們過河,又打發所有的都過去, 32:22-32:23 註釋:
(4)雅各又讓自己的親屬在夜間先過雅博渡口,只留下自己。
32:22-23
●「雅博渡口」:雅博河是約但河東面的支流,雅博渡口指供人和動
物渡河的淺水地帶。「雅博」字義是「倒空」。
◎夜間渡河,在當日沒有燈光的狀況下是非常危險的事情。不過這樣
安排也可以避免自己的隊伍在渡河時遭受以掃的伏擊。因為以掃大
概也不會想到雅各一行人會冒險夜間渡河。
經文:只剩下雅各一人。有一個人來和他摔跤,直到黎明。那人見自己勝不過他,就將他的大腿窩摸了一把,雅各的大腿窩正在摔跤的時候就扭了。那人說:「天黎明了,容我去吧!」雅各說:「你不給我祝福,我就不容你去。」那人說:「你名叫甚麼?」他說:「我名叫雅各。」那人說:「你的名不要再叫雅各,要叫以色列;因為你與神與人較力,都得了勝。」雅各問他說:「請將你的名告訴我。」那人說:「何必問我的名?」於是在那裡給雅各祝福。雅各便給那地方起名叫毘努伊勒(就是神之面的意思),意思說:「我面對面見了神,我的性命仍得保全。」日頭剛出來的時候,雅各經過毘努伊勒,他的大腿就瘸了。故此,以色列人不吃大腿窩的筋,直到今日,因為那人摸了雅各大腿窩的筋。 32:24-32:32 註釋:
3.雅各與天使摔跤,蒙天使改名為以色列。 32:24-32
◎雅各一人獨自回到河北面是不太合乎情理的,不過當時他可能情緒混
亂,所以做事也不一定很有邏輯。
●「一個人」:原文是「一個男人」。
●「摔跤」:類似現在「摔跤」的一種格鬥比賽。這個動詞在聖經裡只
在此處出現,明顯是在玩弄雙關的修辭技巧,因為「摔跤
」('abaq)與「雅博」(Yabboq)和「雅各」(Ya`aqob)諧
音。或者可以說神「雅博」了或「雅各」了雅各。
●「勝不過」:原文是「不能夠」。
●就「扭」了:「脫臼」。
◎「天黎明了,容我去吧」:可能是為了要隱藏身份而要離去。或者僅
僅是要與雅各展開下面的對話。
◎「你不給我祝福,我就不容你去」:這時候雅各本性顯露,絕不放棄
獲得福氣的機會。
●「以色列」:字義是「上帝較力」、「上帝得勝」或「上帝爭鬥」。
這個名字與「你與神與人較力,都得了勝」意義並不相
同,但是聖經的名字常常有類似的文字遊戲,「上帝爭
鬥」,還是會讓我們想起這場「摔跤」。
●「何必問我的名」:原文是「為什麼問我的名字?」,意義可能是「
雅各應該知道這人是誰」,由雅各後來取地名,
也可以知道雅各其實知道那人是神。
●「毗努伊勒」:「神的面」的意思。
●「大腿窩的筋」:指的可能是「坐骨神經的肌肉」或「坐骨神經」。
◎這個經歷對雅各有何意義呢?這是許多人希望明確知道的疑問,不過
我們似乎很難掌握雅各到底在這個奇異的經歷中獲得了什麼?表面上
32:28 中上帝承認雅各較力得勝,但是事實上雅各卻又因此瘸腿。
「以色列」這個新名,也是一語雙關,說明了上帝主動找雅各爭鬥,
在雅各身上留下永遠的記號。我們不知道這個經歷對雅各的意義,但
是我們知道雅各改變了。我們可能也會需要被改變。
◎神秘經驗就是神秘經驗,我們可能很難用理性來解釋神秘經驗的來龍
去脈。或許我們尊重雅各的經歷,不隨便強硬去解釋我們不懂的東西
似乎是比較妥當的作法。
經文:雅各舉目觀看,見以掃來了,後頭跟著四百人,他就把孩子們分開交給利亞、拉結,和兩個使女,並且叫兩個使女和她們的孩子在前頭,利亞和她的孩子在後頭,拉結和約瑟在儘後頭。他自己在他們前頭過去,一連七次俯伏在地才就近他哥哥。以掃跑來迎接他,將他抱住,又摟著他的頸項,與他親嘴,兩個人就哭了。以掃舉目看見婦人孩子,就說:「這些和你同行的是誰呢?」雅各說:「這些孩子是神施恩給你的僕人的。」於是兩個使女和她們的孩子前來下拜;利亞和她的孩子也前來下拜;隨後約瑟和拉結也前來下拜。以掃說:「我所遇見的這些群畜是甚麼意思呢?」雅各說:「是要在我主面前蒙恩的。」以掃說:「兄弟啊,我的已經夠了,你的仍歸你吧!」雅各說:「不然,我若在你眼前蒙恩,就求你從我手裡收下這禮物;因為我見了你的面,如同見了神的面,並且你容納了我。求你收下我帶來給你的禮物;因為神恩待我,使我充足。」雅各再三地求他,他才收下了。以掃說:「我們可以起身前往,我在你前頭走。」雅各對他說:「我主知道孩子們年幼嬌嫩,牛羊也正在乳養的時候,若是催趕一天,群畜都必死了。求我主在僕人前頭走,我要量著在我面前群畜和孩子的力量慢慢地前行,直走到西珥我主那裡。」以掃說:「容我把跟隨我的人留幾個在你這裡。」雅各說:「何必呢?只要在我主眼前蒙恩就是了。」 33:1-33:15 註釋:
4.雅各與以掃相見,以掃表達對禮物的推辭,並表達對雅各的接納。不過
雅各要求放慢前進的腳步,並婉拒以掃派人跟隨。 33:1-15
◎雅各安排親屬的順序,就是自己喜愛的順序。自己當然最前面,因為
要保護全家,後面就是兩個使女、利亞、拉結。不過這樣的安排次序
與之前他自己排在最後的順序有所不同 32:22-24 。
●「俯伏在地」:參考 27:29 ,與祝福相反,雅各現在是跪拜以掃。
●「一連七次俯伏在地」:由西元前十五世紀的亞馬拿泥板看來,這是
當時諸侯朝見君王的大禮。
◎以掃並不是等候雅各朝拜,也不是認為自己理應接受弟弟的禮物,而
是跑上前去迎接雅各,婉拒禮物。原來那四百人,不是要來攻擊雅各
,而是要來保護雅各的。許多學者認為雅各、以掃兄弟相見的情景,
與新約浪子回頭的故事中父親迎接小兒子 路 15:18-23 的情景相近
。
◎以掃何時決定原諒他的弟弟雅各?這個聖經沒有交代。不過我們知道
不是雅各用禮物買到的,因為以掃本來堅持不收禮物。有可能是一開
始以掃就已經原諒雅各了,也有可能是上帝後來的工作。至少以掃的
四百人並沒有透露出要攻擊雅各的信息,因此,很可能以掃一開始就
準備如果雅各已經改變,他就要原諒他了。
◎ 33:9 中以掃稱呼雅各為「兄弟」。雖然雅各口口聲聲稱呼以掃「我
主」,但是以掃還是當雅各是兄弟。
●「容納」:「喜悅」、「悅納」。
●「禮物」:也可當「祝福」與「和平之約」解釋。
● 33:14 節原文在「慢慢的向前行」前有「溫柔地」。
●「嬌嫩」:「柔弱的」。
●「蒙恩」:「找到恩典」,也表明了雅各希望以掃給予他恩典,赦免
他以前的得罪。
◎「直走到西珥」:可能是一種推托之詞,也可能是一種東方人的客套
話。
◎以掃本來希望自己保護雅各一家去西珥,雅各推託。以掃又說派少數
人帶路、保護,雅各也拒絕。簡單的說,雅各是用托詞希望一面獲得
以掃的赦免接納,一面又可以與哥哥分道揚鑣,所以他根本不想去西
珥定居。不過雅各也可能很清楚西珥地不是應許之地,所以他希望留
在迦南地。
經文:於是,以掃當日起行,回往西珥去了。雅各就往疏割去,在那裡為自己蓋造房屋,又為牲畜搭棚;因此那地方名叫疏割(就是棚的意思)。雅各從巴旦‧亞蘭回來的時候,平平安安地到了迦南地的示劍城,在城東支搭帳棚,就用一百塊銀子向示劍的父親、哈抹的子孫買了支帳棚的那塊地,在那裡築了一座壇,起名叫伊利‧伊羅伊‧以色列(就是神、以色列神的意思)。 33:16-33:20 註釋:
(七)雅各回到迦南定居 33:16-35:29
1.以掃回西珥,雅各往疏割去定居,後來又移動到示劍,並築壇敬拜上帝
。 33:16-20
●「疏割」:「貨攤」、「牲棚」的意思。這個疏割與後來以色列人出
埃及經過的疏割不同,位於約但河東,雅博河附近。後來
撥給迦得支派。
●「示劍」:「背」或「肩膀」的意思。
●一百塊「銀子」:由於這個重量單位不詳,只在 書 24:32 伯 42:11
出現過,所以也沒辦法評價其價格高低。
●「哈抹」:字義是「驢子」。
●「伊利伊羅伊以色列」:字義是「以色列全能的神」。
◎「以色列」在這裡只是作為雅各的新名字,可見這壇的名字,是要向
鄰舍證明神真的是他的神。
經文:利亞給雅各所生的女兒底拿出去,要見那地的女子們。那地的主─希未人、哈抹的兒子示劍看見她,就拉住她,與她行淫,玷辱她。示劍的心繫戀雅各的女兒底拿,喜愛這女子,甜言蜜語地安慰她。示劍對他父親哈抹說:「求你為我聘這女子為妻。」雅各聽見示劍玷污了他的女兒底拿。那時他的兒子們正和群畜在田野,雅各就閉口不言,等他們回來。 34:1-34:5 註釋:
2.底拿被示劍玷辱,示劍想娶底拿為妻。雅各等候兒子們回來商議如何處
理。 34:1-5
◎底拿離開哈蘭時僅有七歲,此時應該已經過了好幾年。她似乎與迦南
當地的女子關係不錯,所以去會見她們。有些學者認為這是她遭遇禍
患的因素,不過雅各這一族人只是不能與迦南地的人通婚,至於建立
友情,則應該不在限制之內。只是沒想到當地的人的確是道德淪喪,
以致底拿被玷辱。
●那地的「主」:「長官」、「領袖」。
●「希未人」:七十士譯本作「何利人」。也有當時的文獻記載何利人
居住在示劍,且他們不行割禮。因此許多學者都認為這
裡的「希未人」就是「何利人」。如果是「希未人」,
則是挪亞孫子迦南的後裔 創 10:17 。
●「與她行淫」:原文是「與她同寢」。強暴是古代中東獲取婚約的手
段之一,當時有許多法律文獻禁止這種行為,或用大
量的聘金懲罰這種行為。不過以示劍的身份,應該用
不著使用這樣的手段。
●「玷辱她」:原文是「玷污她」。
●「繫戀」:「緊緊跟隨」、「黏住」。
●「甜言蜜語地安慰她」:原文是「在女孩的心中說話」。
●「求你為我聘這女子為妻」:原文是命令形式,沒有「求」,意思就
是「給我娶這個女子為妻」。看起來示
劍對父親不太禮貌,很像是一個被寵壞
的小孩。也難怪他看到底拿,覺得喜歡
就直接玷辱她。
●「玷污」:原文是「為不潔淨的」、「變不純潔」。
◎此時雅各的反應並不強烈,比起 34:7 雅各兒子們的反應有天壤之別
。很可能雅各比較不重視女兒(尤其是自己不愛的配偶所生的女兒)
,也有可能雅各必須等到壯丁夠多,有能力處理之後再處理。
經文:示劍的父親哈抹出來見雅各,要和他商議。雅各的兒子們聽見這事,就從田野回來,人人忿恨,十分惱怒;因示劍在以色列家做了醜事,與雅各的女兒行淫,這本是不該做的事。哈抹和他們商議說:「我兒子示劍的心戀慕這女子,求你們將她給我的兒子為妻。你們與我們彼此結親;你們可以把女兒給我們,也可以娶我們的女兒。你們與我們同住吧!這地都在你們面前,只管在此居住,做買賣,置產業。」示劍對女兒的父親和弟兄們說:「但願我在你們眼前蒙恩,你們向我要甚麼,我必給你們。任憑向我要多重的聘金和禮物,我必照你們所說的給你們;只要把女子給我為妻。」 34:6-34:12 註釋:
3.哈抹來找雅各商量底拿的婚事,但是雅各的兒子們為示劍的行為憤怒,
雖然哈抹和示劍誠心誠意的希望娶底拿,也希望雅各家族融入示劍人
之中。 34:6-12
●「醜事」:「愚妄」、「愚昧」、「不道德的事」。
●戀慕「這女子」:原文是「你們的女兒」。
◎哈抹和示劍提出來的條件主要是物質與商業方面的利益,但是沒有
道歉,也沒有提及底拿還被軟禁。他們好像以為「每個人都有一個
價格」、「用錢可以買到一切」。這項提議如果成立,其實對上帝
與亞伯拉罕家族的計畫是一個威脅,因為雅各家族將被迦南人同化
。
◎示劍的說法的確是像一個被寵壞的公子哥,不計代價要取得他心愛
的玩具一樣。其實現代大家小孩生得少,很多小孩都有示劍這種不
知天高地厚的自我為中心心態,自然也常常是悲劇收場。
經文:雅各的兒子們因為示劍玷污了他們的妹子底拿,就用詭詐的話回答示劍和他父親哈抹,對他們說:「我們不能把我們的妹子給沒有受割禮的人為妻,因為那是我們的羞辱。惟有一件才可以應允:若你們所有的男丁都受割禮,和我們一樣,我們就把女兒給你們,也娶你們的女兒;我們便與你們同住,兩下成為一樣的人民。倘若你們不聽從我們受割禮,我們就帶著妹子走了。」哈抹和他的兒子示劍喜歡這話。那少年人做這事並不遲延,因為他喜愛雅各的女兒;他在他父親家中也是人最尊重的。哈抹和他兒子示劍到本城的門口,對本城的人說:「這些人與我們和睦,不如許他們在這地居住,做買賣;這地也寬闊,足可容下他們。我們可以娶他們的女兒為妻,也可以把我們的女兒嫁給他們。惟有一件事我們必須做,他們才肯應允和我們同住,成為一樣的人民:就是我們中間所有的男丁都要受割禮,和他們一樣。他們的群畜、貨財,和一切的牲口豈不都歸我們嗎?只要依從他們,他們就與我們同住。」凡從城門出入的人就都聽從哈抹和他兒子示劍的話;於是凡從城門出入的男丁都受了割禮。到第三天,眾人正在疼痛的時候,雅各的兩個兒子,就是底拿的哥哥西緬和利未,各拿刀劍,趁著眾人想不到的時候來到城中,把一切男丁都殺了,又用刀殺了哈抹和他兒子示劍,把底拿從示劍家裡帶出來就走了。雅各的兒子們因為他們的妹子受了玷污,就來到被殺的人那裡,擄掠那城,奪了他們的羊群、牛群,和驢,並城裡田間所有的;又把他們一切貨財、孩子、婦女,並各房中所有的,都擄掠去了。 34:13-34:29 註釋:
4.雅各的兒子欺騙示劍和哈抹,使得示劍城的人都受割禮,然後趁他們
傷口尚未康復,就去擄掠示劍城。 34:13-29
◎雅各的兒子們以割禮要求示劍,顯示出他們為的不是利益,而是信
仰。當地附近的許多民族都行割禮,所以示劍和哈抹也不會覺得奇
怪。另外,可以想見雅各的財富也相當多,所以能吸引示劍居民付
出割禮的代價。
●「喜愛」雅各的女兒:「很喜歡」、「非常喜歡」。
●「城門口」:是當日生意買賣和裁判(地方司法)的地方。
●「西緬和利未」:這兩人是底拿同母的哥哥。
●「趁著眾人想不到的時候」:原文是「安穩地」、「平安地」。
●妹子「受了玷污」:原文是複數型態,顯示雅各的兒子認為該城的
男子都應為底拿被玷辱負責。
◎只憑兩個人怎能夠殺死一座城中的男丁?可能是這兩人率領自己的
僕人一起幫忙,而且當時的城也不是很大。再者,割禮之後三天,
真的是十分疼痛,使得當時有作戰能力的男丁都無法與西緬和利未
一夥人匹敵。不過其他的兒子似乎沒有參與屠殺行動,僅參與擄掠
財物的行動。
經文:雅各對西緬和利未說:「你們連累我,使我在這地的居民中,就是在迦南人和比利洗人中,有了臭名。我的人丁既然稀少,他們必聚集來擊殺我,我和全家的人都必滅絕。」他們說:「他豈可待我們的妹子如同妓女嗎?」 34:30-34:31 註釋:
5.雅各表明自己反對西緬和利未的行為,並且認為這些行為會讓家族
陷入危機。 34:30-31
◎雅各責備西緬和利未的主要原因是「自己會受連累」、「自己的
名聲會受損」、「家族會遭害」。似乎也都是與利益相關,與道
德無關。反倒是西緬和利未回答的理由與道德相關,且他們稱底
拿為「我們的妹子」,好像也暗示雅各沒有把底拿當自己的女兒
。有些學者注意到這件事情以後雅各對家庭的影響力似乎就降低
了,不過這也有可能是作者轉換題材,而非與這件事情有因果關
係。
◎雅各非常不滿意西緬和利未的行為,所以在最後的祝福中
49:5-7 還特別提及這件事。
經文:神對雅各說:「起來!上伯特利去,住在那裡;要在那裡築一座壇給神,就是你逃避你哥哥以掃的時候向你顯現的那位。」雅各就對他家中的人並一切與他同在的人說:「你們要除掉你們中間的外邦神,也要自潔,更換衣裳。我們要起來,上伯特利去,在那裡我要築一座壇給神,就是在我遭難的日子應允我的禱告、在我行的路上保佑我的那位。」他們就把外邦人的神像和他們耳朵上的環子交給雅各;雅各都藏在示劍那裡的橡樹底下。他們便起行前往。神使那周圍城邑的人都甚驚懼,就不追趕雅各的眾子了。於是雅各和一切與他同在的人到了迦南地的路斯,就是伯特利。他在那裡築了一座壇,就給那地方起名叫伊勒‧伯特利(就是伯特利之神的意思);因為他逃避他哥哥的時候,神在那裡向他顯現。利百加的奶母底波拉死了,就葬在伯特利下邊橡樹底下;那棵樹名叫亞倫‧巴古。 35:1-35:8 註釋:
6.上帝要求雅各去伯特利居住,並且要築壇敬拜神。雅各遵命而行,
並且除去家中的外邦神像。後來利百加的奶媽去世,也葬在伯特利
。 35:1-8
●「上」伯特利:伯特利比示劍高三百公尺,所以用「上」。
◎「築一座壇給神」:應該就是要雅各實現 創 28:20-22 的諾言
。不過這是上帝第一次吩咐人為祂築壇。
●「除掉你們中間的外邦神」:可能拉結還保留父親家的神像
創 31:19,34 。或者是他們劫掠
示劍獲得的神像。這也是聖經第
一次提到必須除去外邦神像。
◎「....就是你逃避你哥哥以掃的時候向你顯現的那位」:上帝會
這麼說也許是因為雅各身處多神信仰環境的關係。
●「自潔」:「自我潔淨」。通常包括「洗澡」、「洗衣服」、
「剃毛髮」。 利 14:8-9 民 8:7
●「衣裳」:指「外套」、「外衣」。
◎「更換衣裳」:可能跟剛剛發生的示劍戰爭有關,
民 31:19-20 提及戰爭會導致不潔。雅各當時要去敬拜神會注意
穿著的衣服,我們是否也要在衣著上表現出對上帝的敬虔?
●「耳朵上的環子」:當時的耳環常常刻有神像或異教意義的圖像
,並且也可以用來製造偶像 出 32:2-4
士 8:24-27 ,所以雅各的家人放棄這些可
能與異教神相關的財物。
◎「藏在示劍那裡的橡樹底下」:當時雅各處理這些異教物品的方
式是「埋藏」,而非後來的打碎 出 23:24 、磨成粉末
出 32:20 申 9:21 。
●「驚懼」:「驚駭」。
●「伊勒‧伯特利」:「伯特利之上帝」,回應了雅各在
創 28:20-21 所許的願。
●「底波拉」:字義是「蜜蜂」。
●「亞倫‧巴古」:字義是「哭泣的橡樹」,暗示雅各為利百加的
奶媽的死亡哀傷哭泣。此處突然插入此記載,
可能這位奶媽是巴旦亞蘭的拉班派來照顧利百
加的,隨著神像的清除、奶媽的去世,雅各與
巴旦亞蘭的關係就完全斷絕。
◎雅各一家人,終於由原來混雜的信仰歸回唯一真神的信仰,而且
起因是上帝呼召雅各要為祂築壇。上帝在我們的信仰過程中,常
常是主動呼召、積極動工的。當我們遇到這樣的呼召時,是否也
如同雅各一般,超過上帝命令的範圍去潔淨自己,專心敬拜神?
經文:雅各從巴旦‧亞蘭回來,神又向他顯現,賜福與他,且對他說:「你的名原是雅各,從今以後不要再叫雅各,要叫以色列。」這樣,他就改名叫以色列。神又對他說:「我是全能的神;你要生養眾多,將來有一族和多國的民從你而生,又有君王從你而出。我所賜給亞伯拉罕和以撒的地,我要賜給你與你的後裔。」神就從那與雅各說話的地方升上去了。雅各便在那裡立了一根石柱,在柱子上奠酒,澆油。雅各就給那地方起名叫伯特利。 35:9-35:15 註釋:
7.結語:雅各蒙上帝賜福、改名。 35:9-15
◎創世記的作者在重要的事情上喜歡重複記載,雅各在伯特利的經
歷,和這段回顧的記載,都是標準的例子。當然,也有人認為這
段是雅各築壇之後,上帝重申祂的賜福與改名,而非作者回顧雅
各回迦南的經歷。這樣的解釋也是可能的。
●「一族和多國的民」:基本上雅各的後裔只有「以色列人」一族
,不過這一族後來也分裂成南北兩國。原
文中的「族」跟「國」是同一個字,只是
「族」是單數、「國」是複數型態,因此
如果翻譯為「一國和多族(支派)」的民
,就不會有問題了。
經文:他們從伯特利起行,離以法他還有一段路程,拉結臨產甚是艱難。正在艱難的時候,收生婆對她說:「不要怕,你又要得一個兒子了。」她將近於死,靈魂要走的時候,就給她兒子起名叫便‧俄尼;他父親卻給他起名叫便雅憫。拉結死了,葬在以法他的路旁;以法他就是伯利恆。雅各在她的墳上立了一統碑,就是拉結的墓碑,到今日還在。 35:16-35:20 註釋:
8.後記:拉結之死、雅各的後裔與以撒之死。 35:16-29
(1)拉結難產生下便雅憫而死,葬在以法他。 35:16-20
●「以法他」:「灰燼堆: 多產的地方」。
●「離以法他還有一段路程」:一般認為是耶路撒冷以北十六公
里左右的「拉瑪」附近。並非是
伯利恆,而是離伯利恆還有一點
路的地方。 耶 31:15 在拉瑪聽
見號咷痛哭的聲音,是拉結哭她
兒女,不肯受安慰,因為他們都
不在了。
●「又要得一個兒子」:這是拉結前一個兒子取名叫「約瑟」(
字義是「耶和華已增添」)的目的。
●「靈魂要走」:原文是「生命要離開」,不一定指「靈魂」。
舊約也沒有希臘人那種「靈魂、身體」二分的
概念。
●「便俄尼」:字義是「我悲傷的兒子」。
●「便雅憫」:字義是「右手之子」或「南方之子」。這個名字
是十二個兒子之中,唯一是雅各取的(其他都是
母親取的),而且便雅憫是唯一在迦南地生的小
孩。不過「右手之子」這個支派卻出了特別多的
左撇子,如 士 3:15 20:16 。
●「伯利恆」:意為「麵包(糧食)之家」。
●「統碑」:「柱子」。
◎人生無常,雅各即使剛剛蒙受祝福,愛妻仍然難產而死,上帝
也沒有介入拯救拉結。我們也不必硬在拉結頭上扣罪名,就算
是難產死亡,也不一定真的跟她以前偷神像的罪有關。雅各做
他該做的,沒有聽見他埋怨神。因為我們信的神是「主宰」,
所以我們也不應該期待「擁有特權」。
◎由於拉結難產,又加上收生婆可以判斷男女,所以便雅憫應該
是由腳先生出來。
經文:以色列起行前往,在以得臺那邊支搭帳棚。以色列住在那地的時候,流便去與他父親的妾辟拉同寢,以色列也聽見了。雅各共有十二個兒子。 35:21-35:22 註釋:
(2)以色列離開伯特利到以得臺,流便與父親的妾行淫亂。 35:21-22
●「以得臺」:字義是「羊群之塔」。
◎此時流便應該不到二十歲。辟拉是拉結的使女,此時拉結去世,
可能辟拉就失去保護者,被有權勢的長子流便欺負。流便這時的
行為,可能僅僅是情慾的作用,也有人推測流便可能是為了確保
母親的地位,讓辟拉不可能取代拉結的位置。另有人認為流便這
種行為是要篡奪父親的家長地位 王上 2:15-23 。後來雅各最後
祝福時就報應這種行為 創 49:3-4 。此時辟拉大約四十到五十
歲左右。
◎這件事情對這個家族影響頗大, 創 49:3-4 最後的祝福也提及
此事。 代上 5:1-2 以色列的長子原是流便;因他污穢了父親的
床,他長子的名分就歸了約瑟。只是按家譜他不算長子。猶大勝
過一切弟兄,君王也是從他而出;長子的名分卻歸約瑟。
經文:利亞所生的是雅各的長子流便,還有西緬、利未、猶大、以薩迦、西布倫。拉結所生的是約瑟、便雅憫。拉結的使女辟拉所生的是但、拿弗他利。利亞的使女悉帕所生的是迦得、亞設。這是雅各在巴旦‧亞蘭所生的兒子。 35:23-35:26 註釋:
(3)雅各的後裔。 35:23-26
●「巴旦‧亞蘭所生的兒子」:照說「便雅憫」不是在巴旦‧亞蘭
生的。但此處可能是用一種籠統的
說法,反正讀者可以由前幾節就知
道「便雅憫」不是在巴旦‧亞蘭生
的。
經文:雅各來到他父親以撒那裡,到了基列‧亞巴的幔利,乃是亞伯拉罕和以撒寄居的地方;基列‧亞巴就是希伯崙。以撒共活了一百八十歲。以撒年紀老邁,日子滿足,氣絕而死,歸到他列祖(原文是本民)那裡。他兩個兒子以掃、雅各把他埋葬了。 35:27-35:29 註釋:
(4)以撒一百八十歲死在希伯崙的幔利。 35:27-29
●「一百八十歲」:這是聖經記載洪水以後最長的壽命。
◎以掃和雅各可以合力埋葬以撒,表示他們關係應該還算不錯。以
撒埋在麥比拉洞 創 49:29-31 。
經文:以掃就是以東,他的後代記在下面。以掃娶迦南的女子為妻,就是赫人以倫的女兒亞大和希未人祭便的孫女、亞拿的女兒阿何利巴瑪,又娶了以實瑪利的女兒、尼拜約的妹子巴實抹。亞大給以掃生了以利法;巴實抹生了流珥;阿何利巴瑪生了耶烏施、雅蘭、可拉。這都是以掃的兒子,是在迦南地生的。 36:1-36:5 註釋:
(八)以掃的家譜 36:1-43
1.以掃的妻子與兒子。 36:1-5
◎此處記載以掃的妻子是亞大、阿何利巴瑪和巴實抹,
26:34 28:9 記載的是猶滴、巴實抹和瑪哈拉。對照來看,亞
大就是猶滴(或兩個根本就是不同的人,猶滴可能被休或早死)
,阿何利巴瑪就是巴實抹,巴實抹就是瑪哈拉。
◎此處記載以掃的兒子名稱與 代上 1:35 一致。
●「以倫」:意為「松節油」、「強大的」。
●「亞大」:字義是「裝飾」。
●「希未人」:意為「村民」。
●「祭便」:意為「有顏色的」。
●「亞拿」:意為「回答」,從 36:24 得知其顯然是祭便的兒子
而非女兒。
●「祭便的孫女、亞拿的女兒」:馬所拉經文是「祭便的女兒亞拿
的女兒」。七十士譯本、撒瑪利
亞人五經、敘利亞譯本卻作「祭
便的兒子亞拿」。這樣就跟
36:24 的祭便的兒子亞拿一致
。至於希未人和何利人可能是同
一個民族。
●「巴實抹」:「香料」的意思。巴實抹是赫族名字。
●「流珥」:字義是「上帝的朋友」。
●「阿何利巴瑪」:字義是「高處之帳篷」。
●「以利法」:字義是「我的上帝是精金」。
●「耶烏施」:字義是「裝配工」。
●「雅蘭」:字義是「隱藏」。
●「可拉」:字義是「光禿的」。
◎ 36:5 提到以掃的兒子都是在迦南生的,跟 35:26 宣稱雅各的
兒子都是在巴旦亞蘭生互相對應。似乎以掃、雅各兩兄弟都是在
外地生小孩,然後遷移到自己的「應許之地」。
經文:以掃帶著他的妻子、兒女,與家中一切的人口,並他的牛羊、牲畜,和一切貨財,就是他在迦南地所得的,往別處去,離了他兄弟雅各。因為二人的財物群畜甚多,寄居的地方容不下他們,所以不能同居。於是以掃住在西珥山裡;以掃就是以東。 36:6-36:8 註釋:
2.以掃舉家遷到到西珥。 36:6-8
◎ 36:6-7 所記載的,應該是在雅各由巴旦亞蘭回來前發生的事情。
也可能以掃之前過遊牧生活,到了以掃死後才到他遊牧過的西珥定
居。
●「貨財」:意為「所得之物」、「財物」。
●「西珥山」:此山大約海拔一千公尺高。
經文:以掃是西珥山裡以東人的始祖,他的後代記在下面。以掃眾子的名字如下。以掃的妻子亞大生以利法;以掃的妻子巴實抹生流珥。以利法的兒子是提幔、阿抹、洗玻、迦坦、基納斯。亭納是以掃兒子以利法的妾;她給以利法生了亞瑪力。這是以掃的妻子亞大的子孫。流珥的兒子是拿哈、謝拉、沙瑪、米撒。這是以掃妻子巴實抹的子孫。以掃的妻子阿何利巴瑪是祭便的孫女,亞拿的女兒;她給以掃生了耶烏施、雅蘭、可拉。 36:9-36:14 註釋:
3.以掃的孫子。 36:9-14
●「提幔」:字義是「南方」。
●「阿抹」:字義是「講演者」。
●「洗玻」:字義是「望樓」。
●「迦坦」:字義是「燃燒的山谷」。
●「基納斯」:字義是「獵人」。
●「亭納」:字義是「限制的」。
●「亞瑪力」:字義是「山谷的居住者」,後來以色列人出埃及時,
攻擊以色列人的就是這一族。 出 17:8-14 後來撒母
耳也吩咐掃羅要完全毀滅之。 撒上 15:2-3
●「拿哈」:字義是「休息」。
●「謝拉」:字義是「升起」。
●「沙瑪」:字義是「驚訝」、「驚異」。
●「米撒」:字義是「害怕」。
●「耶烏施」:字義是「裝配工」。
●「雅蘭」:字義是「隱藏」。
●「可拉」:字義是「光禿的」。
◎此處提到以掃的十三個子孫,可能是要跟雅各的十二支派相比較,
哥哥產生的支派比較多一點。
◎以利法與提幔的名字相繼出現,顯示以東可能就是約伯記的舞台。
因為「提幔人以利法」是約伯的三友之一。
經文:以掃子孫中作族長的記在下面。以掃的長子以利法的子孫中,有提幔族長、阿抹族長、洗玻族長、基納斯族長、可拉族長、迦坦族長、亞瑪力族長。這是在以東地從以利法所出的族長,都是亞大的子孫。以掃的兒子流珥的子孫中,有拿哈族長、謝拉族長、沙瑪族長、米撒族長。這是在以東地從流珥所出的族長,都是以掃妻子巴實抹的子孫。以掃的妻子阿何利巴瑪的子孫中,有耶烏施族長、雅蘭族長、可拉族長。這是從以掃妻子,亞拿的女兒,阿何利巴瑪子孫中所出的族長。以上的族長都是以掃的子孫;以掃就是以東。 36:15-36:19 註釋:
4.以掃子孫中的族長。 36:15-19
◎此處族長名單與 36:10-14 相似,只是以利法、流珥沒有列入族長
,以利法的後代中,有一位可拉列入族長。
●「族長」:原文是「為首的」。
●「可拉族長」:根據 36:14 「可拉」是「阿何利巴瑪」的後代,
代上 1:36 也記載以利法的兒子有七個,此處
多出來的一個可拉,歷代志上是「亭納」,此處的
可拉可能是文士抄寫錯誤導致。但是 36:11-12
之間,可能歷代志作者誤讀成:「『基納斯、亭納
』都是以利法的兒子,以掃的妾沒有提名」,這樣
就解決兩處經文牴觸的問題(聖經分節是後期的事
情)。
經文:那地原有的居民─何利人西珥的子孫記在下面:就是羅坍、朔巴、祭便、亞拿、底順、以察、底珊。這是從以東地的何利人西珥子孫中所出的族長。羅坍的兒子是何利、希幔;羅坍的妹子是亭納。朔巴的兒子是亞勒文、瑪拿轄、以巴錄、示玻、阿南。祭便的兒子是亞雅、亞拿(當時在曠野放他父親祭便的驢,遇著溫泉的,就是這亞拿)。亞拿的兒子是底順;亞拿的女兒是阿何利巴瑪。底順的兒子是欣但、伊是班、益蘭、基蘭。以察的兒子是辟罕、撒番、亞干。底珊的兒子是烏斯、亞蘭。 36:20-36:28 註釋:
5.以東地原有的居民何利人西珥的子孫。 36:20-28
●「何利人」:他們在西元前1500年在米索波大米亞的上游建立了米
坦尼帝國,在約書亞時代他們與基遍的城邑結盟
書 9:7 9:17 。他們非閃族人,廣泛分佈於古代中
東地區。
◎ 申 2:12 記載以掃的子孫除滅何利人,就像以色列人趕出迦南人
一樣。
◎這裡指出亞拿的家族為何利人,但 36:2 卻說是希未人,這兩個
名稱若非相互重疊,就是希未人為何利人的誤抄。何利人通常是指
住在古代中東地區的非閃族人,然而在這段經文中廣泛出現的閃族
名字卻暗示此處的何利人與一般說的何利人血統不同。
●「何利人」:原文字義是「洞穴居民」。
●「羅坍」:字義是「覆蓋物」。
●「朔巴」:字義是「流動的」。
●「祭便」:字義是「有顏色的」。
●「亞拿」:字義是「回答」。
●「底順」:字義是「打榖者」。
●「以察」:字義是「寶藏」。
●「底珊」:字義也是「打穀者」。
●「希幔」:字義是「撲滅」 代上 1:39 做「荷幔」,僅僅是母音
差異(馬所拉經文才加上母音)。現代中文譯本把「荷
幔」改為「希幔」。
●「亞勒文」或「亞文」:意為「高」。
●「瑪拿轄」:意為「休息」。
●「以巴錄」:意為「石頭」、「禿山」。
●「示玻」:意為「大膽」。 代上 1:40 和合本作「示非」,但兩
字原文相同,所以現代中文譯本統一為「示玻」。
●「阿南」:意為「精力充沛的」。
●「愛亞」或「亞雅」:意為「獵鷹」。
●「亭納」:應該就是 36:12 中以利法的妾。
●「溫泉」:字義可能是「溫泉」(根據武加大譯本)或「騾」(猶
太傳統)。
●「欣但」:意為「渴望」。 代上 1:41 做「哈默蘭」,僅子音相差
一些(Dalet與Res近似),應該是文士抄寫錯誤。現代中
文譯本把「哈默蘭」改為「欣但」。
●「伊是班」:意為「洞察之火」。
●「益蘭」:意為「優勢」。
●「基蘭」:意為「七弦琴」。
●「辟罕」:意為「他們的衰老」。
●「撒番」:意為「麻煩」。
●「亞干」:意為「眼目尖銳」。
●「烏斯」:意為「樹木茂盛的」。
●「亞蘭」:意為「快樂的」。
經文:從何利人所出的族長記在下面:就是羅坍族長、朔巴族長、祭便族長、亞拿族長、底順族長、以察族長、底珊族長。這是從何利人所出的族長,都在西珥地,按著宗族作族長。 36:29-36:30 註釋:
6.何利人西珥子孫中的族長。 36:29-30
經文:以色列人未有君王治理以先,在以東地作王的記在下面。比珥的兒子比拉在以東作王,他的京城名叫亭哈巴。比拉死了,波斯拉人謝拉的兒子約巴接續他作王。約巴死了,提幔地的人戶珊接續他作王。戶珊死了,比達的兒子哈達接續他作王;這哈達就是在摩押地殺敗米甸人的,他的京城名叫亞未得。哈達死了,瑪士利加人桑拉接續他作王。桑拉死了,大河邊的利河伯人掃羅接續他作王。掃羅死了,亞革波的兒子巴勒‧哈南接續他作王。亞革波的兒子巴勒‧哈南死了,哈達接續他作王,他的京城名叫巴烏;他的妻子名叫米希她別,是米‧薩合的孫女,瑪特列的女兒。 36:31-36:39 註釋:
7.以色列有王之前,以東王的名單。 36:31-39
◎此處的王不是世襲制的,可能跟以色列人的士師制度一樣。
●「以色列人未有君王治理以先」:大概就顯出這一段是後來
以色列有王時編者補充進
來的。
●「比珥」:字義是「焚燒」。
●「比拉」:字義是「破壞」。
●「波斯拉」:位於比拉以北50公里左右,地勢險要。是以東北部的
大城。此城就是現今的布賽拉市。考古發現在此城市
中有許多以東人留下偶像崇拜的雕像和陶器用品。
●「約巴」:字義是「沙漠」。
●「提幔」:是以東南部的大城。
●「戶珊」:字義是「急忙」。
●「哈達」:字義是「大能的」,是一個風神的名字。
●「瑪士利加」:字義是「高貴葡萄樹的葡萄園」。
●「利河伯」:字義是「寬闊的地方或街道」。
●「亞革波」:字義是「老鼠」。
●「巴勒哈南」:意為「巴勒是恩慈的」。
●「巴烏」:意為「鳴叫」。
●「米希他別」:意為「神所愛的」。
●「米薩合」:意為「黃金海域」。
●「瑪特列」:意為「往前推進」。
◎此處有兩個哈達王,作者分別記錄了他們的事蹟與妻子以做為區別。
對於我們這些讀經者,可能覺得這些列表很無聊,但是我們看得出作
者認為這是很有意義的記錄,所以還努力避免同名可能造成的混淆。
經文:從以掃所出的族長,按著他們的宗族、住處、名字記在下面:就是亭納族長、亞勒瓦族長、耶帖族長、阿何利巴瑪族長、以拉族長、比嫩族長、基納斯族長、提幔族長、米比薩族長、瑪基疊族長、以蘭族長。這是以東人在所得為業的地上,按著他們的住處。〈所有的族長都是以東人的始祖以掃的後代。〉 36:40-36:43 註釋:
8.另一批後期以掃後代族長名單。 36:40-43
◎參照 代上 1:51 這些族長都是 36:39 哈達王死後才當族長的。
●「亞勒瓦」或「亞瓦」:意為「惡」。
●「耶帖」:意為「一個釘子」。
●「以拉」:意為「橡樹」。
●「比嫩」:意為「黑暗」。
●「米比薩」:意為「要塞」。
●「瑪基疊」:意為「神的王子」。
●「以蘭」:意為「歸屬於某城」。
◎這章看下來,有些以東族長的名字其實是跟「神」、「上帝」有關的
,但他們的後代最後卻仍落入拜偶像的景況。這也再次提醒了我們:
就算我們的名字取得多屬神、一看就知道是基督徒,但若是行為沒有
行出基督的樣式,那還是枉然。
◎ 俄 1:1-21 針對以東所說的預言。聖經其他地方也有不少提及以東
的預言。
賽 34:1-17 63:1-6 耶 49:7-22 結 25:12-14 摩 1:11-12
經文:雅各住在迦南地,就是他父親寄居的地。雅各的記略如下。約瑟十七歲與他哥哥們一同牧羊。他是個童子,與他父親的妾辟拉、悉帕的兒子們常在一處。約瑟將他哥哥們的惡行報給他們的父親。以色列原來愛約瑟過於愛他的眾子,因為約瑟是他年老生的;他給約瑟做了一件彩衣。約瑟的哥哥們見父親愛約瑟過於愛他們,就恨約瑟,不與他說和睦的話。 37:1-37:4 註釋:
四、約瑟 37:1-50:26
(一)雅各的兒子們在迦南地的生活狀況 37:1-38:30
1.雅各的兒子們以牧羊為工作,約瑟常常打小報告,又獲得父親的寵愛,
導致哥哥恨惡約瑟。 37:1-4
●「雅各的記略如下」:原文是「這些是雅各的後代」。表明底下記錄
的是雅各後代的事情。
◎ 37:2 沒有記錄到「利亞」的兒子們。原因不詳。
●「童子」:原文是「少年」或「僕人」,但由於前面經文提過他的年
齡,因此這字意思可能偏向「幫手」或「僕人」。
●「惡行」:「惡的耳語」、「惡的誹謗」、「罪惡的報導」。此處沒
有評論約瑟所說的是否有誇大渲染的問題,不過此處所用
的原文「耳語」、「毀謗」、「謠言」就有「誇大渲染」
的暗示。
●「做了」一件彩衣:原文型態顯示這是雅各親手做的。
●「彩衣」:七十士譯本和武加大譯本翻譯成「彩色的外袍」,不過目
前大部分的學者認為這是指「長及手掌和腳掌的束腰外衣
」。聖經中僅有 撒下 13:18 公主她瑪是同樣的裝束,可
見這是上流社會的穿著,而非牧羊人的服裝。
●「不與」:原文是「不能夠」。
●「和睦的話」:字義是「平安、和平」。
經文:約瑟做了一夢,告訴他哥哥們,他們就越發恨他。約瑟對他們說:「請聽我所做的夢:我們在田裡捆禾稼,我的捆起來站著,你們的捆來圍著我的捆下拜。」他的哥哥們回答說:「難道你真要作我們的王嗎?難道你真要管轄我們嗎?」他們就因為他的夢和他的話越發恨他。後來他又做了一夢,也告訴他的哥哥們說:「看哪,我又做了一夢,夢見太陽、月亮,與十一個星向我下拜。」約瑟將這夢告訴他父親和他哥哥們,他父親就責備他說:「你做的這是甚麼夢!難道我和你母親、你弟兄果然要來俯伏在地,向你下拜嗎?」他哥哥們都嫉妒他,他父親卻把這話存在心裡。 37:5-37:11 註釋:
2.約瑟做了兩個怪夢,顯示出親人要拜他,他說出內容導致哥哥們嫉妒他
。 37:5-11
●「下拜」:字義是「跪拜」。
●「你母親」:有可能這裡的母親是指「利亞」。因為約瑟的夢中提到
十一個星星,所以便雅憫已經出生,拉結已經死亡。
●「存在心裡」:原文是「看守這話語」。
◎「責備」:由 37:11 中可以看出約瑟的哥哥是真的生氣約瑟作這樣
的夢,但是雅各的責備可能是一種策略性的責備,只是要
降低約瑟與哥哥們之間的緊張。因為他的反應是仔細的把
這話語記起來。
◎看起來此時的約瑟還有點幼稚,就算他講的都是實話,但是在不當的
場合講給不適當的人聽,下場還是很悲慘,只是火上加油罷了。
經文:約瑟的哥哥們往示劍去放他們父親的羊。以色列對約瑟說:「你哥哥們不是在示劍放羊嗎?你來,我要打發你往他們那裡去。」約瑟說:「我在這裡。」以色列說:「你去看看你哥哥們平安不平安,群羊平安不平安,就回來報信給我。」於是打發他出希伯崙谷,他就往示劍去了。有人遇見他在田野走迷了路,就問他說:「你找甚麼?」他說:「我找我的哥哥們,求你告訴我,他們在何處放羊。」那人說:「他們已經走了,我聽見他們說要往多坍去。」約瑟就去追趕他哥哥們,遇見他們在多坍。 37:12-37:17 註釋:
3.約瑟去看哥哥放羊的狀況,卻被賣給以實瑪利人,而被帶到埃及去。
賣給法老的內臣波提乏。 37:12-36
(1)約瑟奉雅各的命令去示劍看哥哥們放羊的狀況,他直走到多坍才找
到哥哥們。 37:12-17
●「我在這裡」:也可以譯為「好!我去」。
◎可能因為之前以色列的兒子們曾經殺害示劍所有的男丁
34:25-30 ,因此雅各怕他們在示劍附近放羊會遭遇報復,所
以才派約瑟去看一看。約瑟由希伯崙谷到示劍大概有80公里的
距離。
◎雅各顯然不知道他的兒子們已經這樣恨約瑟了,所以才會派約瑟
出去查訪哥哥的狀況。約瑟相當負責,甚至迷路也還是不斷地尋
找,有這樣的精神難怪會獲得父親的歡心。
●「多坍」:字義是「雙井」,當地水源充足,距離示劍大概24
公里左右。
經文:他們遠遠地看見他,趁他還沒有走到跟前,大家就同謀要害死他,彼此說:「你看!那做夢的來了。來吧!我們將他殺了,丟在一個坑裡,就說有惡獸把他吃了。我們且看他的夢將來怎麼樣。」流便聽見了,要救他脫離他們的手,說:「我們不可害他的性命」;又說:「不可流他的血,可以把他丟在這野地的坑裡,不可下手害他。」流便的意思是要救他脫離他們的手,把他歸還他的父親。 37:18-37:22 註釋:
(2)約瑟的哥哥們計畫要害死約瑟,但是流便阻擋兄弟們的計畫。
37:18-22
●「同謀」:原文是「行詭詐」。
●「做夢的」:字義是「做夢之主」、「做夢之王」。
●「野地」:「曠野」。
●「坑」:「坑」、「井」。這是當時的人存放水用的地洞,有
2到7公尺深。
◎流便可能因為自己是長子,所以必須向父親交代整個團隊的安
危,因此特別不希望害死自己的弟弟。流便此時大約是24歲。
經文:約瑟到了他哥哥們那裡,他們就剝了他的外衣,就是他穿的那件彩衣,把他丟在坑裡;那坑是空的,裡頭沒有水。他們坐下吃飯,舉目觀看,見有一夥米甸的以實瑪利人從基列來,用駱駝馱著香料、乳香、沒藥,要帶下埃及去。猶大對眾弟兄說:「我們殺我們的兄弟,藏了他的血有甚麼益處呢?我們不如將他賣給以實瑪利人,不可下手害他;因為他是我們的兄弟,我們的骨肉。」眾弟兄就聽從了他。有些米甸的商人從那裡經過,哥哥們就把約瑟從坑裡拉上來,講定二十舍客勒銀子,把約瑟賣給以實瑪利人。他們就把約瑟帶到埃及去了。 37:23-37:28 註釋:
(3)約瑟的哥哥脫下約瑟的外衣,將之丟在坑中,後來猶大就提議將
約瑟賣給以實瑪利人,約瑟就被帶到埃及去。 37:23-28
◎「吃飯」:把弟弟丟下深洞之後還有心情吃飯,這些以色列人
真是缺乏惻隱之心。
●「基列」:位於約但河東,以出產乳香馳名。
●「乳香」:盛產於印度、阿拉伯西南部與非洲東北,是一種琥
珀色的樹脂,表面覆有白色粉末。這是聖膏油的成
分之一 出 30:34 。
●「沒藥」:是一種香的膠或香樹脂,產於南阿拉伯和北非洲。
●「益處」:不是比喻,而是相當難聽形容錢財的字,好像「贓
物」、「不白之財」。
●「二十舍客勒銀子」:這是漢摩拉比法典規定的奴隸售價,也
是牧羊人工作三年的工資,大約是300
公克的銀子。 利 27:5 也是記載這樣
的奴隸價格。
●「米甸」:跟以實瑪利人指著同一群人,例如: 士 8:22-24
就將兩個名詞混用。這些人也是亞伯拉罕的後裔。
創 25:2 ,後來米但、米甸和以實瑪利就混用了
。「米甸」字義是「爭鬥」。
● 37:28 意義有點不確定,可能是「有些米甸人從那裡經過,
就把約瑟從坑裡拉上來,他們以二十塊銀子,把約瑟賣給以實
瑪利人....」。亦即把約瑟拉起來賣掉的,不是哥哥們,而是
米甸人。或者是「拉起約瑟」、「賣給以實瑪利人」的,都是
約瑟的哥哥們。不過看上下文應該是約瑟的哥哥們做這些事才
對。
◎從基列地經多坍的路線,是大馬色與往南方的沿海道路之間,
一條極古老的通道;香料則是賣給埃及的主要土產。
經文:流便回到坑邊,見約瑟不在坑裡,就撕裂衣服,回到兄弟們那裡,說:「童子沒有了。我往哪裡去才好呢?」他們宰了一隻公山羊,把約瑟的那件彩衣染了血,打發人送到他們的父親那裡,說:「我們撿了這個;請認一認是你兒子的外衣不是?」他認得,就說:「這是我兒子的外衣。有惡獸把他吃了,約瑟被撕碎了!撕碎了!」雅各便撕裂衣服,腰間圍上麻布,為他兒子悲哀了多日。他的兒女都起來安慰他,他卻不肯受安慰,說:「我必悲哀著下陰間,到我兒子那裡。」約瑟的父親就為他哀哭。米甸人帶約瑟到埃及,把他賣給法老的內臣─護衛長波提乏。 37:29-37:36 註釋:
(4)約瑟的哥哥們用羊血冒充約瑟已經死了,雅各為之悲哀多日,約
瑟卻被賣給埃及法老的護衛長波提乏。 37:29-36
◎雅各曾經用山羊羔的皮騙了父親 創 27:16 ,現在他被兒子們
用公山羊的血騙。
◎流便的缺席,符合現實狀況,既然有羊群要照顧,出入總為難
免。流便既想設法營救,便顯然會伺機離開,不引起大家的注
意。
●「撕裂」:此字僅在舊約出現,多指「撕裂衣服」或「奪回」
。
●「撕碎了、撕碎了」:兩個動詞不太一樣,前者是「撕裂、扯
碎」,後者則強調「被撕成碎片」(完
成式)。
●「麻布」:一種用黑山羊毛織成的粗布,被用來做喪服,表示
哀悼。
●「女兒」:此字為複數,因此有可能包括媳婦在內。
●「陰間」:當時的人認為人死後所在的地方,跟「地獄」不同
。
●「內臣」:此字在西元前1000年以後就是「太監」的意思,但
是西元前2000年僅有「臣僕」的意思。
●「護衛長」:「貼身保鑣的領袖」、「禁衛軍統領」。
●「波提乏」:字義是「屬於太陽的」,這是典型的埃及名字。
尤其常常在西元前2100-1600年的埃及出現。
◎很難想像兄弟間累積這麼多的恨,導致要殺死兄弟或賣掉兄弟
。不過即使人性醜惡,上帝仍然掌權。誰知道約瑟這一去,是
要為了整個以色列人可以逃避旱災呢?!
經文:那時,猶大離開他弟兄下去,到一個亞杜蘭人名叫希拉的家裡去。猶大在那裡看見一個迦南人名叫書亞的女兒,就娶她為妻,與她同房,她就懷孕生了兒子,猶大給他起名叫珥。她又懷孕生了兒子,母親給他起名叫俄南。她復又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示拉。她生示拉的時候,猶大正在基悉。 38:1-38:5 註釋:
4.猶大由兒媳婦她瑪生了雙胞胎。 38:1-30
(1)猶大娶了迦南人書亞的女兒為妻,生了珥、俄南和示拉。
38:1-5
●「那時」:指「約瑟被賣到埃及的時候」。
●「到」:「擴展」、「紮營」、「支搭帳棚」。
●「亞杜蘭」:位於伯利恆西南20公里處,字義是「人民的正義
」。此處位於希伯崙西北。
●「希拉」:字義是「高貴的家庭」。
●「書亞」:字義是「財富」。
●「猶大給他起名」:原文是「他給他起名」,所以翻譯為「猶
大給他起名」,不過撒瑪利亞五經、七十
士譯本都作「她給他起名」。
●「珥」:字義是「清醒」。
●「俄南」:字義是「強壯的」。
●「示拉」:字義是「懇求」。
●「基悉」:字義是「錯誤的」。也就是後來的「亞革悉」
書 15:44 ,是後來猶大支派的城鎮。
◎猶大娶迦南婦人,直接違背 24:3-4 亞伯拉罕與 28:1 以撒的
教誨,看起來雅各子女的信仰已經相當混亂了。猶大娶妻的理
由是「看見」,暗示猶大只是因為迦南女子漂亮就娶她,沒有
什麼深刻的感情在內,以致聖經連這迦南女子的姓名都沒記。
◎猶太傳統認為猶大是因為雅各喪子哀痛,導致建議賣掉約瑟的
猶大遭到兄弟們的白眼,因此猶大索性離開兄弟。
經文:猶大為長子珥娶妻,名叫他瑪。猶大的長子珥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耶和華就叫他死了。猶大對俄南說:「你當與你哥哥的妻子同房,向她盡你為弟的本分,為你哥哥生子立後。」俄南知道生子不歸自己,所以同房的時候便遺在地,免得給他哥哥留後。俄南所做的在耶和華眼中看為惡,耶和華也就叫他死了。猶大心裡說:「恐怕示拉也死,像他兩個哥哥一樣」,就對他兒婦他瑪說:「你去,在你父親家裡守寡,等我兒子示拉長大。」他瑪就回去,住在她父親家裡。 38:6-38:11 註釋:
(2)猶大的長子死了,俄南也死了,猶大怕示拉也死,要她瑪回去父
家住。 38:6-11
●「她瑪」:字義是「棕櫚樹」。
◎聖經並沒有記載「珥」的詳細死因。俄南的死因則是很清楚的
,因為他惡意的僅要與她瑪同房,卻不願意留後代給珥。我們
常常忘記上帝是公義的神,他會賞善罰惡。因此,俄南這種惡
行上帝直接以「死亡」當成處罰。此處是舊約第二次記載上帝
用死亡刑罰個人(第一次是對 「珥」)。
●「向她盡你為弟的本分」:原文僅是「兄弟」「小叔制度」兩
字,其中「小叔制度」這個字,意
義是「弟弟與嫂嫂成婚,生的第一
個兒子歸於哥哥的名下」這種制度
。弟弟也可以拒絕執行這種制度,
但要接受公開的羞辱。拖鞋之家的
記載在 申 25:5-10 。
●「同房的時候」:原文型態顯示「每次同房的時候」。原文動
詞是進行式,顯示俄南是心存惡意,每次行
房都這麼做。
●「遺」:「損壞」、「毀壞」。
◎ 38:11 中猶大要求兒媳婦回去守寡(而不是改嫁),就表示要
將示拉為她瑪執行小叔制。只是沒想到猶大說的是一套,做的又
是一套。而且如果要兒媳婦回娘家,照說就是要讓她可以隨意改
嫁。又不讓示拉娶她,又要她回娘家(不養她),又要人家守寡
,真是甚麼好處都被猶大佔盡了。
◎照理說,她瑪可以成為猶大家庭繼承人的母親,但是現在她僅
僅是一個寡婦。俄南其實也可以直接拒絕行使小叔制度,但是
他卻一面公開表示自己願意執行,一面又私下不讓嫂嫂受孕。
這樣做可以繼續與嫂嫂行房,最後又可以因為哥哥無後而獨佔
父親的產業。
◎俄南此無恥自私的行為,為他在此後英文中賺得一席之地,
「onanism」俄南主義,指中斷性交或手淫。
經文:過了許久,猶大的妻子書亞的女兒死了。猶大得了安慰,就和他朋友亞杜蘭人希拉上亭拿去,到他剪羊毛的人那裡。有人告訴他瑪說:「你的公公上亭拿剪羊毛去了。」他瑪見示拉已經長大,還沒有娶她為妻,就脫了她作寡婦的衣裳,用帕子蒙著臉,又遮住身體,坐在亭拿路上的伊拿印城門口。猶大看見她,以為是妓女,因為她蒙著臉。猶大就轉到她那裡去,說:「來吧!讓我與你同寢。」他原不知道是他的兒婦。他瑪說:「你要與我同寢,把甚麼給我呢?」猶大說:「我從羊群裡取一隻山羊羔,打發人送來給你。」他瑪說:「在未送以先,你願意給我一個當頭嗎?」他說:「我給你甚麼當頭呢?」他瑪說:「你的印、你的帶子,和你手裡的杖。」猶大就給了她,與她同寢,她就從猶大懷了孕。他瑪起來走了,除去帕子,仍舊穿上作寡婦的衣裳。猶大託他朋友亞杜蘭人送一隻山羊羔去,要從那女人手裡取回當頭來,卻找不著她,就問那地方的人說:「伊拿印路旁的妓女在哪裡?」他們說:「這裡並沒有妓女。」他回去見猶大說:「我沒有找著她,並且那地方的人說:『這裡沒有妓女。』」猶大說:「我把這山羊羔送去了,你竟找不著她。任憑她拿去吧,免得我們被羞辱。」 38:12-38:23 註釋:
(3)猶大的妻子死了以後,她瑪用計由猶大懷孕。 38:12-23
●「亭拿」:位於亞杜蘭西北19公里左右。
●「他剪羊毛的人」:「為他(猶大)剪羊毛的人」。
●「伊拿印」:字義是「眼睛」。這地方在哪裡,不僅現在人
無從確認它的位置,翻遍整本聖經也都找不到
它。
●以為是「妓女」:指「一般的賣淫妓女」。
●「蒙著臉」:依照亞述的法律規定,出嫁的廟妓外出時要蒙著
臉,不過我們不肯定此處也有這種習俗。迦南宗
教的廟妓女都蒙臉,她們不只在等候客人上門時
蒙臉,性交時也全程戴上帕子,以使和她們性交
的男人有個幻想,認為自己是和一位女神從事性
行為,於是就能說服(找藉口?)自己做的不是性
而是「敬拜」。難怪當時神嚴格禁止以色列人與
迦南人往來。
●「當頭」:「抵押保證」、「抵押品」。
◎ 38:17 顯示猶大是臨時起意召妓,所以他沒有帶任何財物可
以付費。一頭山羊羔,這當時算是很高的價錢,可能猶大不熟
悉妓女的行情,或是想故意展現自己慷慨大方?
●「印」:當時印章是有地位的人才擁有的,個人印章在任何文
件上做印記,就表示那個文件是屬於他的重要文件。
這個印章通常帶在脖子上或當成戒指帶在手上。
●「帶子」:原文是「細繩」或「線」。可能就是繫印章的繩子
。
●「杖」:可能是牧羊或走路用的拐杖,杖頭很可能刻了一些特
殊的圖形用以辨識。
◎「印」、「帶子」、「杖」可以用來辨識擁有者的身份。
◎猶大託朋友送山羊羔給妓女,原因可能是因為當時的社會對召
妓有負面的看法,所以猶大避免自己出面。 38:23 的意思是
要停止找妓女用山羊羔換回猶大的印章等等的努力,以免四處
去尋找的過程中,猶大的名譽受損。
●路旁的「妓女」:「妓女」、「廟妓」、「神妓」。這是迦南
的敗俗,所以猶大告訴亞杜蘭人自己是去找
迦南的廟妓(這樣會被認為是具有宗教熱誠
)。
●「羞辱」:「輕視」。
◎看起來猶大一定常常尋花問柳,而且喪妻之後性對猶大的誘惑
力比較大。再者,剪羊毛時是牧羊人收穫的季節,猶大難免稍
稍放縱自己一下,所以她瑪有把握自己扮演妓女就能取得後裔
。猶大的表現與 39:7-12 中約瑟的表現差異甚大,約瑟能夠
抗拒女色的誘惑,但猶大還會主動找妓女。
經文:約過了三個月,有人告訴猶大說:「你的兒婦他瑪作了妓女,且因行淫有了身孕。」猶大說:「拉出她來,把她燒了!」他瑪被拉出來的時候便打發人去見她公公,對他說:「這些東西是誰的,我就是從誰懷的孕。請你認一認,這印和帶子並杖都是誰的?」猶大承認說:「她比我更有義,因為我沒有將她給我的兒子示拉。」從此猶大不再與她同寢了。 38:24-38:26 註釋:
(4)猶大知道她瑪懷孕之後要燒死她瑪,她瑪取出證物,猶大承認自
己不對。 38:24-26
●「作了妓女」:「行淫」、「姦淫」、「作妓女」。
●「把她燒了」:當時習慣用火燒死犯重罪的人。
●「認一認」:「承認」、「認識」,與 37:32 的「認一認」
原文相同。
●「她比我更有義」:原文是「她是公義的,我不是」。
◎她瑪在最後一刻才拿出證據,讓猶大來個措手不及無法將情勢
扭轉成對自己有利的狀況。 38:25 「出來」:SH 3318,原
文時態是「分詞」,顯示這是正在被拉出來的時候,她瑪才拿
出證據。
◎這裡顯示她瑪是冒著生命的危險來取得後裔,可以想像「後裔
」對當時的人有多重要,也間接可以看出猶大的確是嚴重的虧
負了媳婦。
◎猶大雖然犯了很多錯,不過他並不是無恥強辯的人。被指出有
錯之後,就直接承認自己犯錯,而且立刻改正。這種態度,讓
猶大由墮落中返回。
經文:他瑪將要生產,不料她腹裡是一對雙生。到生產的時候,一個孩子伸出一隻手來;收生婆拿紅線拴在他手上,說:「這是頭生的。」隨後這孩子把手收回去,他哥哥生出來了;收生婆說:「你為甚麼搶著來呢?」因此給他起名叫法勒斯。後來,他兄弟那手上有紅線的也生出來,就給他起名叫謝拉。 38:27-38:30 註釋:
(5)她瑪生了雙胞胎,取名為法勒斯和謝拉。 38:27-30
●「腹裡」:原文是「子宮」。
●「你為甚麼搶著來呢?」:原文是「你竟然為自己弄出一個裂
縫!」。
●「法勒斯」:字義是「違規」、「破壞」。法勒斯在家族上列
為長子,大衛與耶穌基督都是他的後代。
●「謝拉」:字義是「升起」。
◎她瑪最後在路得記裡面得到稱讚( 得 4:12 ),法勒斯也被記
載在耶穌的家譜中。
經文:約瑟被帶下埃及去。有一個埃及人,是法老的內臣─護衛長波提乏,從那些帶下他來的以實瑪利人手下買了他去。約瑟住在他主人埃及人的家中,耶和華與他同在,他就百事順利。他主人見耶和華與他同在,又見耶和華使他手裡所辦的盡都順利,約瑟就在主人眼前蒙恩,伺候他主人,並且主人派他管理家務,把一切所有的都交在他手裡。自從主人派約瑟管理家務和他一切所有的,耶和華就因約瑟的緣故賜福與那埃及人的家;凡家裡和田間一切所有的都蒙耶和華賜福。波提乏將一切所有的都交在約瑟的手中,除了自己所吃的飯,別的事一概不知。約瑟原來秀雅俊美。 39:1-39:6 註釋:
(二)約瑟在波提乏家的遭遇 39:1-20
1.約瑟被埃及護衛長波提乏買去,被派管理家務,蒙上帝賜福一切都
順利,且獲得主人的完全信賴。 39:1-6
●「約瑟被帶下埃及去」:原文是「然後,約瑟已經被帶下埃及去
」。
●「管理家務」:應該就是擔任「管家」的職務,這個職務常常出
現在古埃及的文件中,他們管理所有的財產。
●「除了自己所吃的飯」:可能是一種慣用語,表示一切都不管,
或者真的僅有飲食這件事情波提乏自己
決定。
◎一般奴隸常常都在田間做粗活,約瑟是已經升為家中的總管了。
39:5 的記載,讓人想起拉班也對雅各說過同樣的話 30:27 ,
上帝同在的結果,連他的雇主、主人都獲得好處。
●「秀雅」:「身材美麗」、「外型美麗」。
●「俊美」:「容貌美麗」。
●「秀雅俊美」: 29:17 記載約瑟的母親拉結也是身材和容貌都
美麗。
◎我們的上司對我們有波提乏對約瑟那樣的信賴嗎?別人可以從我
們的工作果效上看到我們所信仰的神嗎?
◎雖然約瑟被賣為奴,但卻能蒙神的保守,提醒我們在困境中神仍
然掌權,看顧我們。
經文:這事以後,約瑟主人的妻以目送情給約瑟,說:「你與我同寢吧!」約瑟不從,對他主人的妻說:「看哪,一切家務,我主人都不知道;他把所有的都交在我手裡。在這家裡沒有比我大的;並且他沒有留下一樣不交給我,只留下了你,因為你是他的妻子。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神呢?」後來她天天和約瑟說,約瑟卻不聽從她,不與她同寢,也不和她在一處。 39:7-39:10 註釋:
2.約瑟主人的妻誘惑約瑟,約瑟不願意得罪神,當面拒絕。
39:7-10
●「這事」:原文是複數型態,指約瑟被不斷提拔成總管這些事。
●「以目送情」:原文是「眼睛向著約瑟」,意思接近是「貪婪的
注視」。
●「與我同寢吧」:原文時態是命令句,意思是主母直接命令約瑟
提供性服務。
●「一切家務」:「家中的一切」。
◎舊約聖經中很少記載像約瑟的主母這樣的女性,居然天天要求約
瑟提供性服務,約瑟則是用逃避的方式解決問題。
經文:有一天,約瑟進屋裡去辦事,家中人沒有一個在那屋裡,婦人就拉住他的衣裳,說:「你與我同寢吧!」約瑟把衣裳丟在婦人手裡,跑到外邊去了。婦人看見約瑟把衣裳丟在她手裡跑出去了,就叫了家裡的人來,對他們說:「你們看!他帶了一個希伯來人進入我們家裡,要戲弄我們。他到我這裡來,要與我同寢,我就大聲喊叫。他聽見我放聲喊起來,就把衣裳丟在我這裡,跑到外邊去了。」婦人把約瑟的衣裳放在自己那裡,等著他主人回家,就對他如此如此說:「你所帶到我們這裡的那希伯來僕人進來要戲弄我,我放聲喊起來,他就把衣裳丟在我這裡,跑出去了。」 39:11-39:18 註釋:
3.約瑟逃避主人之妻的誘惑,反遭其陷害。 39:11-18
●「辦事」:「做工作」。
●「放聲」:原文是「抬高音調」。
●「家裡的人」:指的應該是「家中其他的僕人」。
●「放在自己那裡」:「放在自己旁邊」。
●「你所帶到我們這裡的那希伯來僕人進來要戲弄我」:如果把「
進來要戲弄我」當成從屬子句,那麼這句就變成「....那希伯來
僕人,就是進來要戲弄我的」, 這等於是指控波提乏是罪魁禍首
,是引狼入室的,可能可以解釋波提乏生氣的原因。
◎約瑟的主母也相當懂得權謀,第一時間就惡人先告狀,而且用
種族的理由來貶低約瑟的地位。一般人多半會相信男性欺侮女
性,加上約瑟是外族男性,自然百口莫辯。
◎神的福祉並不代表不遇見困難與試探,但他所遭遇的不公卻裝
備、磨練他,使他具備以後成為宰相的能力。
經文:約瑟的主人聽見他妻子對他所說的話,說「你的僕人如此如此待我」,他就生氣,把約瑟下在監裡,就是王的囚犯被囚的地方。於是約瑟在那裡坐監。 39:19-39:20 註釋:
4.約瑟的主人聽信妻子的話,將約瑟下在監獄中。 39:19-20
●「生氣」:「怒火中燒」,表達「非常生氣」。不過原文倒沒
說約瑟的主人為什麼事生氣,雖然我們都會認為是
氣約瑟的行為,不過也有可能是氣事情的發展。
●「把」:「抓起來」、「抓拿」。
●「監」裡:原文是「圓形的屋子」,可能是埃及字或監獄的
名字。
●「王的囚犯」:指「政治犯」。
◎通常奴隸侵犯主母這樣的罪行應該會被判處死刑,參考
申 22:25-27 創 38:24 ,但此處約瑟的主人並沒有殺死
約瑟,甚至監禁的地方也不是一般的監獄,可能顯示出約瑟
的主人懷疑事情的真相,或者約瑟的主人感念約瑟過去的忠
實,免去其死罪。不過約瑟在獄中還是吃了不少苦頭,參
詩 105:17-19 。
◎不過約瑟的「抵抗誘惑」並不帶來好報,反倒帶來牢獄之災
。我們是否僅僅是為了「好下場」才來做正確的事呢?
經文:但耶和華與約瑟同在,向他施恩,使他在司獄的眼前蒙恩。司獄就把監裡所有的囚犯都交在約瑟的手下;他們在那裡所辦的事都是經他的手。凡在約瑟手下的事,司獄一概不察,因為耶和華與約瑟同在;耶和華使他所做的盡都順利。 39:21-39:23 註釋:
(三)約瑟在埃及監獄中的遭遇 39:21-40:23
1.約瑟獲得管理監獄的人的信任,將一切事情交給約瑟管理。
39:21-23
●施「恩」:「良善」、「慈愛」、「忠誠」。
◎西元前十三世紀末(約西元前1225年)有一份埃及的文件,
提到兩兄弟和哥哥的太太的事情,嫂嫂勾引弟弟,弟弟拒絕
,嫂嫂就誣陷弟弟。導致哥哥要追殺弟弟,直到最後才真相
大白,哥哥回去殺死嫂嫂。有人認為創世記的記載就是修改
自這份文件。但是此處波提乏有名有姓,而且兩份故事的內
容不一致,很難下此定論。再者,到底哪一份文件先出現,
也很難說。
經文:這事以後,埃及王的酒政和膳長得罪了他們的主─埃及王,法老就惱怒酒政和膳長這二臣,把他們下在護衛長府內的監裡,就是約瑟被囚的地方。護衛長把他們交給約瑟,約瑟便伺候他們;他們有些日子在監裡。 40:1-40:4 註釋:
2.埃及王的酒政和膳長正好都被下在約瑟被關的監獄中,護衛長
命令約瑟服事他們。 40:1-4
●「酒政」:「飲料」、「司酒長」。「酒政」的職責是為國
王挑選美酒、試酒、倒酒,防範有人在酒中下毒
,並且陪國王喝酒作樂。通常是國王的親信,也
是國王消遣的伙伴。 尼 1:11 中記載尼希米也
是這個職位。
●「膳長」:「廚師長」、「麵包長」。
●「惱怒」:「充滿憤怒」、「狂怒」。
●「護衛長」:應該還是「波提乏」。此處他親自把兩位大臣
交給約瑟,似乎表示他對約瑟還有一定的信賴
。其他人也不可能特別相信約瑟。而且這裡護
衛長「親自」為酒政和膳長做安排,而非他的
屬下「司獄」來處理。
●「有些日子」:「一段日子」,時間長短不能確定。
◎可能因為這兩個官員官位較大,所以可以有約瑟專門來侍奉
他們。
經文:被囚在監之埃及王的酒政和膳長二人同夜各做一夢,各夢都有講解。到了早晨,約瑟進到他們那裡,見他們有愁悶的樣子。他便問法老的二臣,就是與他同囚在他主人府裡的,說:「你們今日為甚麼面帶愁容呢?」他們對他說:「我們各人做了一夢,沒有人能解。」約瑟說:「解夢不是出於神嗎?請你們將夢告訴我。」 40:5-40:8 註釋:
3.約瑟為法老的兩臣解夢 40:5-19
(1)法老的兩臣同時各自做了一個夢,不過無人能解夢,約瑟自
告奮勇要為兩臣解夢 40:5-8
◎古埃及人相信夢是神明向他們傳達心意的管道,甚至還有
專門的解夢人,還有解夢用的夢書。因此兩個大臣同時做
奇怪的夢,卻不知道意義為何,自然會心情不好。不過約
瑟也很細心,會注意到自己服侍的人心情不好。
●「各夢都有講解」:「各自的夢有各自的意義」。
●「解」夢:「解釋」,這裡所用的字十分稀有,只有這幾
章有出現。
◎「解夢不是出於神嗎」:不知道約瑟之前有沒有解過夢
?不然他怎麼會這麼有信心要幫忙。而且約瑟的理由跟
埃及人認為解夢要專業的解夢人的想法完全不同,這樣
直接說出來似乎表示他對解夢也很有自信。可能是上帝
已經給他啟示要幫助他。
經文:酒政便將他的夢告訴約瑟說:「我夢見在我面前有一棵葡萄樹,樹上有三根枝子,好像發了芽,開了花,上頭的葡萄都成熟了。法老的杯在我手中,我就拿葡萄擠在法老的杯裡,將杯遞在他手中。」約瑟對他說:「你所做的夢是這樣解:三根枝子就是三天;三天之內,法老必提你出監,叫你官復原職,你仍要遞杯在法老的手中,和先前作他的酒政一樣。但你得好處的時候,求你記念我,施恩與我,在法老面前提說我,救我出這監牢。我實在是從希伯來人之地被拐來的;我在這裡也沒有做過甚麼,叫他們把我下在監裡。」 40:9-40:15 註釋:
(2)酒政說明他的夢,約瑟預言三天後酒政將會官復原職,並要
求酒政施恩救他出監牢。 40:9-15
●「提你出監」:原文是「舉起你的頭」。
●「記念」、「提說」:原文相同,只是動詞形式不同,都
是「記得」、「回想」的意思。
●「拐來」:「偷取」、「拐帶」。
◎本來解夢者就可以要一些酬勞,約瑟的要求,奠基於他相
信自己的解夢是真的,而且也是奠基於他被奪去的正義。
看 40:15 約瑟的理由可以看出約瑟真正希望的是歸回本
家。
經文:膳長見夢解得好,就對約瑟說:「我在夢中見我頭上頂著三筐白餅;極上的筐子裡有為法老烤的各樣食物,有飛鳥來吃我頭上筐子裡的食物。」約瑟說:「你的夢是這樣解:三個筐子就是三天;三天之內,法老必斬斷你的頭,把你掛在木頭上,必有飛鳥來吃你身上的肉。」 40:16-40:19 註釋:
(3)膳長說明他的夢,約瑟預言他三天後會被殺。 40:16-19
●「解得好」:可能是「解的正確」或「解的吉祥」。也
可能兩者的意義都有。
●「白餅」:「白麵包」、「糕餅」。埃及人以善於製作
麵包聞名,埃及文字典記載了數十種蛋糕和
麵包。
●「極上的」:意思是「至高的」。
◎埃及古墓中的壁畫顯示筐子的放置通常是,最頂的筐子
裡面有為法老烤的各樣食物。
●「斬斷你的頭」:跟 40:13 的「提你出監」原文類似
,都是「舉起你的頭」。不過此處加
上「從你」,意思就變成是「首身分
離」,也就是「斬首」。
◎這件事顯示出約瑟的另一個特點,他解釋兩個人的夢,
不論是好是壞,他總是說誠實話。不過這也跟約瑟的信
念一致,因為約瑟認為解夢的是耶和華,所以他必須誠
實表達。
經文:到了第三天,是法老的生日,他為眾臣僕設擺筵席,把酒政和膳長提出監來,使酒政官復原職,他仍舊遞杯在法老手中;但把膳長掛起來,正如約瑟向他們所解的話。酒政卻不記念約瑟,竟忘了他。 40:20-40:23 註釋:
4.三天後正好是法老生日,於是約瑟的解夢應驗,但是酒政忘記
約瑟了。 40:20-23
◎不知道酒政為何忘記約瑟,不過酒政可能覺得自己是蒙法老
寵信才獲得赦免,也可能因為約瑟只是解夢,並不是直接幫
助酒政出獄的力量,不管怎樣,人難免會忘記曾經幫助自己
的人,我們應該小心不要忘記別人的恩情。
☆古埃及的歷史
1.古王國時期 西元前2700-2200年 第三到六王朝
2.第一中間期 西元前2200-2000年 第七到十王朝
3.中王國時期 西元前2000-1700年 第十一到十二王朝
4.第二中間期 西元前1700-1540年 第十三到十七王朝
此時希克索人入侵埃及,把馬匹帶入埃及。
5.新王國時期 西元前1540-1100年 第十八到二十王朝
第十九王朝的蘭塞二世西元前1299-1232年與以色列人出埃及有
關。因為在其第十三子的碑文中提及擊敗以色列一族。
◎約瑟作宰相時的法老,可能是希克索人時期,而出埃及是新王國
時期。
因為新王國時期,極力抹滅希克索王朝的歷史,且希克索王朝的
一位統治者的墳墓記錄一次埃及大飢荒的因應措施。再者,約瑟
時代法老王宮接近歌珊地,正好希克索王朝的王宮在尼羅河三角
洲東北的阿華里斯。當然,還是有人認為約瑟是中王國時期被賣
到埃及,希克索人統治時期以色列人出埃及,不過這樣的說法比
較少人接受。
◎依照上面的說法,鄺炳釗認為底下的年代表比較可能:
亞伯拉罕離開哈蘭 西元前1912年
以撒生 西元前1887年
撒拉死 西元前1857年
雅各生 西元前1827年
下埃及 西元前1697年
經文:過了兩年,法老做夢,夢見自己站在河邊,有七隻母牛從河裡上來,又美好又肥壯,在蘆荻中吃草。隨後又有七隻母牛從河裡上來,又醜陋又乾瘦,與那七隻母牛一同站在河邊。這又醜陋又乾瘦的七隻母牛吃盡了那又美好又肥壯的七隻母牛。法老就醒了。他又睡著,第二回做夢,夢見一棵麥子長了七個穗子,又肥大又佳美,隨後又長了七個穗子,又細弱又被東風吹焦了。這細弱的穗子吞了那七個又肥大又飽滿的穗子。法老醒了,不料是個夢。到了早晨,法老心裡不安,就差人召了埃及所有的術士和博士來;法老就把所做的夢告訴他們,卻沒有人能給法老圓解。 41:1-41:8 註釋:
(四)約瑟在埃及王宮的遭遇 41:1-57
1.兩年後法老做夢,埃及的術士無法解夢。 41:1-8
◎有時候我們遇到某些事情,生涯規劃延遲個一年(例如:晚一
年畢業),我們都覺得好像是世界末日,但是約瑟由解夢獲得
出獄的大好機會之後,卻一等就等了兩年。我們是否有足夠的
耐心等候神呢?
●「河」:指「尼羅河」。
●「母牛」:是當時埃及的代表動物。
●「蘆荻」:「蘆葦」。
●「東風」:指「沙漠吹來的焚風」。
●「不料是個夢」:原文是「看阿!是夢」。
●「術士」:「占卜者」、「魔術師」、「觀天象的人」。當時
的米所波大米和埃及人都有他們的術士,他們都是
居較高位的祭司之類,他們被認為善於參透神的旨
意並且將之傳達於人。而他們有書本和公式解夢。
●「博士」:「智慧的人」、「博學的人」。
● 41:8 的「夢」原文是單數,但是「圓解」的受詞卻是複數。
因為法老的夢是二合一的,可能埃及的術士認為意義是兩個以
上。依照馬里文獻的記載,連續兩晚做相同的夢就加強夢中信
息的重要性,此處法老卻一晚做兩次意義相同的夢。
●「圓解」:「解釋」。
◎很難想像術士都沒有提出任何可能的解釋,有些學者認為這個
夢看起來是兇兆,所以術士們不敢亂解釋,也有人認為術士們
提出某些建議,但是不能滿足法老。不管怎樣,這個問題就僵
在那裡。
經文:那時酒政對法老說:「我今日想起我的罪來。從前法老惱怒臣僕,把我和膳長下在護衛長府內的監裡。我們二人同夜各做一夢,各夢都有講解。在那裡同著我們有一個希伯來的少年人,是護衛長的僕人,我們告訴他,他就把我們的夢圓解,是按著各人的夢圓解的。後來正如他給我們圓解的成就了:我官復原職,膳長被掛起來了。 41:9-41:13 註釋:
2.酒政以自己被解夢的經歷來推薦約瑟。 41:9-13
●「少年人」:「童子」,此時約瑟已經有28歲,還是被稱為「
童子」。不過這也有可能是酒政盡量用詞謹慎、
強調約瑟的身份卑微,以合理化他忽略約瑟的行
為。
經文:法老遂即差人去召約瑟,他們便急忙帶他出監,他就剃頭,刮臉,換衣裳,進到法老面前。法老對約瑟說:「我做了一夢,沒有人能解;我聽見人說,你聽了夢就能解。」約瑟回答法老說:「這不在乎我,神必將平安的話回答法老。」法老對約瑟說:「我夢見我站在河邊,有七隻母牛從河裡上來,又肥壯又美好,在蘆荻中吃草。隨後又有七隻母牛上來,又軟弱又醜陋又乾瘦,在埃及遍地,我沒有見過這樣不好的。這又乾瘦又醜陋的母牛吃盡了那以先的七隻肥母牛,吃了以後卻看不出是吃了,那醜陋的樣子仍舊和先前一樣。我就醒了。我又夢見一棵麥子,長了七個穗子,又飽滿又佳美,隨後又長了七個穗子,枯槁細弱,被東風吹焦了。這些細弱的穗子吞了那七個佳美的穗子。我將這夢告訴了術士,卻沒有人能給我解說。」 41:14-41:24 註釋:
3.法老召約瑟並且說明夢境內容。 41:14-24
●急忙帶他出「監」:原文是「坑」、「地牢」、「監獄」。與
37:20-29 的「坑」相呼應。
●「剃頭,刮臉」:原文是「剃」,應該是指「把體毛剃除」。
埃及的壁畫顯示埃及人常常都把所有體毛剃
除。但巴勒斯坦人則蓄鬍鬚 撒下 10:5 ,
利 19:27 利 21:5 。
◎ 41:15 中,法老大概認為約瑟是解夢專家,所以聽到夢就能
解釋,不過 41:16 中約瑟糾正法老的觀念,把解夢的能力歸
因於上帝。約瑟剛剛由監獄出來,他這樣的反應顯示他相當有
原則,也相當勇敢。
●「平安的話回答」:可能是「平安的回答」、「完全的回答」
、「正確的回答」。
●「枯槁」:「乾枯」、「硬化」、「枯萎」。聖經中僅出現於
此。
●「解說」:「說明」、「宣揚」、「讓人知道」。
◎法老對約瑟說明夢境時,特別強調美、瘦的差異與吃了卻不改
變其瘦弱本質的令人訝異。讓我們更覺得法老為這個奇異的夢
境感到驚慌。
經文:約瑟對法老說:「法老的夢乃是一個。神已將所要做的事指示法老了。七隻好母牛是七年,七個好穗子也是七年;這夢乃是一個。那隨後上來的七隻又乾瘦又醜陋的母牛是七年,那七個虛空、被東風吹焦的穗子也是七年,都是七個荒年。這就是我對法老所說,神已將所要做的事顯明給法老了。埃及遍地必來七個大豐年,隨後又要來七個荒年,甚至在埃及地都忘了先前的豐收,全地必被饑荒所滅。因那以後的饑荒甚大,便不覺得先前的豐收了。至於法老兩回做夢,是因神命定這事,而且必速速成就。所以,法老當揀選一個有聰明有智慧的人,派他治理埃及地。法老當這樣行,又派官員管理這地。當七個豐年的時候,征收埃及地的五分之一,叫他們把將來豐年一切的糧食聚斂起來,積蓄五穀,收存在各城裡做食物,歸於法老的手下。所積蓄的糧食可以防備埃及地將來的七個荒年,免得這地被饑荒所滅。」 41:25-41:36 註釋:
4.約瑟為法老解夢,並且建議要趁豐年囤積糧食以待荒年。
41:25-36
●「滅」:字義是「導致失敗」、「精疲力竭」、「耗盡」、「
花費」。
●「速速成就」:「急速去做」、「快速去做」。
◎「神命定這事,而且必速速成就」:白話一點的說法是「神已
經準備好了,神會快快地處理」,兩次提到神,更加強調夢的
來源和解釋都是出於祂,約瑟並不把「了不起的解夢家」這樣
的褒獎加到自己身上。
●「征收埃及地的五分之一」:有另一種翻譯是「組織、管理埃
及地」。
●「揀選」:原文是「看」、「考慮」、「發現」。
●「官員」:原文是複數,表示派遣一批執行的官員。
◎約瑟的建議本於其對自己解夢準確的信心,好像已經看到自己
所預言的發生一樣。
◎在這裡約瑟扮演了先知的角色,亞伯拉罕 創 20:7 、以撒
創 27:27-29 、雅各 創 48:15-49:27 也都曾預言未來的事
或扮演先知的角色。解夢的重點在於七個荒年,七個豐年用一
句話就帶過了,七個荒年卻用了五句來陳述 41:30-31 。而且
約瑟講解的很詳細,甚至是法老的外加補述:「吃了以後卻看
不出(察覺不出)是吃了」,他都回應了:「....饑荒甚大,
便不覺得(察覺不出)先前的豐收了」。
經文:法老和他一切臣僕都以這事為妙。法老對臣僕說:「像這樣的人,有神的靈在他裡頭,我們豈能找得著呢?」法老對約瑟說:「神既將這事都指示你,可見沒有人像你這樣有聰明有智慧。你可以掌管我的家;我的民都必聽從你的話。惟獨在寶座上我比你大。」法老又對約瑟說:「我派你治理埃及全地。」法老就摘下手上打印的戒指,戴在約瑟的手上,給他穿上細麻衣,把金鍊戴在他的頸項上,又叫約瑟坐他的副車,喝道的在前呼叫說:「跪下。」這樣,法老派他治理埃及全地。法老對約瑟說:「我是法老,在埃及全地,若沒有你的命令,不許人擅自辦事(原文是動手動腳)。」法老賜名給約瑟,叫撒發那忒‧巴內亞,又將安城的祭司波提非拉的女兒亞西納給他為妻。約瑟就出去巡行埃及地。約瑟見埃及王法老的時候年三十歲。他從法老面前出去,遍行埃及全地。 41:37-41:46 註釋:
5.約瑟被立為埃及的宰相,治理埃及全地,並為他改名、娶妻。
41:37-46
●「這事」為妙:「這話語」。
●這事「為妙」:「好的」、「美好」。
●「神的靈」:法老接受約瑟在 41:16 的說法,不過此處應該是
在多神信仰下說出的「神的靈」。傳統上埃及的法
老都自認為神,因此法老說這話,很可能是因為這
是希克索人的法老,所以神的自覺比較沒有那麼強
。
●我的「家」:「房屋」,引申為「宮殿」、「國家」。約瑟曾經
擔任波提乏的管家,也當過「圓形房子」的總管,
如今當法老房子的總管。
●「我的民都必聽從你的話」:原文是「你的口,我的民都必親嘴
」,其中「親嘴」的母音略作修改
,就有「服從」的意思。原始的經
文沒有標注母音,因此很可能就是
「服從」而不是「親嘴」。也有人
解釋「親嘴」是「親吻土地」的簡
稱,那就有「磕頭、服從的」意思
。
●「打印的戒指」:當時下埃及的首相另一個官銜是「皇室圖章的
攜帶者」。擁有法老的戒指,就可以代表法老
在文件上蓋章、發號施令。
●「細麻衣」:一般埃及人是赤著上身,穿細麻衣是表示尊貴。
●「副車」:「副手的馬車」、「第二馬車」。
●「跪下」:意義不確定,可能是埃及文的「跪下」或約瑟的「官
銜」。
●「擅自辦事」:原文是「舉手舉腳」,意思是「做任何事」。
●「撒發那忒巴內亞」:字義有多種說法「世代的保護者」、「其
餘榮耀之民的寶藏」、「神說:他必存活
」等。
●「安城」:位於尼羅河三角洲東面,開羅東北邊13公里左右,是
敬拜太陽神的中心。現今叫做Heliopolis。字義是「
力量或活力的城」。
●「波提非拉」:字義是「Re 所給與的人」,「Re」就是埃及的
太陽神。
●「安城的祭司」:這在當時是最重要的祭司,是相當有權勢的人
。
●「亞西納」:字義是「屬於 Neith 女神的」,「Neith」是埃及
的戰爭女神。
●「三十歲」:距離 37:2 約瑟被賣前的年齡(17歲),已經過了
十三年,也就是約瑟已經在埃及做了大約十三年
的奴隸。
◎比起當初被賣時的年少無知(還會隨便亂告狀,任意把夢告訴關
係人),現在的約瑟已經成熟穩重多了。這十三年的經歷,讓約
瑟可以承擔重責大任。如果約瑟是留在雅各家,頂多就是一個得
寵的富家少爺。我們可以在自己身上找到上帝斧鑿、訓練的痕跡
嗎?
◎看到法老對約瑟的安排顯出他對約瑟還蠻照顧的,注意到約瑟是
否能夠真正進入統治階級。約瑟也很務實,一接首相就去巡行遍
地了解埃及的狀況,我們現在曾深入去了解我們服務的對象、服
事的對象嗎?
經文:七個豐年之內,地的出產極豐極盛(原文是一把一把的),約瑟聚斂埃及地七個豐年一切的糧食,把糧食積存在各城裡;各城周圍田地的糧食都積存在本城裡。約瑟積蓄五穀甚多,如同海邊的沙,無法計算,因為穀不可勝數。荒年未到以前,安城的祭司波提非拉的女兒亞西納給約瑟生了兩個兒子。約瑟給長子起名叫瑪拿西(就是使之忘了的意思),因為他說:「神使我忘了一切的困苦和我父的全家。」他給次子起名叫以法蓮(就是使之昌盛的意思),因為他說:「神使我在受苦的地方昌盛。」埃及地的七個豐年一完,七個荒年就來了。正如約瑟所說的,各地都有饑荒;惟獨埃及全地有糧食。及至埃及全地有了饑荒,眾民向法老哀求糧食,法老對他們說:「你們往約瑟那裡去,凡他所說的,你們都要做。」當時饑荒遍滿天下,約瑟開了各處的倉,糶糧給埃及人;在埃及地饑荒甚大。各地的人都往埃及去,到約瑟那裡糴糧,因為天下的饑荒甚大。 41:47-41:57 註釋:
6.七個豐年之內約瑟生了兩個兒子,七個荒年接著豐年而來,約
瑟開糧倉讓人民買糧食。 41:47-57
●「瑪拿西」:字義是「導致遺忘」。由 41:51 後文中可以看出
約瑟是打算徹頭徹尾做一個埃及人,所以他也不
主動與父家聯絡。
●「困苦」:原文是「辛勞」、「患難」。
●「以法蓮」:字義是「兩堆灰塵: 我將獲雙倍果子」。
●「受苦」:原文是「貧窮」、「不幸」、「悲慘」。以色列人受
埃及人的欺壓而受苦,也是用這個字 出 3:7,17 。
我們可以發現,約瑟由受苦而被高升的經驗也是以色
列人未來命運的描寫。
●「昌盛」:原文是「結實累累」。
●「天下的饑荒甚大」:原文是「飢荒抓住整個地」。
●「糴糧」:「買糧食」。
◎雖然「瑪拿西」這個名字顯出約瑟打算與父家中斷關係,在埃
及安身立命。但是由瑪拿西與以法蓮這兩個名字都是希伯來名
字,就知道約瑟並不是打算捨棄他的信仰與種族。我們也由約
瑟取「瑪拿西」這個名字,了解解夢並非是一種「技術」,學
了就不會忘,所以約瑟並不知道他十七歲的夢是個會實現的異
夢,因此他覺得自己已經不可能跟父家接觸。
◎解夢、建議是一回事,實際去完成收集糧食的工作又是另外一
回事。我們可以很合理的推測 41:46 中約瑟就任宰相一開始
就去了解埃及各地的狀況,選定儲存糧食的地點,然後在豐收
的七年之內,做著「傻事」。把出產過剩的糧食變成可以保存
十年以上的乾燥狀態,存在倉庫中,而且要清點、保護。如果
不是擁有強烈的信念,沒有人能這樣堅持到荒年來臨的。
經文:雅各見埃及有糧,就對兒子們說:「你們為甚麼彼此觀望呢?我聽見埃及有糧,你們可以下去,從那裡為我們糴些來,使我們可以存活,不至於死。」於是,約瑟的十個哥哥都下埃及糴糧去了。但約瑟的兄弟便雅憫,雅各沒有打發他和哥哥們同去,因為雅各說:「恐怕他遭害。」 42:1-42:4 註釋:
(五)雅各的兒子們第一次下埃及買糧食 42:1-38
1.雅各要求他的兒子們到埃及買糧食,但便雅憫沒有跟去。
42:1-4
●「....我聽見....」:原文在前面有「看哪!」。
●「糧」:原文是「榖粒」、「小麥」。
●「彼此觀望」:「彼此乾瞪眼」。
●「遭害」:「遭遇邪惡」、「遭遇傷害」。
◎此處可以看見雅各還是偏愛拉結所生的小孩,多所保護,對十
個哥哥,比較不聞不問。不然便雅憫去埃及可能會遭遇傷害,
十個哥哥就不會嗎?不過這也可能是雅各開始懷疑約瑟的事情
跟哥哥們有關。
◎十頭驢子大約可以馱回半公噸的糧食。
經文:來糴糧的人中有以色列的兒子們,因為迦南地也有饑荒。當時治理埃及地的是約瑟;糶糧給那地眾民的就是他。約瑟的哥哥們來了,臉伏於地,向他下拜。約瑟看見他哥哥們,就認得他們,卻裝作生人,向他們說些嚴厲話,問他們說:「你們從哪裡來?」他們說:「我們從迦南地來糴糧。」約瑟認得他哥哥們,他們卻不認得他。約瑟想起從前所做的那兩個夢,就對他們說:「你們是奸細,來窺探這地的虛實。」他們對他說:「我主啊,不是的。僕人們是糴糧來的。我們都是一個人的兒子,是誠實人;僕人們並不是奸細。」約瑟說:「不然,你們必是窺探這地的虛實來的。」他們說:「僕人們本是弟兄十二人,是迦南地一個人的兒子,頂小的現今在我們的父親那裡,有一個沒有了。」約瑟說:「我才說你們是奸細,這話實在不錯。我指著法老的性命起誓,若是你們的小兄弟不到這裡來,你們就不得出這地方,從此就可以把你們證驗出來了。須要打發你們中間一個人去,把你們的兄弟帶來。至於你們,都要囚在這裡,好證驗你們的話真不真,若不真,我指著法老的性命起誓,你們一定是奸細。」於是約瑟把他們都下在監裡三天。到第三天,約瑟對他們說:「我是敬畏神的;你們照我的話行就可以存活。你們如果是誠實人,可以留你們中間的一個人囚在監裡,但你們可以帶著糧食回去,救你們家裡的饑荒。把你們的小兄弟帶到我這裡來,如此,你們的話便有證據,你們也不至於死。」他們就照樣而行。 42:5-42:20 註釋:
2.約瑟認出哥哥們,把他們關在監獄中三天,後來決定留一個人質
,讓哥哥們帶糧食回去,並要求要把便雅憫帶來。 42:5-20
●「迦南地也有饑荒」: 創 12:10 26:1 都提到迦南地饑荒導
致列祖離開迦南地。
◎比較令人驚訝的是約瑟應該日理萬機,怎麼會有機會遇到由迦
南地來買糧食的哥哥?很可能約瑟本來就知道迦南地饑荒嚴重
,因此推測到哥哥可能來買糧食。也有可能約瑟根本就規定外
國來採購糧食的人必須經過他的批准。
●「就認得他們」:暗示約瑟預期會見到哥哥們。
●「裝作生人」:原文是「舉動或待人像外國人或陌生人, 喬裝
」。有人把這個字和 創 37:18 的「同謀」
(原文是「行事詭詐、無賴」)相比較,兩個
字的原文十分相近,意思是約瑟裝做不認識哥
哥們,甚至嚴厲地問話,實際上是在回應當初
哥哥們想要謀害他,這只是他們應得的。
●「那兩個夢」:可參考 創 37:7-10 。原文沒有寫「兩個」,
只是「夢」的複數型態。
●「奸細」:「刺探者」、「間諜」。約瑟以奸細的罪名監禁哥
哥在當時的國際局勢是十分合理的。
●「虛實」:原文是「裸體」,比喻「無防備的」、「弱點」。
◎約瑟想起自己的夢(全家都跪拜他),導致他誣指哥哥是間諜
。很可能是要將哥哥扣上個罪名,才能使他們害怕,而得到家
族的最真實狀況。這表示他防備哥哥們會說謊,又覺得自己目
前是家族的中心,必須知道家族的現況才能知道怎樣處理。
◎「我們都是一個人的兒子」:不太可能一家十個人都成為高風
險的間諜一起出動,因為這樣只
要一出事,一家就無後了。因此
哥哥們用這樣的說詞來辯解。
●「頂小的」:原文只有「年幼的、小的」意思,沒有「最小的
」意思。
●「證驗」:試驗、被試、證明。
◎很難推測約瑟這裡的動機,也很可能在情況突然發生的時候,
約瑟也不能想得很清楚,只能先探查家裡的狀況,並且把兄弟
留下來,以便進一步的處理。不過可以想見約瑟聽到還有一個
小兄弟存在,他就想要見這個兄弟。
●「敬畏神」:此處的「神」有點模擬兩可,不一定是指「耶和
華」。不過至少約瑟保證他是有信仰的人,一定
言而有信。
●「救」:原文中沒有這個字。
◎約瑟三天後改變作法,本來他想留下九個,放走一個。不過後
來他可能考慮一個人無法帶足夠的糧食回去,所以改成留下一
個放走九個。這樣的改變也正說明他與哥哥相見的處理方式,
並不「完全在計畫中」。
經文:他們彼此說:「我們在兄弟身上實在有罪。他哀求我們的時候,我們見他心裡的愁苦,卻不肯聽,所以這場苦難臨到我們身上。」流便說:「我豈不是對你們說過,不可傷害那孩子嗎?只是你們不肯聽,所以流他血的罪向我們追討。」他們不知道約瑟聽得出來,因為在他們中間用通事傳話。約瑟轉身退去,哭了一場,又回來對他們說話,就從他們中間挑出西緬來,在他們眼前把他捆綁。 42:21-42:24 註釋:
3.哥哥們認為是賣掉約瑟的罪導致這場苦難,約瑟退去哭過後,捆綁
西緬。 42:21-24
◎在埃及三天的牢獄之災,應該讓哥哥們想起約瑟的遭遇,也會覺
得這些莫名其妙加在自己身上的苦難是「報應」。
● 42:22 可參考 創 37:21-22 ,流便還清晰記得二十二年前(此
時是荒年的第二年,約瑟是30+7+2=39歲距離他被賣時的十七歲
過了22年)的經過,很可能這些事情常常被他回憶起。
●「他哀求我們的時候」:原文是「懇求我們可憐他」。
●「通事」:「口譯者」。
◎ 42:24 約瑟終於看到他兄弟認錯悔改,還知道長子流便幫他求
情過。雖然在 42:15 約瑟要兄長帶小弟弟來,大概就已經準備
與家人重聚,不過在此的哭泣,應該是進一步復和的關鍵。
●「西緬」:雅各的次子,流便既然幫忙求情過,西緬可能是當年
帶頭對約瑟不利的人。
經文:約瑟吩咐人把糧食裝滿他們的器具,把各人的銀子歸還在各人的口袋裡,又給他們路上用的食物,人就照他的話辦了。他們就把糧食馱在驢上,離開那裡去了。到了住宿的地方,他們中間有一個人打開口袋,要拿料餵驢,才看見自己的銀子仍在口袋裡,就對弟兄們說:「我的銀子歸還了,看哪,仍在我口袋裡!」他們就提心吊膽,戰戰兢兢地彼此說:「這是神向我們做甚麼呢?」 42:25-42:28 註釋:
4.約瑟給予哥哥們糧食、歸還金錢之後,讓他們回去。但是哥哥們卻
為出現的金銀提心吊膽。 42:25-28
●「住宿的地方」:由埃及到迦南地需要一個星期。
●「餧(ㄨㄟˋ)驢」:餵食驢子,「驢子」原文是雄性。
●「提心吊膽」:原文是「心出去了」。
◎為何約瑟要把銀子歸還哥哥?有許多不同的看法,有人的認為這
是要試驗哥哥們是否會為了錢不理會兄弟西緬(這樣的說法是假
設約瑟有意讓這些錢使得雅各家中提心吊膽)。另有人認為約瑟
只是好意,不要收取兄弟的錢,並且多方照顧哥哥,沒想到這些
錢產生副作用。參考 43:18-23 的記載,應該約瑟是好意導致副
作用比較可能。
經文:他們來到迦南地、他們的父親雅各那裡,將所遭遇的事都告訴他,說:「那地的主對我們說嚴厲的話,把我們當作窺探那地的奸細。我們對他說:『我們是誠實人,並不是奸細。我們本是弟兄十二人,都是一個父親的兒子,有一個沒有了,頂小的如今同我們的父親在迦南地。』那地的主對我們說:『若要我知道你們是誠實人,可以留下你們中間的一個人在我這裡,你們可以帶著糧食回去,救你們家裡的饑荒。把你們的小兄弟帶到我這裡來,我便知道你們不是奸細,乃是誠實人。這樣,我就把你們的弟兄交給你們,你們也可以在這地做買賣。』」 42:29-42:34 註釋:
5.雅各的兒子們將經過回報雅各。 42:29-34
●「那地的主」:「那地的總管」。
◎基本上雅各的兒子們是盡量「報喜不報憂」,少提及西緬被囚禁
的事實( 42:36 可看出雅各知道了西緬被囚禁的事),卻也說明
了不得不透漏自己家庭結構的理由。這樣的說法,當然是希望能
夠把便雅憫帶去埃及,換回西緬。
經文:後來他們倒口袋,不料,各人的銀包都在口袋裡;他們和父親看見銀包就都害怕。他們的父親雅各對他們說:「你們使我喪失我的兒子:「約瑟沒有了,西緬也沒有了,你們又要將便雅憫帶去;這些事都歸到我身上了。」流便對他父親說:「我若不帶他回來交給你,你可以殺我的兩個兒子。只管把他交在我手裡,我必帶他回來交給你。」雅各說:「我的兒子不可與你們一同下去;他哥哥死了,只剩下他,他若在你們所行的路上遭害,那便是你們使我白髮蒼蒼、悲悲慘慘地下陰間去了。」 42:35-42:38 註釋:
6.雅各的兒子們倒口袋發現金錢都還在,雅各一家就害怕起來。流便
還是希望雅各讓便雅憫去埃及,但是雅各不同意。 42:35-38
●「陰間」:這字帶有著死後無法得安息的意味。
◎流便用自己兒子的性命作擔保,但雅各豈會殺死自己的孫子呢?
◎看到少了一個兒子,多了糧食,金錢沒少,也難怪雅各怕起來了
。不過,江山易改,本性難移,雅各寧可犧牲西緬,也不願意便
雅憫遭遇危險,雅各偏愛的狀況完全沒有改變。
經文:那地的饑荒甚大。他們從埃及帶來的糧食吃盡了,他們的父親就對他們說:「你們再去給我糴些糧來。」猶大對他說:「那人諄諄地告誡我們說:『你們的兄弟若不與你們同來,你們就不得見我的面。』你若打發我們的兄弟與我們同去,我們就下去給你糴糧;你若不打發他去,我們就不下去,因為那人對我們說:『你們的兄弟若不與你們同來,你們就不得見我的面。』」以色列說:「你們為甚麼這樣害我,告訴那人你們還有兄弟呢?」他們回答說:「那人詳細問到我們和我們的親屬,說:『你們的父親還在嗎?你們還有兄弟嗎?』我們就按著他所問的告訴他,焉能知道他要說『必須把你們的兄弟帶下來』呢?」猶大又對他父親以色列說:「你打發童子與我同去,我們就起身下去,好叫我們和你,並我們的婦人孩子,都得存活,不至於死。我為他作保;你可以從我手中追討,我若不帶他回來交在你面前,我情願永遠擔罪。我們若沒有耽擱,如今第二次都回來了。」他們的父親以色列說:「若必須如此,你們就當這樣行:可以將這地土產中最好的乳香、蜂蜜、香料、沒藥、榧子、杏仁都取一點,收在器具裡,帶下去送給那人作禮物,又要手裡加倍地帶銀子,並將歸還在你們口袋內的銀子仍帶在手裡;那或者是錯了。也帶著你們的兄弟,起身去見那人。但願全能的神使你們在那人面前蒙憐憫,釋放你們的那弟兄和便雅憫回來。我若喪了兒子,就喪了吧!」 43:1-43:14 註釋:
(六)雅各的兒子們第二次下埃及買糧食 43:1-45:28
1.雅各吩咐兒子們再去埃及買糧食,不得已也讓便雅憫跟去。
43:1-14
●「那地」:指「迦南地」。
●糴「些」糧:「一點點」、「少量」。
◎顯然雅各也不是不知道要再取得糧食,必須讓便雅憫也去埃及,
所以他一開始只要求兒子們去買少量的糧食,或者可以不用讓便
雅憫去冒險。無奈,猶大直接告訴雅各:「不可能」。
●「那人」:指的應該是 42:30,33 「那地的主」。
●「諄諄地告誡」:原文是「告誡、告誡」,強調「嚴厲的警告」
。
●「婦人孩子」:原文只有「孩童」。
●「我情願永遠擔罪」:直譯是「我情願對你永遠擔罪」。
●「第二次」:原文應該是「兩次」而非「第二次」。
●「乳香」:字義是「一種可產出香脂的植物」、「芳香性樹脂」
、「軟膏」。
●「香料」:也許指「特拉加康斯樹膠」。
●「沒藥」:是由岩玫瑰的葉子所流出的一種芬芳的膠脂。
●「榧子」: 阿月渾子樹的果實、俗稱「開心果」。
●「禮物」:在當時是朝見高貴之人不可少的禮節。
●「全能的神」:是在與亞伯拉罕立約時特別使用的稱號。
◎為什麼上次是流便發言,這次卻變成猶大發言呢?很可能是因為
上次流便發言被父親拒絕,這次就推派跟父親關係比較好的老四
猶大(西緬被關,利未做了屠戮示劍城的事 34:26-28 )發言。
經文:於是,他們拿著那禮物,又手裡加倍地帶銀子,並且帶著便雅憫,起身下到埃及,站在約瑟面前。約瑟見便雅憫和他們同來,就對家宰說:「將這些人領到屋裡。要宰殺牲畜,預備筵席,因為晌午這些人同我吃飯。」家宰就遵著約瑟的命去行,領他們進約瑟的屋裡。他們因為被領到約瑟的屋裡,就害怕,說:「領我們到這裡來,必是因為頭次歸還在我們口袋裡的銀子,找我們的錯縫,下手害我們,強取我們為奴僕,搶奪我們的驢。」他們就挨近約瑟的家宰,在屋門口和他說話,說:「我主啊,我們頭次下來實在是要糴糧。後來到了住宿的地方,我們打開口袋,不料,各人的銀子,分量足數,仍在各人的口袋內,現在我們手裡又帶回來了。另外又帶下銀子來糴糧。不知道先前誰把銀子放在我們的口袋裡。」家宰說:「你們可以放心,不要害怕,是你們的神和你們父親的神賜給你們財寶在你們的口袋裡;你們的銀子,我早已收了。」他就把西緬帶出來,交給他們。家宰就領他們進約瑟的屋裡,給他們水洗腳,又給他們草料餵驢。他們就預備那禮物,等候約瑟晌午來,因為他們聽見要在那裡吃飯。 43:15-43:25 註釋:
2.雅各的兒子們抵達埃及,約瑟決定請他們吃飯,哥哥們卻怕其中有
詐。 43:15-25
●「晌午」:「中午」、「正午」。
◎由 43:16 看起來約瑟應該已經等待哥哥們很久了,所以一看到
哥哥們來,就立刻下令預備大餐。
●「找我們的錯縫,下手害我們」:原文是「滾我們,落在我們身
上,抓我們作奴僕」。這些正
好是哥哥們對付約瑟的方法。
◎說起來埃及的宰相何等位高權重,怎樣也不會為了少少的銀子用
這樣麻煩的方法來解決。不過莫名其妙被請去宰相家吃飯,約瑟
的哥哥們已經嚇壞了,因此盡力想先討好管家、向管家解釋。
●「頭次下來」:SH 3381+SH 3381+SH 8462,原文是「下來下
來起初」。
●「你們可以放心」:原文是「平安歸於你們」。
●「財寶」:「隱藏的財寶」。管家講話很有技巧,約瑟的確是雅
各家「隱藏的財寶」。
●「帶出來」:顯示哥哥們還在約瑟家門口,所以西緬是被「帶出
來」。聖經中沒有記載西緬被扣留多久,但是至少
有幾個星期之久(用迦南到埃及的路程來推測)。
經文:約瑟來到家裡,他們就把手中的禮物拿進屋去給他,又俯伏在地,向他下拜。約瑟問他們好,又問:「你們的父親─就是你們所說的那老人家平安嗎?他還在嗎?」他們回答說:「你僕人─我們的父親平安;他還在。」於是他們低頭下拜。約瑟舉目看見他同母的兄弟便雅憫,就說:「你們向我所說那頂小的兄弟就是這位嗎?」又說:「小兒啊,願神賜恩給你!」約瑟愛弟之情發動,就急忙尋找可哭之地,進入自己的屋裡,哭了一場。他洗了臉出來,勉強隱忍,吩咐人擺飯。他們就為約瑟單擺了一席,為那些人又擺了一席,也為和約瑟同吃飯的埃及人另擺了一席,因為埃及人不可和希伯來人一同吃飯;那原是埃及人所厭惡的。約瑟使眾弟兄在他面前排列坐席,都按著長幼的次序,眾弟兄就彼此詫異。約瑟把他面前的食物分出來,送給他們;但便雅憫所得的比別人多五倍。他們就飲酒,和約瑟一同宴樂。 43:26-43:34 註釋:
3.約瑟和兄弟見面,問起家中的狀況。 43:26-34
●「問他們好」:「問他們的平安」。
●「還在嗎?」:原文是「還有氣息、活力嗎?」。
●「你僕人─我們的父親」:承認雅各是約瑟的僕人,這是謙恭之
詞。
●「小兒啊」:原文是「我兒啊」。這應該是埃及高官稱呼低階層
的人的用語。
●「勉強隱忍」:「克制」、「勉強自己」。
●「吩咐人擺飯」:原文是「說:上菜」。
●「厭惡」:「憎惡」、「令人作嘔」。希羅多德曾提到埃及人厭
惡希臘人,因為希臘人吃牛肉,而埃及人視牛為神聖
的動物。
◎「便雅憫所得的比別人多五倍」,這樣的安排應該是預備一個嫉
妒的檢驗,讓拉結的兒子再次處在比較優渥的環境中,看看是否
哥哥們會像以前一樣嫉妒他。
●「宴樂」:原文是「喝醉」。這顯示他們已經完全相信約瑟的善
意。
◎可見當初約瑟被賣,對他內心造成很大的陰影,以致他在酒席不
能認親,一定得要再多一個嚴苛的測試之後,才願意認哥哥們。
我們是否曾經傷害人呢?如果傷害過,可能要用很多倍的努力才
能換回復合。
經文:約瑟吩咐家宰說:「把糧食裝滿這些人的口袋,儘著他們的驢所能馱的,又把各人的銀子放在各人的口袋裡,並將我的銀杯和那少年人糴糧的銀子一同裝在他的口袋裡。」家宰就照約瑟所說的話行了;天一亮就打發那些人帶著驢走了。 44:1-44:3 註釋:
4.約瑟吩咐人把糧食、銀子裝滿哥哥們的口袋,而且把銀杯裝在便雅
憫的口袋中,送走他們。 44:1-3
●「儘著他們的驢所能馱的」:原文沒有「驢」,僅是「照他們能
力所能帶的」。
●「那少年人」:「那年幼的」,指的當然是便雅憫。
◎一大早就請雅各的兒子們離開,應該是要讓他們沒空檢查裝備,
也不至於把銀杯遷移到其他地方。
經文:他們出城走了不遠,約瑟對家宰說:「起來,追那些人去,追上了就對他們說:『你們為甚麼以惡報善呢?這不是我主人飲酒的杯嗎?豈不是他占卜用的嗎?你們這樣行是作惡了。』」家宰追上他們,將這些話對他們說了。他們回答說:「我主為甚麼說這樣的話呢?你僕人斷不能做這樣的事。你看,我們從前在口袋裡所見的銀子,尚且從迦南地帶來還你,我們怎能從你主人家裡偷竊金銀呢?你僕人中無論在誰那裡搜出來,就叫他死,我們也作我主的奴僕。」家宰說:「現在就照你們的話行吧!在誰那裡搜出來,誰就作我的奴僕;其餘的都沒有罪。」於是他們各人急忙把口袋卸在地下,各人打開口袋。家宰就搜查,從年長的起到年幼的為止,那杯竟在便雅憫的口袋裡搜出來。他們就撕裂衣服,各人把馱子抬在驢上,回城去了。 44:4-44:13 註釋:
5.約瑟吩咐僕人去追趕哥哥們,並且誣指有人偷了約瑟的酒杯。哥哥
們承諾只要搜出是誰偷的,所有的兄弟就做約瑟的奴僕。結果在便
雅憫口袋中搜出銀杯,於是哥哥們就都回城去了。 44:4-13
◎「占卜」:當時習慣把油和水在杯中混合,看其波紋或流動的
狀況來預測所要求問的事。雅各的兒子們應該熟悉這
樣的風俗,但約瑟不一定有這種習慣,很可能只是約
瑟編造出來嚇唬哥哥們的。
●用來「占卜」:原文是「占卜占卜」。
●「斷不能」:「絕不是那樣」。
●「沒有罪」:原文作「成為無辜者」。
◎通常偷竊不至於被判死刑,不過雅各的兒子們不相信自己兄弟會
做出這種事,所以把偷竊的刑罰加重,也願全員一起做奴僕。
◎此處沒有記載哥哥們說了什麼,不過他們都一致撕裂衣服,陪同
便雅憫回城,就說明了他們的痛心與願意一起承擔問題。
37:34 雅各就是用同樣的方式來表達自己失去約瑟的傷痛。
經文:猶大和他弟兄們來到約瑟的屋中,約瑟還在那裡,他們就在他面前俯伏於地。約瑟對他們說:「你們做的是甚麼事呢?你們豈不知像我這樣的人必能占卜嗎?」猶大說:「我們對我主說甚麼呢?還有甚麼話可說呢?我們怎能自己表白出來呢?神已經查出僕人的罪孽了。我們與那在他手中搜出杯來的都是我主的奴僕。」約瑟說:「我斷不能這樣行!在誰的手中搜出杯來,誰就作我的奴僕;至於你們,可以平平安安地上你們父親那裡去。」猶大挨近他,說:「我主啊,求你容僕人說一句話給我主聽,不要向僕人發烈怒,因為你如同法老一樣。我主曾問僕人們說:『你們有父親有兄弟沒有?』我們對我主說:『我們有父親,已經年老,還有他老年所生的一個小孩子。他哥哥死了,他母親只撇下他一人,他父親疼愛他。』你對僕人說:『把他帶到我這裡來,叫我親眼看看他。』我們對我主說:『童子不能離開他父親,若是離開,他父親必死。』你對僕人說:『你們的小兄弟若不與你們一同下來,你們就不得再見我的面。』我們上到你僕人─我們父親那裡,就把我主的話告訴了他。我們的父親說:『你們再去給我糴些糧來。』我們就說:『我們不能下去。我們的小兄弟若和我們同往,我們就可以下去。因為,小兄弟若不與我們同往,我們必不得見那人的面。』你僕人─我父親對我們說:『你們知道我的妻子給我生了兩個兒子。一個離開我出去了;我說他必是被撕碎了,直到如今我也沒有見他。現在你們又要把這個帶去離開我,倘若他遭害,那便是你們使我白髮蒼蒼、悲悲慘慘地下陰間去了。』我父親的命與這童子的命相連。如今我回到你僕人─我父親那裡,若沒有童子與我們同在,我們的父親見沒有童子,他就必死。這便是我們使你僕人─我們的父親白髮蒼蒼、悲悲慘慘地下陰間去了。因為僕人曾向我父親為這童子作保,說:『我若不帶他回來交給父親,我便在父親面前永遠擔罪。』現在求你容僕人住下,替這童子作我主的奴僕,叫童子和他哥哥們一同上去。若童子不和我同去,我怎能上去見我父親呢?恐怕我看見災禍臨到我父親身上。」 44:14-44:34 註釋:
6.約瑟恐嚇要把便雅憫當成奴隸,但是猶大向約瑟陳明緣由,並願意
為便雅憫當約瑟的奴隸,希望能換得父親的平安。 44:14-34
●「發烈怒」:原文是「燃燒怒氣」。
●「小孩子」:這裡應該改譯成「年輕人」較適合,此時便雅憫至
少已經二十多歲,也有可能已滿三十歲,因為約瑟
這時候約四十歲。參考 37:2 41:46,53 。此時長
子流便大約是四十六歲。
●糴「些」糧:原文是「一點點」。
●「悲悲慘慘地」:字義是「邪惡的、災禍的」。 44:29
●「相連」:字義是「束縛」。
●「悲悲慘慘地」:字義是「憂傷」。 44:31
◎ 44:16 中猶大並沒有承認便雅憫偷竊,只是將刑罰修改成:兄
弟都當約瑟的奴隸。這樣可以減免便雅憫的死刑,但也比便雅憫
一人當奴隸嚴重。更重要的是「神已經查出僕人的罪孽了」,大
概暗示上帝正在追討他們把約瑟賣為奴隸的罪惡,所以報應他們
成為埃及奴隸。
◎ 44:18-34 是創世記中最長的對話,顯示作者對此對話之看重。
猶大並沒有跟約瑟針對刑罰的種類討價還價(例如:換成罰款)
,就是準備直接替便雅憫受罰。猶大這裡捨己的態度—不求憐憫
,只求替代受苦,令人想到摩西的代求,參 出 32:9-14 。
◎猶大的求情,以父親的性命為關懷的中心。他也很清楚知道雅各
偏愛便雅憫,但是他還是願意為了父親的性命(可能因為偏愛而
喪命)犧牲自己,這與當時他們因為父親的偏愛而報復約瑟大不
相同 37:26-27 。多年前猶大提議要把約瑟賣給米甸商人,後來
經歷她瑪的事件,多年後已願意謙卑地代替他的弟弟受罰。
◎這段並不難懂,但其中表現的情操卻是相當高超。有時候高貴的
行為,並不需要透過繁複的手續就能被理解,但是我們能夠跟著
做到嗎?
經文:約瑟在左右站著的人面前情不自禁,吩咐一聲說:「人都要離開我出去!」約瑟和弟兄們相認的時候並沒有一人站在他面前。他就放聲大哭;埃及人和法老家中的人都聽見了。約瑟對他弟兄們說:「我是約瑟。我的父親還在嗎?」他弟兄不能回答,因為在他面前都驚惶。約瑟又對他弟兄們說:「請你們近前來。」他們就近前來。他說:「我是你們的兄弟約瑟,就是你們所賣到埃及的。現在,不要因為把我賣到這裡自憂自恨。這是神差我在你們以先來,為要保全生命。現在這地的饑荒已經二年了,還有五年不能耕種,不能收成。神差我在你們以先來,為要給你們存留餘種在世上,又要大施拯救,保全你們的生命。這樣看來,差我到這裡來的不是你們,乃是神。他又使我如法老的父,作他全家的主,並埃及全地的宰相。你們要趕緊上到我父親那裡,對他說:『你兒子約瑟這樣說:神使我作全埃及的主,請你下到我這裡來,不要耽延。你和你的兒子孫子,連牛群羊群,並一切所有的,都可以住在歌珊地,與我相近。我要在那裡奉養你;因為還有五年的饑荒,免得你和你的眷屬,並一切所有的,都敗落了。』況且你們的眼和我兄弟便雅憫的眼都看見是我親口對你們說話。你們也要將我在埃及一切的榮耀和你們所看見的事都告訴我父親,又要趕緊地將我父親搬到我這裡來。」於是約瑟伏在他兄弟便雅憫的頸項上哭,便雅憫也在他的頸項上哭。他又與眾弟兄親嘴,抱著他們哭,隨後他弟兄們就和他說話。 45:1-45:15 註釋:
7.約瑟支開所有人之後,就與兄弟相認,並且陳明自己被賣是為了家
族的生存,並要整個家族都搬來埃及。 45:1-15
●「人都要離開我....」、「並沒有一人....」:這裡的人應該都
是指「僕人」。
●「埃及人」:應該是指在約瑟家中服務的埃及官員。
◎「法老家中的人都聽見了」:可能是因為法老跟約瑟住在附近,
或者消息很快的傳達到法老家中。
●父親「還在」嗎:「活的」、「活人」。
◎「我的父親還在嗎」: 43:28 中哥哥們已經告訴約瑟雅各還活
著,此處約瑟還問,可能是因為激動而語
無倫次,或者他還想確認一次父親的狀況
。
●自「憂」自恨:「痛苦」。
●自憂自「恨」:「因....發怒」。「自恨」意思應該是「生自己
的氣」。
●「不要....自憂自恨」:原文是「不要悲痛、不要生自己的氣」
。
◎是的,約瑟的哥哥們的確是惡意的,但是上帝用這種惡意來成就
祂的美意。有時候我們也會遇到他人的惡意,我們是否也能看到
背後上帝的恩典呢?如果這些都是上帝的恩典,那我們又何必一
定要報復?所以約瑟也不報復哥哥們。
●「餘種」:「餘留者」、「剩餘物」。
●「大施拯救」:可以解釋成「大的拯救」或「大量逃脫的人」。
●「法老的父」:法老朝廷中好幾種高官都有這樣的職銜,「父」
是「諮詢」、「顧問」、「智囊」的意義。
●「歌珊」:字義是「拉近」。這是閃族語系的名字。位於尼羅河
三角洲東岸,詳細位置不詳。
●「奉養」:原文是「維持」、「保持」。
●「敗落」:「成為貧窮」。
◎約瑟要他的哥哥們把父親儘速勸來埃及,因為如果繼續在迦南地
待,整個家族都要成為貧窮了。由這整段談話之中可以看出約瑟
最在意的是父親的狀況,所以他先交代父親的事情再對兄弟進行
擁抱。
●「他弟兄們就和他說話」:參考 37:4 ,當時哥哥們不跟約瑟說
和睦的話,現在就可以自由的對話了
。
◎當約瑟與兄弟相認之後,就積極安排拯救安頓家族的工作,完全
沒有「忘了我父全家」 41:51 的作法。我們是否也正視自己對
家族的責任?願意超越家人對自己的傷害,保護扶持家人?
經文:這風聲傳到法老的宮裡,說:「約瑟的弟兄們來了。」法老和他的臣僕都很喜歡。法老對約瑟說:「你吩咐你的弟兄們說:『你們要這樣行:把馱子抬在牲口上,起身往迦南地去。將你們的父親和你們的眷屬都搬到我這裡來,我要把埃及地的美物賜給你們,你們也要吃這地肥美的出產。現在我吩咐你們要這樣行:從埃及地帶著車輛去,把你們的孩子和妻子,並你們的父親都搬來。你們眼中不要愛惜你們的家具,因為埃及全地的美物都是你們的。』」以色列的兒子們就如此行。約瑟照著法老的吩咐給他們車輛和路上用的食物,又給他們各人一套衣服,惟獨給便雅憫三百銀子,五套衣服;送給他父親公驢十匹,馱著埃及的美物,母驢十匹,馱著糧食與餅和菜,為他父親路上用。於是約瑟打發他弟兄們回去,又對他們說:「你們不要在路上相爭。」 45:16-45:24 註釋:
8.法老知道這個消息,出面歡迎約瑟的家族,並要他們搬來埃及
。 45:16-24
●「風聲」:「聲音」。
●「喜歡」:「歡喜」、「喜悅」。
◎ 41:38-46 中把約瑟高升,主要是法老的意見,但是此時似乎連
埃及的官員也都認可約瑟的才幹與貢獻,所以都歡迎約瑟的家人
到埃及來。
●「把馱子抬在牲口上」:「負載到牲口上」、「把貨物放到
牲口背上」。
●「肥美的出產」:原文是「脂肪」,引申為「上選的」、「
最好的土地出產的產品」。
●「車輛」:可能是「牛拉的雙輪車」。
●「衣服」:SH 2487+SH 8071,原文是「可更換的衣服」,是比
較一般的衣服。 37:23 的「彩衣」SH 3801則是較
高級的衣服。
●「三百銀子」:就是約瑟賣價的十五倍 37:28 ,大約是4.5
公斤重,牧羊人工作45年的所得。
●「菜」:原文是「食物」,大概就是指「糧食」與「餅(麵
包)」之外的其他食物。
●「相爭」:原文字義包括「震動」、「憂慮」、「激動的」
。此字可能一語多關,包含「爭吵」與「恐懼」
的意義,正可表達約瑟心中的多種想法。約瑟
這樣說或許是因為指出他們早年欺騙雅各的事
被顯露出來而會在路上相互指責,又或許他們
會擔心路上的危險或者到埃及會遇到危險。
◎這一段法老聽到約瑟弟兄來的消息後十分高興,賜給他們很
多東西,又承諾將來他們移民埃及時會好好招待他們,但此
時埃及的背景是全地正饑荒中,只有糧倉有糧,據約瑟對法
老夢的解釋可能還有五年的荒年,法老如此對約瑟弟兄的態
度看得出來約瑟在他心中的地位真的很重要。
經文:他們從埃及上去,來到迦南地、他們的父親雅各那裡,告訴他說:「約瑟還在,並且作埃及全地的宰相。」雅各心裡冰涼,因為不信他們。他們便將約瑟對他們說的一切話都告訴了他。他們父親雅各又看見約瑟打發來接他的車輛,心就甦醒了。以色列說:「罷了!罷了!我的兒子約瑟還在,趁我未死以先,我要去見他一面。」 45:25-45:28 註釋:
9.哥哥們到迦南地報告雅各,雅各看到接他的車輛,就決定下埃
及去見約瑟了。 45:25-28
●「冰涼」:「虛弱」、「麻木」、「沒感覺」。
●「心」:「人內在的意志」、「理解力」、「情感與勇氣」
。
◎這邊的「心」和「靈」共用,似乎視兩者為一樣的東西。有
時候「靈」專指「耶和華的靈」或「人的生命氣息」(參
創 1:2 伯 12:10 ,有時候則和此處一樣,指人的「心」
,意即思想和情感 箴 18:14 。
●「心就甦醒」:原文是「靈就復甦」。
●「罷了!罷了!」:原文是「足夠了」。
◎雅各決定去埃及的主要原因不是因為約瑟的權勢或埃及的美
好,乃是他想要見約瑟一面,純粹的父子之情。
◎上帝無比的主權和人的行為、意志間如何彼此調和,是個值
得思考的問題,從約瑟的人生經歷中,神使用並且超越了哥
哥們的陰謀。一方面我們知道神擁有無比的主權: 45:5 「
....神差我....」、 45:8 「....差我到這裡來的不是你們
,乃是神....」、 50:20 「....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
全許多人的性命....」,另一方面人也要負起做錯事的後果
:讓約瑟受苦,讓父親憂傷與不信任 42:38 ,讓罪咎感揮
之不去 44:16 50:15 等,是人的罪惡導致的。神擁有祂自
己的計畫,甚至可以扭轉人的作為,使災禍變為祝福,但人
也要承擔自己行為的後果,不能推卸責任。
經文:以色列帶著一切所有的,起身來到別是巴,就獻祭給他父親以撒的神。夜間,神在異象中對以色列說:「雅各!雅各!」他說:「我在這裡。」神說:「我是神,就是你父親的神。你下埃及去不要害怕,因為我必使你在那裡成為大族。我要和你同下埃及去,也必定帶你上來;約瑟必給你送終【原文是將手按在你的眼睛上】。」 46:1-46:4 註釋:
(七)雅各全家下埃及 46:1-47:31
1.上帝在別是巴啟示雅各,要他下埃及。 46:1-4
◎ 35:27 37:14 雅各住在希伯崙,下埃及的途中路經別是巴
。
●「別是巴」:是迦南地最南端的城市,以撒曾經在此築壇
26:23,25 。
●約瑟「必給你送終」:原文作「將手按在你的眼睛上」,
可能是指約瑟在雅各去世後為他闔
上雙眼。
◎「夜間,神在異象中」: 創 28:11-16 記載上帝在伯特利
, 創 32:22-32 在毗努伊勒晚上
向雅各說話。不過在 32:22-32
中雅各已經被改名為以色列,但
在此處上帝還是叫他雅各。
◎「不要害怕」:顯然雅各一定在害怕,所以上帝才安慰他
「不要害怕」。他可能害怕離開應許之地
這件事情,因為 26:2 上帝曾命令以撒不
可下埃及,並且雅各自己多次選擇留在應
許之地,此時雖然是被時勢所逼,但雅各
難免害怕。
◎雅各此行去埃及實為環境所逼,相信他也在尋求遷離迦南
地的許可,所以選擇在別是巴敬拜、等待神,而神也回應
了他的需要。
◎神在異象中對年老的雅各重申祂的應許:他的後裔必成為
大族,且保證會將他帶回迦南。嚴格的說,會將雅各葬在
麥拉比他先祖的墳墓裡。
◎神最後應許約瑟必給雅各送終,這與 37:35 雅各對自己
過世的悲慘預測恰好相反。
經文:雅各就從別是巴起行。以色列的兒子們使他們的父親雅各和他們的妻子、兒女都坐在法老為雅各送來的車上。他們又帶著迦南地所得的牲畜、貨財來到埃及。雅各和他的一切子孫都一同來了。雅各把他的兒子、孫子、女兒、孫女,並他的子子孫孫,一同帶到埃及。來到埃及的以色列人名字記在下面。雅各和他的兒孫:雅各的長子是流便。流便的兒子是哈諾、法路、希斯倫、迦米。西緬的兒子是耶母利、雅憫、阿轄、雅斤、瑣轄,還有迦南女子所生的掃羅。利未的兒子是革順、哥轄、米拉利。猶大的兒子是珥、俄南、示拉、法勒斯、謝拉;惟有珥與俄南死在迦南地。法勒斯的兒子是希斯倫、哈母勒。以薩迦的兒子是陀拉、普瓦、約伯、伸崙。西布倫的兒子是西烈、以倫、雅利。這是利亞在巴旦‧亞蘭給雅各所生的兒子,還有女兒底拿。兒孫共三十三人。迦得的兒子是洗非芸、哈基、書尼、以斯本、以利、亞羅底、亞列利。亞設的兒子是音拿、亦施瓦、亦施韋、比利亞,還有他們的妹子西拉。比利亞的兒子是希別、瑪結。這是拉班給他女兒利亞的婢女悉帕從雅各所生的兒孫,共有十六人。雅各之妻拉結的兒子是約瑟和便雅憫。約瑟在埃及地生了瑪拿西和以法蓮,就是安城的祭司波提非拉的女兒亞西納給約瑟生的。便雅憫的兒子是比拉、比結、亞實別、基拉、乃幔、以希、羅實、母平、戶平、亞勒。這是拉結給雅各所生的兒孫,共有十四人。但的兒子是戶伸。拿弗他利的兒子是雅薛、沽尼、耶色、示冷。這是拉班給他女兒拉結的婢女辟拉從雅各所生的兒孫,共有七人。那與雅各同到埃及的,除了他兒婦之外,凡從他所生的,共有六十六人。還有約瑟在埃及所生的兩個兒子。雅各家來到埃及的共有七十人。 46:5-46:27 註釋:
2.雅各率領全家族七十人往埃及去。 46:5-27
◎ 46:5 暗示雅各離開別是巴之前,並沒有坐法老的車子。
◎ 49:31 記載此時利亞已經去世,葬在麥比拉洞,拉結更早
就死去,聖經沒有記載剩下兩個使女悉帕和辟拉此時是否
活著。
●「哈諾」:同「以諾」,字義是「獻身的」。
●「法路」:字義是「可辨別的」。
●「希斯倫」:字義是「被牆圍住」。
●「迦米」:字義是「我的葡萄園」。
●「耶母利」:字義是「上帝的日子」。
●「雅憫」:字義是「右手」。
●「阿轄」:字義是「聯合的」。
●「阿轄」:這個字和「瑣轄」的原文字型很接近。有人建
議應該把這個名字去掉,因為有兩段平行名單
( 民 26:12-13 代上 4:24 )沒有提到這
個名字,另有一段有包含( 出 6:15 )。
事實上出埃及記的記載與本段一樣。另兩段可
能是別名或誤抄導致的。
上述的推測並沒有有力證據,另兩處有差異的
經文如下:
民 26:12
按著家族,西緬的眾子:
屬尼母利的,有尼母利族;
屬雅憫的,有雅憫族;
屬雅斤的,有雅斤族;
屬謝拉的,有謝拉族;
屬掃羅的,有掃羅族。
代上 4:24
西緬的兒子是
尼母利、雅憫、雅立、謝拉、掃羅。
●「雅斤」:字義是「他將建立」。
●「瑣轄」:字義是「黃褐色的」。
●「掃羅」:字義是「所想望的」。
●「革順」:字義是「流亡」。
●「哥轄」:字義是「集會」。
●「米拉利」:字義是「苦味」。
●「法勒斯」:字義是「破壞」。
●「謝拉」:字義是「升起」。
●「哈母勒」:字義是「留下」。
●「陀拉」:字義是「蟲」。
●「普瓦」:字義是「燦爛的」。
●「約伯」:字義是「受迫害的」。與約伯記的「約伯」不
同。
●「伸崙」:字義是「守望高處」。
●「西烈」:字義是「畏懼害怕的」。
●「以倫」:字義是「松節油」、「強大的」。
●「雅利」:字義是「上帝等候」。
●「洗非芸」:字義是「警戒」。
●「哈基」:字義是「慶祝」。
●「書尼」:字義是「幸運的」。
●「以斯本」:字義是「我將擴張」。
●「以利」:字義是「警惕的」。
●「亞羅底」:字義是「我將征服」、「我將漫步」。
●「亞列利」:字義是「上帝之獅」。
●「音拿」:字義是「右手」。
●「亦施瓦」:字義是「他相像」。
●「亦施韋」:字義是「他像我一樣」。
●「比利亞」:字義是「與朋友一起」。
●「西拉」:字義是「王子呼吸」。
●「希別」:字義是「忠實的同伴」。
●「瑪結」:字義是「我的王是上帝」。
●「比拉」:字義是「破壞」。
●「比結」:字義是「幼小的駱駝」。
●「亞實別」:字義是「屬神的人」。
●「基拉」:字義是「一粒穀粒」。
●「乃幔」:字義是「愉快舒適」。
●「以希」:字義是「我的兄弟」。
●「羅實」:字義是「頭」。
●「母平」:字義是「蛇」。
●「戶平」:字義是「受保護的」。
●「亞勒」:字義是「我將征服」。
●「戶伸」:字義是「急促的人」。
●「雅薛」:字義是「神分別出來的」。
●「沽尼」:字義是「我的防禦者」。
●「耶色」:字義是「形成」。
●「示冷」:字義是「償還」。
●「六十六人」:應該是指33+16+14+7+1(底拿)=71,扣掉
猶大兩個已死的兒子和約瑟及他在埃及
生的兩個兒子,共六十六人。
●「七十人」: 徒 7:14 說是七十五人,是因為七十士譯
本記載是七十五人。可見當時有兩個版本
:七十人,是無爭議的66人加上雅各、約
瑟、瑪拿西、以法蓮。七十五人,則是無
爭議的66人加上約瑟的九個子孫,不算雅
各與約瑟的結果。
◎利亞的子孫,減去已死的,加上底拿,總共三十二人,而
他的使女悉帕的子孫總共十六人。拉結的子孫總共十四人
,而拉結的使女辟拉的子孫也是一半七人。這樣的數字似
乎有特殊的含意,並非偶然。亦即這份家譜應該是作者挑
選編輯過的,事實上聖經中的家譜通常也都是挑選編輯過
的。
經文:雅各打發猶大先去見約瑟,請派人引路往歌珊去;於是他們來到歌珊地。約瑟套車往歌珊去,迎接他父親以色列,及至見了面,就伏在父親的頸項上,哭了許久。以色列對約瑟說:「我既得見你的面,知道你還在,就是死我也甘心。」約瑟對他的弟兄和他父的全家說:「我要上去告訴法老,對他說:『我的弟兄和我父的全家從前在迦南地,現今都到我這裡來了。他們本是牧羊的人,以養牲畜為業;他們把羊群牛群和一切所有的都帶來了。』等法老召你們的時候,問你們說:『你們以何事為業?』你們要說:『你的僕人,從幼年直到如今,都以養牲畜為業,連我們的祖宗也都以此為業。』這樣,你們可以住在歌珊地,因為凡牧羊的都被埃及人所厭惡。」 46:28-46:34 註釋:
3.雅各與約瑟在埃及重逢,約瑟教導他們與法老的應對方式。
46:28-34
●「請派人引路往歌珊去」:意思應該是「以便猶大在雅各
前面引路到歌珊去」。
●「套車」:用繩子把車與馬捆好,車應該是指古代的雙輪
戰車。
◎「死我也甘心」:雅各此時130歲,死時147歲,所以是17
年後才死 47:28 。
◎ 46:32-34 約瑟要哥哥們講的,並非謊話。但是這樣說哥
哥們就不能改行,也不可能利用約瑟的職位進入宮廷。不
過他應該是意圖讓家人居住在埃及東部邊境,不讓家人與
埃及人混合,並且也方便讓家人以後可以離開埃及回到迦
南地。
◎約瑟對法老的說詞強調了兩點:第一,他們的職業是牧羊
、牧牛的。第二,他們把牲畜都帶來了。意思是說,我的
家屬來這邊是有正當職業的,不是靠裙帶關係來白吃白喝
,而是能養活自己。不只如此,把牲畜都帶來了意味著他
們需要有適合的放養地,這也為他們能住在歌珊地的請求
(下文 47:4 ),提供好了理由。
◎「凡牧羊的都被埃及人所厭惡」:這是創世記第二次提到
了這點(參 43:32 )。埃及文獻當中並沒有特別提到這
點,不過壁畫當中確實鮮少看到牧羊人。有人認為這是城
市居民對游牧、遷徙居民的反感,就像吉普塞人或嬉皮一
族在近代不受歡迎。
經文:約瑟進去告訴法老說:「我的父親和我的弟兄帶著羊群牛群,並一切所有的,從迦南地來了,如今在歌珊地。」約瑟從他弟兄中挑出五個人來,引他們去見法老。法老問約瑟的弟兄說:「你們以何事為業?」他們對法老說:「你僕人是牧羊的,連我們的祖宗也是牧羊的。」他們又對法老說:「迦南地的饑荒甚大,僕人的羊群沒有草吃,所以我們來到這地寄居。現在求你容僕人住在歌珊地。」法老對約瑟說:「你父親和你弟兄到你這裡來了,埃及地都在你面前,只管叫你父親和你弟兄住在國中最好的地;他們可以住在歌珊地。你若知道他們中間有甚麼能人,就派他們看管我的牲畜。」約瑟領他父親雅各進到法老面前,雅各就給法老祝福。法老問雅各說:「你平生的年日是多少呢?」雅各對法老說:「我寄居在世的年日是一百三十歲,我平生的年日又少又苦,不及我列祖在世寄居的年日。」雅各又給法老祝福,就從法老面前出去了。約瑟遵著法老的命,把埃及國最好的地,就是蘭塞境內的地,給他父親和弟兄居住,作為產業。約瑟用糧食奉養他父親和他弟兄,並他父親全家的眷屬,都是照各家的人口奉養他們。 47:1-47:12 註釋:
4.雅各與法老見面,被准許住在歌珊地,又為法老祝福
47:1-12 。
◎「一切所有的」:表明約瑟的家人已經決定來埃及定居。
●「....如今在歌珊地」:原文前面有「看哪!....」
●「國中最好的地」:事實上埃及全國的可耕地僅有6%,而
尼羅河三角洲,是最肥沃的區域,歌
珊就在尼羅河三角洲中。
●「能人」:「有能力的人」。
◎「看管我的牲畜」:如果能成為法老的牧人,就變成埃及
的「官員」,就不會遭受歧視或欺負
。埃及的蘭塞三世法老曾僱用三千多
個人去放牧他的牛群,其中大部分是
外國人。
●「祝福」:原文可以是「祝福」或「致意」、「打招呼」
、「請安」 王下 4:29 的意思,雅各年紀比
法老大,有可能就真的祝福法老,當然也有可
能是「致意」或「請安」之意。埃及人一般歲
數沒那麼高,但雅各年紀是人瑞級的歲數,有
可能因為這樣,於是可以祝福法老。
●「不及我列祖早在世寄居的年日」:亞伯拉罕175歲 25:7
,以撒180歲 35:28 。
◎雅各用「又少又苦」來形容自己一生的年日,他或許轟轟
烈烈的取得了哥哥的祝福,也轟轟烈烈的跟拉班鬥法,但
看起來現在的他很羨慕以撒的平靜安穩。我們怎樣看自己
到目前的人生呢?
●「蘭塞」:字義是「太陽之子」。這應該是蘭塞二世法老
將瑣安(Tanis)改建為首都之後才有的名字。
此時應該不叫蘭塞。所以這應該是後來的文士
或摩西為了註解所加的資料。「蘭塞」也就是
歌珊地,摩西時已經有了蘭塞城 出 1:11 。
蘭塞二世的時代是西元前1299-1232年。
●「照各家的人口奉養他們」:原文是「連幼兒都包括在內
」。
◎約瑟照他在 45:11 的承諾奉養整個家族。我們是否也這
樣看重自己的家族呢?
經文:饑荒甚大,全地都絕了糧,甚至埃及地和迦南地的人因那饑荒的緣故都餓昏了。約瑟收聚了埃及地和迦南地所有的銀子,就是眾人糴糧的銀子,約瑟就把那銀子帶到法老的宮裡。埃及地和迦南地的銀子都花盡了,埃及眾人都來見約瑟,說:「我們的銀子都用盡了,求你給我們糧食,我們為甚麼死在你面前呢?」約瑟說:「若是銀子用盡了,可以把你們的牲畜給我,我就為你們的牲畜給你們糧食。」於是他們把牲畜趕到約瑟那裡,約瑟就拿糧食換了他們的牛、羊、驢、馬;那一年因換他們一切的牲畜,就用糧食養活他們。 47:13-47:17 註釋:
5.約瑟有效的保存埃及人及附近的人的生命,但這些人都變成
法老的奴隸,不過祭司與以色列人除外。 47:13-17
(1)由於飢荒太大,埃及人和迦南人可以買糧食的金錢都用完
了,只好把把牲畜拿來換糧食。 47:13-17
●「全地都絕了糧」:「整個地都沒有糧食」。
●餓「昏了」:「昏厥」、「驚愕」、「發瘋」、「憔悴
」、「無力」。
●「馬」:這是第一次提及埃及有「馬」,這種動物是希
克索人帶進埃及的。因此約瑟很有可能是希克
索王朝的宰相。
◎有趣的是,在埃及人變賣的牲畜中,並沒有駱駝,可能
當時駱駝還不是普遍的動物,或是成為國際間的交通工
具。
◎約瑟雖然聚斂了百姓的銀子和牲畜,但他都帶到法老處
,並沒有收歸己有。再者這些牲畜應該還是在百姓手中
,只是所有權歸法老,不然百姓應該直接吃掉牲畜即可
,不用換糧食。很有可能這是希克索人獲得實質統治權
的一個過程。透過賑災,讓埃及人承認自己是新王朝的
奴隸。
經文:那一年過去,第二年他們又來見約瑟,說:「我們不瞞我主,我們的銀子都花盡了,牲畜也都歸了我主。我們在我主眼前,除了我們的身體和田地之外,一無所剩。你何忍見我們人死地荒呢?求你用糧食買我們和我們的地,我們和我們的地就要給法老效力。又求你給我們種子,使我們得以存活,不致死亡,地土也不致荒涼。」於是,約瑟為法老買了埃及所有的地,埃及人因被饑荒所迫,各都賣了自己的田地;那地就都歸了法老。 47:18-47:20 註釋:
(2)由於飢荒持續,人民變賣自己與田地購買糧食。
47:18-20
●「第二年」:實際上應該是「下一年」而非是飢荒的「
第二年」,而且可能是飢荒的最後一年。
因為飢荒的慘狀似乎比約瑟的哥哥們來買
糧食時嚴重,而且百姓來求種子,似乎表
示可以開始耕種了。
●「人死地荒」:「人和地都死亡」。
經文:至於百姓,約瑟叫他們,從埃及這邊直到埃及那邊,都各歸各城。惟有祭司的地,約瑟沒有買,因為祭司有從法老所得的常俸。他們吃法老所給的常俸,所以他們不賣自己的地。約瑟對百姓說:「我今日為法老買了你們和你們的地,看哪,這裡有種子給你們,你們可以種地。後來打糧食的時候,你們要把五分之一納給法老,四分可以歸你們做地裡的種子,也做你們和你們家口孩童的食物。」他們說:「你救了我們的性命。但願我們在我主眼前蒙恩,我們就作法老的僕人。」於是約瑟為埃及地定下常例,直到今日:法老必得五分之一,惟獨祭司的地不歸法老。 47:21-47:26 註釋:
(3)約瑟讓百姓各歸屬於一城,並定下繳交五分之一稅金的規定
。但是祭司不必繳稅,土地也不歸法老。 47:21-26
●「都各歸各城」:「遷移到城邑」。不過七十士譯本、
撒瑪利亞人五經都翻譯成「都成為僕
人」。這兩個詞差異不大,很可能是
馬所拉經文抄寫錯誤。
●「常俸」:「規定的應得份量」,有碑文記載蘭塞三世
法老每年將大批糧食送給祭司。
●「常例」:與前文的「常俸」一樣,是「規定的應得份
量」之意。
●「直到今日」:指作者的年代。
◎這段所提的祭司免稅,只限於收成的部分,不包括其他
項目在內。
◎很多人會覺得約瑟利用饑荒來害埃及人作奴隸。其實埃
及人本來就是法老的奴隸,此時只是更「坐實」這件事
情。更可能是希克索法老此時就真正獲得所有埃及人的
效忠。由 47:25 看來,埃及人還相當感謝約瑟的幫助
。畢竟,稅金只是20%。我們現在的人權觀念與當日有
相當的差異。
◎一些人會認為約瑟替法老斂財,將百姓的財貨通通都納
入皇宮。做了無情的交易,大大增加當地統治者之權力
與財富。
然而,我們可以比一比台灣的租佃制度。就可以知道這
個交易恐怕一點也不無情,反而相當的仁慈。
台灣早期舊有租佃制度:
a. 租期短暫,多為一年或一期,且以口頭契約居多。
b. 佃租高,預收地租,租率為百分之五十至七十。
c. 不論天災人禍,佃農皆須依約定租額繳付,鐵定不
變,故稱「鐵租」。
d. 佃農除了稻、麥以外的稻草、麥桿也要交租,稱為
「副產物租」。
e. 部份佃農須於承租時一次繳付相當於全年租額或高
出一倍以上的押租金,亦稱保證金,地主且不支付
利息。
政府進行土地改革。於民國38年施行。
a. 減輕租額負擔:一律以不超過正產物收穫量千分之
三百七十五為準。同時取消預收地租及押租金等一
切負擔。
b. 保障佃農權益:耕地租約一律規定以書面,期間不
得少於六年,非因法定事故,地主不得終止租約。
租期屆滿除收回自耕外,如承租人願繼續承租,仍
應續訂租約。
c. 兼顧地主利益:如積欠地租達兩年之總額時,可終
止租約。
埃及約瑟的佃租規則,相較於台灣今昔,是非常仁慈
良善的土地政策。
a.租率只有百分之二十。比50%-70%少,也比37.5%
少。
無論是豐年、是荒年,都是取五分之一。並沒有趁
機抬高。
豐年:「法老當這樣行,又派官員管理這地。當七
個豐年的時候,征收埃及地的五分之一,」
創 41:34
荒年:「約瑟對百姓說:我今日為法老買了你們和
你們的地,看哪,這裡有種子給你們,你們可以種
地。後來打糧食的時候,你們要把五分之一納給法
老,四分可以歸你們做地裡的種子,也做你們和你
們家口孩童的食物。」 創 47:24
經文:以色列人住在埃及的歌珊地。他們在那裡置了產業,並且生育甚多。 47:27-47:27 註釋:
(4)以色列人住在埃及的歌珊地。置產業又生育眾多。 47:27
◎以色列人跟埃及祭司狀況相當,有約瑟供養,所以反而
可以置產、生育繁多。
經文:雅各住在埃及地十七年,雅各平生的年日是一百四十七歲。以色列的死期臨近了,他就叫了他兒子約瑟來,說:「我若在你眼前蒙恩,請你把手放在我大腿底下,用慈愛和誠實待我,請你不要將我葬在埃及。我與我祖我父同睡的時候,你要將我帶出埃及,葬在他們所葬的地方。」約瑟說:「我必遵著你的命而行。」雅各說:「你要向我起誓。」約瑟就向他起了誓,於是以色列在床頭上【或譯:扶著杖頭】敬拜神。 47:28-47:31 註釋:
6.雅各知道自己死期近了,就要約瑟發誓將他葬在迦南地的麥
比拉洞。 47:28-31
◎「我若在你眼前蒙恩」:應該不是雅各自覺不配而向約瑟
請求,而是表示一種嚴肅而強烈
的請求,要約瑟一定要達成。
●「手放在我大腿底下」: 24:2 有一樣的發誓方式,意義
可能是「隱私」(信任)或神聖
(與生育功能有關)的意思。不
過確定的意思並不能確定。
羅馬時代的人發誓,也是把手放
在生殖器官上。
●「床頭」:七十士譯本作「杖頭」,「床頭」與「杖頭」
子音相同,僅母音有差異,兩者都有可能。
●「敬拜」:「下拜」、「俯伏」。
◎不管雅各用怎樣的方式來敬拜神,他在約瑟答應把他葬在
迦南地時,表現的不是自滿自得,而是感恩、敬拜,這一
點讓我們看見雅各生命的轉變。
經文:這事以後,有人告訴約瑟說:「你的父親病了。」他就帶著兩個兒子瑪拿西和以法蓮同去。有人告訴雅各說:「請看,你兒子約瑟到你這裡來了。」以色列就勉強在床上坐起來。雅各對約瑟說:「全能的神曾在迦南地的路斯向我顯現,賜福與我,對我說:『我必使你生養眾多,成為多民,又要把這地賜給你的後裔,永遠為業。』我未到埃及見你之先,你在埃及地所生的以法蓮和瑪拿西這兩個兒子是我的,正如流便和西緬是我的一樣。你在他們以後所生的就是你的,他們可以歸於他們弟兄的名下得產業。至於我,我從巴旦來的時候,拉結死在我眼前,在迦南地的路上,離以法他還有一段路程,我就把她葬在以法他的路上〈以法他就是伯利恆〉。」 48:1-48:7 註釋:
(八)雅各的祝福和遺言 48:1-49:32
1.雅各祝福以法蓮和瑪拿西 48:1-22
(1)有人回報約瑟:雅各生病,約瑟帶兩個兒子去見雅各。雅
各追憶上帝的應許,並且要把以法蓮和瑪拿西當成自己的
兒子對待。 48:1-7
●「病了」:原文的時態是「分詞」,表示雅各正在不斷
生病中。
●「你的父親病了」:前面有個「看啊」,和合本沒有翻
譯出來。報信的人暗示雅各快要病
逝了。
●「勉強」:「使出力量」、「用力」。
●「全能的神」:參考 35:11 上帝在伯特利對雅各顯現
時自稱就是「全能的神」。
●「路斯」:就是「伯特利」 28:19 。但是所記載的應
許是 35:9-15 雅各離開示劍時,上帝在伯
特利給雅各的應許。路斯字義是「杏樹」
。
●「成為多民」:「成為大群的百姓」。
●「永遠為業」:這個應許在 35:9-15 的應許中沒有出
現,但在 17:8 的亞伯拉罕之約出現
,顯然雅各認為自己領受的應許與亞
伯拉罕相銜接。
● 48:5 的宣告,就是要把孫子收養為兒子的宣告。並且
此時已經把以法蓮放在瑪拿西之前。
◎瑪拿西和以法蓮的年紀大概十八歲到二十歲之間,由
41:50 45:6 47:9 47:28 推得。由此也可以推知,瑪
拿西與以法蓮的童年,他們父親正忙於應付埃及荒年
的事務,可能也比較少時間能陪他們。
● 48:6 的意思就是約瑟的其他兒子以後就算是以法蓮和
瑪拿西的兒子,由他們兩個獲得產業。
●「在我眼前」:原文是「在我上面」,意義應該是「在
我身旁」。
◎雅各積極的收養以法蓮和瑪拿西,應該是奠基於他相信
以色列人終究會繼承應許之地,所以才會透過這種模式
讓約瑟得兩份財產。
◎雅各想起離開示劍到伯特利領受上帝祝福時,自然會想
到接下來他的愛妻拉結就死在往以法他的路上,因此就
突然難過起來,思緒飄走了。我們曾經這樣深愛過那一
個人嗎?
經文:以色列看見約瑟的兩個兒子,就說:「這是誰?」約瑟對他父親說:「這是神在這裡賜給我的兒子。」以色列說:「請你領他們到我跟前,我要給他們祝福。」以色列年紀老邁,眼睛昏花,不能看見。約瑟領他們到他跟前,他就和他們親嘴,抱著他們。以色列對約瑟說:「我想不到得見你的面,不料,神又使我得見你的兒子。」約瑟把兩個兒子從以色列兩膝中領出來,自己就臉伏於地下拜。隨後,約瑟又拉著他們兩個,以法蓮在他的右手裡,對著以色列的左手,瑪拿西在他的左手裡,對著以色列的右手,領他們到以色列的跟前。 48:8-48:13 註釋:
(2)雅各與約瑟的兩個兒子親嘴、擁抱後,準備為他們祝福
。 48:8-13
◎「這是誰」:照說雅各應該認識他的兩個孫子,這應
該是雅各年紀大,頭腦不是很清楚的結
果。也有可能這是雅各眼睛昏花 48:10
,無法確認眼前兩個孫子的身份。
●「親嘴」: 27:27 以撒祝福雅各前也是與之「親嘴」
。
●「想不到」:原文是「不禱告」,連禱告都沒想到可
以禱告,這還真的是「完全沒想到」。
●「兩膝中」:應該不是由膝蓋上抱下來,而是兩個孫
子分別站在雅各膝蓋兩邊。
◎舊約與華人的傳統觀念一樣,通常以右手為尊貴。所
以約瑟精心安排要讓長子多得祝福。
◎以實瑪利、以撒,以掃、雅各,瑪拿西、以法蓮這三
代都是弟弟獲得比哥哥多的祝福。
經文:以色列伸出右手來,按在以法蓮的頭上〈以法蓮乃是次子〉,又剪搭過左手來,按在瑪拿西的頭上〈瑪拿西原是長子〉。他就給約瑟祝福說:「願我祖亞伯拉罕和我父以撒所事奉的神,就是一生牧養我直到今日的神,救贖我脫離一切患難的那使者,賜福與這兩個童子。願他們歸在我的名下和我祖亞伯拉罕、我父以撒的名下。又願他們在世界中生養眾多。」約瑟見他父親把右手按在以法蓮的頭上,就不喜悅,便提起他父親的手,要從以法蓮頭上挪到瑪拿西的頭上。約瑟對他父親說:「我父,不是這樣。這本是長子,求你把右手按在他的頭上。」他父親不從,說:「我知道,我兒,我知道。他也必成為一族,也必昌大。只是他的兄弟將來比他還大;他兄弟的後裔要成為多族。」當日就給他們祝福說:「以色列人要指著你們祝福說:『願神使你如以法蓮、瑪拿西一樣。』」於是立以法蓮在瑪拿西以上。以色列又對約瑟說:「我要死了,但神必與你們同在,領你們回到你們列祖之地。並且我從前用弓用刀從亞摩利人手下奪的那塊地,我都賜給你,使你比眾弟兄多得一分。」 48:14-48:22 註釋:
(3)以色列不顧約瑟反對,立以法蓮在瑪拿西以上並為他們祝
福,雅各且對約瑟預言他們會出埃及,並使約瑟多得一份
土地(立他為長子)。 48:14-22
●「剪搭」:「交叉」。
●給「約瑟」祝福:實質上就是代表「瑪拿西和以法蓮」
。
●「所事奉的」:原文是「行在他面前的」。
●「一生牧養」:原文是「放牧」、「餵養」的分詞型態
,表示「持續的牧養」。
●「那使者」:原文是陽性單數型態,而且有冠詞。指的
應該是上帝,祂常常用天使的型態向雅各
顯現。 28:13 31:11,13 32:24-30
●「生養眾多」:原文是「倍增眾多」、「增加眾多」。
●「就不喜悅」:原文是「眼中看為惡」。
●「兄弟」將來比他還大:原文是「年幼的兄弟」,也就
是「弟弟」。
●「多族」:原文是「眾多人民」或「眾多國家」。
●「一分」:原文和「示劍」一樣,此處可能的意義也是
示劍。因為約瑟已經透過瑪拿西和以法蓮多
得一份了,現在再多得了示劍。
◎此處開始神用雅各的祝福啟示未來的事。在先知書中就
常用「以法蓮」代表整個以色列國。
◎希伯來書引用此事證明雅各的信心 來 11:21 。從這觀
點來看,雅各的晚年不是充滿遺憾,而是希望和把握。
經文:雅各叫了他的兒子們來,說:「你們都來聚集,我好把你們日後必遇的事告訴你們。雅各的兒子們,你們要聚集而聽,要聽你們父親以色列的話。流便哪,你是我的長子,是我力量強壯的時候生的,本當大有尊榮,權力超眾。但你放縱情慾,滾沸如水,必不得居首位;因為你上了你父親的床,污穢了我的榻。西緬和利未是弟兄;他們的刀劍是殘忍的器具。我的靈啊,不要與他們同謀;我的心哪,不要與他們聯絡;因為他們趁怒殺害人命,任意砍斷牛腿大筋。他們的怒氣暴烈可咒;他們的忿恨殘忍可詛。我要使他們分居在雅各家裡,散住在以色列地中。猶大啊,你弟兄們必讚美你;你手必掐住仇敵的頸項;你父親的兒子們必向你下拜。猶大是個小獅子;我兒啊,你抓了食便上去。你屈下身去,臥如公獅,蹲如母獅,誰敢惹你?圭必不離猶大,杖必不離他兩腳之間,直等細羅【就是賜平安者】來到,萬民都必歸順。猶大把小驢拴在葡萄樹上,把驢駒拴在美好的葡萄樹上。他在葡萄酒中洗了衣服,在葡萄汁中洗了袍褂。他的眼睛必因酒紅潤;他的牙齒必因奶白亮。西布倫必住在海口,必成為停船的海口;他的境界必延到西頓。以薩迦是個強壯的驢,臥在羊圈之中。他以安靜為佳,以肥地為美,便低肩背重,成為服苦的僕人。但必判斷他的民,作以色列支派之一。但必作道上的蛇,路中的虺,咬傷馬蹄,使騎馬的墜落於後。耶和華啊,我向來等候你的救恩。迦得必被敵軍追逼,他卻要追逼他們的腳跟。亞設之地必出肥美的糧食,且出君王的美味。拿弗他利是被釋放的母鹿;他出嘉美的言語。約瑟是多結果子的樹枝,是泉旁多結果的枝子;他的枝條探出牆外。弓箭手將他苦害,向他射箭,逼迫他。但他的弓仍舊堅硬;他的手健壯敏捷。這是因以色列的牧者,以色列的磐石─就是雅各的大能者。你父親的神必幫助你;那全能者必將天上所有的福,地裡所藏的福,以及生產乳養的福,都賜給你。你父親所祝的福勝過我祖先所祝的福如永世的山嶺,至極的邊界;這些福必降在約瑟的頭上,臨到那與弟兄迥別之人的頂上。便雅憫是個撕掠的狼,早晨要吃他所抓的,晚上要分他所奪的。」這一切是以色列的十二支派;這也是他們的父親對他們所說的話,為他們所祝的福,都是按著各人的福分為他們祝福。 49:1-49:28 註釋:
2.雅各祝福自己的兒子們 49:1-28
◎雅各很清楚自己現在要傳達的是「預言」、「日後必遇的
事」,而非僅僅是他的期望。
●「我力量強壯的時候生的」:原文是「我力氣的開端」。
●「權力」超眾:「強壯的」、「有能力的」。
●權力「超眾」:「豐盛地」、「優秀」、「優勢」。
●「尊榮,權力超眾」:原文是「尊榮超眾、權力超眾」。
●「滾沸如水」:原文是「放縱如水」。
●不得「居首位」:原文也是「勝過」、「卓越」,跟前面
的「超眾」一樣。
●「上了你父親的床」:指 35:22 與父親的妾辟拉行淫。
◎後來流便支派的確沒有太大的影響力,土地在約但河東,
後來被摩押佔據。
●「西緬和利未」:因為 34:25-31 中這兩兄弟合謀殺害示
劍城的人,所以這裡一併提起這兩人。
西緬後來融入猶大支派中 書 19:1 ,
利未支派則沒有任何土地。
◎雖然看起來利未與西緬都是被咒詛的,但是利未後來承接
了祭司與服事上帝的職務。當然這是透過一次忠心順服的
舉動獲得的祝福,但這也表示上帝的應許有些是可以因為
後來人的表現而改變的。
●「同謀」:字義是「諮商」。
●「我的心」:原文是「我的榮譽」。
●「聯絡」:字義是「集會」。
●「怒氣暴烈」:原文是「憤怒滿溢」。
●「砍斷牛腿大筋」:原文是「割斷公牛腿筋」,這將讓牛
殘廢不能行動。迦南文獻常常把領袖
比喻成牛,這裡就是指「哈抹和示劍
」。
◎「你手必掐住仇敵的頸項」:意思是「制服敵人」。
●「小獅子」:「年幼的獅子」、「年輕的獅子」。
●「屈下身去」:原文是「屈身躺臥」。
●「圭」:「權杖」。
●「杖」:「制定法律者」。
●「細羅」:原文與「示羅」略有不同,不過很接近。另外
七十士譯本與死海古卷都是加上不同的母音變
成「那屬於他的」。也有人認為應該是「貢物
帶給他」。
◎細羅的解釋我們可能無法確定,但是我們很清楚的可以知
道猶大的王權不單僅及於以色列一國,也將統管萬國。這
個預言將在耶穌末日再來時應驗。
●「小驢」:「公驢」。
●「驢駒」:「母驢的孩子」。
●「葡萄汁」:原文是「葡萄血」,意義當然是「葡萄汁」
。
◎現代人不了解家畜的特性,所以不容易了解 49:11 的記
載,驢可不是什麼安份的動物,把驢拴在葡萄樹上,可能
會導致葡萄樹被連根拔起或葉子被吃掉。就是葡萄太多不
在乎才會這樣做。後面拿葡萄酒洗衣服也是類似的意義。
●「紅潤」:原文是「暗沉的」。
●「眼睛必因酒紅潤;他的牙齒必因奶白亮」:可能不是「
眼睛因喝酒喝到有黑眼圈,牙齒喝奶喝到亮白」,可能是
「眼睛比酒更黑,牙齒比奶更白」。
◎西布倫支派可以營商得利,特別是經由西頓的港口往北經
商,但聖經後面對此支派並沒有太多的記載。
●「肥地美好」:原文是是「地是甘甜的」。
●「以安靜為佳,以肥地為美」:原文是「見到佳美安息所
,其地甚美」。以薩迦後
來得到加利利西南的肥沃
土地。
●「服苦的僕人」:「勞力者」、「勞動者」。
◎有的人認為以薩迦支派因為貪圖輕鬆,所以成為奴隸,不
過 士 1:27-36 中以薩迦成功趕出迦南人,而且後來
士 5:15 以薩迦也參與趕出耶賓的戰爭。所以「服苦的僕
人」應該是指「靠勞力工作的人」,而不是「奴隸」。以
薩迦支派後來住在耶斯列平原附近,該地是商隊必經之路
,因此該支派常常肩負類似驢子負重運貨的工作,與此處
的形容吻合。
●「但」:字義就是「審判」,與「判斷」意義相近。不過
但支派在參孫當士師時的確是執行過審判工作。
●「判斷」:字義是「執行審判、治理」。
●「虺」:「一種小毒蛇」或「有角的蛇」。聖經中只出現
一次。
◎但在 啟 7:5-8 的地位被瑪拿西所取代。
● 49:18 是本章中唯一對神說的話。可能是因為雅各想到
但或迦得的處境困難,因而不由得向神禱告。
●「敵軍」、「追逼」:原文都包含「迦得」的子音。
●「追逼」:原文是「入侵」、「攻擊」。
◎迦得支派後來得約但河東地為業,受到沙漠民族入侵之苦
。 代上 5:18 和 代上 12:8 有記載。
◎看過迦得支派所領受的祝福,想到神也一樣如此地應允我
們,儘管我們不免遭遇人生的風暴、世間的勞苦,但只要
願意依靠神,我們就不會被征服。
●「亞設」:原文是「快樂的」。
●「肥美的」:字義是「肥胖的、富有的」。
●「美味」:原文是「精緻的 (食物)」、「愉悅」。與亞設
的原文相關。
◎亞設支派後來得到北面沿地中海的一帶。這地肥沃,適合
耕種。
●「被釋放的」母鹿:如果修正母音,可以解釋成「多產的」
。
●「嘉美」:字義是「美麗」、「優良」。
●「多結果子的樹枝」:也有人認為應該是「一隻野驢」。當
然後面也就是「在水泉旁的野驢」。
●「樹枝」、「枝子」:原文是「兒子」。
●他的「枝條」:原文是「女兒」,實際上可能是「枝條」或
「小驢」的意思。
●「探出牆外」:原文是「行進在牆上面」、「前進在牆上面
」。
◎有人指出「女子 前進」的原文「bath tsa`ad」和阿拉伯
文「banat sa`adat」(野驢)相等。這麼說來,「多結果
子的枝條探出牆外」就變成「精力充沛的野驢跳出牆外」。
●「逼迫」:「敵對」、「憎恨」。
●「仍舊堅硬」:原文是「永遠停留」、「永遠耽擱」的意思
,指的應該是敵人的箭無法射出,而非約瑟
的弓堅硬。
●「手健壯敏捷」:原文也可以解釋成「手臂跳躍」、「手臂
振動」。因此也可以指敵人(弓箭手)的
手震顫,所以無法射出箭。
●一般認為 49:24 的意義是:「約瑟成功擊敗敵人:拿弓的
那手穩定可靠,射箭的那手發箭迅速靈敏」。但也有人認為
這句承接上一節,主詞指的是敵人而非約瑟,解讀變成「敵
人的箭無法射出、敵人的手震顫」。
●「這是因以色列的牧者」:原文還有一個「手」,所以是「
這是因以色列的牧者的手」。
●「磐石」:並非平常常用來描述上帝的那個「磐石」(編號
6697)此處是用編號68。 28:18,22 伯特利的石
柱也是用此字。不過這是聖經中第一次用石頭來
形容上帝,所以應該也是指上帝,後代改用6697
來表示上帝已經是 出 17:6 。
●「地裡」:原文是「深淵」、「深處」。
●「生產乳養」:原文是「乳房及子宮」。
●「我祖先所祝的福」:原文是「懷孕的祝福」,那個「懷孕
」在舊約中沒有拿來表達「祖先」的
意思,因此照此詩歌體裁來推斷,把
懷孕的母音修正之後,翻譯成「山崗
」,整句變成「山崗的祝福」。這樣
似乎比較可能。現代中文譯本也是這
樣處理。況且雅各應該不會最後還驕
傲的跟祖先比較祝福的強弱吧。
●「迥別」:「分別」,「拿細耳人」也是用這個字。
●「撕掠的狼」:「不停撕裂的狼」。
●「所抓的」:字義是「戰利品」、「掠物」。
●「所奪的」:字義是「掠奪品」、「搶奪」。
●「晚上」:「黃昏」、「傍晚」、「夜晚」。
●「十二支派」:「支派」的字根原意可能是「分枝出去」。這
是聖經中第一次提到十二支派,意即這不單是
對十二個兒子的祝福,而是關係到他們後代的
景況。
◎便雅憫族以驍勇善戰出名。有名的如士師以笏( 士 3:15-30
)、掃羅王和他的兒子約拿單( 撒上 14:13,52 )。
◎有人說雅各的祝福都是後人照各族後來的狀況而託名偽造、
編寫的,但這裡並沒有預言在便雅憫人中會出現皇族(掃羅王
),也可判斷這個祝福的古老。
◎有人懷疑為什麼 49:28 說這些都是祝福,至少前三個兒子
看起來像咒詛。不過至少這些人都被納入上帝給雅各的福氣
與產業的應許中,說起來也算是祝福了。
經文:他又囑咐他們說:「我將要歸到我列祖【原文是本民】那裡,你們要將我葬在赫人以弗崙田間的洞裡,與我祖我父在一處,就是在迦南地幔利前、麥比拉田間的洞;那洞和田是亞伯拉罕向赫人以弗崙買來為業,作墳地的。他們在那裡葬了亞伯拉罕和他妻撒拉,又在那裡葬了以撒和他的妻子利百加;我也在那裡葬了利亞。那塊田和田間的洞原是向赫人買的。」 49:29-49:32 註釋:
3.雅各要求葬在麥比拉洞中,與列祖一起。 49:29-32
◎此處所記載的墳地,可參考 23:3-20 。
◎比較令人訝異的是雅各沒有要求跟拉結同葬,拉結最後也
沒有葬在家族墳地中。
◎亞伯拉罕和雅各雖然多妻,但只和一個妻子埋葬一起。讓我們
回想到起初上帝的安排- 創 2:18 「耶和華神說:『那人
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和 創 2:24 「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不僅
是一夫一妻制,而且是成為一體,至死不渝。在這個時代,我
們仍然注重婚姻的完整和神聖嗎?
經文:雅各囑咐眾子已畢,就把腳收在床上,氣絕而死,歸他列祖【原文是本民】那裡去了。約瑟伏在他父親的面上哀哭,與他親嘴。約瑟吩咐伺候他的醫生用香料薰他父親,醫生就用香料薰了以色列。薰屍的常例是四十天;那四十天滿了,埃及人為他哀哭了七十天。 49:33-50:3 註釋:
(九)雅各死亡與安葬 49:33-50:14
1.雅各去世,屍體用香料薰了,埃及人為之哀哭。 49:33-50:3
●「氣絕而死」:原文只有一個字,意思是「斷氣」、「死亡
」。
●「歸」:原文是「聚集、被招聚」。這輝映了 49:1 的「聚集
」(同一個字),而且本字和「約瑟」的讀音很相近
,也是雙關的用法。
●「列祖」:原文是「本民」。
◎「與他親嘴」:聖經謹此一次記載與死人親嘴。
◎通常「薰屍者」(做木乃伊的人),跟「醫生」是兩種不同
的職業,約瑟可能為了避免職業薰屍者的宗教儀式而採用醫
生來處理雅各的屍體。而且還是用「伺候約瑟的醫生」來處
理雅各的屍體,相當可能是為了避免埃及的宗教儀式。
●「用香料薰」:原文是「薰屍,加香料」。舊約的以色列人
中有雅各和約瑟的身體被這樣處理。這個過
程複雜而漫長,通常耗費數十天,包括取出
腦部和內臟、填充香料、浸在硝酸鉀中脫水,
最後以亞麻布包裹。
●「薰屍的常例是四十天」:雅各死後一兩世紀的文獻記載,
當時薰屍的時間費時七十天。另
有一些文獻記載要三十天。
●「哀哭了七十天」:法老死亡時,埃及哀哭七十二天,所以
此處表示埃及人非常尊重約瑟與雅各。
◎我們看到神的應許實現了 46:4 「約瑟必給你送終【原文作
將手按在你的眼睛上】」,這也代表神其他的應許和祝福都
會實現。
經文:為他哀哭的日子過了,約瑟對法老家中的人說:「我若在你們眼前蒙恩,請你們報告法老說:『我父親要死的時候叫我起誓說:你要將我葬在迦南地,在我為自己所掘的墳墓裡。』現在求你讓我上去葬我父親,以後我必回來。」法老說:「你可以上去,照著你父親叫你起的誓,將他葬埋。」 50:4-50:6 註釋:
2.約瑟要求把父親葬在迦南地的祖墳中,法老准了他。 50:4-6
◎ 50:4 中約瑟似乎不能直接去見法老,可能是約瑟在服喪期
間,不潔淨,所以不能去見法老。
●「為自己所掘的墳墓裡」:雅各在 47:29-31 49:29-32 並
沒有提及這件事,可能是約瑟為
了讓法老了解才這樣說明(埃及
人常常在死前已經為自己預備了
安葬之處,金字塔就是個好例子
)。當然也可能雅各已經為自己
處理了安身之處,但前面的經文
沒有記錄下來。
◎「以後我必回來」:約瑟應該是怕自己位高權重,法老可能
為了國家機密不願意隨便放人,所以他
保證一定會回來。後來送葬的安排中,
也可以看出這種「確保以色列人會回埃
及」的配置。
經文:於是約瑟上去葬他父親。與他一同上去的,有法老的臣僕和法老家中的長老,並埃及國的長老,還有約瑟的全家和他的弟兄們,並他父親的眷屬;只有他們的婦人孩子,和羊群牛群,都留在歌珊地。又有車輛馬兵,和他一同上去;那一幫人甚多。他們到了約旦河外、亞達的禾場,就在那裡大大地號咷痛哭。約瑟為他父親哀哭了七天。迦南的居民見亞達禾場上的哀哭,就說:「這是埃及人一場極大的哀哭。」因此那地方名叫亞伯‧麥西,是在約旦河東。雅各的兒子們就遵著他父親所吩咐的辦了,把他搬到迦南地,葬在幔利前、麥比拉田間的洞裡;那洞和田是亞伯拉罕向赫人以弗崙買來為業,作墳地的。約瑟葬了他父親以後,就和眾弟兄,並一切同他上去葬他父親的人,都回埃及去了。 50:7-50:14 註釋:
3.雅各全家,除了眷屬、婦人、小孩以外都到迦南地埋葬雅各
。埋葬完成之後又回埃及去。 50:7-14
●「法老家中的長老」、「埃及國的長老」:指法老宮廷中
的高官,與埃
及國中有地位
的人。
●「車輛」:字義是「戰車」。
●「一幫人」:字義是「軍旅、軍營」。
●「約旦河外」:「約旦河對面」,因此可以指河東或河西
。也有學者認為此處可能是「約旦對面」
而非「約旦河對面」,而「約旦」這個都
市可能是迦南地南邊與埃及交界的都市。
不過我們無法確定到底是哪個地方。
●「亞伯麥西」:字義是「埃及草地」。其中「草地」與「
哀哭」的讀音接近。
●「約旦河東」:原文跟「約旦河外」一樣,無法用來確定
地點。
◎麥比拉洞一共葬了「亞伯拉罕」、「撒拉」、「以撒」、
「利百加」、「雅各」、「利亞」。今天在希伯崙的麥比
拉回教寺廟裡面,還有紀念這六人的石碑。
◎雅各的一生起起伏伏,在他死時卻能在神中得安息,且大
方地說「我祖亞伯拉罕和我父以撒所事奉的上帝」,又說
「那一生牧養我直到今日的上帝」。我們在壽終正寢時,
能夠知道神是牧養我們一生的也夠值得了。
◎由 48:21 50:24-25 中可以看出約瑟應該也有回到迦南的
信念,但是此時約瑟還是乖乖的回到埃及,當然他們的家
眷都還在埃及,不過後來他們也沒有急於立刻離開埃及。
等待神的時間,似乎是我們現代人必須跟約瑟、雅各學習
的一個素質。
經文:約瑟的哥哥們見父親死了,就說:「或者約瑟懷恨我們,照著我們從前待他一切的惡足足地報復我們。」他們就打發人去見約瑟,說:「你父親未死以先吩咐說:『你們要對約瑟這樣說:從前你哥哥們惡待你,求你饒恕他們的過犯和罪惡。』如今求你饒恕你父親神之僕人的過犯。」他們對約瑟說這話,約瑟就哭了。他的哥哥們又來俯伏在他面前,說:「我們是你的僕人。」 50:15-50:18 註釋:
(十)雅各死後約瑟領導家族與約瑟的死亡。 50:15-26
1.雅各的兒子們託父親的名要求約瑟原諒他們。 50:15-18
●「足足地」:字義是「全部地」。
◎顯然約瑟的哥哥們以為約瑟是看在父親的面子上才放過
他們。約瑟聽到人傳的話就哭了,應該是傷心他的哥哥
一點都不能了解他的赦免之意。
◎ 50:16-17 中我們不確定雅各死前是否說過這些話(很
多人認為這些話根本是捏造的,因為不太可能雅各不把
這些話直接跟約瑟說),不過看得出來約瑟的哥哥們扭
曲約瑟對父親的孝心,好像他對家族的善都僅僅是因為
孝順父親,導致他們也要利用父親來壓迫約瑟。這就表
示他們一點都不懂約瑟的寬恕,並貶低約瑟的高尚行為
,難怪約瑟要哭泣了。
經文:約瑟對他們說:「不要害怕,我豈能代替神呢?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現在你們不要害怕,我必養活你們和你們的婦人孩子。」於是約瑟用親愛的話安慰他們。 50:19-50:21 註釋:
2.約瑟表明他的遭遇都是出於神的美意,寬恕兄弟並承諾養活
家族成員。 50:19-21
●「害我」:字義是「邪惡的」。
●「代替神」:意思應該是指「替神賞善罰惡」、「代替神
申冤」。
●「用親愛的話」安慰他們:「對他們的心說話」。
●「養活」:「維持」、「保持」、「容納」。
◎此處約瑟兩次提到「不要害怕」,顯然他知道哥哥們非常
害怕。
◎想必約瑟一定因為哥哥們心裡仍懼怕他而感到難過,縱使
距離約瑟被賣已經至少是三十九年前的事。我們會對於過
去的過犯擔心這麼久嗎?當別人向我們行惡,過了這麼久
以後,我們真能饒恕嗎?
◎約瑟30歲當宰相,
哥哥們來找約瑟時「還有五個荒年」,
代表此時已過「七個豐年」+「兩個荒年」,
所以此時約瑟是39歲。
雅各跟法老祝福時提到他現在130歲,
所以雅各生約瑟時是91歲。
雅各死時147歲,所以代表此時約瑟年(147-91=56)歲。
距離約瑟被賣(17歲),已經過了39年。
經文:約瑟和他父親的眷屬都住在埃及。約瑟活了一百一十歲。約瑟得見以法蓮第三代的子孫。瑪拿西的孫子、瑪吉的兒子也養在約瑟的膝上。約瑟對他弟兄們說:「我要死了,但神必定看顧你們,領你們從這地上去,到他起誓所應許給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之地。」約瑟叫以色列的子孫起誓說:「神必定看顧你們;你們要把我的骸骨從這裡搬上去。」約瑟死了,正一百一十歲。人用香料將他薰了,把他收殮在棺材裡,停在埃及。 50:22-50:26 註釋:
3.約瑟活到一百一十歲才死,死前要雅各的子孫將他的骸骨帶
到迦南地。 50:22-26
◎亞伯拉罕、以撒的兒子們基本上都是分開的,本來雅各的
兒子們也應該要互相仇視的(至少約瑟應該要跟其他哥哥
分開),但是 50:22 說明了因為約瑟的寬恕,雅各的兒
子們居然和諧同住在一起。
●「一百一十歲」:這是埃及人心目中的「理想壽命」。
●「瑪吉」:字義是「賣出」, 民 32:39 說這人是瑪拿西
的兒子,這是以色列人家譜省略不重要人物的
普遍的現象。
●「弟兄們」、「以色列的子孫」:應該是指以色列人,而
非約瑟的兄弟們都還沒
死。因為約瑟的兄弟們
除了便雅憫,年紀都比
他大。約瑟這邊說話的
口氣比較像長者對晚輩
說話。
●「看顧」:原文是連續兩個「眷顧」,原文是「拜訪」、
「臨到」的意思。
●「棺材」:原文是「箱子、櫃子」。這個字在舊約當中,
只有在這裡當作「棺材」解釋。
●「搬上去」: 書 24:32 約瑟的骸骨的確是被安葬在迦南
地的示劍,位於雅各井 約 4:5 附近。
◎ 50:26 就暗示約瑟已經不再獲得埃及人的尊重,因為他
只是用平常人的方式薰屍,也沒有隆重的喪禮,也沒有葬
在迦南地,似乎顯示 出 1:8 「有不認識約瑟的新王起來
」了。
◎對照雅各與約瑟的生命,儘管雅各是靠自己「抓」了很久
後才終於曉悟,而生命經歷大起大落的約瑟則較早領受,
但他們似乎都有找到神給他們的指引。晚年孫子孫女承歡
膝下的情景都讓人稱羨,此時財富似乎不是重點,我們看
到的是兩個雖不強勢但是圓滿的生命,神要給我們的不就
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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