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98年畢業離開新竹,來到高雄。從學生身份變成上班族,很多事情要適應,研究聖經
的動力就大幅低落。
但在,高雄三一長老教會認識 ksf 與 tzeyao。他們兩人信主沒多久,非常渴慕認識真
理,但教會當時沒有牧師,所以就在家裡帶他們查經。從福音書開始,漸漸地他們熟稔
並喜歡上這種查經方式,於是成為研經資料的同工。
資料提供者:tjm,ksf,tzeyao,kkang,sunflower,rhlu
但同一時間,台中的信望愛查經班,kkang,sunflower,rhlu三人也英雄所見略同,是查
考啟示錄。所以,這份資料是彙整台中與高雄兩處的查經班研經資料而得。
這份研經資料,都願意放棄著作權,歡迎轉載、引用,甚至修改。我想,或者透過這種
Open Source的分享方式,可以把上帝的話傳達給更多的人知道,並且也希望有人可以
站在這份研經資料的肩膀上繼續改進,讓網友可以有更好的資料可以取用。
tjm 2009.2.25
**************************************************************************/
提摩太前書
零、背景:
一、作者:
(一)保羅。這個說法在十九世紀以前沒有被質疑過。
新約書信21封中有13封是他所寫。
1.旅行傳道共寫『帖前後』、『加』、『林前後』、『羅』
2.監獄中寫了『弗』、『西』、『門』、『腓』
3.囚禁後亦寫『提前後』、『多』
☆ 教牧書信的常用詞與修辭有很多差異,因此近代學者懷疑是否是
保羅所寫的,反駁學者認為,不同時期的著作,用詞不一樣是可
以接受的,更不用說還有「代筆人」這個因素存在。
☆ 有人懷疑,教會組織健全,應該是第二世紀的作品,以此懷疑原
作者不是保羅。反駁學者認為,第二世紀雖然監督可稱為主教,
但是教牧書信裡頭的監督之職分與長老職分無異,教會剛成立,
長老制度已經有了。並且書信當中並沒有詳細說明如何選立長老
,沒有跡象顯示有完整教會體制的描述,並且並不脫離初代教會
的體制。
(二)早期的教父都承認教牧書信(提摩太前後書、提多書)的地位,接受
其有正典的權威。包含:羅馬的革利免、玻利甲、游士丁....等等。
(三)優西比烏分析有問題的新約書卷時,並不把教牧書信包括在內。
(四)保羅在使徒行傳二十八章記載被囚之後,應該是獲得釋放,然後如願
去西班牙傳福音,所以在 提後 4:7 可以說自己已經盡職了。後來他又
被囚,然後殉道。
(五)保羅在 徒 28 記載之後可能的行蹤
1.西元60年,保羅第一次囚禁於羅馬
2.西元60-62年間,保羅被囚於羅馬,寫下監獄書信:腓立比書、歌羅
西書、以弗所書與腓利門書。
3.西元62年被釋放,由羅馬向東旅行,可能探望歌羅西教會 門 1:22
,留下提摩太在以弗所,處理許米乃和亞歷山大散佈異端的問題
提前 1:20 。
4.造訪馬其頓 提前 1:3 、腓立比 腓 1:25 2:24 。可能在此時寫提摩太
前書。
5.造訪以弗所 提前 3:14 ,到革哩底 多 1:5 ,並留下提多在革哩底。
6.寫了提多書,要求提多到尼哥波立與他會面,西元63年冬天就在該地
過冬。
7.西元64年春天往西班牙出發,一年以後回到小亞細亞,探望米利都,
留下特羅非摩 提後 4:20 。
8.重訪特羅亞,留下外衣及皮卷 提後 4:13 。
9.到哥林多,留下以拉都 提後 4:20 。
10.西元66年再度被抓下獄於羅馬,在獄中寫了提摩太後書。
11.提摩太去羅馬探監,給保羅帶來皮卷和外衣 提後 4:13 。
12.保羅死於尼祿王的手下。
二、收信人:提摩太
(一)提摩太生長於路司得,父親是希臘人,母親是猶太人( 徒 16:1 )。
保羅為提摩太行了割禮( 徒 16:3 )。
(二)提摩太自幼受祖母、母親的影響,熟舊約聖經( 提後 1:5 3:15 )
,之後由保羅帶領信主( 林前 4:17 )。
(三)提摩太參與保羅第二次佈道旅程的工作( 徒 16:1-3 )。此後提摩太
與保羅到處宣教,成為親密的同工( 羅 16:21 帖前 3:2 )。保羅於
第一次被囚於羅馬獲釋後,曾探望小亞細亞的教會,並將提摩太留在以
弗所教會事奉。
○保羅眾多書信之卷首語包括提摩太的名字( 林後 1:1 腓 1:1 ,
西 1:1 帖前 1:1 帖後 1:1 )
○保羅的特使 ( 林前 4:17 16:10-11 腓 2:19 )
(四)保羅對提摩太的讚賞:同工、神執事、興旺福音與保羅同勞、待保羅像
待父親( 羅 16:21 帖前 3:2 腓 2:22 )
(五)保羅提及提摩太的弱點
1.性格柔弱 ( 提前 4:12 )
2.健康較差( 提前 5:23 )
(六)希伯來書記載提摩太坐過牢 來 13:23 ,照教會傳統,提摩太也是
殉道而死。
三、寫作時間與地點:大約在西元63-65年寫成。
(一)地點:本書可能寫於希臘北部的腓立比城(馬其頓境內),在保羅尚
未往尼哥波立之前。( 提前 1:3 多 3:12 )
(二)時間:保羅第一次拘禁後寫的,傳統認為西元62年底、西元63年初暫
時釋放;西元66第二次被捕(可能在特羅亞),然後殉道。所
以,西元63-66年應是合理的寫作時間。
四、特點:
(一)提摩太前書、提摩太後書、提多書被稱為「教牧書信」。
(二)教牧書信中包含許多個人性的詞句,如: 提前 5:23 ,顯示出保羅與
收信人之間的關係深厚。
(三)教牧書信談及的異端
1.深具猶太色彩:提多書形容傳異端者為「奉割禮的」( 多 1:10 ),
又警戒信徒不要聽「猶太人荒渺的言語」( 多 1:14
)。
2.內容荒渺無憑:保羅形容異端為「荒渺的話語」( 提前 1:4 提後 4:4
多 1:14 )。
3.偏離道德標準:異端分子一面「禁止嫁娶」、「禁戒食物」(
提前 4:3 多 1:15 )。
4.不符正統信仰:提摩太前書指出許米乃和亞歷山大二人已偏離真道
( 提前 1:19-20 )。
(四)保羅重申昔日的囑咐,謹守真理、抵擋異端、崇拜應有的秩序、教會
領袖應有的品德、教導他如何牧養各種不同的信徒。
(五)本書常用的「敬虔」、「自守」、「正道」、「救主神」、「永世的
君王」、「這話是可信的」等詞與保羅其他書信常用的 「感謝」、
「靈」、「傳揚」等大為不同。
五、神學主題
(一)神觀
1.尊貴、榮耀,不能朽壞、不能看見、永世的君王、獨一的神
( 提前 1:17 6:15-16 )
2.救贖計畫:聖經的啟示目的、神對世人的忍耐、希望萬人得救、萬古
以先預定恩典、彰顯救贖大計、真理的道傳揚。
( 提前 1:15-16 2:4-6 多 1:3 )
(二)基督論
1.神是主、基督也是主( 提前 1:2 1:12 6:3 6:14 )
2.審判活人死人的那一位( 提後 4:1 )
3.道成肉身、拯救罪人( 提前 1:15 )
4.中保( 提前 2:5 )
(三)聖靈論
1.被聖靈稱義( 提前 3:16 )
2.聖靈明說(預言)( 提前 4:1 )
3.靠這聖靈守著善道( 提後 1:14 )
4.聖靈的更新( 多 3:5 )
(四)教會論
1.神的家,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
( 提前 3:15-16 )
2.教會領袖的勸導( 提前 3:1 4:12 提後 2:15 )榜樣、羨慕善工、正意
分解真道
3.男性信徒的勸導
無憤怒,無爭論(或譯:疑惑),舉起聖潔的手隨處禱告。(
提前 2:8 )
愚拙無學問的辯論,總要棄絕( 提後 2:23-24 )
4.女性信徒的勸導
品德(從衣著顯露出來)( 提前 2:9-10 )
5.為奴僕的信徒之勸導
☆參考資料:
1.「丁道爾舊約聖經註釋--教牧書信」,古特立著,李信毅、徐成德譯,校園
出版社。
2.「中文聖經註釋--帖撒羅尼迦前後書、提摩太前後書、提多書、腓利門書」
石清州、周天和合著,基督教文藝出版社。
3.「新約信息簡釋--提摩太前後書、提多書、腓利門書簡釋」,陳文福著,教
會公報出版社。
4.「天道聖經註釋--教牧書信」,張永信著,天道書樓。
5.「新國際版研讀本聖經」,更新傳道會。
6.「啟導本聖經」,海天書樓。
7.「活泉新約希臘文解經卷八--帖撒羅尼迦前後書、提摩太前後書、提多書、
腓利門書」,潘秋松、陳一萍編譯,美國活泉出版社,基道總代理。
8.白禮嶽著、謝禮明譯,「教牧書信研經導讀,第三版」,天道出版社出版。
9.「聖經串珠註釋」,中國神學院出版。
10.楊牧谷著,「得救成長與事奉,教牧書信淺釋」,校園出版社出版。
☆代號說明:
「●」:經文註釋 (或文化背景)
「◎」:個人感想與應用
「○」:相關經文
「☆」:特殊注意事項
經文:奉我們救主神和我們的盼望基督耶穌之命,作基督耶穌使徒的保羅, 1:1-1:1 註釋:
壹、前言 1:1-2
☆新約書簡的格式大體上可分為:信首語、信主體、信末語。信首語:作者寫
出自己是誰,受信人是誰,並且問安。
信主體:教導、申辯、解說、澄清或指摘。
信末語:最後的交代,再加上簡單的祝福語。
一、寫信人:作基督耶穌使徒的保羅 1:1
●希臘文原文中,保羅與使徒在原文中是放在最前面,且等位的。
●「保羅」此名字,有「微小」之意。
●「使徒」:
1.最簡單的定義是「被差遣的人」、「使者」。
2.新約用了這字八十次之多,大部份都在路加和保羅的著作中。
3.在非基督教的著作中,這字有時是指一支海軍艦隊航行出海,
或某政府派遣出來的大使。
4.這字在新約中通常是指那些被差遣去執行某種任務的人。
這字用在耶穌身上,就稱他為「受神差遣的人」( 來 3:1 ),
聖經又用它來指被差遣到以色列人中傳道的人( 路 11:49 )
,也用於教會所差遣的使者身上( 林後 8:23 腓 2:25 )。
5.但是,新約聖經用這字卻主要是指基督所揀選並委以特殊使命
的一班人,他們都從基督那裡領受了能力和權柄。故此保羅申
明其使徒的身份,向讀者表明自己的權柄,目的是說他所寫的
教訓是帶著上帝的權威。
6.在深層次的意義上是指著一個「被授權作發言人」的人。
●「救主 神」,這類似救主的詞在舊約相當普遍,至少出現 16 次。教牧
書信出現 10 次。
◎保羅稱耶穌基督是「人類的盼望」,保羅在歌羅西書中也說了:「基督在
您們心裡成了有榮耀的盼望」( 西 1:27 ),這可以說明為何保羅如此
重視他的工作,因為他的工作能使人因認識耶穌基督而有盼望。
◎保羅似乎沒有必要對提摩太強調自己的「使徒身份」,不過 提前 6:21
等內容都是用「你們」來稱呼收信人,亦即保羅可能有意要提摩太在以弗
所教會中公開誦讀這封信,所以他要強調自己的使徒身份。
經文:寫信給那因信主作我真兒子的提摩太。願恩惠、憐憫、平安從父神和我們主基督耶穌歸與你! 1:2-1:2 註釋:
二、收信人:提摩太 1:2
●「真」兒子:「合法出生的」、「正式婚姻生的」、「真實的」。
●「因信主....真兒子」:原文中僅是「因信」沒有「主」字。提摩太是保
羅帶領信主的,保羅與他親如父子。可參考
林前 4:17 腓 2:22 。
●「恩惠」:是上帝向不配的人白白的賜予。
●「憐憫」:舊約的常用字,用以描述上帝與以色列人立約的慈愛。
●「平安」:基本和主要的意義是一種「健全的狀態」,亦即全人在一終
極和末世性的意義上獲得拯救的狀態。其次(次要的意義)
,平安指人因進入了健全的狀態而享受心中的平安。
◎恩惠是根,平安是果。
經文:我往馬其頓去的時候,曾勸你仍住在以弗所,好囑咐那幾個人不可傳異教,也不可聽從荒渺無憑的話語和無窮的家譜;這等事只生辯論,並不發明神在信上所立的章程。 1:3-1:4 註釋:
貳、提醒提摩太防備異端分子 1:3-11
一、保羅要提摩太留在以弗所,不要容許有人傳異教:好講荒誕無憑的故事、
喜愛討論無窮的家譜 1:3-4
●「馬其頓」:為羅馬帝國在巴爾幹半島北方的省份,也就是希臘文化的
發源地。保羅在這省內曾到尼亞波利、腓立比、暗妃波里
、帖撒羅尼迦、庇哩亞等地。
●「勸」:「勸勉」、「鼓勵」,有「催促」之意。
●「以弗所」:是亞西亞省的一個海港城,位於Cayster River河口
南端5.5公里左右。沿此河流內陸的商品和旅客都是
靠此港作為吞吐港。該城中的亞底米女神(戴安娜
女神)廟被譽為古代的七大奇蹟。此城是亞西亞省會
,當時人口約在二十到二十五萬之間,是羅馬人口第
三多的都市(次於羅馬和亞歷山大)。
●「好」囑咐:「以便」、「為了要」。
●「囑咐」:「命令」、「指示」,是軍事用語,表示「把命令傳達給另
一個人」。
●「傳異教」:直譯為「教導另外的東西」、「傳引起分歧的教導」。
●「荒渺....家譜」:可能是對舊約家譜的諸多臆測,混合了雛型諾斯底主
義的理論主義。
●「聽從」:應譯作「注意」、「沈迷」、「專注於」。
●「荒渺無憑」:直譯「奧秘 myth」,指一些與事實不符的傳說、傳奇
或神話。
●「家譜」:「族譜」。這裡可能是指諾斯底主義的雛型,或者是舊約的
家譜。
●「不發明....章程」:指上述荒渺無憑的話,對於神為人信仰所定的計劃毫
無幫助。
●「章程」:可能有三種解釋,職務、計畫(安排)、訓示(革利免所言)。
● 1:4 後半更好的譯法是:「引發屬神的章程,使之能實現於信心裡」。
◎申命記二十九章二十九節:「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明顯的事
,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顯示
人需要的是好好遵守神清楚的教導。
◎這裡當然不是要信徒不要懂神學,不要有知識。不過那些沒有根據,無謂的
辯論,的確是應該要避免。那樣的東西,除了浪費時間,對信仰還能有怎樣
的幫助呢?
經文:但命令的總歸就是愛;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有人偏離這些,反去講虛浮的話,想要作教法師,卻不明白自己所講說的所論定的。 1:5-1:7 註釋:
二、命令是「愛」,不是叫人講虛浮的話 1:5-7
●「命令」:與 1:3 的「囑咐」同字。
●「總歸」:「目的」、「終點」。
●「但命令....就是愛」:傳異教的結果是滋生辯論( 1:4 ),但正確的命令
卻是要教會激發愛心的行動(參 加 5:6 )。
●「清潔的心」:「心」一般代表人內在的真面目,「清潔」表示沒有罪的
、不罪惡污染的。
●「無虧的良心」:「良心」本來的意思為「共同享有的知識」,後來用來
形容一個人的自覺性。這個詞意即:沒有缺陷、不偏不
倚的良知。
●「無偽的信心」:「沒有虛假的信仰或信靠」。
●「偏離」:「脫軌轉移」、「與所定的目標不合」。
●「想要……論定的」:保羅指以弗所教會內那些傳異教者曲解舊約律法,
導人於迷。
●「教法師」:大概指教導猶太律法,備受尊崇的人(參 徒 5:34 )。
●「明白」:原文時態是現在時態的分詞,指這些教法師持續地不瞭解自己
所說的。
●「論定」:「強烈斷言」、「堅稱」。
◎有時候許多人堅持某個意見,並不是因為他真的堅持那個意見,而是為其
他的因素。我們是否為了地位、利益等等去堅持某個本來不需要堅持的意
見呢?
經文:我們知道律法原是好的,只要人用得合宜;因為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乃是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誠和犯罪的,不聖潔和戀世俗的,弒父母和殺人的,行淫和親男色的,搶人口和說謊話的,並起假誓的,或是為別樣敵正道的事設立的。 1:8-1:10 註釋:
三、律法設立的原因是為了要阻擋惡行 1:8-10
●「律法」:指「摩西律法」。
●「合宜」:「合法」,即與律法的設計相符。
◎人如果沒有先瞭解律法設計的用意與背景,所教導出來的律法將違背原意,
有誤解聖經的嚴重問題。
● 1:9-10 列舉違反十誡(見 出 20:3-17 )的昭彰惡行。
●「義人」:指「已經遵守律法的人」。
●「不法和不服的」:「沒有法律、無法無天的」人,違反第一誡:「不可有
別的神」。
●「不法和不服……戀世俗」:乃悖逆神的罪行。
●「不虔誠」:積極的活在一個沒信仰的生活裡。違反第二誡:「不可拜偶像
」。
●「聖潔」:一切在神設計下萬物的生存和生活的方式,違反第四誡:「守安
息日」。
●「戀世俗」:原文是「褻瀆神的」。違反第三誡:「不可褻瀆神」。
●「弒父母」,違反第五誡:「孝順父母」。違反第六誡:「不可殺人」。
●「親男色」:即同性戀。違反第七誡:「不可姦淫」。
●「搶人口」:拐賣人口的。違反第八誡:「不可偷盜」。
●「說謊並起假誓」:違反第九誡:「不可作假見證」。
●「正道」:原指「健全的教訓」、「純正的教訓」。包括了第十誡:「不可
貪心」。
經文:這是照著可稱頌之神交託我榮耀福音說的。 1:11-1:11 註釋:
四、教導根據:神所交託的福音。 1:11
● 1:11 也可譯為「這是照著可稱頌、榮耀的神所交託我的福音說的」。
●「我」一字,排列原文最後,表示所教導的不是自創,與前文所述的假教
師不同。
☆關於律法與應許的本質與關係:參考 羅 3:1-4:20 , 加 3:1-4:31
(一)律法的本質與來由
1.藉著摩西頒佈十誡 (出埃及記)
2.因為人的過犯才頒佈的
3.本質是好的,律法總綱是『愛神』與『愛人』。
(二)律法存在的目的
1.將人圈在罪裡頭,讓人等待救贖。
☆律法主義者將目的變成「在上帝面前稱義(站立的住)」。
(三)應許
1.以信為本的福音(亞伯拉罕)
2.因信稱義的應許
3.跟神同在,聖靈應許
(四)律法與福音(應許)
1.不互相反對
以律法為本的猶太人,會認為律法與應許是不相容的。但保羅告訴我們:
應許:給亞伯拉罕與他的子孫(單數)
律法:出埃及後(430 年後)頒佈,也是給所有人的。神從未將律法與福
音分離,是併行不背的。 耶穌又說:我來是成全律法的,不是廢掉律法。
( 太 5:17-20 )
2.密切相關
有了律法,更顯出人需要救贖,更抓住應許,與聖靈同在。
(五)如何看待律法較合宜呢?
1.律法背後的心意要瞭解。
2.律法功用是提醒我們做不到,提醒我們到神面前
3.律法與福音不能分開
經文:我感謝那給我力量的我們主基督耶穌,因他以我有忠心,派我服事他。我從前是褻瀆神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然而我還蒙了憐憫,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時候而做的。 1:12-1:13 註釋:
參、保羅個人的經歷與勉勵 ( 1:12-20 )
一、保羅經歷福音的大能 1:12-17
(一)保羅感謝耶穌把自己當成忠心的,並派他服事自己,即使保羅以前曾
經褻瀆神、逼迫人。 1:12-13
○保羅未信主時逼迫教會的行動,可參考 徒 8:3 9:1-2 。
●「感謝」、「以」:皆是過去不定時態的動詞,表示過去的經歷。
●「給我力量的」:「使我剛強的」、「使我變強壯」。
●「以」我有忠心:「認為」、「考量」。
●「褻瀆神的」:原文是「辱罵的」,指「辱罵耶穌」。
●不信「不明白」:「無知」。
經文:並且我主的恩是格外豐盛,使我在基督耶穌裡有信心和愛心。「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然而,我蒙了憐憫,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他一切的忍耐,給後來信他得永生的人作榜樣。但願尊貴、榮耀歸與那不能朽壞、不能看見、永世的君王、獨一的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1:14-1:17 註釋:
(二)保羅蒙恩之後的改變,說明耶穌為罪人所顯明的忍耐、憐憫。
1:14-17
●「基督耶穌……拯救罪人」:大概引自當時的信條。在保羅書信中
「這話是可信的」大概就是引用當時
教會中常用的信條。
●「十分可佩服的」:應作「值得完全接受、接納、贊同的」。
●「罪魁」:「罪人中的首領」。
●「榜樣」:不僅僅是「例子」,而是「模範」、「典範」。
●「不能看見」:指「人肉眼看不見」。
●「永世」的君王:「一段沒有開始與結束的漫長時間」。
●「阿們」:希伯來文「真實」的意思。
◎在 1:14 中保羅提到他因為耶穌的恩典得到了信心與愛心,這很可能
是保羅自認自己以前當法利賽人時,一樣有天國的盼望,但是沒有
正確的信仰,也沒有上帝賞賜的愛心。
◎神怎樣用恩典與憐憫對待保羅,也會怎樣善待我們,這是一件何等的
美好的事。
經文:我兒提摩太啊,我照從前指著你的預言,將這命令交託你,叫你因此可以打那美好的仗。常存信心和無虧的良心。有人丟棄良心,就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壞了一般。其中有許米乃和亞力山大;我已經把他們交給撒但,使他們受責罰就不再謗瀆了。 1:18-1:20 註釋:
二、保羅委託並鼓勵提摩太:竭力事奉、抵擋異端 1:18-20
●「從前指著你的預言」:大概與提摩太蒙召作神工人有關 ( 徒 16:1-40 )。
●「命令」:指 1:3 提及的囑咐。
●「交託」:好好地保存及傳達下去的意思。
●「因此」:應作「因這預言」;這預言無疑激發提摩太侍奉的信心和熱情。
●「可以打那美好的仗」:尤指與異端對抗一事。
●「無虧的」:「好的」、「有益的」。
●「丟棄」:帶有「粗暴和故意地拒絕」之意思。
●「真道」:指「基督教信仰」。
●「船破壞了」:「遭遇船難」的意思。
●「許米乃」:見 提後 2:17-18 。
●「亞歷山大」:可能是 提後 4:14 所載大肆攻擊保羅的銅匠,或是
徒 19:33 提到的猶太人。
●「已經交給撒但」:過去時態,指「驅逐出教會」。
◎在此「健全的良心」被當成是很重要的一個素質。
經文:我勸你,第一要為萬人懇求、禱告、代求、祝謝;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該如此,使我們可以敬虔、端正、平安無事地度日。 2:1-2:2 註釋:
肆、禱告與崇拜中的男女次序 ( 2:1-15 )
○這一整段雖然沒有明說,但學者都認為是跟「公眾崇拜」的場合有關,而
不是指私下的敬拜活動。
一、論禱告 2:1-7
● 2:1 ,開始有「所以」的字,可見與前述假教訓有關。可能這群假教師
鼓吹反政府、反君王的例子,或者,禱告事情上顯得自私,只顧自己的
利益,漠視他人的需要,所以保羅才因時制宜,做出如此的教導。
(一)保羅教導提摩太要為萬人、掌權者代禱,使得信徒可以平安度日。
2:1-2
●「第一」:指「最重要」。
●「萬人」:「所有人」、「每一個人」。
●「懇求」:指「迫切向神祈求的禱告」。
●「禱告」:「一般的禱告」。
●「祝謝」:「感恩」、「謝恩」。
●「君王」:原文是複數型式,泛指目前及以後所有的君王。當時的
羅馬皇帝是暴君尼祿。
●「敬虔」:「從心底裡對神或人的尊敬」。
●「端正」:「莊嚴」、「純潔」。
◎禱告不是只針對自己的需要,也需要顧慮他人。正如 林前 14:4
所提的,方言是造就自己,信徒應該多求造就教會的恩賜。
◎即使處於暴君底下,保羅還是要求百姓要為君王與統治者禱告。
這是值得我們學習、反省的。
經文:這是好的,在神我們救主面前可蒙悅納。他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他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到了時候,這事必證明出來。我為此奉派作傳道的,作使徒,作外邦人的師傅,教導他們相信,學習真道。我說的是真話,並不是謊言。 2:3-2:7 註釋:
(二)為所有人禱告的基礎是在於宇宙間只有一位神、一位中保,而中保耶穌
是為了所有人捨己,基督徒也是為了這個「救贖萬人」的事工受差派。
2:3-7
●「願意」:「喜歡」、「想要」。這裡指的應該是「樂見」、「喜歡
」的意思,而不是「決定」。
●「明白真道」:直譯為「進入真理之理解中」。
●「中保」:原意是「仲裁者」、「調停者」。
●「一位中保……耶穌」:有可能針對諾斯底主義對連串神靈的看法。
●「只有一位神、一位中保」:在以弗所多神信仰中,強調一神論是非
常重要的。
●「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此句原只有三個字,即「人」、「基督」
及「耶穌」,而「人」與「耶穌基督」是
等位的,此處強調中保的人性。
●「捨」:指過去不定時態,指一件發生於基督被釘十字架時之事實。
●「必證明出來」:譯作「就證明出來了」較合文意。指耶穌那捨己成
為贖價的事件,已「證明」神是切切實實地進行拯
救萬人的工作,以實現祂那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
道的意願。
●「奉派」:「被設立」。
●「師傅」:即「教師」,強調教導真理的工作。
◎「為萬人與君王禱告」是美好的,且是有「神的心意」為基礎,正如
2:4 節所言:「他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所以基督信仰不是
一個自私的信仰,不但追求自己的福樂,也要追求眾人的福樂。
☆諾斯底主義
◎新約書信中,各種證據顯示保羅所遭遇的異端可能是第一世紀雛型
的諾斯底主義(知識主義)與猶太教的律法主義混合的學說。
1.知識主義
a.知識主義以物質為邪惡,認為人要藉著神祕的知識尋求拯救,脫
離物質世界,返回靈界的圓滿境域。
b.保羅使用了他們的術語如「智慧」、「奧祕」、「豐富」,卻是
藉以闡明正統的基督教信仰,並暴露異端的錯謬。
2.猶太教的律法主義
a.另外,其中混雜的猶太教因素,如對割禮、飲食、節期等規條的
執著,也被保羅一一駁斥。由於此異端混淆了基督教的教義,貶
低基督的位格,保羅在剖析異端的過程中,帶我們回到教會原始
的傳統信仰中,重新認明我們信仰的根基。
b. 西 1:15-20 著名的基督論就是針對異端的背景而抒發的。這種
異端認為:耶穌可能是幻影,或是認為耶穌只是凡人!
3.導致的行為偏差:認為靈是好的,肉體是不好的。
a.禁慾路線:認為肉體是不好的,所以應該克制肉體的慾望。
b.縱慾路線:認為靈肉是分開的,不好的肉體不會影響心靈的超越
,因此可以放縱肉體的慾望。
☆關於福音書中禱告的教訓,請參照 太 6:5-15
經文:我願男人無忿怒,無爭論(或譯:疑惑),舉起聖潔的手,隨處禱告; 2:8-2:8 註釋:
二、論男女應有的表現 2:8-15
☆ 此段的經文,有幾個問題必須清楚:
第一,「女人」是指一般女人,還是已婚婦女?
第二,「轄管」此字在新約只用一次,意思為何?
第三,保羅引用創造男女的次序,用意為何?
第四, 2:15 「在生產上得救」,甚麼意思?何謂「得救」?
解釋此段經文,務必顧及上下文、歷史背景、整個教牧書信的提示,甚至其
他保羅對女性的事奉的經文。
● 此段之前,有「所以」一字沒有被和合本翻譯出來。
(一)男人在各地方聚會,「隨處」禱告,應與人相和,並手潔心清。 2:8
●「男人」:為複數型態。
●「聖潔的手」:象徵一個信徒應有的,不為罪惡所困的的禱告生活。
經文:又願女人廉恥、自守,以正派衣裳為妝飾,不以編髮、黃金、珍珠,和貴價的衣裳為妝飾,只要有善行,這才與自稱是敬神的女人相宜。 2:9-2:10 註釋:
(二)女人衣著應正派,應注重個人的德行勝於外表的修飾。 2:9-10
○此「女人」是指為人妻子的理由:
2:15 「生產上得救」, 2:13,14 又說亞當、夏娃的例子, 弗 5:22
同樣用此字形容丈夫與妻子,並且此段與 彼前 3:1-6 措辭相近,其內
容也是涉及丈夫與妻子的關係。
○此「女人」是指一般女人的理由:
以弗所書與彼得前書,主題是「家庭規章」,而此處是指「教會的聚會
為背景」。此處的「女人」沒有冠詞,所以應該是一般女性。上文是對
男性的禱告教導,如果此處是指「妻子」,則男人便是丈夫了,禱告的
服事豈是限定已婚的人?一般來說,保羅論及丈夫與妻子都會提到彼此
順服的關係,與此處所涉及的其他事項不同。看 林前 7:1-40 ,我們
可以看到,處理完已婚的問題,接下來又處理未婚與寡婦等,可見保羅
的習慣,應是涵蓋全部。
◎根據上面的理由,此處的「女人」,可能的狀況應該是,教會大部份應
該是已婚的婦女,或問題主要出現在已婚的婦女,保羅的教導主要對象
為此,但他也希望所有教會女信徒能知道他的教導。
●「廉恥」:「樸實」。
●「自守」:「自制」,指在良好的決斷力及善於自我克制下而產生的嫻
淑溫柔的表現。
●「正派」「妝飾」原文同一字根:「合宜的」意思,含有富秩序、即有
規律的意思。
●「編髮」:保羅所不悅的大概是當日婦女以絲帶、花結等編辮子的繁複
髮型。
●「善行」:複數型態,指信徒的一言一行,一舉手一投足,都應該有「
善」。保羅強調,婦女不應該將時間放在衣著與打扮上,更
應該放在行善上。
◎當婦女出現於公共場合時,注意自己的容顏與打扮是少不了的,但以弗
所教會的婦女聚會時,常盛裝打扮,藉此引他人注意,及標榜自己的地
位,保羅才會因應此毛病而教導。
◎現代的教會中好像已經比較不強調要有「善行」,不過保羅在此特別提
出「善行」是信主女性(應該也是男性)最重要的裝飾。
經文:女人要沉靜學道,一味地順服。我不許女人講道,也不許她轄管男人,只要沉靜。 2:11-2:12 註釋:
(三)保羅要求女性要沈靜學道,不可以講道轄管男人。 2:11-12
◎當時可能有些信主的外邦婦女在聚會中一反傳統,隨意發言(參
林前 14:34-35 ),另外更有婦女受異端迷惑( 提後 3:6-7 )。保
羅的吩咐可能是要避免教外人非議,以及防止異端的擴張。
●「女人要沈靜學道」:可作「女人要在沈靜中,全然順服地學習」。
●「沈靜」:應作「安靜」,並非不出聲。保羅常用另一希臘字表達「
不出聲」;此字帶有一學習等候神的意思。甚且,保羅於
林前 11:5-16 ,表明婦人於會中可以禱告與講道。
●「學道」:「學習」。
●「一味的順服」:「全然順服」。此處沒有講要順服誰,應該是順服
教會領袖,尤以監督、長老、執事等。
●「我不許女人講道」:此處「講道」是指「教導」,教導是一項恩賜
,需要聖靈給予。
●「轄管」:「在某人身上行使權力」、「對人的控制」。
◎如果將保羅的言論整理,我們會發現, 多 2:3-5 ,他力勸年老
婦女教導年輕婦女,可見保羅無意廢除一切婦女的教導工作。
◎保羅對婦女事奉採取開明的態度,譬如非比( 羅 16:1-2 ),百基拉
( 徒 18:2-4 ),等都與保羅建立非常好的事奉關係。且在
林前 11:5-16 也表明婦女可以在聚會中禱告與教導。
◎因此保羅不許女人講道,主要是因為,此處婦女受假教師影響,接受了
一些類似的諾斯底的理論(亞當犯罪,所以夏娃比男人優秀等思想),
藉著富有的權力,問鼎教會的權力,進而教導。所以保羅恐怕錯誤的教
導持續,才會禁止婦女在此教會進行教導。
經文: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且不是亞當被引誘,乃是女人被引誘,陷在罪裡。 2:13-2:14 註釋:
(四)女人不應轄管男人及不宜公開教導的兩個理由:男女被造的先後次序反映
神對人的心意;夏娃首先被引誘犯罪 。 2:13-14
◎這些婦女受了一些假教師的禁慾主義影響,對於嫁娶感厭惡,並不以生
兒育女為己任,這種思想顯然會受丈夫的反對,故「轄管」成為常見的
狀況。
◎保羅用創造次序來反駁(這些假教師認為夏娃優於亞當),這種錯誤的
思想,導致他們對男性的厭惡。
◎保羅論點是,如果以弗所婦女認為在任何事情上,女性居先於男性,以
至於可以管制男性,他們便抹殺了歷史事實,就是創造的次序。在犯罪
的次序上,女人也是先於男人。請注意,保羅是針對這種受假教師思想
的反駁,是特殊情境下講的。保羅是針對當時對創造經文的錯誤理解,
加以校正。我們不能以此經文輕視女性。
經文:然而,女人若常存信心、愛心,又聖潔自守,就必在生產上得救。 2:15-2:15 註釋:
(五)保羅認為女性如果存著信心與愛心,又聖潔自守,就會在生產上得救。
2:15
●「在」生產上得救:可以解釋成「在」、「經過」、「藉著」。
●「在生產上得救」:保羅或許針對異端禁止嫁娶的做法(
提前 4:1-3 ),鼓勵女人接受生兒育女的天職
(參 創 3:16 )。當女性接受此天職時,便能欣
然承受生產時的痛苦。
●「得救」:此詞可指肉身無恙、脫離災殃,或指靈性蒙神拯救,免受
永遠刑罰。
◎婦女不應該受假教師的教導,而應該謙卑下來,將小孩生下來;如此
才能顯出得救的特質:信心、愛心、有自我克制的聖潔。
◎「生產的痛苦」是神對夏娃以及女性的咒詛,因此在生產上得救,似
乎就表達了脫離這個咒詛。
◎基督徒女性在生產上仍有風險、仍有產痛,此外,我們並無數據指出
基督徒女性在生產上的疼痛程度較一般人輕,但可以確知的是:女性
常存信心,生產時藉著禱告、詩歌的幫助,精神上是比較輕省的。
經文:「人若想要得監督的職分,就是羨慕善工。」這話是可信的。作監督的,必須無可指責,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有節制,自守,端正,樂意接待遠人,善於教導;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溫和,不爭競,不貪財;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或譯:端端莊莊地使兒女順服)。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初入教的不可作監督,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罰裡。監督也必須在教外有好名聲,恐怕被人毀謗,落在魔鬼的網羅裡。 3:1-3:7 註釋:
伍、教會領袖應有的品德及教會的性質 3:1-16
◎本章 3:1-7 論及監督的職責, 3:8-13 則是執事, 3:14-15 保羅更說明他
寫信給提摩太的目的,然後以一首讚美詩( 3:16 )結束。
一、論監督的資格 3:1-7
●「人若……善工」:大概是當時的流行語。
●「想要得」:指伸出雙手,引伸有希求、爭取、意欲做某事。可見當時候
受假教訓影響,很多人想要當教會領袖,並且傳講錯誤的教
訓。
●「監督」:原指一般管理的職位。新約時代教會內的監督工作由長老負起
( 徒 20:17,28 多 1:5,7 ),這包括管理教會( 提前 5:17
),教導、牧養、懲治信徒( 徒 20:28 彼前 5:2 ),堅守真
理( 多 1:9 ),甚至管理財務( 徒 11:30 )。此字原意為
「從上俯視下來」,故有監察之意思。
◎ 多 1:5,7 ,長老與監督的名稱混著用,故一般學者的一些結論:長老與
監督應該是同一組,且以管理和教導為主要工作,比較是團隊的領導方式
呈現,這是雛形的教會體制。
●「羨慕」:「渴望」、「嚮往」。
●「無可指責」:「無可責難」、「人格與行為沒有明顯的瑕疵」。
●「一個婦人的丈夫」:即只結過一次婚,或只有一妻。
◎保羅在此列出擔任監督的條件有兩個焦點:「個人品德的成熟」與「教導
能力」。
●「節制」:「頭腦清楚」、「有自制力」,與「自守」同義。
●「端正」:即「有規律」。
●「善於教導」:參考 多 1:9 ,特別是對長老與監督的要求。
●「不因酒滋事」:由「不」與「沈迷於飲酒」組成的。
●「好好管理自己家」:「管理」原文為「站在前面」,有「指引」、「帶
領」的意思。
●「初入教的不可作監督」:意思就是「初信者不可當監督」。 多 1:6
中論及擔任監督的條件,就沒有這項。這是
因為革哩底教會剛剛成立,不可能找到信主
較久的人當監督。
●「魔鬼所受的刑罰裡」:魔鬼將來要受的刑罰(見 太 25:41 啟 20:10 )
。此處或指魔鬼所施予的刑罰,不過較不可能。
●「教外」:「從外面來的人」。
●好「名聲」:「見證」、「證言」。
●「教外有好名聲」:監督對「從外面來的人」,要有「好見證」。
●「魔鬼的網羅」:指「魔鬼所設的陷阱」。
◎選監督時,不單要考慮那人的素質與恩賜,還得注意魔鬼對教會的破壞,
不稱職的監督,會讓教會有破口,導致魔鬼有攻擊教會的機會,一定要謹
慎處理。
◎我們是否具備上述擔任監督的資格呢?選舉教會長老的時候,是否考慮上
述的資格呢?
經文:作執事的,也是如此:必須端莊,不一口兩舌,不好喝酒,不貪不義之財;要存清潔的良心,固守真道的奧祕。這等人也要先受試驗,若沒有可責之處,然後叫他們作執事。女執事(原文是女人)也是如此:必須端莊,不說讒言,有節制,凡事忠心。執事只要作一個婦人的丈夫,好好管理兒女和自己的家。因為善作執事的,自己就得到美好的地步,並且在基督耶穌裡的真道上大有膽量。 3:8-3:13 註釋:
二、論執事的資格:除了不用「善於教導」之外,與監督的資格大同小異。
3:8-13
●「執事」:本意為「飯食的侍應生」。「作執事的」:主要的職責是協
助監督。
●「也是如此」:「照著同樣的模式」、「照樣地」,亦即與監督的條件
相當。
●「一口兩舌」:即「向不同的人說不同的話」、「不誠懇的」。
◎「執事」要有自制能力,先是對自己的言語、飲酒、財物都需要自我控
制。
●「真道的奧祕」:指「基督教信仰的奧秘」,表示福音真理在以前世代
不為人知,直到耶穌完成救贖後才啟示出來(參
提前 3:16 弗 3:4 )。
●「先受試驗」:「先經過資格審查」。
●「女執事」:原文作「女人」,指「協助男執事的女信徒」,「女執
事」或「執事的妻子」。不過以「女執事」最可能。
●「端莊」:「正直高尚」、「有好品行使人尊重」,這德行在保羅眼中
是教會領袖都必須具備的特質。
●「不說饞言」:直譯為「不作說饞言者」(複數),「饞言」其單數加
冠詞常譯作「魔鬼」。不過這裡是指「言語上的犯罪」。
●「美好的地步」:大概指「享有美譽」、「備受尊敬」。
●「膽量」:指「釋放地公開說話」、「開誠佈公」。
◎我們是否具備上述擔任執事的資格呢?選舉教會執事的時候,是否考慮上
述的資格呢?
經文:我指望快到你那裡去,所以先將這些事寫給你。倘若我耽延日久,你也可以知道在神的家中當怎樣行。這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大哉,敬虔的奧祕,無人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或譯:在靈性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裡。 3:14-3:16 註釋:
三、保羅陳明教會的意義 3:14-16
● 3:14 應該譯為「我將這些事寫給你,儘管我希望能快到你那裡去」。
意思是保羅因為人不在以弗所,所以要把這些重要的事情寫信告訴提摩
太。
●「這家就是....根基」:教會是「真理」的根基,亦指神需藉教會傳揚
福音。「真理」應指基督。
●「柱石」:這個字在七十士譯本中用來表達所羅門王聖殿的一個重要部份
王上 7:15 王下 25:13 ,以弗所的亞底米神廟(是當時的世界七
大奇蹟之一)共有170根柱石,所以以弗所人已經熟悉柱石的華
美與意義。
●柱石和「根基」:「依靠」、「支柱」。
●「柱石和根基」:原文沒有「冠詞」,表示「教會」是真理的眾多柱石
之一,眾多支柱之一。
●「就是神在肉身……榮耀裡」:大概引自當時教會的讚美詩。
●「無人不以為然」:「毫無疑問地」、「無爭論地」、「確定地」。
●「神在肉身顯現」:原文是「祂在肉身顯現」。指基督成為肉身一事。
●「被聖靈稱義」:宜譯作「在靈裡稱義」,意指基督被神稱為義、為神
兒子、聖靈使其復活,證實基督是無罪的。
●「被天使看見」:復活升天的基督受天使敬拜。
●「被接在榮耀裡」:指耶穌復活升天,被接到父神那裡享榮耀。
◎這裡並非指教會是真理的基礎,而是指教會護衛著信仰,也是基督信仰的
榮耀。
經文:聖靈明說,在後來的時候,必有人離棄真道,聽從那引誘人的邪靈和鬼魔的道理。這是因為說謊之人的假冒;這等人的良心如同被熱鐵烙慣了一般。他們禁止嫁娶,又禁戒食物(或譯:又叫人戒葷),就是神所造、叫那信而明白真道的人感謝著領受的。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謝著領受,就沒有一樣可棄的,都因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為聖潔了。 4:1-4:5 註釋:
陸、保羅提醒提摩太要提防異端,作神好僕人 4:1-16
一、當時假教師教訓的特色:禁止嫁娶及禁戒食物。 4:1-5
●「聖靈」明說:原文是「靈」且單數。
●引誘人的「邪靈」:原文是「靈」且複數。
●「明」說:「明確的」、「清楚的」。不過我們不知道保羅指的是怎樣
的信息。
●「後來的時候」:可能指比較級的「稍後」或最高級的「末世的時代」
(參 提後 3:1 )。
●離棄「真道」:指「基督教信仰」。
●「聽從」:「專心留意」的意思。
●「引誘人的」:「誤導」、「欺騙」。
●「道理」:「教導」。
●「說謊之人的假冒」:原文是「在虛偽裡的說謊者」。
●「被熱鐵烙慣了一般」:原文只有一字,指「奴隸被主人用熱的金屬烙
上記號」。
●「這等人的良心……一般」:表示這些說謊者的良心,已經如同奴隸被
烙印一般,已經永遠臣服於其主人撒但。
或者指其「良心已經麻木」。
●「禁止」嫁娶:現代時態分詞,有「嚇阻」與「不容許」之意。
●「叫那信而……領受的」:信徒如果明白真理,應曉得為神所創造並厚
賜人類的各樣「食物」發出感謝。
●「神的道和人的祈求」:大概指信徒謝飯時所引用的聖經或感恩話語。
●「成為聖潔」:即「無邪穢之嫌」、「使潔淨」、「歸為聖」。
◎諾斯底主義視夫妻性愛、生兒育女、婚嫁為救恩的攔阻;猶太人的愛色
尼派,亦持這樣的主張。受到這些理論影響的假教師,便大肆地主張獨
身主義,並且漠視生兒育女的責任。
◎新約的飲食觀是:只要祈求禱告,凡物都可吃。很明顯與舊約神對以色列
人的教導相違背。一般解經的方法為:聖經思想不會互相矛盾,再者,聖
經為漸進啟示,所以用新約解釋舊約較合適。因此,我們會認為,當時舊
約神對以色列人的交代,主要是因為當地衛生或分別為聖,與當地不好的
風俗習慣分別。現代基督徒面對飲食問題,應以新約此處為原則。
◎目前大概沒有什麼信仰或異端直接「禁止嫁娶」,但是高舉單身主義的教
導可能還不少。不是說基督徒不可以單身,但至少我們要認定單身者並不
比結婚的人聖潔就是。
◎保羅在其他地方討論過祭拜偶像的食物 羅 14:1-15:5 林前 8:1-10:33
,重點是基督徒有自由,但為了別人的軟弱,我們可以犧牲自己的自由。
但此時已經是保羅生命的最後一段了,他的教導又強調回基督徒的自由,
我們是否真正知道上帝已經釋放我們獲得自由了?還是仍然禁戒食物,成
為保羅口中「軟弱的人」?
經文:你若將這些事提醒弟兄們,便是基督耶穌的好執事,在真道的話語和你向來所服從的善道上得了教育。只是要棄絕那世俗的言語和老婦荒渺的話,在敬虔上操練自己。「操練身體,益處還少;惟獨敬虔,凡事都有益處,因有今生和來生的應許。」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我們勞苦努力,正是為此,因我們的指望在乎永生的神;他是萬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這些事,你要吩咐人,也要教導人。 4:6-4:11 註釋:
二、保羅要提摩太扮演好真教師的角色 4:6-16
(一)保羅要求提摩太要教導信徒提防異端,操練敬虔。 4:6-11
●「這些事」: 4:1-5 所提及的異端。
●「執事」:這裡不是指輔助長老的「執事」職位 3:8 ,而是指事奉基
督的人(參 林前 3:5 林後 11:23 西 1:25 )。
●「得了教育」:「培育」、「接受....訓練」。
◎ 4:6 提到提摩太如果將保羅的教訓,教導會眾,便是「受了美好培育
」的好僕人了。
●「世俗的言語……的話」:應作「世俗和老婦荒渺的話」。這些都指
當時的異端。
●「世俗」:指不聖潔(參 1:9 )。
●「老婦荒渺的話」:即「老婦人所講的荒誕無稽的故事」。這是當時
哲學界辯論家拿來諷刺對方的言論是一派胡言的
成語。
●「操練」:通常指「運動員裸露著訓練身體」,引申為各種「鍛鍊」
。
●「今生....應許」:直譯是「生命--現今的與將來的--之應許」。意
思是「關於永生福氣的應許」。
◎「敬虔」的本質是有內在生命的美好,而身體的鍛鍊只是外在。此處並
沒有否定操練身體的重要,而是與敬虔相比較之下,益處較少。
●勞苦「努力」:有些抄本是「被辱罵」,難以決定哪一種寫法是原著。
●「萬人的救主」:指神為萬人預備救恩一事。萬人的救主與信徒的救主
,都是形容「神」的,表示祂是所有人類的拯救者。
●你要「吩咐」人:是指「君王、耶穌和使徒等權威人士所發出指示和訓
令」。
◎保羅表達了他勞苦努力的動力是永生所要帶給他今生與來生的生命品質
改變。我們在今生是否也體會了永生的福氣,以致也可以無怨無悔的為
上帝努力?
經文:不可叫人小看你年輕,總要在言語、行為、愛心、信心、清潔上,都作信徒的榜樣。你要以宣讀、勸勉、教導為念,直等到我來。你不要輕忽所得的恩賜,就是從前藉著預言、在眾長老按手的時候賜給你的。這些事你要殷勤去做,並要在此專心,使眾人看出你的長進來。你要謹慎自己和自己的教訓,要在這些事上恆心;因為這樣行,又能救自己,又能救聽你的人。 4:12-4:16 註釋:
(二)保羅要求提摩太要經常研讀和遵守神的話,並要在各方面做信徒的榜
樣 4:12-16
●「小看」你年輕:「藐視」、「蔑視」、「輕視」。
●「年輕」:由少年到四十歲都被稱為「年輕」,提摩太當時大約是三
十多歲。
●「清潔」:「純潔」、「貞潔」。
●教導「為念」:「專注心思」、「專心留意」。
●「宣讀、勸勉、教導」:為當時教會崇拜的一些項目。
●「宣讀」:宣讀包括讀舊約聖經、使徒或教會領袖所寫的書信。
●「勸勉」:指「闡釋和應用聖經」。
●「教導」:指「教義的教導」。
●「輕忽」:「忽略」、「不在意」。
●「在眾長老按手....」:大概指提摩太受按立作長老與傳道者一事(見
1:18 提後 1:6 )。
●看出你的「長進」:「進步」、「進展」。
◎現今的社會充滿非常多的異端,如耶和華見證人會、摩門教、統一教
,都是近兩百年形成。我們是否可以像保羅勉勵提摩太一樣,我們能
分辨聖經真理,並且教導教會會眾明白異端的錯誤何在?教會的教導
是否盡到責任?值得我們警惕。
◎「年輕」,的確是容易受人輕視的。年輕卻擁有正確的知識,常常無
法與那些年長、生命好,但知識錯誤的人抗衡。保羅在此提出的解決
方案就是「生命的表現」。只有「生命的表現」能夠讓聽眾知道人的
成長不是用年齡來界定的。
◎保羅要提摩太留心「自己」和「自己的教訓」。事實上聽眾不單聽我
們的發言,也要看我們的生活表現,兩者實在是不能分開的。
經文:不可嚴責老年人,只要勸他如同父親;勸少年人如同弟兄;勸老年婦女如同母親;勸少年婦女如同姊妹;總要清清潔潔的。 5:1-5:2 註釋:
柒、在教會內如何待人 5:1-6:2
一、教會中對待老幼、男女的基本原則 5:1-2
●不可「嚴責」老年人:「重擊」、「訓斥」或「尖刻地責備」。
●「老年人」:原文與「長老」相同,但此處指「老年男人」。
●「勸」:「鼓勵」、「教導」、「指導」。
●「少年人」:「年輕人」,指與提摩太歲數相近的男性。
●勸少年婦女如同姊妹,「總要清清潔潔的」:對年輕女子須心存純潔。
◎保羅勸告提摩太要把會友當成是自己家中成員,就可以用合宜的方式來
勸告他們。看得出保羅特別要提摩太小心與年輕女性的交往,必須不讓
情慾的因素參雜在其中,因為這其實是最大的誘惑之一。
經文:要尊敬那真為寡婦的。若寡婦有兒女,或有孫子孫女,便叫他們先在自己家中學著行孝,報答親恩,因為這在神面前是可悅納的。那獨居無靠、真為寡婦的,是仰賴神,晝夜不住地祈求禱告。但那好宴樂的寡婦正活著的時候也是死的。這些事你要囑咐她們,叫她們無可指責。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 5:3-5:8 註釋:
二、教會中安置寡婦的方法 5:3-16
(一)對真正的寡婦要尊敬,但是寡婦如果有親屬,應該要親屬看顧寡婦。
5:3-8
◎早期教會有不少寡婦需要救濟,保羅在此提出救濟的原則是「幫助
那些真正沒有其他幫助的寡婦」。
●「尊敬」:此字包括「態度上的敬重」和「經濟上的援助」。
●尊敬那「真為寡婦」的:指「無倚靠並敬虔度日的寡婦」。
●「行孝」:「對某人顯出極大的崇敬」,其實也就是「孝順」的意
思。
●「獨居無靠」:「孤獨一人」、「被留下獨自一人」,指沒有兒女
或其他近親。
●「好宴樂的寡婦」:保羅沒有言明這些寡婦是怎樣「好宴樂」,不
過可能跟有些寡婦為了生計出賣自己肉體有關
。
●「死的」:指沒有屬靈生命。
●「看顧」:「照顧」、「供養」。
●「背了真道」:直譯是「否定信仰」,「知行不一」等於否定信仰
的內涵。
◎當時的婦女地位低落,求生技能不足,社會也不容許他們出外工作
,因此一失去丈夫的經濟支柱,就很容易因缺乏生計,淪為妓女。
因此猶太人社群以及早期的教會都特別照顧寡婦。不過寡婦如果有
兒女、孫子、孫女,其實就可以投靠他們,不需要造成教會經濟上
的負擔。
◎真寡婦是仰望神,晝夜不住禱告祈求者; 而好宴樂的寡婦,保羅希
望提摩太要指責他們,只有那獨居無靠的真寡婦才需要優先敬重與
經濟上的援助。
◎保羅在此強調基督徒對家人的經濟供應責任,這一點在我們的社會
家庭結構漸漸以小家庭為主時,是需要多去注意的。
經文:寡婦記在冊子上,必須年紀到六十歲,從來只作一個丈夫的妻子,又有行善的名聲,就如養育兒女,接待遠人,洗聖徒的腳,救濟遭難的人,竭力行各樣善事。至於年輕的寡婦,就可以辭她;因為她們的情慾發動,違背基督的時候就想要嫁人。她們被定罪,是因廢棄了當初所許的願;並且她們又習慣懶惰,挨家閒遊;不但是懶惰,又說長道短,好管閒事,說些不當說的話。所以我願意年輕的寡婦嫁人,生養兒女,治理家務,不給敵人辱罵的把柄。因為已經有轉去隨從撒但的。信主的婦女,若家中有寡婦,自己就當救濟她們,不可累著教會,好使教會能救濟那真無倚靠的寡婦。 5:9-5:16 註釋:
(二)為登記接受救濟的寡婦定下條件,並勸導年輕的寡婦再婚。 5:9-16
●「記在冊子上」:由列出的條件看來,這些寡婦似乎不僅獲登記接受
救濟、參與教會服事,可能還有登記表揚的意味。
●「六十歲」:在當時是相當年邁的年紀了。猶太人認為六十歲以上算
是進入老年期,東方的世界認為人們六十歲就應該退休
了。
●「養育兒女」:兒女大概指「教會的孤兒」,或「自己的兒女」。
●「洗聖徒的腳」:有關洗腳的風俗,猶太人赴宴時,會先在家裡洗澡
,然後抵達後,只要洗腳就乾淨了。洗腳是奴隸的
工作。此處「聖徒」指「一般信徒」。「洗聖徒的
腳」意義應該是「謙卑的服事信徒」。
●「辭她」:「拒絕他」,不應把她登記入冊。年輕寡婦會受情慾支配
,廢棄先前許下的不再結婚的願(「違背基督」、「廢棄
當初所許的願」 5:11-12 ),且有不合聖徒體統的言行
5:13 。
●「被定罪」:翻譯成「審判」、「 批判」比較適當。
●「敵人」:原文是單數的敵人,指著撒但。但意義上可以指敵對教會的
非信徒(等於是撒但的工具)或撒但。
●「把柄」:「機會」。
●「已經有轉……撒但的」:有年輕的寡婦被記入冊中,後來放棄了所許
的願,甚或作出不道德的事來。
●「信主的婦女,若家中有寡婦」:應該是指教會中有些比較有錢的婦女
,她們有能力救助寡婦,如
徒 9:36-42 中的「多加」。
◎寡婦並不是不能再結婚,反而保羅認為年輕的寡婦最好再結婚,不要登
記且宣告自己要終身守寡,接受教會援助,然後又做不到,甚至有不好
的行為,以致因此被批判。
◎並非有兒女的寡婦就無須救援,並非有犯錯的寡婦都無須救援,教會應
該因著教會信徒的需要而制定規章,執行牧養的責任,千萬不要字句執
行。清楚的是,敬畏神的人之需要,是教會支援的優先考慮。
經文: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因為經上說:「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又說:「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 5:17-5:18 註釋:
三、治理教會的其他原則 5:17-25
(一)教會長老勞苦作工,應予以尊重及報酬 5:17-18 。
●「善於」:「正確地」、「合宜地」。
●加倍的「敬奉」:「尊敬」,這裡有「酬勞」的意思。
●「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指專心傳道及教導的長老。
●「牛....的嘴」:引用 申 25:4 ,表明長老應得物質上的報酬。保羅也曾
經引申命記,論傳道人應享有的權利。 林前 9:9-11
●「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為耶穌在世時說的話,見 路 10:7 。
◎當然,今日的堂會與教會機構組織跟保羅的時期大不相同,大部分的
長老是不支薪的。但我們是否虧待傳道人?是否虧待那些盡心盡力餵
養服事我們的人?這一點實在是值得常常用來提醒自己。即使我們不
支付給他們薪水,也應該在各方面尊重、報答他們。
經文:控告長老的呈子,非有兩三個見證就不要收。犯罪的人,當在眾人面前責備他,叫其餘的人也可以懼怕。 5:19-5:20 註釋:
(二)懲治犯罪的長老,須有足夠證人證實他有罪,並應當眾責備他,以警惕
其他人。 5:19-20 。
●「控告長老的呈子」:指控告長老的狀詞。
●「要基於兩三位見證人」:參見 申 19:15 ,處理民事或刑事案件,多
位人證才能保證一個公平的審判 。
●「犯罪的人」:原文時態顯示是「持續犯罪的人」,可引申為假如長
老經過私下勸告,改變了,就無須再當眾責備他。
●「責備」:「揭露」、「糾正」,「指出錯誤」的意思。
◎此處是指持續犯罪的人需要被公開責備,且當時假教師極有可能已經
混入長老一職,因此應用時不可不慎。參考 太 18:15-17 。
◎其實擔任管理職的人,總難免會與人發生衝突、惹人厭。如果任由一
個人情緒性的發言就處理控告的話,大概教會的領導者早就被這些控
告癱瘓了。因此保羅要求對領導者的控告,必須要兩、三個以上的見
證人才可以處理。
經文:我在神和基督耶穌並蒙揀選的天使面前囑咐你:要遵守這些話,不可存成見,行事也不可有偏心。給人行按手的禮,不可急促;不要在別人的罪上有分,要保守自己清潔。 5:21-5:22 註釋:
(三)囑咐提摩太要謹慎處理長老犯罪的事情,在選立長老的事情上也要分外
小心。 5:21-22
◎按立長老要公正,不可操之過急,免得選立了惡人。
●「蒙揀選的天使」:指被神揀選有份參與審判的天使。參 路 9:26 。
●「給人行按手的禮,不可急促」:意義應該是「按立長老不要操之過
急」。
●「不要在別人……有份」:即不要按立罪人作長老,否則就間接與這
人的罪有關。
◎保羅在此特別慎重的要求提摩太要謹慎處理長老的選立、控告等問題
。我們是否也同樣看重長老人選與長老犯罪問題?
經文:因你胃口不清,屢次患病,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點酒。有些人的罪是明顯的,如同先到審判案前;有些人的罪是隨後跟了去的。這樣,善行也有明顯的,那不明顯的也不能隱藏。 5:23-5:25 註釋:
(四)保羅進一步囑咐提摩太要謹慎處理身體健康的問題,也要注意罪惡與善
行都有明顯與不明顯的表現。 5:23-25
●因你「胃口」不清:原文只有「因著胃」,可以解釋成「因著胃的需
要」。
●「不要照常喝水」:「不要只喝水」之意。
◎保羅在 3:8 ,論及酗酒是不清潔的行為,但此處因著提摩太的身體需
要,且當時認為酒精有醫藥的功能,所以保羅在清潔字眼後面,緊接
著說明提摩太喝點酒的需要,且不會違背酗酒的原則。
●「先到審判案前」:即不用等到神審判便已顯露。
●「隨後跟了去的」:即後來才顯明出來,極為隱蔽的。
●「那不明顯……隱藏」:指不為人知的善行也終會顯露。
◎令人驚訝的是保羅在此居然親切的關注提摩太的身體狀況,其實基督
徒也應該多關注自己的身體狀況,常常運動、注意保健,畢竟身體與
心靈並非是可以完全切割的。
經文:凡在軛下作僕人的,當以自己主人配受十分的恭敬,免得神的名和道理被人褻瀆。僕人有信道的主人,不可因為與他是弟兄就輕看他;更要加意服事他;因為得服事之益處的,是信道蒙愛的。你要以此教訓人,勸勉人。 6:1-6:2 註釋:
四、保羅陳明奴隸信徒的責任:對非信徒的主人要有好見證,對信主的主人更應
殷勤服事。 6:1-2
○ 林前 7:20-24 門 1:16 西 3:22 弗 6:5 多 2:9
●「主人」:「主宰」,通常用來指「神祇」等具有絕對權威的「主人」,
一般只用在比較霸道的主人身上。保羅用這個字應該是要強調
即使是遇到霸道的主人,仍要對他恭敬。
●「軛下」:「受轄制」、「無自由」。
◎社會上總有些被壓迫的族群,當然,依據哥林多前書的意見,能夠推動社
會改革,除去這些不合理的現象,當然是最好。但是在不合理的制度沒有
改變之前,信徒是否能夠溫柔順服,用新生命的角度來面對現況。即使既
得利益者是基督徒,我們也當以「弟兄能夠得利」的祝福角度來看。畢竟
,福音先改變的不是社會制度,而是「人心」,當眾多人心被扭轉了,社
會制度就會改變。
經文:若有人傳異教,不服從我們主耶穌基督純正的話與那合乎敬虔的道理,他是自高自大,一無所知,專好問難,爭辯言詞,從此就生出嫉妒、紛爭、毀謗、妄疑,並那壞了心術、失喪真理之人的爭競。他們以敬虔為得利的門路。 6:3-6:5 註釋:
捌、最後的論述 6:3-21
一、再論假教師,陳明其真正的目標是利用敬虔獲得利益。 6:3-5
●「服從」:「同意」、「贊同」。
●「主耶穌基督純正的話」:指「有關主耶穌基督的正確道理」或「主耶穌
基督所說的正確道理」。前者比較可能。
●「敬虔的道理」:「有關於信仰的內容與生活之教導」。
●「專好」:「病態的偏好」、「成癮」。
●「問難」:「爭議」、「爭議的問題」。
●「他們以敬虔....門路」:這些異端教師可能藉教導收取金錢。
●「妄疑」:本有兩個字,一為懷疑,二為邪惡;亦即「有害的猜疑」。
◎有學者認為,這些假教師是以收費的方式,將信仰教導他人,藉以斂財;
而事實上,當時候很多雲遊四海的哲學家,亦有此習慣。信仰對他們只是
謀生的伎倆,敬虔只是虛假的臉譜。
◎「知識」如果只被用來表現自己高人一等,那就失去知識的意義了。學習
研究知識的人,是否能避開保羅這裡舉出的假教師之習慣?
◎我們服事、敬虔,動機是否是為了「獲利」?
經文:然而,敬虔加上知足的心便是大利了;因為我們沒有帶甚麼到世上來,也不能帶甚麼去。只要有衣有食,就當知足。但那些想要發財的人,就陷在迷惑、落在網羅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裡,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 6:6-6:10 註釋:
二、保羅認為敬虔加知足就是大利益,貪財會導致自己遭遇災禍 6:6-10
●「知足」:「自我滿足」、「獨立」的意思,此處指的是「不被財物誘惑
的滿足心態」。
●「貪財是萬惡之根」:引自當代諺語,保羅是引用來指正貪戀錢財這問題
;並非表示保羅認為貪財是罪惡的唯一根源,參考
羅 7:7-24 。平心而論,這句格言跟一般的格言一
樣,為了增加效果難免言過其實,其目的是要突顯
貪財所發的後果是如何的嚴重。
●「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應該譯為「自己被眾多的痛苦刺透了」。
◎「錢財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知足常樂」這些都是我們常聽見的諺語,
但是我們還是可以看見周遭許多人陷在發財的夢中浮沈。我們自己是否真
的對神敬畏,願意滿足於他賞賜給我們夠吃夠用的財富呢?還是我們認為
必須達到廣告上男女主角穿金戴玉的生活水準才能「知足」?
經文:但你這屬神的人要逃避這些事,追求公義、敬虔、信心、愛心、忍耐、溫柔。你要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持定永生。你為此被召,也在許多見證人面前,已經作了那美好的見證。我在叫萬物生活的神面前,並在向本丟•彼拉多作過那美好見證的基督耶穌面前囑咐你:要守這命令,毫不玷污,無可指責,直到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顯現。到了日期,那可稱頌、獨有權能的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就是那獨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裡,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要將他顯明出來。但願尊貴和永遠的權能都歸給他。阿們! 6:11-6:16 註釋:
三、保羅囑咐提摩太追求屬靈的美德及持守真道直到最後 6:11-16 。
●「屬神的人」:這稱呼在舊約指「先知」。
●「追求」:「追逐」。
●那美好的「仗」:「戰爭」、「運動競賽」。
●「那美好的仗」:以運動場上的競技(參 腓 3:12-14 ),比喻為信仰所
作的奮鬥。
●「持定」:「抓住」、「握住」、「持守」、「贏取」。
●「持定永生」:即「把握永生,作為奮鬥的獎賞」。
●「在許多見證人....見證」:指提摩太接受水禮或接受按立時在人面前所作
的見證。
●「叫萬物生活....耶穌面前」:可能取自當日洗禮或按立時所用的信條。
●「叫萬物生活」:應翻譯為「給予萬物生命」,表明神是賜予生命者。
●「在向本丟彼拉多....耶穌」:耶穌曾向彼拉多承認自己是彌賽亞,並闡述
祂國度的特質。 太 27:2-65 路 23:1-52
約 18:29-19:38 。
● 6:15-16 :可能是採自當時會堂頌讚神的詩歌。
●「獨一不死」:「唯一不朽」。
●「人不能靠近....不能看見」:參 出 33:17-23 。
●「將祂顯明」:指基督再來,向世人彰顯榮耀。
◎這裡提及屬神的人要逃避貪財的誘惑,我們也該避免追求快速致富的「股
票名牌」、「投資管道」等等。倒是要努力追求生命品質的提昇,堅守信
仰的規範。
經文:你要囑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自高,也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只要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神。又要囑咐他們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捨,樂意供給(或譯:體貼)人,為自己積成美好的根基,預備將來,叫他們持定那真正的生命。 6:17-6:19 註釋:
四、保羅要提摩太囑咐富有的人專心依靠神,樂意賙濟人 6:17-19
●「倚靠」:「盼望」、「期待」。
●「無定的」:「不確定的」。
●「積成」:「儲存」、「積聚」。
●「積成美好的根基」:參 太 6:20 。
◎如果把「財富」當成是神託管的,把「有錢」當成是恩賜,那「慷慨」
就應該是富有的人應有的服事心態。我們夠慷慨嗎?我們是否把安全感
建立在存款身上而非神身上?
經文:提摩太啊,你要保守所託付你的,躲避世俗的虛談和那敵真道、似是而非的學問。已經有人自稱有這學問,就偏離了真道。願恩惠常與你們同在! 6:20-6:21 註釋:
五、最後的囑咐及祝福 6:20-21
●「保守」:「看守」、「守衛」。
●「所託付」:「託管」。
●「虛談」:「空洞的評論」、「空洞的言論」。
●「似是而非」:「假冒的反論」。
●「學問」:「知識」。
●「恩惠」:是上帝向不配的人白白的賜予。
●「你們」:指以弗所眾信徒。本信雖寫給提摩太,但可能是公開的
,要當眾讀出。
◎保羅最後祝福以弗所教會擁有神的恩惠,在這個混亂的世代中,神的恩
惠是年輕的牧師提摩太與以弗所信徒堅信到底的最大保證。
重新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