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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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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王紀上研經資料
零、背景:
一、作者
(一)由於列王紀記載有巴比倫攻破耶路撒冷的事蹟,所以著作時間應該在此
之後,當然作者可能參考當時存在的典籍( 王上 11:41 所羅門記,
王上 14:19 以色列諸王記, 王上 14:29 猶大列王記)。
(二)傳統上認為耶利米是列王紀的作者。因為本書結尾與耶利米書結尾幾乎
相同。
(三)一般學者認為作者是一位被擄到巴比倫的猶太人。
(四)當時以色列及附近的王朝通常都有不少記錄可供後人參考,記錄形式有
君王名單、年譜、年鑑、史詩等等。列王紀曾參考或提及的這些記錄有
1.所羅門記 王上 11:41
2.猶大列王記 王上 14:29 15:7
3.以色列諸王記 王上 14:19 15:31
二、寫作時間:
(一)比較直接的推論就是在約雅斤王出獄後(西元前562年)到被擄歸回(
西元前538年)之間。
(二)有人認為 王上 8:8 9:20-21 12:19 王下 8:22 的「直到如今」狀況
顯出列王紀的著作時間比被擄早,被擄後的資料是後來增補的。但是被
擄歸回之後的歷代志也有類似的用語 代下 5:9 ,因此看起來這些「直
到如今」是作者引用其他資料時原文照錄的結果。
(三)如果耶利米是列王紀的作者,那比較可能的著作時間就是西元前586-582
年之間。
三、特色:
(一)列王紀上下原本是一卷書,西元前一個世紀,七十士譯本完成時,撒
母耳記和列王紀被稱為「王朝統治時期」的四卷書。此時列王紀才被
分為上下兩冊。分卷的原因可能是因為書卷長度太長,一個皮卷或蒲草
紙無法抄完,所以就分為上下卷。
(二)列王紀與撒母耳記上下用詞遣字有許多相似的地方。例如:常用「xx
登基時oo歲,做王yy年」來記錄一個君王歷史。
(三)以色列傳統將撒母耳記與約書亞記、士師記、列王紀歸類為「前先知書
」。
(四)列王紀上用了一半的篇幅來記載所羅門的事蹟。
(五)列王紀作者不是用政治、軍事的觀點來看君王的事蹟,而是採「約」的
觀點,因此許多在政治、軍事上有重大成就的君王,事蹟並沒有被記載
多少,反倒是在「約」上有重大影響的君王被大篇幅記載。
(六)先知們在列王紀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上帝的話主要藉著先知傳達給他的
子民。幾乎每個時期都有一個以上的先知扮演重要的角色。
(七)死海古卷的第五、六洞發現列王紀的殘卷,內容基本上與馬所拉經文一
致。時間大約是西元前第二世紀晚期。蒲草紙殘卷6QK中的 王下 8:1-6
有略短一些的版本,但差異也不大。至於七十士譯本,一般認為其列王
紀的品質比馬所拉經文差,一般還是以馬所拉經文為標準。
(八)列王紀的正典地位沒有被質疑過,且因為傳統認為列王紀的作者是耶利
米,所以列王紀被猶太正典列入前先知書中。耶穌與新約作者都引用列
王紀的記載: 羅 11:3 引用 王上 19:10,14 、 路 9:54 引用
王下 1:10,12 ,並且這些引用看起來都是把列王紀當成有權威的正典
對待。
四、文體:
(一)列王紀在七十士譯本中被歸類為「王國史」,以色列傳統將之歸類為
「前先知書」。
(二)列王紀是以「王朝」為記錄的單元。
(三)列王紀用一套公式來記錄一個王朝的開始與結束
1.開始公式:君王名、即位日期、登基時年齡(猶大王獨有)、在位時
間、國都所在地、君王母親名(猶大王獨有)、對君王統
治的評價。
2.結束公式:參考資料來源、其餘文獻、死亡與埋葬狀況、繼任者、後
記。
五、寫作目的:從與神立約的角度來描述以色列和猶大諸王的歷史,作為撒母耳
記的續篇。
六、相關考古發現:
(一)暗利和亞哈的名字出現在西元前830年的摩押石碑(米沙碑文)。
(二)亞述帝國的文獻記載西元前853年的夸夸之役中,以色列王亞哈提供兩
千戰車與一萬步兵給亞蘭聯軍。
(三)耶戶的名字出現於西元前841年的卡胡黑石碑中。
(四)亞述帝國的文獻記載西元前796年,撒瑪利亞的約哈斯前去進貢。
(五)亞述帝國的文獻記載西元前738年,撒瑪利亞的米拿現前去進貢。
王下 15:19-20 ,另外還有比加被廢,何細亞王去進貢等等。
(六)亞述王撒縵五世宣稱他攻陷撒瑪利亞,時間是西元前723-722年。
(七)亞述王撒珥根二世宣稱於西元前722年征服撒瑪利亞,將以色列人擄到
亞述。
(八)亞述王西拿基立的文獻中說他於西元前701年攻陷耶路撒冷。
(九)亞述王以撒哈頓和巴尼帕分別提到猶大的瑪拿西王。
(十)涵蓋時間為西元前625-595年的巴比倫年鑑,記載尼尼微城於西元前
612年淪陷,埃及人於西元前609年出兵幫助亞述人,但是被巴比倫人
擊敗,約西亞王在此戰役中陣亡 王下 23:29 。另此年鑑也記錄尼布
甲尼撒於西元前597年第一次攻入耶路撒冷。
七、重要年代表:
(一)猶太人的正月:要確認君王統治的年代,牽涉到哪一個月是一年的開
始。一般認為猶太人的宗教曆是由尼散月(陽曆三、
四月)開始,但另有人認為第七個月(提斯利月,相
當於陽曆的九、十月)可能是猶太人農事曆的正月。
(二)提到關於某王的「第幾年」,有兩種記錄法:
1.實年法:作王當年就算是第一年,一年後就是第二年。
2.登基年法:作王一年後才是第一年。
(三)考慮上述兩個變數,加上兩任君王間有時會有共同執政的問題,就讓
君王年代表很難被確定,以下是一份簡易的年代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時間 │ 南國猶大 │ 在位 │ 南國先知 │ 北國以色列 │ 在位 │ 北國先知 │
│ (西元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30 │ 羅波安 │ 17年 │ 易多 │ 耶羅波安 │ 22年 │ 亞希雅 │
│ 914 ├ ─ 羅波安終 ─ ┼ ─ ─ ─ ┤ (935-911) │ │ │ (934-909) │
│ 913 │ 亞比雅 │ 3年 │ 示瑪雅 │ │ │ │
│ 911 ├ ─ 亞比雅終 ─ ┼ ─ ─ ─ ┤ (931-911) │ │ │ │
│ 910 │ 亞撒 │ 41年 │ 亞撒利雅 ├ 耶羅波安終 ┼ ─ ─ ─ ┼ ─ ─ ─ ─ ─ ─ ┤
│ 910 │ │ │ (911-885) │ 拿答 │ 2年 │ │
│ 909 │ │ │ 哈拿尼 ├ 拿答終 ─ ┼ ─ ─ ─ ┼ ─ ─ ─ ─ ─ ─ ┤
│ 909 │ │ │ (890-870) │ 巴沙 │ 24年 │ │
│ 886 │ │ │ 耶戶 ├ 巴沙終 ─ ┼ ─ ─ ─ ┼ ─ ─ ─ ─ ─ ─ ┤
│ 886 │ │ │ (890-848) │ 以拉 │ 2年 │ │
│ 885 │ │ │ ├ 以拉終 ─ ─ ┼ ─ ─ ─ ┼ ─ ─ ─ ─ ─ ─ ┤
│ 885 │ │ │ │ 暗利 │ 12年 │ │
│ 874 │ │ │ ├ 暗利終 ─ ─ ┼ ─ ─ ─ ┤ 以利亞 │
│ 874 │ │ │ │ 亞哈 │ 22年 │ (875-848) │
│ 871 ├ ─ 亞撒終 ─ ┼ ─ ─ ─ ┤ │ │ │ │
│ 871 │ 約沙法 │ 25年 │ │ │ │ │
│ 855 │ │ │ 俄巴底亞 │ 亞哈/亞哈謝 │ │ │
│ 853 │ 約沙法/約蘭│ │ (855-840) ├ 亞哈終 ─ ┼ ─ ─ ─ ┤ │
│ 853 │ │ │ │ 亞哈謝 │ 2年 │ │
│ 852 │ │ │ ├ 亞哈謝終 ─ ┼ ─ ─ ─ ┤ │
│ 852 │ │ │ │ 約蘭 │ 12年 │ │
│ 847 ├ ─ 約沙法終 ─ ┼ ─ ─ ─ ┤ │ │ │ 以利沙 │
│ 847 │ 約蘭 │ 12年 │ │ │ │ (848-797) │
│ 841 ├ ─ 約蘭終 ─ ┼ ─ ─ ─ ┤ │ │ │ │
│ 841 │ 亞哈謝 │ 1年 │ ├ 約蘭終 ─ ─ ┼ ─ ─ ─ ┤ │
│ 841 ├ ─ 亞哈謝終 ─ ┼ ─ ─ ─ ┤ │ 耶戶 │ 28年 │ │
│ 841 │ 亞他利雅 │ 6年 │ 約珥 │ │ │ │
│ 835 ├ ─ 亞他利雅終 ┼ ─ ─ ─ ┤ (835-796) │ │ │ │
│ 835 │ 約阿施 │ 40年 │ │ │ │ │
│ 814 │ │ │ ├ 耶戶終 ─ ─ ┼ ─ ─ ─ ┤ │
│ 813 │ │ │ │ 約哈斯 │ 17年 │ │
│ 800 │ │ │ │ │ │ │
│ 799 │ │ │ │ │ │ │
│ 798 │ 約阿施/亞瑪謝│ │ │ │ │ │
│ 797 │ │ │ ├ 約哈斯終 ─ ┼ ─ ─ ─ ┤ │
│ 796 ├ ─ 約阿施終 ─ ┼ ─ ─ ─ ┤ │ 約阿施 │ 16年 │ │
│ 795 │ 亞瑪謝 │ 29年 │ │ │ │ │
│ 794 │ │ │ │ │ │ 約拿 │
│ 791 │ 亞瑪謝/烏西雅 │ │ │ │ │ (793-753) │
│ 781 │ │ │ ├ 約阿施終 ─ ┼ ─ ─ ─ ┤ │
│ 781 │ │ │ │ 耶羅波安II │ 41年 │ │
│ 780 │ │ │ │ │ │ │
│ 767 ├ ─ 亞瑪謝終 ─ ┼ ─ ─ ─ ┤ │ │ │ │
│ 766 │ 烏西雅 │ 52年 │ │ │ │ 阿摩司 │
│ 754 │ │ │ ├ 耶羅波安II終 ┼ ─ ─ ─ ┤ (760-750) │
│ 754 │ │ │ │ 撒迦利雅 │ 6月 │ │
│ 753 │ │ │ ├ 撒迦利雅終 ┼ ─ ─ ─ ┤ 何西阿 │
│ 753 │ │ │ │ 沙龍 │ 1月 │ (753-715) │
│ 753 │ │ │ ├ 米拿現 ─ ─ ┼ ─ ─ ─ ┤ │
│ 751 │ │ │ │ │ 10年 │ │
│ 750 │ 烏西雅/約坦 │ │ │ │ │ │
│ 742 │ │ │ 彌迦 ├ 米拿現終 ┼ ─ ─ ─ ┤ │
│ 742 │ │ │ (742-687) │ 比加轄 │ 2年 │ │
│ 741 │ │ │ 以賽亞 ├ 比加轄終 ┼ ─ ─ ─ ┤ │
│ 740 ├ ─ 烏西雅終 ─ ┼ ─ ─ ─ ┤ (740-681) │ 比加 │ 20年 │ │
│ 739 │ 約坦 │ 16年 │ │ │ │ │
│ 734 ├ ─ 約坦終 ─ ─ ┼ ─ ─ ─ ┤ │ │ │ │
│ 734 │ 亞哈斯 │ 16年 │ │ │ │ │
│ 731 │ │ │ ├ 比加終 ─ ┼ ─ ─ ─ ┤ │
│ 731 │ │ │ │ 何細亞 │ 9年 │ │
│ 729 │ 亞哈斯/希西家│ │ │ │ │ │
│ 723 │ │ │ ├ 何細亞終 ─ ┼ ─ ─ ─ ┤ │
│ 721 │ │ │ │ (以色列滅亡) │ │ │
│ 715 ├ ─ 亞哈斯終 ─ ┼ ─ ─ ─ ┤ │ │ │ │
│ 714 │ 希西家 │ 29年 │ │ │ │ │
│ 713 │ │ │ │ │ │ │
│ 696 │ │ │ │ │ │ │
│ 695 │ 希西家/瑪拿西│ │ │ │ │ │
│ 686 ├ ─ 希西家終 ─ ┼ ─ ─ ─ ┤ 那鴻 │ │ │ │
│ 686 │ 瑪拿西 │ 55年 │ (663-612) │ │ │ │
│ 641 ├ ─ 瑪拿西終 ─ ┼ ─ ─ ─ ┤ 西番雅 │ │ │ │
│ 640 │ 亞們 │ 2年 │ (640-621) │ │ │ │
│ 639 ├ ─ 亞們終 ─ ─ ┼ ─ ─ ─ ┤ 耶利米 │ │ │ │
│ 638 │ 約西亞 │ 31年 │ (627-586) │ │ │ │
│ 621 │ │ │ 哈巴谷 │ │ │ │
│ 620 │ │ │ (612-589) │ │ │ │
│ 609 ├ ─ 約西亞終 ─ ┼ ─ ─ ─ ┤ 但以理 │ │ │ │
│ 609 │ 約哈斯 │ 3月 │ (605-530) │ │ │ │
│ 609 ├ ─ 約哈斯終 ─ ┼ ─ ─ ─ ┤ │ │ │ │
│ 608 │ 約雅敬 │ 12年 │ 以西結 │ │ │ │
│ 607 │ │ │ (597-571) │ │ │ │
│ 606 │ │ │ │ │ │ │
│ 606 │ │ │ │ │ │ │
│ 598 ├ ─ 約雅敬終 ─ ┼ ─ ─ ─ ┤ │ │ │ │
│ 597 │ 約雅斤 │ 3月 │ │ │ │ │
│ 597 ├ ─ 約雅斤 ─ ┼ ─ ─ ─ ┤ │ │ │ │
│ 597 │ 西底家 │ 11年 │ │ │ │ │
│ 592 │ │ │ │ │ │ │
│ 586 │ │ │ │ │ │ │
│ 586 ├ ─ 猶大滅亡 ─ ┴ ─ ─ ─ ┤ │ │ │ │
│ │ │ 哈該 │ │ │ │
│ │ │ (520-505) │ │ │ │
│ │ │ 撒迦利亞 │ │ │ │
│ │ │ (520-480) │ │ │ │
│ │ │ 瑪垃基 │ │ │ │
│ │ │ (440-43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參考資料:
1.「天道聖經註釋-列王紀上下」,李保羅著,天道書樓出版。
2.「丁道爾舊約聖經註釋-列王紀上下」,魏茲曼著,楊長慧譯,校園出版社。
3.「基督教文藝每日研經叢書-列王紀注釋」,歐爾德著,許純欣譯,基督教文
藝出版社。
4.「基督教文藝中文聖經註釋-列王紀上下」,蔡瑞益著,基督教文藝出版社。
5.「新國際版研讀本聖經」,更新傳道會。
6.「啟導本聖經」,海天書樓。
7.「舊約聖經背景註釋」,華爾頓、麥修斯、夏瓦拉斯著,李永明、徐成德、黃
楓皓譯,校園出版社。
經文:大衛王年紀老邁,雖用被遮蓋,仍不覺暖。所以臣僕對他說:「不如為我主我王尋找一個處女,使她伺候王,奉養王,睡在王的懷中,好叫我主我王得暖。」於是在以色列全境尋找美貌的童女,尋得書念的一個童女亞比煞,就帶到王那裡。這童女極其美貌,她奉養王,伺候王,王卻沒有與她親近。 1:1-1:4 註釋:
壹、南北聯合王國 1:1-11:43
一、所羅門王位的建立 1:1-2:46
(一)大衛晚年無法取暖,只好靠書念的一個童女亞比煞取暖。 1:1-4
●「年紀老邁」:估計當時大衛約七十歲。 撒下 5:4 王上 2:11
●「被」遮蓋:「外袍」、「衣服」。
●「處女」:原文是「處女女孩」。
◎用年輕人恢復體溫是古代的一種醫學療法。
●「書念」:字義是「倍覺安息之地」,位於拿撒勒東南方11公里,他
泊山以南八公里處。 王下 4:12-36 中以利沙也在當地使
一個人復活。
●「亞比煞」:字義是「我父是個流浪者」。
◎有人認為「亞比煞」就是雅歌中的「書拉密女」,不過這種看法缺乏
證據,只是一種穿鑿附會。
●「沒有與她親近」:原文是「不認識她」,亦即「沒有與她發生性關
係」。
◎這一段除了為後文亞多尼雅被殺預留伏筆之外,也暗示了大衛王此時
已經年老,可能也無力主持政務(有學者認為大衛王沒有與亞比煞發
生關係,對當時的人來說就是年紀老邁,精力不足的明證),因此需
要處理「繼承」問題了。
經文:那時,哈及的兒子亞多尼雅自尊,說:「我必作王」,就為自己預備車輛、馬兵,又派五十人在他前頭奔走。他父親素來沒有使他憂悶,說:「你是做甚麼呢?」他甚俊美,生在押沙龍之後。亞多尼雅與洗魯雅的兒子約押,和祭司亞比亞他商議;二人就順從他,幫助他。但祭司撒督、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先知拿單、示每、利以,並大衛的勇士都不順從亞多尼雅。一日,亞多尼雅在隱‧羅結旁、瑣希列磐石那裡宰了牛羊、肥犢,請他的諸弟兄,就是王的眾子,並所有作王臣僕的猶大人;惟獨先知拿單和比拿雅並勇士,與他的兄弟所羅門,他都沒有請。 1:5-1:10 註釋:
(二)亞多尼雅謀取王位。 1:5-10
●「哈及」:字義是「歡慶的」,是大衛的妻子。
●「亞多尼雅」:字義是「我主是耶和華」。是大衛的第四個兒子,前
面有暗嫩、基利押、押沙龍,但他的哥哥們都已經死
了。
●「自尊」:「自高」、「高舉自己」。
●「使他憂悶」:「使他痛苦」、「傷害他」。
◎ 1:5 中亞多尼雅的舉動,與押沙龍做的一樣 撒下 15:1 。大衛的反
應也一樣,並沒有任何制止的舉動。這似乎是大衛一貫的問題,沒有
糾正家族成員的明顯錯誤。
◎「俊美」好像是當時以色列領袖的特徵,掃羅、大衛、押沙龍與亞多
尼雅都曾經被形容為「俊美」。
●「約押」:字義是「耶和華是父」,是大衛的軍隊統帥。
●「亞比亞他」:字義是「我父真偉大」,是屬於「以利」的後裔。是
亞倫第四子他瑪的後裔。
●「撒督」:字義是「公義」,是屬於亞倫的第三子以利雅撒家族, 亞
倫的第十代子孫。
●「耶何耶大」:字義是「耶和華知曉」。
●「比拿雅」:字義是「耶和華已建造」,是大衛的護衛長
撒下 23:20-23 。
●「拿單」:字義是「賜予者」。
●「示每」:字義是「著名的」,但是詳細的職位不清楚。
●「利以」:字義是「友善的」,但是詳細的職位不清楚。
●「大衛的勇士」: 撒下 23:8-39 的名單。他們是大衛的軍隊領袖。
●「隱羅結」:「漂洗者的泉源」,這是接近耶路撒冷之一處, 在猶大
和便雅憫的邊界上, 為西羅亞池固定的源頭。
●「瑣希列」磐石:字義是「蛇石」。
● 1:9 的舉動與押沙龍在 撒下 15:7-12 中做的一致,目的可能是要
取得正式的支持。
◎由 1:9 的名單中可以看出亞多尼雅是以「血緣」關係為主要訴求,
基本上都是以同支派的猶大人為邀請的標的。
經文:拿單對所羅門的母親拔示巴說:「哈及的兒子亞多尼雅作王了,你沒有聽見嗎?我們的主大衛卻不知道。現在我可以給你出個主意,好保全你和你兒子所羅門的性命。你進去見大衛王,對他說:『我主我王啊,你不曾向婢女起誓說:你兒子所羅門必接續我作王,坐在我的位上嗎?現在亞多尼雅怎麼作了王呢?』你還與王說話的時候,我也隨後進去,證實你的話。」拔示巴進入內室見王,王甚老邁,書念的童女亞比煞正伺候王。拔示巴向王屈身下拜;王說:「你要甚麼?」她說:「我主啊,你曾向婢女指著耶和華─你的神起誓說:『你兒子所羅門必接續我作王,坐在我的位上。』現在亞多尼雅作王了,我主我王卻不知道。他宰了許多牛羊、肥犢,請了王的眾子和祭司亞比亞他,並元帥約押;惟獨王的僕人所羅門,他沒有請。我主我王啊,以色列眾人的眼目都仰望你,等你曉諭他們,在我主我王之後誰坐你的位。若不然,到我主我王與列祖同睡以後,我和我兒子所羅門必算為罪人了。」拔示巴還與王說話的時候,先知拿單也進來了。有人奏告王說:「先知拿單來了。」拿單進到王前,臉伏於地。拿單說:「我主我王果然應許亞多尼雅說『你必接續我作王,坐在我的位上』嗎?他今日下去,宰了許多牛羊、肥犢,請了王的眾子和軍長,並祭司亞比亞他;他們正在亞多尼雅面前吃喝,說:『願亞多尼雅王萬歲!』惟獨我,就是你的僕人和祭司撒督,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並王的僕人所羅門,他都沒有請。這事果然出乎我主我王嗎?王卻沒有告訴僕人們,在我主我王之後誰坐你的位。」 1:11-1:27 註釋:
(三)拿單和拔示巴抗衡亞多尼雅,直接去找大衛談王位的事。 1:11-27
◎亞多尼雅的行動應該是相當隱密、迅速的,所以拿單才不能用正常
的程序來回報大衛,而必須透過拔示巴來傳話。他的計畫是透過拔
示巴與他自己先後傳話的方式來催逼大衛王採取行動。
◎正常的情況下,亞多尼雅即位後,對王位有威脅的所羅門和拔示巴
,以及沒有支持他登上王位的拿單,應該都會被殺。因此拿單和拔
示巴用「性命」來形容王位旁落的狀況。
●「所羅門」:字義是「平安」,由 撒下 12:15-25 的記載中,看
起來所羅門是拔示巴第二個小孩。但是
撒下 5:14 記載「在耶路撒冷所生的兒子是沙母亞
、朔罷、拿單、所羅門」。 代上 3:5 記載「大衛
在耶路撒冷所生的兒子是示米亞、朔罷、拿單、所
羅門。這四人是亞米利的女兒拔書亞生的」。
所以也可能 撒下 12:24 中省略了所羅門前面的三
個兒子的誕生。
●「亞多尼雅作王了」:原文動詞時態是「完成式」,不過實際的意
義應該是指他們要透過當日的宴席自立為王
。
●「保全」:「拯救」、「挽救」。
◎ 1:15 中記載亞比煞見證了大衛親口設立所羅門為王的事情,也許
這也是後來所羅門不肯將亞比煞賜給亞多尼雅的理由之一 2:22 。
◎ 1:17 中,大衛對所羅門的誓言並不見於舊約其他地方,不過
1:29-30 大衛既然承認,應該是他曾經發過誓,但是聖經沒有記
載。
●「內室」:「寢室」。
◎ 1:17-21 拔示巴是責備大衛背約,導致她和所羅門生命有危險,
語氣比拿單建議的強烈許多。
◎ 1:22 之前有個「看啊!」,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
●「臉伏於地」:原文是「雙鼻碰地」。
◎ 1:24-27 拿單是用疑問的方式來證實亞多尼雅已經自立為王,並且
表明誰是被排擠的一群。其實也是暗示這些忠心的老臣性命都難保
了。也因此聖經特別記載拿單用特別謙卑的方式來向大衛致敬。
經文:大衛王吩咐說:「叫拔示巴來。」拔示巴就進來,站在王面前。王起誓說:「我指著救我性命脫離一切苦難、永生的耶和華起誓。我既然指著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向你起誓說:你兒子所羅門必接續我作王,坐在我的位上。我今日就必照這話而行。」於是,拔示巴臉伏於地,向王下拜,說:「願我主大衛王萬歲!」大衛王又吩咐說:「將祭司撒督、先知拿單、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召來!」他們就都來到王面前。王對他們說:「要帶領你們主的僕人,使我兒子所羅門騎我的騾子,送他下到基訓;在那裡,祭司撒督和先知拿單要膏他作以色列的王;你們也要吹角,說:『願所羅門王萬歲!』然後要跟隨他上來,使他坐在我的位上,接續我作王。我已立他作以色列和猶大的君。」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對王說:「阿們!願耶和華─我主我王的神也這樣命定。耶和華怎樣與我主我王同在,願他照樣與所羅門同在,使他的國位比我主大衛王的國位更大。」於是,祭司撒督、先知拿單、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和基利提人、比利提人都下去使所羅門騎大衛王的騾子,將他送到基訓。祭司撒督就從帳幕中取了盛膏油的角來,用膏膏所羅門。人就吹角,眾民都說:「願所羅門王萬歲!」眾民跟隨他上來,且吹笛,大大歡呼,聲音震地。 1:28-1:40 註釋:
(四)大衛確認所羅門才是王位繼承人,並立刻舉行登基儀式 1:28-40
◎拿單進來見大衛時,拔示巴一定先行退下。
●「臉伏於地」:原文是「雙鼻碰地」。
●「騾子」:「母騾子」,是驢和馬的雜交種,當時騾子是王家的坐騎
,雖然律法禁止雜交 利 19:19 ,不過大衛時代就已經使
用騾子 撒下 13:29 。當然,當時的騾子也可能是進口的
。
●「基訓」:字義是「爆發」,是靠近耶路撒冷的水泉,距離亞多尼雅
擺設宴席的瑣希列磐石僅僅650公尺 。
●吹「角」:「號角」、「公羊的角」。
◎ 1:36-37 比拿雅的話就說明了他自己是衷心擁護所羅門作王。
●「命定」:「說」、「命令」。
●「基利提」:此處的居民也是非利士的一族,來自克里特島(這個
名字的意義就是克里特島)。
●「比利提人」:字義是「僕從」,許多學者認為這是大衛由非利士雇
來的傭兵,這個字的發音與「非利士」也有相當的關
聯。
●「基利提人和比利提人」:這兩類人不是一般軍人,而是「以家臣身
分服務大衛的僱傭兵」。 王上 1:36-38
而比拿雅正是這個特殊部隊的首領。
●「帳幕」中取了:指 撒下 6:16-17 中安放約櫃的帳幕。
◎ 1:34,45 記載的都是祭司撒督和先知拿單一起「膏」所羅門。不過
1:39 卻記載只有祭司撒督來膏抹所羅門。原因是這些神職人員知道
體制內即位的君王是由祭司來膏抹,體制外的君王則由先知來膏抹。
大衛、掃羅等等就是由先知來膏抹。
●吹「笛」:此字可能是「笛子」或「管樂器」,這種場合比較可能是
「管樂器」。
◎由這裡看起來,所羅門自己並沒有怎樣積極的追求王位,甚至在危險
的時候,還是靠拿單知道消息,母親拔示巴一起到大衛面前爭取而來
。或許我們也可以說,這是上帝給他的王位,而非他自己爭取來的。
經文:亞多尼雅和所請的眾客筵宴方畢,聽見這聲音;約押聽見角聲就說:「城中為何有這響聲呢?」他正說話的時候,祭司亞比亞他的兒子約拿單來了。亞多尼雅對他說:「進來吧!你是個忠義的人,必是報好信息。」約拿單對亞多尼雅說:「我們的主大衛王誠然立所羅門為王了。王差遣祭司撒督、先知拿單、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和基利提人、比利提人都去使所羅門騎王的騾子。祭司撒督和先知拿單在基訓已經膏他作王。眾人都從那裡歡呼著上來,聲音使城震動,這就是你們所聽見的聲音;並且所羅門登了國位。王的臣僕也來為我們的主大衛王祝福,說:『願王的神使所羅門的名比王的名更尊榮;使他的國位比王的國位更大。』王就在床上屈身下拜。王又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是應當稱頌的;因他賜我一人今日坐在我的位上,我也親眼看見了。』」亞多尼雅的眾客聽見這話就都驚懼,起來四散。亞多尼雅懼怕所羅門,就起來,去抓住祭壇的角。有人告訴所羅門說:「亞多尼雅懼怕所羅門王,現在抓住祭壇的角,說:『願所羅門王今日向我起誓,必不用刀殺僕人。』」所羅門說:「他若作忠義的人,連一根頭髮也不致落在地上;他若行惡,必要死亡。」於是所羅門王差遣人,使亞多尼雅從壇上下來,他就來,向所羅門王下拜;所羅門對他說:「你回家去吧!」 1:41-1:53 註釋:
(五)亞多尼雅以及其從眾都害怕,亞多尼雅向所羅門求饒,所羅門承諾只要
他忠義,就饒他不死。 1:41-53
◎約押熟悉戰事,對於號角的聲音特別敏感,所以最早注意到。
● 1:41 前半段的意義可能是「亞多尼雅和所有在他那裡請來的(客)人
聽見了,就停止吃」或「亞多尼雅和所請的眾客筵宴方畢,聽見這聲
音」。
●「亞比亞他的兒子約拿單」:在押沙龍叛變時這人也是報信者。
撒下 15:36
●「忠義的人」:「有力量的人」、「有財富的人」、「有才能的人」。
舊約聖經常常把這兩個字翻譯為「勇士」。 1:42,52
的「忠義的人」都是一樣。
● 1:43 約拿單的報告前面有「不!」、「相反地!」一詞,和合本沒
有翻譯出來,表示約拿單自認來報告的是非常壞的消息。
◎聽到約拿單的報告,大家都知道自己的性命危險,當然是各自逃命離
開,希望新王沒有注意到自己。只有亞多尼雅是主謀,無處可逃,只
好跑去祭壇處,希望能保命。
●「祭壇的角」:祭壇有四個向外突起的角,獻祭時,祭司要把血塗抹
在這四個角上。到祭壇逃避殺害的觀念,並沒有出現
在舊約聖經之中,不過 出 21:13-14 講論逃城的概念
時,隱約把祭壇和逃城的角色重疊。可能就是這樣,
所以這時候的人認為祭壇可以庇護人的生命。
◎所羅門承諾饒亞多尼雅的命,亞多尼雅也承認所羅門的王權。事實上
這是有智慧的作法,如果所羅門一味的趕盡殺絕,恐怕立刻引起內戰
,因為擁護亞多尼雅的一方,實力也相當堅強。
經文:大衛的死期臨近了,就囑咐他兒子所羅門說:「我現在要走世人必走的路。所以,你當剛強,作大丈夫,遵守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照著摩西律法上所寫的行主的道,謹守他的律例、誡命、典章、法度。這樣,你無論做甚麼事,不拘往何處去,盡都亨通。耶和華必成就向我所應許的話說:『你的子孫若謹慎自己的行為,盡心盡意誠誠實實地行在我面前,就不斷人坐以色列的國位。』 2:1-2:4 註釋:
(六)大衛死前給所羅門的遺囑 2:1-9
1.大衛要求所羅門要遵守上帝的命令,好讓整個國家長久持續下去。
2:1-4
●「囑咐」:「吩咐」、「命令」。
●「世人必走的路」:指「死亡」。
●「剛強」: 申 31:7,23 書 1:6-7,9,18 摩西、上帝也這樣勉勵約
書亞。
●「作大丈夫」:「成為男人」,「作男子漢」的意思,
林前 16:13 有一樣的勸勉。
●「律例」:「法令」、「條例」。
●「典章」:「案例」、「(判斷的)基準」、「規矩」。
●「法度」:「見證」。
●「成就」:「設立」、「執行」、「施行」。
●「盡心盡意」:「全心、全生命」。
●「不斷」人:「被剪除」、「被砍下」。
◎大衛的意思是上帝會執行大衛之約 撒下 7:7-17 ,但是所羅門也必
須遵守上帝的律例。
經文:你知道洗魯雅的兒子約押向我所行的,就是殺了以色列的兩個元帥:尼珥的兒子押尼珥和益帖的兒子亞瑪撒。他在太平之時流這二人的血,如在爭戰之時一樣,將這血染了腰間束的帶和腳上穿的鞋。所以你要照你的智慧行,不容他白頭安然下陰間。你當恩待基列人巴西萊的眾子,使他們常與你同席吃飯;因為我躲避你哥哥押沙龍的時候,他們拿食物來迎接我。在你這裡有巴戶琳的便雅憫人,基拉的兒子示每;我往瑪哈念去的那日,他用狠毒的言語咒罵我,後來卻下約旦河迎接我,我就指著耶和華向他起誓說:『我必不用刀殺你。』現在你不要以他為無罪。你是聰明人,必知道怎樣待他,使他白頭見殺,流血下到陰間。」 2:5-2:9 註釋:
2.針對約押、巴西萊的眾子、示每的處置方式 2:5-9
●「殺了....押尼珥」: 撒下 3:22-27 。
●「殺了....亞瑪撒」: 撒下 20:4-10 。
●「他在太平之時流這二人的血」:意思是約押犯了謀殺罪
申 19:1-13 。
●「血染了腰間束的帶和腳上穿的鞋」:原文指的是「約押的衣物」
,但有七十士譯本與古拉丁
文譯本作「大衛的衣物」。
◎此處的意義是約押為了自己的利益犯了謀殺罪,如果是按照七十士
譯本的說法,則是約押害大衛必須承擔謀殺罪。
●「安然」:「健全」、「平安」、「和平」。
●「恩待」:「善良」、「慈愛」、「喜愛」。
●「巴西萊....拿食物來迎接我」: 撒下 17:27-29 。
●「巴西萊的眾子」: 撒下 19:33-38 僅記載「金罕」一人跟大衛
回去,此處可能是指「子孫們」、「後裔們
」。
●「示每....咒罵」: 撒下 16:5-13 撒下 19:17-23 。
●「狠毒的」:「令人哀傷的」、「致病的」。
●「以他為無罪」:「判為無罪」、「宣告無罪」。
●「聰明人」:「智慧人」、「足智多謀的人」。
●「白頭見殺」:「白頭髮的時候流血」。
◎看起來所羅門的智慧很特出,連大衛都注意到所羅門的智慧(通常
家人反而看不出家人的特點)。有人認為大衛是故意要所羅門報仇
,不過更多學者注意到這是大衛為了鞏固王朝、順利轉移政權的交
代。約押的權勢與能力連大衛都無法完全控制,約押的野心也讓他
不擇手段殺人。示每權勢甚大, 撒下 19:17 說「跟從示每的有一
千便雅憫人」,而且住在首都附近,又懂得落井下石、見風轉舵。
如果哪一天所羅門又遭遇危機,恐怕這兩個人也不會放過好機會的
,因此大衛囑咐所羅門除掉王朝的威脅。
◎「恩待基列人巴西萊的眾子」這件事情,就很有大衛的風格。他一
樣紀念約拿單對他的恩典 撒下 9:1 21:7 。
經文:大衛與他列祖同睡,葬在大衛城。大衛作以色列王四十年:在希伯崙作王七年,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十三年。所羅門坐他父親大衛的位,他的國甚是堅固。 2:10-2:12 註釋:
(七)大衛去世,所羅門接續大衛作王。 2:10-12
●「大衛城」:是大衛最早攻下的耶布斯人的耶路撒冷,位於目前耶路
撒冷的南邊,也稱為「錫安」。
●「甚是堅固」:「極其的穩固」、「非常的穩固」。
◎目前的大衛墓,是比較後期的傳統,並非真正的大衛墓。
經文:哈及的兒子亞多尼雅去見所羅門的母親拔示巴,拔示巴問他說:「你來是為平安嗎?」回答說:「是為平安」;又說:「我有話對你說。」拔示巴說:「你說吧。」亞多尼雅說:「你知道國原是歸我的,以色列眾人也都仰望我作王,不料,國反歸了我兄弟,因他得國是出乎耶和華。現在我有一件事求你,望你不要推辭。」拔示巴說:「你說吧。」他說:「求你請所羅門王將書念的女子亞比煞賜我為妻,因他必不推辭你。」拔示巴說:「好,我必為你對王提說。」於是,拔示巴去見所羅門王,要為亞多尼雅提說;王起來迎接,向她下拜,就坐在位上,吩咐人為王母設一座位,她便坐在王的右邊。拔示巴說:「我有一件小事求你,望你不要推辭。」王說:「請母親說,我必不推辭。」拔示巴說:「求你將書念的女子亞比煞賜給你哥哥亞多尼雅為妻。」所羅門王對他母親說:「為何單替他求書念的女子亞比煞呢?也可以為他求國吧!他是我的哥哥,他有祭司亞比亞他和洗魯雅的兒子約押為輔佐。」所羅門王就指著耶和華起誓說:「亞多尼雅這話是自己送命,不然,願神重重地降罰與我。耶和華堅立我,使我坐在父親大衛的位上,照著所應許的話為我建立家室;現在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亞多尼雅今日必被治死。」於是所羅門王差遣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將亞多尼雅殺死。 2:13-2:25 註釋:
(八)所羅門除去王位的威脅 2:13-46
1.亞多尼雅求娶亞比煞,結果導致自己被殺。 2:13-25
●是為「平安」:「和平」、「平安」。
◎ 2:13 中拔示巴的問句,顯出她對亞多尼雅來訪的動機是有疑慮
的。
●「仰望我」作王:「把他們的臉朝向我」、「期望我」的意思。
◎ 2:15-16 顯示出亞多尼雅對於所羅門當王並不甘心。不過他也
無可奈何,因為他認定這是上帝的作為。
●「王的右邊」:是「尊貴的位置」。
●「有一件小事」:原文是「有一個小的請求」。
●「望你不要推辭」:原文是「請你不要回絕我的臉」。
◎當時的文化中,前朝君王的妃嬪是屬於新任君王的
撒下 12:8 16:21-22 。當然亞比煞到底算不算妃嬪還有爭議
,不過所羅門就是以亞比煞算是大衛的妃嬪為理由來殺亞多尼
雅 2:22 。不過由亞比亞他、約押,或者身邊的先知拿單都沒有
反對所羅門把亞多尼雅的要求當叛變。看來,當時的人真的把這
種舉動當成是對王位的覬覦。
●「比拿雅」:字義是「耶和華已建造」,是大衛的護衛長
撒下 23:20-23 ,算是所羅門的軍方人馬。
◎到底拔示巴為何要幫亞多尼雅去提親?許多學者有不同的看法
。有的說拔示巴不認為亞比煞是大衛的妃嬪,又覺得應該要補償
亞多尼雅,所以幫忙去提親。另一派的說法是拔示巴根本就打算
趁機除掉亞多尼雅,所以 2:21 中,拔示巴還去強調亞多尼雅是
所羅門的哥哥。所羅門可能也知道拔示巴的想法,所以還回答拔
示巴「我必不推辭」。不過實際上到底拔示巴的動機為何,我們
並無法確認。
經文:王對祭司亞比亞他說:「你回亞拿突歸自己的田地去吧!你本是該死的,但因你在我父親大衛面前抬過主耶和華的約櫃,又與我父親同受一切苦難,所以我今日不將你殺死。」所羅門就革除亞比亞他,不許他作耶和華的祭司。這樣,便應驗耶和華在示羅論以利家所說的話。 2:26-2:27 註釋:
2.所羅門革除亞比亞他祭司職位。 2:26-27
●「亞拿突」:字義是「禱告蒙應允」,位於耶路撒冷東北邊四公
里處。 書 21:18 記載這是由便雅憫的地業中給利
未人為業的城。先知耶利米也是出於此城 耶 1:1
。
●「你本是該死的」:原文是「你這個死人」。
●「抬過主耶和華的約櫃」:應該就是指 撒下 6:11-15 這類的記
載。
●「應驗耶和華....論以利家所說的話」:指 撒上 2:27-36 ,上
帝預言以利家將不再有
分於大祭司的職務。
◎所羅門直接指責亞比亞他是叛變集團的一份子(所以該死),亞
比亞他也無話可說。很可能亞比亞他知道大衛給所羅門的繼位承
諾。
經文:約押雖然沒有歸從押沙龍,卻歸從了亞多尼雅。他聽見這風聲,就逃到耶和華的帳幕,抓住祭壇的角。有人告訴所羅門王說:「約押逃到耶和華的帳幕,現今在祭壇的旁邊。」所羅門就差遣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說:「你去將他殺死。」比拿雅來到耶和華的帳幕,對約押說:「王吩咐說,你出來吧!」他說:「我不出去,我要死在這裡。」比拿雅就去回覆王,說約押如此如此回答我。王說:「你可以照著他的話行,殺死他,將他葬埋,好叫約押流無辜人血的罪不歸我和我的父家了。耶和華必使約押流人血的罪歸到他自己的頭上;因為他用刀殺了兩個比他又義又好的人,就是以色列元帥尼珥的兒子押尼珥和猶大元帥益帖的兒子亞瑪撒,我父親大衛卻不知道。故此,流這二人血的罪必歸到約押和他後裔的頭上,直到永遠;惟有大衛和他的後裔,並他的家與國,必從耶和華那裡得平安,直到永遠。」於是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上去,將約押殺死,葬在曠野約押自己的墳墓(原文是房屋)裡。王就立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作元帥,代替約押,又使祭司撒督代替亞比亞他。 2:28-2:35 註釋:
3.所羅門殺死約押。 2:28-35
●「抓住祭壇的角」:跟 1:50 亞多尼雅的行動一樣。不過
出 21:14 說謀殺罪透過這種方法無法獲得
赦免,所以約押還是被殺。
◎抓住祭壇的人到底可不可以殺,這連比拿雅也沒把握,所以要去
問大法官所羅門。 2:31-33 就說明約押的罪狀。叛亂不算是約押
被殺的罪狀,但是謀殺就吻合 出 21:14 的死刑要求。
●「曠野」:「畜牧的草場」、「無人居住之地」、「荒野」。
●「曠野約押自己的墳墓」:原文是「曠野他自己的家裡」。參照
撒下 2:32 約押的弟弟亞撒黑是葬在
伯利恆,那約押也可能就是葬在伯利
恆(附近可以放牧羊群)的祖墳中。
◎所羅門只殺死約押,但是還是讓他可以被正常的埋葬,沒有羞辱
約押的屍體。 2:35 則說明所羅門安排自己的人馬擔任軍隊、宗教
的負責人。
經文:王差遣人將示每召來,對他說:「你要在耶路撒冷建造房屋居住,不可出來往別處去。你當確實地知道,你何日出來過汲淪溪,何日必死!你的罪(原文是血)必歸到自己的頭上。」示每對王說:「這話甚好!我主我王怎樣說,僕人必怎樣行。」於是示每多日住在耶路撒冷。過了三年,示每的兩個僕人逃到迦特王瑪迦的兒子亞吉那裡去。有人告訴示每說:「你的僕人在迦特。」示每起來,備上驢,往迦特到亞吉那裡去找他的僕人,就從迦特帶他僕人回來。有人告訴所羅門說:「示每出耶路撒冷往迦特去,回來了。」王就差遣人將示每召了來,對他說:「我豈不是叫你指著耶和華起誓,並且警戒你說『你當確實地知道,你哪日出來往別處去,那日必死』嗎?你也對我說:『這話甚好,我必聽從。』現在你為何不遵守你指著耶和華起的誓和我所吩咐你的命令呢?」王又對示每說:「你向我父親大衛所行的一切惡事,你自己心裡也知道,所以耶和華必使你的罪惡歸到自己的頭上;惟有所羅門王必得福,並且大衛的國位必在耶和華面前堅定,直到永遠。」於是王吩咐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他就去殺死示每。這樣,便堅定了所羅門的國位。 2:36-2:46 註釋:
4.所羅門先軟禁示每,後來示每違背禁令,導致被殺。 2:36-46
●「汲淪溪」:字義是「黑暗」,位於耶路撒冷東面。示每原來住
在耶路撒冷東邊的巴戶琳。
◎ 2:36-37 的禁令限制示每只能住在耶路撒冷, 2:37 則是說
明所羅門最大的擔憂:示每越過汲淪溪回去便雅憫支派的土地
叛亂。簡單的說,所羅門就是要把示每軟禁在耶路撒冷裡面,
當示每離開耶路撒冷,所羅門就要殺他。
●「迦特」:字義是「酒醡」,是非利士的五個主要城巿之一。
●「瑪迦」:字義是「壓制」。
●「亞吉」:字義是「我將使黑暗臨到(使人驚嚇)」或「僅有一
人」。
◎照說示每應該家大業大,少了兩個僕人應該也不是甚麼重大損失
。他為了找兩個僕人親自去迦特(其實可以派人去),舉動有點
奇怪。所以所羅門說這是上帝要殺示每 2:44 。
經文:所羅門與埃及王法老結親,娶了法老的女兒為妻,接她進入大衛城,直等到造完了自己的宮和耶和華的殿,並耶路撒冷周圍的城牆。當那些日子,百姓仍在邱壇獻祭,因為還沒有為耶和華的名建殿。所羅門愛耶和華,遵行他父親大衛的律例,只是還在邱壇獻祭燒香。 3:1-3:3 註釋:
二、所羅門的王朝堅固 3:1-4:34
(一)所羅門獲得上帝賞賜智慧,以及智慧的彰顯 3:1-28
1.前言:所羅門與法老王結親,王朝初期的時候所羅門還是在邱壇敬
拜上帝 3:1-3
●「法老」:聖經沒有提及這法老的名字,但他最有可能是埃及二
十一王朝倒數第二位的統治者西阿蒙(Siamun)。這
個法老執政時內部有底比斯祭司的威脅,國力不盛,
無法對外擴張,因此選擇透過和親與所羅門王結盟。
●「法老的女兒」:此處聖經特別記載所羅門娶了埃及法老的女兒
,是因為埃及法老的女兒很少嫁給外國人,由
此可見所羅門的國勢強盛。
◎很多註釋資料注意到這種異族聯姻的政治婚姻,是導致所羅門王
朝衰弱的原因,因為這種婚姻通常也會接納女方的信仰與神祇
申 31:16 王上 11:1-6 。另外,這個法老的女兒並不是所羅門
第一個妻子,因為下一任以色列王羅波安的母親是亞捫人拿瑪
王上 14:21,31 ,在所羅門登基前已經生了羅波安。
◎ 王上 9:16 指出法老將「基色」作為女兒嫁給所羅門王的嫁妝
,基色是南北貿易與地中海航運的要衝,對埃及與以色列都相當
重要,這個城被所羅門掌握,讓後來的聖殿工程可以順利進行。
法老女兒嫁給所羅門,應該在所羅門即位第四年以前,因為所羅
門即位第四年就開始建聖殿。
●「名」:在希伯來文中,名字代表一個人的本質,特徵和人格。
●「邱壇」:「高地」、「高處」。這是地方性的宗教聖地,通常
形狀為平坦的、岩石鑿成的平台,有獻祭用的祭壇或
處所。
●「律例」:「法令」、「條例」、「制定的事」。
◎可以想見一開始的時候以色列人沒有統一的敬拜地點,或者百姓
分佈太廣,跑到示羅或基遍敬拜太麻煩,就有人運用迦南人敬拜
的地點「邱壇」來敬拜上帝了。後來,有的人連迦南人敬拜的風
俗都學起來,變成巴力和上帝不分了。不過這時候聖經還不是很
嚴苛的指責邱壇的上帝敬拜,因為畢竟還沒有聖殿。
經文:所羅門王上基遍去獻祭;因為在那裡有極大(或譯:出名)的邱壇,他在那壇上獻一千犧牲作燔祭。在基遍,夜間夢中,耶和華向所羅門顯現,對他說:「你願我賜你甚麼?你可以求。」所羅門說:「你僕人─我父親大衛用誠實、公義、正直的心行在你面前,你就向他大施恩典,又為他存留大恩,賜他一個兒子坐在他的位上,正如今日一樣。耶和華─我的神啊,如今你使僕人接續我父親大衛作王;但我是幼童,不知道應當怎樣出入。僕人住在你所揀選的民中,這民多得不可勝數。所以求你賜我智慧,可以判斷你的民,能辨別是非。不然,誰能判斷這眾多的民呢?」所羅門因為求這事,就蒙主喜悅。神對他說:「你既然求這事,不為自己求壽、求富,也不求滅絕你仇敵的性命,單求智慧可以聽訟,我就應允你所求的,賜你聰明智慧,甚至在你以前沒有像你的,在你以後也沒有像你的。你所沒有求的,我也賜給你,就是富足、尊榮,使你在世的日子,列王中沒有一個能比你的。你若效法你父親大衛,遵行我的道,謹守我的律例、誡命,我必使你長壽。」所羅門醒了,不料是個夢。他就回到耶路撒冷,站在耶和華的約櫃前,獻燔祭和平安祭,又為他眾臣僕設擺筵席。 3:4-3:15 註釋:
2.所羅門去基遍獻祭,向上帝求智慧以便治理以色列百姓,上帝允諾
給他智慧以及其他的好處。 3:4-15
○ 代下 1:1-12
●「基遍」:字義是「丘陵城市」,位於便雅憫支派境內,距離耶
路撒冷6.8公里。這是示羅被毀之後會幕及祭壇所在
之處 代上 21:29 代下 1:2-6 。
●「極大」:「巨大」、「偉大」。
●「燔祭」:是一種把祭物全部燃燒獻給神的祭。
◎ 3:6 所羅門就是把自己當成是大衛之約 撒下 7:7-17 的實現。
●「幼童」:原文是「小的小孩」,但所羅門此時大約二十歲。所
以此處重點應該是所羅門自謙「經驗不足」。
●「出入」:本指帶領軍隊的能力 書 14:11 撒上 29:6 ,後來引
申指領導能力 申 31:2 撒上 18:16 。
●賜我「智慧」:原文是「能聽訟的心」、「能判斷案件的心」。
●「判斷」你的民:「管理」、「治理」、「審判」。
●「就蒙主喜悅」:「這事(話)在上主眼中是好的」。
◎ 3:11 的意思是所羅門的懇求,並非是自我為中心的,而是為了
能夠做好一個管理百姓的法官職責,所以上帝很高興。我們的祈
求是不是常常都太過自我為中心了呢?
●「賜你聰明智慧」:原文是「賜你智慧和分辨的心」。
◎上帝應允所羅門成為空前絕後的智慧者,並且享有他沒求的榮耀
、財富與長壽。所羅門回報上帝的是敬拜和祭物,並且與他的臣
僕一同慶祝。
經文:一日,有兩個妓女來,站在王面前。一個說:「我主啊,我和這婦人同住一房;她在房中的時候,我生了一個男孩。我生孩子後第三日,這婦人也生了孩子。我們是同住的,除了我們二人之外,房中再沒有別人。夜間,這婦人睡著的時候,壓死了她的孩子。她半夜起來,趁我睡著,從我旁邊把我的孩子抱去,放在她懷裡,將她的死孩子放在我懷裡。天要亮的時候,我起來要給我的孩子吃奶,不料,孩子死了;及至天亮,我細細地察看,不是我所生的孩子。」那婦人說:「不然,活孩子是我的,死孩子是你的。」這婦人說:「不然,死孩子是你的,活孩子是我的。」她們在王面前如此爭論。王說:「這婦人說『活孩子是我的,死孩子是你的』,那婦人說『不然,死孩子是你的,活孩子是我的』」,就吩咐說:「拿刀來!」人就拿刀來。王說:「將活孩子劈成兩半,一半給那婦人,一半給這婦人。」活孩子的母親為自己的孩子心裡急痛,就說:「求我主將活孩子給那婦人吧,萬不可殺他!」那婦人說:「這孩子也不歸我,也不歸你,把他劈了吧!」王說:「將活孩子給這婦人,萬不可殺他;這婦人實在是他的母親。」以色列眾人聽見王這樣判斷,就都敬畏他;因為見他心裡有神的智慧,能以斷案。 3:16-3:28 註釋:
3.所羅門用智慧判斷出兩個妓女爭小孩子的案子,以色列眾人因此就
尊重所羅門的治理。 3:16-28
●「妓女」:「妓女」被律法禁止 利 19:29 申 23:18 ,但還是存
在於以色列社會中。
●「夜間,這婦人睡著的時候,壓死了她的孩子」:原文直譯是「
夜間,這婦人的孩子死了,因為她躺在他上面。」。
◎先告狀的這個可能是假母親,除了經文的順序顯示之外, 3:20
的指控似乎也不太合理,因為睡著的時候無法看到實際的狀況。
當然,順序不是經文的核心意義,也有可能是記載的誤差導致我
們可能被誤導。所羅門王用的才是比較清晰明確的判斷方式。
●「心裡急痛」:原文是「子宮(複數)變得溫暖及柔和」,意思
是「甚憐愛」、「非常憐憫」。
● 3:27 「王說」:原文是「王回答說」、「王回應說」。
●「敬畏」他:「害怕」。
◎所羅門願意且能夠正確審理這兩個妓女的案件,顯示出他在司法
方面強過大衛,參考 撒下 15:2-4 。也因為這樣,百姓怕所羅門
,想必也不敢為非作歹,免得難逃君王的審判。
經文:所羅門作以色列眾人的王。他的臣子記在下面:撒督的兒子亞撒利雅作祭司,示沙的兩個兒子以利何烈、亞希亞作書記,亞希律的兒子約沙法作史官,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作元帥,撒督和亞比亞他作祭司長,拿單的兒子亞撒利雅作眾吏長,王的朋友拿單的兒子撒布得作領袖,亞希煞作家宰,亞比大的兒子亞多尼蘭掌管服苦的人。 4:1-4:6 註釋:
(二)所羅門以智慧治理國家的情形 4:1-34
1.所羅門王朝的主要官員 4:1-6
◎比對所羅門與大衛的內閣官員,主要的差異是所羅門多了「家宰
」、「眾吏長」這兩個職位。
●「臣子」:「領袖」、「官員」。
●「亞撒利雅」:字義是「耶和華已幫助」,照 代上 6:8-9 亞撒
利雅應該是撒督的孫子,撒督的兒子應該是「亞
希瑪斯」。此時亞希瑪斯可能已經去世,所以直
接由撒督的孫子接任,那個「兒子」也可以作「
後裔」解釋。當然這個「亞撒利雅」也有可能是
代上 6:10 中約哈難的兒子亞撒利雅。
●「示沙」:字義是「耶和華抗辯」。
●「以利何烈」:字義是「秋神」。
●「亞希亞」:字義是「耶和華的兄弟」。
●「書記」:負責管理外交公文,在某些方面大概等同於今日的外
交部長職務。
●「亞希律」:字義是「孩子的弟兄」。
●「約沙法」:字義是「耶和華已審判」。 撒下 8:16 記載他在大
衛時期就已經作史官。
●「史官」:負責管理政府的檔案和文件,也兼有傳令官、新聞祕
書的功能。任何人晉見王都須先得到這個官員的批准。
●「耶何耶大」:字義是「耶和華知曉」。
●「比拿雅」:字義是「耶和華已建造」。
●「元帥」:原文是「在軍隊上面」,就是軍隊的司令官。
●撒督和亞比亞他作「祭司長」:原文只是「祭司」,不是「祭司長
」。
●「拿單」:字義是「賜予者」。
●「亞撒利雅」:字義是「耶和華已幫助」。
●「眾吏長」:字義是「代表」、「行政長官」。
●「王的朋友」:應該是一種「官職名」,一般猜測是類似「資政
」、「顧問」一類的職位。
●「撒布得」:字義是「給與」。
●作「領袖」:字義是「祭司」,與 撒下 8:18 「大衛的眾子都作
領袖」寫法一致,這個「祭司」可能是使用了其他國
家「祭司」作為「王室顧問」的意義。因為由聖經其
他地方的記載看不出大衛的兒子們、撒布得與撒督、
亞比亞他的職務有混雜的地方。
●「亞希煞」:字義是「我弟兄唱歌」。
●「家宰」:原文是「在家上面」,主管皇宮事務的官員,可能就
是「宰相」的職位。
●「亞多尼蘭」:字義是「我的主被高舉」。這人應該也是「亞多蘭」
撒下 20:24 。
●「服苦的人」:「勞工群」、「奴隸群」。
◎有學者注意到這份名單包含所羅門在內,總共有十二個人作為內閣
,與 4:7-19 的十二個行政區對應。因此撒督和亞比亞他的名單並
非是抄寫錯誤,而是刻意加上去的。
經文:所羅門在以色列全地立了十二個官吏,使他們供給王和王家的食物,每年各人供給一月。他們的名字記在下面:在以法蓮山地有便‧戶珥;在瑪迦斯、沙賓、伯‧示麥、以倫‧伯‧哈南有便‧底甲;在亞魯泊有便‧希悉,他管理梭哥和希弗全地;在多珥山岡(或譯:全境)有便‧亞比拿達,他娶了所羅門的女兒她法為妻;在他納和米吉多,並靠近撒拉他拿、耶斯列下邊的伯.善全地,從伯.善到亞伯.米何拉直到約念之外,有亞希律的兒子巴拿;在基列的拉末有便‧基別,他管理在基列的瑪拿西子孫睚珥的城邑,巴珊的亞珥歌伯地的大城六十座,都有城牆和銅閂;在瑪哈念有易多的兒子亞希拿達;在拿弗他利有亞希瑪斯,他也娶了所羅門的一個女兒巴實抹為妻;在亞設和亞祿有戶篩的兒子巴拿;在以薩迦有帕路亞的兒子約沙法;在便雅憫有以拉的兒子示每;在基列地,就是從前屬亞摩利王西宏和巴珊王噩之地,有烏利的兒子基別一人管理。 4:7-4:19 註釋:
2.所羅門王朝的行政區與管理者 4:7-19
◎所羅門廢除過去十二支派的結構,而改立十二個直屬於王朝的行
政區,應該是用來強化管理的策略。
●「官吏」:意義是「代表」、「行政長官」與 4:5 的「眾吏長」原
文一樣。
●「便戶珥」:字義是「見證之子」或「戶珥之子」。
●「瑪迦斯」:字義是「終結」。
●「沙賓」:字義是「狐狸的住所」。
●「便底甲」:字義是「穿刺之子」或「底甲之子」。
●「多珥」:字義是「世代」。
●「山岡」:字義是「高處」。
●「他法」:字義是「裝飾」。
●「基列」:指約旦河東一帶的地區。
◎此處的「便xx」都是「xx的兒子之意」,有學者認為這可能是記載
破損,導致人名遺失所致。因為這些部份可能是「oo便xx」,「oo
」因記載破損就遺失了。
●「亞摩利王西宏和巴珊王噩」:參考 申 2:26-3:11 。
◎所羅門王朝雖然版圖遼闊,但是這十二行政區僅包含傳統的以色列
領土,並沒有包括其他新擴充的版圖。
◎此處沒有記載猶大地區,顯然猶大地區並不是這十二行政區之一,
也就是猶大是接受這十二行政區的供應。這也可能是以後以色列背
叛大衛王朝的原因。
經文:猶大人和以色列人如同海邊的沙那樣多,都吃喝快樂。所羅門統管諸國,從大河到非利士地,直到埃及的邊界。所羅門在世的日子,這些國都進貢服事他。所羅門每日所用的食物:細麵三十歌珥,粗麵六十歌珥,肥牛十隻,草場的牛二十隻,羊一百隻,還有鹿、羚羊、麃子,並肥禽。所羅門管理大河西邊的諸王,以及從提弗薩直到迦薩的全地,四境盡都平安。所羅門在世的日子,從但到別是巴的猶大人和以色列人都在自己的葡萄樹下和無花果樹下安然居住。所羅門有套車的馬四萬,還有馬兵一萬二千。那十二個官吏各按各月供給所羅門王,並一切與他同席之人的食物,一無所缺。眾人各按各分,將養馬與快馬的大麥和乾草送到官吏那裡。 4:20-4:28 註釋:
3.所羅門王朝的物質享受無缺 4:20-28
● 4:21 所羅門時代以色列的版圖由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幼發拉
底河) 創 15:18 ,從曠野到大海日落之處 書 1:4 。而與埃及
的界線,一般認為就在「埃及小河」。
◎所羅門的疆界雖然很大,不過都是大衛留給他的,所羅門王本身
沒有為擴大疆界進行什麼戰爭。
●「歌珥」:度量衡單位,約等於220公升,為 10 伊法或 10 罷
特,等同於1賀梅珥。30歌珥就是6600公升,60歌珥
就是13200公升。
●「細麵」、「粗麵」:「細麵」是指特別加工研磨的上好的麵
粉,「粗麵」是指一般的麵粉。
●「鹿」:「公鹿」、「雄鹿」。
●「麃子」:「雄麆鹿」,「一種淡紅色的鹿」。
●「肥禽」:「被養肥的飛禽」。
◎ 4:23 中,牛與羊都是飼養的,肥牛與草場的牛可能與「細麵、
粗麵」的分別一樣,肥牛是特選養肥的牛,草場的牛就是一般的
牛隻。這些可以定量供應王宮,但是後面的「鹿、羚羊、麃子,
並肥禽」應該就是野味,無法定量供應,所以沒有記錄供應數量
。
● 4:22-23 所記載供奉給所羅門宮廷之五類與肉食的數量,和埃
及法老相近。本節所用的埃及語度量單位「歌珥」,表示此處的
記載,可能是模仿埃及、迦南,或附近國家的官方記錄。此處所
列的食物都可以在糧倉長期存放,或在王宮附近畜牧,直到食用
之時為止。
●「提弗薩」:字義是「穿越過」,位於幼發拉底河旁。可能就是
Thapsacus。
●「迦薩」:字義是「強壯」。非利士人的一個城市, 位於巴勒斯
坦的極西南邊,靠近地中海。
●「從但到別是巴」:指以色列地的最北到最南端。也就是以色列
全境。
●「套車的馬四萬」:原文應該是「 戰車用的馬棚四萬個」。
代下 9:25 作「四千棚」。如果參考
王上 10:26 的數量,「四千」這個數字應
該比較合理,此處的「四萬」就是文士抄寫
錯誤。
●「馬與快馬」:一個是「戰車馬」,一個是一般的馬。
◎這一段所說的狀況,跟「所羅門」的名字意義一樣,是所羅門治
理下以色列國享有的「平安」。沒有戰爭,安居樂業,衣食充足
。
經文:神賜給所羅門極大的智慧聰明和廣大的心,如同海沙不可測量。所羅門的智慧超過東方人和埃及人的一切智慧。他的智慧勝過萬人,勝過以斯拉人以探,並瑪曷的兒子希幔、甲各、達大的智慧。他的名聲傳揚在四圍的列國。他作箴言三千句,詩歌一千零五首。他講論草木,自黎巴嫩的香柏樹直到牆上長的牛膝草,又講論飛禽走獸、昆蟲水族。天下列王聽見所羅門的智慧,就都差人來聽他的智慧話。 4:29-4:34 註釋:
4.所羅門王的智慧廣大,無人能比 4:29-34
●「東方人」:一般指米所波大米兩河流域的的亞述、巴比倫
民族。
◎ 4:29-30 說明所羅門的智慧超過兩大文明古國百姓的智慧。
●「以斯拉人」:字義是「本地人」,可能是個城鎮名,也有可
能是「本地人」的意思。不過 詩 89 也標示
是「以斯拉人以探的訓誨詩」,因此比較可能
「以斯拉」是一個城鎮的名字。
●「以探」:字義是「堅忍」。
●「瑪曷」:字義是「舞蹈」。
●「希幔」:字義是「信實的」。
●「甲各」:字義是「支撐」。
●「達大」:字義是「知識之珠」。
●「昆蟲」:原文是「爬行生物」。
● 4:34 直譯是「列國所有的人從聽見他(指所羅門)智慧的地
上列王那裡來聽所羅門的智慧」。
◎這裡算是「錦上添花」,整個國家已經平安了,君王還有過人
的智慧,可以讓大家了解更多事物。
經文:泰爾王希蘭,平素愛大衛;他聽見以色列人膏所羅門,接續他父親作王,就差遣臣僕來見他。所羅門也差遣人去見希蘭,說:「你知道我父親大衛因四圍的爭戰,不能為耶和華─他神的名建殿,直等到耶和華使仇敵都服在他腳下。現在耶和華─我的神使我四圍平安,沒有仇敵,沒有災禍。我定意要為耶和華─我神的名建殿,是照耶和華應許我父親大衛的話說:『我必使你兒子接續你坐你的位,他必為我的名建殿。』所以求你吩咐你的僕人在黎巴嫩為我砍伐香柏木,我的僕人也必幫助他們,我必照你所定的,給你僕人的工價;因為你知道,在我們中間沒有人像西頓人善於砍伐樹木。」 5:1-5:6 註釋:
三、所羅門建造聖殿與王宮 5:1-9:9
(一)所羅門王建造聖殿 5:1-6:38
○ 代下 2:1-3:17
1.所羅門與推羅王希蘭立約,預備建造聖殿。 5:1-18
(1)所羅門向推羅王希蘭表示自己希望建立聖殿,請希蘭王協助砍伐
香柏木。 5:1-6
●「泰爾(推羅)」:是古代腓尼基人的主要海港之一,位於耶
路撒冷北方約150公里 ,的一個小島之上
。它除了在當時的航海商業中扮演極重要
的角色之外,紡織和染色工業,以及香柏
木出口,都是此處著名的產業。推羅非常
仰賴以色列的農產品供應,以色列也控制
內陸到推羅的商業大道。因此推羅王是最
早承認大衛王的君王。
●「希蘭」:字義是「尊貴的」。目前歷史文獻記載過一位希蘭
王是西元前969-936年(一說是978-944年)當推羅
王。希蘭曾經幫大衛建造過宮殿 撒下 5:11 。
●「愛」大衛:「是....的朋友」、「是....的愛好者」。
●「仇敵」:原文是「撒但」,意義是「敵人」、「對抗者」。
●「定意」:原文是「說」、「心裡想」。
●「香柏木」:香柏木本是利巴嫩的名產,樹身有一種香油(目
前是化妝品的原料之一),這種香油使香柏樹蟲
蟻不生,具有防蛀功能,使之成為名貴的木材。
◎「照你所定的,給你僕人的工價」,意思是希蘭開口,所羅門
就答應,彼此都相信對方會給予適當的報答,這種說法表示兩
王的互信程度相當高。
●「西頓人」:「西頓」字義是「打獵」,推羅北方的地中海岸
旁的腓尼基古城。此處稱推羅王統治的人民為「
西頓人」是因為此時兩、三百年前(約西元前
1200年),西頓人為了躲避非利士人的攻擊,逃
到推羅來。這些西頓難民可能就成為推羅的奴工
,成為最會砍樹的民族。
經文:希蘭聽見所羅門的話,就甚喜悅,說:「今日應當稱頌耶和華;因他賜給大衛一個有智慧的兒子,治理這眾多的民。」希蘭打發人去見所羅門,說:「你差遣人向我所提的那事,我都聽見了;論到香柏木和松木,我必照你的心願而行。我的僕人必將這木料從黎巴嫩運到海裡,紮成筏子,浮海運到你所指定我的地方,在那裡拆開,你就可以收取;你也要成全我的心願,將食物給我的家。」 5:7-5:9 註釋:
(2)希蘭王表示樂意配合,並盼望所羅門提供食物。 5:7-9
●「甚喜悅」:「極度的歡喜」。
◎ 5:7 應該是一種外交辭令,當然希蘭王真的很高興,不過他
只是用外交辭令來尊重所羅門王的神,並非真的是信奉上帝。
●「松木」:「柏樹」、「樅樹」。
●「你所指定我的地方」:指「約帕」。 代下 2:16
◎事實上以色列除了缺乏建材外,也缺乏建造大型建築的能力。
而推羅依賴商業,缺乏穩定的糧食來源。既然建造聖殿需要很
長的時間,那所羅門等於跟希蘭簽訂了一個長期契約,雙方可
以互利。
◎希蘭似乎對供應木材很有經驗, 5:9 就直接建議進行的細節
,利用木筏海運來運送木料。
經文:於是希蘭照著所羅門所要的,給他香柏木和松木;所羅門給希蘭麥子二萬歌珥,清油二十歌珥,作他家的食物。所羅門每年都是這樣給希蘭。耶和華照著所應許的賜智慧給所羅門。希蘭與所羅門和好,彼此立約。 5:10-5:12 註釋:
(3)以色列和推羅照約定進行,一方提供木材,另一方提供食物。
5:10-12
●「二萬歌珥」:約等於4400000公升。 代下 2:10 說是二萬歌
珥小麥、兩萬歌珥大麥。這些麥子可以做成兩
萬六千六百六十六歌珥的麵粉,比所羅門王室
消耗量少五分之一。
●「清油」: 原文是「搗成的油」,指的是「壓榨過的橄欖油
」。
●「二十歌珥」:約等於4400公升。 代下 2:10 說是二萬罷特
,也就是440000公升。一般認為是4400公升
比較可能。
◎「每年」:照 6:38 記載,所羅門建造聖殿,總共七年。
經文:所羅門王從以色列人中挑取服苦的人共有三萬,派他們輪流每月一萬人上黎巴嫩去;一個月在黎巴嫩,兩個月在家裡。亞多尼蘭掌管他們。所羅門用七萬扛抬的,八萬在山上鑿石頭的。此外,所羅門用三千三百督工的,監管工人。王下令,人就鑿出又大又寶貴的石頭來,用以立殿的根基。所羅門的匠人和希蘭的匠人,並迦巴勒人,都將石頭鑿好,預備木料和石頭建殿。 5:13-5:18 註釋:
(4)所羅門用蒐集的木料和石頭準備建造聖殿。 5:13-18
◎此處有兩批勞工,三萬人是以色列人,其他應該是外族奴工。
三萬以色列勞工,一年三分之一的時間到黎巴嫩去服勞役。十
五萬外族奴工則完全沒有休息。 王上 9:21 利 25:39 記載這
兩種人,以色列人不能奴役以色列人,但戰俘或外族人就難免
被奴役了。
●「扛抬的」:「挑夫」、「扛抬重物的工人」。
●「督工的」:原文是「首領」、「監督者」、「官員」。這些
監督者應該也是外族人。
●「迦巴勒」: 字義是「界線」。位於黎巴嫩北方,西頓以北
七十公里左右。這個民族可能也跟西頓人一樣
,因為逃難淪為推羅的採石奴工。
◎這些石頭可能來自不遠的地方,目前耶路撒冷城外,還有一處
被稱為「所羅門採石場」的地方。
經文: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後四百八十年,所羅門作以色列王第四年西弗月,就是二月,開工建造耶和華的殿。所羅門王為耶和華所建的殿,長六十肘,寬二十肘,高三十肘。 6:1-6:2 註釋:
2.聖殿建造的過程。 6:1-38
(1)開始建聖殿的時間與聖殿的大小 6:1-2
◎ 6:1 一般認為所羅門聖殿的奉獻日期是西元前九百六十六年。
至於這個480年,引起很多學者的爭議。有人認為這只是12代
的一個象徵性年代,有人認為是真實年代。前者就會把出埃及
的年代定於西元1290年左右,後者認為出埃及年代是1446年。
●「西弗月」:這是猶太曆法中的二月,相當於陽曆四、五月
之間。 6:2 特別指明西弗月就是二月,可能表
示以色列人也不熟悉西弗月的說法,這種說法是
對外使用的官方稱號。「西弗」字義是「明亮」
。
●「肘」:等於44.45公分,六十肘就是26.67公尺,二十肘就是
8.89公尺,三十肘就是13.335公尺。
◎聖殿設計基本上是仿照會幕之規格,但面積則是會幕的四倍
(長、寬都加倍),體積是會幕的十二倍(有三倍高)
出 26:15-25 36:34 。
經文:殿前的廊子長二十肘,與殿的寬窄一樣,闊十肘;又為殿做了嚴緊的窗櫺。靠著殿牆,圍著外殿內殿,造了三層旁屋;下層寬五肘,中層寬六肘,上層寬七肘。殿外旁屋的樑木擱在殿牆坎上,免得插入殿牆。建殿是用山中鑿成的石頭。建殿的時候,鎚子、斧子,和別樣鐵器的響聲都沒有聽見。在殿右邊當中的旁屋有門,門內有旋螺的樓梯,可以上到第二層,從第二層可以上到第三層。所羅門建殿,安置香柏木的棟樑,又用香柏木板遮蓋。靠著殿所造的旁屋,每層高五肘,香柏木的棟樑擱在殿牆坎上。 6:3-6:10 註釋:
(2)聖殿的外部建築結構 6:3-10
●「嚴緊的窗櫺」:原文是「關閉框架的窗戶」。呂振中譯本作
「窗戶、有內寬外窄的窗格子」。主要是這
個詞是建築專有名詞,但是實際意義並不確
定。
●「造了三層旁屋」:呂振中譯本作「對着殿堂和內殿他四圍造
了廂房」。現代中文譯本作「建造了三層
廂房」。另外原文在此另有建造「床舖」
或「平台」的記載,但這個可能是旁屋的
結構一部分,因此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
◎由外面看起來這三層旁屋寬度一致,但是因為牆壁的厚度越高
越薄,所以內部空間就越高越寬。參考 結 41:5-7
●殿牆「坎」:「槽口」、「壁架」。
●「鐵器的響聲」: 申 27:5 書 8:31 記載建立祭壇時不可以
用鐵器。
●「所羅門建殿」:原文是「完成了聖殿的建造」,沒有「所羅
門」,不過此處的「完成」,意義應該是「
主結構」完成。
◎這些廂房或旁屋都是用來當作庫房使用。
經文:耶和華的話臨到所羅門說:「論到你所建的這殿,你若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典章,遵從我的一切誡命,我必向你應驗我所應許你父親大衛的話。我必住在以色列人中間,並不丟棄我民以色列。」 6:11-6:13 註釋:
(3)上帝對聖殿的應許 6:11-13
◎在聖殿建造的記載中,為何插入這一段?是很多學者討論的中
心。有一說頗有意思,是說上帝回頭提醒所羅門:「聖殿不是
重點,建聖殿的人才是重點」,要所羅門在關注工程進行之餘
,更要關心自己是否謹守上帝的律法。我們的服事常常也是如
此,服事的人的心態與動機,遠比事工本身重要。
經文:所羅門建造殿宇。殿裡面用香柏木板貼牆,從地到棚頂都用木板遮蔽,又用松木板鋪地。內殿,就是至聖所,長二十肘,從地到棚頂用香柏木板遮蔽(或譯:隔斷)。內殿前的外殿,長四十肘。殿裡一點石頭都不顯露,一概用香柏木遮蔽;上面刻著野瓜和初開的花。殿裡預備了內殿,好安放耶和華的約櫃。內殿長二十肘,寬二十肘,高二十肘,牆面都貼上精金;又用香柏木做壇,包上精金。所羅門用精金貼了殿內的牆,又用金鍊子掛在內殿前門扇,用金包裹。全殿都貼上金子,直到貼完;內殿前的壇,也都用金包裹。他用橄欖木做兩個基路伯,各高十肘,安在內殿。這一個基路伯有兩個翅膀,各長五肘,從這翅膀尖到那翅膀尖共有十肘;那一個基路伯的兩個翅膀也是十肘,兩個基路伯的尺寸、形像都是一樣。這基路伯高十肘,那基路伯也是如此。他將兩個基路伯安在內殿裡;基路伯的翅膀是張開的,這基路伯的一個翅膀挨著這邊的牆,那基路伯的一個翅膀挨著那邊的牆,裡邊的兩個翅膀在殿中間彼此相接;又用金子包裹二基路伯。內殿、外殿周圍的牆上都刻著基路伯、棕樹,和初開的花。內殿、外殿的地板都貼上金子。 6:14-6:30 註釋:
(4)聖殿的內部 6:14-30
●「所羅門建造殿宇」:原文是「所羅門完成了聖殿的建造」。
●「棚頂」:「天花板的牆壁」。
●「至聖所」:是一個立方體的空間,長寬高各8.89公尺。是會
幕的長寬高的兩倍。
●「內殿前的外殿」:原文是「(至)聖所前的殿」,指的就是
通稱「聖所」的地方。
●「野瓜」:「葫蘆形裝飾」。
●「初開的花」:「綻開的花」。
◎「殿裡一點石頭都不顯露」,當地的建築都是用石頭建成,能
夠做到「一點石頭都不顯露」非常不容易。
●「精」金:「封鎖的 (貴重稀有之意), 只用於聖殿的器具與
裝飾」。
●「香柏木做壇」:對應於會幕的「金香壇」 出 30:1-6 。
●「金鍊子」:原文是複數型態,可能是用來掛遮住至聖所入口
的幔子。
●「直到貼完」:意思是「整個聖殿都貼完」。
●「基路伯」:約櫃上面已經有兩個基路伯,這是另外建造的兩
個。比較特殊的是這基路伯是用橄欖木製成。橄
欖木是以色列本土木材,並非進口的,質地應該
也沒有香柏木好,所羅門可能是想用應許之地的
木料來建造代表神同在的基路伯。
經文:又用橄欖木製造內殿的門扇、門楣、門框;門口有牆的五分之一。在橄欖木做的兩門扇上刻著基路伯、棕樹,和初開的花,都貼上金子。又用橄欖木製造外殿的門框,門口有牆的四分之一。用松木做門兩扇。這扇分兩扇,是摺疊的;那扇分兩扇,也是摺疊的。上面刻著基路伯、棕樹,和初開的花,都用金子貼了。他又用鑿成的石頭三層、香柏木一層建築內院。 6:31-6:36 註釋:
(5)聖殿的入口與內院 6:31-36
●「門口有牆的五分之一」:原文是「第五門柱」。
出 26:37 提及「要用皂莢木為
簾子做五根柱子」。可能此處就
是類似的結構。
●製造外殿的「門框」:原文是「門柱」。
●「門口有牆的四分之一」:可能是「第四門柱」或「四方形
的門柱」。
● 6:34 意思是外殿的門是松木做的折疊門。兩邊各分成兩頁
可以折疊的門。
●「內院」:也就是「祭司院」,最接近聖殿的院子。
● 6:36 的結構不明,一般認為是石頭層中用香柏木間隔構成
,這種結構可以防震。
◎至聖所的門也是用橄欖木製成,外殿的門、門柱都是用橄欖
木製成,但是門扇用松木製成。
經文:所羅門在位第四年西弗月,立了耶和華殿的根基。到十一年布勒月,就是八月,殿和一切屬殿的都按著樣式造成。他建殿的工夫共有七年。 6:37-6:38 註釋:
(6)聖殿的工程時間 6:37-38
●「布勒月」:「布勒」字義是「加增」、「生產」。大約是
陽曆的十、十一月。
●「樣式」造成:「基準」、「規矩」、「計畫」、「設計」。
◎建造聖殿的總時間事實上是七年半。七年只是個大約的數目。
經文:所羅門為自己建造宮室,十三年方才造成; 7:1-7:1 註釋:
(二)所羅門王建造自己的王宮 7:1-12
1.所羅門王建造自己王宮共用了十三年。 7:1
●「宮室」:「房屋」、「家」。
◎所羅門用建造聖殿兩倍的時間建造自己的王宮。這王宮包括黎巴
嫩林宮、柱廊、審判座廊、王的寢宮與法老女兒的宮室。
經文:又建造黎巴嫩林宮,長一百肘,寬五十肘,高三十肘,有香柏木柱三(原文是四)行,柱上有香柏木柁樑。其上以香柏木為蓋,每行柱子十五根,共有四十五根。有窗戶三層,窗與窗相對。所有的門框都是厚木見方的,有窗戶三層,窗與窗相對。 7:2-7:5 註釋:
2.所羅門王建造黎巴嫩林宮。 7:2-5
●「黎巴嫩林」:「黎巴嫩森林」。可能是因為用許多香柏木當作
柱子,看起來很像黎巴嫩森林,所以取此名。
●「一百肘」:44.45公尺。
●「五十肘」:22.23公尺。
●「三十肘」:13.34公尺。
●「香柏木」:香柏木本是黎巴嫩的名產,樹身有一種香油(目
前是化妝品的原料之一),這種香油使香柏樹蟲
蟻不生,具有防蛀功能,使之成為名貴的木材。
●「三行」:馬所拉經文是「四行」。
●「柁梁」:「橫樑」、「由原木砍鑿出的樑木」。
●「每行柱子十五根,共有四十五根」:原文是「廂房在柱子上面,
四十五,每行十五」。有可能這些數字指的不是柱子,是廂房。
●「每行」柱子十五根,窗戶三「層」:原文一樣,都是「排」、
「列」、「層」的意思,
因此這些廂房可能不是三層
而是三行(窗戶才會有三層
)。
●「門框」:「門和門柱」。
●「都是厚木見方的」:「都是正方形的框架」。此處應該是描述廂
房的門並非長方形,而是正方形的。
◎ 7:2-3 的記載有點奇怪,馬所拉經文是說有四行,但是一行十五
根柱子,總共45根,就應該是三行。有一說是四行柱子,兩行靠
牆,兩行在中間,形成三道走廊。而四十五跟每行十五,指的是
走廊上的廂房,這種說法比較可信。
◎黎巴嫩林宮面積大約是聖殿的四倍多,而且香柏木會有香味,整座
宮殿真是有「低調奢華」的感覺。
經文:並建造有柱子的廊子,長五十肘,寬三十肘;在這廊前又有廊子,廊外有柱子和臺階。又建造一廊,其中設立審判的座位,這廊從地到頂都用香柏木遮蔽。 7:6-7:7 註釋:
3.柱廊與審判座廊的建造。 7:6-7
● 7:7 的審判座廊,在 10:18-20 中有更詳細的記載。
◎此處沒有清楚交代整個建築結構,只是知道大概的樣子。對作者
來說,這些建築並不是重點。
經文:廊後院內有所羅門住的宮室;工作與這工作相同。所羅門又為所娶法老的女兒建造一宮,做法與這廊子一樣。 7:8-7:8 註釋:
4.所羅門的住處與法老女兒的宮室。 7:8
●「工作」:「人的工作」、「作為」,指的應該是作法與建築式
樣。
◎此處顯示所羅門和法老女兒的宮室都是用石頭做成,裡面貼香柏
木板。
經文:建造這一切所用的石頭都是寶貴的,是按著尺寸鑿成的,是用鋸裡外鋸齊的;從根基直到檐石,從外頭直到大院,都是如此。根基是寶貴的大石頭,有長十肘的,有長八肘的;上面有香柏木和按著尺寸鑿成寶貴的石頭。大院周圍有鑿成的石頭三層、香柏木一層,都照耶和華殿的內院和殿廊的樣式。 7:9-7:12 註釋:
5.所羅門宮室的材料。 7:9-12
●「檐石」:「頂蓋」(牆頂或屋頂的護蓋)。
●「外頭」:「街道」。
●「大院」:「大院子」。
●「十肘」:4.45公尺。
●「八肘」:3.56公尺。
◎有資料顯示此處用的石頭是石灰岩,切割出來時比較軟,等到與
空氣接觸後就會硬化。
經文:所羅門王差遣人往泰爾去,將戶蘭召了來。他是拿弗他利支派中一個寡婦的兒子,他父親是泰爾人,作銅匠的。戶蘭滿有智慧、聰明、技能,善於各樣銅作。他來到所羅門王那裡,做王一切所要做的。 7:13-7:14 註釋:
(三)所羅門王建造聖殿的其他裝飾與器皿 7:13-51
○ 代下 4:1-18 王下 25:13-17
1.所羅門王派人去找戶蘭作為銅匠,製作聖殿的器物。 7:13-14
○ 代下 2:13-14
◎ 代下 2:14 說戶蘭的母親是但支派,此處說是拿弗他利支派。
戶蘭的母親應該是以色列北部的但支派人,鄰近拿弗他利支派
,後來先嫁給拿弗他利支派人,丈夫死後再嫁給推羅人。
●「戶蘭」:字義是「尊貴的」,全名應該是「戶蘭亞比」(我
的父親是戶蘭)。事實上推羅王「希蘭」也是這個
字,所以有時候經文看起來會有些混亂。
經文:他製造兩根銅柱,每根高十八肘,圍十二肘;又用銅鑄了兩個柱頂安在柱上,各高五肘。柱頂上有裝修的網子和擰成的鍊索,每頂七個。網子周圍有兩行石榴遮蓋柱頂,兩個柱頂都是如此。廊子的柱頂徑四肘,刻著百合花。兩柱頂的鼓肚上挨著網子,各有兩行石榴環繞,兩行共有二百。他將兩根柱子立在殿廊前頭:右邊立一根,起名叫雅斤;左邊立一根,起名叫波阿斯。在柱頂上刻著百合花。這樣,造柱子的工就完畢了。 7:15-7:22 註釋:
2.戶蘭製造兩根銅柱。 7:15-22
●「十八肘」:8公尺。
●「十二肘」:5.33公尺。
◎ 耶 52:21 補充這兩個柱子「厚四指(2.12公分),是空的」。
●「五肘」:2.22公尺。
●「柱頂....高五肘」: 王下 25:17 記載「柱上有銅頂,高三肘
」, 耶 52:22 記載「柱上有銅頂,高五
肘」,可能是銅頂底下還有基座,銅頂本
身高三肘,基座高兩肘,總共五肘。
●「裝修的網子」:「交織的鍊子」。
●「擰成的鍊索」:「擰成的鍊索」、「串飾」。
●「石榴」:一般認為是「多產」的象徵。
●「鼓肚」:「腹部」、「子宮」。
●「雅斤」:字義是「他將建立」。
●「波阿斯」:字義是「快速」或「他大有能力」。
◎這兩根巨型的柱子放在殿前,又有名字,應該是要展示上帝的建
立跟能力是聖殿的基礎與彰顯。
經文:他又鑄一個銅海,樣式是圓的,高五肘,徑十肘,圍三十肘。在海邊之下,周圍有野瓜的樣式;每肘十瓜,共有兩行,是鑄海的時候鑄上的。有十二隻銅牛馱海:三隻向北,三隻向西,三隻向南,三隻向東;海在牛上,牛尾都向內。海厚一掌,邊如杯邊,又如百合花,可容二千罷特。 7:23-7:26 註釋:
3.戶蘭製造一個銅海。 7:23-26
◎ 代下 4:6 記載銅海是祭司沐浴用。銅海的角色相當於會幕的
銅製洗濯盆 出 30:17-21 。
●「十肘」:4.45公尺。
●「三十肘」:13.34公尺。
●「野瓜」:「葫蘆型的裝飾品」。
●「是鑄海的時候鑄上的」:表示並非後來黏合上去的,這是比較
高級的工藝手法。
●「一掌」:約7.4公分。
●又如「百合花」:「百合花花苞」、「百合花花蕾」。
●「罷特」:約22公升,二千罷特就是44000公升。
◎直徑4.45公尺,高2.225公尺的銅海,最大容積應該是圓柱體
222.5 * 222.5 * 3.1416 * 222.5 = 34605084.9 ml
=34605.0849公升,裝不下2000罷特(44000公升),因此
很可能此處的罷特跟肘,並非如我們一般所認知的一罷特22公升
與一肘44.5公分。
經文:他用銅製造十個盆座,每座長四肘,寬四肘,高三肘。座的造法是這樣:四面都有心子,心子在邊子當中,心子上有獅子和牛,並基路伯;邊上有小座,獅子和牛以下有垂下的瓔珞。每盆座有四個銅輪和銅軸。小座的四角上在盆以下,有鑄成的盆架,其旁都有瓔珞。小座高一肘,口是圓的,彷彿座的樣式,徑一肘半,在口上有雕工,心子是方的,不是圓的。四個輪子在心子以下,輪軸與座相連,每輪高一肘半。輪的樣式如同車輪;軸、輞、輻、轂都是鑄的。每座四角上都有盆架,是與座一同鑄成的。座上有圓架,高半肘;座上有撐子和心子,是與座一同鑄的。在撐子和心子上刻著基路伯、獅子,和棕樹,周圍有瓔珞。十個盆座都是這樣,鑄法、尺寸、樣式相同。 7:27-7:37 註釋:
4.戶蘭製造十個有輪的銅座。 7:27-37
●「四肘」:1.78公尺。
●「三肘」:1.33公尺。
●「心子」:「鑲框」。
●「邊子」:「框架」或「榫木」。
●「瓔珞」:「花圈」、「花環」。
●「撐子」:「手」、「支撐端」。
◎作者嘗試要清楚說明盆座的構造,不過我們還是很難清楚了解
整個架構。
經文:又用銅製造十個盆,每盆可容四十罷特。盆徑四肘,在那十座上,每座安設一盆。五個安在殿門的右邊,五個放在殿門的左邊;又將海放在殿門的右旁,就是南邊。 7:38-7:39 註釋:
4.戶蘭製造十個銅盆。 7:38-39
●「盆」:用以潔淨獻祭用的牲畜 代下 4:6 。會幕中僅有一個
銅盆 出 30:17-21 。
●「四十罷特」:880公升。
●「四肘」:1.78公尺。
◎聖殿殿門朝東,所以左邊就是北邊,右邊就是南邊。
經文:戶蘭又造了盆、鏟子,和盤子。這樣,他為所羅門王做完了耶和華殿的一切工。所造的就是:兩根柱子和柱上兩個如球的頂;並兩個蓋柱頂的網子;和四百石榴,安在兩個網子上,每網兩行,蓋著兩個柱上如球的頂;十個座和其上的十個盆;海和海下的十二隻牛;盆、鏟子、盤子。這一切都是戶蘭給所羅門王用光亮的銅為耶和華的殿造成的, 7:40-7:45 註釋:
5.戶蘭製造的其他銅器物。 7:40-45
●「盆」:可能是用來煮平安祭的肉或是盛祭壇上的灰燼。
●「鏟子」:用來清除祭壇上的灰燼。
●「盤子」:用於撒水或撒血的儀式中。
●「球」:「碗狀」、「盆狀」。
●「光亮的」銅:「擦亮」、「磨光」。
經文:是遵王命在約旦平原、疏割和撒拉但中間藉膠泥鑄成的。這一切所羅門都沒有過秤;因為甚多,銅的輕重也無法可查。 7:46-7:47 註釋:
6.戶蘭的工作地點。 7:46-47
●「疏割」:字義是「貨攤」,位於約旦河東方靠近雅博河的淺
攤。考古挖掘證實此地在當時是冶金中心。
●「膠泥鑄成」:這是一種埃及於西元前2500年發展出來的鑄造
方法,用泥土夾住臘作模子來鑄造。
◎就人來說,戶蘭只是一個工匠,也不是什麼神職人員或偉大的
君王,但是聖經還是花很多篇幅來記載這種技術人員對聖殿的
貢獻。其實戶蘭的技術貢獻,可能遠超過許多神職人員的貢獻
。我們身為技術人員的人,是否可以奉獻最強的專業給神用?
經文:所羅門又造耶和華殿裡的金壇和陳設餅的金桌子;內殿前的精金燈臺:右邊五個,左邊五個,並其上的金花、燈盞、蠟剪,與精金的杯、盤、鑷子、調羹、火鼎,以及至聖所、內殿的門樞,和外殿的門樞。所羅門王做完了耶和華殿的一切工,就把他父大衛分別為聖的金銀和器皿都帶來放在耶和華殿的府庫裡。 7:48-7:51 註釋:
7.聖殿中的金器清單。 7:48-51
●「金桌子」:此處是單數型態,但是 代下 4:8 說聖殿有十張
桌子。 出 25:23 記載會幕只有一張桌子。
●「金燈臺」:聖殿有十個金燈台,會幕只有一個金燈台
出 25:31 。
●「蠟剪」:「熄燭器」、「火鉗」。
●「鑷子」:「剪燭花的工具」、「剪燭花的剪刀」。
●「調羹」:「碗」、「盆子」。
●「火鼎」:「香爐」。
◎此處的用具可參考 出 25:29 。
◎聖殿的銅盆、金桌子、金燈臺都是十個,而會幕都是一個。另
外,壇和桌子可能是用香柏木造成,外面再以金包裹。門樞也
可能不是用純金製作,而是用其他高硬度的金屬製作。因為純
金的質地過軟,沒辦法製作這些物品。
經文:那時,所羅門將以色列的長老和各支派的首領,並以色列的族長,招聚到耶路撒冷,要把耶和華的約櫃從大衛城─就是錫安─運上來。以他念月,就是七月,在節前,以色列人都聚集到所羅門王那裡。以色列長老來到,祭司便抬起約櫃,祭司和利未人將耶和華的約櫃運上來,又將會幕和會幕的一切聖器具都帶上來。所羅門王和聚集到他那裡的以色列全會眾,一同在約櫃前獻牛羊為祭,多得不可勝數。祭司將耶和華的約櫃抬進內殿,就是至聖所,放在兩個基路伯的翅膀底下。基路伯張著翅膀在約櫃之上,遮掩約櫃和抬櫃的槓。這槓甚長,槓頭在內殿前的聖所可以看見,在殿外卻不能看見,直到如今還在那裡。約櫃裡惟有兩塊石版,就是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後,耶和華與他們立約的時候摩西在何烈山所放的。除此以外,並無別物。祭司從聖所出來的時候,有雲充滿耶和華的殿;甚至祭司不能站立供職,因為耶和華的榮光充滿了殿。那時所羅門說:耶和華曾說,他必住在幽暗之處。我已經建造殿宇作你的居所,為你永遠的住處。 8:1-8:13 註釋:
(四)所羅門王奉獻聖殿 8:1-66
1.將約櫃由大衛城移入聖殿 8:1-13
●「以他念月」:第七個月,這個月相當於陽曆的九到十月,是
雨季的一部分,住棚節也在這個月份。依照
王上 6:38 聖殿在八月完工,此處卻說在七月
奉獻,表示完工奉獻典禮至少延後十一個月,
以便在收穫節期舉行,讓更多百姓可以參與。
◎ 8:4 此時約櫃已經被大衛運入耶路撒冷(大衛城)
撒下 6:16-18 。
●「節」前:一般認為是「住棚節」。這個節期可以讓以色列人
想起上帝在曠野中的帶領與幫助。
◎獻殿典禮究竟是哪一年舉行的,其實引發相當多爭議,主要是
9:1-2 明白表示上帝是在所羅門王完成所有建築工程時回應
所羅門的獻殿禱告。但是如果照前面的記載,所羅門的宮室是
十三年以後才建好,那上帝不就是回應一個十三年前的禱告?
比較可能的看法是在所羅門建立其他宮室的時候,聖殿的器具
才慢慢做好,然後一起宣告完成,所以聖殿奉獻典禮時,所羅
門的其他宮室也完成了。
◎ 8:8 是說扛抬約櫃的槓頂端透過至聖所的門縫可以被看見。
因為這個槓再怎樣長也必須能放在會幕中,所以長度應該不至
於放不進至聖所。
●「直到如今還在那裡」: 這個應該是列王紀作者引述以前的文
件留下來的資料。列王紀完成時約櫃
應該已經佚失。
●「兩塊石版」: 出 25:16 40:20 上面記載十誡。
●「何烈山」:「何烈」是「沙漠」的意思,「何烈山」就是「
西乃山」。
◎ 8:9 事實上約櫃中應該放著 來 9:4 記載的「櫃裡有盛嗎哪的
金罐和亞倫發過芽的杖,並兩塊約版」,此處如果不是簡要的
記載,就是亞倫發過芽的杖和嗎哪已經佚失了。
●「雲」充滿耶和華的殿:此處指「伴隨上帝顯現的雲彩」。
出 16:10 19:9,16 24:16
◎ 8:10 與 出 40:33-35 會幕完工時的景象一樣。摩西也因為上
帝的榮光無法進入會幕。如同會幕一樣,上帝用人可見的景象
來表達祂對聖殿的認可。
●「幽暗之處」:「烏雲」、「密雲」、「陰暗」、「漆黑」。
●「建造」殿宇:原文是兩個「建造」連接在一起,加強語氣用
。
◎ 8:12-13 所羅門說這話時面對聖殿,眼見上帝用榮耀充滿聖殿。
經文:王轉臉為以色列會眾祝福,以色列會眾就都站立。所羅門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是應當稱頌的!因他親口向我父大衛所應許的,也親手成就了。他說:『自從我領我民以色列出埃及以來,我未曾在以色列各支派中選擇一城建造殿宇─為我名的居所,但揀選大衛治理我民以色列。』」所羅門說:「我父大衛曾立意,要為耶和華─以色列神的名建殿。耶和華卻對我父大衛說:『你立意為我的名建殿,這意思甚好。只是你不可建殿,惟你所生的兒子必為我名建殿。』現在耶和華成就了他所應許的話,使我接續我父大衛坐以色列的國位,又為耶和華─以色列神的名建造了殿。我也在其中為約櫃預備一處。約櫃內有耶和華的約,就是他領我們列祖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 8:14-8:21 註釋:
2.所羅門王宣告上帝應許大衛之子建立聖殿,現在已經實現了。
8:14-21
●「所應許的」:指 撒下 7:5-16 的記載。
●神的「名」:在希伯來文化中,名字代表一個人的本質,特徵和
人格,而且按照我們對他的認識或他向我們啟示的
程度而定。「神的名」等同於「神」。
◎這一段,所羅門王說明上帝信守大衛之約,所以聖殿可以完成,
他可以接續大衛作王。
經文:所羅門當著以色列會眾,站在耶和華的壇前,向天舉手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啊,天上地下沒有神可比你的!你向那盡心行在你面前的僕人守約施慈愛;向你僕人─我父大衛所應許的話現在應驗了。你親口應許,親手成就,正如今日一樣。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啊,你所應許你僕人─我父大衛的話說:『你的子孫若謹慎自己的行為,在我面前行事像你所行的一樣,就不斷人坐以色列的國位。』現在求你應驗這話。以色列的神啊,求你成就向你僕人─我父大衛所應許的話。「神果真住在地上嗎?看哪,天和天上的天尚且不足你居住的,何況我所建的這殿呢?惟求耶和華─我的神垂顧僕人的禱告祈求,俯聽僕人今日在你面前的祈禱呼籲。願你晝夜看顧這殿,就是你應許立為你名的居所;求你垂聽僕人向此處禱告的話。你僕人和你民以色列向此處祈禱的時候,求你在天上你的居所垂聽,垂聽而赦免。 8:22-8:30 註釋:
3.所羅門王奉獻聖殿的禱告 8:22-53
◎ 代下 6:13 補充:「所羅門曾造一個銅臺,長五肘,寬五肘,
高三肘,放在院中〉就站在臺上,當著以色列的會眾跪下,向
天舉手」。
(1)引言: 8:22-30
●「盡心」:「全心」。
●「垂聽而赦免」:原文也可以翻譯為「垂聽且赦免」。
◎此處所羅門的意思是:上帝是偉大的,其實這個聖殿不能讓
上帝居住,但是當人在這聖殿禱告的時候,求上帝還是聽、
赦免。比較特別的是所羅門似乎特別強調「赦免」這個舉動
。
經文:「人若得罪鄰舍,有人叫他起誓,他來到這殿在你的壇前起誓,求你在天上垂聽,判斷你的僕人:定惡人有罪,照他所行的報應在他頭上;定義人有理,照他的義賞賜他。「你的民以色列若得罪你,敗在仇敵面前,又歸向你,承認你的名,在這殿裡祈求禱告,求你在天上垂聽,赦免你民以色列的罪,使他們歸回你賜給他們列祖之地。「你的民因得罪你,你懲罰他們,使天閉塞不下雨;他們若向此處禱告,承認你的名,離開他們的罪,求你在天上垂聽,赦免你僕人以色列民的罪,將當行的善道指教他們,且降雨在你的地,就是你賜給你民為業之地。「國中若有饑荒、瘟疫、旱風、霉爛、蝗蟲、螞蚱,或有仇敵犯境圍困城邑,無論遭遇甚麼災禍疾病,你的民以色列,或是眾人,或是一人,自覺有罪(原文是災),向這殿舉手,無論祈求甚麼,禱告甚麼,求你在天上你的居所垂聽赦免。你是知道人心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待他們(惟有你知道世人的心),使他們在你賜給我們列祖之地上一生一世敬畏你。 8:31-8:40 註釋:
(2)為以色列人不是故意犯罪而引起的後果禱告: 8:31-40
●「起誓」: 出 22:10-12 民 5:11-31 記載起誓相關的律法。
●「判斷」:原文是「採取行動斷定是非」,和合本沒有翻譯出
前面的「採取行動」或「行事」。
◎ 8:31-32 的意思是讓以色列人的「發誓」有效,上帝真的介
入審斷。這裡的原文看不出哪一個人是惡人還是義人,所羅門
王大概也沒有要指出誰是惡人的意思。
◎ 8:33-34 指的應該是一時戰敗被俘的狀況。
●「天閉塞不下雨」: 申 28:22-24 記載乾旱是背約的咒詛。
● 8:37 都是申命記中記載的背約咒詛。
●「自覺有罪」:原文是「知道這災」。但是這個「災」通常是
指上帝降罰的結果,而非自然的天災。所以應
該是「知道這是上帝的處罰」之意。
◎後半段這裡的意思是希望上帝用懲罰性的災禍管教以色列人時
,如果以色列人悔改,就請上帝施恩停止災禍(不要太過生氣
)。
經文:「論到不屬你民以色列的外邦人,為你名從遠方而來,(他們聽人論說你的大名和大能的手,並伸出來的膀臂)向這殿禱告,求你在天上你的居所垂聽,照著外邦人所祈求的而行,使天下萬民都認識你的名,敬畏你像你的民以色列一樣;又使他們知道我建造的這殿是稱為你名下的。 8:41-8:43 註釋:
(3)為外邦人禱告:求上帝應允外邦人向這聖殿的禱告 8:41-43
●「認識」:「知道」,「藉由經驗中體認」,聖經以此字來
描述「性行為」。
◎所羅門也求上帝為了讓外國人認識神,敬畏神,垂聽外邦人
的禱告。我們為非基督徒的禱告,是否也是為了讓他們終究
也能認識神?
經文:「你的民若奉你的差遣,無論往何處去與仇敵爭戰,向耶和華所選擇的城與我為你名所建造的殿禱告,求你在天上垂聽他們的禱告祈求,使他們得勝。 8:44-8:45 註釋:
(4)為以色列人的戰爭禱告 8:44-45
●「使他們得勝」:原文是「採取行動進行審判」。實際的意
思當然也是「使他們得勝」。
經文:「你的民若得罪你(世上沒有不犯罪的人),你向他們發怒,將他們交給仇敵擄到仇敵之地,或遠或近,他們若在擄到之地想起罪來,回心轉意,懇求你說:『我們有罪了,我們悖逆了,我們作惡了』;他們若在擄到之地盡心盡性歸服你,又向自己的地,就是你賜給他們列祖之地和你所選擇的城,並我為你名所建造的殿禱告,求你在天上你的居所垂聽他們的禱告祈求,為他們伸冤;饒恕得罪你的民,赦免他們的一切過犯,使他們在擄他們的人面前蒙憐恤。 8:46-8:50 註釋:
(5)為以色列人犯罪全民被擄時禱告 8:46-50
●「擄到仇敵之地」: 利 26:27-39 申 28:45-68 就有被擄
到仇敵之地的警告。所以所羅門這樣的
禱告並非預言。
●「想起罪來」:原文沒有「想起罪來」,而是「回轉」的意
思。這樣 8:47 就有兩個「回轉」SH 7725
,用以加強語氣。
●「為他們伸冤」:原文是「採取行動進行審判」。
◎所羅門的禱告看起來合情合理,不是隨便亂要求上帝要施恩
給好處。前面的禱告,所羅門求神當以色列人悔改,祂就赦
免施恩,這裡是要「盡心盡性歸服你」、「回轉回轉」才拯
救。而且他沒有要求上帝讓他們被擄歸回,因為他知道那是
很不可能的。只求上帝讓他們被憐憫。沒想到上帝的慈愛過
於所羅門所想的,最後還讓以色列人被擄歸回。
經文:因為他們是你的子民,你的產業,是你從埃及領出來脫離鐵爐的。願你的眼目看顧僕人,聽你民以色列的祈求,無論何時向你祈求,願你垂聽。主耶和華啊,你將他們從地上的萬民中分別出來作你的產業,是照你領我們列祖出埃及的時候,藉你僕人摩西所應許的話。」 8:51-8:53 註釋:
(6)結語:因為以色列人是上帝的產業,求上帝垂聽他們的禱告
8:51-53
●「產業」:「財產」、「基業」。
●「鐵爐」:「鍛鐵爐」、「鐵的鎔爐」。鐵的熔點比銅高,是
當時的人認為很難加工的金屬,「鐵爐」就是「極
大的苦難」之意。
●「祈求」:「恩惠」、「懇求」、「懇求恩惠」。
◎所羅門是以上帝的應許為基礎來進行禱告,而且禱告內容不
是一味的強求上帝要完成人的心願,而是要上帝執行審判、
執行公義。這點是我們可以學習的。
經文:所羅門在耶和華的壇前屈膝跪著,向天舉手,在耶和華面前禱告祈求已畢,就起來,站著,大聲為以色列全會眾祝福,說:「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為他照著一切所應許的賜平安給他的民以色列人,凡藉他僕人摩西應許賜福的話,一句都沒有落空。願耶和華─我們的神與我們同在,像與我們列祖同在一樣,不撇下我們,不丟棄我們,使我們的心歸向他,遵行他的道,謹守他吩咐我們列祖的誡命、律例、典章。我在耶和華面前祈求的這些話,願耶和華─我們的神晝夜垂念,每日為他僕人與他民以色列伸冤,使地上的萬民都知道惟獨耶和華是神,並無別神。所以你們當向耶和華─我們的神存誠實的心,遵行他的律例,謹守他的誡命,至終如今日一樣。」 8:54-8:61 註釋:
4.所羅門王為以色列全會眾祝福 8:54-61
●賜「平安」給他的民:「安息之所」、「休息」。
●「垂念」:「接近的」,指所羅門的祈禱可以到達神面前。
●「伸冤」:原文是「採取行動進行審判」。
●「誠實的」心:原文是「完全的」。
◎這一段話與其說是所羅門王祝福全會眾,不如說是所羅門王希
望全以色列人都持續用這樣的心情敬拜上帝,這樣上帝就會為
以色列人採取行動,使他們得福。而且一個人信靠神,不一定
會比較有錢、有福,但是一大群人信靠神,應該平均會比其他
群體有福才對(這是聖經的應許)。
經文:王和以色列眾民一同在耶和華面前獻祭。所羅門向耶和華獻平安祭,用牛二萬二千,羊十二萬。這樣,王和以色列眾民為耶和華的殿行奉獻之禮。當日,王因耶和華殿前的銅壇太小,容不下燔祭、素祭,和平安祭牲的脂油,便將耶和華殿前院子當中分別為聖,在那裡獻燔祭、素祭,和平安祭牲的脂油。那時,所羅門和以色列眾人,就是從哈馬口直到埃及小河所有的以色列人,都聚集成為大會,在耶和華─我們的神面前守節七日又七日,共十四日。第八日,王遣散眾民;他們都為王祝福。因見耶和華向他僕人大衛和他民以色列所施的一切恩惠,就都心中喜樂,各歸各家去了。 8:62-8:66 註釋:
5.奉獻聖殿的獻祭,以色列眾人守節期十四日 8:62-66
● 8:63 的獻祭數量,大約是王家食物三年的份量 王上 4:23 。
●「哈馬口」:「哈馬」是「堡壘」的意思,「哈馬口」是「哈馬
關口」的意思,位於以色列國土的北界。
●「埃及小河」:現今之「阿里什乾河」。是應許之地的西南界。
◎此處獻祭的大量牛羊主要是用在平安祭,亦即以色列百姓都可以
一起分享。
經文:所羅門建造耶和華殿和王宮,並一切所願意建造的都完畢了,耶和華就二次向所羅門顯現,如先前在基遍向他顯現一樣,對他說:「你向我所禱告祈求的,我都應允了。我已將你所建的這殿分別為聖,使我的名永遠在其中;我的眼、我的心也必常在那裡。你若效法你父大衛,存誠實正直的心行在我面前,遵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謹守我的律例典章,我就必堅固你的國位在以色列中,直到永遠,正如我應許你父大衛說:『你的子孫必不斷人坐以色列的國位。』倘若你們和你們的子孫轉去不跟從我,不守我指示你們的誡命律例,去事奉敬拜別神,我就必將以色列人從我賜給他們的地上剪除,並且我為己名所分別為聖的殿也必捨棄不顧,使以色列人在萬民中作笑談,被譏誚。這殿雖然甚高,將來經過的人必驚訝、嗤笑,說:『耶和華為何向這地和這殿如此行呢?』人必回答說:『是因此地的人離棄領他們列祖出埃及地之耶和華─他們的神,去親近別神,事奉敬拜他,所以耶和華使這一切災禍臨到他們。』」 9:1-9:9 註釋:
6.上帝第二次向所羅門顯現,表示祂應允了所羅門的禱告,但也對所
羅門提出警告。 9:1-9
◎ 9:3-5 是對所羅門個人的回應, 9:6-9 則是對整個以色列國民
的警告。
●「願意」建造:原文是「渴望」、「渴望得到的東西」。「願意
建造的」應該是指聖殿和王宮。
●「一切所願意建造的都完畢了」:時間大概在所羅門作王24年。
●「二次向所羅門顯現」:第一次是記載在 3:4-15 。跟第一次顯
現一樣的話,就是在夢中顯現。
●「應允」:「聽見」、「同意」、「答應請求」。
●「誠實」正直:「完整」、「完全」、「單純」。
●誠實「正直」:「正直」、「端正」。
●「笑談」:「箴言」、「比喻」、「格言」。
●被「譏誚」:「嘲弄」、「譏笑」。
◎比對 3:4-15 , 撒下 7:5-16 上帝前兩次對以色列王的啟示,
這段用了近一半的篇幅來警告以色列人不要離開神,而之前幾乎
沒有什麼警告的篇幅。我們不難看出來上帝可能真的預知所羅門
已經快要離開祂,而開始進行預防動作了。
經文:所羅門建造耶和華殿和王宮,這兩所二十年才完畢了。泰爾王希蘭曾照所羅門所要的,資助他香柏木、松木,和金子;所羅門王就把加利利地的二十座城給了希蘭。希蘭從泰爾出來,察看所羅門給他的城邑,就不喜悅,說:「我兄啊,你給我的是甚麼城邑呢?」他就給這城邑之地起名叫迦步勒,直到今日。希蘭給所羅門一百二十他連得金子。 9:10-9:14 註釋:
四、所羅門的盛世景況及尊榮 9:10-10:29
(一)所羅門與希蘭的其他契約 9:10-14
●「二十座城」:由於「加利利地」的定義可能有好幾個,因此很難
確定這些城池的地點,但最有可能是腓尼基和以色
列之間的緩衝地帶。
●「迦步勒」:字義是「結合」或「捆綁」的意思。另有學者認為字
義是「沒有價值」。
●「一百二十他連得」:約4080公斤。約等於2.23億美金(以每
盎司1700美元計算)。
◎比對 5:1-18 的記載,當時沒提到金子。可以看出所羅門的建築造
成的財政負擔,超過他原先的預估。 9:14 還提及金子方面不足,
必須仰賴推羅王的資助(或借貸)。後來以色列國分裂,跟所羅門
的建築工事過多有相當的關係。
經文:所羅門王挑取服苦的人,是為建造耶和華的殿、自己的宮、米羅、耶路撒冷的城牆、夏瑣、米吉多,並基色。先前埃及王法老上來攻取基色,用火焚燒,殺了城內居住的迦南人,將城賜給他女兒所羅門的妻作妝奩。所羅門建造基色、下伯‧和崙、巴拉,並國中曠野裡的達莫,又建造所有的積貨城,並屯車和馬兵的城,與耶路撒冷、黎巴嫩,以及自己治理的全國中所願建造的。至於國中所剩下不屬以色列人的亞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就是以色列人不能滅盡的,所羅門挑取他們的後裔作服苦的奴僕,直到今日。惟有以色列人,所羅門不使他們作奴僕,乃是作他的戰士、臣僕、統領、軍長、車兵長、馬兵長。所羅門有五百五十督工的,監管工人。 9:15-9:23 註釋:
(二)所羅門使用奴工來建造各樣工事 9:15-23
● 9:15 開頭有「這個記錄」沒有被和合本翻譯出來,意義應該是指
底下的記載 9:15-19 都是同一份資料轉錄出來的。
●「服苦的人」:「一群被迫勞工的」、「奴隸群」。
●「米羅」:字義是「壁壘」或「土墩」,是耶路撒冷的防禦工事
之一,位於俄斐勒山東邊的一個梯形斜坡。
●「夏瑣」:字義是「城堡」,此處指的應該是Tell el-Qedah,位於
迦南地北方。
●「米吉多」:字義是「群眾之處」,位於瑪拿西支派境內,保護由
腓尼基經過迦密地帶的通路。
●「基色」:字義是「部分」。位於耶路撒冷西方,控制梭烈谷。
◎考古發現「夏瑣」、「米吉多」與「基色」三個地方都有一樣的城
門、城牆防守設計,可能就是所羅門建立此三城的證據。
●「妝奩」:原文是「臨別贈品」。
●「伯和崙」:字義是「空虛之家」。
●「下伯和崙」:位於耶路撒冷西北十八公里處,俯瞰亞雅崙谷往西
部的通路。
●「巴拉」:字義是「女主人」,位於但境內的一城鎮。
●「達莫」:字義是「棕櫚樹」,馬所拉經文可以譯為「他瑪」,位
於以色列南部的曠野中。
●「積貨城」:「倉庫城」,大概是用來屯放戰略物資的。
●「車」:「戰車」、「馬車」。
●「馬兵」:「馬」。
●所「願」建造的:原文是「渴望」、「愛」,顯示出所羅門喜歡建
築工事。
●「亞摩利人」:「山居者」之意。泛指迦南地的原住民。
●「赫人」:「赫的子孫」,「赫」是迦南的第二個兒子。
●「比利洗人」:原意是「屬於某一村莊的人」、「鄉村人」。應該
是居住城市的迦南人之外的另一個民族。
●「希未人」:字義是「村民」,居住於迦南北方靠近黑門山之處。
●「耶布斯人」:曾經佔領耶路撒冷 撒下 5:6 ,原居於迦南山
區。
●「挑取」:「帶走」、「徵召」。
●「督工的」:聖經記載的所羅門王朝的督工人數不是很一致
王上 5:16 代下 2:18 8:10 ,應該是因為種族與階
級(是否為以色列人,高低級督工)計算差異導致。
◎除了聖殿與王宮之外,此處記載所羅門還建造了重要的防衛設施。
此處的用字也暗示所羅門喜歡建築這些設施。
經文:法老的女兒從大衛城搬到所羅門為她建造的宮裡。那時,所羅門才建造米羅。所羅門每年三次在他為耶和華所築的壇上獻燔祭和平安祭,又在耶和華面前的壇上燒香。這樣,他建造殿的工程完畢了。 9:24-9:25 註釋:
(三)所羅門建造米羅,又定期獻祭 9:24-25
●「米羅」:字義是「壁壘」或「土墩」,是耶路撒冷的防禦工事
之一,位於俄斐勒山東邊的一個梯形斜坡。
●「每年三次」:指「住棚節」、「逾越節」、「五旬節」。
●「耶和華面前的壇上燒香」:原文只是「在雅威面前燒香」,沒
有「的壇上」。
●「建造殿的工程完畢了」:這句話的翻譯似乎帶來一點問題,因
為此處應該不是討論聖殿的建築。此
處的「完畢」是「Pi'el 連續式」,
跟 7:22 的「Qal 敘述式」與 9:1
的「Pi'el 不定詞附屬形」不太一樣,
可能表達「常常保持聖殿的完成」(
常常修理聖殿)的意思(TNK跟思高譯
本都是這樣翻譯)。
經文:所羅門王在以東地紅海邊,靠近以祿的以旬‧迦別製造船隻。希蘭差遣他的僕人,就是熟悉泛海的船家,與所羅門的僕人一同坐船航海。他們到了俄斐,從那裡得了四百二十他連得金子,運到所羅門王那裡。 9:26-9:28 註釋:
(四)所羅門透過以旬迦別展開海上貿易 9:26-28
●「以東地」:指摩押以南,死海東岸到紅海之間的地方。
●「以旬迦別」:字義是「人的骨幹」,位在以拉他附近,是亞喀巴
灣頭的港市,也有可能是在法爾昂島(珊瑚島)上
。水下考古工作的發現比較支持法爾昂島是以旬迦
別。考古研究發現這港口曾經為埃及船隻所用,海
港建築的方式與推羅所用的相似。
●「以祿」:字義是「高聳的樹叢」,就是以拉他,位於亞喀巴灣北
岸。
●「船隻」:原文是「艦隊」或「船」。不過原文是單數型態,所以
應該是「艦隊」的意思。
●「俄斐」:字義是「變成灰燼」,位於阿拉伯南部,或非洲。是所
羅門時期黃金貿易重鎮。很多人認為索馬里蘭
Somaliland是最可能的地點,因為物產與聖經中的俄斐
相近。
●「四百二十他連得」:約14280公斤。約等於7.8億美金(以每
盎司1700美元計算)。
◎希蘭王幫助所羅門在紅海建立船隊,對他自己也有幫助,因為推羅
在地中海有海港,但是當時船隻要由地中海到紅海,並沒有今日的
蘇伊士運河。因此能夠直接透過以色列在以拉他的港口進出貨物,
再由陸路運送回推羅,對推羅的商業有極大的幫助。
◎此處應該是所羅門王朝財政翻轉的重要轉捩點,讓以色列國由農業
為主變成跟推羅一樣,開始航海與商業。
經文:示巴女王聽見所羅門因耶和華之名所得的名聲,就來要用難解的話試問所羅門。跟隨她到耶路撒冷的人甚多,又有駱駝馱著香料、寶石,和許多金子。她來見了所羅門王,就把心裡所有的對所羅門都說出來。 10:1-10:2 註釋:
(五)示巴女王來拜訪所羅門 10:1-13
○ 代下 9:1-12
1.示巴女王因為所羅門的名聲要來測試所羅門。 10:1-2
●「示巴」:字義是「七」或「誓約」,一般認為示巴位於阿拉伯
半島的西南角,可能是位於葉門。距離耶路撒冷
2250公里左右,要幾周才能到達。西元前900-450年
是一個商業興盛的王國。
◎此處的「示巴女王」沒有名字,但是亞述的文獻顯示西元前第七
、八世紀,阿拉伯曾有五個女王執政。因此此處的記載就很可能
是真實,而非杜撰的。
「所羅門因耶和華之名所得的名聲」:這一段原文僅有「所羅門
的名聲、耶和華的名字」,所以就產生很多翻譯的可能:「所羅
門王因上主賜福而得的盛名」、「所羅門為永恆主耶和華的名所
造成的名聲」等等。我們只知道跟所羅門的名聲以及跟耶和華的
名有關,但是誰是因、誰是果,就不確定了。
●「難解的話」:「謎語」、「令人困惑的諺語或問題」。
●「試問」:「試驗」、「證明」。
●「香料」:這種香料盛產於阿拉伯的西南面。
◎所羅門在以旬迦別展開紅海的貿易之後,跟示巴就有競爭與合作
的關係,而此處示巴女王用駱駝隊帶禮物過來,大概表示示巴是
以陸路貿易為主的商業管道。因此此處示巴女王來,可能還有商
業與政治相關的意圖。
◎如果示巴與以色列以往沒有接觸,而這次是要談貿易合作的事宜
,這樣示巴女王出一些難題來了解一下未來貿易夥伴的智慧、人
品,也是正常的。送的禮物、帶的人數,也要顯示出貿易夥伴的
誠意與實力。
經文:所羅門王將她所問的都答上了,沒有一句不明白、不能答的。示巴女王見所羅門大有智慧,和他所建造的宮室,席上的珍饈美味,群臣分列而坐,僕人兩旁侍立,以及他們的衣服裝飾和酒政的衣服裝飾,又見他上耶和華殿的臺階(或譯:他在耶和華殿裡所獻的燔祭),就詫異得神不守舍; 10:3-10:5 註釋:
2.所羅門回答了示巴女王的問題,示巴女王為所羅門的智慧與其王朝
的建築與規模感到驚訝 10:3-5
●「答上」:「聲明」、「讓人知道」、「說明」。
●「明白」:原文是「隱藏」。
●「沒有一句不明白、不能答的」:「沒有一件太隱祕是王不能給
她解說的」(呂振中譯本),
或者是「沒有一件是王隱藏不
為她解說的」。
●「珍饈美味」:原文是「食物」。不過我們可以想像這不會是平
常的飲食。
●「臺階」:原文可以指「階梯」或「燔祭」。此處選「燔祭」應
該是比較妥當。
●「詫異得神不守舍」:原文是「她的靈不在她裡面」。
◎示巴女王不只由所羅門的言論,更由他的建築、食物、文化、管
理(群臣分列而坐,僕人兩旁侍立)、信仰裡面看到上帝給所羅
門的智慧。我們的信仰生活是否太過重視信息、禱告,而忽略了
文化、管理、行政方面的素養?以致別人沒辦法由我們的生命中
看到上帝的生命?
◎其實金錢、學問等單方面的突破很容易,通常只要努力即可。但
是生命全面的健全、有條有理,讓人看出上帝的同在,則是很不
容易的事情。
經文:對王說:「我在本國裡所聽見論到你的事和你的智慧實在是真的!我先不信那些話,及至我來親眼見了才知道人所告訴我的還不到一半。你的智慧和你的福分越過我所聽見的風聲。你的臣子、你的僕人常侍立在你面前聽你智慧的話是有福的!耶和華─你的神是應當稱頌的!他喜悅你,使你坐以色列的國位;因為他永遠愛以色列,所以立你作王,使你秉公行義。」 10:6-10:9 註釋:
3.示巴女王承認所羅門的智慧與能力超過傳聞,上帝應當稱頌的。
10:6-9
●「福分」:「好東西」、「利益」、「福樂」。
●「有福的」:原文是放在句子最前面,作為強調用,意思是「
幸福」、「福氣」的感嘆語。翻譯成「福氣啦!
你的人,福氣啦!你的僕人」。
●「你的臣子」:原文是「你的人」,這個「人」是陽性複數型
態,所以翻譯為「臣子」。
●「耶和華─你的神是應當稱頌的」:這應該只是外交辭令,承
認以色列的國神能力很強
大,跟 5:7 推羅的希蘭
王用法一樣。
◎「使你秉公行義」:可以看出示巴女王認為當時所羅門的王朝
是上帝為了「行公平正義」設立的。這就
顯示當時所羅門王朝還尚未嚴重的墮落,
也顯示「行公平正義」是示巴女王觀看所
羅門的統治是否得宜的關鍵。不過這也是
對所羅門的警告,當他不再行公平正義時
,他的能力也就成了虛幻。
經文:於是,示巴女王將一百二十他連得金子和寶石,與極多的香料,送給所羅門王。她送給王的香料,以後奉來的不再有這樣多。(希蘭的船隻從俄斐運了金子來,又從俄斐運了許多檀香木(或譯:烏木;下同)和寶石來。王用檀香木為耶和華殿和王宮做欄杆,又為歌唱的人做琴瑟。以後再沒有這樣的檀香木進國來,也沒有人看見過,直到如今。)示巴女王一切所要所求的,所羅門王都送給她,另外照自己的厚意餽送她。於是女王和她臣僕轉回本國去了。 10:10-10:13 註釋:
4.示巴女王和所羅門饋贈彼此眾多禮物。 10:10-13
●「一百二十他連得」:約4080公斤,約等於2.2億美金(
以黃金每盎司1700美元計算)。
●「以後奉來的」不再有這樣多:不一定是指示巴女王以後再
給的,有可能指以後其他國
家給的香料。
◎ 10:11-12 可能是一個補述,因為提及示巴女王給的香料空
前絕後,就讓作者想到希蘭王給的檀香木之數量或品質也是
空前絕後。
●「檀香木」:這應該是黎巴嫩與俄斐都生產的一種木頭。
代下 2:8
●「自己的厚意」:原文是「君王的權勢」、「王的派頭」。
◎ 10:13 可能表示所羅門與示巴簽訂通商協定。有些古老的傳
說,說女王想由所羅門得到後代,此處表示女王已經懷了孕。
又說所羅門與女王生出來的小孩很神勇、成為某個國家(衣
索匹亞)的國王一類的,當然這種說法完全是沒有根據的。
經文:所羅門每年所得的金子共有六百六十六他連得。另外還有商人和雜族(雜族在歷代下九章十四節是阿拉伯)的諸王,與國中的省長所進的金子。所羅門王用錘出來的金子打成擋牌二百面,每面用金子六百舍客勒;又用錘出來的金子打成盾牌三百面,每面用金子三彌那,都放在黎巴嫩林宮裡。 10:14-10:17 註釋:
(六)所羅門的財富 10:14-29
○ 代下 9:13-24
1.所羅門每年取得六百六十六他連得的金子,並做了許多金盾牌
用以展示國威。 10:14-17
●「六百六十六他連得」:約22644公斤,約等於12.4億美金(
以黃金每盎司1700美元計算)。
●「雜族」:「混合物」、「混雜的人」。 代下 9:14 說這是
「阿拉伯」。這樣「雜族的諸王」就是阿拉伯的眾
酋長。
●「國中的省長」:原文是「當地的省長」,可能是指阿拉伯的
省長而非以色列的省長。
● 10:15 直譯是「另外還有商人,貨品的交易,和雜族的諸王
與當地的省長」。
●「錘出來的金子」:這用語在聖經中只用於描述所羅門製造的
盾牌與擋牌,這些器具應該是用於重要典
禮中,且有展示所羅門財富的作用。「錘
出來的金子」可能是指「金子的薄片」。
●「擋牌」:「大盾牌」,指能夠遮蔽全身的長方形盾牌。
●「六百舍客勒」:6.8公斤。不過原文僅有「六百」。舍客勒是
一個推測,因為舍客勒是最普通的重量單位
。
●「三彌那」:1.7公斤。
◎ 王上 14:25-28 記載埃及王示撒劫掠耶路撒冷的事蹟時,曾
經提到示撒奪去這些盾牌,又提到羅波安王製造銅盾牌取代
它們。這些盾牌應該是用木頭製造再包上金箔。
◎此處列的金子應該就是所羅門每年收的貢物,還有經商所得。
有些人懷疑所羅門所取得的金子數量,不過當代的文獻記錄
其他君王每年取得的金子數量也都有相當於十公噸以上的規
模,因此掌握經商管道的所羅門王,的確是有可能收集大量
的金子。
經文:王用象牙製造一個寶座,用精金包裹。寶座有六層臺階,座的後背是圓的,兩旁有扶手,靠近扶手有兩個獅子站立。六層臺階上有十二個獅子站立,每層有兩個:左邊一個,右邊一個;在列國中沒有這樣做的。 10:18-10:20 註釋:
2.所羅門製造象牙大寶座。 10:18-20
●「寶座」:原文是「大寶座」。
●「後背是圓的」:原文是「後面是圓的頭」,許多譯本翻譯
為「後面是牛頭」。這是修改原文母音的
結果。
經文:所羅門王一切的飲器都是金子的。黎巴嫩林宮裡的一切器皿都是精金的。所羅門年間,銀子算不了甚麼。因為王有他施船隻與希蘭的船隻一同航海,三年一次,裝載金銀、象牙、猿猴、孔雀回來。 10:21-10:22 註釋:
3.所羅門的大量財富是來自航海商業。 10:21-22
●「他施」:字義是「黃色的碧玉」,一般認為是指「西班牙」。
●「船隻」:「艦隊」。
●「他施船隻」:指的應該是「能夠航行到他施的船隻」,而並非
是「他施造的船」或「他施擁有的船」。這是一
種古代的大型商船。
●「象牙」:此字聖經中僅出現於所羅門的貿易所得,與 10:18
的象牙是不一樣的用字。有人認為是希伯來文的外
來語音譯。
●「猿猴」:此字聖經中僅出現於所羅門的貿易所得,有人認為
是希伯來文的外來語音譯。
●「孔雀」:可能是指孔雀或狒狒、猩猩。此字聖經中僅出現於
所羅門的貿易所得,有人認為是希伯來文的外來語
音譯。
◎可見當時的海上商業可以為國家帶來眾多的收入,讓所羅門的
財富累積到難以想像的地步。今日的商業,也可能為我們帶來
大量的財富,但是我們是否善用這些財富呢?
經文:所羅門王的財寶與智慧勝過天下的列王。普天下的王都求見所羅門,要聽神賜給他智慧的話。他們各帶貢物,就是金器、銀器、衣服、軍械、香料、騾馬,每年有一定之例。 10:23-10:25 註釋:
4.所羅門的智慧讓列王都求見來聆聽。 10:23-25
●「神賜給他智慧的話」:指「所羅門的智慧是上帝賜給他的心
」,所羅門等於是上帝智慧的出口。
●「貢物」:「禮物」、「贈品」、「貢物」。
●「每年有一定之例」:原文是「年年有一定的數量」、「年年
有這些事」。意思不是那些王年年進貢
,而是那些君王帶禮物來聽智慧的事情
年年都發生,而帶來一定的經濟利益。
◎上帝給所羅門的智慧,居然能夠為所羅門帶來可見的經濟利益
。我們朋友之間互相饋贈禮物在所難免,但禮物收到可以列入
收入預算,那是何等的數量啊。
經文:所羅門聚集戰車馬兵,有戰車一千四百輛,馬兵一萬二千名,安置在屯車的城邑和耶路撒冷,就是王那裡。王在耶路撒冷使銀子多如石頭,香柏木多如高原的桑樹。所羅門的馬是從埃及帶來的,是王的商人一群一群按著定價買來的。從埃及買來的車,每輛價銀六百舍客勒,馬每匹一百五十舍客勒。赫人諸王和亞蘭諸王所買的車馬,也是按這價值經他們手買來的。 10:26-10:29 註釋:
5.所羅門的戰爭工具也是充足富裕。 10:26-29
●「馬兵」:原文是「馬」或「騎馬者」。通常戰車每輛需配置
三匹馬,兩匹拖拉,一匹後備。
◎大衛時代並沒有發展騎兵, 撒下 8:4 還記載大衛打敗哈大底
謝時,也不劫掠馬匹,只留下可以拉100輛車的馬,其他的馬
都砍斷蹄筋。到了所羅門就預備大量的馬車和馬匹了。
●「埃及帶來的」:「帶來的」原文可以解釋成「聚集」或「古
厄」(一個地名,位於基利家)。後者比較
可能。
●「一群一群」:原文是「聚集」或「古厄」,後者比較可能。
◎有文獻認為當時最好的戰車是埃及製造,最好的馬匹,是基利
家(小亞細亞)繁殖的,所羅門將最好的車和馬買到手。
●「六百舍客勒」:6.8公斤,約7795.54美元(以白銀每盎司
32.5美元計算)。
●「一百五十舍客勒」:1.7公斤,約1948.9美元(以白銀每盎
司32.5美元計算)。
●「赫人諸王和亞蘭諸王」:指以色列北面與東北面的亞蘭人建
立之王國。
◎ 10:29 顯示北方與東北方的潛在威脅,因為主要武器必須經
過所羅門的手,等於是被箝制住了,難以強大成為以色列的威
脅。
◎此處一面表明所羅門的國力與威勢,卻也暗地陳述所羅門王
違反 申 17:16-17 的禁令,不可增添馬匹與金銀,也不可多
立妃嬪。
經文:所羅門王在法老的女兒之外,又寵愛許多外邦女子,就是摩押女子、亞捫女子、以東女子、西頓女子、赫人女子。論到這些國的人,耶和華曾曉諭以色列人說:「你們不可與她們往來相通,因為她們必誘惑你們的心去隨從她們的神。」所羅門卻戀愛這些女子。所羅門有妃七百,都是公主;還有嬪三百。這些妃嬪誘惑他的心。所羅門年老的時候,他的妃嬪誘惑他的心去隨從別神,不效法他父親大衛誠誠實實地順服耶和華─他的神。因為所羅門隨從西頓人的女神亞斯他錄和亞捫人可憎的神米勒公。所羅門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不效法他父親大衛專心順從耶和華。所羅門為摩押可憎的神基抹和亞捫人可憎的神摩洛,在耶路撒冷對面的山上建築邱壇。他為那些向自己的神燒香獻祭的外邦女子,就是他娶來的妃嬪也是這樣行。 11:1-11:8 註釋:
五、所羅門離棄神及其後果 11:1-43
◎歷代志下完全沒有提及所羅門的敗壞。
(一)所羅門年老時,受外國妻妾的誘惑去敬拜其他的神明 11:1-8
●「寵愛」許多外邦女子:原文只是「愛」、「喜愛」。
●「赫人」:是印歐民族的一支,西元前1800-1200年在小亞細亞及敘利
亞(亞蘭)建立一個強大的國家。此時赫人的力量已經減
弱,這裡指的是亞蘭人的城邦。
●「誘惑你們的心」:「使你們的心偏離」。
● 11:2 引自 申 7:1-3 。
●「戀愛」這些女子:原文是使用兩個字「緊靠, 黏附」「愛」,形容
所羅門「繫戀著愛這些外國女子」。
●「妃」:「妻子」。
●「公主」:「公主」、「貴族婦女」。
●「嬪」:「妾」。
●「誠誠實實地順服」:原文是「完全的心跟隨」、「完整的心跟隨」
。
●「亞斯她錄」:常被當成巴力的妻子,是掌管戰爭與生育的女神。
敘利亞北方的人稱之為亞拿特神(Anath)。烏加
列文本中的亞拿特神常以「童貞女」的形像出現,
是巴力的妹妹,與巴力一樣是諸多作為的神明。這
些生育神祇的敬拜儀式每每包含放蕩墮落的行為,
包括獻嬰孩為祭,迦南地尤以為烈。
●「米勒公」:又名「摩洛」。敬拜這個神要把嬰孩經過火獻祭。
●「專心」順從耶和華:「充滿」、「成就」、「完全」。
●「基抹」:字義是「鎮壓者」,是一個殘暴的戰神。
●「耶路撒冷對面的山」:指「橄欖山」。 王下 23:13 稱之為「
邪僻山」。
●「邱壇」:建於高地的敬拜用祭壇。
● 11:8 原文直譯是「他為所有的外邦女子這樣行,她們向自己的
神燒香獻祭」。意思是所羅門因為自己的外國妻子要向本國的神
明敬拜,就幫她們建立祭壇等崇拜地點。 11:5 更說他自己也跟
著去敬拜亞斯她錄和米勒公。
◎有時候,我們很清楚別人也該尊重我們的信仰與主權,但是我們
為了討好別人,居然放棄了自己應該有的堅持。此處所羅門就是
如此,其實他不用討好這些外國公主,但是他就是要討好,勝過
討上帝的喜悅。
經文:耶和華向所羅門發怒,因為他的心偏離向他兩次顯現的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耶和華曾吩咐他不可隨從別神,他卻沒有遵守耶和華所吩咐的。所以耶和華對他說:「你既行了這事,不遵守我所吩咐你守的約和律例,我必將你的國奪回,賜給你的臣子。然而,因你父親大衛的緣故,我不在你活著的日子行這事,必從你兒子的手中將國奪回。只是我不將全國奪回,要因我僕人大衛和我所選擇的耶路撒冷,還留一支派給你的兒子。」 11:9-11:13 註釋:
(二)耶和華向所羅門發怒,預告他的國家將被分裂。 11:9-13
●「向他兩次顯現」:記載於 王上 3:4-5 9:1-9 。
● 11:12 「奪回」:原文是連續兩個「撕碎、撕碎」,加強語氣
用。
●全國「奪回」:「撕碎」。
◎上帝向所羅門第二次顯現時,已經特別警告所羅門不可以隨從別
神了。沒想到「顯現」也沒效,要背叛的還是背叛,這一點我們
應該好好的警惕自己,不要因為有怎樣特殊的經歷,就覺得自己
一定不會背棄神。
經文:耶和華使以東人哈達興起,作所羅門的敵人;他是以東王的後裔。先前大衛攻擊以東,元帥約押上去葬埋陣亡的人,將以東的男丁都殺了。約押和以色列眾人在以東住了六個月,直到將以東的男丁盡都剪除。那時哈達還是幼童;他和他父親的臣僕,幾個以東人逃往埃及。他們從米甸起行,到了巴蘭;從巴蘭帶著幾個人來到埃及見埃及王法老;法老為他派定糧食,又給他房屋田地。哈達在法老面前大蒙恩惠,以致法老將王后答比匿的妹子賜他為妻。答比匿的妹子給哈達生了一個兒子,名叫基努拔。答比匿使基努拔在法老的宮裡斷奶,基努拔就與法老的眾子一同住在法老的宮裡。哈達在埃及聽見大衛與他列祖同睡,元帥約押也死了,就對法老說:「求王容我回本國去。」法老對他說:「你在我這裡有甚麼缺乏,你竟要回你本國去呢?」他回答說:「我沒有缺乏甚麼,只是求王容我回去。」 11:14-11:22 註釋:
(三)王朝的威脅興起 11:14-40
1.以東人哈達成為所羅門的威脅 11:14-22
●「以東」:又名西珥位於死海的東方與南方,猶大國的東南方,
也就是撒烈河谷和阿卡巴灣之間。聖經記載以東是以
掃(猶太人祖先雅各的哥哥)後裔 創 36:9 。這時候
的以東已經被大衛所征服 撒下 8:13-14 。
●「哈達」:字義是「大能的」。有許多以東王都是這個名字。
●「以東王的後裔」:表示「哈達」也不是「王子」,而是「以
東王的後裔」(像三國時的劉備)。
● 11:15 指的可能不是 撒下 8:13-14 代上 18:12-13 這件事情
,而是後來約押去鎮壓屠殺,以進一步肅清以東的反抗力量的事
情。
●「幼童」:指的應該是「年幼的青少年」,而非「幼童」。
● 11:18 「法老」:聖經沒有記載這位法老的名字,不過應該
是第二十一王朝末期的法老。
●「答比匿」:原文是「王的妻子」,可能是人名或一個頭銜。
◎ 11:19-20 表示哈達真是頗受法老禮遇,跟法老妻子的私交很
好。
●「容我回去」:原文是連續兩個「遣散、送走」,加強語氣之
用。
◎當時以色列國勢力強大,埃及法老這樣做是為了培植能夠制衡
以色列國的人。不過後來所羅門與埃及的關係已經改善(透過
娶法老的女兒),因此這個法老不願意見到哈達回去找所羅門
的麻煩,所以會有 11:22 的對話。
經文:神又使以利亞大的兒子利遜興起,作所羅門的敵人。他先前逃避主人瑣巴王哈大底謝。大衛擊殺瑣巴人的時候,利遜招聚了一群人,自己作他們的頭目,往大馬士革居住,在那裡作王。所羅門活著的時候,哈達為患之外,利遜也作以色列的敵人。他恨惡以色列人,且作了亞蘭人的王。 11:23-11:25 註釋:
2.大馬士革人利遜成為所羅門的威脅 11:23-25
●「以利亞大」:字義是「神知道」。
●「利遜」:字義是「王子」。
●「瑣巴」:字義是「哨站」,位於敘利亞的大馬士革和哈馬之
間。
●「哈大底謝」:字義是「哈大是有相助的」,「哈大」是亞蘭
人的神。
●「大衛擊殺瑣巴人」:可能是 撒下 8:3-8 10:6-14,15-19 中
的某一次。
●「作....的敵人」:原意是「敵人」、「對抗者」。此字也指
「撒但」。
◎有時候,外患也是上帝興起的。我們是否想過自己的對頭可能
是上帝放置的呢?
經文:所羅門的臣僕、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也舉手攻擊王。他是以法蓮支派的洗利達人,他母親是寡婦,名叫洗魯阿。他舉手攻擊王的緣故,乃由先前所羅門建造米羅,修補他父親大衛城的破口。耶羅波安是大有才能的人。所羅門見這少年人殷勤,就派他監管約瑟家的一切工程。 11:26-11:28 註釋:
3.所羅門的臣子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成為所羅門的威脅 11:26-40
(1)耶羅波安的出身與經歷 11:26-28
●「尼八」:字義是「星相」。
●「耶羅波安」:字義是「百姓會爭論」。
●「洗利達」:字義是「營寨」,一個屬以法蓮的城鎮或領地。
●「洗魯阿」:字義是「豐胸的」。
●「緣故」:「理由」、「肇因」、「事情」、「事件」。
●「舉手攻擊王的緣故」:可能應該翻譯為「起來攻擊王的情形」
、「起來攻擊王的事情」。然後這件
事情包含 11:27-40 的整段記載。
●「米羅」:字義是「壁壘」或「土墩」,是耶路撒冷的防禦工
事之一,位於俄斐勒山東邊的一個梯形斜坡。
●「大有才能的人」:「強壯的力量」、「有能力的力量」。
●「殷勤」:「做」的分詞,表示他不斷地工作。
●「約瑟家」:可能指瑪拿西與以法蓮支派,或指整個北部十支
派。
◎耶羅波安的出身低微,父親名不見經傳還早死(母親是寡婦)
,但是他勤奮努力,甚至所羅門也看見他的不凡,所以讓他當
工頭,讓他歷練領導職位。
經文:一日,耶羅波安出了耶路撒冷,示羅人先知亞希雅在路上遇見他;亞希雅身上穿著一件新衣。他們二人在田野,以外並無別人。亞希雅將自己穿的那件新衣撕成十二片,對耶羅波安說:「你可以拿十片。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必將國從所羅門手裡奪回,將十個支派賜給你。(我因僕人大衛和我在以色列眾支派中所選擇的耶路撒冷城的緣故,仍給所羅門留一個支派。)因為他離棄我,敬拜西頓人的女神亞斯他錄、摩押的神基抹,和亞捫人的神米勒公,沒有遵從我的道,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守我的律例典章,像他父親大衛一樣。但我不從他手裡將全國奪回;使他終身為君,是因我所揀選的僕人大衛謹守我的誡命律例。我必從他兒子的手裡將國奪回,以十個支派賜給你,還留一個支派給他的兒子,使我僕人大衛在我所選擇立我名的耶路撒冷城裡,在我面前長有燈光。我必揀選你,使你照心裡一切所願的,作王治理以色列。你若聽從我一切所吩咐你的,遵行我的道,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謹守我的律例誡命,像我僕人大衛所行的,我就與你同在,為你立堅固的家,像我為大衛所立的一樣,將以色列人賜給你。我必因所羅門所行的使大衛後裔受患難,但不至於永遠。』」 11:29-11:39 註釋:
(2)先知亞希雅預言耶羅波安將取得十個支派 11:29-39
●「示羅」:位於以色列中央山地主要道路以東三公里,伯特利
東北北十五公里處,曾經是以色列人的宗教中心。
先知撒母耳也曾經在該處當過祭司。
●「亞希雅」:字義是「耶和華的兄弟」。
◎當時的衣服十分昂貴,因此把新衣撕成十二片是非常特殊的行
為。而這樣的行為是以 撒上 15:27 為背景,當時撒母耳以撕
斷的衣襟表達以色列與掃羅的關係割離。
●「十個支派」:大衛王朝應該是留下猶大支派,而便雅憫支派
分裂成支持北國和支持南國的兩部份,所以不
算北國或南國的支派。
● 11:31 「奪回」:「撕碎」、「撕破」。
◎ 11:32 顯示大衛是上帝留一個支派的理由,耶路撒冷(意義可
能是指耶路撒冷中的聖殿)是另一個理由。表示人與事工都會
是上帝施憐憫的原因。
● 11:34,35 「奪回」:「拿」、「取」。
●「長有燈光」:原文只有「有燈光」,而且「燈」是單數型態
。意義應該是「統治權」、「帝統」、「國度
」。
◎ 11:38 中,其實上帝並沒有偏心,如果新王跟大衛一樣,他
也要照對大衛王朝一樣對待新王,可惜耶羅波安終究是跟大衛
不同。
●後裔受「患難」:「降低」、「降卑」、「受痛苦」。
◎不管上帝是否介入,一個人的錯誤難免影響後代,我們也應該
要更加謹慎小心。
經文:所羅門因此想要殺耶羅波安。耶羅波安卻起身逃往埃及;到了埃及王示撒那裡,就住在埃及,直到所羅門死了。 11:40-11:40 註釋:
(3)所羅門想要殺耶羅波安,耶羅波安逃往埃及直到所羅門死去
11:40
●「示撒」:一般稱為「示桑克一世」。他因為婚姻進入第二
十一王朝的法老家族。二十一王朝因為無後,示撒
於是於西元前945年繼位,成為第二十二王朝的創
始君王。
◎此處的「因此」表示所羅門知道耶羅波安已經領受了上帝的應
許,至於所羅門為何知道,聖經則沒有交代。不過所羅門也沒
有順服上帝的意思(跟掃羅一樣),想要自己殺死王朝的敵人
。
經文:所羅門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和他的智慧都寫在所羅門記上。所羅門在耶路撒冷作以色列眾人的王共四十年。所羅門與他列祖同睡,葬在他父親大衛的城裡。他兒子羅波安接續他作王。 11:41-11:43 註釋:
(四)後記:所羅門作以色列眾人的王共四十年,羅波安接續他作王。
11:41-43
●「以色列眾人」:原文是「全以色列」。
●「羅波安」:字義是「已變大的人」。
◎所羅門去世的時候大約六十歲,說起來不算是很長壽,似乎也顯示
上帝對他的行為不甚喜悅。 王上 3:14 大衛死時估計約七十幾歲。
經文:羅波安往示劍去;因為以色列人都到了示劍要立他作王。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先前躲避所羅門王,逃往埃及,住在那裡(他聽見這事。)以色列人打發人去請他來,他就和以色列會眾都來見羅波安,對他說:「你父親使我們負重軛,做苦工,現在求你使我們做的苦工、負的重軛輕鬆些,我們就事奉你。」羅波安對他們說:「你們暫且去,第三日再來見我。」民就去了。 12:1-12:5 註釋:
貳、南北王國分立 12:1-22:53
一、北國以色列的興起 12:1-14:20
(一)耶羅波安的興起與犯罪 12:1-33
1.以色列人請耶羅波安當領袖,請求新王羅波安可以減輕勞役。
12:1-5
●「示劍」:看起來羅波安在政治地位上比大衛弱。 撒下 5:1 記
載以色列眾支派來到大衛的首都希伯崙,承認他的王
權。示劍是北國的重要城市,羅波安選這位置談判把
自己立於危險的境地,也有可能當時以色列已經有分
裂的危機,羅波安才不得不去示劍,而非各支派到耶
路撒冷去。
◎這時大約是西元前931年。此時羅波安大約41歲 14:21 。
◎ 12:3 大概是以色列人請耶羅波安當作談判代表來與新王羅波安
會談。
◎ 撒下 5:2 以色列眾支派的長老來立大衛為王時,就是說明上帝
立王是為了要「牧養百姓」,而非奴役百姓。
●「重軛」:「嚴厲的軛」、「艱難的軛」。
◎可以想像所羅門年間,為了國家的重大建設,百姓已經負荷過重
了。現在新王執政,國家的建設也大致完成,當然希望能夠減輕
賦稅與勞役。「我們就事奉你」其實是一個威脅,意思是如果繼
續執行沈重的賦稅與勞役,以色列人就不會事奉新王。
◎看起來羅波安完全不知道以色列人的狀況,所以他並沒有足夠的
準備,導致需要三天的時間來想對策。百姓聽見羅波安這樣的回
應,可能也覺得蠻有誠意的,所以就沒有立刻發難。
經文:羅波安之父所羅門在世的日子,有侍立在他面前的老年人,羅波安王和他們商議,說:「你們給我出個甚麼主意,我好回覆這民。」老年人對他說:「現在王若服事這民如僕人,用好話回答他們,他們就永遠作王的僕人。」王卻不用老年人給他出的主意,就和那些與他一同長大、在他面前侍立的少年人商議,說:「這民對我說:『你父親使我們負重軛,求你使我們輕鬆些。』你們給我出個甚麼主意,我好回覆他們。」那同他長大的少年人說:「這民對王說:『你父親使我們負重軛,求你使我們輕鬆些。』王要對他們如此說:『我的小拇指頭比我父親的腰還粗。我父親使你們負重軛,我必使你們負更重的軛!我父親用鞭子責打你們,我要用蠍子鞭責打你們!』」耶羅波安和眾百姓遵著羅波安王所說「你們第三日再來見我」的那話,第三日他們果然來了。王用嚴厲的話回答百姓,不用老年人給他所出的主意,照著少年人所出的主意對民說:「我父親使你們負重軛,我必使你們負更重的軛!我父親用鞭子責打你們,我要用蠍子鞭責打你們!」王不肯依從百姓,這事乃出於耶和華,為要應驗他藉示羅人亞希雅對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所說的話。 12:6-12:15 註釋:
2.羅波安決定使用年輕顧問的意見,決心要加倍壓迫百姓。
12:6-15
●「好話」:「令人愉悅的話」、「美善的話」。
◎ 12:7 中那些有經驗的老臣知道「王為民僕」、「公僕」的觀念
,當君王服務百姓,百姓就永遠臣服。其實我們當平民百姓,也
很容易就了解這個道理,無奈羅波安以為百姓跟君王不同,使用
威嚇就可以繼續奴役百姓。
●「少年人」:「小孩子」、「男孩」、「年輕人」。
◎ 12:8-10 重複出現「同他長大的」,顯示這些少年人應該深刻
了解羅波安的性情,所以他們提出來的意見,很可能非常吻合羅
波安的意圖,因此獲得採用。如果我們問別人的意見,只是想聽
到贊同的意見,那也就不用浪費時間了。
●「小拇指頭」:原文是「小指頭」或「小」的意思,有人認為這
是暗示「性器官」。
●「負更重的軛」:原文是「增添你們的軛」。意思是所羅門只給
他們背負一個重軛,羅波安要讓以色列人背負
多過一個的軛。
●「蠍子鞭」:原文是「蠍子」,指「鞭梢附有金屬或玻璃的碎片
的一種鞭子」。
●這「事」乃出於:「事情的變更」。
◎看起來羅波安很快就安插了他自己的親信在國家重要的位置上。
經文:以色列眾民見王不依從他們,就對王說:我們與大衛有甚麼分兒呢?與耶西的兒子並沒有關涉。以色列人哪,各回各家去吧!大衛家啊,自己顧自己吧!於是,以色列人都回自己家裡去了,惟獨住猶大城邑的以色列人,羅波安仍作他們的王。羅波安王差遣掌管服苦之人的亞多蘭往以色列人那裡去,以色列人就用石頭打死他。羅波安王急忙上車,逃回耶路撒冷去了。這樣,以色列人背叛大衛家,直到今日。以色列眾人聽見耶羅波安回來了,就打發人去請他到會眾面前,立他作以色列眾人的王。除了猶大支派以外,沒有順從大衛家的。 12:16-12:20 註釋:
3.以色列人決心背叛大衛王朝,設立耶羅波安為王 12:16-20
●沒有「關涉」:「產業」、「基業」、「地業」。
●「我們與與大衛有甚麼分兒呢?....自己顧自己吧!」:與
撒下20:1 使用一樣的措辭。
●「回自己家裡」:「回自己的帳棚」。意思是四散回家了。
●「住猶大城邑的以色列人」:可能指便雅憫人,或者是前來歸
順的利未人等。
●「亞多蘭」:由大衛、所羅門到羅波安,這人都是管理勞役的
事情。 撒下 20:24 王上 4:6 5:14 。
●「急忙」上車:「自我警戒」、「下定決心」的意思。
◎羅波安這個紈褲子弟無法識別情況的險惡,導致國家的分裂。我
們或許覺得奇怪,有智慧的所羅門王怎麼會選這個沒有見識的兒
子當繼承人?不過一個國家經過四十年的平安富強,如果沒有特
別的恩典,恐怕要出什麼有憂患意識的王子都很困難。我們自己
也要謹慎是不是太過安逸,已經變成何不食肉糜的人了。
經文:羅波安來到耶路撒冷,招聚猶大全家和便雅憫支派的人共十八萬,都是挑選的戰士,要與以色列家爭戰,好將國奪回,再歸所羅門的兒子羅波安。但神的話臨到神人示瑪雅,說:「你去告訴所羅門的兒子猶大王羅波安和猶大、便雅憫全家,並其餘的民說:『耶和華如此說:你們不可上去與你們的弟兄以色列人爭戰。各歸各家去吧!因為這事出於我。』」眾人就聽從耶和華的話,遵著耶和華的命回去了。耶羅波安在以法蓮山地建築示劍,就住在其中;又從示劍出去,建築毘努伊勒。 12:21-12:25 註釋:
4.羅波安準備要用戰爭奪回王朝,但是先知示瑪雅出面阻止。
12:21-25
●「十八萬」:原文是「一百八十千」。七十士譯本作「十二萬」。
「千」是一種軍隊的單位,不一定是「一千人」,當
成「一隊」看待比較適當。
●「挑選的戰士」:「年輕人」的意思。
●「神人」:原文就是「神明的人」、「有神性的人」。撒母耳
撒上 9:6 、摩西 申 33:1 、以利沙 王下 4:21 等人
都被稱為神人。通常指奉神命令向特定的人傳達諭令者
。與先知並不完全一樣,有些神人就是先知,有些則不
是。
●「示瑪雅」:字義是「被上主聽見」。
●「毗努伊勒」:位於疏割東邊8公里處。此處是雅各與神相遇摔跤
之處 創 32:30 ,位於約旦河東岸。
◎羅波安雖然是個看不清時勢的國王,但是卻還聽上帝的話。示瑪雅
應該事先就很受大家尊重,所以一說話大家就認定這是上帝的命令
,而且也願意遵循。
◎耶羅波安也很快的建立示劍當首都,也將毗努伊勒建立成第二首都
或行宮,用以控制約旦河東,這件事情也顯出其治國的幹練。
經文:耶羅波安心裡說:「恐怕這國仍歸大衛家;這民若上耶路撒冷去,在耶和華的殿裡獻祭,他們的心必歸向他們的主─猶大王羅波安,就把我殺了,仍歸猶大王羅波安。」耶羅波安王就籌劃定妥,鑄造了兩個金牛犢,對眾民說:「以色列人哪,你們上耶路撒冷去實在是難;這就是領你們出埃及地的神。」他就把牛犢一隻安在伯特利,一隻安在但。這事叫百姓陷在罪裡,因為他們往但去拜那牛犢。耶羅波安在邱壇那裡建殿,將那不屬利未人的凡民立為祭司。耶羅波安定八月十五日為節期,像在猶大的節期一樣,自己上壇獻祭。他在伯特利也這樣向他所鑄的牛犢獻祭,又將立為邱壇的祭司安置在伯特利。他在八月十五日,就是他私自所定的月日,為以色列人立作節期的日子,在伯特利上壇燒香。 12:26-12:33 註釋:
5.耶羅波安怕聖殿的敬拜會影響他的王位,於是就設立自己的敬拜制
度。 12:26-33
●「歸大衛家」:「返回大衛家」。
●「籌劃定妥」:「一起磋商」、「交換意見」。
●「實在是難」:「大量的」、「充足的」、「已經彀了」。
●「但」:位於北國以色列的北部。
●「伯特利」:字義是「神的家」、「神的殿」。位於耶路撒冷北方
大約18公里,北國以色列的南部。
●「凡民」:「末端的百姓」、「從全部當中的百姓」。意思是「一
般的百姓」。
●「八月十五日」:原來「住棚節」是「七月十五日」,耶羅波安
將之延後一個月。也有學者認為這不是住棚節
,而是等同於「獻殿節」的節日。
◎這金牛犢,不由得讓人想起亞倫的金牛犢 出 32:2-8 。不過大部
分的學者認為耶羅波安並非真的要推翻耶和華信仰,他只是要扭轉
耶路撒冷聖殿為核心的耶和華崇拜。於是他把金牛犢當成上帝的坐
騎,上帝則是金牛犢上方看不見的神。然後又把聖殿放置於但和伯
特利,把祭司改由非利未人擔任,移動節期的時間。以讓北國的宗
教活動和猶大的耶路撒冷脫勾。
◎無奈,一般老百姓怎能了解這種繁複的神學,誰會去拜牛犢上看不
見的神,而不去拜可見的牛犢?更不用說埃及、迦南地已經存在拜
牛犢的習俗。現存的聖殿敬拜,的確是最能避免偶像崇拜的體系,
耶羅波安為了自己的政治利益,自己想一套替代的敬拜方案出來,
也難怪「百姓陷在罪裡」。我們這些搞學術的、弄神學的,會不會
也為了自己的成就或論文,想辦法弄一套讓人容易混亂的體系出來
。我們是出名、畢業了,聽我們的人就「陷在罪裡」了?
●「上壇燒香」:「自己上去在祭壇旁燒香」。
◎ 12:33 顯出耶羅波安已經向當地其他的君王靠攏了。基本上猶大
的君王不自己介入敬拜儀式(那是由祭司處理),但是以色列周遭
的國家,國王也就是祭司,耶羅波安在自己定的節期日子,已經自
己執行敬拜儀式了。出於人的信仰與崇拜,很快就會墮落了。
經文:那時,有一個神人奉耶和華的命從猶大來到伯特利。耶羅波安正站在壇旁要燒香;神人奉耶和華的命向壇呼叫,說:「壇哪,壇哪!耶和華如此說:大衛家裡必生一個兒子,名叫約西亞,他必將邱壇的祭司,就是在你上面燒香的,殺在你上面,人的骨頭也必燒在你上面。」當日,神人設個預兆,說:「這壇必破裂,壇上的灰必傾撒,這是耶和華說的預兆。」耶羅波安王聽見神人向伯特利的壇所呼叫的話,就從壇上伸手,說:「拿住他吧!」王向神人所伸的手就枯乾了,不能彎回;壇也破裂了,壇上的灰傾撒了,正如神人奉耶和華的命所設的預兆。王對神人說:「請你為我禱告,求耶和華─你神的恩典使我的手復原。」於是神人祈禱耶和華,王的手就復了原,仍如尋常一樣。王對神人說:「請你同我回去吃飯,加添心力,我也必給你賞賜。」神人對王說:「你就是把你的宮一半給我,我也不同你進去,也不在這地方吃飯喝水;因為有耶和華的話囑咐我,說不可在伯特利吃飯喝水,也不可從你去的原路回來。」於是神人從別的路回去,不從伯特利來的原路回去。 13:1-13:10 註釋:
(二)上帝對耶羅波安的警戒 13:1-14:18
1.神人來到伯特利對著壇說預言,預言約西亞要污穢伯特利的壇。神人
拒絕耶羅波安的邀請,預言完就離開。 13:1-10
●「神人」:原文就是「神明的人」、「有神性的人」。撒母耳
撒上 9:6 、摩西 申 33:1 、以利沙 王下 4:21 等人
都被稱為神人。通常指奉神命令向特定的人傳達諭令者
。與先知並不完全一樣,有些神人就是先知,有些則不
是。
●「奉耶和華的命」:「憑著耶和華的話語」,在本章中出現七次
13:1,2,5,9,17,18,32 。
●「燒香」:「獻祭」、「燒香」、「燒祭物」、「使祭物冒煙」。
此處應該是指「獻祭」,而非敬拜異教的神。
◎伯特利位於北國南部,所以南國猶大的先知比較容易到達。
●「呼叫」:「宣告」。
●「壇哪,壇哪」:原文中也是重複兩次「祭壇」,用以加強語氣。
●「約西亞」:字義是「耶和華所醫治的」,大約三百年後作猶大王
。
●邱壇的祭司....「殺」在你上面:「為獻祭宰殺」、「為食物宰殺
」。此處用這個字應該跟獻祭無
關,而是對應於前面的「在你上
面燒香(宰殺祭物獻祭)的」,
的一種文字遊戲。
●「邱壇的祭司....殺在你上面」: 王下 23:15-20 記載此事的應驗
。此處不是說約西亞要獻人為祭
,而是說約西亞要殺掉祭司,污
穢整個祭壇。
●「預兆」:「奇事」、「神蹟」、「記號」。
●壇上的「灰」:「含脂肪的灰燼」。
●「傾撒」:「被倒出」。
●「枯乾了」:「乾燥」、「枯萎」、「乾涸」。
●「求耶和華....的恩典」:「求永恆主的情面」。
●「給你賞賜」:「給你一份禮物」、「給你一份賞賜」。
●你的「宮」:「家」、「殿」、「房」,此處應該是指「國家」而
非「王宮」。
◎ 13:7-8 神人拒絕耶羅波安的邀請,因為共同吃飯與接受禮物,是
和解的表示,因此上帝要求神人不可與耶羅波安和解。耶羅波安邀
請神人,可能是要讓旁觀的百姓認為這只是一些支微末節的問題,
而非耶和華神與以色列王的完全決裂,但上帝就是要讓百姓知道祂
已經完全與以色列決裂了。
●「不可在伯特利吃飯喝水」:原文僅是「不吃麵包、不喝水」。
◎伯特利距離耶路撒冷直線距離大約15.5公里,因此上帝要神人執行
這個任務「不吃飯、不喝水」,雖然辛苦,還算可以接受。神人也
很清楚上帝的命令與限制。
經文:有一個老先知住在伯特利,他兒子們來,將神人當日在伯特利所行的一切事和向王所說的話都告訴了父親。父親問他們說:「神人從哪條路去了呢?」兒子們就告訴他;原來他們看見那從猶大來的神人所去的路。老先知就吩咐他兒子們說:「你們為我備驢。」他們備好了驢,他就騎上,去追趕神人,遇見他坐在橡樹底下,就問他說:「你是從猶大來的神人不是?」他說:「是。」老先知對他說:「請你同我回家吃飯。」神人說:「我不可同你回去進你的家,也不可在這裡同你吃飯喝水;因為有耶和華的話囑咐我說:『你在那裡不可吃飯喝水,也不可從你去的原路回來。』」老先知對他說:「我也是先知,和你一樣。有天使奉耶和華的命對我說:『你去把他帶回你的家,叫他吃飯喝水。』」這都是老先知誆哄他。於是神人同老先知回去,在他家裡吃飯喝水。 13:11-13:19 註釋:
2.伯特利的老先知說謊留住神人吃飯喝水。 13:11-19
●「兒子們」:原文可以指「兒子」,或者是「後輩的先知」、
「門徒」。
◎顯然這些「先知兒子們」或「先知門徒們」也參加了耶羅波安的
祭典,這樣看起來他們應該對耶羅波安的宗教革新頗為認同。不
過由 13:11 的描述中可見神人不可在伯特利吃飯喝水的事情,
老先知應該也知道。他又執意、甚至說謊要請這個神人回家吃飯,
就讓人覺得難以理解了。
◎「坐在橡樹底下」:可能是疲倦需要休息。而且神人可能是用走
路而非騎牲口趕路。
◎ 13:18-19 老先知為了把神人帶回去,居然不惜說謊,間接導致
神人死亡。有時,人真的會做出匪夷所思的邪惡事情,許多人都
在討論老先知為什麼要帶神人回來?是好奇、還是崇拜?他應該
也沒有害死神人的意思,不過下場卻是他一開始沒想到的嚴重。
◎神人應該也是累了,所以老先知用「天使帶話」來推翻他原先領
受「上帝的話」時,他也沒有謹慎的檢驗,畢竟走了二十多公里
,總也會希望吃飯喝水。
經文:二人坐席的時候,耶和華的話臨到那帶神人回來的先知,他就對那從猶大來的神人說:「耶和華如此說:你既違背耶和華的話,不遵守耶和華─你神的命令,反倒回來,在耶和華禁止你吃飯喝水的地方吃了喝了,因此你的屍身不得入你列祖的墳墓。」 13:20-13:22 註釋:
3.老先知預言神人的屍身將不得進入列祖的墳墓。 13:20-22
●對從猶大來的神人「說」:「宣告」、「大聲喊叫」。
● 13:21 「不遵守耶和華─你神的命令」與 11:38 「聽從我一切
所吩咐你的」原文類似,似乎神人遭受的懲罰預告耶羅波安將要
遭遇的懲罰。
◎「屍身不得入你列祖的墳墓」,這對當時的人是一種羞辱,不過
上帝沒有指明神人何時以及要遭遇怎樣的死亡。
◎聖經沒有記載老先知宣告預言時,意識是否清醒、是否知道自己
說的話,也沒有記載神人的反應。
經文:吃喝完了,老先知為所帶回來的先知備驢。他就去了,在路上有個獅子遇見他,將他咬死,屍身倒在路上,驢站在屍身旁邊,獅子也站在屍身旁邊。 13:23-13:24 註釋:
4.神人被獅子咬死 13:23-24
◎ 13:24 描述的是一種很奇怪的情景,大概神人沒想到災難立刻
臨到,所以還是吃喝完畢了。老先知可能因為愧疚或景仰,提供
驢子當成神人的代步坐騎。審判很快就臨到,神人被咬死在路
上。
經文:有人從那裡經過,看見屍身倒在路上,獅子站在屍身旁邊,就來到老先知所住的城裡述說這事。那帶神人回來的先知聽見這事,就說:「這是那違背了耶和華命令的神人,所以耶和華把他交給獅子;獅子抓傷他,咬死他,是應驗耶和華對他說的話。」老先知就吩咐他兒子們說:「你們為我備驢。」他們就備了驢。他去了,看見神人的屍身倒在路上,驢和獅子站在屍身旁邊,獅子卻沒有吃屍身,也沒有抓傷驢。老先知就把神人的屍身馱在驢上,帶回自己的城裡,要哀哭他,葬埋他;就把他的屍身葬在自己的墳墓裡,哀哭他,說:「哀哉!我兄啊。」 13:25-13:30 註釋:
5.老先知埋葬了神人 13:25-30
●「有人」:原文是「看啊!有幾個人」。
◎「述說這事」:應該是景象令人訝異,他們才會四處傳說。
◎「這是那違背了耶和華命令的神人」:說得好像錯誤都是神人一
樣,其實應該是老先知先去騙人的。
◎ 13:27 顯示老先知有兩頭以上的驢,有相當的經濟實力。
● 13:28 獅子沒有吃屍體和也不傷害驢子,都表明神人的死是神
的審判,而非意外。況且由路人看見到老先知來收屍,恐怕過了
很長一段時間,這些動物一直維持那個樣子以見證這是上帝的審
判,很明顯是一個神蹟。
●「哀哭」他:原文是複數型態,表示「多人為神人哀痛」,意思
大概是指老先知跟他的兒子們哀悼神人吧。
◎老先知把神人的屍體葬在自己的墳墓裡,可能是對自己欺騙神人
導致他死亡的事件表達補償之意。不過其實伯特利距離猶大不遠
,老先知也可以考慮把神人的屍體送回祖墳,不過老先知可能是
因為上帝的預言,或者是自己的佔有慾,就把神人的屍體葬在自
己墳墓中。
經文:安葬之後,老先知對他兒子們說:「我死了,你們要葬我在神人的墳墓裡,使我的屍骨靠近他的屍骨,因為他奉耶和華的命指著伯特利的壇和撒馬利亞各城有邱壇之殿所說的話必定應驗。」 13:31-13:32 註釋:
6.老先知要求他的兒子們將他埋葬在神人的屍骨旁,並且他認為神人
的預言一定會應驗。 13:31-32
●「撒馬利亞」:此城於五十年後才建立起來,此處是用來指北國
整個區域。
◎老先知要求把自己葬在神人的墳墓裡,應該是表示他要與神人的
信息認同的一種方式(雖然是很可笑的方式)。也有人推測這是
一種虛榮心,屆時大家紀念神人時,也會紀念葬在他旁邊的老先
知(聖經中的確是一起提起了神人與老先知,不過恐怕一般讀者
對老先知不會有什麼正面評價就是)。
經文:這事以後,耶羅波安仍不離開他的惡道,將凡民立為邱壇的祭司;凡願意的,他都分別為聖,立為邱壇的祭司。這事叫耶羅波安的家陷在罪裡,甚至他的家從地上除滅了。 13:33-13:34 註釋:
7.經過這些事耶羅波安還是不悔改,終究導致耶羅波安的家滅亡。
13:33-34
●「這事」:指 13:1-32 之事。
●「惡道」:「邪惡的道路」。
●「分別為聖」:原文是「裝滿他的手」,意思是「授與職位」。
◎即使知道上帝的心意,耶羅波安仍然為了保護自己的王位,隨
便將想要當祭司的人設立為祭司。這樣的行為沒有讓他的王朝
穩固,反倒如 13:34 所說,縮短了他王朝的時間。 11:38 上
帝是說他只要照大衛的方式行,上帝就要「堅固他的家(王朝
)」,無奈耶羅波安還是想依賴自己的方式行。
經文:那時,耶羅波安的兒子亞比雅病了。耶羅波安對他的妻說:「你可以起來改裝,使人不知道你是耶羅波安的妻,往示羅去,在那裡有先知亞希雅。他曾告訴我說,你必作這民的王。現在你要帶十個餅,與幾個薄餅,和一瓶蜜去見他,他必告訴你兒子將要怎樣。」耶羅波安的妻就這樣行,起身往示羅去,到了亞希雅的家。亞希雅因年紀老邁,眼目發直,不能看見。 14:1-14:4 註釋:
8.耶羅波安的兒子生病,耶羅波安派妻子去找亞希雅問兒子未來的
狀況。 14:1-4
●「亞比雅」:字義是「耶和華是父親」。
● 14:3 耶羅波安要求他的妻子帶微薄的禮品去見先知亞希雅,
參考 撒上 9:6-8 掃羅送的禮品。先知可能和利未人一樣沒有
地業,因此必須倚靠來諮詢他們的人致贈的禮物維持生計。
◎此時北國的國都在得撒 14:17 ,示羅則在得撒以南,大城示
劍位於示羅和得撒之間,都距離猶大很近。因此耶羅波安的妻
子需要變裝,應該是為了避免危險,也避免被人誤認要去猶大
。
◎此處沒有說明亞比雅是不是王位繼承人,但是由經文中可以看
見耶羅波安和他的妻子很擔心亞比雅的病況,甚至不惜要變裝
去找先知詢問。由後面的經文看起來,至少亞比雅是一個在上
帝眼中有善行的人,即使耶羅波安並不打算回到上帝面前,但
是亞比雅的疾病,還是讓他相當苦惱在意。如果亞比雅當時是
王位繼承人,那就很能夠解釋耶羅波安與其妻子的反應了。
經文:耶和華先曉諭亞希雅說:「耶羅波安的妻要來問你,因她兒子病了,你當如此如此告訴她。她進來的時候必裝作別的婦人。」她剛進門,亞希雅聽見她腳步的響聲,就說:「耶羅波安的妻,進來吧!你為何裝作別的婦人呢?我奉差遣將凶事告訴你。你回去告訴耶羅波安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從民中將你高舉,立你作我民以色列的君,將國從大衛家奪回賜給你;你卻不效法我僕人大衛,遵守我的誡命,一心順從我,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你竟行惡,比那在你以先的更甚,為自己立了別神,鑄了偶像,惹我發怒,將我丟在背後。因此,我必使災禍臨到耶羅波安的家,將屬耶羅波安的男丁,無論困住的、自由的都從以色列中剪除,必除盡耶羅波安的家,如人除盡糞土一般。凡屬耶羅波安的人,死在城中的必被狗吃,死在田野的必被空中的鳥吃。這是耶和華說的。』所以你起身回家去吧!你的腳一進城,你兒子就必死了。以色列眾人必為他哀哭,將他葬埋。凡屬耶羅波安的人,惟有他得入墳墓;因為在耶羅波安的家中,只有他向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顯出善行。耶和華必另立一王治理以色列。到了日期,他必剪除耶羅波安的家;那日期已經到了。耶和華必擊打以色列人,使他們搖動,像水中的蘆葦一般;又將他們從耶和華賜給他們列祖的美地上拔出來,分散在大河那邊;因為他們做木偶,惹耶和華發怒。因耶羅波安所犯的罪,又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耶和華必將以色列人交給仇敵。」耶羅波安的妻起身回去,到了得撒,剛到門檻,兒子就死了。以色列眾人將他葬埋,為他哀哭,正如耶和華藉他僕人先知亞希雅所說的話。 14:5-14:18 註釋:
9.亞希雅預言耶羅波安王朝的滅亡,並且預言僅有這個兒子得以平
安離世,其他男丁都不得善終,因為耶羅波安行惡。 14:5-18
●「曉諭」:「對....說」。
●「耶羅波安的妻要來問你」:之前有「看啊」一詞沒有翻譯出
來。
●「裝作別的婦人」:原文僅是一字,意義就是「裝作陌生女人
」。
●「凶」事:「艱難」、「嚴苛」。
●看為「正的事」:「正直的事物」。
◎「立了別神,鑄了偶像」:耶羅波安要設立的,應該是一個「
新耶和華信仰」,但是上帝直接指出他的行為,無異於「創造
別的神」(一個以耶和華為名的「別神」)。上帝說這種行為
:「行惡,比那在你以先的更甚」。我們是否也會不知不覺搞
出自己的「新耶和華信仰」?
●「男丁」:直譯是「向著牆小便」。
●「困住的、自由的」:可能指「自由人與奴隸」。不過實際的
意思就是「所有的人」。
●「剪除」:「除去」、「毀滅」,SH 3772,此字與「背約的
懲罰」有關。
●「除盡」糞土:「完全除去」。
●除盡「糞土」:「糞便」。
◎ 14:11 的意思是「死無葬身之地」。
●「顯出善行」:「有美好的事情」。
●「另立一王」:指「巴沙」。 15:25-28
●「大河」:原文只是「那河流」,不過「幼發拉底河」也被稱
為「那河流」,因此很可能耶羅波安的妻子當時並
無法明確的分辨先知的意思,不過我們由後來的歷
史看到以色列人的確是被擄到兩河流域去。
●「木偶」:迦南人立木柱於祭壇旁,象徵巴力神之妻「亞舍拉
」。看來耶羅波安也沒有嚴格的執行一神信仰,百
姓開始也慢慢地敬拜迦南的地方神了。不過本字原
文是複數型態,指的是各種木造的偶像。
◎耶羅波安大概也沒想到他的「宗教改革」,帶來的是百姓的信
仰墮落,因為他統治沒有幾年,百姓已經開始學著迦南人製造
偶像了。到底甚麼是「核心」而不可變的,甚麼是「以前的制
度」而可以修正的,是我們必須仔細去思考的。以免我們隨時
代更新時,把信仰的核心也「更新」掉了。
●「得撒」:位於示劍東北十一公里的法爾阿遺址。耶羅波安、
巴沙、以拉、心利、暗利應該都是以此為首都。
◎耶羅波安的妻主要是來問自己兒子的未來,但是上帝用
14:6-11 宣告耶羅波安王朝的覆沒,僅僅 14:12-13 提王子
的命運, 14:14-16 更進一步說明耶羅波安王朝的覆沒與整個
以色列的敗亡。
經文:耶羅波安其餘的事,他怎樣爭戰,怎樣作王,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耶羅波安作王二十二年,就與他列祖同睡。他兒子拿答接續他作王。 14:19-14:20 註釋:
(二)耶羅波安王朝的結語:耶羅波安作王22年死了,拿答接續他作王
14:19-20
●「耶羅波安作王二十二年」:一般認為是西元前929-908年。
●「與他列祖同睡」:表示耶羅波安是壽終正寢的。
●「拿答」:字義是「豐富的」、「慷慨的」。
經文:所羅門的兒子羅波安作猶大王。他登基的時候年四十一歲,在耶路撒冷,就是耶和華從以色列眾支派中所選擇立他名的城,作王十七年。羅波安的母親名叫拿瑪,是亞捫人。 14:21-14:21 註釋:
二、南北兩國的前期交往狀況 14:21-16:28
(一)南國的羅波安王朝 14:21-31
○ 代下 12:1-16
1.羅波安的基本資料:所羅門之子,41歲開始作王,母親是亞捫
人拿瑪,統治十七年。 14:21
●「十七年」:大約是西元前930-913年。
●「拿瑪」:字義是「可愛」。
經文:猶大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犯罪觸動他的憤恨,比他們列祖更甚。因為他們在各高岡上,各青翠樹下築壇,立柱像和木偶。國中也有孌童。猶大人效法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趕出的外邦人,行一切可憎惡的事。 14:22-14:24 註釋:
2.國勢:猶大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比列祖更嚴重,到處
都有偶像與異教崇拜 14:22-24
●「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照 代下 11:21 的記載羅波
安寵愛押沙龍的女兒瑪迦。
瑪迦有部份血統是亞蘭人,
羅波安的母親是亞捫人,可
能就是因此導致異教風俗入
侵。
●「憤恨」:原文是「嫉妒」,表達上帝對屬於祂的敬拜轉移
給其他神的憤怒。有點像丈夫對不忠的妻子的感
受。
●「各高岡上,各青翠樹下」:迦南人習慣在高處與大樹下敬
拜巴力。
●「柱像」:原來是迦南人祭壇旁的柱子,代表男性性器官。
●「木偶」:迦南人立木柱於祭壇旁,象徵巴力神之妻「亞舍
拉」。
●「孌童」:「在神殿裡的男娼」、「男廟妓」。這是為了女
性崇拜者預備的「男廟妓」,相對於為男性崇拜
者預備的「女廟妓」。都是為了敬拜者用性交的
儀式來敬拜巴力。
◎所羅門時代雖然已經有異教的風俗引入,但應該還沒有出現
男女廟妓,到了羅波安時代,連男性廟妓都引入了(更不用
說女性廟妓了),導致聖經用「行一切可憎惡的事」來描
述之。我們會不會也隨著這個世界的風俗,引入「可憎惡的
事情」到教會或自己的生活中?
經文:羅波安王第五年,埃及王示撒上來攻取耶路撒冷,奪了耶和華殿和王宮裡的寶物,盡都帶走,又奪去所羅門製造的金盾牌。羅波安王製造銅盾牌代替那金盾牌,交給守王宮門的護衛長看守。王每逢進耶和華的殿,護衛兵就拿這盾牌,隨後仍將盾牌送回,放在護衛房。 14:25-14:28 註釋:
3.重大事蹟:羅波安王第五年,埃及王示撒攻取耶路撒冷,奪去寶
物與金盾牌,羅波安王製造銅盾牌來替代 14:25-28
●「羅波安王第五年」:西元前926年。
●「示撒」:一般稱為「示桑克一世」。他因為婚姻進入第二
十一王朝的法老家族。二十一王朝因為無後,示撒
於是於西元前945年繼位,成為第二十二王朝的創
始君王。 王上 11:40 曾經收留過耶羅波安,顯示
其對巴勒斯坦的野心。
◎示撒入侵巴勒斯坦之證據充足,記錄被刻在埃及底比斯(卡納
克)的亞孟神廟中,其中記載他所征服的地名有一百五十個。
他帶領一萬二千二百輛戰車及六萬騎兵橫掃猶大地,並在米吉
多立了一座石碑。
◎埃及文獻顯示示撒法老稱他獻給神廟宇有兩百噸金銀,大概大
部分都是由猶大擄掠過去的。
◎有學者認為約櫃也是在這一次的入侵中被取去埃及,因為羅波
安以後就沒有正面提及約櫃,反倒是 代下 35:3 似乎顯示約
櫃不在至聖所中。不過這種說法也沒有決定性的證據就是。
◎用銅盾牌代替金盾牌,表示猶大國的經濟實力已經大幅下降。
10:16-17 記載這些金盾牌是放在黎巴嫩林宮中展示, 14:27
顯示羅波安的銅盾牌是收藏起來的,僅僅王進入聖殿時才拿出
來。感覺上只是「我還保有過去光榮」的一種舉動,但實際上
國勢已經下降頗多。
經文:羅波安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都寫在猶大列王記上。羅波安與耶羅波安時常爭戰。羅波安與他列祖同睡,葬在大衛城他列祖的墳地裡。他母親名叫拿瑪,是亞捫人。他兒子亞比央(又名亞比雅)接續他作王。 14:29-14:31 註釋:
4.結語:羅波安死了葬他列祖的墳地,他兒子亞比央接續他作王。
14:29-31
●「亞比央」:字義是「我父是大海」。又名「亞比雅」,意義
是「我父是耶和華」。
◎ 14:31 重複了「他母親名叫拿瑪,是亞捫人」,這是其他王
朝記載沒有的,如果不是無心之失,大概就是故意要講羅波安
的失敗跟他的母親有關。
◎所羅門時代沒有戰爭,但所羅門遺留下來的王國,不單有外侮
,甚至還常常內戰。上帝給所羅門的懲罰,不能說不嚴重。
經文: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王十八年,亞比央登基作猶大王,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年。他母親名叫瑪迦,是押沙龍的女兒。 15:1-15:2 註釋:
(二)南國的亞比央王朝 15:1-8
○ 代下 13:1-22
1.亞比央的基本資料:母親是押沙龍的女兒瑪迦,統治三年。北國
國王是耶羅波安。 15:1-2
●「耶羅波安王十八年」: 王上 14:21 記載羅波安作王十七年
,耶羅波安與羅波安一起作王,因此
此處的年代似乎有問題。原因是以色
列王由春天的亞筆月起算,猶大則由
秋天的以他念月起算。因此會有差異
。
●「亞比央」:字義是「我父是大海」。又名「亞比雅」,意義
是「我父是耶和華」。
●「瑪迦」:字義是「壓制」。
●「押沙龍的女兒」: 代下 13:2 說「他母親名叫米該亞【又作
瑪迦】,是基比亞人烏列的女兒」,「瑪
迦」應該是押沙龍的外孫女,是押沙龍女兒
跟基比亞人烏列所生的女兒。押沙龍的母親
也叫「瑪迦」。
經文:亞比央行他父親在他以前所行的一切惡,他的心不像他祖大衛的心,誠誠實實地順服耶和華─他的神。然而耶和華─他的神因大衛的緣故,仍使他在耶路撒冷有燈光,叫他兒子接續他作王,堅立耶路撒冷。因為大衛除了赫人烏利亞那件事,都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一生沒有違背耶和華一切所吩咐的。 15:3-15:5 註釋:
2.國勢:與羅波安一樣行惡,但神因大衛的緣故寬容亞比央王朝。
15:3-5
●「誠誠實實地」:「完全的」、「完美的」、「全部的」。
●「赫人烏利亞那件事」:記載於 撒下 11:1-27 。
●「有燈光」:原文「燈」是單數型態。意義應該是「統治權」、
「帝統」、「國度」。
◎亞比央並非不信靠上帝,而是也敬拜別神,沒有「完全的」順
服上帝。我們會不會也一面拜上帝,一面卻依靠其他的神?
◎大衛並非沒有其他錯誤,但是大衛對上帝的忠心卻成為聖經作
者拿來衡量其他猶大、以色列君王的準則。
經文:羅波安在世的日子常與耶羅波安爭戰。 15:6-15:6 註釋:
3.重大事蹟:常常與北國的耶羅波安爭戰。 15:6
●「羅波安在世的日子常與耶羅波安爭戰」:直譯是「他活著的
所有日子,羅波安和耶羅波安之間常有戰爭」,比較可能的意
義是「亞比央作王的日子中,南國與北國常常有戰爭」。
◎ 代下 13:3-20 就記載了相關的事蹟。
經文:亞比央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都寫在猶大列王記上。亞比央常與耶羅波安爭戰。亞比央與他列祖同睡,葬在大衛的城裡。他兒子亞撒接續他作王。 15:7-15:8 註釋:
4.結語:亞比央死了,葬大衛的城,他兒子亞撒接續他作王。
15:7-8
◎亞比央作王僅有兩、三年,但是生了22個兒子 代下 13:21 。
經文:以色列王耶羅波安二十年,亞撒登基作猶大王,在耶路撒冷作王四十一年。他祖母名叫瑪迦,是押沙龍的女兒。 15:9-15:10 註釋:
(三)南國的亞撒王朝 15:9-24
○ 代下 14:1-16:14
1.亞撒的基本資料:祖母是押沙龍的女兒瑪迦,統治四十一年。
15:9-10
●「耶羅波安二十年」:約是西元前910年。
●「亞撒」:字義可能是「醫治者」。
●押沙龍的「女兒」:可以指「年輕女子」、「女兒」或「孫女
」。此處應該是「孫女」的意思。
◎不同於其他猶大王,都是記錄其母親的名字,亞撒是記錄其祖
母的名字,可能瑪迦的影響力比亞撒的母親大。
經文:亞撒效法他祖大衛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從國中除去孌童,又除掉他列祖所造的一切偶像;並且貶了他祖母瑪迦太后的位,因她造了可憎的偶像亞舍拉。亞撒砍下她的偶像,燒在汲淪溪邊,只是邱壇還沒有廢去。亞撒一生卻向耶和華存誠實的心。亞撒將他父親所分別為聖與自己所分別為聖的金銀和器皿都奉到耶和華的殿裡。 15:11-15:15 註釋:
2.國勢:效法大衛行好事,除去孌童與偶像,貶抑瑪迦太后,但尚
未廢棄邱壇。 15:11-15
●「孌童」:「在神殿裡的男娼」、「男廟妓」。這是為了女
性崇拜者預備的「男廟妓」,相對於為男性崇拜
者預備的「女廟妓」。都是為了敬拜者用性交的
儀式來敬拜巴力。
●「貶了」:「挪去」、「拿走」、「廢除」。
●「汲淪溪」:字義是「黑暗」,位於耶路撒冷東面。
●「亞舍拉」:迦南的女神,巴力的配偶。通常是以立在巴力祭
壇旁邊的木柱型態出現。此處是單數型態,指的
就是這個特殊的迦南女神。
●「邱壇還沒有廢去」:原文是「複數」,指的可能是所羅門所
建立的邱壇 王上 11:7 。亞撒應該是
除去偶像,但是沒有清除那些祭壇(因
為祭壇旁沒有偶像,就沒有功用了嘛!
)。況且有些祭壇,早期也是用來敬拜
上帝 王上 3:4-15 。不過這也讓迦南
的信仰很容易死灰復燃,畢竟只要再立
上偶像,就可以立刻恢復敬拜巴力。
●「存誠實的心」:「完全追隨」。
●他「父親」:原文是單數型態,這個字可以指「父親」或「祖
先」。有可能指的是「所羅門」這個祖先。
◎此處記載亞撒是完全追隨上帝,但是他還沒有風雷厲行的去清
除各高處的祭壇。有時候我們會太小看異教的力量,其實人很
容易墮落,這些看似中性的祭壇,未來卻成為引誘猶大人犯罪
的關鍵之一。
經文:亞撒和以色列王巴沙在世的日子常常爭戰。以色列王巴沙上來要攻擊猶大,修築拉瑪,不許人從猶大王亞撒那裡出入。於是亞撒將耶和華殿和王宮府庫裡所剩下的金銀都交在他臣僕手中,打發他們往住大馬士革的亞蘭王─希旬的孫子、他伯利們的兒子便‧哈達那裡去,說:「你父曾與我父立約,我與你也要立約。現在我將金銀送你為禮物,求你廢掉你與以色列王巴沙所立的約,使他離開我。」便‧哈達聽從亞撒王的話,派軍長去攻擊以色列的城邑;他們就攻破以雲、但、亞伯‧伯‧瑪迦、基尼烈全境、拿弗他利全境。巴沙聽見,就停工不修築拉瑪了,仍住在得撒。於是亞撒王宣告猶大眾人,不准一個推辭,吩咐他們將巴沙修築拉瑪所用的石頭、木頭都運去,用以修築便雅憫的迦巴和米斯巴。 15:16-15:22 註釋:
3.重大事蹟:常常與北國的巴沙爭戰,請求亞蘭王幫助阻擋巴沙
的工事。 15:16-22
●「巴沙」:字義是「邪惡的」。
●「拉瑪」:字義是「小山丘」,位於耶路撒冷北面8公里處。
●「不許人從猶大王亞撒那裡出入」:有學者認為這是亞撒宗教
改革,且獲得了十年左右的平安後,北國的百姓大量投奔南國
,以致巴沙王佔領北國到南國的要衝,一方面遏止北國百姓的
投奔行動,另一方面也威脅耶路撒冷。
◎「剩下的金銀」:可能指法老示撒奪走剩下的金銀 14:25-26
。這樣的講法就是指亞撒把國中所有的寶物
都送給亞蘭王,這個舉動也暗示亞撒對上帝
的不信賴。
●「希旬」:字義是「異象」,一般認為這人可能和所羅門王時
代的利遜 王上 11:23 是同一人。
●「他伯利們」:字義是「利們(雷神)是好的」。
●「便哈達」:字義是「哈達(亞蘭神明)的兒子」。這個王被
稱為「便哈達一世」。
◎其實亞蘭王看起來相當善變,先與南國立約,又與北國立約,
現在又改與南國立約。
●「亞伯伯瑪迦」:字義是「瑪迦家的牧場」。
●「基尼烈」:字義是「豎琴」,即今日之「加利利」。
◎ 15:20 提到的那些城邑,基本上就是以色列北部的城邑。
●「迦巴」:字義是「山」,位於耶路撒冷東北10公里左右。
●「米斯巴」:字義是「瞭望台」,位於耶路撒冷西北13公里。
●亞撒王「宣告」猶大:「發出宣告」、「發出命令」。
◎這時候亞撒王很像耶羅波安,英明、有魄力,但是僅依靠自己
的強力作為與外交手段,漸漸離開神。歷代志下有更詳細的記
載。
經文:亞撒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並他的勇力與他所建築的城邑,都寫在猶大列王記上。亞撒年老的時候,腳上有病。亞撒與他列祖同睡,葬在他祖大衛城他列祖的墳地裡。他兒子約沙法接續他作王。 15:23-15:24 註釋:
4.結語:亞撒死了,葬他列祖的墳地,他兒子約沙法接續他作王。
15:23-24
●「亞撒年老的時候,腳上有病」:原文是「但是到他年老的時
候,他的腳有病」,這個「
但是」說明了亞撒與上帝關
係改變的結果。
●「腳上有病」:有人認為這是一種「壞疽病」或「痛風」,也
有人認為「腳」是「性器官」的委婉說法,因
此認為這是一種性病。不過目前沒有足夠的證
據可以確認到底是哪一種病。
●「約沙法」:字義是「耶和華已審判」。
經文:猶大王亞撒第二年,耶羅波安的兒子拿答登基作以色列王共二年, 15:25-15:25 註釋:
(四)北國的拿答王朝 15:25-31
1.拿答的基本資料:父親是耶羅波安,統治二年。 15:25
●「拿答」:字義是「豐富的」、「慷慨的」。
經文:拿答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行他父親所行的,犯他父親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 15:26-15:26 註釋:
2.國勢:效法耶羅波安行惡。 15:26
◎「犯他父親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就是用一個類似耶
和華信仰的「新信仰」取代耶和華信仰。
經文:以薩迦人亞希雅的兒子巴沙背叛拿答,在非利士的基比頓殺了他。那時拿答和以色列眾人正圍困基比頓。在猶大王亞撒第三年巴沙殺了他,篡了他的位。巴沙一作王就殺了耶羅波安的全家,凡有氣息的沒有留下一個,都滅盡了,正應驗耶和華藉他僕人示羅人亞希雅所說的話。這是因為耶羅波安所犯的罪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惹動耶和華─以色列神的怒氣。拿答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 15:27-15:31 註釋:
3.重大事蹟:巴沙背叛拿答,在非利士的基比頓殺了他,並且殺了
耶羅波安全家,應驗了亞希雅的預言。 15:27-30
●「亞希雅」:字義是「耶和華的兄弟」。
●「基比頓」:字義是「土墩」,基色西面約三公里的默拉特遺
址。位於約帕與耶路撒冷中間。
● 15:29 應驗了 14:10-11 的預言。且不只是男丁,所有有氣
息的不論男女都被滅絕。
◎「殺掉先王全家」這是篡位者常用的手法,但是我們如果想到
這也是「推動偽耶和華信仰」的懲罰,就不禁覺得上帝真是恨
惡這種假信仰。
◎北國的人沒有「大衛後裔」的這種觀念,所以「王位是有能者
得之」,自然王朝都不是很穩定。
4.結語:拿答其餘的事,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 15:31
經文:亞撒和以色列王巴沙在世的日子常常爭戰。猶大王亞撒第三年,亞希雅的兒子巴沙在得撒登基作以色列眾人的王共二十四年。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行耶羅波安所行的道,犯他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 15:32-15:34 註釋:
(五)北國的巴沙王朝 15:32-16:7
1.前言:巴沙王朝時,南北兩國常常爭戰。 15:32
2.巴沙的基本資料:父親是亞希雅,統治二十四年。 15:33-34
◎沒想到耶羅波安王朝雖然滅絕,但是其「宗教政策」卻是保留
下來。整個以色列族離上帝是越來越遠了。
經文:耶和華的話臨到哈拿尼的兒子耶戶,責備巴沙說:「我既從塵埃中提拔你,立你作我民以色列的君,你竟行耶羅波安所行的道,使我民以色列陷在罪裡,惹我發怒,我必除盡你和你的家,使你的家像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的家一樣。凡屬巴沙的人,死在城中的必被狗吃,死在田野的必被空中的鳥吃。」 16:1-16:4 註釋:
3.重大事蹟:上帝差遣耶戶,預言巴沙家要像耶羅波安家一樣,全
家死無葬身之地。 16:1-4
●「哈拿尼」:字義是「優雅的」。也是個先知 代下 16:7-10
。
●「耶戶」:字義是「耶和華是他」。
●「提拔」:「舉起來」、「升起」。
● 16:4 與 14:11 對耶羅波安的災禍預言一樣。
經文:巴沙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和他的勇力,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巴沙與他列祖同睡,葬在得撒。他兒子以拉接續他作王。耶和華的話臨到哈拿尼的兒子先知耶戶,責備巴沙和他的家,因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一切事,以他手所做的惹耶和華發怒,像耶羅波安的家一樣,又因他殺了耶羅波安的全家。 16:5-16:7 註釋:
4.結語:巴沙壽終正寢,葬在得撒,兒子以拉接續他作王。先知耶
戶預言巴沙家將如耶羅波安家一樣滅亡 16:5-7
●「勇力」:「勇氣」、「力量」、「能力」。
●「以拉」:字義是「橡樹」。
●「耶和華的話臨到哈拿尼的兒子先知耶戶,責備巴沙和他的家」
:直譯是「甚至藉哈拿尼的兒子先知耶戶的手,雅威的話臨到巴
沙和他的家」。
●「又因他殺了耶羅波安的全家」:原文僅是「他殺了他」,可
以解釋為「巴沙毀了耶羅波安的家」或「上帝殺了巴沙」。
經文:猶大王亞撒二十六年,巴沙的兒子以拉在得撒登基作以色列王共二年。有管理他一半戰車的臣子心利背叛他。當他在得撒家宰亞雜家裡喝醉的時候,心利就進去殺了他,篡了他的位。這是猶大王亞撒二十七年的事。心利一坐王位就殺了巴沙的全家,連他的親屬、朋友也沒有留下一個男丁。心利這樣滅絕巴沙的全家,正如耶和華藉先知耶戶責備巴沙的話。這是因巴沙和他兒子以拉的一切罪,就是他們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以虛無的神惹耶和華─以色列神的怒氣。以拉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 16:8-16:14 註釋:
(六)北國的以拉王朝 16:8-14
1.以拉的基本資料:父親巴沙,作王地點在得撒,統治兩年。 16:8
2.重大事蹟:重要的臣子心利背叛之,在其得撒家宰亞雜家殺了以拉
篡位,又殺了其全家與親友家的男丁,應驗了先知耶戶的預言。
16:9-13
●「戰車」:用馬拉的戰爭用車,在當時算是最強大、先進的作戰
武器。能夠統領以色列國一半的戰車,應該是相當被
王信賴的親信。
●「心利」:字義是「我的音樂」,也有可能是亞蘭名字。
●「背叛」:原文是「同盟」、「共謀」。
●「家宰」:原文是「在家上面」,主管皇宮事務的官員,可能就
是「宰相」的職位。
●「亞雜」:字義是「地土的」。
◎「喝醉」:軍隊在圍攻非利士的基比頓,國王在家宰家喝醉,好
像太過放縱了些。不過這也有可能是家宰故意讓君王
喝醉,好讓心利可以殺害王。
●「親屬、朋友」:「親屬」是陽性複數型態,但「朋友」是陽性
單數,所以很多人認為這個「朋友」是王的顧
問(參考 撒下 15:37 )。「親屬」也不是一
般的親屬,原文是「贖回」,指那些可以贖回
產業的至近親屬。
●「男丁」:直譯是「向著牆小便」。
●「虛無的神」:原文僅是「虛無」、「蒸汽」、「呼吸」。
3.結語:以拉其他的事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 16:14
經文:猶大王亞撒二十七年,心利在得撒作王七日。那時民正安營圍攻非利士的基比頓。民在營中聽說心利背叛,又殺了王,故此以色列眾人當日在營中立元帥暗利作以色列王。暗利率領以色列眾人,從基比頓上去,圍困得撒。心利見城破失,就進了王宮的衛所,放火焚燒宮殿,自焚而死。這是因他犯罪,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行耶羅波安所行的,犯他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心利其餘的事和他背叛的情形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 16:15-16:20 註釋:
(七)北國的心利王朝 16:15-20
1.心利的基本資料:作王僅七日。 16:15
●「正安營」:原文是「紮營」的主動分詞,表示正在「紮營中」
。
●「基比頓」:字義是「土墩」。 15:27 記載24年前以色列軍隊
也圍困基比頓。
◎可以想像心利是相當工於心計的人,因為大軍才剛剛到達非利
士,正在建立營地時,他就叛變,這樣軍隊就很難立刻拔營回
來救援。可惜他沒算到暗利還是立刻回師圍困首都。
2.重大事蹟:以色列眾人立軍隊元帥作王,回軍圍困得撒,心利
焚燒宮殿又自焚而死 16:16-19
●「暗利」:字義是「耶和華的門徒」。
●王宮的「衛所」:「堡壘」、「要塞」。
●「破失」:原文是「被取得」。
●「放火焚燒」:原文是「燃燒」的第三人稱陽性單數型態,因
此應該是心利自焚,而非軍隊焚燒之。
◎暗利帶的軍隊本來是要圍攻基比頓,回師之後正好可以圍攻首
都得撒,而且還順利攻下。
◎ 16:19 的評論頗讓許多人覺得困擾,因為心利僅僅作王七天,
大概除了清除前朝勢力、準備登基之外,也沒空做什麼事。但
是當時的人凡事跟宗教信仰結合,應該在整個準備登基的過程
中也足以看出心利的信仰狀態與信仰政策。當然,一般都會是
蕭規曹隨,心利也是用出自耶羅波安的「修改版耶和華信仰」
。
3.結語:心利的事蹟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 16:20
經文:那時,以色列民分為兩半:一半隨從基納的兒子提比尼,要立他作王;一半隨從暗利。但隨從暗利的民勝過隨從基納的兒子提比尼的民。提比尼死了,暗利就作了王。猶大王亞撒三十一年,暗利登基作以色列王共十二年;在得撒作王六年。暗利用二他連得銀子向撒瑪買了撒馬利亞山,在山上造城,就按著山的原主撒瑪的名,給所造的城起名叫撒馬利亞。暗利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比他以前的列王作惡更甚。因他行了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所行的,犯他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那罪,以虛無的神惹耶和華─以色列神的怒氣。暗利其餘的事和他所顯出的勇力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暗利與他列祖同睡,葬在撒馬利亞。他兒子亞哈接續他作王。 16:21-16:28 註釋:
(八)北國的暗利王朝 16:21-28
1.前言:以色列分列為跟隨提比尼與跟隨暗利兩半,但是暗利獲
勝作王。 16:21-22
●「基納」:字義是「保護」。
●「提比尼」:字義是「聰明的」。
◎猶太古史記載「提比尼被跟從暗利的人所殺」,很可能提比
尼是在兩軍作戰的戰場上陣亡。不過除了猶太古史之外,我
們沒有其他提比尼死因的資訊。
2.暗利的基本資料:統治以色列十二年,其中六年在得撒統治。
16:23
●「亞撒三十一年」:由此顯示以色列內戰了四年。
◎暗利所建立的王朝持續三代共44年,暗利作王時間約於西元
前885到874年。暗利是以色列王中頗受其他國家重視的一位
,王朝傾覆多年以後,亞述還是稱以色列為「暗利家」,摩
押人的碑文中也記載暗利曾經征服摩押,並殖民於該地。
3.重大事蹟:建造撒馬利亞城,繼續推行耶羅波安的宗教政策。
16:24-26
●「二他連得銀子」:約68公斤,以目前的價格大約值7萬美
金,這個價格大概是合理的市價。
●「撒瑪」:字義是「被保守的」。
●「撒馬利亞」:位於示劍西北十一公里處,城建立於100公尺
的山丘上。
◎暗利遷都的理由可能是因為心利死前放火燒得撒的宮殿,導致
他維修、重建困難,乾脆另覓新址建立新國都。
◎此處提到「暗利行惡比以前的列王更甚」,但沒有提到到底是
怎樣行惡?不過我們由亞哈王的事蹟就可以猜測到一些。一般
認為亞哈王娶西頓王的女兒耶洗別為妻,是在暗利作王時。把
巴力信仰當成國教,也應該是在暗利時期就有跡象或預先的準
備。因此暗利的信仰是比其他以色列王更遠離耶和華信仰的。
4.結語:暗利的事蹟與戰功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壽終正寢,兒
子亞哈接續他作王。 16:27-28
經文:猶大王亞撒三十八年,暗利的兒子亞哈登基作了以色列王。暗利的兒子亞哈在撒馬利亞作以色列王二十二年。暗利的兒子亞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比他以前的列王更甚,犯了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所犯的罪;他還以為輕,又娶了西頓王謁巴力的女兒耶洗別為妻,去事奉敬拜巴力,在撒馬利亞建造巴力的廟,在廟裡為巴力築壇。亞哈又做亞舍拉,他所行的惹耶和華─以色列神的怒氣,比他以前的以色列諸王更甚。亞哈在位的時候,有伯特利人希伊勒重修耶利哥城;立根基的時候,喪了長子亞比蘭;安門的時候,喪了幼子西割,正如耶和華藉嫩的兒子約書亞所說的話。 16:29-16:34 註釋:
三、南北兩國關係良好的時期 16:29-22:53
(一)亞哈王的統治初期 16:29-34
●「亞哈」:字義是「父親的兄弟」。
●「謁巴力」:字義是「與巴力同在」,於西元前 887-856年作西
頓王。以推羅為首都,統治全腓尼基。他是謀殺前
王篡位的君主。
◎「比他以前的列王更甚」: 16:32-33 顯示亞哈已經把巴力的信
仰當成是與耶和華信仰同等的「國家信仰」了。
●「巴力」:這個字字面意義是「主人╱所有人」, 通常是指迦南人的
神哈達(Hadad)。巴力是迦南多神教中伊勒(El)的兒子,
負責風調雨順,因此是農產之神。伊勒是較隱匿的神祇,
而巴力則是諸多作為的神祇,因此古代近東極為盛行敬拜巴
力。舊約中巴力的別名計有:巴力比利土(Baal-berith
士 9:4 )、巴力毘珥(Baal-peor 民 25:3 )、巴力迦得
(Baal-gad 書 11:17 )、巴力西卜(Baal-zebub,
Baal-zebul 王下 1:2 )。耶洗別將腓尼基人敬拜巴力米爾
夸特(Baal-melqart)的風俗引進以色列。迦南人稱敘利亞
人之神哈達(Hadad)為巴力,因此同一時期的舊約作者往往
將之統稱為複數的「眾巴力(諸巴力)」(Baalim)。此字
又可解為「眾丈夫」、「眾主人」或「眾君主」,隱喻淫亂
。有很多先知也採用這隱喻 何 2:1-23 , 何 3:1-5 ,
耶 3:6-25 等等。
●「亞舍拉」:迦南的女神,巴力的配偶。通常是以立在巴力祭
壇旁邊的木柱型態出現。此處是單數型態,指的
就是這個特殊的迦南女神。
●「希伊勒」:字義是「神活著」。
●「亞比蘭」:字義是「我父被頌揚」。
●「西割」:字義是「被高舉的」。
◎當時的耶利哥城應該有住人,但是並無城牆保護。「立根基」是工
程的開始,「安門」是工程完成前的最後一道手續。
◎耶利哥是以色列東南方的重鎮,因此重修這個重鎮的城牆,以色列
王應該是知道且許可的(很可能甚至是亞哈王命令希伊勒去建立城
牆的)。即使以色列人已經不信上帝,但是當年約書亞的咒詛
書 6:26 還是有效。記載 16:34 目的是指責亞哈公然挑戰上帝的
咒詛。
經文:基列寄居的提斯比人以利亞對亞哈說:「我指著所事奉永生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起誓,這幾年我若不禱告,必不降露,不下雨。」耶和華的話臨到以利亞說:「你離開這裡往東去,藏在約旦河東邊的基立溪旁。你要喝那溪裡的水,我已吩咐烏鴉在那裡供養你。」於是以利亞照著耶和華的話,去住在約旦河東的基立溪旁。烏鴉早晚給他叼餅和肉來,他也喝那溪裡的水。 17:1-17:6 註釋:
(二)以利亞與先知對抗亞哈王時期的巴力信仰 17:1-22:40
1.以利亞出現預言乾旱 17:1-6
●「基列」:指約旦河東一帶的地區。
●「寄居」:「寄居者」、「外地人」。
●「提斯比」人:字義是「俘虜」。位置不詳。後期的「多比傳」
提及拿弗他利有一個「提斯比」城,不過無法確
定此處的「提斯比」是不是拿弗他利的「提斯比
」。
●「以利亞」:字義是「耶和華是我神」。 瑪 4:5-6 記載以利亞
在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之前將在回來。
●「事奉」:「侍立」。
●「這幾年」:「這些年」。
●「我若不禱告」:「除非有我口中的話」。並不一定是指「禱告
」,不過實際上最後的意涵也是先知向上帝禱
告。
◎巴力是雨水與土地豐饒之神,耶和華中止降雨,除了降災處罰的
意義外,也是要向以色列人表示祂的權能勝過巴力。透過先知先
向亞哈公開宣告此事,是上帝彰顯其主權和能力的方法。
◎「不降露,不下雨」: 王上 8:35-36 所羅門獻殿時就提及旱災
是上帝對以色列人犯罪的懲罰之一。
●「約旦河東邊」:原文是「約旦河前」,意義則必須看說話的人
在河東還是河西而定。和合本認為以利亞是基
列人(河東),所以基立溪在河東,不過也有
學者認為以利亞說話是在河西的撒馬利亞,因
此基立溪在河西。
●「基立」溪:原文是「切割」的意思,一般認為這條河位於約旦
河東,不過也有不同的看法。
●「烏鴉」:被視為是不潔淨的鳥類 利 11:13-15 申 14:12-14 。
有人認為被烏鴉餵養太過離奇,因此把這個字解釋成
「阿拉伯黑人」,不過這應該是沒有必要的努力。
● 17:6 表示烏鴉一天定時送兩餐給以利亞,內容是麵包與肉。
◎很難想像以利亞願意吃烏鴉送來的食物,這有點像我們願意吃狼
啦、貂啦、老鼠啦那些我們覺得噁心而不吃的生物送來給我們吃
的食物。此處顯出以利亞對上帝命令的順服。
經文:過了些日子,溪水就乾了,因為雨沒有下在地上。耶和華的話臨到他說:「你起身往西頓的撒勒法【撒勒法與路加福音四章二十六節同】去,住在那裡;我已吩咐那裡的一個寡婦供養你。」以利亞就起身往撒勒法去。到了城門,見有一個寡婦在那裡撿柴,以利亞呼叫她說:「求你用器皿取點水來給我喝。」她去取水的時候,以利亞又呼叫她說:「也求你拿點餅來給我!」她說:「我指著永生耶和華─你的神起誓,我沒有餅,罈內只有一把麵,瓶裡只有一點油;我現在找兩根柴,回家要為我和我兒子做餅;我們吃了,死就死吧!」以利亞對她說:「不要懼怕!可以照你所說的去做吧!只要先為我做一個小餅拿來給我,然後為你和你的兒子做餅。因為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罈內的麵必不減少,瓶裡的油必不缺短,直到耶和華使雨降在地上的日子。」婦人就照以利亞的話去行。她和她家中的人,並以利亞,吃了許多日子。罈內的麵果不減少,瓶裡的油也不缺短,正如耶和華藉以利亞所說的話。 17:7-17:16 註釋:
2.上帝命令以利亞到西頓的撒勒法,讓一個寡婦供養,以利亞
遵命前去,並用神蹟維持以利亞與寡婦一家的生命 17:7-16
●「撒勒法」:字義是「提鍊廠」。是一個海港,以穀物和
油為主要的出口商品。位於西頓與推羅之間。
距離西頓13公里左右。
◎撒勒法這個港市鄰近耶洗別的家鄉:巴力敬拜中心「西頓
」,結果還是一樣受到上帝的旱災波及。上帝透過以利亞
餵養巴力大本營的寡婦,來顯示祂才是真正的食物提供者
,遠遠超過那個虛幻的巴力神。
●「吩咐」:「命令」、「任命」。
●「供養」:「維持」、「支持」、「供應」。
◎許多學者爭議這個婦人是不是信仰耶和華神的,不過由
17:12 她稱呼「耶和華你的神」看來,這寡婦應該不是
信仰上帝的人。她應該是認出以利亞的以色列人身份,用
對方的神來發誓表示慎重。
●「罈內的麵必不減少」:原文是「麵粉罈不會用盡」。
●「瓶裡的油必不缺短」:原文是「瓶裡的油必不缺乏」。
◎以利亞要求婦人要先把有的少數物資獻給先知(與神),
然後會有神蹟發生。不過以利亞的要求不是很多,只要寡
婦做一個「小餅」,不是全部的麵和油。當然,這是寡婦
最後的資源,這也的確是一個信心的考驗。不過對於一個
反正已經準備餓死的人來說,這個考驗比「全部的麵和油
」是好多了。這應該也是上帝對這個婦人的體諒。
◎新約中 路 4:25-26 中耶穌也提及這個寡婦。
經文:這事以後,作那家主母的婦人,她兒子病了;病得甚重,以致身無氣息。婦人對以利亞說:「神人哪,我與你何干?你竟到我這裡來,使神想念我的罪,以致我的兒子死呢?」以利亞對她說:「把你兒子交給我。」以利亞就從婦人懷中將孩子接過來,抱到他所住的樓中,放在自己的床上,就求告耶和華說:「耶和華─我的神啊,我寄居在這寡婦的家裡,你就降禍與她,使她的兒子死了嗎?」以利亞三次伏在孩子的身上,求告耶和華說:「耶和華─我的神啊,求你使這孩子的靈魂仍入他的身體!」耶和華應允以利亞的話,孩子的靈魂仍入他的身體,他就活了。以利亞將孩子從樓上抱下來,進屋子交給他母親,說:「看哪,你的兒子活了!」婦人對以利亞說:「現在我知道你是神人,耶和華藉你口所說的話是真的。」 17:17-17:24 註釋:
3.以利亞讓寡婦的兒子死裡復活 17:17-24
●「主母」的婦人:「女主人」。
●「身無氣息」:表示「已經死亡」之意。
●「想念」我的罪:「使憶起」、「使想起」。
◎對當時異教敬拜中的人來說,先知是神的代表,而跟神相近
是一件危險的事情。所謂伴君如伴虎,神明雖然會給大量的
福氣,也可能隨時降災。 17:18 中這個寡婦就是用這個角
度來責備以利亞。
●他所住的「樓」:「閣樓」、「蓋在屋頂上的房間」。
●「寄居」:「尋求款待」。
●「我寄居在這寡婦的家裡,你就降禍與她」:直譯是「難道
針對我所寄居在她那裡的這寡婦,你也要降禍」?
◎ 17:20 以利亞也忍不住埋怨上帝:「怎麼會降禍給接待他的
好人呢?」,當然,這時以利亞不知道上帝是否會讓這小孩
復活。
●「伏」在孩子的身上:「伸展自己」。
●「靈魂」仍入他的身體:「靈魂」、「生命」。
●「應允」:「聽了」、「同意」。
◎此處是聖經中最早的死人復活記載。我們無法確定以利亞在
小孩身上動作的意義,有人認為是一種分享生命的法術,有
人認為只是單純的向上帝禱告求恩。大概後者比較可能,聖
經中沒有記載任何其他可以幫助展開神蹟的法術。
●「耶和華藉你口所說的話是真的」:原文是「你口中的雅威
的話是真的」。
◎我們不容易了解上帝為何讓這件事情發生,但是整個事件的
結果,是讓這個婦人更加相信以利亞的話是神的話。因此可
能是本來這個婦人對以利亞的預言還不是很確信,或者這個
婦人還沒打算信上帝,但是經過這次的神蹟,婦人完全相信
先知口中上帝的話。
經文:過了許久,到第三年,耶和華的話臨到以利亞說:「你去,使亞哈得見你;我要降雨在地上。」以利亞就去,要使亞哈得見他。那時,撒馬利亞有大饑荒; 18:1-18:2 註釋:
4.三年後,上帝命令以利亞讓亞哈見他,以利亞透過俄巴底通知
亞哈。 18:1-16
(1)到不下雨的第三年,上帝命令以利亞讓亞哈見他。 18:1-2
●「第三年」:猶太傳統認為這次旱災持續三年半
路 4:25 雅 5:17 。可能這個第三年並非
接續 17:1 旱災開始的時間,而是接著
17:19-24 使寡婦的兒子復活之後。
●「得見」:「成為可看見的」、「出現」、「顯現」。
●「大饑荒」:「嚴重的飢荒」。
◎上帝也信守以利亞 17:1 的話,透過以利亞的禱告才要解決
降雨的問題。這裡也顯示當以利亞不讓亞哈看見他時,亞哈
也沒辦法找到以利亞,以致三年的旱災讓首都撒馬利亞都陷
入大飢荒之中。
經文:亞哈將他的家宰俄巴底召了來。(俄巴底甚是敬畏耶和華,耶洗別殺耶和華眾先知的時候,俄巴底將一百個先知藏了,每五十人藏在一個洞裡,拿餅和水供養他們。)亞哈對俄巴底說:「我們走遍這地,到一切水泉旁和一切溪邊,或者找得著青草,可以救活騾馬,免得絕了牲畜。」於是二人分地遊行,亞哈獨走一路,俄巴底獨走一路。 18:3-18:6 註釋:
(2)當時亞哈要求敬虔的家宰俄巴底分兩路去找水以救牲畜。
18:3-6
●「家宰」:原文是「管理他家的」、「在他家之上的」。應
該是指管理王家事務的高官。
●「俄巴底」:字義是「耶和華的僕人」。跟「俄巴底亞書」
的「俄巴底亞」是同樣的字。
●「甚是敬畏」耶和華:「極度地敬畏」。
◎此處用「極度敬畏上帝」來描述俄巴底。很難想像信仰混亂
的北國王朝,會讓一個敬畏上帝的人擔任「家宰」。有時人
因為敬畏神,反倒是事事謹慎而可信賴,即使沒有一樣的信
仰,亞哈也會選擇這種可靠的人來當王家總管。
◎「耶洗別殺耶和華眾先知的時候」:一般多神信仰者並不會
殺害另一神祇的神職人員,不過很可能上帝先知起來反對巴
力崇拜,那就構成了對政權與政策的威脅,就可能因此被殺
。
●「洞」:石灰岩質地的迦密山脈共有兩千多個山洞。此處也
可能是指撒馬利亞山區的山洞。
◎要私下違反王后的意志,供應100人的飲食,需要消耗大量
的資源,所以此處稱「俄巴底甚是敬畏耶和華」。我們是否
善用我們的力量來幫助神的國或神職人員?
●「騾馬」:「騾子」和「戰馬」。
◎亞哈對饑荒的反應與大衛的反應 撒下 21:1 完全相反。
他重視的是軍隊與戰馬(騾馬)所需的糧草。不過弄到連君
王和總管都要親自出來找牲畜用的青草,表示飢荒已經非常
嚴重了。
經文:俄巴底在路上恰與以利亞相遇,俄巴底認出他來,就俯伏在地,說:「你是我主以利亞不是?」回答說:「是。你去告訴你主人說,以利亞在這裡。」俄巴底說:「僕人有甚麼罪,你竟要將我交在亞哈手裡,使他殺我呢?我指著永生耶和華─你的神起誓,無論哪一邦哪一國,我主都打發人去找你。若說你沒有在那裡,就必使那邦那國的人起誓說,實在是找不著你。現在你說,要去告訴你主人說,以利亞在這裡;恐怕我一離開你,耶和華的靈就提你到我所不知道的地方去。這樣,我去告訴亞哈,他若找不著你,就必殺我;僕人卻是自幼敬畏耶和華的。耶洗別殺耶和華眾先知的時候,我將耶和華的一百個先知藏了,每五十人藏在一個洞裡,拿餅和水供養他們,豈沒有人將這事告訴我主嗎?現在你說,要去告訴你主人說,以利亞在這裡,他必殺我。」 18:7-18:14 註釋:
(3)俄巴底遇到以利亞,卻不敢把以利亞的行蹤轉告亞哈,因
為之前亞哈已經派人四處找以利亞,卻無法找到。因此俄
巴底認為以利亞是不可能被亞哈找到的。 18:7-14
◎「你是我主以利亞不是」:這個用詞表示俄巴底是非常尊
敬以利亞的,所以稱呼以利亞
為「我主」。
◎ 18:9-10 顯示亞哈王的國勢強大,所以當他發現以利亞
的預言成真,開始要找以利亞算帳的時候,能夠命令周圍
的國家協助找以利亞。另外,撒馬利亞附近的以利亞搜尋
工作,恐怕是王家總管俄巴底負責的,如果以利亞突然在
首都附近出現,俄巴底是不是失職呢?更不用說以利亞曾
經在這樣嚴密的搜尋下脫身,俄巴底自然要害怕以利亞又
要不見,導致他的性命難保了。
◎ 18:13 這件事情,亞哈一定不知道,但是俄巴底卻相信
以利亞知道,這可以看出俄巴底認為以利亞的重要性與能
力超過他的主人亞哈。
經文:以利亞說:「我指著所事奉永生的萬軍之耶和華起誓,我今日必使亞哈得見我。」於是俄巴底去迎著亞哈,告訴他;亞哈就去迎著以利亞。 18:15-18:16 註釋:
(4)以利亞發誓保證自己一定會讓亞哈見到,於是俄巴底前去
通報。 18:15-16
◎ 18:15 以利亞回答的方式就是「發誓」,亞哈一定會看
到以利亞。這樣俄巴底至少不用負擔以利亞不見的問題。
對亞哈來說,恐怕也早知道以利亞的厲害,能夠找到旱
災的源頭,應該比其他支微末節的責任追究問題重要。
由 18:16 看起來,亞哈也的確立刻放下找青草的工作去
跟以利亞會面。
經文:亞哈見了以利亞,便說:「使以色列遭災的就是你嗎?」以利亞說:「使以色列遭災的不是我,乃是你和你父家;因為你們離棄耶和華的誡命,去隨從巴力。現在你當差遣人,招聚以色列眾人和事奉巴力的那四百五十個先知,並耶洗別所供養事奉亞舍拉的那四百個先知,使他們都上迦密山去見我。」亞哈就差遣人招聚以色列眾人和先知都上迦密山。以利亞前來對眾民說:「你們心持兩意要到幾時呢?若耶和華是神,就當順從耶和華;若巴力是神,就當順從巴力。」眾民一言不答。以利亞對眾民說:「作耶和華先知的只剩下我一個人;巴力的先知卻有四百五十個人。當給我們兩隻牛犢,巴力的先知可以挑選一隻,切成塊子,放在柴上,不要點火;我也預備一隻牛犢放在柴上,也不點火。你們求告你們神的名,我也求告耶和華的名。那降火顯應的神,就是神。」眾民回答說:「這話甚好。」 18:17-18:24 註釋:
5.以利亞要求亞哈讓他在迦密山上與巴力先知鬥法,以利亞大
勝重新獻祭,並且雨降下來。 18:17-46
(1)以利亞責備亞哈隨從巴力導致以色列遭災,並且要求與巴
力信仰的450個巴力先知及400個亞舍拉先知上迦密山,透
過由天降火來測試誰是真神。 18:17-24
●「遭災」:「擾亂」、「災難」、「連累」
書 6:18 7:25 。
◎許多人認為 18:17 亞哈指控以利亞「連累」以色列,是因
為他認為以利亞觸怒巴力。不過亞哈很可能兩個神都信,
因此以利亞 17:1 的預言對亞哈來說也是「靈驗」的,但
這個懲罰的預言是來自以利亞,因此亞哈認為以利亞是「
禍源」。
◎ 18:18 以利亞對亞哈的指控,如果由經文看來,是正確無
誤的。因為亞哈意圖把巴力信仰進一步變成國教,導致上
帝非得立刻採取行動。這樣就導致旱災與飢荒臨到,連累了
整個國家。
●「以色列眾人」:原文是「整個以色列」,實際的意義應該
是足以代表整個以色列的領袖階層。
●「供養事奉」: 「吃....宴席」。
●「亞舍拉」:迦南的女神,巴力的配偶。通常是以立在
巴力祭壇旁邊的木柱型態出現。
●「迦密山」:原意是「花園」,位於以色列北邊和腓尼
基交界處,六百公尺高,在現代的海法以南。
◎由 18:19 看起來王后耶洗別養了400個女神先知,那450個
巴力先知不就應該是亞哈養的?
●「心持兩意」:原文是「在兩邊跳躍」。
◎這個較量用到「火」是因為「火」與風暴之神巴力的閃電有
關。巴力的肖像是手執閃電,當時的文獻更將之形容為閃出
火或電光,也有文獻形容巴力用火來建造自己的居所。因此
巴力的崇拜者也認為巴力是火的主宰。
●降火「顯應」:「回答」、「回應」。
◎聖經規定不可試探、檢驗神 申 6:16 詩 95:9-11 ,但是此
處上帝為了挽回以色列人,主動要辦個「檢驗上帝大會」。
百姓還說「這話甚好」。由這裡,我們可以看出上帝的愛與
人們的無知。
經文:以利亞對巴力的先知說:「你們既是人多,當先挑選一隻牛犢,預備好了,就求告你們神的名,卻不要點火。」他們將所得的牛犢預備好了,從早晨到午間,求告巴力的名說:「巴力啊,求你應允我們!」卻沒有聲音,沒有應允的。他們在所築的壇四圍踊跳。到了正午,以利亞嬉笑他們,說:「大聲求告吧!因為他是神,他或默想,或走到一邊,或行路,或睡覺,你們當叫醒他。」他們大聲求告,按著他們的規矩,用刀槍自割、自刺,直到身體流血。從午後直到獻晚祭的時候,他們狂呼亂叫,卻沒有聲音,沒有應允的,也沒有理會的。 18:25-18:29 註釋:
(2)以利亞要求巴力先知先進行呼求,但沒有任何效果。
18:25-29
●「踊跳」:「跛行」、「跳」。
●「嬉笑」:「嘲笑」。
●「默想」:「沈思」。
●「走到一邊」:「走開」。
◎此處以利亞用的譏諷說巴力:「默想」、「走到一邊」、「
旅行」、「睡覺」、「叫醒」。是與烏加列文獻描述巴力的
活動相關,這些文獻記錄巴力的確是有這些活動,也就表示
巴力的信徒相信巴力有「睡覺」、「默想」等舉動。
◎中午以後,以利亞笑巴力的先知應該要「大聲呼求」,結果
巴力的先知也就真的「大聲呼求起來」,也自刺自割。事實
上台灣的廟會中也有這種自刺自割的儀式,好像天下的地方
宗教信仰差異並不是很大,總是會透過這種傷害自己的方式
來換取神明的注意。有些基督徒參加「禁食禱告」一類的活
動時,也會有「刻苦或傷害自己將會使禱告比較靈驗」的想
法,其實這不是聖經的信仰,是民間信仰。
●「狂呼亂叫」:原文是「預言」,不過此處是指「宗教儀式
下的狂亂呼喊」。
經文:以利亞對眾民說:「你們到我這裡來。」眾民就到他那裡。他便重修已經毀壞耶和華的壇。以利亞照雅各子孫支派的數目,取了十二塊石頭(耶和華的話曾臨到雅各說:「你的名要叫以色列」),用這些石頭為耶和華的名築一座壇,在壇的四圍挖溝,可容穀種二細亞,又在壇上擺好了柴,把牛犢切成塊子放在柴上,對眾人說:「你們用四個桶盛滿水,倒在燔祭和柴上」;又說:「倒第二次。」他們就倒第二次;又說:「倒第三次。」他們就倒第三次。水流在壇的四圍,溝裡也滿了水。到了獻晚祭的時候,先知以利亞近前來,說:「亞伯拉罕、以撒、以色列的神,耶和華啊,求你今日使人知道你是以色列的神,也知道我是你的僕人,又是奉你的命行這一切事。耶和華啊,求你應允我,應允我!使這民知道你─耶和華是神,又知道是你叫這民的心回轉。」於是,耶和華降下火來,燒盡燔祭、木柴、石頭、塵土,又燒乾溝裡的水。眾民看見了,就俯伏在地,說:「耶和華是神!耶和華是神!」 18:30-18:39 註釋:
(3)以利亞重修上帝的壇,並倒水在壇與祭物上,並禱告神,於是
上帝降火燒盡祭物與祭壇。 18:30-39
●「到我這裡來」:原文是「靠近我」。
●「重修」:原文是「醫治」。
◎築祭壇不一定要用十二塊石頭,以利亞用十二塊石頭,應該
是要提醒以色列人自己的來歷,與上帝怎樣帶領他們進入與
出埃及。
●「穀種」:「種子」。
●「二細亞」:約14公升。
◎倒三次水,顯然就是要讓整個祭物和木材都溼透,難以著火
。
●「獻晚祭的時候」:大約下午三點。
●「以色列的神」:引用列祖時,一般都是稱呼「雅各的神」
出 3:6 3:15-16 ,此處以利亞特別改成
「以色列的神」應該也是要提醒以色列人
跟上帝的關係。
●「應允」我:「回應」、「回答」,跟 18:24 的「顯應」
原文相同。簡單的說就是求上帝「降火回應」。
●「知道」你是:「認識」,「藉由經驗中體認」,舊約聖經
以此字來描述「性行為」。因此此處講的不
單是知識上的「了解」,也是關係的建立。
●「耶和華降下火來」:原文是「耶和華的火降下」。「耶和華
的火」是單數型態,可能是指閃電一類
的火焰降下。不過一般的閃電不可能將
石頭做的祭壇一併燒成灰燼,所以應該
是一種神蹟性的火焰。
●「燒盡」燔祭、木柴、石頭:原文是「吞吃」。
●「燒乾」溝裡的水:原文是「舔起」。
◎ 18:36-37 中以利亞禱告的重點是希望上帝用神蹟讓百姓與
上帝重新建立關係。
◎ 18:38 顯示上帝的火將祭壇都燒成灰燼,這並非一般的火焰
或閃電能夠造成的。因此百姓震驚,立刻承認上帝是神。
經文:以利亞對他們說:「拿住巴力的先知,不容一人逃脫!」眾人就拿住他們。以利亞帶他們到基順河邊,在那裡殺了他們。以利亞對亞哈說:「你現在可以上去吃喝,因為有多雨的響聲了。」亞哈就上去吃喝。以利亞上了迦密山頂,屈身在地,將臉伏在兩膝之中;對僕人說:「你上去,向海觀看。」僕人就上去觀看,說:「沒有甚麼。」他說:「你再去觀看。」如此七次。第七次僕人說:「我看見有一小片雲從海裡上來,不過如人手那樣大。」以利亞說:「你上去告訴亞哈,當套車下去,免得被雨阻擋。」霎時間,天因風雲黑暗,降下大雨。亞哈就坐車往耶斯列去了。耶和華的靈(原文是手)降在以利亞身上,他就束上腰,奔在亞哈前頭,直到耶斯列的城門。 18:40-18:46 註釋:
(4)以利亞殺掉巴力的先知,並預言降雨。並透過上帝的靈,比亞
哈早回到耶斯列的城門。 18:40-46
●「基順」河:字義是「蜿蜒」,「基順河」位於迦密山下的
平原。
●「在那裡殺了他們」:照 申 13:5 17:2-5 的規定進行。
●「多雨的響聲了」:原文是「雨的喧嘩響聲」。
◎ 18:41-42 可能表示亞哈看兩邊鬥法,大概也沒空吃飯。突
然下到山下殺先知,食物可能也留在山上,因此以利亞要亞
哈上山去吃飯。
◎ 18:42-44 記錄許多細節,顯示以利亞禱告,並要僕人去看
海邊的雲,總共七次(應該也要耗費不少時間)。
●「束上腰」:當時的人穿長外衣,不容易走得很快,所以在
走動之前很重要的一件事是把腰束起來。
●「耶斯列」:字義是「神栽種」,距離迦密山大約25公里。
亞哈在耶斯列建有行宮。
●耶和華的「靈」:「手」、「力量」、「權勢」。
◎以利亞順利的完成任務,展示上帝是真神,也讓旱災過去。
過程中也多次教育、顧念以色列人,上帝也給予力量與神蹟
,幾乎是一個完美的服事典範。
經文:亞哈將以利亞一切所行的和他用刀殺眾先知的事都告訴耶洗別。耶洗別就差遣人去見以利亞,告訴他說:「明日約在這時候,我若不使你的性命像那些人的性命一樣,願神明重重地降罰與我。」以利亞見這光景就起來逃命,到了猶大的別是巴,將僕人留在那裡, 19:1-19:3 註釋:
6.以利亞被耶洗別逼迫,輾轉逃往何烈山,上帝要他膏抹哈薛、耶
戶、和以利沙。 19:1-18
(1)以利亞被耶洗別恐嚇,就逃到猶大的別是巴 19:1-3
●「耶洗別」:字義是「頌揚巴力」或「我願嫁巴力」。
●像「那些人」:指的應該是 18:40 被殺的巴力先知。
●「見」這光景:馬所拉經文是「見」,七十士譯本、敘利亞
譯本、武加大譯本和某些希伯來文抄本作「
害怕」。
●「見這光景就起來逃命」:原文是「他(以利亞)看見就起來
,去(躲)他的命」。
●「別是巴」:是迦南地最南端的城市,以撒曾經在此築壇
創 26:23,25 ,字義是「七倍盟誓之井」。
此處已經遠離北國以色列,到南國猶大了。別
是巴距離迦密山大約160公里。
●「將僕人留在那裡」:意思是「讓僕人安頓在別是巴」,因
為接下來得要經歷長途曠野跋涉才能
到西奈山。
◎ 19:1 顯示耶洗別並非不知道迦密山上發生的事情,但她還
是決心要對抗以利亞和上帝。這也顯示如果亞哈不是贊同,
就是無法管束耶洗別。
◎有些人討論起這件事情離迦密山上的神蹟過多久的時間?由
19:2 看來,應該不會經過多久的時間。
◎很多人認為以利亞是因為「害怕」才決定要逃離,不過看後
面以利亞與上帝的對話,除了害怕以外,恐怕也有很深的失
望與無力感。畢竟,完美的神蹟也沒辦法改變通國的異教信
仰,亞哈還是放任耶洗別來恐嚇他,那以色列還能怎樣呢?
◎很多人會覺得奇怪,為什麼以利亞不相信上帝也能用神蹟式
的方式阻擋耶洗別的追殺,保護他的生命?不過以利亞大概
覺得上帝在迦密山上那個幾近完美的神蹟對以色列人與亞哈
都無效了,即使又多幾個神蹟,又能夠怎樣保護他脫離整個
國家的追殺?
經文:自己在曠野走了一日的路程,來到一棵羅騰樹下(小樹名,松類;下同),就坐在那裡求死,說:「耶和華啊,罷了!求你取我的性命,因為我不勝於我的列祖。」他就躺在羅騰樹下,睡著了。有一個天使拍他,說:「起來吃吧!」他觀看,見頭旁有一瓶水與炭火燒的餅,他就吃了喝了,仍然躺下。耶和華的使者第二次來拍他,說:「起來吃吧!因為你當走的路甚遠。」他就起來吃了喝了,仗著這飲食的力,走了四十晝夜,到了神的山,就是何烈山。 19:4-19:8 註釋:
(2)以利亞在一棵羅騰樹下求死,上帝供應他吃喝,並要他走到何
烈山。 19:4-8
●「羅騰樹」:在這地區常見的灌木,高度從1.5到3公尺。在
這個曠野地區,這種植物是比較常見而能夠提
供樹蔭的灌木。
●「罷了」:原文是「足夠了」。
●「我的列祖」:指的可能是摩西、撒母耳等以前的先知。尤
其是摩西, 民 11:11-15 也有類似的懇求。
●「炭火燒的餅」:炙熱的石塊烤的餅。
●「你當走的路甚遠」:原文是「路離你甚遠」。
◎ 19:5-6 中看得出以利亞真的是累了,所以忍不住了。有時
候我們也會讓身體的疲憊勝過自己,連心靈都軟弱了。我們
是否也適當的照顧我們自己的身心靈呢?上帝也體貼人的軟
弱,所以沒有直接責備以利亞的求死,反倒預備了食物與飲
料給以利亞,並容讓以利亞睡覺。
◎「路離你甚遠」:指的是往「何烈山」的路嗎?如果按照距
離來看,當然由別是巴到西奈山有一點距
離,不過更可能是指以利亞還必須做的工
作還有很多(也就是求死不准)。
●「四十晝夜」:是十分長的時間,可能暗示以利亞分享了摩
西的經歷 出 24:18 34:28 申 9:8-10 。耶
穌在曠野也有類似的經歷 太 4:2-14 。
●「何烈」山:字義是「沙漠」,應該是西奈山的另一個名字。
距離別是巴三百七十公里左右。
◎由底下的經文可以看見以利亞走到何烈山,不是上帝的旨意
,而是以利亞的選擇。因此很可以想像以利亞此時是把自己
和摩西聯想在一起。但是摩西轟轟烈烈的帶領以色列人出埃
及,進入迦南(至少差點進入迦南),但以利亞落到一個人
走到曠野的景況。
經文:他在那裡進了一個洞,就住在洞中。耶和華的話臨到他說:「以利亞啊,你在這裡做甚麼?」他說:「我為耶和華─萬軍之神大發熱心;因為以色列人背棄了你的約,毀壞了你的壇,用刀殺了你的先知,只剩下我一個人,他們還要尋索我的命。」耶和華說:「你出來站在山上,在我面前。」那時耶和華從那裡經過,在他面前有烈風大作,崩山碎石,耶和華卻不在風中;風後地震,耶和華卻不在其中;地震後有火,耶和華也不在火中;火後有微小的聲音。以利亞聽見,就用外衣蒙上臉,出來站在洞口。有聲音向他說:「以利亞啊,你在這裡做甚麼?」他說:「我為耶和華─萬軍之神大發熱心;因為以色列人背棄了你的約,毀壞了你的壇,用刀殺了你的先知,只剩下我一個人,他們還要尋索我的命。」耶和華對他說:「你回去,從曠野往大馬士革去。到了那裡,就要膏哈薛作亞蘭王,又膏寧示的孫子耶戶作以色列王,並膏亞伯‧米何拉人沙法的兒子以利沙作先知接續你。將來躲避哈薛之刀的,必被耶戶所殺;躲避耶戶之刀的,必被以利沙所殺。但我在以色列人中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未曾與巴力親嘴的。」 19:9-19:18 註釋:
(3)上帝聽以利亞的抱怨,又給以利亞新的任務。 19:9-18
●進了一個「洞」:原文有「冠詞」,是「那個洞」的意思。
有人認為這就是 出 33:22 上帝讓摩西見
到祂榮耀的洞。
●「住」在洞中:「住宿」、「過夜」。
●「你在這裡做甚麼」:這樣的問話暗示以利亞來何烈山並非
出自上帝的命令,而是自己的判斷。
上帝這種問法常常是呼叫一個人來重
新評估自己的定位 創 3:9 。
●「大發熱心」:原文是連續的兩個「嫉妒」,有加強語氣的
作用。「嫉妒」,也是「為....發熱心」的
意思。
◎ 19:10 中以利亞的回答是很奇怪的,因為上帝問他「為何在
這裡」,以利亞的回答是「我很努力,但是環境很差,我的
下場很慘」。背後的含義就是「我已經做不下去了,要逃避
、請辭,所以跑來上帝跟以色列人立約的山」。
◎ 19:11-12 中上帝用風、地震、火作前導,最後用聲音顯現
。 出 33:18-22 中摩西也有類似的經驗。上帝給予以利亞
這個類同於摩西的經驗,應該是表示上帝認為以利亞的工作
與摩西相同重要。
●「微小的聲音」:原文是「小的微細聲音」。
◎此處清晰地表示上帝不存在於那些震撼的自然界現象中,反
倒是「小的微細聲音」是神顯現的表徵。這似乎是要告訴以
利亞,除了震撼的迦密山神蹟外,上帝也用「微聲」來工作
,以利亞是否注意上帝的「微聲工作」呢?
●「用外衣蒙上臉」:與 出 33:20-22 中摩西的經歷有關。
●「有聲音向他說」:原文是「看啊!有聲音向他說」。
◎上帝問以利亞一樣的問題,以利亞也用一樣的答案回答上帝
,看起來前面的神蹟也沒有影響或改變以利亞。上帝也沒有
責備以利亞,反倒立刻給了以利亞新的工作。這是不是也會
讓以利亞事後回想到自己手中行的神蹟也沒有改變以色列人
,但以利亞立刻灰心放棄。其實以利亞自己遇到神蹟也是一
樣冥頑不靈,但上帝並不就此放手。
●「你回去,從曠野往大馬士革去」:原文是「去吧,從你(原
)路回大馬士革的曠野去
」。
●「哈薛」:字義是「看見神的人」。
●「寧示」:字義是「被拯救的」。
●「孫子」:原文是「兒子」、「後裔」,此處的「孫子」是
參照 王下 9:2 的資料翻譯而成。
●「耶戶」:字義是「耶和華是他」。
●「亞伯‧米何拉」:字義是「舞蹈的草原」,在約但河以東
的基列雅比東方十公里處。也是基甸擊敗
米甸人的地方 士 7:22 。
●「以利沙」:字義是「神是拯救」。
◎事實上以利亞只有選定以利沙作為其繼承人,並沒有實際膏
立「哈薛」和「耶戶」。聖經記載耶戶是以利沙膏立的
王下 9:1-13 。此處應該只是一個象徵意義:上帝要以利
亞設立哈薛、耶戶與以利沙作為亞哈王朝國際、國內與宗教
上的敵人,至於是不是以利亞親手設立,就不是那麼重要了。
◎ 19:17 應該也是一個象徵的意義,就是上帝設立哈薛、耶
戶與以利沙為祂懲罰以色列人的工具,殺滅那些敬拜巴力
的背約者。
●「留下」七千人:「保留」、「維持」。
●「為自己」留下七千人:原文並沒有「為自己」一詞。
羅 11:4 引用此段。
◎ 19:18 中上帝等於是責備以利亞的狂妄,說明至少有七千
人沒有敬拜過巴力。我們是不是也會犯了以利亞一樣的問
題?過度高舉自己的重要性,沒想到旁邊還是有很多很努
力也忠於上帝的人?
經文:於是,以利亞離開那裡走了,遇見沙法的兒子以利沙耕地;在他前頭有十二對牛,自己趕著第十二對。以利亞到他那裡去,將自己的外衣搭在他身上。以利沙就離開牛,跑到以利亞那裡,說:「求你容我先與父母親嘴,然後我便跟隨你。」以利亞對他說:「你回去吧,我向你做了甚麼呢?」以利沙就離開他回去,宰了一對牛,用套牛的器具煮肉給民吃,隨後就起身跟隨以利亞,服事他。 19:19-19:21 註釋:
7.以利亞呼召以利沙 19:19-21
●「沙法」:字義是「審判的」或「他已判定」。
●「十二對牛」:表示以利沙家境富裕。另外這「十二」對以
色列人來說也是一個特殊的數字,因此會被
特別記錄下來。
●「將自己的外衣搭在他身上」:目前已經無法確定當時這是
不是一種眾所週知的「傳承
」表示,不過以利沙很清楚
這是一種「呼召」就是。
●「親嘴」:「親吻」,應該是告別的禮儀。
●「你回去吧,我向你做了甚麼呢?」:這一段話每個譯本有
不一樣的看法,呂振中譯為「你去吧,可要回來;因爲我向
你作了甚麼、你總要記得」,現代中文譯本譯為「好吧,你
回去。我不阻止你」或「去吧,可是要回來,因為剛才我向
你做的是很重要的事」。大部份學者認為以利亞並不反對以
利沙回去向父母告別。
◎ 19:21 以利沙的行動表示他完全告別自己的本行,因此燒
毀耕田的器具,殺掉自己趕的牛,請大家吃牛肉,以利沙跟
隨以利亞的行動於是成為一個慶典。
經文:亞蘭王便‧哈達聚集他的全軍,率領三十二個王,帶著車馬上來圍攻撒馬利亞;又差遣使者進城見以色列王亞哈,對他說:「便‧哈達如此說:你的金銀都要歸我,你妻子兒女中最美的也要歸我。」以色列王回答說:「我主我王啊,可以依著你的話,我與我所有的都歸你。」使者又來說:「便‧哈達如此說:我已差遣人去見你,要你將你的金銀、妻子、兒女都給我。但明日約在這時候,我還要差遣臣僕到你那裡,搜查你的家和你僕人的家,將你眼中一切所喜愛的都拿了去。」以色列王召了國中的長老來,對他們說:「請你們看看,這人是怎樣地謀害我,他先差遣人到我這裡來,要我的妻子、兒女,和金銀,我並沒有推辭他。」長老和百姓對王說:「不要聽從他,也不要應允他。」故此,以色列王對便‧哈達的使者說:「你們告訴我主我王說:王頭一次差遣人向僕人所要的,僕人都依從;但這次所要的,我不能依從。」使者就去回覆便‧哈達。便‧哈達又差遣人去見亞哈說:「撒馬利亞的塵土若夠跟從我的人每人捧一捧的,願神明重重地降罰與我!」以色列王說:「你告訴他說,才頂盔貫甲的,休要像摘盔卸甲的誇口。」便‧哈達和諸王正在帳幕裡喝酒,聽見這話,就對他臣僕說:「擺隊吧!」他們就擺隊攻城。 20:1-20:12 註釋:
8.亞哈與亞蘭人的爭戰與上帝對亞哈的審判預言 20:1-43
(1)亞蘭王便哈達侵略以色列,提出過份的要求,亞哈王無法接
受,雙方決裂實際進行打仗。 20:1-12
●「便哈達」:字義是「哈達(亞蘭神的名字)的兒子」。
這個王可能是便哈達二世。
◎由於當時代的文獻不足,很多亞蘭王又都叫「便哈達」,所
以無法精確的確認到底便哈達是哪個便哈達。學者們認為亞
蘭諸王的年代順序可能是:便哈達一世 王上 15 ,便哈達二
世 王上 20 ,哈大底謝,便哈達三世,哈薛,便哈達四世。
●「三十二個王」:應該是指臣服於亞蘭的部落酋長與城邦君
主。
◎這次亞蘭王的行動是直接率領大軍圍困以色列首都,看似要
把以色列納為附庸之一,由 20:4 看起來,亞哈王也認為是
如此。
●「最美的」:原文是「那好的」。
● 20:3 中亞哈大概認為「你的金銀都要歸我,你妻子兒女中
最美的也要歸我」這個說法只是「當亞蘭附庸」的意思罷了
,所以 20:4 他就答應了。沒想到 20:6 亞蘭王是真的要劫
掠撒馬利亞。
●「謀害」我:「罪惡」、「危難」、「傷害」。
●「推辭」:「拒絕」。
●「應允」他:「屈服」、「同意」、「接受」。
◎ 20:7-9 中,亞哈應該知道拒絕亞蘭王就是戰爭的開始,因
此他必須獲得全體國民的同意與支持,才能與亞蘭軍隊決戰
。
●「才頂盔貫甲的,休要像摘盔卸甲的誇口」:原文是「不要
像脫下武裝(鬆開束腰)的人一樣誇耀」。意思接近於「還
不知道鹿死誰手」,「還沒打仗,不要太早說自己已經勝利
了」。
●「擺隊吧」:原文是「放置」、「設立」,意思是「排好攻
擊」隊形。
◎由 20:9 看起來,以色列王的回話很像討價還價,以低姿態
回答亞蘭王,因此亞蘭王大概認為自己再恐嚇一下以色列王
就可以得逞了。因此 20:10 亞蘭王說了一些恐嚇的話,但
是 20:12 亞蘭王卻是在營帳中喝酒,可見他大概沒想到以
色列王已經決心不讓步,不惜一戰了。
經文:有一個先知來見以色列王亞哈,說:「耶和華如此說:『這一大群人你看見了嗎?今日我必將他們交在你手裡,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亞哈說:「藉著誰呢?」他回答說:「耶和華說,藉著跟從省長的少年人。」亞哈說:「要誰率領呢?」他說:「要你親自率領。」於是亞哈數點跟從省長的少年人,共有二百三十二名,後又數點以色列的眾兵,共有七千名。午間,他們就出城;便‧哈達和幫助他的三十二個王正在帳幕裡痛飲。跟從省長的少年人先出城;便‧哈達差遣人去探望,他們回報說:「有人從撒馬利亞出來了。」他說:「他們若為講和出來,要活捉他們;若為打仗出來,也要活捉他們。」跟從省長的少年人出城,軍兵跟隨他們;各人遇見敵人就殺。亞蘭人逃跑,以色列人追趕他們;亞蘭王便‧哈達騎著馬和馬兵一同逃跑。以色列王出城攻打車馬,大大擊殺亞蘭人。那先知來見以色列王,對他說:「你當自強,留心怎樣防備;因為到明年這時候,亞蘭王必上來攻擊你。」 20:13-20:22 註釋:
(2)上帝透過先知啟示以色列王,將亞蘭人交在以色列王手中,透過
亞哈王領導戰士打敗亞蘭人 20:13-22
● 20:13 一開始有個「看啊」,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
◎即使以利亞已經放棄以色列和亞哈了,上帝還忍耐給以色列人
機會。 20:13 上帝主動派先知來預告亞哈將戰勝,並說明祂
幫助亞哈的動機是「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我們可以由自己
的遭遇看到上帝的慈愛與恩典嗎?而「耶和華」意義正是「自
有永有的」,「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意思也就等於「你就知
道上帝是真正存在的」。
●「省長」:此字的意義是指亞哈、巴比倫或波斯下的行政單位
,但究竟亞哈王底下的「省」是怎樣的單位,我們
目前沒有資料可以確認。
●跟從省長的「少年人」:「侍從」、「僕人」、「青少年」。
此處的意思應該是「年輕的軍官」。
●「要誰率領呢」:原文是「誰駕馭」、「誰控制」或「誰開戰」
。意思是「誰來駕馭這些年輕軍官呢?」或
「由哪一方開戰呢?」、「哪一方先進攻呢?
」。由 20:21 看起來翻譯成「誰先開戰」比
較合乎上下文,因為亞哈王一開始並沒有出
城攻擊亞蘭人。
●「七千名」:原文是「七個千」,很可能是「七個軍隊單位」
,並不一定有七千人的部隊。
●「午間」:「正午」、「中午」。
◎ 20:18 顯出亞蘭王非常輕敵,認為可以活捉全部的敵軍,這反
倒造成以色列部隊獲得一開始的優勢。
●「那先知」:原文有「冠詞」,指 20:13 的先知。
●「自強」,留心:「奮勇自強」、「使出力量」。
●「留心怎樣防備」:原文是「要知道,要留意怎樣做」。
●「到明年這時候」:應該是指明年春天。
◎ 20:22 先知的警告當然一方面是叫亞哈要好好準備軍隊與防禦
工事,但另一方面何嘗不是要亞哈想想是不是要專心依靠上帝
。我們生命中的危險,對我們是不是一種提醒,提醒我們需要
神。
經文:亞蘭王的臣僕對亞蘭王說:「以色列人的神是山神,所以他們勝過我們;但在平原與他們打仗,我們必定得勝。王當這樣行:把諸王革去,派軍長代替他們,又照著王喪失軍兵之數,再招募一軍,馬補馬,車補車,我們在平原與他們打仗,必定得勝。」王便聽臣僕的話去行。次年,便‧哈達果然點齊亞蘭人上亞弗去,要與以色列人打仗。以色列人也點齊軍兵,預備食物,迎著亞蘭人出去,對著他們安營,好像兩小群山羊羔;亞蘭人卻滿了地面。 20:23-20:27 註釋:
(3)亞蘭王第二次進攻以色列,在亞弗對陣,以色列人在人數上居於
絕對劣勢 20:23-27
●諸王「革去」:「廢除其職務」。
◎ 20:24 的意思是不要讓附庸國君王領兵,而要用專業的軍官
率領軍隊。
●「再招募」一軍:原文無「再招募」,不過意義是一樣的,就
是軍人補軍人、戰車、戰馬都補齊。
●「亞弗」:字義是「圍住」,由於以色列有許多地點都叫「亞
弗」,因此我們不能確定到底在哪個「亞弗」打仗
,雖然傳統上認為這個亞弗在加利利湖東邊。
◎以色列多山地,傳統上比較不擅長在平原上利用騎兵、戰車打
仗,因此亞蘭王的臣子算是相當有智慧的。再加上亞蘭軍有數
量上的優勢,看起來以色列真是沒有打勝的機會。
經文:有神人來見以色列王,說:「耶和華如此說:『亞蘭人既說我─耶和華是山神,不是平原的神,所以我必將這一大群人都交在你手中,你們就知道我是耶和華。』」以色列人與亞蘭人相對安營七日,到第七日兩軍交戰;那一日以色列人殺了亞蘭人步兵十萬,其餘的逃入亞弗城;城牆塌倒,壓死剩下的二萬七千人。便‧哈達也逃入城,藏在嚴密的屋子裡。他的臣僕對他說:「我們聽說以色列王都是仁慈的王,現在我們不如腰束麻布,頭套繩索,出去投降以色列王,或者他存留王的性命。」於是他們腰束麻布,頭套繩索,去見以色列王,說:「王的僕人便‧哈達說,求王存留我的性命。」亞哈說:「他還活著嗎?他是我的兄弟。」這些人留心探出他的口氣來,便急忙就著他的話說:「便‧哈達是王的兄弟!」王說:「你們去請他來。」便‧哈達出來見王,王就請他上車。便‧哈達對王說:「我父從你父那裡所奪的城邑,我必歸還。你可以在大馬士革立街市,像我父在撒馬利亞所立的一樣。」亞哈說:「我照此立約,放你回去」,就與他立約,放他去了。 20:28-20:34 註釋:
(4)上帝透過先知預言祂將把亞蘭人交在以色列人手中,以色列人殺
了亞蘭人十二萬七千人,亞哈卻接受便哈達的求和,放亞蘭王回
去。 20:28-34
●「神人」:在此處也是「先知」的意思,使用「神人」可能是
要與 20:13,22 處的「先知」區別。
◎ 20:28 上帝拯救以色列人的目標還是要讓以色列人知道「上
帝是存在的」。 20:29 雙方等七天才開戰,可能是具有人數
優勢的亞蘭人分外謹慎,要等占卜的好預兆才要出戰。
●「十萬」:原文是「一百千」,那個「千」可能不是一千人,
而是一個軍隊計算單位。
●「兩萬七千」:原文是「二十七千」,可能也沒有兩萬七千人
那麼多,只是二十七個作戰單位。
●「嚴密的屋子裡」:原文是「房間的房間裡」。
●「仁慈」的王:「善良」、「慈愛」、「忠誠」。
◎「腰束麻布,頭套繩索」:這是戰俘的裝束。
●「留心探出他的口氣來」:原文是「觀測徵兆或預兆」。
●急忙「就著」他的話:「接著」、「抓住」。
●「請他上車」:當時的文獻顯示藩屬必須在君王的車旁邊奔跑
,因此亞哈請便哈達上車,就是把便哈達當成
是地位同等的王。
●「我父從你父那裡所奪的城邑」:指 王上 15:20 的「以雲、
但、亞伯伯瑪迦、基尼烈全
境、拿弗他利全境」。
●「街市」:「街道」,一般認為是建立「貿易中心」。
◎一般認為亞哈如此寬大的對待亞蘭王,是因為亞述的勢力已經
興起,亞哈想透過跟亞蘭結盟一起對抗亞述。後來的夸夸之役
中,以色列就與亞蘭一起對抗亞述。
經文:有先知的一個門徒奉耶和華的命對他的同伴說:「你打我吧!」那人不肯打他。他就對那人說:「你既不聽從耶和華的話,你一離開我,必有獅子咬死你。」那人一離開他,果然遇見獅子,把他咬死了。先知的門徒又遇見一個人,對他說:「你打我吧!」那人就打他,將他打傷。他就去了,用頭巾蒙眼,改換面目,在路旁等候王。王從那裡經過,他向王呼叫說:「僕人在陣上的時候,有人帶了一個人來,對我說:『你看守這人,若把他失了,你的性命必代替他的性命;不然,你必交出一他連得銀子來。』僕人正在忙亂之間,那人就不見了。」以色列王對他說:「你自己定妥了,必照樣判斷你。」他急忙除掉蒙眼的頭巾,以色列王就認出他是一個先知。他對王說:「耶和華如此說:『因你將我定要滅絕的人放去,你的命就必代替他的命,你的民也必代替他的民。』」於是以色列王悶悶不樂地回到撒馬利亞,進了他的宮。 20:35-20:43 註釋:
(5)先知透過實際的行動與看管犯人的例子,預言上帝要讓以色列王
與以色列民替代亞蘭王與亞蘭人被滅亡 20:35-43
●先知的一個「門徒」:原文是「兒子」,但意思的確是「門徒
」的意思。
●你「打」我:「擊打」、「毆打」、「擊殺」。
●「咬死」了:原文與「打」相同,是「擊打」、「毆打」、「
擊殺」之意。人被獅子「擊打」,應該就沒命了
。
●打「傷」:「打出青腫」、「創傷」、「瘀傷」。
◎ 20:38 可以看出這個先知應該是亞哈王本來就認識的。
●「一他連得銀子」:重約34公斤,表示這個被看守的俘虜應該
是重要人物,所以值得這麼多的銀子。當
時的奴隸價格大約是這個價格的一百分之
一。
●「忙亂之間」:原文是「做這做那」。
●「定妥了」:「裁定了」。
● 20:42 的預言, 在 王上 22:1-39 中應驗。
◎此處並沒有清晰的讓我們知道亞哈是否瞭解不應該隨意縱放亞
蘭王,不過我們由上下文中上帝多次差遣先知來警告亞哈,而
且亞哈王也沒說話反駁先知的指控,應該可以確定他知道上帝
要他殺亞蘭王,但他因為種種因素不殺亞蘭王。有時候我們會
像不肯打自己夥伴的先知門徒一樣,沒有去執行上帝的命令,
我們置身事外的時候很清楚公義的審判應該是什麼,但身在其
中的時候,常常莫名其妙就做錯了選擇。
經文:這事以後,又有一事。耶斯列人拿伯在耶斯列有一個葡萄園,靠近撒馬利亞王亞哈的宮。亞哈對拿伯說:「你將你的葡萄園給我作菜園,因為是靠近我的宮;我就把更好的葡萄園換給你,或是你要銀子,我就按著價值給你。」拿伯對亞哈說:「我敬畏耶和華,萬不敢將我先人留下的產業給你。」亞哈因耶斯列人拿伯說「我不敢將我先人留下的產業給你」,就悶悶不樂地回宮,躺在床上,轉臉向內,也不吃飯。 21:1-21:4 註釋:
9.亞哈奪取拿伯的葡萄園 21:1-29
◎七十士譯本將本章放置於20章之前,讓亞哈與亞蘭的戰爭合
成同一段。
(1)耶斯列人拿伯有個葡萄園靠近亞哈王在耶斯列的宮殿,亞哈
想要購買或交換這個葡萄園,但拿伯不願意。 21:1-4
◎「這事以後」:表示這是亞哈縱放亞蘭王之後發生的事情。
●「拿伯」:字義是「結實累累」。應該是一個以薩迦支派
的人(祖業在耶斯列)。拿伯的葡萄園位於耶
斯列,而非撒馬利亞,而亞哈有個行宮在耶斯
列。
●「撒馬利亞王亞哈的宮」:亞哈在耶斯列的王宮於1990年
初被挖掘出來。「撒馬利亞王
」等同於是「以色列王」的意
思。
●「菜園」:原文是指「植物, 水果, 香料的花園」。不一
定是種菜的園子。
◎ 12:2 顯示由於律法的影響 申 17:14-20 撒上 10:25 ,
以色列王的王權受限制,不像迦南諸王對私人土地擁有絕
對的權力,需要用交易的方式取得土地。此處顯示符合聖
經的制度,到了沒有信仰的年代,還是能發揮其正面影響
力。而亞哈其實一開始不是要強佔葡萄園,他要用換的或
市價購買,而且應該是給一個優渥或至少合理的價格。而
他買葡萄園的動機、主要是為了「近」。
●「我敬畏耶和華,萬不敢」:原文只有一個感嘆詞,意思
是「絕不是那樣」、「但願上帝不容此發生」、「上帝不
允許」。
● 21:3 拿伯根據 利 25:23-38 民 36:7-8 ,拒絕出賣祖
產。
◎ 12:4 亞哈對於拿不到一個離自己行宮比較近的葡萄園
就鬱悶到躺在床上賭氣不吃飯。一個大人表現得跟小孩一
樣真是幼稚得讓人覺得可笑。現在我們遭遇挫折時是否也
會有一樣的幼稚行為?
經文:王后耶洗別來問他說:「你為甚麼心裡這樣憂悶,不吃飯呢?」他回答說:「因我向耶斯列人拿伯說:『你將你的葡萄園給我,我給你價銀,或是你願意,我就把別的葡萄園換給你』;他卻說:『我不將我的葡萄園給你。』」王后耶洗別對亞哈說:「你現在是治理以色列國不是?只管起來,心裡暢暢快快地吃飯,我必將耶斯列人拿伯的葡萄園給你。」於是託亞哈的名寫信,用王的印印上,送給那些與拿伯同城居住的長老貴冑。信上寫著說:「你們當宣告禁食,叫拿伯坐在民間的高位上,又叫兩個匪徒坐在拿伯對面,作見證告他說:『你謗瀆神和王了』;隨後就把他拉出去用石頭打死。」那些與拿伯同城居住的長老貴冑得了耶洗別的信,就照信而行,宣告禁食,叫拿伯坐在民間的高位上。有兩個匪徒來,坐在拿伯的對面,當著眾民作見證告他說:「拿伯謗瀆神和王了!」眾人就把他拉到城外,用石頭打死。於是打發人去見耶洗別,說:「拿伯被石頭打死了。」 21:5-21:14 註釋:
(2)王后耶洗別設定計謀,用亞哈的名義寫信要拿伯同城的長老
和貴族陷害拿伯,並且順利執行。 21:5-14
●「王后」耶洗別:原文是「他的妻子」。
●「你現在是治理以色列國不是」:原文是「你現在可以行
使王權治理以色列」或「你現在是掌王權管理以色列的不
是」。大部分譯本是選擇後者(疑問句)。
◎ 12:7 「你現在是治理以色列國不是」:這個諷刺的話顯
出耶洗別所熟悉的迦南王朝跟以色列王朝的差距。迦南君
王說要就要,絕對不可能有半點猶豫。事實上耶洗別還是
關心亞哈的利益,只是她的觀念與手段正好把亞哈王朝推
入深淵。而這個迦南公主表現,也提醒我們在找終身伴侶
時,要好好考量對方的成長過程與文化,畢竟這些信仰深
刻的內涵不容易傳遞給對方,而我們個人的想法,又很容
易被枕邊人左右。
●「心裡暢暢快快地吃飯」:「吃餅,讓你的心暢快吧」。
●寫「信」:原文是複數,表明這是數封信,可能是個別寫
給不同的收信人。
●「用王的印印上」:「用他的印封上」。
●「長老貴冑」:原文是「長老和貴族」,這是當時的統治
與管理階層。
●「宣告禁食」:當時只有贖罪日是法定的禁食日子,此處
特別「宣告禁食」,是表示統治階層認為
城中發生嚴重的危機需要宣告全民禁食。
●「民間的高位」:原文是「國民高處」、「國民頂點」、
「國民前面」。
●「兩個」:律法規定死刑的判決必須有兩位以上的見證人
民 35:30 申 17:5-7 19:15 。
●「匪徒」:「無足輕重的人」、「卑鄙的小人」。
●「謗瀆神和王」: 利 24:15-16 記載「褻瀆耶和華名」
是死罪,至於褻瀆王的,在當時被判
死罪應該不令人意外。
●「於是打發人」:原文是「他們派人」。指的應該是受命
的長老和貴族派人回報。
◎比較 王下 9:25-26 ,耶洗別其實是設計害死拿伯和拿伯
的眾子,援用亞干的判例 書 7:24-25 ,直接把葡萄園的
主人和繼承人全部剷除。並且拿伯是在自己的葡萄園中被
石頭打死。
◎拿伯一開始並不知道自己將會被定罪,很可能禁食聚會到
了認罪(禁食通常是跟認罪有關)的時候,有人就起來指
控拿伯。在那種撇棄罪惡的情緒下,拿伯在幾乎無法辯駁
的狀況下被拉出去殺死,是很可能的。
◎雖然命令是用亞哈王的印章封口的,但 21:14 顯示長老
與貴族知道命令是來自耶洗別。由此我們也大略可以看到
這對夫妻的關係。君王幼稚沒有太多主見,王后專權而君
王任憑。百姓是很清楚邪惡的計謀是來自王后。
經文:耶洗別聽見拿伯被石頭打死,就對亞哈說:「你起來得耶斯列人拿伯不肯為價銀給你的葡萄園吧!現在他已經死了。」亞哈聽見拿伯死了,就起來,下去要得耶斯列人拿伯的葡萄園。耶和華的話臨到提斯比人以利亞說:「你起來,去見住撒馬利亞的以色列王亞哈,他下去要得拿伯的葡萄園,現今正在那園裡。你要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你殺了人,又得他的產業嗎?』又要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狗在何處舔拿伯的血,也必在何處舔你的血。』」亞哈對以利亞說:「我仇敵啊,你找到我嗎?」他回答說:「我找到你了;因為你賣了自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耶和華說:『我必使災禍臨到你,將你除盡。凡屬你的男丁,無論困住的、自由的,都從以色列中剪除。我必使你的家像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的家,又像亞希雅的兒子巴沙的家;因為你惹我發怒,又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論到耶洗別,耶和華也說:『狗在耶斯列的外郭必吃耶洗別的肉。凡屬亞哈的人,死在城中的必被狗吃,死在田野的必被空中的鳥吃。』」(從來沒有像亞哈的,因他自賣,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受了王后耶洗別的聳動;就照耶和華在以色列人面前所趕出的亞摩利人,行了最可憎惡的事,信從偶像。) 21:15-21:26 註釋:
(3)王后耶洗別回報亞哈,亞哈要去得拿伯的葡萄園,上帝命令
以利亞宣告亞哈家的滅亡。 21:15-26
●起來「得」:「佔有」、「繼承」、「得為業」。
◎敘利亞的古碑文證實因叛逆罪被處死之人,其財產將被
充公歸王宮所有。而拿伯的田地根本沒有繼承人,因此不
管如何,亞哈是可以取得無主的田地。
◎ 21:16 又顯出亞哈的幼稚,他根本不在乎拿伯是怎樣死的
(相信他知道耶洗別怎樣處理的),就是要取得那塊葡萄
園。
●「你殺了人,又得他的產業嗎」:「你殺人又佔產業嗎?」
●「也必在何處舔你的血」:原文是「也會在何處舔你的血和
你」。意思是拿伯的屍體最後有人處理,所以只有流出來的
血被舔,但亞哈的屍體至少有一段時間無法處理,所以會被
狗舔。
◎「狗在何處舔拿伯的血,也必在何處舔你的血」:亞哈兒
子約蘭被拋在約拿的田間 王下 9:25-26 ,亞哈則死於基
列的拉末,屍體運回撒馬利亞後有狗來舔血 22:29-38 。
●「賣了自己」:「自己把自己賣掉」、「出賣自己」。以利
亞責備亞哈等於為了拿伯的葡萄園出賣自己
。
●「男丁」:直譯是「向著牆小便」。
◎ 21:22 可以參考 王上 15:29-30 16:11-13
●「必吃耶洗別的肉」:原文是「必吃耶洗別」(沒有「的肉
」)。
◎「狗在耶斯列的外郭必吃耶洗別的肉」:耶洗別死於耶戶
的手中,屍體也的確是被野狗吃了 王下 9:30-37 。
●「自賣」:「自己把自己賣掉」、「出賣自己」。此處的出
賣自己,變成指責亞哈隨著耶洗別去拜偶像。
●「聳動」:「煽動」、「引誘」、「唆使」。
●「亞摩利人」:字義是「山居者」,泛指以色列人進迦南以
前住在迦南地的民族。
◎此處對亞哈的責備是超越過去以色列君王,用「出賣自己」
來形容亞哈的罪惡。我們是否也會出賣自己?
經文:亞哈聽見這話,就撕裂衣服,禁食,身穿麻布,睡臥也穿著麻布,並且緩緩而行。耶和華的話臨到提斯比人以利亞說:「亞哈在我面前這樣自卑,你看見了嗎?因他在我面前自卑,他還在世的時候,我不降這禍;到他兒子的時候,我必降這禍與他的家。」 21:27-21:29 註釋:
(4)亞哈悔改,上帝因為亞哈的謙卑悔改,決定不在他生前降禍。
21:27-29
●「自卑」:「自謙自卑」。
◎亞哈算是一個意志不堅定的君王,耶洗別講一講,他也受影
響,以利亞責備他,他也願意悔改,可惜悔改不久,立刻又
回復原狀。或者就是他的意志不堅,加上在他身旁的又是深
受邪惡巴力文化影響的耶洗別,才導致這些悲劇。
經文:亞蘭國和以色列國三年沒有爭戰。到第三年,猶大王約沙法下去見以色列王。以色列王對臣僕說:「你們不知道基列的拉末是屬我們的嗎?我們豈可靜坐不動,不從亞蘭王手裡奪回來嗎?」亞哈問約沙法說:「你肯同我去攻取基列的拉末嗎?」約沙法對以色列王說:「你我不分彼此,我的民與你的民一樣,我的馬與你的馬一樣。」 22:1-22:4 註釋:
10.以色列和亞蘭第三次爭戰,導致亞哈陣亡 22:1-40
○ 代下 18:1-34
(1)亞蘭和以色列和平三年以後,亞哈邀猶大王約沙法出兵要奪回
基列的拉末,約沙法同意亞哈的邀請。 22:1-4
◎「三年沒有爭戰」:這段時間根據亞述王撒縵以色三世的記
載,西元前853年於歐蘭特河畔的夸夸
發生戰爭,亞述對抗十二王的聯軍。亞
哈派出兩千戰車、一萬步兵,佔了聯軍
半數以上的軍力。學者一致認為十二王
聯軍成功擊退亞述軍隊(雖然亞述文獻
自稱獲勝)。亞蘭王便哈達當然也在聯
軍之中。亞述王評價亞哈和便哈達是聯
盟中實力最強的兩國。
●「約沙法」:字義是「耶和華已審判」。
●「下去」見:猶大首都是耶路撒冷,比撒馬利亞高度高,因
此用「下去」來形容約沙法的行動。
●「基列」:指的是約但河東的地區。
●基列的「拉末」:字義是「崇高」,位於約但河東的雅穆河
附近,但詳細地點並不確定。
●「靜坐不動」:「表現無力的」, 「不活動的」、「表現沈
默的」。
●「你我不分彼此」:「我就像是你」, 代下 19:2 記載先
知耶戶為此責備約沙法。
◎一般認為亞哈王在夸夸之役之後自信滿滿,因為他不但軍力
強盛,可以跟十二國聯盟打敗亞述,而且半數以上的軍隊都
是他的。因此只要猶大王再支援一下,打敗亞蘭拿下拉末,
應該是沒問題的。
經文:約沙法對以色列王說:「請你先求問耶和華。」於是以色列王招聚先知,約有四百人,問他們說:「我上去攻取基列的拉末可以不可以?」他們說:「可以上去,因為主必將那城交在王的手裡。」約沙法說:「這裡不是還有耶和華的先知,我們可以求問他嗎?」以色列王對約沙法說:「還有一個人,是音拉的兒子米該雅,我們可以託他求問耶和華。只是我恨他;因為他指著我所說的預言,不說吉語,單說凶言。」約沙法說:「王不必這樣說。」以色列王就召了一個太監來,說:「你快去,將音拉的兒子米該雅召來。」以色列王和猶大王約沙法在撒馬利亞城門前的空場上,各穿朝服,坐在位上,所有的先知都在他們面前說預言。基拿拿的兒子西底家造了兩個鐵角,說:「耶和華如此說:『你要用這角牴觸亞蘭人,直到將他們滅盡。』」所有的先知也都這樣預言說:「可以上基列的拉末去,必然得勝,因為耶和華必將那城交在王的手中。」那去召米該雅的使者對米該雅說:「眾先知一口同音地都向王說吉言,你不如與他們說一樣的話,也說吉言。」米該雅說:「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耶和華對我說甚麼,我就說甚麼。」米該雅到王面前,王問他說:「米該雅啊,我們上去攻取基列的拉末可以不可以?」他回答說:「可以上去,必然得勝,耶和華必將那城交在王的手中。」王對他說:「我當囑咐你幾次,你才奉耶和華的名向我說實話呢?」米該雅說:「我看見以色列眾民散在山上,如同沒有牧人的羊群一般。耶和華說:『這民沒有主人,他們可以平平安安地各歸各家去。』」 22:5-22:17 註釋:
(2)猶大王要求亞哈要先求問上帝,四百個先知說會得勝,但約沙
法要求問耶和華的先知,先知米該雅預言以色列王會陣亡
22:5-17
●「請你先求問耶和華」:原文是「請你現在尋求耶和華的話
」。
◎約沙法是個敬虔的國王 代下 17:3-9 ,因此打仗前希望求
問上帝 22:5 。
●「我上去攻取基列的拉末可以不可以」:「我可以上去進攻
基列的拉末嗎?或是停止呢」?
◎ 22:7 顯然約沙法覺得這四百位先知不太可靠。作者似乎很
謹慎的把這些先知 22:6 與「耶和華的先知」 22:7 分開來
,他們也奉耶和華的名發言,但作者並不稱呼他們是「耶和
華的先知」。此時北國的信仰是混雜著巴力與耶和華信仰的
。
●「音拉」:字義是「上帝所充滿的人」。
●「米該雅」:字義是「誰像神」。猶太古史的作者約瑟夫說
這個米該雅就是 20:35-43 那個沒有記載名字
的先知。
●「恨」他:「恨惡」。
●「不必這樣說」:「不要這樣說」。
●「空場」:「打穀場」。
●「朝服」:「外袍」。
●「基拿拿」:字義是「經商者」。
●「西底家」:字義是「耶和華是公義的」。
●「鐵角」:「鐵製的犄角」。代表「堅強的力量」。
●「必然得勝」:「使昌盛」、「帶來成功的結果」。
●「囑咐」你幾次:「使之起誓」、「嚴令」。
◎ 22:16 可以看出米該雅說話的語氣一定很明顯顯出他並非真
誠的傳遞預言,以致亞哈立刻要他說實話。
◎ 22:17 是以亞哈為以色列人的牧人、主人,主人死去,羊群
就四散回家了。因此,米該雅是預言亞哈如果出戰將會戰死
。
經文:以色列王對約沙法說:「我豈沒有告訴你,這人指著我所說的預言,不說吉語單說凶言嗎?」米該雅說:「你要聽耶和華的話!我看見耶和華坐在寶座上,天上的萬軍侍立在他左右。耶和華說:『誰去引誘亞哈上基列的拉末去陣亡呢?』這個就這樣說,那個就那樣說。隨後有一個神靈出來,站在耶和華面前,說:『我去引誘他。』耶和華問他說:『你用何法呢?』他說:『我去,要在他眾先知口中作謊言的靈。』耶和華說:『這樣,你必能引誘他,你去如此行吧!』現在耶和華使謊言的靈入了你這些先知的口,並且耶和華已經命定降禍與你。」基拿拿的兒子西底家前來,打米該雅的臉,說:「耶和華的靈從哪裡離開我與你說話呢?」米該雅說:「你進嚴密的屋子藏躲的那日,就必看見了。」以色列王說:「將米該雅帶回,交給邑宰亞們和王的兒子約阿施,說王如此說,把這個人下在監裡,使他受苦,吃不飽喝不足,等候我平平安安地回來。」米該雅說:「你若能平平安安地回來,那就是耶和華沒有藉我說這話了」;又說:「眾民哪,你們都要聽!」以色列王和猶大王約沙法上基列的拉末去了。 22:18-22:29 註釋:
(3)米該雅清晰的說明上帝的計畫就是要以色列王陣亡,結果亞
哈將之囚禁,不相信米該雅的預言。 22:18-29
◎ 22:18 中,亞哈執意要出兵,但是米該雅作負面的預言,
因此亞哈必須用「米該雅習慣講不吉祥的話」來影響猶大
王不要相信米該雅的負面預言。
● 22:19 米該雅的話一開始有「因此,你要聽.....」。表
示亞哈王不信這個預言,所以米該雅要更清楚的說明這個
預言。
●「引誘」:「勸服」、「瞞騙」。
●「陣亡」:「仆倒」、「死於非命」。
●「神靈」:原文就是「靈」,而且是陽性型態。
●「他眾先知」口中:「他的眾先知」,表示這先知是「亞哈
」的先知,而非「上帝的先知」。
●「謊言的靈」:「虛假的靈」、「欺騙的靈」。
◎許多人討論 22:19-23 的神學問題:上帝到底會不會派靈來
欺騙人?我們可以想像即使天上真的有這種討論會,一定也
不是人眼可以看見的,這一段經文應該是上帝讓米該雅看見
一個特殊的異象,表示只要讓亞哈的先知一起說出亞哈喜歡
聽的謊言,一定能夠讓亞哈去陣亡。至於是不是上帝要欺騙
人,這應該是籠統的表達「一切都是出於上帝」的意思,而
不一定表示整個細節就如米該雅說的那樣。
●「打....的臉」:「打....的臉頰」。
●「嚴密的屋子」:「房間的內室」。
◎當亞哈陣亡,追究責任的時候,西底家就危險了,因此他會
躲藏起來。簡單說,米該雅的意思是「預言實現時」,你就
知道上帝跟米該雅說話,沒有跟西底家說話了。
●「帶回」:看起來米該雅真的是被監禁,所以此處原文用「
帶回」。
●「邑宰」:「城市的統治者」。
●「亞們」:字義是「具有技能的工匠」或「熟練的工匠」。
●「約阿施」:字義是「上帝的賞賜」。
●「使他受苦,吃不飽喝不足」:原文是「吃餅困苦、喝水困
苦」,意思的確是「吃喝不
足」。
●「眾民哪,你們都要聽!」:呼喚旁聽的眾人作為見證的意
思。
◎其實米該雅已經依照亞哈的命令,向他說真實的預言。
22:16 顯示亞哈想聽真實的預言,但 22:26-29 中亞哈和
約沙法的反應,又顯示出他們並不想聽真實的預言。我們會
不會也跟這兩王一樣的矛盾?一面想聽真話,一面又只想聽
好話。
經文:以色列王對約沙法說:「我要改裝上陣,你可以仍穿王服。」以色列王就改裝上陣。先是亞蘭王吩咐他的三十二個車兵長說:「他們的兵將,無論大小,你們都不可與他們爭戰,只要與以色列王爭戰。」車兵長看見約沙法,便說:「這必是以色列王!」就轉過去與他爭戰,約沙法便呼喊。車兵長見不是以色列王,就轉去不追他了。有一人隨便開弓,恰巧射入以色列王的甲縫裡。王對趕車的說:「我受了重傷,你轉過車來,拉我出陣吧!」那日,陣勢越戰越猛,有人扶王站在車上,抵擋亞蘭人。到晚上,王就死了,血從傷處流在車中。約在日落的時候,有號令傳遍軍中,說:「各歸本城,各歸本地吧!」王既死了,眾人將他送到撒馬利亞,就葬在那裡;又有人把他的車洗在撒馬利亞的池旁(妓女在那裡洗澡),狗來舔他的血,正如耶和華所說的話。亞哈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和他所修造的象牙宮,並所建築的一切城邑,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亞哈與他列祖同睡。他兒子亞哈謝接續他作王。 22:30-22:40 註釋:
(4)以色列王決定改裝上陣,亞蘭王決心要除去以色列王,亞哈雖
然改裝上戰場,仍然被箭射死,由亞哈謝續任以色列王
22:30-40
◎ 22:30 顯示亞哈並非完全不相信米該雅的預言,比較奇怪
的是約沙法怎麼會完全不相信米該雅的預言。
●「三十二個車兵長」: 20:1 記載亞蘭有32個附庸國,
20:24 記載用專業軍官替代這32個附
庸國王,此處可能就是說這32個專業
軍官。
● 22:31 亞蘭王的命令直譯是「無論小的大的,你們都不要攻
擊,只要單單(攻擊)以色列王」。亞蘭王也沒有要車兵長非要
殺死以色列王不可,他大概是想報 20:31-34 的仇。
●「呼喊」:原文是「呼求」, 代下 18:31 將此「呼喊」解釋
為向神發出的禱告。
●「隨便」開弓:「單純」。表示這人是沒有特地瞄準誰,僅僅
是任意朝敵陣射箭。
●「甲縫」:「軍裝接縫」。當時的軍裝是用金屬片編織連接起
來的,射中接縫,正好是軍裝無法保護的地方。
●「受了重傷」:原文僅僅是「受了傷」。
●「抵擋亞蘭人」:原文是「對著亞蘭人」。大概是要讓士兵看
到以色列王還在陣上,以免打擊士氣。
●到「晚上」:「傍晚」、「日落」。
● 22:38 應驗了 21:19 所記載以利亞的預言,不過指的應該是
「城外」,因為拿伯死在耶斯列城外,亞哈的血在撒馬利亞城
外被狗舔。
●「象牙宮」:考古學家已經挖掘出撒馬利亞的象牙宮,內牆與
家具都鋪上象牙。這顯示亞哈年間,以色列的國
勢與經濟能力都很不錯。
●「亞哈謝」:字義是「耶和華掌握」。
◎即使亞哈巧妙變裝,還是逃不過巧合的一箭,上帝的審判終於
臨到亞哈。但亞哈至少是被盛大埋葬的(與他列祖同睡),他
的王朝卻很快就滅亡。
經文:以色列王亞哈第四年,亞撒的兒子約沙法登基作了猶大王。約沙法登基的時候年三十五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二十五年。他母親名叫阿蘇巴,乃示利希的女兒。 22:41-22:42 註釋:
(三)南國的約沙法王朝 22:41-50
○ 代下 17:1-19 19:1-20:37
1.約沙法的基本資料:亞哈第四年登基,父親是亞撒,母親是阿蘇
巴,作王二十五年。 22:41-42
●「阿蘇巴」:字義是「被遺忘的」。
●「示利希」:字義是「武裝的」。
●約沙法大概由西元前872-848年作王,前三年是跟亞撒一起執
政,西元前869年才單獨執政。
經文:約沙法行他父親亞撒所行的道,不偏離左右,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只是邱壇還沒有廢去,百姓仍在那裡獻祭燒香。約沙法與以色列王和好。 22:43-22:44 註釋:
2.國勢: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但邱壇還沒有廢去,且與以色
列王和好 22:43-44
●「邱壇」:「高地」、「高處」。這是地方性的宗教聖地,通常
形狀為平坦的、岩石鑿成的平台,有獻祭用的祭壇或
處所。
●「邱壇還沒有廢去」: 代下 17:6 記載約沙法「他高興遵行耶
和華的道,並且從猶大除掉一切邱壇和
木偶」。顯然約沙法應該是有「除去邱
壇」的行動,但是並不完全。
◎「約沙法與以色列王和好」:事實上約沙法是羅波安以來第一
個與北國以色列關係良好的南國
君王。甚至還為他的兒子娶了亞
哈的女兒亞她利雅
王下 8:18,26 。
經文:約沙法其餘的事和他所顯出的勇力,並他怎樣爭戰,都寫在猶大列王記上。約沙法將他父親亞撒在世所剩下的孌童都從國中除去了。那時以東沒有王,有總督治理。約沙法製造他施船隻,要往俄斐去,將金子運來;只是沒有去,因為船在以旬‧迦別破壞了。亞哈的兒子亞哈謝對約沙法說:「容我的僕人和你的僕人坐船同去吧!」約沙法卻不肯。 22:45-22:49 註釋:
3.重大事蹟:除去孌童,總督治理以東,到俄斐運金失敗,拒絕亞
哈謝共同海運的要求。 22:45-49
●「孌童」:「在神殿裡的男娼」、「男廟妓」。這是為了女
性崇拜者預備的「男廟妓」,相對於為男性崇拜
者預備的「女廟妓」。都是為了敬拜者用性交的
儀式來敬拜巴力。
◎ 王上 15:12 記載約沙法的父親亞撒已經除去孌童,此處指
的應該是亞撒沒有清除完畢的餘孽。
●「總督」:「行政長官」。
●「有總督治理」:原文是「總督作王」。亦即以東受猶大的統治
。
●「他施」:字義是「黃色的碧玉」,一般認為是指「西班牙」。
●「船隻」:原文是複數型態,應該是「一隊商船」而非一艘船。
●「他施船隻」:指的應該是「能夠航行到他施的船隻」,而並非
是「他施造的船」或「他施擁有的船」。這是一
種古代的大型商船。
●「俄斐」:字義是「變成灰燼」,位於阿拉伯南部,或非洲。是
所羅門時期黃金貿易重鎮。很多人認為索馬里蘭
Somaliland是最可能的地點,因為物產與聖經中的
俄斐相近。
●「以旬迦別」:字義是「人的骨幹」,位在以拉他附近,是亞喀
巴灣頭的港市,也有可能是在法爾昂島(珊瑚島
)上 。水下考古工作的發現比較支持法爾昂島
是以旬迦別。考古研究發現這港口曾經為埃及船
隻所用,海港建築的方式與推羅所用的相似。
◎ 22:47 的意思是當時以東國勢比較弱,所以約沙法可以在
南部的以旬迦別造船。
◎ 22:49 可以參考 代下 20:35-37 ,大概是約沙法和亞哈謝造的
第一批船破壞了,亞哈謝再邀約沙法造船,約沙法就拒絕了。
經文:約沙法與列祖同睡。葬在大衛城他列祖的墳地裡。他兒子約蘭接續他作王。 22:50-22:50 註釋:
4.結語:壽終正寢,約蘭接續作王 22:50
●「約蘭」:字義是「耶和華是被稱頌的」。
經文:猶大王約沙法十七年,亞哈的兒子亞哈謝在撒馬利亞登基,作以色列王共二年。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效法他的父母,又行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使以色列人陷在罪裡的事。他照他父親一切所行的,事奉敬拜巴力,惹耶和華─以色列神的怒氣。 22:51-22:53 註釋:
(四)北國的亞哈謝王朝 22:51-53
1.亞哈謝的基本資料:作以色列王兩年。 22:51
2.國勢: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敬拜巴力。 22:52-53
●「效法他的父母」:「行他父親的道和他母親的道」。看起來耶
洗別的影響力頗大。
◎亞哈謝王朝較詳細的資料記錄在 王下 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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