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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馬可福音 1:1-1:8

註釋:

馬可福音第一章
1.馬可福音的作者對耶穌降生的故事好像沒有興趣,他的重點沒有放在耶穌的降生,而是在耶穌的言行。

2.第一章1至8節:
第1節,這一節是馬可福音的結論,作者故意將之編輯在最前面,這點也是馬可福音編輯上的特色。作者用結論作開場白,告訴我們耶穌基督就是上帝的兒子,也是福音的本身。然後從第2節開始,要介紹耶穌基督是誰和他的事工。

第2至3節,這裡寫說「先知以賽亞在他的書上記載」,其實第2節是引用瑪拉基書第三章1節才正確。第3節才是引用先知以賽亞的書第四十章3節。表明的意思是上帝的拯救來臨了。

第4至5節,施洗約翰出來傳福音的第一句話是「你們要悔改」,悔改是表明「改變」,從壞的變成好的。悔改才是獲得上帝赦免的唯一途徑。民眾聽他的呼籲,整個巴勒斯坦地區的民眾都來領受他的施洗,表明願意悔改。悔改,也是整本聖經的中心信息。

第6至8節,施洗約翰這種樣式,和先知以利亞的樣式很相近(參考列王紀下一:8)。他公開宣告有一位在他之後來的,比他更重要,他是用水洗禮,那位在他之後來的,要用「聖靈」為大家施洗。這「聖靈」是指上帝的能力。
經文:

馬可福音 1:9-1:11

註釋:

3.第一章9至11節:
短短三節經文,說明耶穌也和一般人一樣接受施洗約翰的洗禮。耶穌接受洗禮,正好表示他跟一般人一樣。

作者特別強調耶穌是來自加利利的拿撒勒,後來被人稱之為「拿撒勒的耶穌」。當他接受洗禮之後,就「看見天開了」,這表示天人之間有很特別的連結(參考創世記廿八12—13,使徒行傳七:55—56)。不但這樣,還有聖靈充滿在耶穌身上,這也是後來他在傳福音事工上顯示出能力的來源。
「你是我親愛的兒子,我喜愛你。」這句話表明上帝公開的宣告,耶穌和上帝之間有特別的關係。
經文:

馬可福音 1:12-1:13

註釋:

4.第一章12至13節:
馬可福音作者對耶穌受試探的過程並不重視,他重視的是耶穌已準備好傳福音的工作,所以,從第4節到13節,就好像是耶穌出來工作的一段序言,然後從第14節開始介紹耶穌的工作。

馬太、馬可,和路加等這三本福音書都說耶穌是在聖靈的帶領下,到曠野去受「撒但」的試探。撒但是誘惑者,也是生命的敵對者,是誘使人離棄上帝的力量。

在「曠野」長達「四十天」,表示在最惡劣的環境下,忍受撒但所有的誘惑、攻擊。但耶穌並沒有受到任何誘惑,之後,就有「天使伺候他」。
經文:

馬可福音 1:14-1:20

註釋:

5.從第一章14節開始,直到第八章26節止,都是記載耶穌在加利利地區傳上帝國信息,和他所行的神蹟奇事等記事。

6.第一章14至20節:
在施洗約翰「被關進監獄以後」,耶穌開始「到加利利去,宣講上帝國的福音」。上帝國(或上帝的國),這是馬可和路加兩本福音書所用的字。在馬太用「天國」,意思相同,指以上帝為生命之主的意思。

他傳福音也招收門徒,表明他是一個老師。第一次招收的門徒有兩個兄弟,就是西門(後來又稱為彼得)和他弟弟安得烈,接著是招收雅各和約翰。他們都是聽到耶穌的呼召,就「立刻」撇下所有的一切跟隨耶穌去了。馬可福音作者沒有詳細說明為甚麼這兩對兄弟願意這樣跟隨耶穌去。
經文:

馬可福音 1:21-1:22

註釋:

7.第一章21至22節:
這一段經文簡略說明耶穌工作的概況。表示耶穌身為一個老師,他傳講的上帝國信息,引起極大的迴響,甚至民眾認為他講的和一般經學教師所傳講不一樣,而且認為更有權威。

迦百農,這是彼得的家(第29節),也是後來耶穌在加利利主要的工作基地。
經文:

馬可福音 1:23-1:28

註釋:

8.第一章23至28節:
馬可福音說耶穌開始傳福音所做的第一件神蹟,是治好一位被污靈附身的病人,時間是安息日,地點是在會堂裡。

污靈,這是象徵使人心遠離上帝的一種力量,馬可福音的作者認為耶穌來到世上最重要的工作,就是讓人回到上帝的面前,而這必須先除去人心的污穢。也因為他這次的醫治,使「大家驚訝不已」,因為這是他們從來沒有看過的事,也因此,耶穌的名聲遠播在整個加利利地區。


經文:

馬可福音 1:29-1:31

註釋:

9.第一章29至31節:
這是接連的醫治神蹟,且時間都是在安息日。耶穌又醫治好彼得的岳母發高燒的病。彼得岳母得到醫治後,隨即起來服事耶穌和他的門徒。
經文:

馬可福音 1:32-1:34

註釋:

10.第一章32至34節:
「傍晚」,這是指隔天,也就是安息日已經過去了。城裡的人接連地將病患都帶來給耶穌看,耶穌治好所有的病人。但他特別禁止那些附在人身上的鬼不許說出他的身份。這是耶穌不希望會因此影響到他傳上帝國信息的工作。
經文:

馬可福音 1:35-1:39

註釋:

11.第一章35至39節:
耶穌離開群眾到偏僻的地方去祈禱,這點一直是耶穌傳道生涯中很重要的活動。祈禱,是面對上帝,與上帝對話。群眾的讚美聲或許也會影響到耶穌的事工,作為一個人,他也需要離開群眾,獨自一人面對上帝。而大家找耶穌主要的目的,看來還是為了身體疾病,但是耶穌卻是要傳上帝國的信息。
第39節,這節概述了耶穌在加利利地區,走遍各地的會堂傳道,也醫病、趕鬼。
經文:

馬可福音 1:40-1:45

註釋:

12.第一章40至45節:
痲瘋病人能想盡辦法來到耶穌面前,必定是冒了許多生命危險。因為這種病人是被隔離的,若要進城必須高喊自己是「不潔淨」的人(參考利未記十三:45—46)。因此,當他來求耶穌醫治,必定是因為他聽到關於耶穌的事,使他有充分的信心,相信耶穌能醫治他。為此,使耶穌動了「惻隱之心」,並且「伸手摸他」。惻隱之心,也在表示上帝對人類苦難的拯救行動。耶穌伸手摸他,這非常違反當時人們的認知,因為痲瘋病屬於不潔淨,耶穌若是一摸他,就連自己也不潔淨了。

耶穌要他依照摩西法律規定去辦理所有的手續,使自己恢復潔淨的人,可以過社區共同生活。

可是這個人並沒有依照耶穌囑咐的「不要告訴任何人」,而是大力宣揚他領受到的恩典。結果這個人所做的,反而造成耶穌福音工作的障礙,耶穌只好避到偏僻之處。但是,民眾為了要看見耶穌的特有能力,仍然「從各地來找他」。
經文:

馬可福音 2:1-2:12

註釋:

馬可福音第二至六章
1.從第二章1節到三章6節,作者連續提出五個事件,說明耶穌和猶太人領袖之間發生衝突的問題;(1)第二章1至12節、第三章1至6節,這兩段經文都是有關醫治的問題。(2)第二章13至17節,是耶穌呼召稅吏利未來作門徒。(3)第三章18至 22節,這是有關禁食的問題。(4)第二章23至27節,是有關違反安息日問題。特別是在第四與第五這兩個事件都牽涉到安息日的規律,引起的反彈最大,因此在第三章6節說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決定聯手對付耶穌甚至想殺害他。

2.第二章1至12節:
馬可福音作者在編輯上很特別的手法,就是「三明治」編輯法,現在所讀這段經文就是個例子,在第1至5節提到耶穌醫治一位癱瘓的病人,然後第6至11節,提到經學教師對耶穌醫治的方法很有意見,接下來是第12節這個病人回應耶穌的話。將這兩段經文併在一起來看,有一個主題中心,是在討論有關耶穌的權柄。這個問題可以與第十一章27至33節對照,祭司長、經學教師,和長老來質問耶穌的權柄,就會發現耶穌不論在醫治能力或是在教導上,都引起當時的宗教領袖感受危機,因為群眾都站在耶穌這一邊,且認為耶穌的教導和經學教師不同,是比較有權威的(參考馬可福音一:22)。

第1至5節,提到拆屋頂,這是因為當時的房屋結構,屋頂是用橄欖樹枝、蘆葦草莖交叉編織的,要拆開並不困難。作者在這裡特別提起是「四個人抬著癱瘓病人」從屋頂上連同病人躺臥的褥子縋下到耶穌面前。第5節很重要,說耶穌是看到那些幫助癱瘓的人的信心,因而治好了這位病患,且所用的方法是用命令的語氣對病人說:「你的罪蒙赦免了。」這可看出堅定的信心可以幫助別人得到耶穌的恩典。再者,早期的人認為生病跟犯罪有密切關係,因此,赦罪跟醫治是一樣的效力。

第6至7節,猶太人經學教師是相當有地位的,他們也是宗教領袖,主要負責教導民眾認識摩西法律為主要工作。他們認為耶穌對這病人所說的「你的罪蒙赦免了」這句話,已經牽涉到僭越上帝的主權,涉及「褻瀆上帝」的神聖。若是此種罪名成立,耶穌會被判處「褻瀆上帝」,要判被人用石頭打死的死刑(參考利未記廿四:16)。

第8至11節,「耶穌立刻看穿他們在轉些甚麼念頭」,這句話已經在暗示耶穌跟一般人不同,他有特殊的能力,能夠知道人內心的意念,而這是只有上帝才有的(參考撒母耳記上十六:7,耶利米書十七:10)。同時,耶穌也證明自己有權柄赦免人,就是要這個病人拿起他的褥子回家去。他用的同樣是命令句型。表示耶穌的命令一出,事就成了,這跟創世記第一章所描述上帝的創造過程相同。

第12節說眾人都「非常驚奇」耶穌有這樣的能力,跟在第一章22節作者也說眾人「驚奇」耶穌的教導相同。馬可福音作者常用「驚奇」的字眼,表示當時的人對耶穌言行舉止的反應,顯示出眾人對耶穌認識的不足,尤其是他的門徒更是如此。
經文:

馬可福音 2:13-2:17

註釋:

3.第二章13至17節:
第13節,民眾喜歡聚集在耶穌身邊聽他的教導,跟第四章1至2節、第五章21節、第六章34節、第十章1節等記載相同。

稅吏,耶穌時代的猶太人將這種工作者看成是「罪人」或是「壞人」(參考路加福音十九:7),因為這是在替羅馬帝國徵稅,猶太人當然不喜歡這樣的人,也因為他們的工作是與羅馬人常在一起,因此,也被看成是「不潔淨」的人,他們不能參與會堂、聖殿的敬拜,甚至不能上法庭當證人。

「來跟從我」,耶穌呼召利未和呼召彼得、安得烈,以及雅各和約翰等門徒所用的話相同。注意,耶穌所用的都是命令語句。

注意第17節,這節也是詮釋耶穌到世上來工作最明確的一節。「健康」與「有病的人」、「好人」與「壞人」對比。誰才需要上帝的救恩?也可問說是誰需要醫生?這是耶穌提出來要讓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去省思的功課。
經文:

馬可福音 2:18-2:20

註釋:

4.第二章18至20節:
施洗約翰的門徒和法利賽人都有「禁食」的習慣,因為前者本身就是屬於嚴謹的靈修團體,後者可能是屬於保守派的法利賽人,有的人甚至每個禮拜會禁食兩次(參考路加福音十八:12)。依照摩西法律的規定,每年有一次是國家禁食日,就是「贖罪日」(參考利未記廿三:26—32)。而除了這個猶太人都會遵守的贖罪日禁食外,耶穌並沒有教導他的門徒像施洗約翰或是一些保守派的法利賽人那樣常禁食。其實在馬太福音第六章16至18節,耶穌也談過禁食應該是一件很隱密的事,不需要讓人看見或知道。因為真實的禁食,是在向上帝表示懺悔、認罪之意,並不是用來炫耀自己在信仰上是多麼敬虔。另外,禁食也是一種表示悲傷的方式。

在這裡,耶穌用猶太人喜歡用的「婚宴」來比喻。婚宴,是喜樂的時候,當然沒有人會禁食。因為禁食是在表示苦難、懺悔,或是苦修的方式。

「可是日子將到」,這句話通常表示審判的時間,但耶穌沒有指明是甚麼時候。耶穌在這裡將自己比喻為「新郎」,用來預言他將會受難,那時候「就要禁食了」,表示哀傷、難過的時候將會來臨。
經文:

馬可福音 2:21-2:22

註釋:

5.第二章21至22節:
這是兩個比喻,但卻是同樣的意思。

「沒有人拿新布去補舊衣服」,這是當時流行的一句俗語。跟第22節的「沒有人拿新酒裝在舊皮袋裡」是同樣的。因為新布需要先浸過水,使新布的張力減少,相對的舊衣服張力小了很多。而新酒張力很大,舊皮袋的彈性則是少了很多。都不適合放在一起。

「所以,新酒要裝在新皮袋裡」,這句作為上述兩個比喻的結語。表示耶穌是帶來一個嶄新的時代,是過去猶太人從未見過,也是他們等待很久的彌賽亞。如今他們必須將過去使他們墮落的、錯誤的信仰觀念和認識更改過來。這樣,才會認識耶穌所代表的,就是上帝的救恩已經來到。
經文:

馬可福音 2:23-2:28

註釋:

6.第二章23至28節:
前面說耶穌的門徒沒有禁食,現在說耶穌的門徒在安息日摘麥穗,馬太福音第十二章1節說門徒是因為肚子餓,才會這樣做。而根據摩西法律,人可以在肚子餓時摘麥穗來吃。但是,到了耶穌時代的猶太人,傳統習俗已經增添了許多規定,讓原本簡單的安息日規律,增加到多達39項「不可」做的禁令,使人有窒礙難行的現象。

第25至26節,耶穌用大衛王在逃亡時,欺騙大祭司亞希米勒的事並且吃了聖餅的例子來回答(參考撒母耳記上廿一:1—6)。這是猶太人都知道的故事,耶穌強調同樣是肚子餓,大衛就可以吃他不可以吃的聖餅充飢,為甚麼他的門徒肚子餓,就不可以摘麥穗來吃?

第26節這裡將亞希米勒寫成他的兒子「亞比亞他」(參考撒母耳記上廿二:20)。

第27節是最重要的經文,「安息日是為人而設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而生的。」這是一句讓當時的人耳目一新的新解,說明人不是安息日的奴隸,而是上帝創造萬物時,要使包括人在內的受造萬物,都能獲得生命的賜福,而設立這安息日。
經文:

馬可福音 3:1-3:6

註釋:

7.第三章1至6節:
耶穌在「安息日」治病並不第一次,在馬可福音第一章21至28節就有記載他在安息日到會堂,遇見一位被污靈附身的人,耶穌隨即治好了他,那件醫治的神蹟讓大家大開眼目,驚訝不已(參考馬可福音一:23—28)。然後在同一天,他也醫治了彼得岳母發燒的病(參考馬可福音一:29—31)。可是當時都沒有傳出任何反彈的聲音。

現在同樣在安息日,也是耶穌在會堂醫治病人的事件,卻引起法利賽人大為不滿。作者在第2節用「窺伺」一詞,形容這些法利賽人的心態,就是在等著看耶穌是否敢在安息日醫治人。

第3至4節,耶穌當然知道他們的心思。因此,他沒有立即的醫治動作,而是請那手枯萎的人站到眾人面前,然後問大家安息日是否可以「做好事」這個問題。要注意的是耶穌用「做好事還是壞事?救命還是害命?」將之放在一起提問,用意很明顯,表明沒有救治這個手枯萎的人,等於是在殘害他的生命,讓這人繼續受苦下去,這等於是做壞事,而絕對不是上帝設立安息日的用意。

重點是在第5節,耶穌對這些人冷漠的態度感到「悲傷」。這裡用「他們的心腸剛硬」,這用詞也是描述早年埃及國王回應上帝要求他釋放以色列人民的態度(參考出埃及記七:13、22、八:15、19),因國王的心剛硬而引起上帝的忿怒。這裡耶穌用命令的語句,要這個人「把手伸直」,這樣,病就好了起來。

注意第 6節,法利賽人結合希律黨人要殺害耶穌,這兩種人在政治意識上是完全不相同的人,卻為了要殺害耶穌而結合在一起,這裡是第一次,他們第二次合作是在馬可福音第十二章13至17節,他們聯手設計繳稅給羅馬皇帝的問題,想要陷害耶穌。
經文:

馬可福音 3:7-3:12

註釋:

8.第三章7至12節:
耶穌的名聲已經因為他傳講的上帝國信息,和他特有的醫病、趕鬼能力,在加利利地區傳開來,因此,只要他到的地方,就會有群眾圍繞過來。

這裡說眾人因聽見耶穌所做的一切事,就分別從「加利利、猶大、耶路撒冷、以土買、約旦河對岸地區,以及泰爾和西頓附近的城市」等地來找耶穌。

第11至12節,污靈最喜歡做的事,就是暴露耶穌的身分,因為這樣就可以阻礙耶穌繼續傳揚上帝國福音的信息。但耶穌則是「嚴厲地囑咐他們不可以說出他是誰」。這裡的「囑咐」含有「斥責」之意。
經文:

馬可福音 3:13-3:19

註釋:

9.第三章13至19節:
從開始到現在跟隨耶穌的人很多,但耶穌是從門徒當中揀選出共「十二個人」。第14節說他稱呼這十二個人為「使徒」。這名稱並不是耶穌時代的稱呼,應該是早期教會為了和後來選出來的「門徒」有所區別(參考使徒行傳十二:2—6)。 

這裡也說耶穌揀選他們,是為了要訓練他們,之後要差遣他們出去傳揚上帝國的信息,並且讓他們有能力趕鬼。

這十二位門徒是包括了先前已經呼召來跟隨的五個,因此,這裡是從眾多人當中又選出七個。值得注意的是這十二個門徒當中,有政治立場完全相反的人,那就是第18節的激進黨派的「西門」,他就是和身為稅吏的利未政治立場完全不同。
經文:

馬可福音 3:20-3:35

註釋:

10.第三章20至35節:
這段經文再次呈現馬可福音特有的「三明治」編輯法,就是第20至21節有人說耶穌「瘋了」,之後接續第31至35節,說他的母親和兄弟姊妹來探望他。中間插入的經文是第22至30節,有猶太人領袖認為耶穌是被鬼王別西卜附身,才會有這樣的能力。

第20至21節說群眾「又聚攏」來到耶穌的家,就像第二章2節所說的一樣。因此,耶穌和門徒是連吃飯的時間也沒有,這必定跟群眾尋求耶穌醫治的工作有關係。他家裡的人聽到了這情形,就從拿撒勒來要勸阻他。

第22節,這裡特別提到有經學教師是從耶路撒冷下來的,這表示耶穌的事已經震撼了耶路撒冷最高當局(應該是「三和林」議會),必須派人來察看耶穌到底是怎麼樣的一個人。因此,這些經學教師是屬於權威階層的人,他們下了判斷,認為耶穌是依靠鬼王「別西卜」的能力才有辦法趕鬼。

第23至26節,耶穌反駁這些代表權威當局的經學教師之說法。耶穌的說明中很清楚指出,若是有「鬼王」,這樣「鬼」的世界就是有組織系統。若此,鬼王一定會保護他的屬下,不會讓他的屬下受自己人欺負,否則鬧內訌,鬼的世界就不會安寧。

第27節,這是一句當地流行的俗語。耶穌用這句話在說明他不但不是靠鬼王趕鬼,而是跟鬼作戰,才有辦法將鬼趕出去。

第28至30節,耶穌用很重的語氣說這話。這裡「實在」,表示非常衷心、誠心之意。所謂「褻瀆」表示明明知道,卻故意說出不該說的毀謗話語。耶穌說這種人不可能獲得上帝的赦免。因為這是一種「永遠的罪」,意思是指該下地獄的懲罰。

第31至35節,前面有說過,這段經文也可以直接連在第22節之後。

「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兄弟?」這是很震撼人心的話,雖然從人來看,耶穌是屬於約瑟和馬利亞的家庭。但耶穌希望用更廣闊的胸襟看生命的關係,他用「凡實行上帝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兄弟、姊妹,和母親。」所謂上帝的旨意,指的就是上帝對人的愛。因為有愛的地方,才是上帝的兒女(參考約翰一書四:7—8)。
經文:

馬可福音 4:1-4:2

註釋:

11.第四章1至2節:
耶穌每到一個地方,群眾總是擁擠在他身邊。這次因為是在加利利湖邊,因此,耶穌只好搭上船,並且「用比喻教導」群眾「許多事」,這些教導都是和上帝國有密切關係。
經文:

馬可福音 4:3-4:9

註釋:

2.第四章3至9節:
這個比喻從用「留心聽啊」開始,到結束時用「有耳朵的,都聽吧」,表明上帝國的信息是需要專心傾聽。因為上帝國的信息就是要聽進去才有用,沒有聽進去的人,就像是沒有撒在好的土地上的種子一樣,一下子就沒有了。有注意傾聽的人,自然會有好結果,且成果將會相當豐碩。

耶穌用巴勒斯坦人耕種的方式,來說明撒下去的種子有四種不同的情形:一是撒在路旁,二是撒在淺土的石地上,三是撒在荊棘中。這三種地方的種子都不會長大成熟而結出任何果實。唯有的是第四種,撒在「好的土壤裡」,這才能夠有好的收成。所謂「三十倍」、「六十倍」、「一百倍」等,這三種收成的倍數都在說明美好的意思,而一百倍就是滿足到極點。
經文:

馬可福音 4:10-4:12

註釋:

13.第四章10至12節:
這裡說耶穌講完撒種的比喻後,有些聽眾和「十二使徒」來問耶穌比喻的意思。其實,應該說耶穌用比喻的意思,是要讓人一聽就明白。但在第11節,耶穌說「上帝國的奧秘」已經讓門徒明白了。「奧秘」這是指沒有經過啟示前,是掩蓋的。但經過啟示之後,則是掀開。門徒跟隨耶穌,都會聽到耶穌傳講上帝國的信息,應該很清楚。而對一般民眾則是需要用比喻來說明,好讓他們更容易清楚。但有些人就是心硬,聽不下,甚至是拒絕接受。耶穌在第12節引用以賽亞書第六章9至10節的經文來說明,對那些不肯領受福音信息的人,無論怎麼講,都是一樣。
經文:

馬可福音 4:13-4:20

註釋:

14.第四章13至20節:
在這段解釋比喻的經文中,可以看見土壤是扮演很重要的角色。馬太福音第十三章24節說種子都是「好的」,就像這裡第14節所說的,種子就是「上帝的信息」。因此,問題不在種子,而在土壤。土壤就是代表人的心。

再者,整個撒種的比喻中,最重要的字,就是「聽」。這就是第3節所提到的「要留心聽」之意。

第15節是第一種狀況,說撒下去的種子根本沒有落在土壤裡。表示聽到上帝國信息的人,根本沒有心將這美好的信息聽進去,因此,這美好的信息一下子就被「撒但」帶走了。

第16至17節是第二種狀況,說土壤是淺薄,所聽到的上帝國信息無法深入落根,遇到困境、壓力,很快就「放棄」了。

第18至19節是第三種狀況,說土壤並不乾淨,雜草叢生,撒下去的種子很難成長。這些雜草代表著「生活的憂慮」、「財富的誘惑」等等這些阻礙甚多,使人無法專心在上帝國的事上。

第20節是第四種狀況,說明好的土壤,就像人有潔淨的心靈,這樣的人容易使福音的信息在心房裡扎根生長,且長得非常美好。
經文:

馬可福音 4:21-4:25

註釋:

15.第四章21至25節:
第21至22節這兩節是在回應第3至8節的比喻。說明上帝國的信息,就像一盞明燈,為了是幫助大家看得更清楚。耶穌用比喻也是這樣,為了是要讓聽的人明白。上帝國的信息就是真理,真理不是要隱藏起來,也無法隱藏得住。因為真理就像亮光一樣,要照耀在眾人面前。

第23節和第9節相同,都是提醒大家要注意傾聽上帝國的信息。

第24至25節,開始的這句「要留心你們所聽的」,和第3節相同。

這裡所謂「用甚麼量器來量」,表示人的心胸多開闊之意。一個人願意用多少的時間傾聽上帝國信息,上帝就會相對回報給他。開放的越大,所得到的越多。相反的,不想敞開心門的,到最後是甚麼也沒有。甚至連原本有的也要枯萎死去,如同被「奪走」一樣。
經文:

馬可福音 4:26-4:29

註釋:

16.第四章26至29節:
這個上帝國比喻是馬可福音特有的資料。這裡說種子撒在地上,這種子在夜間長大,人是無法瞭解到底種子是怎樣長大的。

第28節,人只知道撒種,但使種子能夠長大、結穗的,並不是人的力量。而是有一位萬物的主宰,這就是上帝國的主人(參考哥林多前書三:6—7)。

注意第29節,上帝國的比喻的特色之一,就是審判。這裡提到上帝國的主人會「用鐮刀收割,因為收成的時候到了」,確實是這樣,時候一到,上帝會審判。

經文:

馬可福音 4:30-4:32

註釋:

17.第四章30至32節:
除了來臨的時刻讓人無法預料外,人也無法知道上帝國的活力有多大。這裡用很微小的芥菜種子做比喻,長大到如同一棵大樹般,甚至飛鳥都可以在它的上面做窩。上帝國是屬於上帝的主權,擴張力之大,遠遠超過人所能想像。
經文:

馬可福音 4:33-4:34

註釋:

18.第四章33至34節:
這裡並沒有說明耶穌還用哪些比喻來說明上帝國,但就像前面說過的,用比喻,為的是讓大家聽得懂而會接受。但對門徒,耶穌會用更多的教導,因為門徒以後會受差派,出去傳上帝國的信息,這也是耶穌在裝備門徒的一種方式。
經文:

馬可福音 4:35-4:41

註釋:

19.第四章35至41節:
作者將重點放在第36節「另有別的船隻同行」,這說明了此事件尚有其它船隻上的人可作見證。

第37至38節,門徒當中有兩對兄弟——彼得和安得烈、雅各和約翰等,過去都是在加利利湖捕魚為生,如今遇到這種大風浪,卻擔憂生命危險。也可看出雖然航海是他們的專長,但遇到生命危機時,這些專長反而使不上力來。

第39節,這是耶穌對風浪下命令,結果風浪這種自然界的力量,都聽從耶穌的話。聖經中很多地方都記載上帝會使用祂所創造的自然界作為懲罰的工具,或是賞賜給人的福氣。

門徒是第一次看見耶穌擁有這麼神奇的力量,大為驚恐地說:「這個人是誰,連風浪也聽從他!」可見門徒們雖然與耶穌在一起四處醫病、趕鬼等神蹟,但都沒有想到耶穌擁有上帝相同的能力。

耶穌對門徒反應出來的驚恐狀,指責他們是「沒有信心」,這句話也表示門徒對耶穌的認識不夠。
經文:

馬可福音 5:1-5:20

註釋:

20.第五章1至20節:
這段神蹟記事在前三本福音書都有記載,但以馬可記載的最詳細。

第2至5節,這裡很詳細地描述這個被污靈附身的人有非常異常之狀況,如同第9節說附在這人身上的污靈名叫「大群」一樣,就像第2至5節這裡所形容的這個污靈力量之大,到後來第13節所說的,使大約兩千隻的豬都衝下山谷中的湖底。

第6至8節,污靈認識耶穌。它們對抗耶穌的方式,就是公開掀開耶穌的身分,就像那位被污靈附身出現在會堂聚會中的人一樣(參考馬可福音一:23—24)。「來干擾我」,意思是指「來管我」之意。它不要耶穌管他,或是說「干預」它的事。

第9至13節,當他回答耶穌問他的名字之問題時,已經在表示他願意順服耶穌的命令。但祈求耶穌讓這些污靈進入豬群中。「豬」,表示不潔淨,剛好和污靈相同。而這群約有兩千隻的豬就這樣「竄入湖底」,表示回去它們居住的地方。因為大水、湖、海等,都在表示邪惡力量,是撒但或魔鬼居住的地方。

第14至17節,當村裡的人看到這個已經被治好的人,「坐著、穿好了衣服,神智清醒」後,反而害怕起來,因為他們看到這個人改變這麼大,讓他們驚訝到心裡恐懼不安。也有可能因為他們損失兩千隻豬的代價很大,認為耶穌若不趕快離開,將會使他們損失更大。因此,要求耶穌離開他們的地方。

再者,這些污靈離開後,這個人終於恢復了上帝創造人所賦予的形像。這應該是最受歡迎和高興的一件事,但這城的人卻不安起來,也說明這城的人和污靈已經有相當好的默契,這才是真正的問題。

第18至20節,當這個被治好的人要求耶穌讓他跟隨去傳福音時,耶穌並沒有答應,而是要他將「主怎樣以慈愛」待他,以及耶穌為他所做的事,去告訴親友就可以。這個人真的照耶穌所交代的這樣做了。回應上帝的愛,並不一定是跟隨耶穌四處去傳福音,而是把自己所領受到上帝的恩典見證給親人聽,這也是傳福音的方式。
經文:

馬可福音 5:21-5:43

註釋:

21.第五章21至43節:
這段經文也是「三明治」編輯法的另一個例子。

第21節至24節,記載管理會堂的葉魯要求耶穌醫治他的女兒,耶穌正要去的時候,插入了第25節至34節的記事,說有一個患血漏十二年的女人混在眾人當中摸耶穌的衣裳,她的病終於得到醫治,然後第35至43節繼續記載耶穌去葉魯的家,救治這被宣告已經死去的女孩,使她復活過來。

這兩個醫治神蹟的事件以「十二年」這個數目結合在一起;一個是一生的歲月才要越過「兒童期」(猶太人從「十三歲」開始算成人,要負擔聖殿的責任),就因生病而生命垂危,另一個婦女卻受血漏病之苦,整整十二年。而兩個病人都是女性,葉魯的女兒是小孩子,這在猶太人社會之地位、角色都相當低。再者,另一個重點是「信」這個字。

第25至34節是醫治這位患血漏病的神蹟。作者將重點放在第27、28節這兩節,說這位婦人「聽見過耶穌的事」,心裡就相信耶穌有能力醫治她的病。而她要「雜在人群中」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甚至得冒生命的危險。根據律法規定,她的病使她與任何人接觸到,對方都會變成不潔淨的人(參考利未記十五:25—30)。因此,這種病人通常都會被隔離出來。但她「聽見過耶穌的事」就相信,並且付諸行動,結果得到醫治,因此耶穌說是她的「信心救了」她。

再者,當她得到醫治之後,願意在眾人面前勇敢地「把實情都說出來」,她不再有羞恥,也不再需要隱藏。

第35至43節,死,在一般人看來,是所有希望的結束,但是,在耶穌的身上,不是這樣,他有能力使「沒有希望」變成希望,成為生命的開始。作者用這種方式告訴我們,耶穌就是生命的主,在他的裡面,有生命。就像耶穌聽到葉魯家僕來說主人的女兒「已經死了」,而顯示出心中的懊惱和無限難過時,耶穌告訴葉魯:「不要怕,只要信!」

要到葉魯家,耶穌只帶彼得、雅各和約翰,並沒有其他的門徒同行。耶穌對那些為女孩的死而傷心嚎哭的親人說,那女孩並沒有死,「只是睡著了」而已。耶穌將那些譏笑他說這女孩沒死的人趕走,不讓他們親眼看見他行神蹟。

第43節,這是耶穌為了要讓葉魯夫婦確認他們的女兒是復活過來,特地交代他們「給孩子一些東西吃」,同時他也吩咐葉魯夫婦「不要向人宣揚」這件事,就像馬可福音第一章44節記載耶穌吩咐那位痲瘋病得醫治的人也是這樣。這也是福音書記載耶穌使死人復活的第一件神蹟。
經文:

馬可福音 6:1-6:6

註釋:

22.第六章1至6節a句:
就像約翰福音第一章11節所說的:「他來到自己的地方,自己的人卻不接受他。」耶穌回到自己的故鄉拿撒勒,他故鄉的人拒絕接受他。雖然他被邀請在「安息日」進入會堂「教導人」,而且聽了他的教導之後,大家都覺得「驚訝」,但卻是「驚訝」到不敢相信,最後是從「驚訝」變成「厭棄他」。

第2至3節是拿撒勒人一連串的疑問,並且因為對耶穌成長的家庭甚熟,且認為耶穌就只是個「木匠」,而因此「厭棄他」。

第4節,耶穌用一句流行的俗語來回應自己鄉親厭棄他的態度。

第5至6節,「厭棄」耶穌的人,結果耶穌以「沒有行甚麼神蹟」來回應他的鄉親。其實,有損失的是拿撒勒人。
經文:

馬可福音 6:6-6:32

註釋:

23.第六章6節b句至32節:
這段經文也用「三明治」編輯法呈現出來。從第6節b句到第13節,是耶穌差派所揀選的十二個門徒出去傳福音,然後第30至32節記載這些門徒回來向耶穌報告他們傳福音的成果。中間插入第14至29節這段記載施洗約翰被希律王殺害的經過。這樣的編輯法很清楚在說明一件事:出去傳福音就要有像施洗約翰被殺害受難的準備。

第6節b句至13節,這裡說派十二位門徒是「兩個兩個地出去」,跟路加福音第十章1節差派七十二門徒出去傳福音的情形相同。同時,耶穌給這十二個門徒都有「驅逐污靈的權柄」。

第8至11節是耶穌給門徒們的指示:可以帶柺杖、穿一雙鞋子,其它的都不要帶。有家庭接待就進去住,直到離開時。若是被拒絕,就將身上的灰塵跺掉,這種方式是巴勒斯坦地區「拒絕往來」的一種習俗。用此種方式當作「警告」,意思是指以後會有審判,且兩個人的見證是會被接受的(參考申命記十九:15)。

第12至13節,門徒知道福音的信息中心,就是要「勸人悔改」。因為只有悔改才能獲得上帝的赦免。「用油塗抹許多病人,治好了他們的疾病」,早期的人相信「抹油」是治病的一種「秘方」,在當時甚為流行(參考路加福音十:34,雅各書五:14),這種可治病的油,可能是種藥物。

第14至29節,馬可福音記載這段關於施洗約翰被殺害的事件,也是前三本福音中描述最清楚的。

第14至16節,因為耶穌的名聲已經震撼了希律王。這裡記載坊間在傳聞的耶穌身分,包括有「施洗者約翰復活了」,而希律王也認同這觀點。

第17至20節,施洗約翰會被希律關入監獄的原因,是因為他嚴詞「屢次指責」希律的婚姻是犯了姦淫罪,這讓希律的太太希羅底相當不滿。可見施洗約翰並不會因為希律是王,擁有殺他的權柄,就害怕而不敢譴責他。因此,希羅底才是真正想要殺害施洗約翰的人。因為希律眼中的施洗約翰是個「正直聖潔的人」,他曾想辦法要「保護他」。

第21至25節,希羅底利用慶祝希律王生日時候,透過女兒在宴會中跳舞獲得希律和賓客的讚賞,利用希律王開出獎賞的機會,要女兒索取「施洗者約翰的頭」作獎賞。

「無論你向我求甚麼,我都給你。」「就是我江山的一半,我也給你!」希律的這兩句話,和亞哈隨魯王要給王后以斯帖的相同(參考以斯帖記六:3、6)。但亞哈隨魯王有這樣權柄,希律王並沒有,他的王位甚至是由羅馬皇帝決定。因此,他說這些話應該是酒話。而希羅底的女兒聽從母親的要求,向希律索取施洗約翰的頭,就是殺害之意。

第25至29節,就這樣,施洗約翰就在希律王的酒後的一時興起喪失了生命。

第30至32節,這三節可以接續在第13節之後,這十二門徒回來「把一切」都向耶穌報告他們出去傳福音的結果。作者並沒有記載他們有得到甚麼成果,但耶穌會帶門徒往「偏僻的地方去」,主要原因是希望門徒可以安靜下來。耶穌為甚麼要這樣?很可能跟群眾的歌頌聲有關係,因為門徒很可能是因為有趕鬼、醫病的能力感到歡喜,並且因此獲得許多民眾的讚賞。然而,人最大的軟弱乃是來自群眾的掌聲及喝采,因為這些聲音會使人迷失了生命的方向。


經文:

馬可福音 6:33-6:44

註釋:

24.第六章33至44節:
五餅二魚的神蹟,是四本福音書唯一都有記載的神蹟。

第33節,這裡再次說耶穌一出現,民眾就會圍繞在他身邊。

作者將整個神蹟的重點放在第34節,耶穌看見那麼多人渴望聽上帝國的信息,「動了惻隱的心」,這句話也是整本聖經的主題中心,上帝就是因為「動了惻隱之心」而展開拯救的行動。五餅二魚的神蹟就是要告訴我們,上帝是多麼的疼愛人類;而人如果喜愛上帝國的信息,不但可以使生命飽足,甚至是有餘。

第35至38節,耶穌要門徒主動提供食物給民眾,雖然他們是有「兩百塊銀子」,但現在是「傍晚的時候」,要買那麼多的食物,是不可能的事。耶穌要他們去找找看有多少可吃的餅。約翰福音第六章9節說有一個小孩提供「五個大麥餅和兩條魚」。

第39至44節,耶穌要門徒去安排民眾。馬可福音在這裡描述很詳細,民眾是「五十個人」、「一百個人」等這樣不同數目「一組一組地坐在青草地上」。

只有馬可福音說「餅和魚」這兩樣食物有都有剩餘,而人數超過五千人。
經文:

馬可福音 6:45-6:52

註釋:

25.第六章45至52節:
若依據約翰福音第六章14至15節的經文來看,因為這件五餅二魚的神蹟,使群眾大為驚訝,也因為這件神蹟,群眾認為耶穌就是「那要到世上來的先知」,於是想要擁護他做王。這也是耶穌想要馬上「遣散群眾」,且先送走門徒之因。以免門徒受到迷惑而失去傳揚上帝國信息的決心。尤其是作為人的耶穌,他留下自己「獨自上山禱告」(參考馬太福音十四:23),使自己時刻和上帝保持緊密關係。

那是夜晚時刻,門徒先搭船要過去「伯賽大」,結果卻遇到了強大的逆風,導致他們的航行非常困難,整個晚上都在加利利湖上搖晃。

第40節,門徒看見耶穌走在水面上,起先以為是「鬼魂」。他們第一個反應是「驚喊起來」,再來是「非常驚慌」,而作者在這裡是用門徒的「思想遲鈍」來表示他們對耶穌的認識非常少。
經文:

馬可福音 6:53-6:56

註釋:

26.第六章53至56節:
短短幾節經文,再次說明耶穌的影響力越來越大,民眾從四處都來找耶穌,大家都相互傳報耶穌有很特別的醫病、趕鬼能力,甚至只要「摸一摸他外袍的衣角;所有摸著的人都得醫治」,這件事在第五章27至29節,那位患血漏病長達十二年久獲得醫治的女人的身上,就是個好證明。類似這樣記載也可參考馬可福音第三章7至9節。
經文:

馬可福音 7:1-7:13

註釋:

馬可福音第七至十一章
1.第七章1至13節:
第1節開始就提到有從耶路撒冷來的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他們聯袂來見耶穌,這表示耶穌在加利利所傳上帝國的信息,和他所做的事,已經引起當時宗教領袖們的注意,且這不是第一次,在第三章22節也曾經提過,因此,這可說是另外一波從權威階層派出來調查的代表。

第2節,這是引發議論的問題——耶穌的門徒有人用「不潔淨的手吃飯」,這裡強調是「沒有像法利賽人那樣先洗手」。這句話表示這種「洗手」的規矩並不是出自摩西法律,而是法利賽人附加上去的。法利賽人添加了許多傳統習俗變成必須遵守的規矩,結果越加越多,甚至多到令人感到窒礙難行(參考馬太福音廿三:4)。

最早規定要洗手,是針對祭司的要求,因為他們要主持獻祭的禮儀,需要沐浴潔身。但是後來卻演變成一般人民在吃東西之前要洗手,表示所吃的東西也因為手的乾淨,內心也乾淨。

第3至4節,這兩節是馬可福音作者進一步解釋猶太人這種洗手和洗滌器物的規矩。需要洗滌從市場上買回來的物品,是因為他們認為市場上的東西很容易被外邦人的手觸摸過而污染,因此,最好經過洗滌潔淨之後才用,這樣才會使自己在生活上的各方面都保持「潔淨」。

第5節,這些宗教領袖直接指責耶穌沒有教導他的門徒遵守傳統的習俗,就是不對,就像第二章18節質疑他沒有教導門徒禁食一樣。

第6至7節,耶穌引用以賽亞書第廿九章13節的話,說明耶穌時代的猶太人宗教領袖,他們跟先知以賽亞時代的以色列人民一樣,都是只求表面,沒有真實的內心,意思就是假冒為善。而更嚴重的是用自己的話來代表上帝的命令,這樣非常危險也很不應該。

第8至9節,耶穌強調必須把人的傳統習俗,和上帝的命令作個明確區隔出來,不可以混淆。

第10至13節,在這段經文中,耶穌舉十誡的第五誡有關「要孝敬父母」這條誡命為例,指出這些宗教領袖不但嚴重曲解誡命之本意,且是錯誤地在教導民眾,正好顯示了他們的貪婪。原因是他們認為奉獻給上帝,比奉養父母更重要。其實,一個真正愛上帝的人,一定會從孝敬父母開始做起。但他們認為上帝比父母重要且大,因此,把應該奉養父母的錢或物品,拿去獻祭,表示自己敬虔,耶穌認為這樣的態度並不正確,說穿了,他們是在逃避作兒子的責任。這就是他們往往把自己的意思加在摩西法律上來解釋,當作是摩西法律的條文,要求人民也遵守。
經文:

馬可福音 7:14-7:23

註釋:

2.第七章14至23節:
將這段經文說耶穌用前面發生的事作教材,進一步教導群眾區別真實的內心和虛有外表之間的差異。

第14節再次強調「要聽」,第15節耶穌清楚說明甚麼才是不潔淨。「從外面進到人裡面」,這是指食物。而「從人裡面出來的」,這是指人內心的意念。

有些古老的版本加上了第16節寫著:「有耳朵的,都聽吧!」剛好回應了第14節耶穌要眾人聽他的話。

第17節再次提到門徒來問「比喻的意思」,在第四章10節也發生過。

第18至23節,耶穌再次強調吃的東西,不會影響到人的心。但人的心思意念卻會反應在外表的言行。馬可福音這裡指出12項邪惡的行為。而這些才是「不潔淨」。說開了,沒有洗手和有洗手,都不會影響到人的內心。
經文:

馬可福音 7:24-7:30

註釋:

3.第七章24至30節:
「泰爾」,是外邦人城市,因此在猶太人眼中屬於不潔淨的人居住的地方。耶穌在這裡遇到一位婦女,她的女兒也是被「不潔淨」的「污靈附着」,她因為「聽見耶穌的事」,因此當她聽到耶穌來到「泰爾」,馬上就來請求耶穌醫治她女兒的病。

第25節說這位外邦的女人就像那位患血漏病十二年久,「聽見過耶穌的事」的女人一樣。她們都是一聽見耶穌的事,就相信,而宗教領袖是親眼看見、親耳聽見,都還不相信。

第27節是引起許多爭議的經文。猶太人喜歡將外邦人比喻成「狗」,而外邦人則會戲謔猶太人,說他們是「骯髒的羊」。耶穌對這外邦女人的請求,用外邦人所熟悉的句子來回應。耶穌表示他想要先在猶太人當中做事,這也是他差派十二位門徒去傳福音時的交代(參考馬太福音十:5—6)。

第28節,這節是整段經文的中心。這女人展現了她對耶穌的信心,她表示一定有猶太人會拒絕耶穌所傳的信息,和所做的事,因此她要求的不多,只要把那些拒絕的人所留下來的恩典給她就夠了。這表示她不是要跟猶太人搶上帝的恩典,她只想要他們不要而剩下的。

第29至30節,耶穌並沒有親自去她家,耶穌只用一句話,那女人的女兒就痊癒了。這清楚說明了耶穌的話就是生命,是創造的力量。
經文:

馬可福音 7:31-7:37

註釋:

4.第七章31至37節:
就像第二章2至4節所記載的情形,這個「耳聾舌結」病人,也就是一般所說「聾啞」人,他被人帶來耶穌面前,希望得醫治。

這段經文也說明了耶穌醫治的方式很多,有時是只用一句話,有時是用手扶持,現在是用手指頭探進耳朵,且用口水擦在舌頭上。不論用怎樣的方式,都在表明一件事:耶穌在不同的情況下,有不同的醫治方式。

人們看見耶穌所行的事,反應一樣是「非常驚奇」。因為耶穌的能力已經讓啞巴的會講話,耳聾的能聽見,而這正好是先知以賽亞傳遞的信息所表明的,在上帝拯救的恩典來臨時,就是如此(參考以賽亞書三十五:5—6)。因此,民眾會有這種「非常驚奇」的反應,說明他們在心裡猜想,耶穌可能就是先知以賽亞所預言要來臨的拯救者。
經文:

馬可福音 8:1-8:10

註釋:

5.第八章1至10節:
這則用七個餅讓超過四千人(參考馬太福音十五:38)飽食的神蹟,也同時記載在馬太福音第十五章。根據馬可福音在第八章19至20節的經文來看,這是另一則神蹟,並不是五餅二魚的另外傳承。

這裡所用的「七個籃子」的「籃」字,是用「spuris」,是羅馬人在使用的生活工具,大到可以裝得下人(參考使徒行傳九:25)。而馬可福音第六章43節所用「籃子」,這是用「kophinos」,就是猶太人平常出門使用的小袋子。

無論是從「四千」或是從「七個籃子」,在數字上的象徵意義,遠勝過實際數目。因為「四」,表示四極、四方、全世界之意。而「七」表示完全、完美,表明有上帝賜福之意。
經文:

馬可福音 8:11-8:13

註釋:

6.第八章11至13節:
	法利賽人應該是看過耶穌行神蹟奇事很多次,至少有人親眼看見耶穌使一個癱瘓者起來走路(參考馬可福音二:11—12),也在會堂裡治好了一位手枯萎的病人(參考馬可福音三:5),現在他們卻又來要求耶穌顯個神蹟作證明是來自上帝。這裡所說的「證明他所行的是出於上帝」,這句話表示耶穌就是他們期盼已久的拯救者、彌賽亞。他們這樣說,表示他們已經有一個標準,想要用耶穌所行的神蹟,來測試他是否真的符合彌賽亞。

「耶穌深深地歎息」,表示耶穌心中非常難過之意。並說他們那樣的心態,「是不配看神蹟」。
經文:

馬可福音 8:14-8:21

註釋:

7.第八章14至21節:
「酵」,這是猶太人用來表示「敗壞」的意思。所謂「法利賽人的酵母」,是指法利賽人的假冒為善之意。「希律的酵母」,是指他亂倫、殺害施洗約翰的惡行,也是一種敗壞的生活樣式。「酵」也在表示一種看不見,但它敗壞的擴散力卻是很大。耶穌提醒他的門徒要防範這種敗壞的因素進入生命中。

但門徒聽了之後卻誤解了,以為耶穌是在說他們「沒有帶餅」。「耶穌知道他們在想些甚麼」,這句話已經在暗示:耶穌就是來自上帝。因為他知道人的意念。而這是只有上帝才有的能力。

第17節,耶穌指門徒「頭腦是那麼遲鈍」,表示他們對耶穌的認知還是不夠(參考六:52)。

第19至21節,很清楚說明餵養民眾飽食的神蹟是兩件。這裡主要是在回應第16節的疑惑。
經文:

馬可福音 8:22-8:26

註釋:

8.第八章22至26節:
這段醫治一個盲人的神蹟記事只有在馬可福音,和第七章31至37節醫治一個耳聾舌結病人的神蹟一樣,且醫治的過程也很接近;前一次耶穌用手指頭探進耳聾者的耳朵,用口水擦在啞者的舌頭上。現在是用口水擦在眼睛上,然後按手醫治,而且最特別的是這次的醫治,不是一次就完成,而是兩次才治好。但這次和前次有一個共同點,就是耶穌把病患帶離開眾人(參考七:33,八:23)。

第26節,就像前面幾次行醫治神蹟之後,耶穌同樣叮嚀被他治好的人直接回家,「不要再進村子去」,很可能是怕引起騷動,導致他傳上帝國信息的工作受到阻礙。
經文:

馬可福音 8:27-8:30

註釋:

9.從第八章27節開始,是馬可福音書一個很重要的分段點。
從第一章14節開始到第八章26節,這段經文都是記載耶穌在加利利工作的情形;然後,從第八章27節開始到第十章52節,記載耶穌和跟隨者走向耶路撒冷的途中所發生的事蹟。因此,從第八章27節開始到第十章52節止,是一個新的階段,記載耶穌帶門徒以及跟隨者走在邁向耶路撒冷的旅途發生之記事。

10.第八章27至30節:
這段經文也可說是加利利事工的總結,耶穌想知道門徒對他的認識有多少。

地點是在「凱撒利亞‧腓立比的附近村莊」。這個城是腓力王為要表示對羅馬皇帝的尊崇所蓋的。

耶穌向門徒提出一個很重要的問題:「一般人說我是誰?」從這問題可看出當時加利利地區的各村莊,坊間流傳著許多關於耶穌的事。而這種看法在第六章14至15節已經提過一次。

其實耶穌真正要問他門徒的是:「你們呢?你們說我是誰?」這個問題也等於是在告訴門徒:「別人怎麼說都不重要,你們跟我那樣久的時間,你們對我的了解又是如何?說說看,我是誰?」

彼得的回答可能是他個人的意見,但也可能是代表所有門徒回答。他說:「你是基督。」

第30節,耶穌要他的門徒不要把這他真正的身分洩露出去,因為這可能會引起猶太宗教領袖當局出面干涉,而影響到他傳上帝國信息的工作。再者,門徒對耶穌是「基督」這樣的認識,並不是確切清楚。否則門徒就不會在途中對於誰大誰小的事發生爭執,也不會有猶大出賣耶穌的行為。
經文:

馬可福音 8:31-8:38

註釋:

11.第八章31至38節:
馬可福音共計三次記載耶穌預言自己將受難、死、復活。這裡是第一次,另外兩次分別在第九章31節、第十章33至34節。在編輯上,作者顯現出非常特別的技巧,都在預言受難之後,緊接著的記事是門徒在爭大小,這樣的編輯手法必定有作者的用意。且三次的預言中,共同點都是「死後第三天,他將復活」。

第32節,作者說耶穌把這件受難的事「說得清清楚楚」,但卻發生彼得出手要阻止耶穌往耶路撒冷去受難。他「把耶穌拉到一邊」,且以非常認真的態度要「勸阻」耶穌。

第33節,耶穌斥責彼得這樣的舉動是「撒但」,並且用很嚴厲的話要他「走開」並且說彼得「所想的不是上帝的想法,而是人的想法」,這句可參考以賽亞書第五十五章8至9節,也可將此句對照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祈禱,耶穌祈求上帝不要讓他喝苦杯,但他願意順服上帝的旨意(參考馬可福音十四:36)。

第34節至第九章1節,這段經文說出生命的抉擇:要跟隨耶穌,就必須有獻出生命的準備。而且這種獻身是一種極大的苦難——捨棄自己,背起他的十字架跟耶穌,十字架就是苦難的記號。但就像耶穌對彼得所說的,上帝的獎賞是給人永恆的生命,人在想的,都是眼前利益。因此,耶穌就是人喪失生命或贏得生命之間重要的分界線。

第九章1節,「鄭重」一詞,也可以表示「實實在在」之意。而「上帝的主權」是指上帝的審判。
值得注意的是,第九章1節成為接下去第九章2節耶穌和門徒到山上去變形像的連結句,表明舊約聖經所說的一切,都將在耶穌身上發生。因此,如果門徒認識耶穌,他們就是世上最有福氣的人。因為在他們尚且活著的日子裡,會看見上帝在耶穌身上顯現復活的大能。
經文:

馬可福音 9:2-9:13

註釋:

12.第九章2至13節:

這是第二次耶穌僅帶門徒中的彼得、雅各和約翰等三個門徒,第一次是在去葉魯的家醫治他女兒(參考馬可福音五:37)。

第2至3節說:「耶穌帶著彼得、雅各,和約翰,悄悄地上了一座高山。」為甚麼耶穌只帶他們三個?可能是這三個門徒在早期教會相當活躍(參考使徒行傳十二:2),且是早期教會的重要幹部,有許多關於耶穌的事跡也是從他們口述傳出來。

「耶穌的形像變了」,並且說耶穌身上的衣服潔白光亮到無法比擬。這時有「以利亞和摩西在跟耶穌講話」,以利亞是代表著先知,瑪拉基書第四章5節說在上帝審判日子來臨時,先知以利亞將會先來。因此,先知以利亞的出現,也是在暗示著耶穌就是那位先知預言要來臨的拯救者。而摩西是代表著法律。通常他們兩人的名字放在一起,就是在表明舊約聖經之意。

這裡沒有說明他們跟耶穌說些甚麼話,路加福音第九章31節說他們是跟耶穌談論他將在耶路撒冷以死來完成使命。

第5至6節,彼得又表示意見說,要在那裡蓋三座帳棚給耶穌、摩西和以利亞。「帳棚」,這是以色列人民出埃及入曠野時,表明上帝與他們同在之意(參考撒母耳記下七:6)。但彼得和雅各、約翰都不知道該怎樣回應這時的情景,因為他們看見這景象都很害怕。很可能彼得也不知道自己為甚麼說那樣的話。

第7至8節,「這是我親愛的兒子,你們要聽從他!」這句話可對照馬可福音第一章11節。表明上帝和耶穌之間不能分開的關係。約翰福音用「合而為一」來表明(參考約翰福音十七:11、21、22)。

第9至10節,耶穌要這三位門徒不可把此次所看見的景象告訴任何人,必須等到他復活之後。他們遵守耶穌的教導,但卻不知道「復活是甚麼意思」,這點就可看出耶穌要他們嚴守此項秘密,是因為連這三位門徒對復活的事也不明白,若將耶穌在山上變了形像,以及摩西和先知以利亞出現之事蹟傳出去,只會引起更多揣測和誤傳。

第11至13節,門徒提出有關經學教師對瑪拉基書第四章5節的教導,說在上帝審判的日子來臨前,先知以利亞會先來,門徒表示對此節經文的含意不懂。而耶穌則是將這件事和他受難的事連結一起,他讓門徒知道,先知以利亞已經來到,依照馬太福音第十七章13節的記載,耶穌很清楚地說先知以利亞已經來到,就是施洗約翰,但並沒有被大家珍惜保護。
經文:

馬可福音 9:14-9:29

註釋:

13.第九章14至29節:
當耶穌跟彼得等三位門徒下山來,卻看見有經學教師和其餘九位門徒在辯論。原來是有個被鬼附身的孩子被父親帶來找門徒,而門徒卻沒有能力趕走鬼,治好那孩子。依照第三章15節耶穌揀選十二位門徒的時候,就已經賜給門徒們「有趕鬼的權」,在第六章13節則說,這些門徒們出去傳福音的時,「趕走許多鬼」,並且也「治好」了許多人的疾病。現在卻發生他們無法趕出鬼。

第19至20節,耶穌很清楚指出真正的問題在「信心」不足導致的結果。耶穌要他們帶這被鬼附身的孩子來。而這附在孩子身上的鬼一看見耶穌,馬上就做出許多動作,這都是想給耶穌「下馬威」。


第21至23節,耶穌問這孩子的病情,得知他「從小就有」這樣的病,且都在「死亡」的邊緣,這孩子的父親祈求耶穌用「你若能」,這跟痲瘋病人來找耶穌所用的「只要你肯」(參考馬可福音一:40),截然不同的態度。因此,耶穌就用「有信心的人,甚麼事都能」來回應,這是一句很重要的話。


第24至27節,這孩子的父親聽了之後馬上表示自己信心不足,需要耶穌幫助。耶穌就立即將那鬼趕出去,且嚴厲禁止該鬼「再進去」。而鬼的反應是很不情願,使孩子再發生一次嚴重的抽瘋才離開,而且讓孩子看起來像是死了一樣,讓圍觀的民眾都很害怕,但耶穌一點也不怕,他拉著孩子的手,幫助他站起來,表示孩子已經痊癒了。

第28至29節,門徒大感疑惑,問耶穌他們為甚麼沒有辦法?耶穌說「只有靠禱告才能趕走這種鬼」,這句話也暗示門徒以為自己很有能力。其實,真正賞賜人趕鬼能力的是上帝。向上帝祈禱,表示人的謙卑,需要上帝扶持。
經文:

馬可福音 9:30-9:32

註釋:

14.第九章30至32節:
這是耶穌第二次預言自己將受難,也是三次預言中最簡單的一次。這次耶穌為了教導門徒,因此,沒有讓民眾知道他們的行蹤。

門徒還是「不明白」耶穌所說的受難是代表什麼,特別是「死後第三天,他將復活」這件事。
經文:

馬可福音 9:32-9:37

註釋:

15.第九章33至37節:
馬可福音的作者在編輯上特別之處,就是將耶穌預言受難的記事,第二、三次之後都緊接著門徒們在爭位子大小的事件。這種編排方式突顯出來的是:門徒們真的是不明白耶穌即將受難的意義。或是說,整個猶太民族所關心的還是政治運動,與耶穌所宣揚的「上帝國」信息簡直是南轅北轍。

第33至34節,「你們在路上爭論些甚麼?」顯然沿途之中,門徒都在爭論著「誰最偉大」這件事。

第35節,「誰要居首,誰就得居後,作大眾的僕人。」這句話成為基督教信仰的經典,表明要以「僕人」的認知來看生命的問題。就像使徒保羅所說,耶穌是取僕人的形像到世界上來(參考腓立比書二:7)。

第36至37節,耶穌用一個「小孩子」作教材,要門徒學習「接待」的功課,這是指將小孩當貴賓一樣,而接待者就是「僕人」的角色。小孩子在猶太人社會沒有地位、身分,因為計算人口時,小孩子是不列入計算對象。
經文:

馬可福音 9:38-9:41

註釋:

16.第九章38至41節:
這段是繼續前段的教導。當門徒把自己當作權威看待時,耶穌告訴他們,任何人都可以用他的名去傳福音,甚至趕鬼。因為他們都是在做對人的生命有益之事。

第40節,耶穌給門徒一個重要的基本原則,只要不反對他們傳福音工作,就是在幫助他們。也從這句話,看出早期教會在傳福音的事工上確實是有很大的困境。因為在第41節特別提到「屬於基督」這詞,這已經是早期教會的背景。為了「基督」的緣故,就算給「一杯水」這麼卑微的協助,也會獲得上帝的獎賞。

這裡的為了「基督」和第37節的「為了我」,已經在表明:接待耶穌,等於接待拯救者一樣重要,就是在見證上帝拯救的愛。
經文:

馬可福音 9:42-9:48

註釋:

17.第九章42至48節:
這段經文的重點是延續第49節「一杯水」這麼「微不足道」教導,而這「微不足道」,用在人的身上,跟第35節的「僕人」,以及第37節的「小孩子」都是屬於相同的觀念。

在這段經文中,耶穌用「一隻手」、「一隻腳」、「一隻眼」作比喻,表示生命中最重要的是甚麼?當這些會影響到生命時,要切除的必須去做,否則會因為這微小毛病的拖累而「被扔進地獄裡」,就是第48節所說的是永遠痛苦的地方。
經文:

馬可福音 9:49-9:50

註釋:

18.第九章49至50節:
在以色列文化中,「鹽」和「火」,都是和淨化、提煉有關。瑪拉基書第三章2至3節提到,將來審判時就是用提煉金屬的方式。

第50節特別強調「鹽的作用」,是有「調和」的功能,特別說到「彼此和睦」,也暗示他們在路上彼此爭論誰比較大,是會發生裂痕。
經文:

馬可福音 10:1-10:12

註釋:

19.第十章1至12節:
從山上變形像之後,耶穌就開始帶領門徒和跟隨者朝向耶路撒冷前進。現在已經來到了「猶大地區」了。

第2節,法利賽人又開始在想怎樣害耶穌,他們提出關於摩西法律是否「准許休棄妻子」。

第3至4節,耶穌沒有直接回答,而是要他們先說摩西法律怎樣記載。他們回答是摩西法律允許他們只要寫休書給妻子就可以了。這是他們對申命記第廿四章1節的解釋。

但耶穌認為這是因為他們「心腸太硬」的緣故(第5節)。也就是說,耶穌認為摩西會這樣做,是看見了他們不聽上帝的話,只好用這種方式作規範。

第6至9節,耶穌採用創世記第一章27節,上帝在太初創造人時,有男有女。這說法表示男和女是相同地位。接著耶穌用創世記第二章24節說到人要離開父母,跟妻子結合。表示婚姻的事,不是以男人為中心,而是男女地位相同,因為這是「一體」的生命。第9節耶穌強調婚姻是和生命相關連,因此,只要是生命的事,就和上帝有關係。

第10節,門徒再次問及這件事,表示門徒感到疑惑。

第11至12節,無論是男人或女人,只要是離婚之後再去跟別人結婚,那是屬於「犯姦淫」之罪。換句話說,耶穌強調既然要離婚,就不要再結婚。
經文:

馬可福音 10:13-10:16

註釋:

20.第十章13至16節:
從第九章33節開始,耶穌以小孩子為教材,接下來的一杯水,一隻手、一隻腳、一隻眼睛,再談到現在的祝福小孩等,耶穌都是在教導門徒去注意,在人眼中看為卑微的事,在上帝眼中卻是重大的。

第13至16節,有父母帶著小孩子見耶穌,希望耶穌「摸他們」,祝福他們。門徒顯然沒有聽進耶穌的教導,只因看見小孩子來,就斥責那些父母。這讓耶穌很生氣,因為他才教導他們注意那微不足道的對象,且接待小孩就是接待他一樣。

耶穌說上帝國是屬於小孩子這種人的,意思是指要有像小孩子這種赤子之心、純潔、沒有邪念的心思(參考詩篇廿四:3—4),才能成為上帝國的子民。

耶穌「抱起小孩子,一個一個地摸他們,給他們祝福」,這樣的舉動,也等於狠狠地給門徒打了個巴掌一樣。
經文:

馬可福音 10:17-10:31

註釋:

21.第十章17至31節:
「該做甚麼才能得到永恆的生命?」這個財主發出的這個問題,可能是經學教師或是猶太人的傳統觀念,都是教導他們永恆的生命是可以用某種方式換取得到。

耶穌從這個財主所認識的法律規章開始教導做起。在第19節耶穌連續提出十誡的第五至十誡來問這個人是否都遵行了。這個人的回答是這些他「從小就都遵守了」,表示這個人的家庭確實是依照摩西法律來教導孩子。

第21節,耶穌知道這個人真正的問題,是他的財富成為他追求永恆生命的負擔。因此,要放棄他身上所有的財富去幫助窮人。這回應了第九章42至48節所提起的,生命中最重要的是甚麼?若是認為永恆的生命最為重要,就要把阻礙達到這目標的身上之物放棄。

第22至25節,這個財主真正的問題就是在他的財富太多,他無法放下。耶穌因此說出這句名言:「有錢人要成為上帝國的子民,比駱駝穿過針眼還要難!」請注意,所謂上帝國,就是以上帝為生命的中心。

第26至27節,彼得回應耶穌的話,他的話可說是代表門徒們的回應。他認為這樣恐怕是沒有人能得救。耶穌則是說「在上帝,事事都能」這句重要的信仰認知——上帝是無所不能的主宰。

第28至31節,耶穌強調,為他和「福音」而放棄一切的,都將會得到「永恆的生命」。
經文:

馬可福音 10:32-10:34

註釋:

22.第十章32至34節:
這是耶穌第三次預言自己將在耶路撒冷受難,也是三次預言受難中最詳細的一次。耶穌不管門徒或跟隨的群眾怎樣想,他是走在前頭,就像猶太人的牧羊人一樣,都是走在羊群的前面(參考約翰福音十:4)。耶穌再次把門徒「帶到一邊,告訴他們將要發生在他身上的事」,這就是在十字架受難,和「三天後,他將復活」的事。但顯然地,門徒依舊不明白。
經文:

馬可福音 10:35-10:45

註釋:

23.第十章35至45節:
門徒們就是沒有明白,才會發生有雅各和約翰這兩位兄弟想要爭奪位置的事。第九章33節說門徒在路上爭論誰比較大,可能跟他們兩人有關。

第37至40節,耶穌強調上帝國的主權就是在上帝,那是上帝的恩典。當一個人願意以上帝為他生命中心時,這樣的人必須先有謙卑的心靈才有辦法,而不是用世上的權位在看上帝國的事。

第41節很重要,這節已經說出出現爭權位的事,就會帶來分裂與不滿。

第42至45節,耶穌說出基督教信仰的教導:成為僕人來服侍別人。這也是基督教信仰團契與一般社團完全不同之處。

第45節也是整本馬可福音書的中心,耶穌就是以僕人的角色降臨到世上來,他要與最卑微的人在一起。明白這一點,也當學習這樣的角色,才會明白基督教信仰的意義和精髓。
經文:

馬可福音 10:46-10:52

註釋:

24.第十章46至52節:
現在旅程已經來到「耶利哥」,這裡離開耶路撒冷已經不遠了。

這個瞎眼的人名叫「巴底買」,他的名字會被記錄下來,必定跟他在早期教會很活躍有密切關係。
第47至48節這兩節很重要,因為他從來沒有看見過耶穌,也沒有親耳聽見耶穌傳講上帝國信息,但他是「一聽說是拿撒勒的耶穌」來到他乞討的地方,他就大聲呼喊:「大衛之子耶穌啊,可憐我吧!」即使被人阻擋,他也是一樣大聲呼喊。

第49至52節,耶穌問他想要甚麼?他的回答非常清楚:「我要能看見!」表示他對耶穌會行神蹟奇事的傳聞有信心,且傳聞中耶穌會接近任何卑微如小孩、痲瘋等這樣的人,於是他確信,只要大聲呼叫讓耶穌聽見,他一定會醫治好他的眼睛。果然,耶穌說他的「信心治好」他的瞎眼。
經文:

馬可福音 11:1-11:11

註釋:

25.馬可福音從第十一章開始到第十五章,是記載耶穌最後一個禮拜在耶路撒冷的事蹟,所謂「受難週」就是從第十一章開始算起。

26.第十一章1至11節:
前段說耶穌和跟隨的門徒、群眾離開了耶利哥,現在他們開始「走進耶路撒冷」,來到了「橄欖山的伯法其和伯大尼」。這裡距離耶路撒冷大約只有三公里的路程而已。

第2至3節,耶穌先派兩位門徒去準備。吩咐他們到前面村莊去牽一匹「沒有人騎過的小驢」來,並且交代說若有人問,就說「主要用牠」這樣就可以。這句「主要用牠」其實就是耶穌事先向人借用驢子的暗語。用「沒有人騎過」這句話,表示給耶穌使用的,都是最好的,象徵著聖潔之意(參考民數記十九:2,撒母耳記上六:7)。

第4至6節,耶穌因為事先有聯繫好,原因是在猶大、耶路撒冷等地都有耶穌認識的人(參考馬可福音三:7—8)。因此,門徒去到那村莊,所遇到的情景都和耶穌對他們交代的事完全相符。就這樣,他們順利地將小驢牽來給耶穌騎著進城(第7節)。

第8節,這裡說有人拿衣服「鋪在路上」,這跟迎接君王來臨的習俗或傳統有關(參考列王紀下九:13)。而且「有些人拿田野裡砍來的樹枝鋪在路上」,約翰福音第十二章13節說是「棕樹枝」,這就是今天基督教會的「棕樹節」由來,也是受難週的第一天。

第9至10節,是民眾歌唱歡呼的頌讚聲音,這些歌頌的詩歌是引用詩篇第一一八篇25至26節。這樣看來,群眾好像認識耶穌就是拯救者的樣子。這跟後來他們在彼拉多審問耶穌時所呼喊的截然不同。

第11節,這節說耶穌進入耶路撒冷城後,馬上到聖殿去「各處察看一下」,這句話為第15至17節潔淨聖殿的事件預留了伏筆。耶穌和門徒並沒有住在城內,而是離開到伯大尼去。
經文:

馬可福音 11:12-11:21

註釋:

27.第十一章12至21節:
這段經文再次可看到馬可福音最特殊的編輯——「三明治」編輯法,第12至14節是有關無花果樹沒有結果子,然後在第20至21節說該棵無花果樹枯死了,中間就是夾著第15至19節論及有關耶路撒冷聖殿的問題。

無花果樹通常在六、八、十二月開花、結果,而現在是四月左右的時間,會「長滿了葉子」是很不正常的現象。耶穌可能就是看到這棵樹的「病」,且是病得非常嚴重,因此耶穌才會說出了第14節這句話:「從今以後,再不會有人吃你的果子!」結果,隔天(第20節)耶穌和門徒經過該棵無花果樹時,就發現它枯死了。不過,彼得認為這樣「快」就枯死,是和前一天耶穌「詛咒」該樹有關。

第15至19節這段有關耶路撒冷聖殿的問題,耶穌「一進聖殿」,就把那些做買賣的商人都趕出去,甚至將他們的攤位都翻倒在地,也不准有人「扛抬雜物在聖殿的院子穿來穿去」。這裡所說的「院子」,是指外邦人院,也是商人買賣的地方。在這個院子設置這些攤位,是經過祭司團核准的。但耶穌卻說他們將聖殿變成了「賊窩」,指的是這些商人欺騙、不誠實、貪婪。耶穌在這裡引用的經文是出自以賽亞書第五十六章7節,說上帝賜福的子民,將聚集在耶路撒冷聖殿,使之成為「萬民禱告的殿」,但現在變成賊窩,必定和管理聖殿的權貴階層者有關,就是指祭司團和經學教師。
因此,在第18節這裡就說這兩個宗教領袖團體,決定要想盡辦法殺害耶穌。但他們不敢在這節期中下手,因為群眾都喜歡聽耶穌的教導。換句話說,他們是怕民眾,卻不怕他們和商人勾結導致聖殿變成賊窩的事,引起上帝忿怒。

第19節,耶穌再次和第11節所記載的一樣,他和門徒沒有留在耶路撒冷過夜,是再次去伯大尼。
經文:

馬可福音 11:22-11:26

註釋:

28.第十一章22至26節:
這段經文是論及祈禱的事。耶穌開頭就說:「對上帝要有信心!」這句話也是祈禱最基本的要求。若是對上帝沒有信心,祈禱就失去了意義。相對的,只要對上帝有信心,所祈求的,必定會實現。
經文:

馬可福音 11:27-11:33

註釋:

29.從第十一章27節開始到十二章44節,猶太人領袖接連用四個經過設計的問題來質問耶穌,主要目的都是想要抓耶穌的把柄,好殺害他。

30.第十一章27至33節,
這段經文提到在潔淨聖殿的事件後,第一個反映出來的就是猶太人最高議會的代表「三和林」(Sanhedrin)成員──祭司長、經學教師、長老等,他們來見耶穌,問他「憑甚麼權柄做這些事」。這裡沒有指明是甚麼事,但可能和耶穌潔淨聖殿的行動有關。因為聖殿的主管單位是祭司團,因此,他們這個問題可能就是指耶穌已經僭越了祭司團的權責。

耶穌並沒有正面回答他們的問題,而是提出另一個問題反問他們,這問題是要他們說說看施洗約翰的權柄從哪裡來?是從上帝呢?還是從人來的?他們不敢回答,因為他們知道民眾都相信施洗約翰的權柄是先知,而先知是上帝的僕人,權柄當然來自上帝。但問題是這些宗教領袖是不相信施洗約翰是先知,因此,他們回答耶穌說「不知道」,為此,耶穌也不回答他們問的問題。
經文:

馬可福音 12:1-12:12

註釋:

馬可福音第十二至十六章
1.第十二章1至12節:
這是一則葡萄園主人和佃戶之間的故事。

葡萄園,這是指以色列民族,園主是指上帝,佃戶是指猶太人領袖,而這被佃戶殺害慘死的主人寶貝兒子,就是指著耶穌自己說的,而那些被毆打、殺害的僕人就是在比喻早期的先知們。這樣,就很清楚可看出這則比喻說出了這些猶太人領袖真正的問題,不但不按時繳交租金,而且還有更大的野心,就是想要取代上帝。

比喻的重點是在第6節,因為這節說這個園主「只剩他最疼愛的兒子」,為了要讓這些佃戶能依照「契約」繳納佃租,園主也差派這個寶貝兒子去,他還抱著一絲希望,想著:這些人即使再壞,也應該會「尊敬」主人所差派去的兒子。然而這個兒子的下場卻是更慘,他被殺了,且屍體還被拋出葡萄園外。這種做法就是不讓人知道是誰做了這種惡毒之事。這些佃戶之所以這樣做,為的就是要霸佔這個葡萄園。

第10至11節是引用詩篇第一一八篇22至23節的詩歌,在使徒行傳第四章11節;彼得前書第二章6至8節都再次引用,主要在表示耶穌就是被泥水匠所丟棄的石頭,但卻是一塊最重要的基石(參考以弗所書二:20)。

第12節,再次說明這些猶太人領袖並不怕上帝,他們是怕人、怕群眾,才不敢在節期中下手殺害耶穌。
經文:

馬可福音 12:13-12:17

註釋:

2.第十二章13至17節:
基本上法利賽人和希律黨人這次「奉命」聯袂來見耶穌,表示他們背後是經過開會設計一個以為可以陷害耶穌的題目來問耶穌。

第14節,他們說耶穌「誠實」,剛好說出自己是不誠實;他們說耶穌「不管人怎麼想,也不看情面」,而他們則是看見人多,就不敢公開抓拿耶穌;他們說耶穌忠實傳講上帝的道,正好說出他們經常扭曲、曲解上帝的信息。說完這些虛假的話之後,接著就提出向羅馬皇帝凱撒納稅,有沒有違背猶太的法律? 

第15至16節,「耶穌看穿他們的詭計」,這句話說出耶穌特有的能力,能看穿人內心的意念。耶穌當面就指出他們「為甚麼想陷害」他,並要他們「拿一個銀幣」給他看。接著耶穌反問他們銀幣「上面的像和名號是誰的」。他們回答是「凱撒的」。

當時羅馬的銀幣上面會寫著:「提比留凱撒,神聖奧古斯都,奧古斯都的兒子。」另一面寫著:「羅馬國最高的祭司。」(Pontifex Maximus)

第17節,耶穌回答「把凱撒的東西給凱撒,把上帝的東西給上帝」這句話,也為今天「正教分離」的政治制度提供了一個基礎。

古代社會,錢幣代表著統治者的權力。因此,被統治區的人民必須使用統治者的錢幣。另外,錢幣上印有國王、皇帝等像在上面,也表示那是屬於皇帝、國王的財產。因此,當耶穌這樣回答時,也是在表示:既然接受羅馬皇帝統治,就要順服羅馬皇帝,是屬於羅馬皇帝的財產,就要歸還羅馬皇帝。但猶太人若是承認自己是屬於上帝的子民,那就要用同樣的方式,將該交給上帝的,給上帝。
他們聽了「非常驚訝」,表示他們怎麼想也想不到耶穌這麼有智慧。
經文:

馬可福音 12:18-12:27

註釋:

3.第十二章18至27節:
第19節,這些撒都該人用申命記第廿五章5至10節的「兄終弟及」,就是一般所謂的「利未拉特婚姻條例」,設計出第20至23節這個問題:一個女人連續嫁了「七個兄弟」,都沒有留下孩子。這顯然是故意將問題擴大,因為「七」表示一個極大的數目,表示這個女人嫁到最後都嫁不出去了之意。後來他們都死了,那這個女人到底是誰的妻子?

第24節,耶穌直接說出撒都該人「錯了」,接著說他們「不明白聖經,也不知道上帝的權能」,這樣的回答真的不看人的情面,就直接指出撒都該人的錯誤。

第25節,耶穌說出復活後的情景,和人世間的狀況是不一樣的。因為復活是上帝的權能,不是人的能力。因此,用人的能力要了解復活的事的奧秘,是不可能的。復活之後的人,就像天使一樣,不再有人世間的婚姻關係。

第26至27節,耶穌引用出埃及記第三章2節摩西奇特的經歷,看到上帝在荊棘中顯現,但火燒荊棘時,荊棘並沒有燒毀,用這種方式在說明上帝的權能之奧秘。再者,上帝用「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這句話,向摩西表明祂是永恆的神(參考出埃及記三:6)。
經文:

馬可福音 12:28-12:34

註釋:

4.第十二章28至34節:
經學教師主要的工作,就是教導人民認識摩西法律,在此,他向耶穌提出「誡命中哪一條是第一重要」的問題。其實,他本身就是這方面的專家,提出這樣的問題,說穿了是心懷不軌。

第29至30節是引用申命記第六章4至5節,而第31節是引用利未記第十九章18節b句。「沒有其他的誡命比這些更重要的了」,這句話也等於耶穌為摩西法律下了個定義。

第32至33節,這位經學教師終於發現耶穌確實是對摩西法律相當清楚,且回答的是完全正確,這恐怕也是他從事教導工作以來,第一次遇到如此對摩西法律經典這麼清楚的人吧。因此,他將耶穌所回答的重複敘述一次,且將先知信息的精神接上耶穌的話作結尾,這句「比在祭壇上獻燒化祭和其他的祭物給上帝重要得多了」,可以參考詩篇第四十篇6至8節,何西阿書第六章6節,或是彌迦書第六章6至8節。
經文:

馬可福音 12:35-12:37

註釋:

5.第十二章35至37節:
現在換耶穌對這些猶太人宗教領袖提出這個問題反問,似乎在暗示著耶穌有意要讓這些自命在聖經的認知上很有研究的人,知道他們並不是樣樣都懂。這個問題與第十一章30節耶穌問猶太人領袖們有關施洗約翰的權柄問題一樣,都是難解的問題。

基督(「救主」之意),乃是大衛的子孫。這是猶太人堅定的信仰觀念,先知的文獻中都是這樣記載的。可參考以賽亞書第十一章1節,耶利米書第廿三章5至6節,以西結書第三十四章23至24節、第三十七章24節。耶穌基督當然也會同意這樣的傳承信仰認知。

第36節,耶穌引用詩篇第一一○篇1節的經文。一般深信這首詩篇是大衛自己寫的。如果是大衛寫的,那大衛卻又說:「主(1)對我主(2)說:你坐在我右邊。」 這個「主」(1)很清楚是指上帝說的。但「主」(2)是指誰呢?如果是指「基督」,那基督是大衛的「主」,怎又是大衛的子孫呢(第37節)?一般的解釋是: 「主」(2)是指來自上帝的拯救者,也就是基督、彌賽亞之意。

耶穌只提出問題,主要是想讓這些經學專家的教師知道謙卑,知道自己也有不懂的地方。

「群眾都喜歡聽耶穌講論」,馬可福音多次說這句話(參考一:22、十一:18、十二:12),但這句話也說出了猶太人領袖對耶穌嫉妒的心加重(參考十五:10)。
經文:

馬可福音 12:38-12:40

註釋:

6.第十二章38至40節:
第38至39節這裡馬可福音作者只簡短地提出猶太人領袖最嚴重的問題,就是喜歡「虛偽」,只求表面好看,並沒有真實的心。

第40節可說是耶穌對他們作了非常嚴重的指控,說這些宗教領袖只知道教導民眾遵守法律,但自己並沒有如所教導的去做,而且還「吞沒了寡婦的家產」,然後會用「長篇的禱告」來掩飾自己所犯的罪行,這樣的禱告當然不會被上帝所接納,只會受到上帝「更嚴厲的懲罰」而已。
經文:

馬可福音 12:41-12:44

註釋:

7.第十二章41至44節:
這段經文接續前段提到寡婦,作者用「窮寡婦」的奉獻,來凸顯出她們即使在困境中,對上帝的心依舊忠實、真心。

第41節,耶穌帶著門徒進入「聖殿庫房」,在那裡看大家怎樣奉獻。耶路撒冷聖殿的庫房是設在女人院,共有十三座奉獻箱,其中十二座是代表十二個支派,每個箱子都有說明奉獻的用途。由於奉獻箱是由各支派所打造,因此都會派出手藝最傑出的工匠精雕細琢。箱子的材質通常都會用銅料,且投錢口造得有如喇叭口,這樣投入錢幣時,就會發出響聲,每支奉獻箱的造型不同,發出的聲響自然也就有高低長短等不同音調。

有錢人奉獻多,錢幣在喇叭管中發出的迴聲也就越長,這就是為甚麼平常會有許多人聚集在此「聽」人家奉獻的原因,奉獻多很容易得到「聽眾」的鼓掌。但耶穌看出有錢人在奉獻時,並不是真心奉獻給上帝,而是為了要博得在場民眾的掌聲,這已經失去了原本應有的敬虔、謙卑感恩的態度。

第42節,相對於有錢人,進來一位「窮寡婦」,表示她已經失去了丈夫和兒子,因此無法繼承丈夫留下來的財產,只能依靠乞討過生活。她帶著兩個「小銅板」也來奉獻,但箱子的迴聲非常短又輕,因此,沒有引起在場民眾的注意。

第43至44節,耶穌利用機會教導門徒,說明窮寡婦的奉獻才是上帝所喜悅,因為是真心誠意的奉獻,在數字上看起來雖少,但內心卻是豐富、多。跟那些有錢人的奉獻態度完全相反。
經文:

馬可福音 13:1-13:2

註釋:

8.第十三章1至2節:
人總是喜歡看外表亮麗的事物。耶穌的門徒看見聖殿美麗外表,讚嘆地對耶穌說:「老師,你看,這是多大的石頭,多宏偉的建築!」

第2節耶穌的回應隨即提醒門徒,不要看外表的建築,要看內心的純潔才是重要。因此,他說雄偉聖殿的「每一塊石頭都要被拆下來,沒有一塊石頭會留在另一塊上面」。耶穌的這句「沒有一塊石頭會留在另一塊上面」,在主後70年應驗了。羅馬將軍提多(Titus)率軍攻入耶路撒冷,拆毀了聖殿,直到今天都沒有重新再建。
經文:

馬可福音 13:3-13:13

註釋:

9.第十三章3至13節:
耶穌和門徒離開耶路撒冷到「橄欖山上」去俯視著耶路撒冷,彼得和安得烈,與雅各和約翰聽了耶穌提到耶路撒冷聖殿將會遭遇拆毀的大災難時,他們問耶穌「幾時會發生這事」,有甚麼預兆。這段直到第37節都是耶穌的回應。

第5至8節,這段是從戰爭的發生來看預兆。耶穌讓他們知道戰爭,並不是甚麼新鮮事。但有戰爭,就會有動亂,而在動亂時代,最容易會出現假冒基督之名說話的人。因此不要被人騙了。這句「這些事的發生正像產婦陣痛的開始一樣」,表示非常痛苦之意。

第9至13節,這段經文談到個人的災難將會隨著戰亂的發生而來到。

「在會堂上受鞭打」,這是指猶太人的法庭。依規定,最多是打四十下,不得超過(參考申命記廿五:3)。這種為了要見證福音而受的苦,使徒保羅也曾遭受過(參考哥林多後書十一:24)。
第11節也可參考馬太福音第十章19至20節,耶穌差派門徒出去傳福音時,也有這樣的交代。為了要見證福音,可能會遇到如第12至13節所提到最悲哀的經歷,就是家裡親情的破裂、對立,但「堅忍到底的人必然得救」。
經文:

馬可福音 13:14-13:23

註釋:

10.第十三章14至23節:
第14節這句「『毀滅性的可憎之物』站在它不應該站的地方」,引自但以理書第九章27節,且再次出現在第十一章31節、第十二章11節。耶穌用主前168年希臘帝國安提阿哥四世依匹法扭(Antiochus Epiphanes),故意在耶路撒冷聖殿裡殺豬獻祭,結果引起猶大家族馬加比帶領猶太人強烈反抗這事件作背景,來說明末日來臨的時候,很可能就像安提阿哥四世統治時代那樣悽慘。但沒有任何人會知道那日子是哪一天。因為時間是在上帝手中,且是否要讓這種毀滅性的事件發生,也是上帝在決定。耶穌說上帝是憐憫的生命之主,祂會為了疼惜所揀選的子民,將那苦難的日子「縮短」了。
經文:

馬可福音 13:24-13:27

註釋:

11.第十三章24至27節:
第24至25節,可從天上的星際之變化看出末日的預兆,這種說法在舊約一再出現,例如以賽亞書第十三章10節、第三十四章4節;以西結書第三十二章7節;約珥書第二章31節、第三章15節;阿摩司書第八章9節等。

第26節,這句是引用但以理書第七章13節,「人子」是指從上帝派來的拯救者,就是猶太人甚為期盼的彌賽亞將來臨,這位拯救者來臨時,他會差天使像第27節所說的,從世界各地聚集上帝所揀選的子民相聚在一起。
經文:

馬可福音 13:28-13:31

註釋:

12.第十三章28至31節:
也可以從地上植物的變化看到那末日的預兆。無花果樹是巴勒斯坦地區非常普遍的果樹之一,猶太人喜歡用來比喻上帝和他們之間的關係。每當無花果樹葉子「呈現嫩綠的顏色,長出新葉的時候,你們知道夏天就要到了」,意思是很快之意。比喻末日即將來臨,不會太遠。因此,他說「這一代的人還沒有都去世以前,這一切事就要發生」,表示不會等候很久,有提醒門徒要警醒的用意。
第31節,可參考以賽亞書第四十章7至8節。
經文:

馬可福音 13:32-13:37

註釋:

13.第十三章32至37節:
在這段經文中,耶穌一再強調不用替上帝決定時間,因為時間是在上帝手中。最重要的,就是隨時保持清醒,觀察生活四周的環境生態之變化就是了。

第34至36節,耶穌用主人外出遠行,隨時可能回來作比喻,強調作僕人最重要的事,是隨時注意主人會回來。只要「警醒」就對了。
經文:

馬可福音 14:1-14:11

註釋:

14.第十四章1至11節:
這段經文也是馬可福音「三明治」編輯法,第1至2節說到猶太人領袖想要殺害耶穌,然後第10至11節說猶大主動去出賣耶穌,中間是夾著第3至9節。

發生這件事的時間是在「逾越節和除酵節的前兩天」,這節期的由來可參考出埃及記第十二章15至28節、第十二章43節至十三章10節。地點是在「伯大尼那患痲瘋病的西門家裡」,這表示西門曾因為痲瘋病得到耶穌醫治。

第3節說「打破玉瓶」,表示整支玉瓶裝的香油膏毫無保留地倒出來。但在場的人當中有人覺得浪費,應該可將香油膏變賣,用所得來救助窮人。耶穌強調這女人知道他將面臨受難死亡,因此,事先準備好這些香油膏來膏他。表示這卑微的女人知道耶穌此趟到耶路撒冷會遇到死亡的苦難,但跟隨的門徒和民眾並不清楚。

第11節說猶太人領袖答應給猶大錢。依據馬太福音第廿六章15節,說猶大出賣耶穌所得到的價錢是三十塊銀幣。但這位女人膏耶穌的香油膏,卻價值高達「三百多塊銀子」,二者相差這麼大;猶大是門徒,卻出賣耶穌,而這女人是猶太人社會卑微的對象。
經文:

馬可福音 14:12-14:16

註釋:

15.第十四章12至16節:
為了要和門徒守逾越節晚餐,耶穌差派兩位門徒去準備。第14至15節可看出耶穌已經事先準備地點。因此,用「拿著一瓶水」作記號,然後用「老師說,我要跟我的門徒吃逾越節晚餐的那間客房在哪裡」這句話作暗語。

結果兩個門徒去城內所遇到的情景完全跟耶穌說的相同。
經文:

馬可福音 14:17-14:31

註釋:

6.第十四章17至31節:
這段經文都是和最後的逾越節晚餐有關係。

第17節提到耶穌和十二使徒一起用這最後晚餐。其實,應該還有那群從加利利陪伴而來的婦女在內才對。

第18至21節,耶穌清楚地指出門徒「當中的一個」要出賣他,而且清楚地指出跟他「一起在盤子裡蘸餅吃的就是」,但門徒似乎沒有將耶穌的話聽進去,只在意對耶穌說「不是我吧」,包括猶大也是這樣。

第22至26節,耶穌將逾越節晚餐給予一個嶄新的意義,那就是與他的生命連結的記號,他說「餅」代表著他的「身體」,而「杯」(葡萄汁)是代表著他的「血」。血,表示生命,可以贖罪(參考利未記十七:11)。耶穌說這表示上帝和人之間立約的記號。

第25節,耶穌說「絕不再喝這酒,直到在上帝的國度裡喝新酒的那一天」,這有兩種意義:一是指上帝國完全實現,二是指他復活之後。

在這最後晚餐中,耶穌除了告知所有門徒,說他們當中有一人會出賣他外,也說門徒都將離棄他,但他強調將要復活,且要在加利利與門徒相會。但彼得聽了耶穌這樣說之後,堅定地表示他絕對不會離棄耶穌,他說一定陪在耶穌身邊到底,甚至說必須跟耶穌「同死」的話,他也會。
經文:

馬可福音 14:32-14:42

註釋:

17.第十四章32至42節:
「客西馬尼」,這個名字希伯來語的意思是「榨油池」。橄欖山,顧名思義是種植橄欖樹的園區,裡面設有「榨油池」。當到了這園子時,耶穌再次帶領彼得、雅各和約翰等三門徒離開其他門徒。

第34節,耶穌將內心的苦悶告訴這三位門徒,他表示「心非常憂傷,幾乎要死」,這是面臨十字架上之死的心境。

第35至36節,這兩節也說明了耶穌在順服與抗拒之間,必須有個明確抉擇。他決定依照上帝的旨意而行。

門徒顯然不知道耶穌即將受難的事,否則他們不會在這緊要關頭猛打瞌睡。從第37至40節,可以看到耶穌連續來回門徒身邊,看到他們都是在打瞌睡,有可能是太疲倦。第41節說耶穌「第三次回來」還是看到門徒在睡覺,而耶穌每次都提醒他們必須要「警醒」。

第42節,耶穌提醒這些門徒說「出賣」他的人來了,耶穌這裡沒有指出猶大的名,想必門徒已經發現猶大不在他們身邊,也暗示著猶大已經從耶穌門徒中被除名了。
經文:

馬可福音 14:43-14:52

註釋:

18.第十四章43至52節:
猶大帶來抓拿耶穌的人是猶太人最高議會派出的「聖殿警衛隊」(約翰福音十八:3)隊員。

第44節,原本是表明親密關係的「吻」,出賣耶穌的猶大將之改變成為「出賣」的記號。猶大還特別交代這些警衛抓住耶穌之後,要「嚴密看守,把他帶走」,這樣的語句表示他代表猶太人領袖階層,不再是耶穌的門徒。因此,第45節的這句「老師」,是非常虛偽的稱呼。

第46至49節,門徒當中可能有「激進黨派」的人拿出刀來抵抗,且是反應很快地拿刀砍向「大祭司的奴僕」,削掉了這奴僕一隻耳朵。耶穌雖然表示不滿這些警衛的做法,但他沒有反抗,他知道需要順服上帝的旨意。

第50節說門徒都「離棄耶穌,逃跑了」,回應了第27節他對門徒的預言。

第51至52節,這兩節並沒有提起這位最慢離開現場的青年是誰。但他應該也是此事件的見證人。
利用深夜來抓拿耶穌,也正好反應了猶太人領袖深怕大白天抓拿耶穌會引起民眾騷動(參考馬可福音十一:18、十二:12、十四:2)。
經文:

馬可福音 14:53-14:65

註釋:

19.第十四章53至65節:
猶太人最高議會「三和林」夜審耶穌,基本上是錯誤的,因為猶太人認為夜間是撒但、魔鬼活動猖獗的時刻,不可以夜間開庭。但他們卻故意夜間開庭,明知是違法,卻是率先違法。再者,他們不應該在「大祭司的府邸」開庭,而應該在聖殿一處法庭審案。當時的大祭司是該亞法,他是亞那的女婿,在主後18至36年當大祭司。

第54節提到彼得也跟著到大祭司的府邸,這節為第66至72節的記事留下一記伏筆。

第55至60節,猶太人領袖找不出任何可控告耶穌的罪名,即使他們想盡辦法要找作假見證者來陷害耶穌,也是有破綻而無法定耶穌的罪。整個審問的結果就是「找不出任何證據」。而重要的是耶穌都不作任何回答,這也是他教導門徒所說的原則(參考馬太福音十:19—20,馬可福音十三:11)。

第61至62節,大祭司提出這關鍵的一個問題:「你是不是基督,是那位該受稱頌的上帝的兒子?」這「上帝的兒子」和耶穌是不是「基督」,剛好是馬可福音這本經書的中心主題(參考一:1)。耶穌非常清楚的回答說:「我是!」接著他引用但以理書第七章13節來形容自己就是從天上降臨的那位拯救者。

第63至65節,大祭司聽了之後,大為忿怒,隨即宣判耶穌「說侮辱上帝的話了」,他既然宣判了,繼續問其他的議員「你們說該怎麼辦」是沒有意義的。因為摩西法律很清楚規定,說褻瀆上帝的話必須判用石頭打死的刑罰(參考利未記廿四:16)。因此,所有議員都決定應該將耶穌判「處死」之罪。接著就是大家用向耶穌「吐口水」、「用拳頭打他」的方式來羞辱他。
經文:

馬可福音 14:66-14:72

註釋:

20.第十四章66至72節:
這段經文是描述彼得如何三次否認他和耶穌之間的關係。也是接續第54節所說的,彼得是混在大祭司府邸警衛群當中被發現的。

第十四章30節耶穌曾提醒彼得「雞叫兩遍以前」,他會有三次不認他。現在這段經文中,在第68節提起第一次雞叫。然後在第72節提到第二次。

在整個否認的過程中,最嚴重的是在第71節,彼得否認自己和耶穌之間的關係時,還指著上帝的名發誓,這等於是濫用上帝的名一樣的嚴重。但當雞叫第二次時,他突然醒悟過來,才知道自己所做的嚴重錯誤。

因為只有彼得在大祭司府邸,這段記事必定是彼得在早期教會的坦承告白。這種勇於認錯的信仰態度很值得學習。
經文:

馬可福音 15:1-15:5

註釋:

21.第十五章1至5節:
猶太人最高議會雖然可以審問耶穌,但卻沒有判人死刑的權柄(參考約翰福音十八:31)。因此,他們趕緊在「第二天一早」就將耶穌移送交給總督彼拉多審問。他們定好了「計畫」,一定要讓彼拉多將耶穌處死才行。

彼拉多開始審問耶穌的第一個問題,就是繞在「你是猶太人的王嗎」?這個問題是很政治性的,表示耶穌有企圖組成叛亂團體,也可見這是這群猶太人領袖定好的「計畫」。而耶穌的回答是:「這是你說的。」這句話的意思也在表示人家怎樣控告他,都必須有證明。

第3至5節,雖然控告耶穌的罪狀很多,但耶穌一概不回答。因為他清楚知道無論他說甚麼,猶太人領袖定意要讓他死。這種「一言不發」,反而讓彼拉多感到「非常詫異」。
經文:

馬可福音 15:6-15:15

註釋:

22.第十五章6至15節:
現在無法找出資料來說明「每逢逾越節,彼拉多都照民眾的要求釋放一個囚犯」之因。但在這裡有一位曾參與「暴亂」名叫「巴拉巴」的人,剛好符合這個被釋放的條件。

彼拉多用耶穌和巴拉巴來給民眾選擇要釋放的對象,表示此時的彼拉多也將耶穌列入在「暴亂」犯當中,否則他不會用「你們要我為你們釋放猶太人的王嗎」這個問題。若此,則表示這些猶太人領袖定好的計畫成功。因為這樣,他們就可以煽動群眾大聲呼喊釋放巴拉巴。

第10節是很重要的一節,彼拉多知道耶穌是無辜的。只因猶太人領袖「嫉妒」耶穌,並不是耶穌有犯甚麼罪。

真正的問題出現在第11節,竟然是祭司長帶頭「煽動群眾」,這表示他們作假見證陷害他人,很明顯的是違背摩西法律第九誡。他們是一再如此地踐踏上帝的誡命。

第12至15節,這裡說出這些猶太人領袖達到了他們既定的「計謀」,決定把耶穌釘死在十字架上。而這十字架之刑,是羅馬政府用在叛亂犯身上的酷刑。彼拉多是「為了討好群眾」才作此判決,這是政治人物、統治者最通用的統治方式,不理是非,只問利益,就是這種討好的手段。
經文:

馬可福音 15:16-15:20

註釋:

23.第十五章16至20節:
被判處十字架之刑的囚犯會先給予羞辱,是要讓這些囚犯有深重的自卑感。這群羅馬兵也是依照猶太人領袖所控訴耶穌的罪名—「猶太人的王」來戲謔他,「用藤條打他的頭,向他吐口水,跪下來拜他」。之後,才帶著耶穌背起自己的十字架(這句話也是他勸勉要跟隨他的人必須有的覺悟,參考馬可福音八:34)赴刑場各各他。
經文:

馬可福音 15:21-15:32

註釋:

24.第十五章21至32節:
這段是描述耶穌從彼拉多法庭到各各他釘死在十字架的過程。

第21節,羅馬兵「強迫」古利奈人「西門」替耶穌背起十字架,並且說這位西門是「亞歷山大和魯孚的父親」。在羅馬書第十六章13節使徒保羅也提到魯孚,說他「是主內一位傑出的工人」,可見西門他們一家人後來在早期教會很活躍。

第22節,「各各他,意思是就是『髑髏岡』」,表示這裡是刑場,被處死的人往往屍體沒有收拾,遭到野獸或是飛鳥來啄食。

第23節「沒藥調製的酒」,這是古時候用來減輕病患的疼痛而調製的(參考箴言第三十一:6)。但耶穌是甘願承擔人類因罪所帶來的苦難,因此,他拒絕減輕痛苦。

第24節,這些兵丁「抽了籤」,然後把耶穌的衣服分了,這種情形剛好是詩篇第廿二篇18節詩人所控訴的詩歌。

第25至27節,這裡說釘死耶穌的時間是上午九點。罪名是「猶太人的王」,而且同時有兩個囚犯也跟著耶穌分別釘死在十字架的左右兩邊。

第29至32節,圍觀的群眾,或是那群陷害耶穌的猶太人宗教領袖,都持續在嘲笑耶穌,而這時候的耶穌,還沒有斷氣。因此,這些人故意這樣做,正好說出他們心中連一點點悲憫的心也沒有,也正好說出他們會大喊釘死耶穌,和故意陷害耶穌的心態。
經文:

馬可福音 15:33-15:41

註釋:

25.第十五章33至41節:
在第25節說上午9點的時候釘耶穌在十字架上,現在是正午的時刻,卻突然發生變天的現象。第33節用「黑暗籠罩大地」來形容天象改變的現象。然後持續三個小時,到下午3點鐘。

第34至37節,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都記載耶穌在十字架上只說了這句話。耶穌引用詩篇第廿二篇1節a句的詩歌,說明他帶著人類的重罪,第一個感受到的是與上帝隔離好遠好遠。因為在這裡所用的「上帝」是「以羅伊」,這是以色列人民在稱呼上帝時用的,在亞蘭語的發音很像「以利亞」。因此,有人以為耶穌在呼叫先知「以利亞」來救他。就在這時候,耶穌大喊一聲之後,就「斷了氣」。

第38至39節,這兩節說到另一個奇異的現象出現,就是聖殿至聖所的幔子突然「從上到下裂成兩半」,這幔子原本是隔離著至聖所和祭司院。依照希伯來書第十章19至20節的記載,耶穌的死,為我們開闢了一條通過幔子的新路,是得到生命的活路。這位羅馬軍官本來是執行釘死耶穌十字架之刑的,現在看到十字架上的耶穌,就說他「真是上帝的兒子」,這也是馬可福音第一章1節所見證的。

第40至41節,這裡列出一份婦女的名單,他們都是耶穌和門徒傳福音最有力的支持者。從加利利一直跟隨著耶穌來到耶路撒冷,並且親眼目賭耶穌被釘死十字架上。
經文:

馬可福音 15:42-15:47

註釋:

26.第十五章42至47節:
由於猶太人有不讓屍體在安息日暴露在荒郊野外的傳統,因此,在安息日前一天,「亞利馬太人約瑟」去向彼拉多要求收殮耶穌的屍體。羅馬政府以往的作法都是讓釘在十字架上的屍體留到腐爛,或是被野狗、野獸撕食才會收拾。因此,亞利馬太的約瑟去向彼拉多請求收殮耶穌身體,會獲得彼拉多准許,可能跟他是猶太人最高議會且是頗受「尊敬的議員」之身分有關。而彼拉多在聽到耶穌已經死去的消息後會感到詫異,可能是因為通常被釘在十字架的人,都會拖延兩三天後才慢慢死去,這也是為甚麼釘十字架是很殘酷的刑罰的原因。

耶穌的身體是被「安放在一個從巖石鑿成的墓穴裡,又用一塊石頭滾過來,堵住墓門」,從這裡可以看出有些墓穴就是在山丘的洞穴。用石頭堵住墓門,是為了防止野獸進去,也可以防止宵小偷竊死者身上的飾品。
經文:

馬可福音 16:1-16:8

註釋:

27.第十六章1至8節:
在有些古老的抄本中,馬可福音只記載到第8節就結束了。

第1至4節,這裡記載三個婦女準備著香料要去處理耶穌的身體。她們因為耶穌安葬的地方有石頭堵住墓門,正在擔心誰能幫她們滾開那大石頭時,卻發現石頭已經滾開了。

第5至7節,墓穴裡有一位「穿著白色長袍」的青年坐在右邊的地方,馬太福音第廿八章2至3節說有個天使,容貌像閃電,衣服像雪一般潔白。而路加福音第廿四章4節說有兩個衣服發光的人在裡面。

「他不在這裡,他已經復活了!」是這位在墳墓裡的青年所發出的宣告,他並且要這些婦女趕緊去告訴門徒,尤其是要告訴彼得,因為他是耶穌門徒的代表者,要門徒們去「加利利」,在那裡可以「見到」耶穌,而這也是耶穌生前與他們約定好的(參考馬可福音十四:28)。

第8節是非常奇特的一節經文,因為這節說這些婦女「又驚訝又恐懼」,不但逃離了墓穴,且「沒有把這事告訴任何人」,理由是「她們害怕」。很可能因為這樣,不是一個很好的結束。因此,才在最後增添的第9至10節,說那些婦女「去見彼得和他的朋友,把所聽到的都向他們報告」,用這樣作結束。
經文:

馬可福音 16:9-16:20

註釋:

28.第十六章9至20節:
第9節,所謂「星期天早晨」,意思就是指安息日的時間已經過了。基督徒用「星期天早晨」禮拜,並將之稱為「主日」,主要是在紀念耶穌復活的日子,早期基督徒也從此與猶太教徒區隔出來。

這裡說復活後的耶穌,第一個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她可說是最有福氣的一個女人。

第10至11節,抹大拉的馬利亞去向其他正在悲傷的門徒報告耶穌復活的消息,但得到的反應是「不相信」。其實,馬可福音作者筆下的門徒,是信心很小的一群。

第12至13節,這兩節可說是路加福音第廿四章13至35節的濃縮版。表示復活後的耶穌,第二次向兩位門徒顯現。這兩位門徒向其他門徒報告耶穌復活的事,但他們依舊不信。

第14節,復活後的耶穌,第三次是向十一位門徒顯現,耶穌責備他們是「既缺少信心又頑固」,理由是已經有兩次獲得耶穌復活的消息,卻還是不信。

第15至16節,耶穌再次差派他們去「傳福音」,且範圍是擴大到世界各地去傳。強調信與不信之間有不同的審判結果。

第17至18節,這兩節說明了真正相信耶穌復活的人,有行神蹟奇事的能力。直到今天,類似這兩節所提起的事持續在發生。也表示復活的耶穌,會帶給信的人有奇特力量。

第19節,這節說到耶穌升天。「坐在上帝的右邊」,這句話表示他將進行審判的工作,擁有天上極大的權柄。

第20節,這節也回應了第15節所說的,門徒依照耶穌的命令「到處傳福音」,有復活的主與他們同在,藉著神蹟奇事,用來證明所傳的信息是真的。使徒保羅也說耶穌藉著他所行的神蹟奇事,讓人來歸順上帝(參考羅馬書十五:18)。

另外的第9至10這兩節,主要在說明這些婦女確實有向「彼得和他的朋友」報告耶穌復活的事。而且後來耶穌也親自向門徒顯現,並且「差遣他的門徒」到處去傳佈「那神聖、不朽、使人獲得永恆拯救的信息」,這就是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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