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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

約書亞記 1:1-1:9

註釋:

約書亞記第一至六章
1.第一章:
就像在介紹這本經書時提起過的,有人將約書亞記和前面五本經書合併稱為「六經」,意思是指約書亞記不能從摩西五經中分離出來,必須連成一個單元主體一起看,因為約書亞是被上帝揀選的僕人,上帝要他接續摩西帶領以色列人民入迦南地。這樣的說法很有意思,確實,約書亞記就是繼續描述在摩西死後,約書亞如何帶領以色列人民越過約旦河進入迦南地,並在他的帶領下,以色列人民完成攻佔迦南地,且完成分配各支派的土地範圍。

這章談到上帝透過對約書亞講話來表示是祂親自揀選約書亞,賦予他能力來帶領以色列人民,並且要告訴他怎樣帶領以色列人民,準備越過約旦河進入迦南應許之地。

2.第一章1至9節:
這段經文可說是上帝揀選約書亞,並向他保證,一定會與他同在,沒有人能夠有力量打敗他。但約書亞一定要遵行上帝頒佈給摩西再轉給以色列人民的全部法律,且要常常誦念,不可忘記。這樣,他就會獲得上帝的賜福。

第1至4節,一開始就寫「上主的僕人摩西」,這句話也在表示摩西確實是上帝忠實的僕人。在這裡很清楚說明約書亞就是繼承摩西的領導權,要帶領以色列人民越過約旦河。第4節說明了整個迦南地的範圍。

第5至9節,這段經文是上帝對揀選約書亞的承諾。包括上帝會與約書亞同在,如同過去和摩西同在一樣;給他有足夠的力量,可以抵擋任何來侵犯的力量。

「要堅強、要勇敢」這句話一而再,再而三的重複,表示約書亞要帶領一支人數超過百萬人的隊伍,且要面對已經有相當進步的文化區域,以及有很好的社會組織之迦南地原住民,可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因此,可以理解要進入迦南地並不是像想像中的那樣容易,一定會遇到許多困境,但要成功的最基本要件,就是必須「切實遵行」上帝所頒佈的命令、誡命。換句話說,確實遵行的旨意,就會獲得「成功,事事順利」。

值得注意的,是在第8節上帝告訴約書亞,要他「日夜研讀這法律書」,因為那是上帝頒佈給摩西轉達給以色列人民的。約書亞如今繼承了摩西的領導權,第一件要注意的事,不是研究軍事指導手冊,也不是管理要領,更不是政治大全等類的書,而是要將上帝的法律誡命日夜研讀清楚,這樣,就能夠用上帝的話來帶領以色列人民,才不會有所偏差。
經文:

約書亞記 1:10-1:18

註釋:

3.第一章10至18節:
這段經文是約書亞第一次下達越過約旦河以色列人民必須要準備的命令,特別叮嚀呂便、迦特,以及半個瑪拿西支族,他們雖然留在約旦河東岸,但他們的戰士必須和其他支族的人同時越過約旦河進入迦南地去打仗。

第10至11節,這裡提到要準備食物,好在「三天」內要渡約旦河去攻打迦南地,第二章16節、22節、第九章16節、17節等都有提起「三天」。「三天」在聖經中有特殊的意義,比如摩西對埃及國王請求,要帶以色列人民出埃及,走「三天」的路程去曠野敬拜上帝(參考出埃及記三:18;八:27),先知約拿在大魚的肚子內「三天三夜」(參考約拿書一:17),耶穌在墳墓中有「三天」的時間,這些都在表明「三天」的特殊意義,說明的是剛好,或是足夠之意。

第12至15節,是再次提醒呂便、迦得兩支派,以及瑪拿西半支族的人將家族留在約旦河東岸,其餘戰士都要跟其他支族的越過約旦河進入迦南地,直到其他支派的人都佔領的迦南地,並安頓好了之後,他們才可以返回東岸。這段記事可參考民數記第三十二章和申命記第三章12至20節等經文,已經詳細說明這兩個半支族必須當前鋒過約旦河的原因。

第16至18節,這兩個支派半的人民都回答約書亞說:「你命令我們做甚麼,我們就做甚麼;你派我們到甚麼地方,我們就到甚麼地方。」這句話已經清楚表明兩件事:一是他們表示效忠約書亞的領導,真心順服他。二是表示忠於自己所立過的約。
經文:

約書亞記 2:1-2:7

註釋:

4.第二章:
這章可說是為第六章以色列人民進攻耶利哥城預留伏筆,談及有關妓女喇合協助約書亞所差派的探子的故事。後來喇合和她的家人,包括她的父母、兄弟,以及其餘的人都在以色列軍隊攻入耶利哥城後被搶救出來,並且將他們安置在以色列營外安全的地區(參考六:22—25)。在耶穌的族譜裡,記載喇合和撒門結婚生波阿斯,而波阿斯和路得結婚,大衛王就是他們的後代(參考馬太福音一:5—6)。

5.第二章1至7節:
這段經文記載約書亞第一次派兩個探子進入耶利哥城去進行秘密偵探。探子在該城內以妓女喇合的家作基地,後來得到喇合的幫助,才得以逃脫緝捕。

第1至3節,約書亞特別交代這兩個探子越過約旦河到耶利哥城去探虛實,該城距離約旦河約有十一公里之遠,也是以色列攻入迦南地的第一個城市(參考約書亞記第六章)。它在約旦河西岸,後來分配給便雅憫支派居住(參考約書亞記十八:12)。原本該城的水質很差,土地貧瘠,後來因為先知以利沙行神蹟,才使該城的水質「變成純淨,不再造成死亡」(參考列王紀下二:19—22)。該城的農作物才開始有好的收成。福音書中記載耶穌有多次的故事是與該城有關係(馬太福音二十:29—34,路加福音十:30—35;十九:1—10)。但他們進入之後,消息就被傳出來,該城的王一聽到就下令去搜查喇合的家,準備捉拿這兩個探子。

第4至7節,故事的癥結或許是在這兩位探子為什麼會進入妓女喇合的家?合理的解釋是:陌生人躲藏在一般小鎮,很容易被發現,但是妓女營生的場合則是公共場所,比較容易混入,閒雜的人較多,不容易被發現。但並不清楚喇合為什麼要保護這兩位探子?可能是她怕受連累,或是希望這兩個探子趕緊離開她的家,以免增添麻煩吧。但更可能和當時中東地帶的習俗,只要接納外出人,就有庇護客人安全的責任和義務。因此,她對來查訪的安全人員回應說出保護這兩個探子的話,誤導緝拿探子的安全人員的方向,終於保全了這兩個探子。
經文:

約書亞記 2:8-2:14

註釋:

6.第二章8至14節:
這段經文是喇合和兩個探子之間的對話,從這段對話中,可看出在喇合身上也有上帝的靈的同在。

第8至13節,喇合是將這兩個探子藏在屋頂上。但值得注意的是第9節,喇合怎麼會知道上帝決定要將「這塊土地」賜給以色列人民?但在她接續下來的這句「這地的每一個人都懼怕你們」,這句話說出了整個迦南地在傳言有關以色列人民將越過約旦河進入迦南地的事,而這些都和出埃及的神蹟有密切關係。因此,這個以妓女為業的喇合也關心著社會大事,就可看出她是一個有才智的女人。從喇合的談話中確實可以看出,她是一個很有智慧的女人,以當時埃及的強大,被奴隸且手無寸鐵的以色列人民卻可以輕易的離開,且讓埃及的精銳部隊葬身紅海中(參考出埃及記第十四章),就能判斷出以色列人民所敬奉的上帝,是個掌管「天上人間的上帝」,這就是智慧。喇合的說法也說明了她和之前摩西派出探子回應的說法完全不同;之前摩西差派探子進入迦南地去探聽的結果,是認為不可能打勝迦南人,因為他們看到的是外表,比如人民強壯的身軀,或是當地進步的文化等(參考民數記第十三章),現在喇合給予這兩個探子得到的訊息是,迦南人膽怯、懼怕以色列人民,而這是出自人民對上帝奇妙作為的驚訝和畏懼。也因為這樣,喇合很聰明地利用該機會,要求這兩位探子答應在以色列軍隊攻入耶利哥城後,一定要庇護她和她家人的安全,包括她的「父母、兄弟、姊妹,和他們家屬的性命」。

第14節,這兩個探子回應喇合的要求,只要喇合不將他們的行蹤洩露,他們發誓一定會依照喇合的要求保護她的家族。
經文:

約書亞記 2:15-2:24

註釋:

7.第二章15至24節:
這段經文記載喇合她依照所說的話,幫助這兩個探子安全脫離耶利哥城的情治人員之追緝。

第15至16節,喇合要這兩個探子躲藏在山裡三天時間,之後才可以上路趕回約旦河東岸。

第17至21節,這兩個探子再次向喇合保證,一定會依約在以色列軍隊攻入耶利哥城時,庇護她和她家族的安全。第18節說這兩個探子將「紅繩子」給喇合綁在窗口上當作記號,這就有如以色列人民出埃及時,用羔羊的血塗在門框上作辨識的記號一樣(參考出埃及記十二:7、13)。

第22至24節,果然,耶利哥王派出緝拿探子的安全人員並沒有完成使命,而兩個探子安全返回以色列營區,把所有經過都向約書亞報告,並且確信上帝已經將迦南地賜給以色列人民,這跟先前摩西時代的探子之回報完全相反。
經文:

約書亞記 3:1-3:6

註釋:

8.第三章
從第三章到第五章1節,都是在描述是以色列人民渡過約旦河的記事。這段經文並沒有經過詳細的整理,因此有些地方會重複敘述。但可以清楚看見現在以色列人民要越過約旦河,就像當年以色列人民在摩西的領導下走過紅海一樣,這樣的記事,有一個很重要的用意:在約書亞身上,看見摩西的樣子,約書亞確實是繼承摩西領導以色列人民,完成進入迦南地的使命。

再者,有些資料讀起來會發現好像有些記事重複敘述,或是使用不同名稱,這是因為來自不同的資料,就像創世記、出埃及記等經書也有相同的情形。

9.第三章1至6節:
當兩位探子回來報告之後,約書亞就積極開始準備要以色列人民拔營走過約旦河了。

第1節,「離開什亭」,這句話也可參考第二章1節。然後來到約旦河河邊紮營,準備要越過約旦河。

第2至4節,這裡再次出現「三」這個數字,這裡說的時間是在「三天以後」的事。這也在表明一切都就緒了之意。約書亞要所有支族領袖告知他們支族的人民,利未支族的祭司將會扛著約櫃走在以色列人民的前頭,這也在表明祭司就是以色列人民的前鋒。

第5至6節,因為這是神聖的一刻,不是隨便的行動,因為要走過約旦河,這是個生與死交關的時刻,因此,約書亞命令所有以色列人民都必須「潔淨」身體,表明有上帝引導他們。以色列人民聽從約書亞的吩咐,都「一依照辦了」,跟從前他們聽從摩西的態度相同。
經文:

約書亞記 3:7-3:17

註釋:

10.第三章7至17節:
在這段經文中特別強調說是收割的季節,也是河水高漲過兩岸的時刻,但卻在這種人看為不可能的事,卻在上帝手中變成可能的事。

第7至8節,這是上帝對約書亞領導權的再次肯定,在約書亞身上眾人會看見上帝與他同在,就像在摩西身上所看見的相同。

第9至13節,這段經文是約書亞對以色列人民下命令,堅定他們的信心,要他們聽從上帝的話,這有如軍隊在出征之前,所謂的「精神講話」一樣。約書亞清楚的告訴以色列人民,只要看見約櫃,就知道上帝在他們的前頭。過去在曠野時,上帝用火柱和雲柱引導他們,現在是用約櫃作前導,表明祂與以色列人民同在。

這裡也提起在迦南地居住的居民有七個族群。對照於十二支族都選出一個代表,表示呂便、迦特,和半支瑪拿西都有依照約定派出代表出來,是十二支族的人一起行動。

摩西帶領以色列人民走入紅海時,海水分開,現在約書亞命令祭司扛著約櫃走入約旦河時,河水就停止流動,這都在表明除非是上帝顯現的神蹟以外,沒有任何人有這種能力可以完成。

第14至15節,這兩節說明了走過約旦河,確實是件偉大的神蹟,因為那是收割的季節,也是河水高漲的時刻,但上帝卻可以讓約旦河的河水停止流動。作者要強調,除了上帝,沒有任何神明或是人的力量辦得到這件事。

第16至17節,這裡說明是上帝的手止住了約旦河水,上帝可以讓河水暴漲,也可以讓河水止住不動,這就是神蹟。而這神蹟就在祭司們扛著上帝的約櫃走入約旦河時,立即發生。約旦河的河床在扛著約櫃的祭司們腳落在河床時,河床隨即變成乾涸可走,就這樣,祭司們扛著約櫃等著以色列人民、全部都走過約旦河。
經文:

約書亞記 4:1-4:7

註釋:

11.第四章:
繼續描述以色列人民順利走過約旦河。然後這十二個代表以色列十二支族的人,就撿了十二顆石頭豎立一座紀念碑,表明這是十二支族共同的行動。

12.第四章1至7節:
這段經文說明約書亞要十二個以色列支族代表各撿一塊石頭做紀念碑,為的是要讓以色列人民後代的子孫都知道這件事。

第1至3節,這十二個支族代表要在祭司扛著約櫃站立之處撿拾石頭,表示這些都有上帝在檢視著。也在表明這座紀念碑含有與上帝立約之意。

第4至7節:這裡說明這撿拾起來的十二塊石頭,要建造成一座紀念碑,主要目的是在教導後代子孫,上帝行了偉大神蹟,他們祖先才能順利進入迦南地,且留下這塊基業給他們繼承。換句話說,是要以色列人民永遠記得上帝的恩典。
經文:

約書亞記 4:8-4:18

註釋:

13.第四章8至18節:
這段經文記載除了呂便、迦特,和半支瑪拿西的勇士,和其他所有以色列人民外,他們準備了四萬名可以打仗的軍隊準備作戰,好保護以色列人民。

第8至10節:「約書亞也在約旦河中」,這句話說明了約書亞就是領導者,領導的人必須走在前頭。特別注意的,是有十二塊石頭,表示所有支族的人同心協力,而不是凸顯某個支族出力多,是大家共同努力的成果,且是在約書亞的命令中完成。這種用石頭立碑作記號的方式,在創世記中也是一再出現,例如:雅各在伯特利夢中看見天梯,有上帝的天使在梯子上下往來,睡醒後就用石頭作碑為記(參考創世記廿八:18);拉班與雅各立約後,也是用石頭立碑作記號(參考創世記三十一:41—53)。

第11至14節,這裡特別強調呂便、迦特,和半個支派的瑪拿西族人的勇士,是走在前頭。這讓以色列其他支派的人知道,他們確實有依照所立的約定去做,並沒有懶散或怠慢應該有的責任。這也是在回應十二塊石頭立碑的用意。

也因為能順利走過約旦河,讓全體以色列人民感受到,就像他們早年祖先走過紅海一樣,對約書亞的尊敬和對摩西的態度相同。

第15至18節,因為是上帝親手擋住了約旦河湍急的水流,河水才會停止不動。現在上帝要約書亞命令所有祭司將約櫃扛上岸,當他們的腳一上岸,上帝的手就縮回,此時,約旦河的河水又開始湍急流動了。
經文:

約書亞記 4:19-5:1

註釋:

14.第四章19至第五章1節:
這段經文是第三至四章的總結,說明以色列人民只因上帝行神蹟帶領他們渡過約旦河到達西岸,就震撼了當地原住民的心,使他們膽怯心驚。其實,這些都在說明只要聽從上帝的命令行事,生命就有保障。

第19節,這裡的「正月初十」,剛好是出埃及記第十二章3節所提起,在過逾越節前夕宰殺羔羊的日子。這也表示是以色列人民離開埃及到進入迦南地,整整四十年時間。他們越過約旦河進入迦南地的第一個地方——吉甲。

第20至24節,再次強調立十二塊石頭做紀念碑的用意,就是要讓後代子孫永遠記得上帝施行偉大神蹟拯救他們的恩典,以及十二支族聯盟連結在一起不分離之意,並且用這種方式教導子孫要知道敬畏上帝。

第五章1節,當迦南地的住民一聽到以色列人民可以順利地走過約旦河,且是在河水高漲的時候,安然走過,讓他們都感到相當的震驚,嚇到「魂不附體」。這也回應了早年以色列人民害怕進入迦南地的心境,甚至曾說上帝帶領他們出埃及是錯誤,他們將會被迦南人殺害等,過去那些去迦南地窺探的探子所回報的錯誤謠傳都被完全戳破。這也是為什麼當年摩西派出的探子回報說,當地的人很高大,根本不能和他們打仗時,引起上帝極大的怒氣,準備用瘟疫懲罰他們,後來還是因為摩西的懇求、代禱,上帝才息怒,但是上代祖先這種對上帝不信的結果,換取得到的是「二十歲以上的人,沒有一人進入那地」(參考民數記第十四章),原因是上帝曾在他們當中行過許多神蹟,但他們卻沒有將這些神蹟所帶來的信息、意義牢牢記住。現在,他們可以親眼看見、親耳聽見迦南地的居民雖然外表體型高壯,城牆堅固,但這並不是問題,只有上帝的同在,才是生命的力量和保障。這一節也同時回應了第二章9節喇合對兩個探子所說的話:「我知道上主已經把這塊土地賜給你們;這地的每一個人都懼怕你們。」
經文:

約書亞記 5:2-5:12

註釋:

15.第五章:
從本章第2節開始,說明以色列人民在吉甲再次用割禮表示與上帝立生命之約。

16.第五章2至12節:
這段經文很重要,說明兩件非常重要的事,一是約書亞為以色列人民行割禮,表示和上帝立約,且是以上帝為生命的主宰。二是以色列人民不再吃天上降下的嗎哪,改吃迦南地當地的土產。

第2至7節:割禮的習俗在中東地區並非以色列民族獨有,而是普遍的習俗(參考耶利米書九:25—26),很可能是源自埃及。但是以色列民族在亞伯拉罕時代就將此習俗昇華,賦予信仰上的特殊意義,認為割禮就是與上帝訂立生命之約,且是永遠的約(參考創世記十七:1—14)。這裡再次說明約書亞帶領以色列人民行割禮,是因為他們出埃及時,也有其他族群的人跟著他們出來(參考出埃及記十二:38,民數記十一:4a),且在埃及當奴隸以及在曠野漂流期間,因為疏忽沒有嚴格執行這件事,所以重新舉行,是為了進入迦南地後,要與當地人有明顯的區隔,使他們知道自己已經「分別為聖」,需要用更審慎的態度過每一天。而且也要透過割禮,使以色列人民和與他們一起出埃及的外族人,成為一個生命共同體。

第8至9節,這裡也附加說明了行割禮所代表的另一個重要意義:除掉「在埃及當奴隸的恥辱」,因為割禮表示以色列人民是上帝的子民。因為現在的地點是「吉甲」,所以這地名也在表示「除掉」之意,也可以當作「改變」解釋。

第10至12節,這是他們開始恢復守逾越節,也是他們第一次吃到迦南地出產的作物,而以色列人民吃了將近四十年久的「天上的糧食——嗎哪」從此停止降下來(參考申命記八:2—3)。
經文:

約書亞記 5:13-5:15

註釋:

17.第五章13至15節:
這段經文是為第六章攻打耶利哥城作序言。這個突然出現的「人」很顯然是上帝的使者。在出埃及記第廿三章20至23節曾記載上帝對摩西說要差派天使在旅途中保護他,只要摩西聽從。現在也是同樣現象出現在約書亞面前,是再次肯定約書亞繼承摩西的領導角色,也同時表明上帝在摩西身上的應許也在約書亞身上出現。

第13節,表示約書亞帶領以色列人民並沒有在吉甲停留很久,而是繼續向耶利哥城推進。而這時候出現這位手裡拿刀的人站在面前,約書亞很敏感,就隨即問他的身分。

第14節,約書亞一聽這人是作上帝軍隊的統帥,就隨即知道這就是上帝差派來幫助他們的使者,他隨即俯伏在地上,表示願意順服上帝差派來的僕人之指示。

第15節,這有如摩西早年在何烈山遇見上帝的情形相同(參考出埃及記三:1—6),也是先有天使出現,然後對摩西說他所站的地方是聖地,要脫掉鞋子。這些都在說明約書亞就是摩西的接棒者。
經文:

約書亞記 6:1-6:11

註釋:

18.第六章:
這一章是在記述以色列軍隊攻入耶利哥城的情形。從第二章開始派人去探測耶利哥城的景況後,準備攻城,然後在這一章達到高峰。而耶利哥城也是以色列人民進入迦南地之後,第一個攻下來的城鎮。

19.第六章1至11節:
這段經文說明約書亞告訴以色列人民進攻耶利哥城的作戰方式。

第1節,「耶利哥」,這名字的意思是「月城」,很可能是因為敬拜「月亮之神」而得名。該城的人已經知道以色列人民準備來進攻,因此,就「嚴加戒備」、「緊閉城門」要應戰。

第2至5節,其實,戰爭是上帝在指導,也是上帝在替以色列人民征戰。因此,上帝會告訴約書亞怎樣攻打耶利哥城。上帝要約書亞吩咐祭司扛約櫃、吹號角打先鋒,因此,祭司在戰爭中並非閒著無事,也不能因為他們是宗教師就拒絕參與戰爭,他們在攻打耶利哥城的戰事上是扮演「先鋒」的角色。而吹羊角號,這很可能和亞伯拉罕當時獻以撒時,上帝親自準備的羔羊,羊的兩角纏在樹叢裡有關(參考創世記廿二:13),因此用羊角也有表明「上帝會自己預備」之意。這裡強調「七」個祭司、「七」天、繞城「七週」等,都是以「七」的數目表示。

「七」是神聖的數目,這裡表明攻打耶利哥城是上帝親自領軍。並不是說以色列軍隊都沒有出力,而是有上帝與他們並肩作戰。

第6至7節,約書亞就依照上帝指示的方式,命令祭司七人拿著號角走在約櫃前面吹號,然後前鋒軍隊走在約櫃前面。

第8至11節,約書亞指揮著整個軍隊,依照他的命令行事,何時該吹號,何時該吶喊,都要聽從他的指揮。這是第一天的作戰。
經文:

約書亞記 6:12-6:21

註釋:

20.第六章12至21節:
這是第二天到第七天攻打耶利哥城的記事。也在表示這場攻城的戰爭絕對會勝利。因此,約書亞先交代一些進入城內必須要嚴守的規律。

第12至14節,這是第二天的攻城方式,和第一天相同,先頭部隊走最前面,接著是七個吹號角的祭司,然後是扛約櫃的祭司,最後面是「後衛隊」。這樣,連續走六天。

第15至19節,這是第七天。都是以繞城的方式進行,只有這一天繞城七次,就在這一天,約書亞要所有部隊大聲吶喊。並且交代要徹底毀滅該城,但必須饒過喇合和她的家人,也不准有任何人私藏在城內所拿到的任何物品。

第20至21節,果然,他們戰勝了原本比他們更堅強的耶利哥城,並且將該城徹底摧毀殆盡。
經文:

約書亞記 6:22-6:27

註釋:

21.第六章22至27節:
這段經文說明約書亞依照兩個探子帶回的訊息,必須給予喇合和她的家人性命安全的保障。

第22至25節,約書亞要先前受派去偵察耶利哥城的兩個探子找喇合,並且把她全家都帶出來,將之安置在安全的地方。這是按照先前探子與喇合的約定(參考二:12—14),不會殺害喇合和她的家人。

第26至27節,當以色列軍隊摧毀耶利哥城之後,約書亞就禁止該城重建,且發出嚴厲的誓言,絕對不准許任何人重建該城。也因為約書亞親自指揮攻城成功,使得他的名望震撼了那一代地區。
經文:

約書亞記 7:1-7:9

註釋:

1.第七章:
這整章都是記載有關亞干犯罪的事件。這章是在回應第六章所強調的,以色列人進攻耶利哥城並非為了取得戰利品,他們攻入迦南地是為了取得上帝所應許的土地而戰,並非為了生活物品的需要,或是財力、人力。因此,上帝命令他們絕對不可以奪取當地的任何物品。這有個重要的觀念在其中,要讓以色列人學習知道,他們不是靠戰勝掠奪別人財物而富有,在上帝所賞賜的土地上,上帝所給予他們都足夠有餘。而貪心將是敗壞的一個酵素,絕對要禁止,否則只會帶來更大的災難。
亞干的事件也在說明,雖然有法律這樣規定,還是有人不聽從,因此引起整個進攻計畫受到波折、失敗。從這裡要教導以色列人知道,違背上帝的法律規定,所影響的不只是個人的問題,而是整個民族受到懲罰;也要讓他們學習知道,遵守上帝法律是沒有任何人可以例外,大家都必須嚴格遵守。

2.第七章1至9節:
這段經文開始述說以色列人在約書亞帶領下,派兵去進攻弱小的艾城,結果卻慘敗而回。這事讓約書亞和以色列人的領袖大為意外,而詢問上帝的旨意。

第1節,是整章記事的序言,也是結語。因為這節直接指出是因為亞干犯罪,才導致以色列人攻打艾城失敗。亞干是屬於猶大支族的人,對猶大支族而言也是很大的傷害。

第2至5節,艾城距離耶利哥城大約有二十四公里遠,且這段是上坡路程。若能攻下這城,在軍事上有重大意義,因為該地海拔高,容易防守,居住上也安全。當約書亞派人去窺探之後,回來報告認為該城防衛能力很弱,容易攻打下來。因此,只需三千名兵士去攻打艾城就夠了。結果沒有想到,不但被艾城的防衛軍打敗,且還有三十六人被殺死了。這次敗仗,對全體以色列人來說,是很大的打擊。因為他們攻打耶利哥城時並沒有交戰,是靠約書亞帶領、祭司繞城,上帝親自顯現神蹟而攻下來。現在他們親自出兵去攻打,竟然慘敗而回。這必然讓他們想到往後要繼續攻打的城鎮,死傷必定更為慘重。

第6至9節,「悲傷地撕裂衣服,拿灰撒在頭上」,這是家裡有人喪失生命而表悲痛哀傷,或是極為悲痛、懺悔的一種態度(參考創世記三十七:34;以斯帖記四:1—3;約拿書三:5—6)。現在因為以色列軍隊出師不利,約書亞第一個想到的就是他們必定得罪了上帝,因此,他用這種方式與上帝對話,為要瞭解到底哪個地方得罪了上帝。約書亞對上帝所說的話,也是一種自責,因為這次攻城的計畫,是他一手策劃的,結果卻慘敗。他深怕將會因此這次的敗戰,促使當地的迦南居民接連來攻打以色列人,這將會因戰敗而心生恐懼的以色列人,無心應戰,而死傷更重。
經文:

約書亞記 7:10-7:15

註釋:

3.第七章10至15節:
上帝讓約書亞知道有人違背了法律規定,也讓約書亞知道怎樣處置違背法律的人。從這裡可以看出整個事件要述說的一個主題是:遵守上帝的法律誡命是絕對的要求,不能寬待任何一個人違背法律誡命。因為違背上帝的法律誡命,等於背叛與上帝所立的約一樣地嚴重(第11節)。

第10至12節,上帝讓約書亞清楚知道,因為以色列人在攻打耶利哥城成功之後,有人不遵守上帝的命令,而私藏戰利品,上帝要約書亞毀了那些戰利品,否則祂將不會再繼續帶領他們。這是很嚴重的警告。

第13至15節,上帝要約書亞命令以色列人準備做好三件事:一是潔身,好在隔天去見上帝。二是必須把那不該拿的戰利品拿出來。三是要把那私藏這些戰利品的人用火燒死。會這樣處置的原因,是這些人違背與上帝之間的約。
經文:

約書亞記 7:16-7:26

註釋:

4.第七章16至26節:
這裡並沒有說明上帝用怎樣的方式來讓約書亞知道是哪個支族、宗族的人。但聖經經常提到用「抽籤」來確定犯罪者。例如:約拿也是在抽籤之下被發現他就是引起風浪的「禍首」(參考約拿書一:7)。

第16至19節,這裡清楚說出是猶大支族中的謝拉宗族的人,終於找到撒底的孫子,迦米的兒子亞干。約書亞要亞干照實說出他所犯的罪。

第20至21節,亞干照實說出他在戰利品中拿取了一件巴比倫的外袍、兩公斤的銀子和半公斤的金子。他將這些東西都藏在他的帳棚內的地下。

第22至26節,約書亞立即派人去將那些東西拿出來,並將之攤在上帝面前,全體以色列人都看見。約書亞進行審判,將亞干和他一家人連同家中的牲畜都徹底毀滅。然後在亞干被石頭打死的地方堆起一堆石頭,以「災難谷」之名作為後代子孫的警惕。

這種用石頭之刑,處置亞干和他的家人,是在表示亞干所犯的罪,是褻瀆上帝的神聖(包括對上帝法律誡命的藐視,以及對聖殿的不尊敬),就像司提反被判以「褻瀆上帝」之罪,被人用石頭打死一樣(參考使徒行傳七:57—58)。

「給我們帶來」,這句話在《中文和合本》的用詞是「連累我們」,表示他的罪不但是「連累」了家人,也連累了整個以色列人。這種連累家族的處置方式,後來有了改變。申命記第廿四章16節記載說:「父母不該因兒女所犯的罪被處死;兒女也不該因父母所犯的罪被處死。各人只擔當自己所犯的罪。」(申命記廿四:16)
經文:

約書亞記 8:1-8:29

註釋:

5.第八章:
這章記載兩件事:一是第1至29節,有關約書亞在處理亞干犯罪的事件之後,再次命令以色列人進攻艾城,並徹底摧毀了艾城。二是第30至35節,約書亞再次帶領以色列人在以巴路山上和上帝立約,且將摩西留傳給他的約書再一次朗讀給全體以色列人聽,聽的包括了在他們當中的外族人。

6.第八章1至29節:
這段經文記載以色列軍隊在約書亞帶領下攻下艾城的情形。這次與上次攻下耶利哥城不同的地方,再者,上次是派三千名軍隊去攻打(參考七:4),這次卻是用比上次多出十倍的軍隊,共計有三萬名精銳部隊出戰,結果該城共計有一萬兩千人全都被他們殺死。

第1至2節,上帝再次命令約書亞率領以色列人去攻打艾城。該城具有國防重要戰略地位。上次說不可留下任何東西、物品,這次上帝允許他們留下城裡的牛群和財物。

第3至9節,記載約書亞是個很懂戰事謀略的人,和上次攻打耶利哥城的方式截然不同,上次還是上帝用奇妙的方法——要他們繞城七週,使耶利哥的城牆倒塌,這次用戰術取勝。他推測艾城的人一定以為上次打勝仗,這次必定可以將以色列人殺到片甲不留,想不到這是約書亞的一種策略,在艾城的軍兵離城很遠無法回防之際,由以色列另一隊伍攻入該城,並且焚燒該城。而且此次的戰爭並沒有扛著約櫃當前鋒,因此並不能看成是「聖戰」。

第10至17節,是部署軍隊的方式,讓艾城的王受到誘惑而陷入約書亞的疑陣,結果整座艾城變成沒有軍隊防守的空城。因為該城的王把軍隊帶去與他所看見的約書亞軍隊,正面交戰。但約書亞卻有一支精銳部隊埋伏在該城的背後,等到約書亞帶領部隊假裝逃離到很遠的地方時,該支精銳部隊就乘機攻入該城,且輕易地攻下來,因為沒有軍隊防守。

第18至23節,因為該城已經被以色列軍隊佔領,這些艾城的軍隊無法回防,且約書亞又帶領假裝逃退的軍隊回頭,轉向攻擊艾城軍隊,佔領該城的以色列軍隊也出來從背後夾擊,就這樣,艾城的人民全部都戰死,只有國王被活捉帶到約書亞面前。

第24至29節,就這樣艾城全部的人都被殺死,共計多達一萬二千人。但將該城的牛群和財物都搜刮帶走,且以色列人徹底燒毀了該城,也殺死了國王。艾城也因此有個含意:指荒廢之城。然後就像處置亞干的情形一樣,在艾城王的屍體處堆聚了一大堆石頭,表示懲罰之意。

這種徹底毀滅整座城的人民的記事,也是許多人讀聖經時會感到不解的事。即使到現今還是沒有很好的解釋。新約時代耶穌的教導與這樣的狀況完全相反,耶穌教導人要愛仇敵,為迫害者祈禱(參考馬太福音五:44)。這樣的教導才是真實宗教信仰應該有的態度。

經文:

約書亞記 8:30-8:35

註釋:

7.第八章30至35節:
這段經文是在回應申命記第廿七章1至8節的命令,要以色列人渡過約旦河後,在一塊沒有鑿過的石頭上獻祭給上帝,並且要豎立一塊石頭,塗上石灰,在上面寫上「法律和教訓」。約書亞都確實按照摩西所交代的方式建造祭壇。

第30至31節,「以巴路山」,這是今日的拿布勒斯(Nablus),也就是示劍北邊的山。約書亞在這裡依照摩西指導的方式建造一座祭壇,就是「用未經鐵器鑿過的整塊石頭築造祭壇」,用此表示純潔、聖潔之意。建祭壇是要獻祭給上帝,因為他們打了勝仗。

第32至33節,然後將摩西法律重新寫在石頭上,這是根據申命記第廿七章3節所記載的去做。然後又將人民分成兩隊,將約櫃放在中間,表示和上帝立約之意。

第34至35節,就在獻祭後,約書亞當著以色列人面前,再次宣讀上帝頒布給摩西,再由摩西轉給以色列人的法律、誡命給大家聽。
經文:

約書亞記 9:1-9:15

註釋:

8.第九章:
這章記載迦南地的族群聯合起來抵抗以色列人。他們之所以會聯合起來,是因為耶利哥城和艾城已經淪陷,且他們聽過有關以色列人脫離埃及人,經過紅海、約旦河的神奇事件,因此,在他們看來,只有想辦法才能抵擋得住這個在他們看來是很奇怪的民族攻勢。而首先出招的是住在基遍地方的希未人。他們採用的方式就是以「欺騙」的方法,讓以色列人和約書亞相信他們編造的謊言。雖然後來約書亞發現基遍人欺騙他,但並沒有殺害他們,而是讓基遍人成為以色列人的奴隸。這也是第一次以色列人從過去作埃及人奴隸,變成擁有奴隸的族群。

再者,作者也用這章經文說明一個重要的信仰態度:若用上帝的名發誓,就必須嚴格遵守所發的誓言。

9.第九章1至15節:
當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打破耶利哥城,接著毀滅了艾城,這讓迦南地的居民和族群大為驚慌不安,他們決定要先採取行動。

第1至2節,這裡列出六個迦南地的族群,包括有赫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另外也說到北邊的黎巴嫩人聽到這些消息而震驚。因此,他們決定要聯合起來對抗以色列人。

第3至6節,最先出手來跟約書亞交手的,就是住在基遍地方的希未人。他們其實是住在艾城的附近,卻騙約書亞說他們是來自很遠的地方。為了要欺騙約書亞和以色列代表,故意用發霉的餅,會漏的酒袋,以及破舊的衣服,來掩飾他們是附近的居民,他們希望博取約書亞的同情並表示他們期盼和以色列人簽訂和平條約。

第7至13節,由於摩西交代他們進入迦南地之後,要消滅希未人(參考申命記二十:17)。為了要避免被以色列人像對待耶利哥城和艾城的人民一樣,因此,他們表示來求和的,並不希望受到武力的侵犯。

第14至15節,以色列人沒有詢問上帝,就收下了他們帶來這些已經腐壞的食物和禮物,並且跟基遍人訂立了「友好條約」,發重誓不殺害他們。
經文:

約書亞記 9:16-9:27

註釋:

10.第九章16至27節:
這段經文描述後來基遍人欺騙的事被人揭發,約書亞決定遵守所發誓的約定,下令所有以色列人不可殺害基遍人,但將他們收納成為奴隸。

第16至17節,當這約成立後的三天,以色列人才發現被基遍人所騙,原來他們就居住在以色列人鄰近,只要以色列人隨時發動攻擊,都可以將他們消滅。這裡也列出這些希未人所居住的城市,包括基遍、基非拉、比錄、基列•耶琳等城鎮。

第18至21節,因為這件事在以色列內部出現不同意見,也傳出不滿的聲音。但以色列的領袖們堅持要守約,因為那和平條約是用上帝的名發誓而簽訂的。也從這裡看見以色列人經過四十年曠野漂流的經歷,知道遵守約的重要性。為此,他們決定讓基遍人存活下來,不殺害他們。但要將他們當作奴隸使用。

後來在大衛王時代,整整三年發生嚴重的飢荒,大衛求問上帝,才得知與掃羅殺害基遍的居民有關(參考撒母耳記下廿一:2)。大衛為了要處理此事件,答應基遍人的要求,從掃羅的後代中,交出七個男丁,吊死他們(撒母耳記下廿一:6—9)。

第22至23節,約書亞做出裁定,讓基遍人永遠在以色列人當中當奴隸,做祭壇所需要的挑夫之工作。

第24至25節,說出在迦南地的人確實傳述著上帝怎樣帶領以色列離開埃及奴隸之地,且在越過約旦河進入迦南地時,還有能力打垮耶利哥城的人,也有能力殺害地理位置甚佳的艾城,且把該城所有的人都殺害等,單是這些傳聞就讓基遍人嚇到不知所措。

第26至27節,約書亞聽完這些基遍人的陳述之後,決定下令讓基遍人受到保護,不准有任何以色列人傷害基遍人。
經文:

約書亞記 10:1-10:14

註釋:

11.第十章:
這章主要記載基遍人與以色列人簽訂合約,並且成為以色列人的附庸國,導致迦南地各城邦、族群等國王都緊張起來,加上基遍原本就和耶路撒冷等郡王沒有密切的關係,於是耶路撒冷王就決定聯合其他城邦郡主攻打基遍。再者,因為基遍剛好是阻擋以色列軍隊南下的屏障,是國防的重要位置,因此,這些族群會聯合來攻打基遍,也是在為自己的安全作考慮。而以色列既然成為基遍的宗主國,就有責任保護基遍的安全,因此,當這些邦城聯合起來攻打基遍時,基遍王隨即請求約書亞出兵援助,約書亞立刻派大軍去攻打亞摩利人的聯軍。

12.第十章1至14節:
這段經文記載耶路撒冷王亞多尼‧洗德聯合希伯倫、耶末、拉吉,和伊磯倫等五個亞摩利王聯合起來進攻基遍。其實,這樣的政策也是耶路撒冷王在對迦南地的族群宣告:誰跟以色列人合作,結果就會和基遍的遭遇相同。是一種警告的方式。

第1至5節,這裡特別提到約書亞不但徹底毀滅了艾城,且將該城的國王殺死,這種消息傳到迦南地各地區,必定會引起所有郡主、城邦領袖都震驚、懼怕起來。特別是艾城位居險要的地理位置,且是大城,都會被以色列人攻取下來,耶路撒冷更是位居山丘,不容易攻下的城堡,就像後來該城的耶布斯人放話給要帶兵攻打該城的大衛說的:「你永遠進不了這城,就連盲人和跛子也能擊退你!」(撒母耳記下五:6)不過看到基遍降服於以色列人,且成為附庸國家,於是決定聯合所有亞摩利人所居住的上述這些城的王,先圍攻基遍,他們認為只要能將基遍攻打下來,就算以色列人想要繼續進攻其他城鎮,也難。

第6節,由於前一章有提起基遍人順服以色列,並且訂立了和平條約,表示基遍願意成為以色列的附庸,所以基遍人就派人去傳話給約書亞,告訴他所有亞摩利人聯合起來攻打基遍,請求約書亞派兵來救援、幫助基遍。

第7至8節,約書亞派出大軍,且是精銳部隊前去救援,上帝也藉此機會再次告訴約書亞,要他不必害怕,上帝會與以色列的軍隊同在。這也表示這場戰爭,將會是上帝帶領以色列人征戰。

第9至11節,很清楚說明是上帝親自出手打擊亞摩利人,祂從天上降下冰雹,使亞摩利人無法逃脫以色列軍隊的突擊。另一方面也說明約書亞確實是個聰明又守約的領導者,趁著半夜率軍隊進攻圍困基遍的亞摩利人。速度之快超出亞摩利人的想像,也因此,一聽到以色列軍隊來到,亞摩利人就怕到不敢迎戰而想要逃離,上帝降下冰雹阻擋,結果士兵死傷慘重,單是被冰雹打死的人,就比以色列軍隊還多。

第12至15節,也是舊約聖經中非常奇特的一段記事,這裡提到約書亞向上帝祈禱,讓太陽和月亮都停止不動,直到以色列軍隊打敗仇敵亞摩利人。上帝因為應允這次的戰爭,且上帝也親自擊打亞摩利人。所以,上帝聽了約書亞的祈禱,太陽和月亮都是上帝所創造,因此,都聽從了上帝的命令,直到約書亞帶領的以色列軍隊戰勝為止。這種祈禱天象改變的記事,也發生在先知以利亞的身上,他祈求上帝不要下雨,也不降甘露,長達三年的時間,導致大地飢荒(列王紀上十七:1-7、十八:1),說明的是,如果是出自上主的旨意,就是天上的星辰也會聽從。例如摩西在埃及國王面前所引發出來的各種災難就是個例證。

約書亞的這首詩歌,記載在「雅煞珥書」上,另外,撒母耳記下第一章19至27節是一首大衛王為掃羅和約拿單寫的輓歌,也記載在「雅煞珥書」上,這是一本記載「以色列戰史」的史書,但並沒有編入聖經正典中。

作者強調一件事,並不是以色列軍隊精銳可退敵,而是:「上帝為以色列征戰!」才使敵軍因為聽到要面對以色列軍隊就驚慌失措,潰不成軍。另一方面,這也是在表示約書亞和摩西一樣,他們都是上帝的忠僕,他們的祈禱,上帝都會垂聽。

這段經文也帶來一個重要的信息:太陽、月亮,這兩種星體是迦南人所崇拜的神明,它們也聽從上帝的指揮,這也在表示這兩種星辰都不是神明,都是上帝所創造的萬物之一,所有受造之物都會聽從上帝的命令。只有創造萬物的上帝才是真正的神。
經文:

約書亞記 10:16-10:27

註釋:

13.第十章16至27節:
這段經文述說這五座城鎮的王都因戰敗而逃走,被發現躲藏在洞穴中,約書亞下令將這些王殺死,也有殺雞儆猴之意,要讓迦南地其他族群的領導者知道順服以色列才能保平安。就像第21節說的:「從此,沒有人敢開口反對以色列人。」這表示還有當地人存活。

第16至21節,戰敗的亞摩利地區的五個國王都逃到瑪基大的一處洞穴躲藏,因為被人發現而通報給約書亞。約書亞命令先將洞穴用大石頭堵住,以防這些國王逃離。然後命令軍隊繼續攻擊這五個城邦的軍隊和人民。第20節的「只剩下少數人逃進城裡去,沒被殺掉」,後來在第28節說戰勝之後,約書亞仍沒有放過這些躲藏在瑪基大城內的亞摩利人。

第22至24節,當約書亞打贏了這場他族聯合的戰爭之後,他回來懲罰躲藏在洞穴中的五個王,下命令將他們殺死,並且用他們躲藏的洞穴當作墳墓埋葬他們。
經文:

約書亞記 10:28-10:43

註釋:

14.第十章28至43節:
這段經文描述約書亞乘勝追擊繼續帶領以色列人攻打鄰近的城鎮,征服了許多地區,佔領了許多要塞基地。而以色列軍隊也因著此次戰役,深入到迦南地的南部地區,包括耶路撒冷南部的山區。比較特別的是,聯軍攻打基遍的構想是由耶路撒冷王亞多尼‧洗德的提議,但是耶路撒冷城卻沒有在此次戰役中被消滅,而逃過了一劫,且它又是最接近基遍城的城市。耶路撒冷要等到大衛王的時代才攻下來(撒母耳記下五:6—9)。

第28節,這節可對照第21節來看。

第29至30節,這是攻打立拿城。

第31至33節,這是打下了拉吉城。

第34至35節,這是攻打伊磯倫,也跟前面一樣,都戰勝了。

第36至37節,約書亞取下了希伯崙城。

第38至39節,拿下了底璧城,以及鄰近所有的城鎮。

第40至43節,這裡說約書亞帶領以色列的軍隊,征服整個亞摩利人居住的地區,以及山區,並且佔領這些重要的基地要塞。

作者依舊強調這是上帝親自帶領以色列人的戰爭,才能得到的成果。換句話說,若不是上帝同意這戰爭,儘管以色列有精銳的部隊也是枉然。就像過去埃及派出最精銳的部隊去追離開的以色列人,也是全軍覆沒。因為上帝和以色列人同在,親自帶領他們脫離埃及。
經文:

約書亞記 11:1-11:15

註釋:

15.第十一章:
這章是延續第十章,主要在說明迦南地各部落、郡主、城邦的王,他們一聽到以色列軍隊勢如破竹般直搗迦南地南部的各區域,現在換成迦南地北部各地的許多部落、族群、郡主、城邦都整裝聯合更多的軍隊,為的是希望能將以色列的勢力驅逐出去,但結果就像南部的族群一樣,還是被約書亞帶領的以色列軍隊給擊潰。

16.第十一章1至15節:
南方的部落是由耶路撒冷王帶頭,現在北方的是由夏瑣王耶賓帶頭,傳話給其他部落領袖,包括瑪頓王約巴、伸崙王、押煞王,以及北邊山區、加利利湖南邊的約旦谷、丘陵地帶和多珥附近沿海一帶諸王等,這表示夏瑣王的影響力甚大,甚至還召集南部一些尚未降服於以色列的地區部落,大家都相聯繫集合起來,要攻打以色列。作者用他們「人數多得像海灘上的沙粒。他們擁有很多馬匹和戰車」,要跟以色列人作戰。

第1至5節,很清楚將北部聯軍和南部幾個部落的軍隊連結,主要攻打的對象,就是以色列的軍隊。其實,這也是迦南人的保衛戰,聯盟共同出擊,也表示他們彼此的利害相關連。當區域發生危險時,沒有任何一個部落、族群可以置身度外。

第6節,是整章的中心經文,主要在說明無論敵對以色列的軍隊有多麼地精銳,或是人數多麼龐大,只要有上帝與以色列軍隊同在,他們都不必害怕,因為真正在打仗的,不是以色列軍隊,是上帝親自為以色列人戰爭,無人誰能抵擋得了上帝。

第7至9節,這段述說約書亞帶領以色列人的軍隊攻下了北到米斯利弗‧瑪音和西頓,東到米斯巴谷,直到把敵人擊退並且殺光為止。約書亞都是依照上帝給他的指示去做。

第10至11節,將北部和東部的上述這些族群、部落攻陷之後,約書亞率軍轉向回來攻打北部地區最強大的夏瑣國,也是一樣徹底毀滅該城,和人民。

第12至14節,可看出作者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說明約書亞像摩西一樣,只要是上主所命令的事,他都遵照去行。要注意的,是這裡特別提到北部地區的城市,除了夏瑣被徹底毀滅外,其餘都沒有,但以色列人洗劫了城內所有的財物並殺光城內所有的人民。

第15節,這節再次強調約書亞和摩西一樣,都是上帝忠僕,只要上帝的命令,約書亞像摩西,都一一遵照著去做。
經文:

約書亞記 11:16-11:23

註釋:

17.第十一章16至23節:
這段經文也可看出作者的筆法,就像出埃及記作者的筆法相同:能使國王心硬的是上帝。這樣筆法所表達的本意是:有誰能使埃及國王如此心硬呢?除了上帝敢使這種自傲心很強的領導者生氣以外,還有誰有這樣的能力?因為上帝要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這對整個埃及帝國是非常大的損失,也是造成國家經濟大亂的一件事,誰有這樣的能力造成這樣大的損失?當然只有上帝。這裡在第20節所用的「上主使那些城的人決心跟以色列作對」,寫法就像出埃及記所寫的一樣。特別是在第10節記載「那時夏瑣是所有王國中最強大的」,就跟當年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時,埃及帝國是當時整個中東地區最強大的帝國一樣。人往往在自以為軍事武力強大時,就會看不起上帝所帶領的「弱小」族群,這才是造成滅亡的主要因素。

第16至20節,述說約書亞帶領以色列軍隊佔領迦南地的區域範圍,並且強調整個迦南地區的族群,只有基遍人聰明,知道和以色列人講和,簽訂和平條約,因此才免於受難。「其他的都被征服了。」

第21至22節,特別提起巨人族亞衲,其實也是在回應民數記第十三章22節、28節、33節等,當年摩西派去窺探回來的探子,都表示對該族群很懼怕,現在作者說亞衲族沒有甚麼好怕的,在上帝帶領下,以色列的軍隊將巨人族亞衲給消滅了,並且消滅殆盡,在以色列統治區內沒有殘留下來的。

第23節,說明整個征服迦南地的戰爭就此結束,約書亞從第一次扛約櫃打前鋒進入耶利哥城,緊接下來在上帝的指示下進攻艾城,與五王聯軍敵對,以及和其他王國聯盟對抗等,都贏得勝利,就此達成以色列人出埃及,經曠野進入迦南地的願望。約書亞依照先前的約定,由以色列各支派推出代表參與分配土地事宜(參考民數記三十四:16—29)。這節也可說是以色列人正式進入迦南地,佔領了上帝應許他們居住的土地。但事實上並不是完全,因為還有些需要征服的地方。
經文:

約書亞記 12:1-12:6

註釋:

18.第十二章:
這章是約書亞帶領以色列人進攻迦南地的一個結論。這章分成兩個部份,一是第1至6節,再次提起摩西已經完成的部份,主要是希實本王西宏和巴珊王噩的領土,這是屬於約旦河東部的地區,也已經答應分配給呂便、迦得兩個支族,以及半個瑪拿西支族,作為他們的產業(請參考民數記第三十二章;申命記三:1—22;約書亞記一:12—18)。第二部份是第7至24節,這部份是記載約書亞帶領以色列軍隊佔領約旦河西岸。也就是北起「但」,亦即從北部的黎巴嫩直到南部的「別是巴」。這些地區都是屬於約旦河西岸的地區,也就是迦南地的土地。

19.第十二章1至6節:
這段經文在民數記第廿一章21至35節,以及申命記第二章26節至第三章11節等處都有記載,且是非常詳細。

第1至5節,從這裡可看出不論是統治希實本的亞摩利王西宏,或是巴珊王噩,他們統治的區域範圍都很大,和約旦河西岸的小部落非常不一樣。換句話說,在迦南地不同族群甚多,也因此以色列人進入後面臨了許多困難。

第6節,論及將約旦河東岸土地分配給呂便、迦得這二支族的人,以及半個支族的瑪拿西人居住,作為他們的產業,前二支派是自己來向摩西請求,也得到摩西的應許,因為土地範圍太大,所以摩西又把其中的一塊分配給一半的瑪拿西支派的人居住。這些記事都可以從民數記第三十二章33至42節,以及申命記第三章12至17節等看到。
經文:

約書亞記 12:7-12:24

註釋:

20.第十二章7至24節:
這段經文是描述約書亞的部份,也就是越過約旦河,在西岸整片迦南地所進行的征戰。

第7至8節,這片屬於迦南地的部份,這兩節所說的正好和第十一章17節的記載反向;在第十一章是從南部往北部寫,這裡從北部的黎巴嫩寫到南邊的以東附近的哈拉山。這裡再次提到原本居住在這塊地區的族群名字,包括有:赫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和耶布斯人。

第9至24節,提到的族群更多,共計載三十一個部落。這也是後來以色列人在迦南地非常辛苦之因,因為這些族群並不是完全消滅。耶布斯人所佔據的耶路撒冷,一直到大衛王時期才攻佔下來。
經文:

約書亞記 13:1-13:7

註釋:

21.第十三至廿一章:
這段長達九篇的篇幅,都是記載以色列人分配所佔領的土地有關事宜。再者,要瞭解以色列人對土地的觀念是:土地乃是上帝所有,不是屬於個人或是任何團體。上帝才是土地的支配者。

22.第十三章:
這一章主要提到三個主題:一是第1至7節,談到還有不少地方是以色列人沒有完全佔領下來的。二是第8至14節,這裡談到在約旦河東岸以色列有兩個半支派早就分配好土地了。三是從第15至33節,這部份談到在東岸這三個半支派分配的土地範圍。

23.第十三章1至7節:
    這段經文特別提起非利士人居住的地區尚未攻佔下來。而非利士人也是後來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後,經常感到頭痛的族群,因為他們經常騷擾以色列人的居住安寧。

第1節,開始就說「約書亞已經老邁」,可以比較第十一章18節說的:「約書亞跟這一帶地區的諸王爭戰了很久,終於擒獲了他們,把他們處死。」可見在進攻約旦河東岸地區確實用了很多年日。第廿四章29節說約書亞去世時,是一百一十歲。而與約書亞同年代的另一位領袖人物迦勒(同時被摩西差派去窺探迦南地的,參考民數記十三:3—15),則在第十四章提到自己的年齡是八十五歲(參考約書亞記十四:10),因此,這裡雖然說約書亞已經老邁,可是離開他去世的時間尚有廿五年歲月的時日。

這節開始就說約書亞已經年老,表示他已經無法繼續帶領以色列人,而這句話其實也為後來的士師記埋下伏筆。因為約書亞去世之後,就沒有忠實且優秀的領導者來帶領以色列人。

第2至3節,談的是非利士人居住的地方,在第3節提到非利士人有五個城市,包括有迦薩、亞實突、亞實基倫、迦特,以及以革倫等。

第4至5節,談到的是迦南人、西頓人和米亞拉、迦巴勒人等的地區。

第6節,這是屬於居住在山區上的西頓人地區。

第7節,清楚說明約旦河西岸的這片迦南地,是要分配給以色列九個半支派。

其實上述這些敘述都在說明,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之後,一再要面對這些尚未降服他們的區域之人民。而且也受到這些民族的民情、風俗,甚至宗教信仰的影響。

再者,上帝要約書亞先分配土地給以色列各支族,為的是先佔領所取得的土地,讓以色列人可以先安居下來,畢竟他們在曠野已經漂流四十年,也需要一段時間滋生養息。約書亞可說是為以色列人打開了迦南地的門戶,往後就必須讓他們各族的人去努力完成尚未竟功的大業。依照士師記第三章4節:「上主留下這些民族是要考驗以色列人,看看他們是否服從上主藉著摩西頒佈給他們祖先的誡命。」在這塊土地上,要考驗那些沒有經歷迦南戰事的以色列人。他的目的是要教以色列的每一代學會打仗,尤其是從來沒有上過戰場的人。後來士師記作者說以色列人在約書亞和與他同時代的長老去世後,後代的子孫確實墮落了,他們忘記了上帝的命令、誡命。這是非常可惜的事。
經文:

約書亞記 13:8-13:14

註釋:

24.第十三章8至14節:
這是記載早先已經確定要將約旦河東岸分配給呂便、迦得,以及瑪拿西的半個支族(參考民數記第三十二章)。很可惜的是後來也因地理環境的影響,呂便的後裔在大衛王朝的時代幾乎都被迦得的後裔所同化,每當提到約旦河東岸的事,只提到迦得,而不再提起呂便了(參考撒母耳記上十三:7;撒母耳記下廿四:5)。很可能就像士師記的作者所提起的,他們與外族人通婚,也因為有河為界,與本族人的來往隨著日子而遠離。

第8節,是關於呂便、迦得,和瑪拿西半個支族因為摩西已經分配好了,所以沒有任何問題。

第9至13節,述說這兩個半支族在東岸所分配到的土地。

第14節,利未支族並沒有分配到土地,特別提醒他們的需要都從獻祭的物品中獲得。
經文:

約書亞記 13:15-13:33

註釋:

25.第十三章15至33節:
這段經文是關於長子呂便這支族在東岸分配到的土地。

第15至21節,提到呂便分配到的土地其範圍,以及居住在當地的族群,除了有希實本的王所佔領的土地外,還有米甸人的土地。

第22節,特別提起被摩押人出重金聘請去說詛咒以色列人不成的巴蘭,也在後來打仗中,被以色列人殺死。

第23節,清楚說出約旦河成為他們分別東西岸的一個邊界。

第24至28節,描述迦得支族分配到的土地範圍。

第29至31節,這是摩西分配一部份東岸的土地,給瑪拿西支派的一半族人去居住,且非常清楚這半支族就是瑪拿西的兒子瑪吉的後代。

第32至33節,再次強調在約旦河東岸也一樣,沒有分配土地給利未族人,因為他們必須分散在各支派中,好協助各支派的人辦理獻祭禮儀,而利未族人就是從獻祭的物品中分配到所需要的。
經文:

約書亞記 14:1-14:5

註釋:

1.第十四章:
從這章開始一直到第十九章,都是記載有關將約旦河西岸土地分配給其他九個半支族的事。他們分配土地的方式是以抽籤為憑,這種抽籤通常是用「烏陵」和「土明」來明白上帝的旨意,並且有祭司以利亞撒和約書亞作證,然後由各支族各家的領袖們協助此項分配的工作。傳統的說法,其一是認為利未和約瑟支族都有分配,另一種看法是將利未族排除,並且由瑪拿西和以法蓮代表約瑟支族,這樣也是代表他多得一份產業,而利未支族則沒有「永久的產業」(參考民數記十八:21—24),不過這族的人分散在各支族中,他們有自己的城邑可供牧放自己的牲畜,和安置自己的財物(參考第廿一章)。

2.第十四章1至5節:
這段經文可說是簡介分配土地的事,且特別是有關分配約旦河西岸的土地。

第1至2節,這裡提到分配土地的工作是由約書亞,和祭司以利亞撒代表,然後由各支族的領袖參與分配。而分配是以抽籤的方式來進行。

第3至5節,因為約旦河東岸早在越過約旦河進入西岸迦南地之前,就已經分配給呂便、迦得,和瑪拿西的半個支族,現在要進行分配給剩下的九個半支族。但這裡也特別指出利未族不用分配土地,但在每個支派中,會指定給利未人居住的城市,他們也有田野可當作牧放牛羊的地方,而這些都是早在上帝命令摩西的時候,就已經確定了,現在他們依照上帝的命令行事,也在表示他們必須倚靠上帝的話、命令,因為他們就是這樣子才能進入迦南應許之地的。若是沒有依照上帝的指示行事,他們早在曠野漂流時代,就死在那艱困的環境中了。
經文:

約書亞記 14:6-14:15

註釋:

3.第十四章6至15節:
這段經文是猶大支族的領袖迦勒取得希伯崙土地的經過。

第6至8節,這段經文可參考民數記第十三章3至15節,摩西派各支族代表去窺探迦南地的時,迦勒就是其中的一位,他是屬於猶大支族的基尼洗人耶孚尼的兒子,和約書亞是同時被派去的人。他跟約書亞兩人都是全力支持要進入迦南地的。這裡非常重要的是,迦勒提到那時他已經四十歲。

第9至10節,他跟約書亞提起摩西當年因為他全力支持進入迦南地,而使摩西賞識,進而決定將希伯崙城分配給他作產業(第13節)。第10節這裡提到迦勒在四十歲那年跟隨摩西,在曠野漂流四十年,到八十五歲的時候得以進入迦南地。這樣看來,約書亞攻打迦南地大約有五年的時間。迦勒屬於猶大支族,他從約書亞得到祝福,分配了希伯崙城,然後第十五章又另外記載猶大支族分配的土地,可見猶大支族所分配到的土地比較多。

第11至12節,迦勒請求約書亞讓他分配希伯崙城作產業,若是那邊都是亞衲族巨人居住之處,目前他身體還強壯,可以攻打。這表示雖然亞衲巨人曾讓那些跟迦勒、約書亞一同去窺探的其他支族代表感到恐懼、害怕,但迦勒仍舊表示他並不擔憂,既然上帝應許,就會替他將這些亞衲巨人趕出去。表示他對上帝的信心沒有改變。

第13至15節,就這樣,約書亞照迦勒所請求的將希伯崙城分配給迦勒,他也帶著家族順利佔領該城。
經文:

約書亞記 15:1-15:12

註釋:

4.第十五章:
這章是關於猶大支族分配的部份。作者對猶大支族記載得最詳細,第1至12節是有關國界的範圍,從第20至62節相當清楚地記載每個家族分配的情況。

5.第十五章1至12節:
這段是有關猶大支族所佔領的疆界,從地圖上可以看出猶大的疆界比起其他支派要大出很多,這點很可能和雅各的遺言有關(參考創世紀四十九:8—12)。

第1至4節,這是屬於南邊的界線。

第5至11節,這段是東邊和北邊的境界。

第12節,這是西邊的境界。
經文:

約書亞記 15:13-15:19

註釋:

6.第十五章13至19節:
這段經文也有接續約書亞記第十四章6至15節,有關迦勒來向約書亞要求分配希伯崙城給他,這段攻打希伯崙城的記事也記載在士師記第一章9至15節。

第13至14節,迦勒是和約書亞同時受摩西差派去窺探迦南地的支派領袖之一。有趣的是當時其他去窺探嘉南地支派的領袖都強調說該地有亞衲族巨人,根本打不贏,只會送死。卻只有約書亞和迦勒兩個人說應該要進入。當進入迦南地之後,迦勒親自要求去佔領亞衲族巨人所擁有的城鎮。如今希伯崙城果真的被迦勒的家族攻入了,還把亞衲三個兒子的後代都趕出城去。

第15至17節,為了要鼓舞兵士勇敢攻基列‧西弗城,迦勒開出條件,誰率先攻入,就將自己的女兒押撒嫁給他,結果迦勒的弟弟基納斯的兒子俄陀聶攻下該城,迦勒依約將自己的女兒嫁給他。這種酬賞的方式後來也被大衛王仿效(參考歷代志上十一:4—6)。

第18至19節,這兩節也可看出俄陀聶和迦勒的女兒押撒很聰明,夫妻兩個人向父親迦勒要求到的土地是有泉水的田地,而不是乾旱的土地。
經文:

約書亞記 15:20-15:63

註釋:

7.第十五章20至63節:
這段經文詳細敘述有關猶大支族的城鎮,這裡是根據行政區域的需要劃分。

第21至32節,這段是分配在南邊地區宗族的名單。

第33至44節,這段是分配在西邊丘陵城鎮的宗族之名單。

第45至47節,這段是分配在西邊,沿著地中海等地區的宗族名單。其實,可以說在王國建立之前,以色列人民其實並沒有佔領這地區。值得注意的是這段經文只寫出村鎮的名稱,卻沒有記載總共多少村鎮,特別是這些村鎮都是後來非利士人的主要城市,很有可能是因為當時這些小村鎮都沒有人居住,或是尚且還未移民開發。

第48至60節,這段是分配在山區的宗族,可分成三個大族群,其中第48至51節記載的宗族可分配到十一個城。第52至54節記載的宗族,可分配到九個城鎮。第55至57節記載的宗族可分配十個城鎮。第58至60節記載的宗族共計得到八個城鎮和鄰近的村莊。

第61至62節,這是分配在曠野地區的支族名單,這裡共計有六座城鎮和鄰近村莊。

第63節,這節說說「猶大人無法把住在耶路撒冷的耶布斯人趕走」,這句話顯示出兩個意義:是以色列人民進入迦南地的時候,並非如同前面經文所說的,將所有當地的人都消滅殆盡,有些地區他們還是無法控制,這是前面已經敘述過的,先佔領可進入的城市,再繼續重新整合軍隊,或是由各支族自行整軍開拓佔領區。這也是往後他們若不是時常與當地人戰爭,就是與當地人通婚,這一點也是導致他們背離上帝命令、旨意的主要因素。因為是猶大分配得到的土地,所以後來大衛王朝建造耶路撒冷城為首都,也在代表著他是傳承長子猶大的正統地位。
經文:

約書亞記 16:1-16:4

註釋:

8.第十六章至十七章:
這兩章是記載約瑟的兩個兒子以法蓮和瑪拿西兩支族所分配到的土地。約瑟的兩個兒子被雅各認為是屬於他的「兒子」,以此來表示約瑟有功於家族生命的延續(參考創世記四十八:5),在歷代志作者的看法,認為約瑟在某種意義上,是代表著長子的身份而分配到兩份財產(參考歷代志上五:1)。特別注意的是,以法蓮是後來南北分裂時,成為北國以色列主要的領導者,在該族的策劃下,北部的支族都跟隨而去。

9.第十六章1至4節:
這段在第4節已經很清楚說明是分配給約瑟的兩個兒子以法連和瑪拿西支族的後裔之土地。

第1至3節,這是屬於以法蓮在南部地區的疆界。

第5至10節,這是屬於以法蓮在北部地區的邊界。在本章第10節,以及第十七章12節等,都有提到以法蓮支族所居住的土地都留有當地迦南人的居民,尤其是第十七章13節甚至說,即使在以色列人強盛的時候,也沒有將迦南人趕走,只強迫他們當奴工(參考士師記一:27—29),這也說明了後來以色列人民和當地人通婚而離棄上帝有密切關係留下伏筆。
經文:

約書亞記 17:1-17:13

註釋:

10.第十七章1至13節:
這段經文述說有關瑪拿西支族所分配到的土地。

第1節,這節清楚提到瑪拿西的長子瑪吉,分配到約旦河東岸的土地。之前摩西將約旦河東岸分配給呂便和迦得這兩支族外,又另外將東岸的一部份分配給瑪拿西支族的半個支族。現在這裡,說明就是瑪吉這個宗族在東岸地區。

第2至6節,這裡是瑪拿西支族的其餘宗族在西岸的部分。這裡特別指出瑪拿西的男女後代都分到土地,這件事的記載要回去看民數記第廿七章1至11節曾提起瑪吉的女兒西羅非哈這宗族,就是在曾向摩西要求和其他男性一樣分配土地,得到摩西的允許。後來瑪吉的兒子基列宗族的人發現女性繼承產業有發生問題,向摩西提出他們的擔憂,為此摩西作了修正,就是如果是女性要繼承父親的產業,就必須嫁給自己支族的人,這樣「產業就不至於從一支族轉移到另一支族去;每支族應該保留本族的產業」(參考民數記六:1—9)。

第7至13節,這段經文描述瑪拿西支族的疆界範圍。就像前面有提起過的,在第12至13節說明這支族的人並沒有將當地的迦南人趕走,即使在以色列民族最強盛的世代也是這樣,唯有的是「只強迫迦南人替他們做工」。
經文:

約書亞記 17:14-17:18

註釋:

11.第十七章14至18節:
這段經文記載以法蓮和瑪拿西兩個支族的人去找約書亞,要求更多的土地,原因是他們覺得家族的人口眾多,所分配到的土地太小。依照民數記第廿六章記載第二次戶口普查的時候,這兩家族統計加起來的人數,就是所有族群中最大族,共有85,200人。因此他們聯袂去找約書亞,而約書亞則是給他們一個功課,要他們去將「比利洗人和利乏音人」趕出所居住的山區,這就表示那地區還沒有佔領,尤其是「迦南人擁有鐵車,勢力強大」,這句話清楚說明,為什麼以色列人在迦南地「還有廣大的地區沒有征服」(參考十三:1)的原因。約書亞這樣說,其實是擺明了:如果覺得族大人多,就去征服那些尚未投降的迦南地人,自己開拓疆域吧。
經文:

約書亞記 18:1-18:10

註釋:

12.第十八章:
這章可分成兩個部分來看,一是1至10節有關分配土地給其他支族的人的事。二是第11至28節記載分配給便雅憫支族的土地範圍。

13.第十八章1至10節:
這段經文作個簡略序言,說明分配給其他支族的土地。在前面述說分配土地的事,地點是在吉甲(參考十四:6),現在述說其他七個支族分配土地,地點則是在示羅(第1節)。

第1至3節,在第1節很清楚說明「示羅」就是設立「聖幕」的地方,也就是敬拜的中心,一直到掃羅時代都是。但另一件隱藏在以色列人心中的事,就是他們似乎並不太熱衷於開疆闢地,這可能牽扯到這些比較小的支族們可能有的想法:若是按照人口分配土地,他們就算拼命,但所得的卻是比其他支族的小。因此,並不太想再繼續「為別人」拼命,只想自己安身立命。

第4至7節,於是約書亞要求這七支族各派三位代表去測量土地,然後回報,約書亞將剩下土地分成七份,然後再以抽籤的方式分配土地給這七支派。第十八章7節再次強調利未人不能分配土地,但在第廿一章則清楚記明,利未族人可以在各族群中取得城市居住,且可以擁有自己的產業。換句話說,利未族人是分散在每個族群中。

第8至10節,這些支派的人聽從約書亞的吩咐,派人去勘查地形,繪製地圖給約書亞,他們勘查時也將所有的城鎮都列名造冊,帶回示羅見約書亞。
經文:

約書亞記 18:11-18:28

註釋:

14.第十八章11至28節:
這段敘述分配給便雅憫支族的情形:
第11節,這節先說明便雅憫支族分配在猶大和約瑟支族之間,且是最先分配的,因為他們是十二支派中最小的一族,是雅各的么兒,但他們是最慓悍的(參考士師記第二十章、撒母耳記上九:21),南北分裂之後,他是唯一跟隨猶大的支族。

第12至20節,這裡說這塊給便雅憫的土地,東邊從約旦河,西邊到地中海的一半路上,而耶路撒冷就在此區塊的南方。

第21至28節,這段經文說明便雅憫支族所分配到的這塊土地上,共計有廿六座城,和附近的村莊。
經文:

約書亞記 19:1-19:9

註釋:

15.第十九章:
這章說明分配給西緬支族(第1至9節)、西布倫支族(第10至16節)、以薩迦支族(第17至23節)、亞設支族(第24至31節)、拿弗他利支族(第32至39節),以及最後的但支族(第40至48節)等所分配到的土地。

16.第十九章1至9節:
這段經文是西緬支族所分得的土地城鎮。

第1節,這節值得注意這句「他們的土地伸入猶大支族境內」,其實,在創世記第四十九章1至7節,雅各給兒子的遺言中,很清楚是詛咒西緬和利未兩人,原因是他們兩個策劃大屠殺示劍城的人民,(參考創世記第三十四章)因此,要被分散到各地去。因此,在申命記第三十三章摩西給以色列人民最後的祝福中,已經沒有提起西緬支派的名字。原因是在申命記寫作時代,西緬支派已經被併入了猶大支派中了。

第2至9節,這段經文說西緬支派共計有十七座城,和這些城鎮鄰近的村莊。第9節特別說明猶大分配到的土地比需要的還要大,因此將部分土地分給西緬。其實更正確的說法是,就是上述所提起的,他們已經被猶大併入同化了。
經文:

約書亞記 19:10-19:16

註釋:

17.第十九章10至16節:
這段經文是敘述西布倫支族分得的土地,這就是後來在福音書中非常出名的加利利地區,這個支族共計有十二座城鎮,以及鄰近的村莊。
經文:

約書亞記 19:17-19:23

註釋:

18.第十九章17至23節:
這段經文是關於以薩迦之派分配到的土地範圍。他是緊鄰在西布倫支族的南邊。共計有十六個城鎮和鄰近村中。
經文:

約書亞記 19:24-19:31

註釋:

19.第十九章24至31節:
這段是關於亞設支族所分配到的土地範圍。這支族就在加利利的西邊,也就是靠近腓尼基的海岸,瀕臨地中海,其實,這地方的大部分沒有被以色列人民佔有。
經文:

約書亞記 19:32-19:39

註釋:

20.第十九章32至39節:
這是拿弗他利支族的土地範圍。這支族所分配到的土地就在加利利的東北角處。在此區塊內,共計有十九座城鎮和鄰近村莊。
經文:

約書亞記 19:40-19:48

註釋:

21.第十九章40至48節:
這段經文是屬於但支族的部分。在所有分配到的土地中,以但支族得到的最小,且是地域最差的,因為有些地區被猶大支族所佔,有的被以法蓮支族所分得。因此,逼得這支族的人必須去攻打利善城,佔據該城,然後改名。可見約書亞這樣分配土地,也有要逼以色列人開疆闢地之意。要特別注意的,是但支族所分配到的,並不是土地,而是城鎮。
經文:

約書亞記 19:49-19:51

註釋:

22.第十九章49至51節:
這段經文是所有族群都分配土地後,作了一個總結。

第49至50節,先注意在第十五章13至19節提到,在摩西時代去窺探回來的兩個被上帝應許得以進入迦南地的迦勒和約書亞,迦勒已經先來向約書亞請求分配希伯崙那片土地給他的家族。但約書亞表現出相當寬闊的胸襟,在所有的支族都分配完之後,才因為以色列人民的回應,而給約書亞一塊地表達感恩之意。地點就是依照約書亞的需要在以法蓮山區的亭拿‧西拉,約書亞修建該城,居住在那裡。
經文:

約書亞記 20:1-20:6

註釋:

23.第二十章:
這章是有關設置庇護城的規定。在民數記第三十五章9至15節,以及申命記第四章41至43節、第十九章1至13節都已經有詳細記載,總共設置庇護城六座,三座在約旦河東邊,就是呂便支族提供的「比悉城」、迦得支族的「拉末城」、瑪拿西支族的「哥蘭城」。現在這裡所提到的,是關於在約旦河西岸的庇護城。

24.第二十章1至6節:
這段經文先解釋為什麼要設庇護城的用意。

第1至3節,這裡很清楚說明設立庇護城是依據上帝的旨意而行,為的幫助非故意誤殺人的人,他可以到這城尋求庇護,以逃避報復的人的殺害。

第4至6節,這些尋求庇護者,必須先向該城長老解釋發生案件的經過,然後長老必須開會審案通過才可以收留。確定收留時,即使有仇家找到該城,該城有義務保護該避難者,一直等到大祭司死了,他才可以回到原來的故鄉。
經文:

約書亞記 20:7-20:9

註釋:

25.第二十章7至9節:
這段經文說明東西兩岸各設立的三座庇護城。

第7節說出這三座城,就是屬於拿弗他利的基低斯、以法蓮的示劍,和猶大的亞巴等三座城等。

第8節,這節說明東岸的三座城是呂便支族的比悉城、迦得的拉末城、瑪拿西的哥蘭等三座城。

第9節,這節很清楚說明這些庇護城是為了所有以色列人民,以及寄居在他們當中的外僑。若沒有經過這些庇護城的長老審判結束,都要給予這些來尋求庇護者安全。

再者這六座城是分別在北部、中部、南部,主要目的就是讓各支派的人都方便尋求庇護之用。可以知道以色列人民雖然允許「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報復行為(參考出埃及記廿一:23—25,利未記廿四:19—20),但也為了要防止有人濫用這項法律,鑽法律漏洞,特別設置庇護城保護無辜、冤枉者,讓他們有申訴的機會,給非故意而誤殺人的人,有免於被報復的危險。
經文:

約書亞記 21:1-21:26

註釋:

26.第廿一章:
這章談及有關利未人的城。由於利未人是專責敬拜、獻祭等禮儀的工作,且原先就已經被確定不能擁有永久的產業(土地),他們從以色列人民所奉獻的得到十分之一(參考民數記十八:23—24)。再者,這一章也是進一步地解釋清楚民數記第三十五章1至8節所記載,關於「分給利未人一些城鎮和周圍的草場」的要求。另外也說明了提供給利未人六座庇護城,以及「要給他們四十二座城,連城周圍的草場,這樣一共四十八座城。每支族應給利未人多少城是根據他們土地的大小決定的,在民數記有上述的記載,這裡則是更清楚地說明從哪些支族的哪個家族裡撥出城鎮給利未人,因此,他們雖然沒有土地,但是他們有城可居住,有田野可養牛羊(參考約書亞記十四:4)。

其實,讓利未人分散居住在各支族裡,也有一個主要目的,是為了在各支族就近舉行敬拜禮儀時,方便利未人擔任祭典的工作,因為他們經常必須在各族指定敬拜的場所舉行,如果將利未人集中在某一地區居住,很不合實際上的需要。因此,所有十二支族中,唯有利未人是被分散居住的。

27.第廿一章1至26節:
這段經文中特別提到利未支族的代表去見大祭司祭司以利亞撒和約書亞,以及以色列各支族的領袖們,提起在示羅也就是敬拜中心,對他們所承諾關於生存環境的需要。

第1至3節,這些利未族人代表提起他們應該有的權利。包括可居住的城市,和放牧牛羊的土地。
第4至5節,這是屬於亞倫的後裔哥轄所得到的,是從猶大和西緬,以及便雅憫這三個之派得到十三座城市,其他的宗族則是從以法蓮、但、西瑪拿西支族分得十座城。

第6節,是革順宗族得到的城市是從以薩迦、亞設、拿弗他利,和在巴珊的東瑪拿西支族的土地分得十三座城。

第7節,這是米拉宗族,他這族從呂便、迦得,和西布倫支族分得十二座城。

第8節,這節再次強調分配的方式都是用抽籤,而不是依照某些人的旨意分配。因為他們透過抽籤中尋求上帝的旨意。

第9至19節,這段是接續第4節提起亞倫家族所獲得的城市和土地。這個家族共計獲得十三座城,及附近的草原。

第20至26節:這段經文是屬於利未支族的哥轄宗族其餘各家族所分配得到的城鎮和土地。他們這些家族共計得到十個城鎮和附近的草原可供放牧牛羊。
經文:

約書亞記 21:27-21:42

註釋:

28.第廿一章27至42節:
這段經文是記載屬於利未支族中的革順宗族。

第27至33節,記載革順宗族共計得到十三座城,和附近的草原。

第34至40節,記載米拉利宗族,以及其他利未人,共計獲得十二座城,以及鄰近的草原。

第41至42節,全部以色列人民提供共計四十八座城和鄰近的草原給利未人。
經文:

約書亞記 21:43-21:45

註釋:

29.第廿一章43至45節:
這三節是分配土地後的總結論,其實在約書亞的時代並沒有如同第43節所說的,完全佔領所有的迦南地,而是還有一部份的土地仍舊是在迦南人的手中(參考十三:1—7)。士師記第一章開頭就清楚記載,說猶大支族又繼續去攻打迦南人。

這段經文最主要在第45節所說的,上帝乃是堅持守約的上帝。但是,這也必須有相對條件來配合,那就是以色列人民也堅持遵守與上帝所立的約,否則,就無法實現第44節所說的「上主賜給他們全境太平,正如他對他們的祖先所應許的」這句話,像接下去的士師記第二章第7節就是這樣說:「約書亞在世的時候,以色列人民都事奉上主;他死後,那些親眼看見上主為以色列所行一切奇事的長老們還在世的時候,以色列人民仍然事奉上主。」但是,「那一代的人都死了以後,下一代的人卻不知道上主以及他為以色列人民所做的一切事。後來,以色列人民得罪上主開始拜巴力。他們離棄了領他們出埃及的上主──他們祖先的上帝,去拜別的神,就是他們周圍各國的人所拜的神明,激怒了上主。他們離棄上主,去拜巴力和亞斯她錄。」(士師記二:10─13)這樣,他們所得到的就不是「全境太平」,而是變成:「上主向以色列發烈怒,把他們交在掠奪他們的人手裡,交給四周的敵人,使以色列人不能再抵抗敵人。他們每次出戰,上主都照自己所發的誓敵對他們。他們遭遇極大的苦難。」(士師記二:14─15)
經文:

約書亞記 22:1-22:9

註釋:

30.第廿二章:
第廿二章至廿四章,是屬於附錄,這三章也是約書亞時代的結束。這樣,從出埃及時代的摩西開始,直到約書亞帶領以色列人民進入迦南地,就在約書亞記完成以色列民族的運動,這運動可說是「政治」性的,是從被奴役到解放,得到自由的運動。但更正確的說法是:出埃及乃是非常典型的「宗教改革」運動,是使以色列人民因忽略了他們祖先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與上帝之間所立的約,而成為奴隸受苦,因此,出埃及記第二章以色列人民處在「仍舊過著奴隸的生活。他們向上帝求救,呼求他幫助他們脫離苦役。上帝聽見了他們的呻吟,記起他曾與他們的祖宗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立約。他看見以色列人被奴役的境況,非常關心他們。」(出埃及記二:23─25),然後,在約書亞記第廿一章結尾用「上主堅守他向以色列人民所許下的一切諾言」作結束。

這「諾言」是指上帝曾應允要將迦南的土地賜給亞伯拉罕(參考創世記十五:18─20),也曾這樣應允過以撒(參考創世記廿六:3),這樣的應允也在雅各的身上出現(創世記廿八:13─15)。這也就是為什麼有些聖經學者喜歡將約書亞記看成是「六經」的原因,認為約書亞記也是繼續在述說上帝與以色列人之間約的關係之經書。

31.第廿二章1至9節:
這段經文可對照第一章12至18節,以及民數記第三十二章,約書亞依照先前摩西的承諾,且他自己也曾答應過的事,讓呂便、迦得和瑪拿西的半個支族的軍隊回去他們已經分得的土地——約旦河東岸。

第1節,這是約書亞帶領以色列人民進入迦南地,並且在完成佔領迦南和分配了土地之後,他主動召集呂便、迦得,和東瑪拿西等三個支族的人來說關於他們回去所分配的土地約但河東岸之事。

第2至5節,約書亞肯定這三個支派的人,確實是遵照所立的約行事,謹慎遵行上帝所命令的事,並且沒有離棄自己的同胞。因此,他宣佈這三支族出來協助征戰的,都可以平安回去,並且勉勵他們一定要遵守上帝給他們旨意、命令,專心一意地遵行上帝的旨意。

第6至9節,這三個支族確實遵照他們先前所約定的,與其他支族的人一起攻打迦南地,並且佔領了該地,使其他支族的人也可以得到土地居住,雖然有一部份土地尚未得到,但是約書亞認為他們已經盡了責任,因此將他們遣返,並且祝福他們。作者在這裡強調的是,他們不但帶回了約書亞的祝福,也帶回了許多戰利品回家鄉去,類似他們祖先早年出埃及的時候一樣。其實,他們能這樣回去,也在表明他們確實是依照約書亞的命令而回去的。
經文:

約書亞記 22:10-22:34

註釋:

32.第廿二章10至34節:
這段經文記載呂便、迦得,和東瑪拿西等三支派發生誤會,導致差點就變成支派之間的衝突。後來經過東岸這三支族的解釋,才化解了一場誤會。

第10節,讀此經文之前,可先回顧一下雅各和他岳父拉班的事件。當他們兩人發生爭執,後來和解時,就「撿石頭,堆成一堆」,拉班就此對雅各說:「今天,這石堆在你我之間作我們立約的憑據。」他又說:「我在你我之間堆了這石堆;這是紀念碑。這堆石頭和這個紀念碑提醒我們:我絕不越過石堆去攻擊你,你也不越過石堆或紀念碑來侵犯我。」(創世記三十一:43—52)這樣可看到雅各和岳父拉班用石頭堆成一座紀念碑,為的是作為邊界記號。

第11至12節, 這裡說這三支派的人在約旦河西岸邊(比較正確的看法,應該是在東岸邊)築了一座很大的祭壇。但有人去告訴西岸的各支族的人,說他們築了一座祭壇在他們這邊,這表示有意要切割和東岸的關係。因為這緣故,讓西岸的十個支派,以為東岸這三支派的人別有所圖,因此,準備聯合起來攻打這三支派的人。

第13至20節,西岸的以色列人民派祭司非尼哈到基列去見呂便、迦得,和東瑪拿西支族的人會談,跟祭司一起去的,還有其他十族領袖。他們見面就質疑東岸的三支族是否要脫離西岸,否則為什麼建造一座比示羅還要大且壯觀的祭壇?他們直接就認為這是背叛上帝的行為,因為這表示他們要分裂以色列民族。他們並且舉出兩個例子,一是在批珥犯罪的事(參考民數記第廿五章),以及亞干貪愛戰利品的事,都在說明導致以色列人民差點滅亡的危機。

第21至23節,這段經文是東岸三支族的代表回應的話。他們幾乎用發誓的話回應說,他們絕對沒有這樣的態度或是心意。

第24至27節,他們解釋之所以建造祭壇,主要目的是要讓後代子孫知道,兩岸之間都是自己人,都是同一個民族,並且都是在同在一個聖幕獻祭敬拜上帝。這個大又壯觀的祭壇,並不是用來獻祭,而是用來當作憑據的。他們在這裡強調:建造此祭壇是當作紀念碑之用,主要目的不是用來作為邊界記號,而是作為「見證」之用。

值得注意的是,在這裡提到只有一個祭壇,顯示出以約旦河西岸為中心的思想已經成熟,不允許有在東岸私設祭壇敬拜的行為,這也在暗示居住在約旦河東岸的呂便已經不再是領導地位,被猶大取代的形勢越來越明顯,且在士師記一開始提到繼續開疆闢地的是從猶大帶頭領軍。
第30至33節,這西岸十族代表和祭司非尼哈聽了之後,解除了他們心中的疑慮,知道建造的不是為了獻祭敬拜用的「祭壇」,而是為了要紀念用的石碑,好讓後代子孫明白無論是河西或河東,都是以色列的大家族同胞。結果是雙方都非常滿意,而歌頌上帝。

第34節,這座祭壇因此被稱之為「證壇」,是作為見證之用。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的問題都沒有提起約書亞,且派出的代表也不是大祭司以利亞撒,而是他的兒子非尼哈。有可能是因為此時的約書亞真的是老邁了(參考十三:1、廿三:1—2),將處理宗族之間的糾紛問題之權力下放給各宗族首領自行去排解。而非尼哈則是一位很有智慧、勇敢的新領袖,他曾將犯姦淫罪的心利和米甸女人歌斯比刺殺,消除了上帝的憤怒(參考民數記廿五:6—18),且曾在摩西差派下,吹號角攻打米甸軍得勝(民數記三十一:5—12)。詩人曾讚譽他所做的「善行」,將被人紀念到「世世代代」(參考詩篇一○六:30—31)。
經文:

約書亞記 23:1-23:13

註釋:

1.第廿三章:
這一章和廿四章都是屬於約書亞對以色列人民最後的勸勉。這兩章和申命記所記載關於摩西的遺言有一個共同點就是:每個上帝的子民都可以自主做生命的選擇,決定自己是否要遵行上帝的命令、法律行事。摩西是清楚表示生與死、祝福與詛咒這兩樣讓以色列人民自己選擇;而約書亞則是對以色列人民表示:他和他的家是選擇要永遠事奉上帝。

第廿三章是上帝的僕人約書亞在回憶過去直到現在,上帝賞賜給他們這片肥沃的土地可居住,但還有些土地尚未完成統治,需要他們繼續全力以赴才能得到。但更重要的,還是在他苦口婆心的告訴以色列人民,必須遵守上帝的法律誡命,這才是他們生存之道,才能彰顯出上帝子民的榮耀。

2.第廿三章1至13節:
這段經文是記載約書亞知道自己剩下的年歲已經不多,他學習摩西在臨終之前向以色列人民的代表說出最後的遺言,這份遺言中,主要在勸勉以色列人民必須忠實於上帝。

第1至2節,這裡一開始就說到「以色列人享受太平,不受四境仇敵騷擾有一段很長的時間」,這句話表示以色列人民確實遵照上帝的旨意行事,這樣上帝就使他們享受太平,不會受到仇敵的侵犯。這裡並沒有說享受太平的時間有多長,但卻可以知道約書亞這時候是接近一百一十歲(參考廿四:29)。若再對照第十四章10節,迦勒請求約書亞將希伯崙城分配給他的時候,是已經八十五歲。而迦勒和約書亞是同時被挑選出來進入迦南窺探的十二位領袖之一,因此,可猜測他們兩人的年紀相差不會太多,這樣,第1節所說的享受太平有一段很長的時間來看,大約是廿五年左右的時間吧。

約書亞清楚知道自己的時間差不多了,於是他「召集全體以色列人、長老、首領、審判官,和官長來」,要對他們交代後事。

第3至5節,約書亞提醒以色列人民和所有代表領袖,上帝確實依照祂所應許他們的話做到了,所有從出埃及到進入迦南地的戰爭,都是上帝在為以色列人民而戰。意思是指若沒有上帝替他們征戰,他們不可能享有這些成果。注意第4節這裡提到尚有「未征服的各國土地」,表示約書亞並沒有帶領以色列人民全部完成統治迦南地。但約書亞還是讓他們知道,上帝一定會遵照祂所應許以色列人民的,給予他們。

第6至9節,約書亞再次提醒他們一定要堅強,謹守摩西法律上的一切規定。第7節和第12節留下一個非常重要的伏筆,就是在他們所居住的土地上,還有迦南地的人與他們住在一起,其實要清除所有迦南地的居民也是不太可能的。而這兩節也說明了約書亞的憂慮後來都成為事實,那就是通婚帶來了信仰的墮落,或是偏差。

第10至13節,這段經文強調只要以色列人民確實遵守上帝的命令,他們將會有強大的力量,大到可以用一個人抵擋一千人,意思是指不用害怕別國的人民比他們多(參考申命記七:7),只要有上帝的話語在他們生命中,就是無比的力量。但若是他們不聽從上帝的話,對上帝不忠實,其結果只會使他們陷入羅網、陷阱,上帝將不會再庇護他們,而他們也將會喪失所佔領的這片土地。
經文:

約書亞記 23:14-23:16

註釋:

3.第廿三章14至16節:
這段跟前一段相同,都是在警告以色列人民必須嚴守與上帝之間所立的約,否則他們將失去上帝賞賜給他們的一切。

第14至15節,強調上帝已經完成祂所應許要給以色列人民的一切福澤。但上帝賞賜的,上帝也會收回,除非以色列人民確實遵守所立的約。

第16節,若以色列人民果真不遵守與上帝所立的約,去拜偶像神明,就會激怒上帝,而使他們失去所有的一切。
經文:

約書亞記 24:1-24:13

註釋:

4.第廿四章:
這章記述約書亞再次召集所有以色列各支派講話,也是對他們重申遵守上帝的法律命令之重要性,這情形有如摩西最後對以色列人民所說的話相同;摩西是將祝福與詛咒、生命與死亡擺在以色列人民,要他們選擇生命。現在約書亞是要以色列人民要選擇上帝,或是要選擇偶像神明,但他很清楚表明,他和他的家都要選擇上帝,對上帝忠實。

5.第廿四章1至13節:
這是一段歷史的回顧,在這段歷史的回顧中,上帝透過約書亞提起幾件重要的事:
第1節,這裡說約書亞再次召集以色列各支派在示劍集會,就像第廿三章2節一樣。過去召集的地點是在示羅,現在卻是在示劍。而且強調他們都「來到上帝面前」,這句話已經在表示當時的「示劍」已經是個宗教中心。也因為這句話,接下去第2至13節這段經文,可說是以上帝的名對以色列人民說話。

第2至3節,先提起上帝呼召並揀選亞伯拉罕,而且強調當時亞伯拉罕所居住的地方,是個「拜別的神明」,上帝賞賜給亞伯拉罕有個兒子以撒。

第4節,這節提到雅各繼承族長的使命,並且帶著整個家族進入埃及。

第5至7節,這段經文談到上帝差派摩西和亞倫把以色列人從埃及帶領出來,並且用紅海阻擋並吞沒了埃及人的追兵,使以色列人民可以進入曠野漂流好長一段時間。

第8至13節,這段都是描述在曠野發生的各種事件,特別是上帝帶領他們已經來到了約但河東岸,過程中有亞摩利人來攻擊他們,還有摩押人設法找巴蘭來詛咒以色列人民等,但上帝並沒有聽巴蘭的祈禱。然後,上帝帶領以色列人民越過約但河,進入迦南地,逐一驅逐當地居民。但這些居民被驅逐,並不是因為以色列人民有什麼能力或有強大的武力,而是因為上帝的賞賜。上帝賞賜給他們的包括土地、城市,也包括了他們在迦南地享受美好的食物。
經文:

約書亞記 24:14-24:28

註釋:

6.第廿四章14至28節:
這段經文可說是整本約書亞記最重要的經文,這節說明了上帝僕人的基本態度:無論遇到怎樣的困境,一生一世都敬拜上帝。他把這樣的態度明顯地擺在以色列各支族的代表面前,要他們馬上作出一個明確的信仰抉擇,不要含糊。這是信仰最基本的態度──絕對不能含糊。這就像摩西在去世之前,對所有的以色列人民所說的一樣,要以色列人民在「祝福和詛咒之間自作選擇」一樣(參考申命記三十:1)。

第14至15節,這兩節是約書亞把自己的態度說清楚,他和他的家絕對要忠實於上帝,只有事奉上帝。而以色列人民也必須自己選擇到底要事奉的神是哪位?是偶像神明呢,或是真神上帝?
第16至18節,以色列人民聽了之後,全部都用宣誓的語句說:「我們也要事奉上主;他是我們的上帝。」這是他們的信仰告白,表示對上帝絕對忠實。

第19至20節,約書亞不但先對以色列人民提出挑戰,甚至明確地說明他所認識的上帝的特性是:神聖不可侵犯的。上帝是忌邪的上帝(參考申命記五:9)。如果他們真的去拜偶像神明,上帝絕對不會寬容那些故意背叛祂的人。

第21至22節,以色列人民再次表明他們一定會遵守只有「事奉上主」的生命態度。而約書亞要他們為自己所說的話作保。

第23至24節,約書亞要他們把所有的偶像神明都除掉,而以色列人民也表示一定會這樣做,會聽從上帝的旨意。

第25至28節,這三節是約書亞帶以色列人民向上帝立約,是用立石頭作碑表明立約的記號。這是一種傳承,從亞伯拉罕時代就有的,可見在巴勒斯坦地方這種立石為碑的作法甚為風行。當立約之後,大家各自回去自己族人所分得的土地。
經文:

約書亞記 24:29-24:33

註釋:

7.第廿四章29至33節:
這段經文是記載約書亞完成他最後的使命,帶領以色列人民再次和上帝立約後,就去世了。

第29至30節,這裡說約書亞共計活了一百一十歲。以色列人民將他葬在他族人的所在地,也就是以法蓮的山區。

第31節,這節可對照士師記第二章7節。因為約書亞那一代的人都曾親眼看見上帝奇妙的作為,因此,他們都遵守與上帝之間所立的約,遵行上帝的旨意和教導的命令。

第32節,這節可參考創世記第三十三章19節,以及第五十章25至26節。

第32節,這節可參考創世記第三十三章19節,以及第五十章25至26節。

第33節,接續父親亞倫擔任大祭司的以利亞撒也去世了,表示約書亞時代的領袖們一個個離開人世,新的一代即將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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