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給士每拿的信:基督表明了解士每拿教會的苦難處境,並勉勵他們要堅
忍到底,祂必給予他們生命的冠冕。 2:8-11
◎給士每拿的信是七教會書信中最短的一封,但內容只有嘉許與鼓勵。
●「士每拿」:位於以弗所北邊五十五公里處。當時約有十萬人口,以
科學、醫學、美酒聞名,是七城中目前唯一還存在的城
市。西元前1000年左右,已是希臘殖民地;西元前600
年前後,因呂底亞人的攻擊而城毀,僅散留幾個小村莊
約有400年之久。及至西元前361-281年,來辛馬卡斯(
希臘將軍及克雷斯王)方再予規劃重建。是亞西亞最美
麗的城市,且因為是交通最安全及順暢的港口,所以成
為貿易重鎮。此城在羅馬尚未稱霸於世時,即已效忠其
政權,也因而成為自由市。西元前195年,羅馬女神洛
瑪首座神廟於此建造。西元26年,此城獲選為羅馬皇帝
提庇留建造廟宇。另有廟宇供奉息伯利女神、宙斯、阿
波羅、尼麥息斯、亞富羅底特、亞克里比阿等神。
●「那首先的、末後的」:此為舊約上帝的稱號。 賽 44:6 48:12
●「死過又活的」:原文時態是「簡單過去式」,即「曾經是死過、並
且曾經是再活著」。在此向士每拿教會表明祂是連
死亡也親身經歷過的基督,且祂也勝過了死亡。給
士每拿教會信開頭以『死過又活的』描述基督,可
能是以士每拿城市歷經損毀後再獲重建的歷史經驗
作對應。
●「患難」:「壓制」、「受苦」、「迫害」。
●「貧窮」:原文是「赤貧」,即「一無所有」的意思,可能是因為信
仰的緣故財物被搶奪或無法在社會上賺錢。根據羅馬政府
的法律,告密者所舉發的事情如果查證屬實,罪犯被充公
的財產中,告密者可得四分之一。因此基督徒可能因為被
人密告(很可能就是後文所說的猶太人)而失去財產。
◎「卻是富足的」:參 路 6:20 林後 6:10 8:9 雅 2:5 。
●撒但一「會」:「集會」、「會堂」。
●「撒但一會」:「撒但的會眾」,猶太人本來是「屬耶和華的會眾」
民 16:3 20:4 31:16 ,但現在卻變成撒但一黨的人。
◎使徒行傳記載在安提阿 徒 13:50 、以哥念 徒 14:2,5 、路司得
徒 14:19 、帖撒羅尼迦 徒 17:5 等地,猶太人一再挑唆聳動進行逼
迫。士每拿主教坡旅甲於西元156年2月23日(星期六)為主殉道,當
他被押至競技場時,猶太人破壞安息日的規定最先拿木頭要將坡旅甲
綁於木架火刑。
◎當時對基督徒可能的毀謗:
a.引述聖禮中主耶穌說「這是我的身體、我的血」,而中傷傳言基督
徒吃人肉。
b.訛傳基督徒聚餐愛宴係秘密進行放縱肉體情慾的儀式。
c.有的家庭因人信主而有分裂之例,即被責稱基督徒係破壞家庭者。
d.因基督徒不敬拜偶像,故稱基督徒為無神論者。
e.因基督徒不說「該撒(凱撒)是我主」,故被指為不效忠政府。
f.因預言有個火焰末日,故謠控基督徒為縱火之士。
◎士每拿是亞西亞第二個建造皇帝神廟的城市,皇帝崇拜盛行。但是猶
太人因為羅馬人對其信仰的了解,而可以不拜皇帝。一開始基督徒被
看成是猶太教的一支,因此基督徒也可以不拜皇帝。但後來猶太人開
始告發基督徒,基督徒就無法逃避皇帝崇拜的壓迫了。
●「十日」:指「一段短暫而有限的日子」。
●「至死忠心」:表示士每拿教會將有人被逼迫到死亡的地步。
●生命的「冠冕」:應該是指「桂冠」,亦即「在運動比賽,作為獎品
頒給勝者的花環」。這裡應該不是指「王冠」,因
為約翰通常會使用另外一個字眼「Diadema」來表
達王冠。
●「生命的冠冕」:「生」前面有冠詞,表示「永生」的意思,亦即這個
得勝者的冠冕就是「永生」。
●「得勝」:原文的時態是「現在分詞」,表示持續得「得勝」,與 2:7
之「得勝」相同。
●「第二次死」:新約中僅啟示錄有載述第二次的死 2:11 20:6 20:14
21:8 ,但是由 但 12:2 約 5:29 來看,死人在末日復
活接受審判,其中某些作惡的人被罰再死亡一次,並不
是什麼不可思議的新觀念。當時代許多拉比著作也都有這
樣的概念。在啟示錄中「第二次死」是所有敵對神的事物
的終點,也就等同於「硫磺火湖」。
◎初代教會面對信仰的逼迫,對神忠心有時得付上生命為代價,所幸復活
的基督已經歷過死亡,勝過死亡,而且現今活著到永遠,信的人雖或因
逼迫致死,也必與祂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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