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前言 1:1-8
一、本書是耶穌基督給的啟示,透過天使曉諭約翰,然後約翰將啟示顯明出來
。讀此預言又遵守本書所記載的人,都是有福的。 1:1-3
●「啟示」:原文是以此字為全書的開始,此字為名詞,由「移離」與「
用以遮蓋的幕」二字根所組成,由「揭開」、「揭露」的動
詞而來,意思是「揭露過去所隱藏的事」。
●「耶穌基督的啟示」:原文意義可以是「關於耶穌基督的啟示」或「來
自耶穌基督的啟示」,兩者都可以解釋得通。
◎啟示的來源是天父,天父賜給耶穌,耶穌差遣天使,天使曉諭約翰,約
翰將之顯明給基督徒。
◎「神賜給他」:神把啟示賜給耶穌基督,是指這啟示是從父神,並非把
耶穌基督視為次於神的第二位。從聖經中卻可看到一直
強調耶穌基督對神全然的依賴、順服。可參考:
約 7:16 8:28 12:49 。
●「必要」快成:不單單是指時間性的「要發生」,而是「必要性」的發
生,表示這些異象所指的事是會按照神的計畫發生的。
這「必要」、「快成」,都是以西元95年左右的背景來
說的(亦即對我們來說有些可能是「已成」)。
●「眾僕人」:指的應該就是「眾基督徒」。
●差遣「使者」:原文是帶冠詞的陽性單數名詞,因此應該是指一個特定
的「天使」。
◎「差遣使者」:當時代的思想認為:神有極高的超越性,人不能直接與
神溝通,須經由居間的媒介傳達。因此舊約記載,摩西
乃直接從神領受律法 出 19:1-20:26 ;新約則述及律法
是藉由天使所傳的 徒 7:53 加 3:19 。
●「曉諭」:意思是「透過記號或事件,讓人明白事情的真相」。
●「僕人」:原文為「奴隸」,其生命、時間、意志均為主人所完全支配
與擁有。亞伯拉罕 創 26:24 、雅各 結 37:25 、摩西
代下 24:6 詩 105:26 但 9:11 尼 1:7 10:29 、迦勒
民 14:24 、約書亞 書 24:29 士 2:8 、大衛
詩 18:1 36:1 132:10 144:10 王上 8:66 11:36
王下 19:34 20:6 代上 17:4 結 34:24 、以利亞
王下 9:36 10:10 、以賽亞 賽 20:3 、約伯 伯 1:8 42:7
、先知 王下 21:10 摩 3:7 、使徒 羅 1:1 腓 1:1 多 1:1
雅 1:1 猶 1:1 、名為以巴弗的信徒 西 4:12 、基督徒
弗 6:6 在聖經中均是神的僕人,故我們均應全然順服神在神
面前。
●「證明」:法庭用語,「當見證人」、「作證明」的意思,也表示「所言
屬實」的意思。
●「念」這書上預言的:原文型態是單數,指在聚會中「公開朗讀」。
●「預言」:「先知的話」。包含狹義的「預言未發生的事」與「為上帝向
當世代發言」。一般多半會誤認為預言僅僅是「預言未發生的
事」。事實上舊約的先知書著重的是「為上帝向當世代發言」
,這裡也是這樣的意義。
●「有福的」:在希臘原文中,是 1:3 的第一個字,站在加強語氣的位置上
,是此節的目的。「有福的」在啟示錄中出現了七次,其他
如 14:13 16:15 19:9 20:6 22:7 22:14 。
◎第一世紀時,有能力閱讀的人不多,因此有些具有閱讀能力的人就要負責
「誦讀」聖經和重要的書信給會眾聽,約翰說誦讀啟示錄的人是有福的。
今日大家多半都能閱讀,但是否真能讀懂啟示錄呢?當日「誦讀」是作「
文盲」與「神的話」橋樑,今日或許讀者比較大的問題不是閱讀,而是文
化與背景上的距離,使得必須有人進行「解經」來扮演這個「橋樑」的工
作。或者我們可以這樣說「讓神的子民跨越障礙來認識神的話語,這種人
是有福的」。
◎另有些人或者無力「認字解經」,但他們只要聆聽信息,又遵守信息,一
樣可以得福。至於無力「認字解經」的人怎樣能夠分辨傳達的信息是真是
假?這個我們倒不用擔心,因為「主的羊聽主的聲音」,這是聖經的應許
約 10:27 。
◎本段先講啟示的性質,然後講賜下啟示的方法,最後講領受啟示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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