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言 25章6節 到 25章10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二)關於官員的十條箴言(十誡) 25:6-15 
          ◎這一段原本應該是給在宮廷中朝臣的箴言,不過用在目前公司
            組織中的員工也頗適用。
        1.衝突與調解  25:6-10 
          ●「妄自尊大」:SH 1921,「自我尊榮」、「聲稱尊榮」。
          ●「在大人的位上站立」:「站在大人物應該站的地方」。
          ●「王子」:「貴族」。
          ◎這段教訓與耶穌在 路 14:7-11 說的教導意義相似。描述一群
            官員們要站立迎接王或貴族。如果立刻去搶佔尊貴的位置,下
            場可能是被人要求退下,反之則會被邀請到合適的位置,當然
            以後者比較光榮。
          ●「爭競」:SH 7378,「相爭」、「爭訟」。
          ●被「他」羞辱:原文是SH 7453,一般都翻譯為「鄰舍」,其
                          實也可以翻譯為「同伴」、「同僚」。此處比
                          較可能是指「同事」。
          ◎ 25:8 的意思是不要隨便就出去告同事或者是與同事爭論,免
            得到時候輸了,自己也不知道怎樣處理才好。
          ●「與他一人辯論」:「直接爭辯你的案」。
          ●「聽見的人」:原文是單數,指的應該是「法官」。
          ◎ 25:9-10 描述雙方爭執(或上法庭)時一方氣急敗壞,除了自
            己的案子,還拿出他所知道別人的祕密出來當自己的理由。這
            樣自己的案子也未必會贏,還被當成是「背信的大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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