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第二個逾越節 9:1-23
(一)第二個逾越節正常運行的狀況 9:1-5
◎此時會幕剛剛建成,人口普查還沒有開始。
●「出」埃及:SH 3318「出」、「離開」。
●「正月」:沒有說是哪一天,只說是在帳幕建立的那一個月,也就
是人口統計的前一個月。
●「所定的日期」:SH 4150,「指定的地點」、「指定的時間」、
「指定的節期」。這個字也出現在「會幕」的原
文字中。另外在 創 1:14 的定「節令」也是用
同一個字。
◎這邊用「在所定的日期」連續出現兩次在 9:2,3 ,可能是要人回
想起 創 1:14 神在創造的第六天就要人按日期和時候敬拜這位創
造的主,並提醒以色列人祂不單是創造的主,更是從埃及救他們出
來的神,配得他們守逾越節來敬拜祂。
●黃昏「的時候」:在「......之間」。
●「黃昏的時候」:SH 6153+ SH 996指「兩黃昏之間」。實際
的意義有許多爭議。
◎「本月十四日黃昏的時候」:由於以色列人的一天是由晚上開始計
算,所以守逾越節是由黃昏開始。在新約時代,猶太人大約下午三
點開始宰殺逾越節的羊羔。
●「律例」:SH 2708原文khog「律例(刻上的)」。
●「典章」:SH 4941原文mishpat「判決,決定」。
●「律例典章」而守:原文是「『所有的』的律例與『所有的』典章
」。應該就是指第一次守逾越節時所訂下的規
則: 出 12:2-11,21-27,43-51 及
利 23:5-14 。
◎「這節的律例典章」: 出 12 34:25 另 利 7:19-21 記載不潔淨
的人不能吃平安祭的肉(所有的祭肉,一般
人能吃的只有平安祭,也就是說不潔淨的人
不能吃所有的祭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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