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5章38節 到 5章48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六)報復與愛仇敵  5:38-48路 6:27-36 
          1.一般的教導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5:38 
            ●眼「還」眼,牙「還」牙:SG 473,「代替」。
            ◎引自 出 21:24 。這一段本來是民事訴訟的標準,卻可能被引用來支持報復的正
              當性。訂定這樣的標準是因為當日常常有「過度報復的情況」,而富有的人可能
              會以錢規避刑罰,所以必須訂定公平的刑罰標準。
            ◎由上下文來看,此處特別是指猶太人被羅馬人統治之下、備受壓迫,猶太人當然
              想「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但耶穌要求信徒個人不要追求報復。

          2.耶穌說明:天國的倫理是「不報復」、「肯吃虧」的倫理。  5:39-42 
            ●「作對」:SG 436,「反對」、「抵抗」。
            ●「告」你:SG 2919,「裁決」、「交付判罪」。
            ◎「外衣」比「裡衣」昂貴,而且律法規定不可以把他人抵押的外衣留置過夜
                出 22:26-27  申 24:12  結 18:7  摩 2:8 ,因為外衣常常是睡覺用的蓋被。
            ●「強逼」:SG 29,「強迫徵用」。
            ●一「里」:SG 3400,羅馬長度單位,約1.5公里。
            ◎「強逼走路」,當時的羅馬政府規定人民必須為政府做種種義務工作,其中就包
              括強迫運送包裹或貨物。例如: 太 27:32 ,羅馬兵丁就強逼西門為耶穌背十字
              架。不過當時法律規定,兵丁只能要求平民代拿貨物走一里路。
            ◎「打你的右臉」,在慣用右手的情況下,被打右臉是「用手背打人」,這在當時
              是極大的侮辱,摑人者可能要賠上鉅款。羅馬軍人可能會用這種粗野的方式來貶
              低被征服的猶太人,但耶穌要求門徒要連左臉也讓出來。                  
            ◎其實舊約 利 19:18 就有:「不可報仇,也不可埋怨你本國的子民,卻要愛人如
              己。我是耶和華」的記載。
            ◎當然此處不是說司法應該偏袒惡人,而是說明天國的子民必須隨時準備接受損失
              ,而不採取個人性的報復。而公正的司法與上帝公義的要求,仍是不可少的。
            ●「向你」借貸:SG 2309+SG 575+SG 4771,「有意圖要從你」。
            ●「推辭」:SG 654,「拒絕」、「轉離」。  
            ◎ 5:42 是講到兩種大家不喜歡的人,一種是求自己的,另一種則是想要來借錢的
              ,耶穌要求我們不要拒絕這些有需要的人。當然我們知道實務面任意滿足借貸的
              人將會造成社會問題,但是基本上耶穌就是要我們不要因為怕損失而拒絕他們。

          3.一般的教訓:「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  5:43 
            ●「鄰舍」:SG 4139,「鄰居」。
            ◎引自 利 19:18,34 。原文並無「恨你的仇敵」,這是文士們自己加上去的。耶穌
              就拿掉這後面外加的一句,把該律法的真正精神表明出來。

          4.耶穌表明天國的倫理是「愛仇敵,為那逼迫自己的禱告」。  5:44 
            ●「愛」你的仇敵:SG 25,「愛」,通常指「神聖的愛」。
            ●「仇敵」:SG 2190,「敵人」,原文是複數形式。
            ●「逼迫」:SG 1377,「驅離」、「逐出」、「迫害」。

          5.不報復、愛仇敵的基督徒就像天父的兒子。因為天父也把好處給壞人。 5:45 
            ●「兒子」:SG 5207,「兒子」、「後代」、「後裔」,有「同品質」的意思。亦
                        即天父善待惡人,因此基督徒如果有天父的性格,應該也會善待自己不
                        喜歡的惡人。
            ◎上帝並沒有分別祂喜愛的好人與厭惡的壞人,還是把日常所需給惡人與義人。所以
              祂的兒女應該也要愛自己喜歡的人與自己厭惡的人。

          6.只愛自己所愛的人則與罪人所行的無異。  5:46-47 
            ●「單」請:SG 3441,「僅僅」、「只有」。
            ●「比人有甚麼長處呢」:SG 5101+SG 4053+SG 4160,「多做了些什麼呢」?
            ◎「稅吏」是被羅馬政府雇用來向自己同胞徵稅的猶太人,被視為羅馬政府的走狗,
               但他們也愛那愛他們的人。
            ◎稅吏和外邦人都是當時受人輕視的罪人。稅吏指為羅馬政府徵稅的猶太人,外邦人
              則指不認識上帝的非猶太人。

          7.因此,天國的子民要完全,像天父完全一樣。  5:48 
            ●「完全」:SG 5046,「成熟的」、「完全成長的」。
            ◎根據上下文,這裡指的應該是「愛仇敵」方面的「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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