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21章33節 到 21章46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六、兇惡園戶的比喻  21:33-46可 12:1-12  路 20:9-19 
    (一)耶穌用葡萄園的比喻來描述猶太人的背逆與上帝的審判,背景:有人栽種一個葡萄園,建置好硬
          體設備,就租給佃農,自己往國外去了。  21:33 
          ●「再」聽一個:SG 243,「其他的」、「另外的」、「更多的」,顯示這個比喻與前面大、
                          小兒子的比喻以及施洗約翰的事情相關。
          ●「壓酒池」:SG 3025,「酒醡」,當時是由磐石中挖出壓酒池,在其中壓葡萄成汁。
          ●「樓」:SG 4444,「守望塔」。
          ●「園戶」:SG 1092,「農夫」、「佃農」。
          ●「就往外國去了」:SG 589,「出外旅行」、「遠離不在」。
          ◎當時約但河上游流域與不少加利利高地為外邦人(非猶太人)擁有,他們將田地租給佃農耕種
            ,收定量的農作物為租金,耶穌就是用這個當時大家熟悉的狀況來比喻。
          ◎這段比喻的背景是 賽 5:1-7  詩 80:6-16 。

    (二)起初園主派僕人們去收租金(果子),結果僕人們被佃農打、凌辱、甚至殺害。  21:34-36 
          ●「打發」:SG 649,「差遣」、「差派」。
          ●「拿住」:SG 2983,「抓住」、「取得」。
          ◎這裡指的應該是上帝把選民或真理(葡萄園)託付給宗教領袖們(園戶),並派先知(僕人)
            去選民中間。不過先知屢次被打、凌辱、迫害、甚至殺害。

    (三)園主於是派自己的兒子去收租金,本以為園戶會尊敬他,結果反而被園戶所殺。 21:37-39 
          ●「打發」:SG 649,「差遣」、「差派」。
          ●「尊敬」:SG 1788,「尊重」、「重視」。
          ●「拿住」:SG 2983,「抓住」、「取得」。
          ●「推出」:SG 1544,「逐出」、「送出」。
          ◎「佔他的產業」:根據猶太律法,一塊土地如果沒有後嗣去認領,就會被宣告為「無業主之地
                            」,可以由任何人去認領(最早佔有該塊地的人就擁有所有權)。

    (四)結果園主來除滅園戶,將葡萄園轉租給別人。  21:40-41 
          ●「處治」這些園戶:SG 4160,「對待」、「處理」。
          ●「下毒手」:SG 2560,「嚴厲地」、「狠狠地」。

    (五)耶穌引聖經來說明宗教領袖所丟棄的石頭,將被上帝立為上帝國度的基礎。宗教領袖們瞭解比喻
          是指著他們,所以想抓耶穌,不過因為怕百姓,就暫時離開。  21:42-46 
          ●「匠人」:SG 3618,「建造」、「建造的人」。
          ●「房角的頭塊石頭」:SG 2776+SG 1137,指位於角落,決定兩邊位置的巨大基石,或指牆
                                頂上,最中間並支撐整體的石塊。
          ●能結果子的「百姓」:SG 1484,「國家」、「民族」,原文是單數型態。
          ◎在一些抄本中沒有 21:44 。
          ●「比喻」:SG 3850,「比喻」、「諺語」,原文是複數型態,指前兩個比喻(兩個兒子跟兇
                      惡園戶的比喻)。
          ◎ 21:42 引自 詩 118:22-23 。
          ◎這個比喻很清楚的說明上帝怎樣把資源給人,就希望由那些人收取合理的回報(信仰生命的表
            現),如果把這些上帝交付的信仰資源都當成自己的產業,敵視所有者差派來的人,最後所有
            者也只好追討回自己的產業,重新交託給可信賴的人了。過去猶太人是如此,今日的教會豈不
            也如此?過去的猶太宗教領袖壟斷敬拜牟利,今日的神職人員也有類似的誘惑,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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