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法利賽人求神蹟( 12:38-42 )
(一)文士和法利賽人求耶穌顯神蹟給他們看。 12:38
●「神蹟」:「記號」。表示上帝認可那個人的一個「記號」。
●「我們願意你顯個神蹟給我們看」:直譯是「我們願意從你看一個
記號」、「we want to see a
sign from you」。
◎這是一件很奇怪的要求,他們剛剛才看過耶穌趕鬼的神蹟,並且解
釋為「靠鬼王趕鬼」,現在又要求什麼另外的神蹟呢?又為什麼耶
穌有必要向這些人提出他由神而來的「證據」呢?馬太福音講到神
蹟常常使用「大能」這個字,很少使用「記號」這個字(約翰福音
就常用「記號」一字)。這裡特別用「記號」一字,顯示出這些人
大概認為以前的眾多神蹟都算不上是「記號」。
◎根據猶太文獻記載,某些拉比也被要求過顯「神蹟」證明他們的身
份(可參考「丁道爾的新約聖經註釋」)。
(二)耶穌以這個時代只有約拿的神蹟可以看,並預言他要死亡三天。 12:39-40
●「淫亂」:在此指「對神不忠」。
●「三日三夜」:是當時猶太人籠統說法,並非指精確的72小時,而是
類似「頭尾三天」的表達方式。耶穌的死亡時間是「
三天兩夜」。
●「大魚」:「海怪」的意思。
●「約拿的神蹟」:指的是「耶穌的死與復活」。當時的人對約拿書的
記載比較著重的是前兩章約拿被吞入魚肚的記載,
對於後面兩章尼尼微人的改變比較忽略。因此一講
「約拿的神蹟」,聽眾想到的就是「吞入魚肚又被
吐出」。
(三)耶穌認為尼尼微人和南方女王要定當世代的人的罪,因為當世代的人有
耶穌還不悔改。 12:41-42
●「起來定這世代的罪」:直譯是「與這世代一同站起來,定它的罪」
,而「與....一同站起來」是猶太人的法庭
用語,有「辯論」、「指證」的意思。
◎這裡的意思是這個世代比以前的世代更有機會可以悔改,但還是拒絕
悔改。以前的世代的人會出來證明他們在比較差的環境中仍然可以悔
改,那我們這個世代比以前的人有機會悔改嗎?
◎南方女王:可參考 王上 1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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