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富有而年輕的長官( 10:17-31 )
○ 太 19:16-30 路 18:18-30
(一)富有的年輕人與耶穌的對話 10:17-22
1.主角:年輕人( 太 19:20 )
(1)富有 10:22
(2)有自信(自認從小遵守律法) 10:20
(3)官( 路 18:18 )
2.年輕人來問耶穌要做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10:17
●「跪」:「屈膝跪下」,只有馬可福音記載這一個細節。
●「永生」:原意是「來世的生命」,「承受永生」的意思相當於「
得」永生、「進入」永生。
◎一個年輕、有錢又有道德與自信的官,為什麼還要問耶穌關於永生
的事呢?顯然他也沒有永生的把握。而他的觀念是典型的功德主義
,認為可以「做」某一些事情以換取永生。
3.耶穌問少年人稱耶穌是良善的有何意義?並指出唯有神是良善的。 10:18
◎耶穌的回應可能為了顯示他自己的神性,並提醒年輕人:他應該也
達不到他即將要認定自己已經達成的「完全地步」。
4.耶穌提醒他誡命的內容,而少年人自認自己都遵守了。 10:19-20
●「不可虧負人」:原文是「欺詐」、「剝奪」。在舊約中是指「扣留
雇工工資的行徑」。一般解經家把這句話等同於第
十誡:不可貪心。
◎耶穌已經先提醒少年人,除了上帝沒有人是良善的,而這少年人顯
然沒有聽進去,他對自己遵守誡命的能力還是很有把握。
◎有趣的是耶穌只拿十誡中第二部分(關於人與人之間關係的部分)來
詢問少年人,而沒有拿第一部份(關於人與上帝關係的部分)。
5.耶穌看這人,就愛這人,並對他提出另一個挑戰:「變賣所有分給窮
人並跟從耶穌」。 10:21
●「看著他」:「凝視著他」。
●「你還要來跟從我」:原文是「來!跟從我」、
「Come! Follow Me.」。
◎耶穌提出的要求是說「一件事」,亦即「變賣財產」和「跟隨耶穌」
是同一件事,看得出耶穌知道這人問題所在,但耶穌仍然愛他,而這
讓少年官知難而退的要求也是出於耶穌的愛。這實在值得令我們深思
。
◎有解經書認為這是耶穌拿十誡的第一誡來考驗少年人:「放棄財富,
把上帝當第一位。」,結果少年人失敗了。這個說法頗有道理。
6.少年人聽見耶穌的話就憂憂愁愁的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多。 10:22
●「臉上就變了色」:有陰沈、抑鬱的意思,用來形容臉色變憂愁。
●「產業」:指「土地」或「地產」,表示這少年人是個大地主。
◎這人憂愁,顯示他無法在永生和產業中間作抉擇。也顯示出他並
沒有遵守第一誡「以上帝為上帝」。
(二)有錢的人難進天國與天國的賞賜 10:23-31
1.耶穌感嘆依靠錢財的人難以進神的國,甚至駱駝穿過針眼比財主進神國
還容易。 10:23-25
●何等的「難」:「幾乎不可能」、「非常困難」,是一個罕用字。
●「希奇」:「驚愕」
●「駱駝穿過針的眼」:可能是當時流行的口語,表示「不可能的事」
。當時拉比們常常用「大象穿過針眼」來形容
「不可能的事」。
●「針的眼」:就是指「針孔」,而非第九世紀以後一個名叫「針眼」
的城門進口。
◎當時的人把「財富」當成是上帝的賜福,所以耶穌說財富將阻止人進
天國時,門徒的訝異是可以理解的。所以耶穌會再次解釋清楚他的意
思是「依靠錢財的人難以進天國」。
◎「依靠錢財的人難以進天國」是一個重要的警告,尤其在一個豐裕的
環境中,「有錢」好像是一種必然,在這種情況下,是不是我們會被
「財富」所吸引而遠離天國呢?
2.門徒覺得稀奇,問耶穌說:「這樣誰能得救呢?」。 10:26
◎門徒的觀念中很可能認為富有的人做許多事情都比他們容易,甚至在
傳統的猶太教中,財富是上帝的恩賜,有財富也讓人比一般民眾容易
守律法、獻祭,所以如果連富人都難以得救,那誰有資格得救呢?
3.耶穌回答以「在神凡事都能」。 10:27
◎耶穌在此把得救的可能交回到上帝手裡....也點出福音的真諦。
4.彼得告訴耶穌:門徒已經撇下一切所有的跟隨了耶穌。 10:28
●「撇下」:「離棄」。
●「跟從」:原文的時態顯示是「繼續不斷的跟從」。
5.耶穌回答:為耶穌和福音撇下財物與親情的,要在今世得百倍,來世
得永生。但今世要受逼迫,且許多在前的要在後,在後的要在前。 10:29-31
◎「並且要受逼迫」:這是馬可福音特別的記載。
◎這裡「百倍」應該是指「關係」上的「許多倍」。而非指實質上的獲
得更多的財富與親情。基督徒雖然可能為信仰犧牲親情,卻獲得更多
弟兄姊妹之情。失去土地或房屋,但卻如同擁有更多的房屋和土地(
因為許多人願意分享他們的財富)。
◎「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也許解釋成「神的國裡,人的地位和名
次往往出人意料」比較合宜。這句話在這裡應該是一個警告,警告那
些願意犧牲物質,但卻以此為驕傲的人得要小心,免得因為自滿,反
而停滯居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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