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22章1節 到 22章6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六、祭司和猶大的陰謀  22:1-6太 26:1-5  26:14-16  可 14:1-2  14:10-11  約 11:45-53 
    (一)接近逾越節的時候,文士和祭司長正想法子來殺害耶穌。 22:1-2 
          ●「殺害」:SG 337,「拿掉」、「拿走」、「除去」、「殺害」。
          ◎逾越節是尼散月的十四日,除酵節是十五日到二十一日。這兩個節日
            相連接,常常交替使用,可以參考 出 12 。
          ◎逾越節和接連的除酵節是紀念上帝拯救以色列人脫離埃及人的壓迫,
            行神蹟帶領他們出埃及,耶穌受難也和逾越節期相近,提醒人耶穌的
            受難成為挽回祭,救贖世人脫離罪惡的挾制。

    (二)加略人猶大去和祭司長和守殿官商量要把耶穌交給他們,換取金錢。
           22:3-5 
          ●「入了」:SG 1525,「進入」。
          ●「祭司長」:SG 749,此字在此是複數形態,指「大祭司」和「曾
                        任大祭司」或有「與大祭司相同權力的祭司」。大祭司
                        原本是終身職,但耶穌時代之前,政治干預使得大祭司
                        一職不再是終身職。
          ●「守殿官」:SG 4755,「保護聖殿的衛兵之隊長」,此字在此也是
                        複數形態。
          ●「約定」:SG 4934,「同意」、「決定」。
          ◎此處猶大與祭司長等人商量出賣耶穌的地點,很可能就是在聖殿區。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就真是諷刺,因為聖殿是敬拜上帝的地方,卻被
            用來出賣上帝。
          ◎ 22:5 說到猶大出賣耶穌可以換取金錢, 太 26:15 說這筆錢是三十
            舍客勒銀子,等同於當時一個奴僕的身價,這個價格似乎相當看不起
            耶穌。

    (三)加略人猶大打算找機會趁眾人不在耶穌身旁的時候把耶穌交給宗教領袖
          們。  22:6 
          ●「應允了」:SG 1843,「承諾」、「首肯」。
          ●「機會」:SG 2120,「好時機」。   
          ●「眾人不在跟前的時候」:SG 817+SG 3793,「沒有羣衆」。
          ●把耶穌「交給」:SG 3860,「移交」。
重新查詢 專卷研經 路加福音系列
錯誤回報,請聯繫comm[@]fhl.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