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22章47節 到 22章53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十、耶穌被捕  22:47-53太 26:47-56  可 14:43-50  約 18:3-11 
    (一)猶大帶人來捉拿耶穌,用親嘴為暗號賣耶穌。 22:47-48 
          ●「親嘴」:SG 5370,「親吻」,是當時學生向老師問安的慣常表現。
          ●「你用親嘴的暗號賣人子嗎?」:原文沒有「暗號」,直譯是「你用親
                                          吻交出人子嗎」?
          ◎猶大用學生對老師的敬愛舉動當暗號來指出耶穌,算是一個聰明的計謀
            ,可惜他是出賣上帝的兒子。

    (二)耶穌的跟隨者拿刀削掉大祭司僕人的右耳,耶穌要門徒任由敵對者抓
          耶穌,並治好大祭司僕人的耳朵。  22:49-51 
          ●「光景不好」:SG 1510,此處的意義是「即將發生的事」。
          ◎「有一個人」:根據約翰福音的記載,那人就是彼得。
          ◎「大祭司的僕人」:根據約翰福音的記載,名叫「馬勒古」。
          ●「到了這個地步」:原文意義非常不清楚,有些學者認為是「住手,
                              不要再這麼做」的意思,亦即耶穌制止彼得的敵
                              對行動。
          ◎這是路加福音記載耶穌的最後一個神蹟,最後耶穌還是在醫治,而且
            是醫治自己的敵人。福音書中,僅有路加福音記載耶穌將那位僕人的
            耳朵治好。

    (三)耶穌對抓拿他的人表達現在是黑暗掌權的時候。  22:52-53 
          ●「刀棒」:SG 3162+SG 2532+SG 3586,「匕首和棍棒」。
          ●「強盜」:SG 3027,「強盜」、「革命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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