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18章18節 到 18章30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十四、富有的少年官  18:18-30太 19:16-30  可 10:17-31 
    (一)有一個官員來問耶穌:要做什麼事才能承受永生。  18:18 
          ●「官」:SG 758,「統治者」、「領袖」、「官員」。
          ●「良善的」:SG 18,「好的」。
          ●「承受」:SG 2816,「繼承」、「獲得」。
          ◎這官可能以為自己可以做某些特殊的工作來換取他應得(繼承)的永生
            賞賜。

    (二)耶穌問這官員「為何稱耶穌是良善的」。  18:19 
          ◎沒有任何猶太的宗教典籍以「良善」稱呼拉比(宗教老師)。
          ◎耶穌在這裡提醒這官「只有上帝是良善的」,很可能是要先提示這人
            :其實沒有人在上帝面前有資格依賴善行得到永生。而這人稱耶穌為「
            良善」,可能是為了要討好諂媚耶穌,或者是真心把耶穌當上帝來看。

    (三)耶穌提出十誡,而官員自稱自己從小都遵守了。  18:20-21 
          ●「誡命」:SG 1785,「訓諭」、「舊約律法」。
          ●「孝敬」父母:SG 5091,「尊崇」、「敬重」。
          ●從「小」:SG 3503,「年輕」、「青春時期」。
          ◎耶穌提到的誡命分別出於十誡的第七、六、八、九、五誡,都是屬於人
            倫的範疇,這位官依循猶太傳統教導從小遵守這些誡命。在平行經文中
            耶穌提出誡命的順序與十誡相同。

    (四)耶穌要那官變賣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並要來跟從耶穌。那官聽見就
          非常憂愁。  18:22-23 
          ●「分給」窮人:SG 1239,「分發」、「給予」。
          ●「跟從」:SG 190,「追隨作門徒」。
          ●「就甚憂愁」:SG 4036,「極其難過」、「極度悲傷」。
          ●「很」富足:SG 4970,「極端地」、「非常」。
          ◎「很富足」:「很富足」是形容這人非常的富有。
          ◎顯然這人希望同時享有永生和財富,而他追求永生的意圖,可能也在
            於享受永恆的財富,因此耶穌這一個要求就顯出這人內在真正的情況
            。 18:22 強調這是「對你而言」的要求,是官員人生的弱點,財富阻
            擋他對上帝的忠誠。
          ◎對比於 19:1-9 的稅吏撒該,耶穌並沒有要求撒該要放棄財產,但撒該
            自願放棄,這個官員卻在耶穌的要求下顯出他生命的問題。
          
    (五)耶穌說明有錢財的人進上帝的國相當困難,但上帝還是可以解決這困難。
           18:24-27 
          ●「駱駝穿過針的眼」:可能是當時流行的口語,表示「不可能的事」,
                                駱駝是當時常見的動物中,最大的一種。當時拉
                                比們常常用「大象穿過針眼」來形容「不可能的
                                事」。
          ◎當時的人認為「富有」是上帝的恩典,讓人更有能力行善、遵守律法,
            比起窮人更容易進天國。因此如果有錢人都不能進天國,窮人那有機會
            呢?
          ◎ 18:27 中耶穌肯定能夠讓人克服種種的障礙進入天國,的確是上帝(
            聖靈)才能完成的工作。
          
    (六)耶穌回答彼得的詢問,說明人為上帝撇下財物與人際關係,將要在今世
          得到多倍的回報,並得到永生。  18:28-30 
          ●「百倍」:SG 4179,「許多倍」。 太 19:29  路 18:30可 10:30太 19:29 另一抄本作「百倍SG 1542」。
          ◎這裡「百倍」應該是指「關係」上的「許多倍」。而非指實質上的獲得
            更多的財富與親情。基督徒雖然可能為信仰犧牲親情,卻獲得更多弟兄
            姊妹之情。失去土地或房屋,但卻如同擁有更多的房屋和土地(因為許
            多人願意與自己分享他們的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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