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16章19節 到 16章31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七、財主和拉撒路  16:19-31 
      ◎這是路加獨有的記載。
    (一)生前的背景:  16:19-21 
          1.有一財主身穿高貴衣服,天天奢華宴樂。  16:19 
            ●「穿著」:原文是不完成式,表達出「習慣穿著」的意思。
            ●「紫色」:SG 4209,這種袍子是用一種紫色魚或紫色貝類所提煉的
                        染料所染,價格高昂,只有財主或王室所穿的外衣才用的
                        起。
            ●「細麻布」:SG 1040,由埃及產的亞麻製成,包裹木乃伊就是用這
                          種細麻布。這種布料是用來縫製裡衣。
            ●「奢華」宴樂:SG 2988,「豪華壯麗的」、「宏偉壯觀的」。
            ●奢華「宴樂」:SG 2165,「歡慶」、「高興」。
            ◎這財主不但是奢華宴樂,而且還是「天天如此」,顯然是相當窮奢
              極侈。
            ◎這位財主穿著紫色細麻衣,顯示其社經地位很高,另外,他相信死人
              復活 路 16:30 ,而法利賽人是相信死人復活的 徒 23:6,8 ,所以
              耶穌這個比喻裡的財主很可能是法利賽人。

          2.乞丐拉撒路在財主門口,要撿財主剩下的零碎充飢。 16:20-21 
            ●「討飯的」:SG 4434,「貧窮的」、「乞討」。
            ●「拉撒路」:此名源自希伯來名「以利亞撒SH 499」,這名字的意
                          思是「神所幫助的人」。
            ●「渾身生瘡」:SG 1669,「使之生瘡」,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被人「放」在:SG 906原意是「丟」、「擲」,這字可能表示拉撒
                            路不但被輕視,恐怕還遭受粗魯的對待。而且也顯示
                            拉撒路身體可能殘障或者有病,所以才需要「被人放
                            」。
            ◎這裡顯示拉撒路和野狗混在一起,意圖撿拾財主吃剩下的東西,並且
              無力趕逐野狗。不過經文只提到拉撒路的意圖,卻沒有說他到底有沒
              有撿拾到可食之物,可能即使有撿到,量也不多就是。
            ◎在耶穌時代,人們用手取食物吃,而在富有人家,則是用麵包來擦手
              ,擦過手的麵包就隨手丟棄。拉撒路就是等著撿這種麵包。
            ◎此處財主的問題似乎不在於有錢或奢侈,而是他對門口的窮人拉撒路
              完全無動於衷,而且這財主顯然認識拉撒路,還知道他的名字。
            ◎狗舔自已傷口,不論是否有療效,至少是能安撫自己的行為,在此有
              狗來舔拉撒路的瘡,可見拉撒路可能平時與狗互動情況不錯或者對狗
              無害,因此狗兒們願意來舔拉撒路的傷口。
            ◎在猶太社會裡,狗屬於不潔的動物,拉撒路成天與狗在一起,更可能
              造成他不被社群接納的情況。

    (二)死後的遭遇:  16:22-23 
          1.乞丐拉撒路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  16:22 
            ◎「亞伯拉罕懷裡」:對猶太人而言,在亞伯拉罕懷裡就等於「在樂
                                園裡」或「在天堂裡」。
          2.財主死了,並獲得埋葬,但卻在陰間受苦,遠遠看見亞伯拉罕和拉撒
            路。  16:23 
            ●「陰間」:SG 86,指人死後所去的地方,當時的猶太人認為陰間
                        分為樂園(亞伯拉罕懷裡)和地獄(欣嫩子谷)兩部份。
            ◎財主是獲得人的埋葬,而拉撒路是獲得天使的帶領,其對比頗有意
              思。而且顯然拉撒路在上帝眼中是個重要人物,所以記載是「天使的
              帶領」。
              
    (三)財主與亞伯拉罕的對話  16:24-31 
          1.財主要求亞伯拉罕派拉撒路送水來減輕他的痛苦。  16:24 
            ●「打發」:SG 3992,「差遣」、「派遣」。
            ●「涼涼」:SG 2711,「使涼爽」。
            ◎財主 16:24,27 中要求亞伯拉罕「打發(派遣)」拉撒路為財主辦事
              。這個要求顯出財主的傲慢,他到這種狀況,還覺得拉撒路是低下的
              ,應該被派去幫他辦事。
            
          2.亞伯拉罕要財主回想過去的日子,並表明無法減輕他的痛苦。 16:25-26 
            ●「享過」:SG 618,直譯是「得到了」,亦即財主在世已經取得了
                        他所應得的一切福份,現在已經不再有任何福份存留了。
            ●享過「福」:SG 18,「好東西」,而且原文是「他的好東西」。
            ●受過「苦」:SG 2556,「壞東西」,而且所受的「壞東西」不是「
                          他的」,意思是外加給他的,而不是他本來就必須接受
                          的。
            ●「深淵」:SG 5490+SG 3173,「巨大的裂口」。
            ●「限定」:SG 4741,「立定」。
            ◎「深淵限定,以致」:深淵存在兩地之間是有目的的,就是要阻止雙
                                  方的來往。
                                  
          3.財主退而求其次,希望拉撒路能去勸告其弟兄。 16:27-28 
            ●「見證」:SG 1263,指的是「徹底、完整而嚴肅的見證」。
            ◎由此處看來財主的兄弟們都認識拉撒路,也知道拉撒路死了,因此
              很可能這些兄弟們也都一樣毫無憐憫的心。
            
          4.亞伯拉罕回答說:他們已經有舊約可以聽從了。  16:29 
            ●「摩西和先知的話」:原文僅是「摩西和先知」,實際的意義就是
                                  指「整本舊約聖經」。
            
          5.財主認為如果有死裡復活者去勸告,他的兄弟會悔改。  16:30 
            ●「從死裡復活的」:直譯是「從死人去」。
            ◎財主認為「死人復活」的神蹟可以改變他兄弟的成見與硬心。
            
          6.亞伯拉罕認為如果人不聽從舊約,也不會因為有人死裡復活就聽勸告。
             16:31 
            ●不「聽勸」:SG 3982,「被說服」、「使之接受某觀點」。
            ◎舊約有很多關於社會公義的經文 申 14:28-29  15:1-3  25:13-14 
               賽 3:14-15  5:7-8  耶 5:26-28 等等。
            ◎這個比喻顯然跟前面有關,很可能是一面指責法利賽人的貪財過分
              ,一面也說明滿足於財富而無視於自己現況的危機。並隱喻自己的
              死裡復活也無法使這些不聽從舊約律法的人改變。
            ◎其實我們也該想一下自己是不是跟法利賽人一樣,打算用宗教儀式
              取代我們對窮人與社會公義的責任?如果當年的法利賽人不行,現
              在的我們當然也不行。尤其 申 14:28-29 的記載,說明了每三年
              的十分之一奉獻,不是給聖殿,而是給身旁的窮人的。今日的堂會
              教導,是否也用宗教的理由掠奪了窮人應得的憐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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