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25章8節 到 25章55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2.禧年的條例  25:8-55 
            ◎禧年有兩種主要的看法,一種是七個安息年之後的隔年,亦即
              第49年是安息年,接著第50年是禧年也要安息。另一種則是認
              為禧年就是第49年,也就是第七個安息年。兩種看法都有人支
              持,也都言之成理。
            ◎設立「禧年」表示土地為神所有;在這一年,所有奴僕可得釋
              放,土地也歸回本主,故又稱為「自由之年」 結 46:17 、「
              救贖之年」 賽 63:4 、「耶和華的恩年」 賽 61:2 。
            ◎禧年不得耕種,糧食供應便成了重要問題。禧年來到的頭一年
              一定是安息年,又是不可耕種之年。神在這裡應許分外的豐收,
              足夠用到禧年過後,田地可以再有收成為止。
            ◎禧年應可消除社會階級,使富有的地主沒有剝削窮人的機會,但
              似乎未能真正實行。參 賽 5:8摩 2:6 。
            ◎時間上看起來不合理的地方,是因為本段可能混用宗教曆與民
              事曆,由於這兩個曆法有半年的差距,因此會造成一些混亂。
            ◎這一段有三處「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25:17,38,55 
              把內容切成三段。
            ●「禧年」:原文是「公羊角」。
            ◎ 25:9 宣告禧年是在「贖罪日」這一天,意義似乎提醒人們的
              身份是會犯罪的必朽之人,不要想著永遠佔領土地或財富。
            ●「自由」:SH 1865,「流動的」、「自由」。此字聖經中僅
                        出現8次。其中除了解釋為「流動的」之外,其餘
                        都是與禧年相關。  
            ●「沒有修理的」:該字與「分別為聖」、「獻身的」為同一字。
            ●「歸」自己的地業:字義是「回覆」、「回轉」。
            ●不可「虧負」:SH 3238,「壓迫」、「惡待」。
            ◎在以色列人社會中,田地不可永賣。神將田地賜給人,自祖宗傳
              給子孫保管,子孫不可出賣(但房屋可以)。人因貧窮把田地賣
              了,近親要幫他贖回,以保障弱小的家族不被剝削(
               民 36:7-10 ),貧民也不受欺負。君王也不可違背這條立法
              ( 王上 21:3-4 )。
            ◎ 25:13-17 說明以色列人之間不可彼此壓迫的背後原因是「對
              上帝的敬畏」。因為敬畏上帝,就不欺壓上帝創造的人。
            ●「安然」居住:SH 983,「安然」、「穩固」。
            ◎這是一個信心操練之年,對神供應的大能須有極大的信心;也是
              給窮人與債戶生活更新的機會之年。土地有了休息,生產力得以
              提高,是古代有計劃保存地力和注意生態迴圈的好例子。
            ◎ 25:21 上帝應許要賞賜足夠的土產,讓以色列人可以執行安息
              年的制度。但事實上以色列人可能從來沒有執行過這個制度(聖
              經中與文獻中沒有任何證據)。基本上大概當時的以色列人對上
              帝都沒有足夠的信心。相同的,上帝也對十一奉獻給予賜福的保
              證 瑪 3:10-12 ,我們有足夠的信心嗎?  
            ◎ 25:23 「地是我的」,這個宣告提醒以色列人瞭解自己並不擁
              有土地,而是上帝土地的管家,因此要遵守上帝的命令,讓土地
              回到原所有者手中。
            ●「至近的親屬」:原文是「贖回」、「至近的親屬應盡的義務」
                              ,引申為「贖業的至親」。 
            ◎ 25:29-34 討論的是城中住宅的買賣問題。原則上城中住宅跟
              土地不同,是可以永遠賣斷的。但是利未人的住宅就等於是其
              他支派的地業,是不能被賣斷的。而且利未城郊野的地也不能
              賣,這是唯一禁止買賣的土地 25:34 。
            ◎ 25:33 原文有幾種可能的解釋,不過不管怎樣解釋,都是指着
              「利未人城中的房屋是不能被賣斷的,禧年一到仍要回到原主
              手中」。
            ●「手中缺乏」:原文是「他的手滑落」,意思是「財力滑落」。  
            ●「幫補」:SH 2388,「使加強」、「支持」。
            ●「漸漸窮乏」:字義是「變低微」、「變窮困」,該字SH 4134
                            僅出現5次。
            ●像「奴僕」服事:「奴隸」。
            ◎ 25:35-38 要求以色列人要幫補貧窮的弟兄,而非透過弟兄的
              貧窮獲取利潤。目前「金錢」幾乎被當成是最重要的事情,我
              們是否考慮過在經濟上幫補比較貧困的弟兄呢?
            ◎ 25:39-40 的意思是以色列人不可以如奴隸這樣沒有人身自由
              ,而必須像雇工和寄居的,雖然來協助工作,但是有人身自由
              。
            ●「漸漸充足」:原文是「追上」、「達到」。
            ●「四圍的國中買」:原文是「四圍的國中買奴僕、婢女」。  
            ●「嚴嚴地」:SH 6531,「嚴厲」、「嚴格」、「殘酷」。
            ●「以色列人都是我的僕人」:原文是「因為以色列人作奴僕是屬
                                        於我的,他們是我的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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