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17章10節 到 17章16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二)禁止吃血  17:10-16創 9:4  利 3:17  7:26,27  17:10  申 12:16,23,24  15:23 是摩西
            五經中出現的七次禁止吃血命令。
          ●若「吃甚麼血」:「吃任何血」。
          ◎ 17:11 提到禁止吃血的核心理由是:「血用來贖罪」。
          ●可吃的「禽獸」:原文是「動物與鳥」。
          ◎ 17:13 中規定即使是打獵獲得的獵物(依照規定這種牲畜不能獻
            祭用),也必須放血後才食用。獵物無法帶到會幕前宰殺,因此
            採取放血掩埋的方式處理。
          ◎ 17:15 說明吃沒有經過適當處理牲畜(自死、被野獸撕裂)的,
            要不潔淨到晚上。 申 14:21 清楚說明以色列人不能吃這類的食
            物,但是寄居的人可以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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