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11章9節 到 11章12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2.水生生物的飲食潔淨條例  11:9-12 
            ◎水生動物中有翅有鱗的列為一類,無翅無鱗的列為另一類。前者
              可吃,後者不可吃。包括蝦蟹等甲殼類動物與貝類,都是不能吃
              的食物。
            ●「翅」:SH 5579,「鰭」。
            ●「鱗」:SH 7193,「鱗」。
            ●「一切水裡游動的」:SH 3605+SH 8318,「一切成群的事物
                                  」。
            ●「可憎」:SH 8263,「可憎的事物,」、「可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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