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1章1節 到 1章2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壹、獻祭原則,除罪及與神恢復關係的程序  1:1-15:33 
  一、獻祭相關的條例  1:1-7:381:1-5:196:1-7:38 兩次提及獻祭的規定。其中的編排也略有不同
        。一般學者認為前者是對一般民眾的教導,後者是為了祭司執行獻祭禮
        儀所需。
      ◎這一段講到「燔祭」、「素祭」、「平安祭」、「贖罪祭」、「贖愆祭
        」這五大祭儀。其中前三個祭儀,是自願的,可以說是敬拜者獻給上帝
        的「禮物」,後兩者是「必須的」,作為「彌補」之用。
    (一)燔祭  1:1-17      
          ◎燔祭的祭牲可以用牛、羊、斑鳩或鴿子。不過都必須用完整無瑕疵
            的牲畜,不能用部分的肉。表示上帝願意體諒人的能力,但是祂要
            求「完整的獻上」。
          1.緒論  1:1-21:1 有個連接詞「然後」,顯示利未記是承接出埃及記的記載
              。
            ●「呼叫」:這個動詞比較不尋常,曾被用在「取名」 創 16:15 ,
                        通常「呼叫」是指「大聲而清晰的說話」。而上帝自
                        我啟示時,比較常用其他的「說」字。此處用「呼叫
                        」是暗示要有重要的事情被宣告。
            ●「呼叫摩西,對他說....」:原文是「呼叫摩西,跟他說話,對
                                        他說....」。
            ●「曉諭」:SH 1696,「講論」。
            ●「供物」:就是 可 7:11 的各耳板。
            ◎ 1:2 「供物」,指的是一般性的「供物」,包括「燔祭」、「
              素祭」、「平安祭」等等,而非專指「燔祭」。
            ◎「牛群羊群中獻牲畜」這是與「野生動物」對比,意思是應該獻
              自己的財產,不是獻「憑機運取得的」。 撒下 24:24 大衛說自
              己「不肯用白得之物作燔祭獻給耶和華」,就是這個意涵。     
            ◎ 1:2 提及獻祭基本上是個人性的,而且是自願的。
            ◎新約聖經也說明我們一切的奉獻、獻祭必須都不是出於勉強,乃
              是自己甘心樂意才能蒙神喜悅,參 林後 9:5-7   彼前 5:2  
               門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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