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福音 6章22節 到 6章71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五)耶穌的教訓─耶穌是生命的糧  6:22-71 
          1.眾人到迦百農找耶穌。  6:22-24 
            ◎此處描述眾人失去耶穌與門徒蹤跡之後的狀況,交代一些船成為眾
              人渡湖的交通工具,可以到湖的對岸找到耶穌。
            
          2.眾人找到耶穌之後,對耶穌說一些客套話,而耶穌直指眾人的動機是
            物質上的。  6:25-266:25 中,眾人的疑問是正常的,因為他們不知道耶穌如何渡過加
              利利海。只是沒想到耶穌根本不跟他們客套、浪費時間。
            ●「神蹟」:SG 4592,「記號」、「表徵」。
            ◎ 6:26 耶穌所說的話實在是蠻悲哀的。眾人找耶穌的理由不是為了
              神蹟(神的記號)本身,而是為了神蹟的好處。我們進教會、找耶
              穌,是不是也單單為了好處,而不是為了「神」?
              
          3.耶穌鼓勵眾人應該為人子所賜存到永遠的食物勞力,而不要為必壞的
            食物勞力。  6:27 
            ●「勞力」:SG 2038,「工作」、「勞動」、「掙得」。
            ●神所「印證」:SG 4972,「作證」、「承認」、「封印」。
            ●「神所印證」:意即「神所認可」的。
            ◎耶穌不是不肯照顧人的物質需要,但真正值得擔心的是人到上帝面
              前來只考慮物質的需要,以至於忽略了那真正可以存留到永遠的事
              物。上帝來,要關心人的物質需要,但一般人所忽略的永恆問題,
              卻是上帝不輕忽的。
              
          4.眾人問應當怎樣行才是做神的工(眾人以為這跟永生的食物有關),
            耶穌回答:「信神所差來的就是作神的工」。  6:28-29 
            ●「做」神的工:SG 2038,「工作」、「勞動」、「掙得」。與
                             6:27 的「勞力」原文相同。
            ●做神的「工」:SG 2041,「工作」、「職業」、「事業」。
            ◎「做神的工」,實際意義是「做神所要求的工作」。
            ◎耶穌的回答,與保羅在 羅 3:28 所說的「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
              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一致。
            
          5.眾人向耶穌要神蹟,並以嗎哪的神蹟提示耶穌。  6:30-31 
            ◎眾人要求耶穌行 出 16:11-36 所記載的神蹟。可能是當日會堂的
              經文正好是那一段,或者前面的「食物」話題引發群眾的想法。不
              過耶穌早就行了五餅二魚的神蹟,很難想像這些猶太人還求另外的
              神蹟(真覺得自己有資格獲得神蹟的好處嗎?)。
            
          6.耶穌表明天上的糧就是自己(由天而來、賜生命給世界的),並保證
            信的人不餓不渴。    6:32-35 
            ●「糧」:SG 740,「麵包」、「食物」。
            ●「主」:SG 2962,「大人」、「主人」,此處應該是「先生」或
                      「大人」的意思。
            ●「常」將這糧:SG 3842,「經常」、「總是」。
            ◎「常將這糧賜給我們」,這個要求顯出眾人以為耶穌要把類似「嗎
              哪」的食物賞賜給他們,所以希望耶穌常常賞賜(最好像嗎哪一樣
              天天給)。
            ●「我是」生命:SG 1473+SG 1510,「我我是」,通常表達「我
                            是」是用SG 1510,七十士譯本使用SG 1473+
                            SG 1510來翻譯 出 3:14 的「我是自有永有的」
                            (上帝的自稱)。
                            
          7.耶穌陳明猶太人看見了耶穌(由天而來者),還是不信。因為他們不是
            天父賜給耶穌的人。  6:36-38 
            ●你們已經看見「我」:在某些重要的抄本中,沒有「我」字。如果沒
                                  有「我」,那耶穌認為猶太人已經看到的,應
                                  該是「五餅二魚的神蹟(記號)」。
            ●「丟棄」他:SG 1544,「逐出到外面」、「趕出到外面」。
            
          8.天父要耶穌不失落任何一個天父所賜的人,且要叫他們得永生並復活。
             6:39-40 
            ●「見」子而信:SG 2334,「注視」、「察覺」、「發現」。
            
          9.猶太人質疑耶穌身份。  6:41-42 
            ●「私下議論」:SG 1111,「抱怨」、「嘀咕」、「咕噥」。
            
          10.耶穌重申唯有天父所吸引的人,才能到耶穌這裡來。  6:43-45 
            ●「吸引」:SG 1670,「牽引」、「強拉」。
            ◎「先知書上寫著說」:應該是 賽 54:13 的七十士譯本意譯。
            ◎ 6:45 說明了 6:44 所記載,天父吸引人到耶穌那裡去的方式。天
              父吸引人的方法不是透過特殊的神蹟,而是透過「教導」的方式。
              耶穌雖然沒有清楚的說這是那一種教導,但我們應該隱約可以理解
              。
            
          11.唯有由神來的耶穌看過天父,信他的人有永生,真天糧讓人吃了不死
             ,真天糧就是耶穌。  6:46-51 
             ●降下來「生命的」糧:SG 2198,「活著」、「充滿活力」。
             ●降下來「生命的糧」:「活生生的糧食」。
             ●我的「肉」:SG 4561,「肉身」、「肉體」。
             ◎ 6:48-51 是重述 6:35 的信息。
             
          12.猶太人懷疑耶穌怎能把自己的肉給眾人吃,耶穌重申吃人子肉、喝人
             子血的人,才能擁有基督的生命,擁有永生和末日的復活。 6:52-58 
             ●彼此「爭論」:SG 3164,「激烈的口角」、「爭執」。
             ● 6:53 以前的「吃」,是SG 20686:54 以後的「吃」改為
               SG 5176,「嚼食」。
             ●「我的肉真是可喫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應該翻譯成「因為我
               的肉是真正的食物,我的血是真正的飲料」。
             ●「吃」、「喝」:本是猶太人慣用的詞彙,指「將別的物件變成自
                               己生命的一部份」,尤其指律法方面。有許多「
                               拉比」將律法稱為他們的麵包,吃之則代表接受
                               及遵行之意。耶穌在此用「吃喝耶穌的肉」代表
                               接受耶穌的生命與救贖之意。
             ◎由此看來耶穌不是故意要混淆大家的思考,他是要把永生和接受自
               己的替死或生命連結在一起。
             ◎許多學者在這一段中爭論耶穌的言論是否與聖餐有關。這一段一定
               是與耶穌的替死有關,但是否指向耶穌當時的聽眾完全無法理解的
               聖餐,恐怕是相當值得討論的。不過至少聖餐也是表徵耶穌的替死
               ,所以此處的言論與聖餐至少有間接的關係(都與替死有關)。
               
          13.耶穌說完以後,有些門徒覺得難以接受,耶穌肯定自己的話是重要而
             能使人活的。  6:59-63 
             ●「這話甚難」:SG 4642,「難的」、「嚴厲的」、「嚴格的」。
                             比較是指「甚難接受」,而不是「難以理解」。
             ●「為....議論」:SG 1111,「抱怨」、「嘀咕」、「咕噥」。
             ●叫你們「厭棄」:SG 4624,「犯罪」、「冒犯」、「觸怒」、「
                               震驚」。
             ●「靈」:可能可以翻譯成「聖靈」(現代中文譯本)。
             ●「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原文是「我告訴你們的
               話就是靈且是生命」。
             ◎極可能這些門徒不願意把信仰的核心放在耶穌身上,他們跟耶穌可
               能是希望能學得某些規條幫助他們進神國,而當耶穌的言論對他們
               提出「以耶穌為中心」的要求時,門徒們就難以接受了,因為這樣
               的要求實在不是一般的老師所會提出來的要求。
             ◎ 6:63 中,耶穌認為自己的話是人生存的關鍵。這一節嚴格說起來
               並不表示耶穌認同靈比肉體高超,或者人分成幾個部份,而主要是
               要表達耶穌所說的話(或道理)是人內在的生命動力。或者現代中
               文譯本的譯法是另一種可以考慮的翻譯方式。
             ◎耶穌在 6:63 中突然提到「靈」與「肉體」的問題,是因為門徒和
               猶太人就是誤把耶穌說的:「吃肉喝血」當成是「肉體」層面的事
               情,以至於無法領悟耶穌要說的是「靈」與「生命」層次的問題。
             
          14.耶穌指出門徒中間有不信的人,並重申只有透過天父的恩賜才能到耶
             穌這裡。而結果許多門徒退去不再跟隨耶穌。  6:64-66 
             ●「不信的人」:原文是複數型態,並非指著「猶大」,而是指當時
                             不信的許多門徒。
             ●「賣」他:原文是單數型態,就是指「猶大」。                
             
          15.十二使徒認為耶穌有永生之道,所以一定不離開主。  6:67-69 
             ●有永生之「道」:SG 4487,「話語」、「宣講」。
             ●「聖者」:SG 40,「至為聖潔的事物」。

          16.耶穌預言有人要賣他。  6:70-71 
             ●「魔鬼」:原文沒有定冠詞,代表這人擁有魔鬼的性格,而非這人
                         就是魔鬼本身。
          ◎思路整理:耶穌說明天糧是賜生命者而非嗎哪->眾人求天糧->耶穌表
            明自己就是天糧,要信他。但眾人不信,而信他的永不被丟棄,且在
            末日要復活(把天糧->永生的食物說清楚)。->眾人提出理性方面的
            疑問->耶穌說明神的自主性,再論自己是生命的糧->吃主肉喝主血->
            耶穌說明自己的死要救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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