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伯記 22章21節 到 22章30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
3.以利法勸約伯認識神領受教訓、歸向神,就能蒙神拯救。
22:21-30
●「認識」神:「熟識」、「熟悉」。
●「得建立」:原文是「被建立」、「被重建」。
●「俄斐」:位於阿拉伯南部,是所羅門時期黃金貿易重鎮。
● 22:24 是勸約伯不要再把心思放在財富之上。
●「定意」:「切割」、「頒布」的意思。
●「人使你降卑」:原文是「人們降卑」,指周遭有人降卑。
● 22:30 是說上帝既然會搭救不是完全無辜的人,那即使約伯
犯過罪,也會因為現在已經乾淨了而得救。
◎以利法邀請約伯來由他沒有犯的罪中悔改,不依賴他已經被拿
走的財富。即使這樣的邀請是動人的,但約伯實在是不能接受
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