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 13章20節 到 13章28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5.約伯求神除去他的苦難,或者是回答約伯,到底他犯了什麼罪,必須
           承受這些懲罰。 13:20-28 
            ●「罪狀」刑罰我:「痛苦」、「膽」。
            ●「按罪狀刑罰我」:「在我身上寫下苦痛的事」。
            ●「幼年的罪孽」:自己年幼無知時犯的罪孽,不是不應該懲罰,而
                              是應當同情而減輕刑罰。
            ◎約伯越來越站穩了控訴者的角色,要求上帝給與他公義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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