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 32章1節 到 32章8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六)以賽亞預言將出現一位公義的君王,保護、供應其子民,讓子民有正確的
          價值觀,成為高尚的人。 32:1-8 
          ●「行政」:「統治」。
          ●「掌權」:「管理」、「治理」。
          ● 32:1 的「王」是單數,「首領」是複數。
          ●「必有一人」:「有一人」、原文也可以解釋成「每個人」。如果解
                          釋成後者,就是講 32:1 的每個首領都成為避風所和
                          避暴風雨處。尤其是「人」前面沒有定冠詞,解釋成
                          「每個人」似乎比較妥當。
          ●「避風所」:「風的藏身處」。
          ●「避暴雨的隱密處」:「暴風雨的藏身處」、「暴風雨的庇護所」。
          ●眼不再「昏迷」:「四下環顧」,意思可能是「到處亂看」。
          ●必得「聽聞」:「傾聽」、「專注」、「專心」。
          ●「冒失人的心」:「急性子的心」。
          ●「明白」:原文是「察覺」、「瞭解」。 
          ●「知識」:原文是「知道」、「認識」。
          ●「結巴人」:「說話口齒不清」。
          ●「愚頑人」:原文是「愚笨、無知的人」。
          ●「高明」:「尊貴的」。
          ●「吝嗇人」:「壞蛋」、「奸詐的人」。
          ●「大方」:「崇高的」。
          ●「高明人」:「尊貴者」。
          ●「高明事」:「尊貴的事」。
          ●「所用的法子」:原文是「手段」、「器皿」。
          ●「謙卑人」:原文是「困苦人」。
          ●「他也是這樣行。」:原文中並無這句。
          ●「永存」:字義是「站立」、「存在」。
          ●「在高明事上也必永存」:字義是「他必因這高尚的事站立得住」。
          ◎這段經文與 賽 6:9-10 以賽亞蒙召時所敘述當時的以色列景況正好相
            反。以色列的光景改變,是因為興起了一位公義的王,秉公執法、維繫
            秩序。古代近東智慧作品,自埃及至美索不達米亞,論及「公義國王」
            ,一定會提到這種政治家。例如,埃及的《善辯之農夫的故事》講到一
            位公義的國王,是「孤兒之父」與「失親之母」。
          ◎公義之君所帶來第一個結果是感官的恢愎:眼睛得以看見,耳朵得以聽
            聞,口舌也要用來作見證。其次是,百姓要明白知識,因此愚頑人不再
            稱為高明,吝嗇人不再稱為大方。他在補充的一段文字中,將邪惡人(
            或愚頑人)的作為,以及卑鄙人(或吝嗇人)的法子,與大方人(或高
            貴人)的思想和作為,作了明顯的對比。
          ◎此處講到彌賽亞掌權時,保護、供應他的子民。彌賽亞的子民能夠專一
            的看該看的,聽該聽的,能了解正確的知識,也能傳達出去。這樣社會
            中就不會有人把愚昧者、壞蛋當成是高尚的人,而真正的高尚者則會因
            為高尚的事站立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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