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 5章16節 到 5章18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二)聖靈是得勝者  5:16-18 
          1.要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會放縱肉體的私慾。  5:16 
            ●就不會「放縱」:SG 5055,「執行」、「完成」、「實現」。
            ●「就不會放縱」:直譯為「就一定不會去實行」。
            ●「肉體」:SG 4561,「人的本性」、「血肉之軀」,此處的意思應
                        該是指着「敗壞的人性」。
            ●「情慾」:SG 1939,原指中性意義的「渴望」、「追求」,而保羅
                        有時用來指好的意義,如 帖前 2:17 ,有時指壞的意義。
                        這裡就是用來指壞的意義。
            ●「聖靈」:SG 4151,「靈」,但是此處應該是指「聖靈」而非指「
                        人的靈」。
                        
          2.情慾和聖靈相爭,讓信徒無法做想做的事。 5:17 
            ●直譯是「肉體所渴望的與靈敵對,靈與肉體敵對」。
            ◎讓人想起 羅 7:14-25 中,保羅的吶喊。事實上我們審視自己的內在
              ,也一樣可以實際體驗這種人性與聖靈的爭戰。
            
          3.如果被聖靈引導就不在律法以下。  5:18 
            ●「引導」:SG 71,「帶領」、「指引」、「鼓勵」。
            ◎這一句似乎是保羅的插句,與上下文並沒有太強的邏輯關係。此處應
              該是要說明猶太派基督徒認為「人靠自己遵守律法,就是對抗肉體的
              主要途徑」,而保羅認為「聖靈的引導」勝過「依賴肉體遵行的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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