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拉記 9章5節 到 9章15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二)以斯拉在神面前認罪禱告。 9:5-15 
          ●「我們」:表明了以斯拉也把自己歸屬到這些犯罪的以色列人中。
          ●「抱愧蒙羞」:一個人或民族失去原先尊貴的地位,而產生羞愧
                          的感覺。「蒙羞」比「抱愧」的意思更嚴厲,意
                          思是屈辱羞恥。
          ●「罪孽」:SH 5771,「不公正的罪」,原意是「彎曲」(
                       哀 3:9  耶 3:21 )。
          ●「光照」:意思是使人眼目明亮( 撒上 14:27,29 ),叫人明白神
                      的訓誨命令是真確的,因而願意順服遵從,以致得以
                      存活,甚至能復興。
          ●「使...復興」:希伯來文直譯應該是「賜給我們復甦的生命」。
          ●「我們是奴僕」:除了指政治上處於附庸地位之外,以斯拉的意思
                            可能是回歸的人受到罪的影響,正如保羅說的「
                            罪的奴僕」。
          ●「施恩」:跟 9:8 的施恩用詞不同。這裡照字義直譯是「祂向我們
                      施展永遠的慈愛」。慈愛和恩惠是基於神跟人立約的
                      關係。
          ●「波斯王」:原文的「王」為複數。指波斯王塞魯士王、大流士
                        王、雅哈魯王、亞達薛西王。
          ● 9:11-12 為以斯拉講道式的禱告,內容綜合了申命記與利未記對外
            邦人的教訓。 申 7:1-4  利 18:25-30  利 20:22-27  申 4:5-40  
             申 18:9  申 23:7 。
          ● 9:12 的「永不可求他們的平安和他們的利益」引自 申 23:6 。
          ●「牆垣」:「柵欄」、「牆壁」,原文編號是「01447」。而非 
                       尼 3:13 中的「城牆」,原文編號是「02346」。這裡
                      應該是比喻用法,並不是指真的修建好的城牆。
          ●「逃脫的人」:指「歸回的百姓」。
          ◎以斯拉不但為百姓首領的犯罪感同身受,而且還視自己與罪有分,
            極像 賽 53:12 耶和華的僕人擔當眾人的罪,為罪犯代求。這種牧
            者的心腸對常常只單顧自己事情的現代城市人而言不容易體會。似
            乎只有當我們自己的小孩犯罪時,才有可能像以斯拉一樣迫切的禱
            告。由此,我們或許才可以稍稍體會上帝為甚麼願意差派獨生子為
            我們的罪代求,受死。
          ◎以斯拉的禱告顯明他認為犯罪的以色列人在神面前無話可說,只能
            等待上帝的刑罰。我們許多人常常有一個錯覺,認為上帝的職責好
            像就是要原諒罪人,罪人只要認罪耍賴,上帝就非得原諒不可。讓
            赦免成了一種「權利」而非「恩典」。以斯拉的態度是值得我們注
            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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