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 29章29節 到 29章37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
5.祭司就職期間的儀式 29:29-37 ◎必須穿大祭司的聖袍七天、其他祭司一起吃第二隻公綿羊的 肉、潔淨壇七天。 ◎ 29:29-30 提到亞倫的大祭司衣冠要世代相傳,就職七日中 要穿上( 29:35 )。 利 16:4,23,24 也提到這套衣冠一年只 穿戴一次。 ●「承接聖職」:原文是「充滿他們的手」。 ●煮在「聖處」:一般認為是指「會幕的院子」。 ●「贖罪之物」:「遮蓋之物」、「贖回之物」。 ●「外人」不可吃:原文是「陌生人」,實際的意義應該是指 「非祭司家族的人」。 ◎ 29:31-34 顯示這是一種平安祭,如果祭物沒吃完就不可再 吃。此處的理由是「因為這是聖物」,但實際上也有衛生上 的好處。 ◎「潔淨壇」:原文是「為它(壇)行潔淨禮」,一般認為這 是因為壇是人手所造,沾染了污穢。可參考: 20:24-25 。 ●「成為至聖」:連續兩個「神聖」「神聖(SH 6944)」,表 示「最神聖」的意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