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以色列人離開埃及 12:37-13:16
1.以色列人由蘭塞出發離開埃及,總共住在埃及430年 12:37-42
●「蘭塞」:字義是「太陽之子」,位於比東以北32公里的達巴遺
址(Tell el-Dab'a)。這城曾經是西克索人的首都
,名叫亞華里斯。西元前十三世紀時,蘭塞二世將之
重建為自己的首都,稱之為比蘭塞(Pi-Ramesse)。
這城在西元前十二世紀(1200-1199)拆毀,來建築第
二十王朝的三角洲首都泰尼斯。
●「起行」:「拉上來」、「出發」、「拔營」。
●「疏割」:字義是「貨攤」,詳細地點不詳。一般認為是「伊斯
瑪利亞西邊的突米拉河谷」。大約在蘭塞之東南八十
公里,也許是現今的馬斯古達山丘。
●「男人」:SH 1397也可翻譯成「勇士」,具有保護和作戰的武
力。
●「六十萬」:原文是「六百千」。
◎許多人對這個人數很有意見,因為如果男丁六十萬,總人口就會
接近兩百萬。 民 11:21 也是這個數字, 出 38:26 記載詳細的
男丁人口數字是六十萬零三千五百五十人。實際的數量則關係到
「千」這個字的解釋,很可能真的是兩百萬人出埃及,也可能是
幾萬人。
●「閒雜人」:「混雜的人」。
●「羊群牛群」:原文是「極大的羊群、牛群與家畜」。
◎以色列人用無酵餅,因為走得太匆忙,得把摶麵盆攜在身邊(
出 12:34 ),現在才有時間烤無酵餅來吃。
●「無酵餅」:「沒有發酵的圓餅」。
●「催逼」離開埃及:「驅趕」、「趕走」、「驅離」。
◎四百三十年可能是以色列人在埃及受捆綁的總年數,跟
創 15:13 和 徒 7:6 所說的四百年大致相同。又或四百年是
受捆綁的日子,而這裏和 加 3:17 所說的四百三十年,是指
亞伯拉罕之約最後一次的確認,與摩西律法的頒布之間的日子
。(另參看 徒 13:20 ,那裏的四百五十年是從以色列人在埃
及受奴役開始,計算至征服巴勒斯坦地之後,其中包括四十年
的曠野飄流。)
●「這夜是耶和華的夜」:也具有「耶和華親自守夜的意思」。
◎[關於人數的討論] 12:37 提到男丁共有六十萬:
(1)正方看法:按此推算,總數至少是兩百萬人,可能多達三百萬
人。這個數字在 出 38:26 , 民 1:45 , 民 11:21 得到證實。
(2)反方看法:如果是如此龐大的數量,不但食物的供應是很
大的問題,還有行旅中消息的傳遞和秩序的維持,都是令人難
以想像的困難,尤其是,怎麼可能一夜之間渡過紅海?怎麼樣
讓這麼多人聚集在西奈山下?摩西在 24:8 又如何讓立約之
血灑在這麼多人身上?這些都是爭議的來源。
(3)反方主張:數目應該是減少才可能符合管理原則,而且許多人
認為這是一個天文數字,所以提出許多數字誤植或讓人誤會的
可能原因:
a.抄寫錯誤:應該是六千人,而被誤抄為六十萬人。
b.六十萬是象徵性的數字:為了誇大神的大能和勝利,可參考
撒上 18:7 。
c.「六百千」的 「千」應該解釋做軍隊的一單位或一部落(/
一族長),所以這邊可能是指六百單位、六百部落或六百族
長。,另有一本書提到:古代以色列人以六百人為一作戰單
位,這一點可參考 出 14:7 和 士 18:11 ,再加上
12:37 「步行」是形容步兵,所以這樣的用詞支持這個看
法。
d.這邊六十萬是大衛統計人口( 撒下 24 )所得的數字,不小
心誤植於此。
e.有學者認為這數字起源於一個關乎民族起源的神話,是沒有
任何歷史根據的數字,只是文學作品的表達方式。
f.同上,有學者認為這類龐大粗略的數字是舊約聖經文學手法
所常用的,這是一種誇張的文學寫法。
g.也有學者認為,可以把六十萬當作以色列的後來也包括在內
,藉著本章所訂下的禮儀,他們也像是親自經歷出埃及的過
程。
h.另有學者引用 申 7:7 武斷地把出埃及的人數刪減到幾千
人。
(4)正方主張:人數減少反而會帶來更多的問題,例如:
a.如果當時他們人數不多,為什麼埃及人會因為他們人數眾多
而苦待他們作苦工( 1:9 )?六十萬這樣的人數可以呼應
1:7 提到以色列人數目眾多,遍滿那地。
b.如果出埃及的人數不多,為什麼出埃及地的以色列人在
16:2-3 會懼怕糧食短缺?為什麼摩西在 18:13-23 需要
用那麼多的時間為百姓排解糾紛?
c.在 民 22:3 也提到摩押人見到他們就懼怕,若人數不多,
需要懼怕嗎?
(5)總結:不論人數多少,以色列人能出埃及得救都需要神奇妙的
作為,這是無庸置疑的。綜合上述的理論,我們無法確認到底
有多少人出埃及,但是即使不是兩、三百萬人出埃及,至少也
不可能少到六千人那種數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