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23章17節 到 23章18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
4.娼妓的相關規定 23:17-18 ●「妓女」:SH 6948,「妓女」、「廟妓」。 ●「孌童」:SH 6945,「在神殿裡的男娼」。該字SH 6945僅 出現6次。 ◎「孌童」中文的本義是美少年,「孌」是容貌美好的意思。 在中文古史書裡往往特指提供男性顯貴性服務的年輕貌美男子, 並成為男同性戀文化的概念之一。 ●「娼妓」所得的錢:SH 2181,「作妓女」、「像妓女」。 ●娼妓「所得的錢」:SH 868,「娼妓的雇價」。 ●「孌童」所得的價:SH 3611,「狗」、「信奉異教的男妓」。 有人認為這是男妓用舌頭滿足僱用他的人, 因此用「狗」來描述這個職業。 ●孌童「所得的價」:SH 4242,「價錢」、「雇用」。 ◎此處指的由上下文中看起來應該主要是迦南宗教中的男女性廟妓 ,不過應該也包含一般性的「妓女」,所以 23:18 說這種職業 賺得的錢,不可以帶入聖殿中還願。 ◎神對於金錢奉獻的來源是講究的,若我們獻給主的金錢是因行惡 、行淫或詭詐取得,那神是不悅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