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司書 1章6節 到 1章8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二、非利士的審判  1:6-8 
    (一)罪行:擄掠眾民交給以東(賣給以東當奴隸)。 1:6 
          ●「迦薩」:字義是「強壯」,非利士五大城之一,是五城之中最南的城
                      市。
          ●「擄掠眾民」:SH 1540+SH 1546+SH 8003,「擄走所有的俘虜」。
          ●「交給」以東:SH 5462,「交出」。
          ◎此處應該是指亞蘭人攻打以色列時,非利士和腓尼基趁機俘獲以色列人
            ,將他們賣給以東人作奴隸。當時通常是把領袖與精英份子擄走,此處
            的用詞似乎是指「把所有的人口都擄走」。而以東因為有銅礦,所以需
            要大量的奴隸來採礦。
                      
    (二)懲罰:降火燒滅、剪除居民、滅亡。 1:7-8 
          ●「亞實突」:字義是「強而有力的」,非利士五大城之一,位於海邊。
          ●「亞實基倫」:字義是「邪惡的火」或「我將被衡量」,非利士五大
                          城之一,也位於海邊。
          ●「反手攻擊」:SH 7725+SH 3027+SH 5921,「轉手過來打擊」。
          ●「以革倫」:字義是「移民」或「連根拔起」,非利士五大城之一,
                        位於內陸,距離海岸約20公里。
          ◎此處所提之非利士城邑漏了「迦特」,可能迦特當時包括在猶大境內
            、在亞實突權下或已經先一步被毀滅了 6:2 。
          ◎迦薩是當時奴隸買賣的中心,也是非利士的領袖城市。
          ◎迦薩在西元前734年為亞述所滅,應驗了此處的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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