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保羅陳明自己由逼迫者變成基督徒的過程。 22:4-16
○ 徒 9:1-20
●「逼迫」:SG 1377,「迫害」。
●奉這「道」:SG 3598,「道路」,是指「一種生活方式」。
●「要把在那裡奉這道的人鎖拿」:原文直譯是「帶走那些在那裡被捆綁(
的人)」,從上下文可知被綑綁的人是
基督徒。
●直到「死地」:SG 2288,「死亡」。
◎保羅在 22:4 表達出自己當時的確是對基督徒趕盡殺絕。
◎「大祭司和眾長老」:指「該亞法」與「猶太公會」。不過這時該亞法
已經不是大祭司,亞拿尼亞 23:2 才是大祭司。
當然,該亞法也很可能還活著,也被尊稱為大祭
司。
●「書信」:SG 1992,「文件」、「信函」。
●「鎖拿」:SG 1195,「捆綁」。
●「受刑」:SG 5097,「施以懲處」,聖經中僅出現兩次,都在使徒行
傳 徒 22:5 26:11 。
●「晌午」:SG 3314,「正午」。表示這光實在很強大,連中午的日光
都被遮蓋過去了。
●「主」啊:SG 2962,猶太人一般不稱耶穌為主,而稱基督。因為主通
常是稱呼耶和華的。
●「派」:SG 5021,「命令」、「決意」、「指派」。
◎ 徒 9:15 也記載上帝對保羅的指派。
●「虔誠」人:SG 2126,「敬畏神的」、「虔敬的」。
●「你可以看見」、「往上一看」:SG 308,「仰看」或「恢復視力」。
●「揀選」:SG 4400,「為自己選擇」、「指派」。
●「那義者」:SG 3588+SG 1342,指耶穌,這個稱呼有彌賽亞的意涵。
●「萬人」:SG 3956+SG 444,「每一個人」、「所有人」。
●「耽延」:SG 3195,「延遲」。
●「洗去」:SG 628,「洗淨自己」,聖經中僅出現於 徒 22:16
林前 6:11 。
◎使徒行傳對保羅的歸主與蒙召有三段記載: 徒 9:1-19 22:1-21 26:9-18 。
A. 徒 9:1-19 概述保羅(原名掃羅)歸主以及蒙召的經歷,其目的不是詳
細記錄,因此與後面保羅的自述 徒 22:1-21 26:9-18 大同小異,後面兩
次的自述因為對象不同,而重點與刪減之處也略有不同。
B. 徒 22:1-21 保羅帶著殉道的決心回到耶路撒冷,在此面臨百姓的躁動,
因而決定對百姓作見證並勸百姓歸向耶穌。在這一段裡,保羅提到自己曾
經學習嚴謹的宗教律法並熱心逼迫信奉這道的人,還提及按著律法是虔誠
人的亞拿尼亞,意欲勸說百姓:相信耶穌,並不違背傳統猶太信仰,後面
保羅表示耶路撒冷猶太人拒絕真道,於是他蒙召往外邦傳揚福音。保羅提
及司提反受害時,自己是迫害者的一員,似乎表示他相信縱使他在這裡受
害,上帝仍會在百姓中興起人繼續傳福音。
C. 徒 26:9-18 上帝告訴保羅他將在羅馬為主作見證 徒 23:11 ,因此保
羅理解到他不會在耶路撒冷殉道。此處保羅對著政治人物希律亞基帕二
世講述福音,故重點放在為福音作見證,而省略瞎眼和亞拿尼亞的部分。
◎上述三處相異的細節如下:
1.在往大馬士革的路上,天上發光時,A,B兩段只有保羅仆倒,C段保羅和同
行的人仆倒,A,B可能是要強調只有保羅面對了上帝的顯現,而同行的人
見證了這件事。
2.同行的人 9:7 說聽見聲音,卻看不見人。 22:9 說看見了那光,卻沒有聽
明那位對我說話的聲音。實際上可能太亮了,看不到人,有聽見聲音,卻
聽不明白意思。
3.保羅蒙召的時間、傳福音的對象記載重點略有不同,實際上可能是:往大
馬士革的路上,蒙召向萬人宣揚主的名,在大馬士革城裡,亞拿尼亞告訴
保羅的呼召內容是讓保羅回應呼召。在耶路撒冷聖殿裡,蒙召往外邦傳福
音 徒 22:17-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