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記下 24章10節 到 24章17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二)大衛數點百姓以後內心自責,向神認罪。後來選擇了被上帝親手懲罰。
           24:10-17 
          ●「心中自責」:「心擊打大衛」。
          ●「大有罪了」:「極度犯罪」。
          ●「迦得」:字義是「軍隊」。
          ●「七年」:七十士譯本和 代上 21:12 作「三年」,馬所拉經文作「
                      七年」。
          ◎ 申 28:15-23 記載,當以色列人背約時,上帝的懲罰也包括「饑荒」
            、「戰敗」和「瘟疫」。
          ●「揣摩思想」:「看、認識」、「看、知道」。
          ●「甚為難」:「非常困苦」、「非常痛苦」、「極度為難」。
          ◎ 24:14 中大衛並未由三個災難中選擇一個,他乃是選擇上帝自己作為
            懲罰者,也任由上帝選擇懲罰的方法,因為他相信上帝有豐盛的憐憫。
            大衛的選擇無疑是明智的選擇,我們遇到困難時會有一樣的選擇嗎?
          ●耶和華「後悔」:「遺憾」、「憐憫」、「同情」。
          ●「耶布斯人」:耶路撒冷的原住民。
          ●「亞勞拿」:字義是「我應喜樂歡呼」。由於該字有定冠詞,因此可
                        能不是人名而是一個稱號。
          ●「禾場」:「打穀場」。亞勞拿的禾場,也就是以後的聖殿山,比大衛
                      城的位置略高。
          ●「滅民的天使」:「擊殺百姓的使者」。
          ◎大衛當時應該不知道上帝也是為了百姓的罪惡才容許他犯罪,但他的表
            現卻是非常有領袖風範,他寧願自己為百姓受苦,也不希望百姓承受苦
            難。我們中間當領袖的,會有大衛的這種想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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