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下 5章1節 到 5章7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六)以利沙的事工--醫病的神蹟 5:1-27 
         1.背景:乃縵是亞蘭的元帥,但是長大痲瘋。有一個以色列女子被擄
           到亞蘭,服事乃縵的妻。這女子透露撒馬利亞的先知可以治好乃縵
           的大痲瘋,於是乃縵請示亞蘭王之後,帶禮物與王的信件去以色列
           求醫治,而以色列王以為這是亞蘭王找麻煩的作法,大發雷霆。
            5:1-7 
           ●「亞蘭王」:可能就是「便哈達二世」。
           ●「元帥」:「軍隊統帥」。原文是單數型態,表示這人是國家軍
                       隊的最高統帥。
           ●「乃縵」:字義是「愉快舒適」。
           ●「得勝」:「拯救」。
           ◎聖經中的「大痲瘋」是一種集合名詞,泛指各種慢性皮膚病,當
             然也包括今日醫學上的痲瘋病。不過此時今日所謂的痲瘋病還不
             流行於當地。聖經中對於此病症的規定,可參考 利 13  利 14  
             。事實上巴比倫人也是視這些皮膚病為不潔,又是神明的懲罰。
           ◎我們不知道亞蘭人怎樣看這些皮膚病,不過很可能跟以色列與巴
             比倫人看法不會差太遠。因此乃縵很可能是最近剛剛染上大痲瘋
             ,而非一直帶有大痲瘋病還擔任軍隊司令。
           ●「小女子」:「年輕的女子」、「年幼的女子」。
           ●「巴不得」我主人:「誠願」、「真心希望」。
           ●「撒馬利亞的先知」:原文是「撒馬利亞的那先知」。「先知」
                                 原文型態是陽性單數,並且有冠詞,指的
                                 應該就是「以利沙」。
           ●「治好」:字義是「收集並且帶走」。
           ●「十他連得」:大約340公斤,是暗利買撒馬利亞來建城價格的五
                           倍 王上 16:24 。以目前的價格大約值35萬美金
                           。
           ●「六千舍客勒」:大約68公斤。目前約值400萬美金。
           ◎以色列北部的一個年輕女孩都可以輕易說出以利沙的事蹟與能力
             ,想必以利沙一定還有其他事蹟是沒有被聖經所記卻廣為人知的
             。另外,乃縵與乃縵的妻子可能對僕人不錯,因此這個以色列奴
             隸才會給予有效的建議(語氣看起來她也頗關心乃縵的病情)。
           ◎由乃縵帶的龐大禮物與他因為一個年輕女僕的話就啟程去就醫,
             可以想見這個病對他是多大的威脅,而且大概也沒有其他方法可
             以解決了。而乃縵要去報告主人(亞蘭王)才能去就醫,應該是
             他的身份是軍隊元首所致。而且由下文看起來乃縵是微服出訪,
             並沒有帶大隊人馬隨行。
           ●「以色列王」:應該就是約蘭王。
           ●「尋隙」:「尋求時機」。
           ◎ 5:7 「我豈是神,能使人死使人活呢」,以色列王的話顯出他
             認為大痲瘋醫治之困難,如同要人起死回生一般。
           ◎ 5:6 亞蘭王的語氣帶有命令的味道,而且要求醫治的是難醫的
             疾病,難怪 5:7 以色列王會覺得這是宣戰的技巧。亞蘭王和乃
             縵應該都不知道「撒馬利亞的先知」是以利沙,但他們應該認
             為「先知」也應該為國王服務,因此找國王最直接。但以色列
             王根本不相信有誰可以醫治大痲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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