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下 4章1節 到 4章7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
(四)以利沙的事工--牽涉母子之間的神蹟 4:1-37 1.以利沙為寡婦增加油的份量以解決寡婦的經濟問題。 4:1-7 ◎猶太傳統認為這個先知門徒就是 王上 18:3 「俄巴底」。猶太 古史記載此人舉債餵養年輕的先知。 ◎當時代的人經常將無力還債者及其家人當作奴僕使喚(參考 王上 2:39-40 利 25:39 賽 50:1 尼 5:5 。)一般認為摩西 律法就是為了避免債主濫用這種權利而設立時間限制 出 21:2-3,7 。 ◎由此可見先知門徒不是單身的,也要養家。 ◎「要取我兩個兒子作奴僕」:表示這寡婦欠了一大筆錢,所以 需要兩個兒子做奴僕抵債。 ●一「瓶」油:小的「長頸瓶」。 ●「油」:指的應該是「橄欖油」。 ●「借」空器皿:原文是「問」、「要求」、「借用」的意思。 ◎婦人的所得受她的信心的限制,她借了多少器皿,上帝就給她 多少油。而這婦人也的確是敬畏神,取得了那麼多的油,她還 是先去回報以利沙才處理油,並非第一時間就把油賣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