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後書 2章14節 到 2章17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參、保羅的使徒職分  2:14-7:16 
  一、使徒的職分其實是關乎生死的,人沒有資格承擔,必須由神設立的。  2:14-177:5-16 中保羅才提到從提多獲悉好消息。似乎保羅尚未講完,就迫不及待的頌讚神的勝
        利,並為自己有份於勝利的福音事工而高興不已。
      ● 2:14 前有「但SG 1161」連接詞,作為與上一段的銜接與轉折。
      ●「率領....誇勝」:SG 2358,「凱旋行進」、「勝利的軍隊凱旋遊行」。在當時凱旋隊
                          伍中,將軍領首,隊中士兵拿著香散播香氣(周邊的民眾也會焚燒香
                          料發出香味),隊末是俘虜和戰利品此字在新約僅出現兩次,此處
                           2:14 指的是「領導得勝的行列」。另一次出現在 西 2:15 。
      ●率領「我們」:SG 1473,「我們」(指保羅和其他使徒),究竟是扮演「士兵」或者是
                      「俘虜」的角色呢?這是學者們意見不同的地方,兩者也都有道理。事實
                      上保羅也可能故意維持語意上的模糊,因為他同時是基督的俘虜與士兵。
      ●「顯揚」:SG 5319,「顯明/表明出來,公開披露」,原文型態是主動分詞。
      ●「認識」基督:SG 1108,「知識」。
      ●「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原文是「認識他的香氣」,但從上下文看,「他」應是指「基
                                督」。
      ●「香氣」:SG 3744,「氣味」,在舊約七十士譯本中是「馨香之氣」的專有名詞,有「
                  獻祭」的含意。
      ◎保羅在他的書信中曾提及三種「香氣」,原文字不同,分述如下:
    	a. 2:14 用的「香氣」SG 3744 是普通的香氣,或說「小香氣」。因為「因認識基督而
          有的香氣」用的原文字通常是指一般食物的、或焚香的香氣而言。
          SG 3744 單獨出現於新約出現三次: 林後 2:14,16  約 12:3   
        b. 2:15 用「馨香之氣」SG 2175,是特別的香氣,或是「優越的香氣」,這個原文字是
          源自於 SG 2095 「好」 與 SG 3605 「發出氣味」這兩個衍生字的合成。這個字一
          般作「芳香」、「香味」解。七十士譯本此字出現於 創 8:21  出 29:18 等,指「獻祭
          時取悅神的香氣」。此處指令人陶醉的香氣,基督所有的香氣是這種較高貴的香氣。
          SG 2175 單獨出現僅出現於此  林後 2:15 
		c.另外一種是馨香的香氣,可以看做是「聯合的香氣」,原文字就是上述兩個原文字皆出
          現SG 2175+SG 3744,合和本譯為「馨香」只譯了一半,但原意不易譯出,此處應該是
          基督徒與基督「聯合為一」所發出的共同的、更特別的、更優越的香氣。
          SG 2175+SG 3744  合併出現在 腓 4:18  弗 5:2 
      ●「滅亡」的人:SG 622,「毀滅」、「毀壞」。
      ●都「有」基督馨香之氣:SG 1510,「是」。
      ●「就作了死的香氣叫他死」:SG 3744+SG 1537+SG 2288+SG 1519+SG 2288,「從死
                                  以至於死的香氣」。
      ●「就作了活的香氣叫他活」:SG 3744+SG 1537+SG 2222+SG 1519+SG 2222,「從生
                                  命以至於生命的香氣」。
      ●誰「能當得起呢」:SG 2425,「充分的」、「足夠」、「配得的」。
      ◎ 2:15-16 中保羅借用羅馬士兵凱旋的景象,表明使徒成為香氣,相同的香氣位於不同的
        人有不同的意義。就像馨香之氣對凱旋士兵而言,代表了成功與獎賞,但對俘虜而言,卻
        顯出奴役或死亡的訊息。基督的馨香之氣對於拒絕接受神賜生命的恩典的人而言,雖然處
        於福音信息中,卻走向死亡的道路。
      ◎「這事誰能當得起呢?」:即「誰有資格擔當這福音使者的重任呢?」,答案是否定還是
                                肯定的呢? 2:17-3:5 顯示應該是肯定的,「在神的恩典中我
                                們可以做,有資格做」。
      ● 2:17 之前有個「因為SG 1063」,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
      ●「為利混亂」神的道:SG 2585,「販賣」、「叫賣」、「摻雜」,此字由「叫賣的小販
                            」一字變化而來,這些小販常為了利益,將最好的水果擺在上層,
                            底下則摻雜一些壞的水果。所以這字最後常指「摻混」之意,就像
                            商人在酒中加水獲得更高利潤。保羅使用此字來表示他不會像那些
                            以買賣得私利的人一樣,他拒絕擅自修改神的話。
      ●「由於」誠實,「由於」神:SG 1537,「出於」、「從....出來」。
      ●乃是由於「誠實」:SG 1505,「動機純正」、「真誠」,聖經中僅出現於 林前 5:8 
                           林後 1:12  2:17 。
      ●「講道」:SG 2980,「說話」。
      ◎保羅很嚴肅的看待自己的職分,因為他的職分是關係到「生死」,所以他問這樣的事誰有
        資格做呢?」或者說「人憑甚麼資格擔當此重任呢?」。我們是否想到福音的宣講其實是
        關係人的生死,是我們必須兢兢業業進行的一項工作?也是除非神帶領、指派,沒有人有
        資格承擔的工作。
      ◎我們不能說今日的傳道人都沒有「叫賣神的道」的現象,但我們應該捫心自問,是否有「
        藉著傳道獲利」的想法,還是可以跟保羅一樣,可以說出自己傳福音僅僅是因為「真誠」
        與「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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