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撒羅尼迦前書 4章3節 到 4章8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二)要維繫身體的聖潔,遠避淫行。 4:3-84:3 前面有一個「因為」和合本沒有翻譯出來。
          ●「遠避」:「自絕於」、「禁戒」、「戒絕」。
          ●「淫行」:保羅書信中用來泛指一切「婚外性行為」。
          ●「你們各人」:指「每一個讀者」。
          ●守著自己的「身體」:原文是「器皿」,七十士譯本這個希臘字
                                來翻譯 撒上 21:5 ,意義是「性器官」。
          ●「用聖潔、尊貴」:直譯是「在聖潔與尊貴中」。
          ●「守著自己的身體」:原文是「獲得(或持守)自己的器皿」,
                                因此有兩個可能的含意,一個是「持守自
                                己的身體」,一個就是「取得自己的妻子
                                」、「與自己的妻子相處」(就是把妻子
                                當器皿)。這裡應用該是指「持守自己的
                                身體」,或者是「控制自己的性器官(性
                                慾)」。
          ●「像那不認識神的外邦人」:試與 羅 1:24-27 比較之。
          ●「私慾」:「渴望」、「嚮往」、「貪慾」。
          ●「邪情」:「不道德的激情慾望」、「墮落的情慾」。
          ●「不放縱私慾的邪情」:直譯為「不在私慾的邪情中」,與上一
                                  節的「在聖潔與尊貴中」相對。
          ●「不要一個人」:「誰也不要」的意思。
          ●「越分」:「越過既定的界線」。此字是「超越」和「行」複合
                      而成的字。「越過」如跨越門檻,河流越過堤岸,超
                      過界線(犯罪)。這個字在新約僅見於此。
          ●「欺負」:「佔便宜」。此字由「更多的數額」和「擁有」複合
                      而成。指取得不應取的、佔便宜。與貪婪、貪婪者同
                      字根。
          ●「不要....越份,欺負」:「不要」在古希臘文中指避免、預防
                                    。因此整句直譯為「免得在這事上越
                                    份並佔他弟兄的便宜」。
          ●「主必報應」:原文是「主是報應者」,可能是指末日的審判,
                          也可能指箴言裡所提到的後果,如喪失財富,虛
                          耗精力,受良心譴責,名譽掃地,性命不保(
                           箴 5:9-14 )。參 弗 5:6 。
          ●「預先..說過」「切切囑咐」:這裡原文的兩個動詞皆為第一人
                                        稱複數,所以應該用「我們」。
          ● 4:6 前半段意義是指「不可以在性這件事方面逾越份際,讓弟兄
            吃虧」。意思就是指「與弟兄的妻子發生婚外性行為」。
          ● 4:7 開頭有「因為」未譯出,表示解釋整個  4:3-6 。
          ●「神召我們,本不是要我們沾染污穢,乃是要我們成為聖潔」:從
            一方面的意義來說,信徒是神所分別出來歸於祂自己的人,所以他
            們已經都是「聖徒」了;但從另一方面的意義來說,他們必須在日
            常生活中,將此種成聖的身分表彰出來。也可參考 弗 4:1 。
          ● 4:8 開頭的「所以」原文是一個很不尋常的古語助詞,新約
	        聖經中僅見於此處與  來 12:1 。
          ●「棄絕」:「視為無用」、「不認可」。這裡的意思是指「拒絕
                      遠離淫亂這教訓的人就是拒絕神」。
          ●棄絕「人」:原文是單數陽性,且沒有定冠詞,所以是指保羅,而
                        非泛指「人類」。
          ●「賜」聖靈:這裡是用簡單過去式,所以並不是指神繼續不斷賜
                        下聖靈,而是聖靈不斷在我們的生活中動工。
          ◎當時的社會對性關係採取相當隨便的態度(情婦與妾侍是普遍被
            接受的事情),當時一些宗教更是有「聖娼妓」、「廟妓」這類
            的淫亂禮儀,因此保羅先提這一件罪惡當成是「聖潔」的第一個
            敵人。
          ◎這個社會對性關係的看法越來越開放,但基督徒是不是能夠堅持
            唯有在婚姻中的性行為才合乎神的心意?保羅在此用這樣強烈的
            字眼來攻擊這樣罪惡,我們聽得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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