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紀上 4章7節 到 4章19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
2.所羅門王朝的行政區與管理者 4:7-19 ◎所羅門廢除過去十二支派的結構,而改立十二個直屬於王朝的行 政區,應該是用來強化管理的策略。 ●「官吏」:意義是「代表」、「行政長官」與 4:5 的「眾吏長」原 文一樣。 ●「便戶珥」:字義是「見證之子」或「戶珥之子」。 ●「瑪迦斯」:字義是「終結」。 ●「沙賓」:字義是「狐狸的住所」。 ●「便底甲」:字義是「穿刺之子」或「底甲之子」。 ●「多珥」:字義是「世代」。 ●「山岡」:字義是「高處」。 ●「他法」:字義是「裝飾」。 ●「基列」:指約旦河東一帶的地區。 ◎此處的「便xx」都是「xx的兒子之意」,有學者認為這可能是記載 破損,導致人名遺失所致。因為這些部份可能是「oo便xx」,「oo 」因記載破損就遺失了。 ●「亞摩利王西宏和巴珊王噩」:參考 申 2:26-3:11 。 ◎所羅門王朝雖然版圖遼闊,但是這十二行政區僅包含傳統的以色列 領土,並沒有包括其他新擴充的版圖。 ◎此處沒有記載猶大地區,顯然猶大地區並不是這十二行政區之一, 也就是猶大是接受這十二行政區的供應。這也可能是以後以色列背 叛大衛王朝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