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所羅門以智慧治理國家的情形 4:1-34
1.所羅門王朝的主要官員 4:1-6
◎比對所羅門與大衛的內閣官員,主要的差異是所羅門多了「家宰
」、「眾吏長」這兩個職位。
●「臣子」:「領袖」、「官員」。
●「亞撒利雅」:字義是「耶和華已幫助」,照 代上 6:8-9 亞撒
利雅應該是撒督的孫子,撒督的兒子應該是「亞
希瑪斯」。此時亞希瑪斯可能已經去世,所以直
接由撒督的孫子接任,那個「兒子」也可以作「
後裔」解釋。當然這個「亞撒利雅」也有可能是
代上 6:10 中約哈難的兒子亞撒利雅。
●「示沙」:字義是「耶和華抗辯」。
●「以利何烈」:字義是「秋神」。
●「亞希亞」:字義是「耶和華的兄弟」。
●「書記」:負責管理外交公文,在某些方面大概等同於今日的外
交部長職務。
●「亞希律」:字義是「孩子的弟兄」。
●「約沙法」:字義是「耶和華已審判」。 撒下 8:16 記載他在大
衛時期就已經作史官。
●「史官」:負責管理政府的檔案和文件,也兼有傳令官、新聞祕
書的功能。任何人晉見王都須先得到這個官員的批准。
●「耶何耶大」:字義是「耶和華知曉」。
●「比拿雅」:字義是「耶和華已建造」。
●「元帥」:原文是「在軍隊上面」,就是軍隊的司令官。
●撒督和亞比亞他作「祭司長」:原文只是「祭司」,不是「祭司長
」。
●「拿單」:字義是「賜予者」。
●「亞撒利雅」:字義是「耶和華已幫助」。
●「眾吏長」:字義是「代表」、「行政長官」。
●「王的朋友」:應該是一種「官職名」,一般猜測是類似「資政
」、「顧問」一類的職位。
●「撒布得」:字義是「給與」。
●作「領袖」:字義是「祭司」,與 撒下 8:18 「大衛的眾子都作
領袖」寫法一致,這個「祭司」可能是使用了其他國
家「祭司」作為「王室顧問」的意義。因為由聖經其
他地方的記載看不出大衛的兒子們、撒布得與撒督、
亞比亞他的職務有混雜的地方。
●「亞希煞」:字義是「我弟兄唱歌」。
●「家宰」:原文是「在家上面」,主管皇宮事務的官員,可能就
是「宰相」的職位。
●「亞多尼蘭」:字義是「我的主被高舉」。這人應該也是「亞多蘭」
撒下 20:24 。
●「服苦的人」:「勞工群」、「奴隸群」。
◎有學者注意到這份名單包含所羅門在內,總共有十二個人作為內閣
,與 4:7-19 的十二個行政區對應。因此撒督和亞比亞他的名單並
非是抄寫錯誤,而是刻意加上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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