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 13章1節 到 13章3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二、愛的原動力  13:1-13 
      ◎保羅在此改用第一人稱來論述。
    (一)沒有愛,所有恩賜能力與善行都失去意義。  13:1-3 
          ●「萬人的方言」:SG 3588+SG 1100+SG 3588+SG 444,指「多人的多種方言」,「方言」
                            與「人」都是複數型態。
          ●「並」:SG 2532,可以譯為「不但....並且也」,亦即能說人懂的方言以及天使的言語。
          ◎可能哥林多信徒認為他們講的方言就是「天使用的語言」,或者認為最高級的方言就是「天使
            的語言」。在猶太文獻「約伯遺訓」中就曾提到約伯的女兒領受能力時可以用天使的語言向神
            獻詩。
          ●我就「成了」鳴的鑼:SG 1096,「發生」、「成為」,原文的時態是「完成主動直說語氣」
                                ,表明「已經變成」而且「現在也是這樣的人」的意思,而不是「將要
                                變成」的意思。
          ●「鳴」:SG 2278,「發出聲響」,聖經中僅出現於此。
          ●「鑼」:SG 5475,「黃銅」、「黃銅製品」,哥林多城以產銅器聞名。
          ◎「鳴的鑼,響的鈸」,意思應該是指「空洞的聲音」。
          ●「先知講道之能」:SG 4394,「先知的話」、「先知講道之活動」。
          ●「各樣的」奧祕、「各樣的」知識、「全備的」信、「所有的」賙濟:SG 3956,「每一個」
                                                                          、「所有」。
          ●「算不得甚麼」:SG 3762+SG 1510,並非指「算為沒有用的人」而是指「根本就等於不存
                            在」。
          ●「賙濟」:SG 5595,「餵養」、「分送」、「救濟」。
          ●「捨己身叫人焚燒」:雖有抄本上的差異,有些抄本作「我若交出我的身體使我誇耀
                                SG 2744」,但一般還是解釋成「叫人焚燒SG 2545」比較合理,意思
                                是不惜以最痛苦的方式自我犧牲。
          ●於我無「益」:SG 5623,指「有用」、「得益處」或「有價值」。
          ◎希臘文有四種愛:第一個是「eros」指兩性之間的愛情,此字總是含有性愛的意思。此字沒有
            在新約中出現。第二個是「storge」指父母與子女之間,弟兄姊妹之間,及親戚之間的愛,此
            字也沒有在新約中出現。第三個是「philia」,描寫一種同時涉及身心靈的熱情,親密而溫柔
            的關係,係人間最高的愛,但它的光仍會搖曳不定,它的熱仍然可以冷卻。此字是非宗教的希
            臘文文獻裡最高的「愛」字。第四個是「agape」,此字是新約作者常用的「愛」字,此字的
            名詞從來沒有在非宗教的希臘文獻中出現過。
          ◎agape和philia之間的區別在於後者是較為本能性,較多涉及自然流露的感情或強烈的愛的感
            覺。前者則意味著經過思考而做出選擇,並且有敬重、尊崇的含意。 所以新約提到人對上帝
            的愛時,都是用前者。 但是論到上帝愛祂的兒子,則前者、後者 約 5:20 都有使用。
          ◎agape的基本意義是指一種普及萬人的善意及相應的行為。這種愛有責任及能力去愛那些不可
            愛的人,去尋求別人的最高利益,不管那人是誰,也不論他所做或曾做的是什麼事,也不計較
            他對此愛的回應如何。換言之,「功過應得之賞罰」這個觀念在基督化的愛中是沒有地位的。
            這種愛與人間的愛根本上不同的地方, 就是後者是一種「不由自主」的反應,但前者乃是一
            種整個人的操練,不是一種毫不費力便自然產生的情感上的回應。而是以意志克服自己,使自
            己能愛人的自我征服。是一種熱誠而深切的關心別人,設身處地的關心別人的愛。
          ◎此種愛在基督徒的生命中佔了重要的地位:應是基督徒生活的氣氛、是基督徒行事為人不變的
            動機 弗 5:2  西 3:12,14  林前 16:14 。此愛是基督徒合一的秘訣 西 2:2 。愛是持守真理應
            有的態度,基督徒的自由應受愛的支配 弗 4:15 。愛是帶來實際行動的,導致實際的捐輸與
            真誠的寬恕 林後 8:7-8,24 。此愛不是受感情左右、軟弱無力的東西,而是具備敏銳的洞察
            力,能辨別是非,在需要時也不避諱嚴詞譴責和警告 腓 1:9-10  林後 2:4 。
          ◎這樣的愛不是人自己可以產生出來的,而是聖靈的產品。基督徒需要追求愛 林前 14:1 ,亦
            即追求被聖靈引導、順著聖靈而行 加 5:16,18 。
          ◎保羅在此先提到「方言」,應該是因為這本是最小的恩賜,卻最受哥林多人的看重。
          ◎此處的幾個假設句,句型都是「有可能成為事實的假設」,亦即我們的確可能有很多恩賜,做
            很多犧牲,有很大的貢獻,但完全沒有「愛」在動機之中,這值得我們謹慎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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