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更美的獻祭制度( 9:1-10:18 )
一、更美的聖所( 9:1-10 )
(一)地上的聖所 9:1-5
1.前約有地上禮拜的條例,和禮拜用的聖幕,其中有聖所和至聖所以及禮
拜用的器物。 9:1-5
●「前約」:原文是「頭一個」,指的是「第一個約」亦即「舊約」的
意思。
●「禮拜」:「供奉」,七十士譯本總是用來指對上帝或神明的事奉。
●「因為有豫備的帳幕」:「因為有一個會幕被預備好」。
●「金香爐」:比較可能指的是「金香壇」而非「香爐」。
●「有包金的約櫃」:「有周圍包金的約櫃」。
●「榮耀基路伯」:基路伯之所以稱為「榮耀的」,是因為他們象徵「
上帝的臨在」。
●「施恩座」:原文是「贖罪蓋」或「蔽罪座」。
●「這幾件」:原文是「關於這些事」。
(二)地上的獻祭制度 9:6-7
●「常」:「經常地」、「定期性地」。
●「過錯」:「愚蒙」,意即「因無知而犯的罪」。
●「獻上」:「指大祭司將贖罪祭牲的血灑上施恩座上」,此字在後面用
來指「基督獻己為祭」。
(三)地上獻祭制度的時限 9:8-10
1.聖靈透過地上的獻祭制度指明,頭一層帳幕存在的時候,進入至聖所
的路還沒有顯明。 9:8
●「指明」:「表明」、「告訴」、「揭露」之意。原文是現在式,表
明聖靈啟示的行動在作者寫信時仍然在進行中。
●「頭一層帳幕」:原文是「第一個會幕」,應該是指聖所。
◎這一層一層的限制,正指明了人是不能隨意親近上帝的,至聖所更是
難以進入。而作者把這種制度所顯明的敬畏精神,和這舊約獻祭制度
的限制結合在一起,表明舊約的獻祭制度其實沒有辦法讓人真正親近
上帝。
2.頭一層帳幕有如今天地上的獻祭制度,所獻的祭無法讓獻祭的人得以
完全。這整個獻祭制度,都是地上的條例,有一定的結束時間。 9:9-10
●「表樣」:「比喻」、「說明」。
●「現今」:「現今時期」、「現今的時代」,指「對讀者來講已經來
到的時期」。
●「所獻的禮物和祭物,就著良心說,都不能叫禮拜的人得以完全」:
「其實所獻的禮物和祭品,都不能使敬拜的人在良心上得到完全」。
(新譯本)
●「良心」:此字在希伯來書出現大多數是與「敬拜神」有關,意義主
要不是「分辨是非」的「良心」,而是「人在神面前自知
是有罪」的「良心」。而這種「罪疚感」有效的阻攔人親
近和敬拜神。
●「飲食」:原文做「食物和飲品」,指的應該是利未記中關於食物的
規定。
●「諸般洗濯的規矩」:直譯是「各樣的洗禮」,指的自然是舊約中「
各樣潔淨的禮儀」。
●「命定」:「立定」、「有效」。
●「振興」:原意是「使....成為直或正」,後來引伸為「改革」、「
革新」或「更新」。意思就是指「上帝另立新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