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上帝要拯救以色列人 42:18-43:28
(一)以色列人是上帝瞎眼耳聾的僕人 42:18-25
●「耳聾」、「眼瞎」: 42:18 這兩個形容詞是複數, 42:19 則是
單數。 42:18 指的是不認識神的外國人,
42:19 則是指猶太人。
●「領會」:字義是「注意」、「觀察」。
●「開通」:原文是「被開啟」。
● 42:20 應該是指猶太人(原文是單數)。
●「因自己公義」:「因自己的公義」,亦即「因為上帝本質是公義」
。
●「但這百姓是被搶被奪的」:「但那是被搶被奪的百姓」。
●「都牢籠在坑中」:「都被誘捕陷在坑洞中」。
●「無人拯救」:原文是「沒有拯救者」。
●「無人說交還」:「無人說:還給我(祈使式)」。
●「誰肯留心而聽,以防將來呢」:原文是「誰肯留心聽後來(的事)呢
」。
●「他也不介意」:原文是「他也不放在心上」。
◎ 42:21-22 是說上帝因為自己是公義的,所以要高舉律法,下場就是
違背律法的百姓被擄無人拯救。 42:23 就呼籲外國人要看、要聽,
以免自己以後跟猶太人一樣違背上帝的公義。
◎ 42:25 就說明了以色列的眼瞎、耳聾,連上帝發烈怒攻擊了,他還
是無動於衷。
◎我們遇到上帝的管教時,是否有所反省,知道上帝的心意?還是跟以
色列人一樣,以為自己有特權、有恩典,以致忘記上帝的本質是「公
義」,而不知道要回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