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伯記 21章1節 到 21章6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
(六)約伯的第三次回覆 21:1-21:34 ◎這是約伯唯一把說話的對象限定在自己的朋友身上,沒有變成獨白 或者變成一篇對神的禱告。整個形式很像正式的辯論,約伯專心推 翻朋友們的立論。 1.約伯要求朋友聽他說話,不管他說話之後朋友反應如何,他一定要 說,因為他想到現世報應並不公平,就驚慌害怕。 21:1-6 ●「寬容」:「赦免」、「忍受」的意思,這裡應該是取「忍受」 的意義。 ●「訴冤」:「訴苦」的意思。 ●「我豈是向人訴冤?為何不焦急呢?」:意思是「我因為是向神 訴苦,所以無需保留, 不免顯得焦急」。 ●「你們要看著我」:原文是「命令句」,意思是約伯要朋友轉過 頭來仔細看他焦急訴苦的樣子,然後為約伯 的遭遇覺得驚奇而緘默不再發言(用手摀口) 。 ◎約伯在此要求朋友們重新注意約伯的現況,不要只陷入言詞的辯 論中。約伯認為自己目前的言論焦急,是因為他正在向神訴苦, 而他的苦難,值得朋友驚訝而緘默,就像當初他們看到他的反應 一樣。而約伯每次想到自己的遭遇與人世間惡人的狀況,就驚慌 害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