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最後的講論與結局 13:1-21:25
◎ 約 13:1-21:25 被稱為「榮耀之書」,與前面不同,僅記載一個神蹟
,也就是「耶穌由死裡復活」,且主要是記載對門徒的講道。
一、在閣樓上的講道 13:1-17:26
◎ 13:1-17:26 所論及的是耶穌被賣前的最後一夜之事蹟。
(一)為門徒洗腳的謙卑榜樣與訓誨 13:1-17
1.時間是逾越節以前、吃晚飯的時候。背景是耶穌知道自己離世歸父的時
候到了、魔鬼已經將賣耶穌的思想放在心裡、耶穌知道天父要將萬有交
在他手裡。耶穌的動機是祂愛屬自己的人。 13:1-3
●逾越節「以前」:SG 4253,「在....之前」。
●「到底」:SG 1519+SG 5056,「到終點」、「到結束」。也可以譯
為「到最完全的地步」、「完完全全」。
◎「逾越節以前」:此處的記載的時間與其他三本福音書略有差異,有
學者認為逾越節在的昆蘭社群曆法中比祭司(撒都
該人)與法利賽人的曆法早一天,因此造成約翰福
音與符類福音的差異。也有人認為此處沒有記載聖
餐的設立,因此不是三本福音書說的那個逾越節筵
席。
● 13:2 依據抄本的不同,可解釋為「魔鬼已將賣耶穌的意思放在西
門的兒子加略人猶大心裡」或「魔鬼已將要使西門的兒子加略人猶大
賣耶穌的意思放在自己心裡」。
◎這一段時間可能正是逾越節晚餐的時候,門徒在晚餐時彼此爭為大,
而耶穌卻在此採取了奴僕的服事與舉動。
●「萬有」:SG 3956,「所有」、「每一個」、「任何」。
◎十字架的死與復活,在耶穌眼中是痛苦與榮耀的混合, 約 12 我們
看到耶穌的憂愁,這裡又看見耶穌看這是「天父把萬有交在他手裡」
。
2.耶穌離席為門徒洗腳。 13:4-5
●脫了「衣服」:SG 2440,「外袍」。
◎許多當時的文獻都說明「洗腳」是當時認為低下又卑微的事情,甚
至連猶太人的猶太奴隸也不用替主人做。
3.彼得不明白耶穌洗腳的目的,引發一段對話:耶穌說明必須接受耶穌
洗腳才能全身乾淨與耶穌有分。 13:6-11
●不「洗」你:SG 3538,「清洗」。
●無「分」:SG 3313,「一份」、「一部分」,引申為「有關係」。
◎ 13:8 耶穌用一個雙關語,那個「洗你」可能指「洗你的腳」或「清
洗你的罪」。
●「洗過澡」:SG 3068,「沐浴」、「洗滌」。原文的時態是「完成
關身分詞」表示「一次完成」的動作。
●把腳一「洗」:SG 3538,「清洗」。原文的時態是「過去關身不定
詞」,顯示這是「從過去到現在不斷發生的事情」。
◎猶太人赴宴時,先在家洗澡,到達後只須洗掉腳上的灰塵,便全然
乾淨了。
◎這一段有很明顯的「暗示」意味,耶穌說明彼得目前無法理解耶穌為
何洗眾人的腳,而後來就能瞭解了。而兩個「洗」的時態,更顯明「
洗澡」有可能意味「重生」,而「洗腳」意味「生活方面的潔淨」。
「與耶穌沒有關係」,也是常造成爭論的經節。可能暗示如果耶穌不
潔淨彼得,彼得就得不到救恩。
4.耶穌洗完門徒的腳,說明自己是夫子、是主,還願意洗門徒的腳,因此
門徒也當彼此洗腳。 13:12-15
●「榜樣」:SG 5262,「範例」、「例子」。
◎意思是門徒也應該學習彼此成為對方最卑微的僕人,服事對方。
5.耶穌陳明照耶穌榜樣行的人就有福了。 13:16-17
●「差人」:SG 652,「使者」、「被差遣的人」。
◎許多人爭議是不是要把「洗腳」當成是「聖禮」。其實有沒有進行「
洗腳儀式」不重要,是不是從心裡願意當對方的僕人才重要。我們多
少人因為自己的社經地位,無法真心為其他信徒做僕人的工作,反倒
希望其他人用自己屬下的態度來服事自己。耶穌已經「設立榜樣」,
要我們跟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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