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利米書 52章24節 到 52章30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Chit段經文寫ê koh khah詳細,說明侍衛長尼布撒拉旦所俘虜去巴比倫ê,是猶大mā是最後一批hông掠去ê菁英。

第24到27節,chia siōng先列出來ê是宗教領袖「祭司長西萊雅」,伊是希勒家ê孫á,而希勒家是約西亞時代ê大祭司,伊ê族譜thang追溯到亞倫時代(參考歷代志上六:13—15)。

「副祭司長西番雅」,可能是第廿九章24到29節,以及第三十七章3節所提起ê。

「聖殿ê三個重要官員」,以及真chē重要官員,chia並無記錄in ê名,m̄-koh卻被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下令「拷phah」了後,koh「Kā in處死」。

祭司長kah聖殿ê高級官員lóng被處死ê原因真簡單:宗教信仰關係到人民ê行為是m̄是正確,特別是tī以信仰建造起來ê民族以色列來講,宗教領袖並無單純是屬tī宗教階級人員而已,in iáu擔任規範社會生活準則ê重要角色。因為án-ne,in被處死,mā說明另外一個意義:一個社會ê毀壞,宗教人員tio̍h負起重要ê責任。

除了chiah-ê重要ê祭司長等聖殿重要官員受掠外,應該iáu有大批祭司人員mā仝款被俘虜到巴比倫去做奴隸。尼布甲尼撒王kā in俘虜到巴比倫去有特別意義;一是耶路撒冷聖殿已經毀壞,即使chiah-ê人留落來tī耶路撒冷mā無甚麼作用,in kan-taⁿ會變成不事生產ê糧食消費者。因in是屬tī高級知識份子,因為án-ne chhōa in去巴比倫對被俘虜ê以色列人民有穩定心靈ê作用。二是因為祭司原本是tī聖殿工作ê,chit-má被俘虜到巴比倫去反tńg無適合ê工作,m̄-koh in lóng是受過專業訓練ê人,聖殿ê各種大細工作lóng是由祭司負責,包括維修器材等。

第28到30節,chit三節記載chit pái俘虜到巴比倫去ê人數,共計是「四千六百人」。

尼布甲尼撒王在位ê「第七年」,這是teh指主前597年。俘虜ê人數是「三千零二十三人」。這數目可能只計算年滿二十歲ê cha-po͘人而已,因為這kah列王記ê記錄人數無仝(參考列王記下廿四:14、16)。

「第十八年」,則主前586年。

「第廿三年」,這是teh指主前581年。Án-ne共計有三pái俘虜ê行動。

第31節,「以未‧米羅達作巴比倫王ê hit年」,mā就是主前561年,距離「約雅斤」被俘虜後已經長到「三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ê時間。

第32節,會kā約雅斤釋放ê主要原因,可能kah新王登基有關,通常會舉行大赦。Koh講,約雅斤當時並無反抗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伊是帶官員出耶路撒冷城門去投降。因為án-ne伊受tio̍h巴比倫王ê禮遇,「高過被掠到巴比倫ê其他國王」,chit句話表示被掠到巴比倫去ê國王、大臣真chē,m̄-nā是猶大王而已。

第33到34節,約雅斤算是真好字運ê人,伊ē-tàng kah「巴比倫王同桌進餐」,表示伊已經無koh被當做奴隸、囚犯看待。因為伊「得tio̍h允准脫掉囚衣」。而且iáu有「每工ê生活費用,直到伊往生ê日子」,這mā表示直到伊死ê時,lóng是tī巴比倫,而chit段時間,伊ná親像王宮ê貴賓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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