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7章1節 到 7章6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5.第七章1至6節:
在這段經文中使徒保羅用婚姻的關係在述說人和上帝的關係。對猶太人來說,使徒保羅這樣的比喻很清楚,因為以色列民族的信仰文化中,會將上帝和他們民族間的關係,用夫妻來表示(參考以賽亞書六十二:4—5,耶利米書三:20,以西結書十六:8,何西阿書二:19—20)。因此,當使徒保羅用夫妻關係來討論信仰的問題時,對猶太人來說,一點也不陌生,很容易瞭解。

第1節,這節開始是對法律做出定義:表示法律只對活著的人才有效力。但信仰就不是這樣;信仰會談論到人死後的事。

第2至3節,使徒保羅用婚姻的關係來形容法律效力之限制。猶太人的社會是以男性為中心,只有男人才能對女人提出離婚的要求,女人根本沒有這樣的機會(參考申命記廿四:1)。他們的觀念中,女人是附屬於男人的。使徒保羅在這裡想要表明一點:夫妻因著法律而有婚姻的關係。但是,如果丈夫去世了,妻子就是自由的人,她可以再跟別人結婚。

第4至6節,使徒保羅將用婚姻關係舉例來說明罪跟人的關係。一個跟基督連結的人,因為耶穌已經死在十字架上了,人的罪就跟著死去。現在耶穌是復活了,因此,連結在基督裡的人,也跟著復活,不再附屬於罪,而是個自由的人,可以和上帝重新和好的一個契機,可以依照聖靈的指示重新過新生活的人,且是可以成為上帝的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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