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書 3章9節 到 3章20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9.第三章9至20節:
這段經文很清楚說明使徒保羅所強調的一點:沒有一個人是好人,大家在上帝的面前都一樣是有罪的人。

第9節,可對照第1至2節來看。使徒保羅從人的罪來看猶太人時,他強調每個人站在上帝審判的面前,是都一樣的,沒有任何差別。

第10至12節,這段詩歌是引用詩篇第十四篇1至3節,在這短短的三節經文中,連續出現四次「沒有XXX」,像「沒有義人」、「沒有明智的人」、「沒有尋求上帝的人」、「沒有行善的人」等,這些用詞都在表明人的罪,是逃避不了上帝的審判的。

第13節,這節是引用自詩篇第五章9節,這說明了人心中的罪惡。雖然人知道法律上禁止的事,卻還是照樣去做不該做的事,為要圖利自己,也會故意去陷害別人。

第14節,這節是引用自詩篇第十篇7節。

第15至17節,引用以賽亞書第五十九章7至8節。這段經文是先知以賽亞傳出上帝譴責以色列人的話語。他們在聚會的時候,向上帝祈禱祈求上帝的拯救,好像很敬虔的樣子,其實,他們手上流著許多無辜的人的血。在這前提之下,上帝怎能聽得下他們祈禱的聲音?沒錯,他們依照法律規定參與聚會、祈禱,但這都跟他們所做出來的事相違背。他們濫殺無辜者的生命,就是做了法律所禁止的事。第17節的「平安」,意思是指沒有戰爭,或是戰爭已經結束。人的生命不再受到威脅。先知以賽亞的話是指他們的行為「不公正」、造「邪僻的路」、走的路「沒有安全」,這些都會威脅到生命的安全。

第18節,可參考詩篇第三十六篇1節。使徒保羅的看法,人真正的罪就是從「不曉得敬畏上帝」開始。這種人的態度是「不怕上帝」,表明的是「沒有上帝」,甚至更嚴重的是自己扮演起上帝的角色,自以為是上帝。

第19節,這節是將前面的詩歌、經文作了一個總和,就是引用詩篇第一四三篇2節b句所說的:在上帝面前,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說自己是無辜的。

第20節,這是引用詩篇第一四三篇2節的詩歌:「求你不要審判我——你的僕人,因為在你面前沒有無辜的人。」使徒保羅在這裡引用這句詩篇的語意。「被上帝宣佈」,意思等於上帝審判之後的宣告一樣。當上帝宣告一個人是「義人」時,就是等於宣告這個人沒有罪一樣。但人若想要倚靠法律來贏得上帝這樣的宣告,是愚蠢的想法。即使上帝有這樣的宣告,也不是因為這個人完成了法律的規定,而是因為上帝的恩典。

使徒保羅在這段經文中強調:法律使人更知道自己犯了罪。在第七章7節,使徒保羅再次重複一次這句話的意思。

10.從第三章21節到第五章21節:
這段經文使徒保羅詮釋「與上帝和好」的意思。基本上,聖經的教導是:人因為犯罪,導致與上帝的關係破壞了。如今,上帝使人有機會得以藉著耶穌而與上帝有和好的契機。使徒保羅終其一生就是要讓大家知道,回到耶穌裡,就等於回到上帝的恩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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