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錄 12章1節 到 12章18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1.第十二章:
    從第十二章開始就是一連串的異象,這些異象和前面出現的七個印、七個天使和七枝號筒很不相同;前者的特色就是有次序地敘述異象中要呈顯出來的意義,且每個印的開啟和天使吹號筒之間都有相關連。這些異象是為了鼓勵在苦難中的信徒,不要放棄對耶穌的信仰,要堅持到世界的末了,這樣才能贏得天上的冠冕。

    再者,啟示錄作者喜歡將信仰看成是一種屬靈生命的戰爭,且這種戰爭經常都很激烈,因為信仰就是生死之戰。無論這些異象用甚麼方式顯示都離不開這樣的主題。作者也是用這種方式在描述教會與邪惡勢力之間的衝突,這些異象就是在象徵著這兩者間的對立。

    第1至2節,這裡用「神秘的景象」,「景象」一詞表示「記號」,也含有「神蹟」的意思。這裡所用的「景象」這詞,主要是在指人、物,而不是在說事情。

    這裡說「有一個女人身披太陽,腳踏月亮,頭上戴著一頂有十二顆星的冠冕」,表示她是被上帝所特別揀選、照亮的女人,因為上帝就是她的亮光(參考以賽亞書六十:19—20)。「她快要生產」、「生產的陣痛」等這種用詞在聖經中一再出現,是特別用來形容生命所遇到的苦難(參考列王紀下十九:3,詩篇四十八:6,以賽亞書十三:8、,耶利米書四:31、六:24,彌迦書四:9、10、,馬太福音廿四:8,馬可福音十三:8),現在這個帶有榮耀光彩的婦女,遇到極大的迫害,且在痛苦中「呼叫」上帝的拯救。而這就像一個婦女在臨盆時的呼喊相同,表面上看起來是痛苦的,但在生產過後則會有新生命出現的喜悅。只要有上帝伸手救助,生命就會重新獲得喜悅。

    第3節,這時天上又出現另一個景象,有一隻「大戾龍」,顏色是「紅色的」,且有「七個頭,十個角」。這隻「戾龍」和創世記第三章1節所提起的「蛇」是同一個意思,牠就是引誘人犯罪離棄上帝話語的力量。作者用「紅色」來表明牠是殘酷、嗜血如命的。這裡的「七」和「十」等數字,都是在表示特有的力量和能力。這隻戾龍的每個頭上都「戴著王冠」,表示牠靠著凶惡的力量,已經掌握了控制的權柄。

    第4節,形容這隻戾龍有很大的力量,單用牠的「尾巴」,就能夠「捲起天上三分之一的星辰」,並且將之「摔在地上」(參考但以理書八:10)。且牠等著要「吞下」那即將出生的嬰兒,這資料可能引用自耶利米書第五十一章34節,描述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吞滅了耶路撒冷一樣,毫不留情地洗劫所有,就像巨龍吞下耶路撒冷城裡所有一切財物。

    第5節,這女人「生了一個男孩」,而這男孩要用很強硬的手法如同「用鐵杖」般的方式「統治萬國」,好讓一切混亂變成有條理和秩序。這觀念是引用自詩篇第二篇9節。詩人在描述一位上帝所揀選的君王,就是拯救者,他將會把萬國治理得很有秩序,而不再有喧嘩鬧事失序的現象。
    「但是,這孩子被提到天上的寶座上去」,隱喻著死而復活之意。因為早期教會的信徒所重視的,就是終末審判所帶來的應許。這就像使徒保羅所說的,與耶穌同死,也將與耶穌同復活(參考羅馬書六:8)。

    第6節,「那女人逃到荒野」避難,從這句話可以理解到早期教會已經有不少信徒為了躲避迫害,都紛紛逃入「荒野」山洞中隱居,以免遭遇迫害。且躲藏了「一千兩百六十天」,這數字就是三年半的時間(參考啟示錄十一:3),表示所有迫害的時間,都是有限的,很快就會過去。

    第7至8節,「米迦勒」,他是「天使長」,是以色列人的守護天使(參考但以理書十:21、十二:1)。這位天使長率領其他天使和「戾龍和牠的使者」打仗,要阻止牠們繼續迫害上帝的子民。最後天使們打敗了「戾龍」,說明無論邪惡的力量多大,都無法抵擋上帝的審判和力量。戾龍和牠的跟隨者都因為戰敗而從天上被驅趕下來,不能繼續留在天上。

    第9節,這戾龍被以「古蛇」來描述,也稱之為「魔鬼或撒但」,這些都是在描述一個很具誘惑力的力量,而且它的力量大到足以迷惑全人類。

    「撒但」,這字在舊約聖經中原本的意思是指「敵對者」。在天上,也有敵對者可以在上帝面前遊走,就像一個「檢察官」一樣,專門在向上帝控告那些它看不「順眼」的人。因此,在舊約聖經中,「撒但」在上帝面前也有一席立足之地,它甚至具有「天使」的角色。
   但在新約聖經中,「撒但」有時也被稱為「魔鬼」,意思就是「毀謗者」。與舊約聖經觀念中的「敵對者」,顯然有意義上的差距。這種「毀謗」含有「阻礙」的意思,意指使人背叛上帝的旨意,或是使原本忠實上帝的人產生懷疑,而無法接近上帝。

    第10節,這節清楚地談到上帝的審判終於來臨,上帝發出聲音,表示「上帝拯救的時刻」,意思是指上帝得勝的時刻來到。「他所立的基督也顯示了他的權威」,這表示上帝所揀選的拯救者—基督,已經彰顯了他統治的大權,不再讓邪惡、迫害上帝子民的力量繼續得逞。而那些想盡辦法「控告信徒」的誘惑者最後失敗了,而且被上帝懲罰「從天上被摔下來」。

    第11節,這節可說是整本啟示錄的主軸,說明拯救並不是倚靠極強大的軍事武力,反而是用「羔羊的血」付出了生命的代價換取得到。當人看為是「死」的時候,在上帝的救恩中卻是拯救的記號。而這勝過邪惡的力量就是來自上帝的「真理」。

    第12節,天上是永恆的安寧,因為邪惡的力量已經被驅逐殆盡,上帝的子民可以在天上「歡欣」安享快樂。相對的,那被「魔鬼」所控制的都要面臨滅亡的懲罰,而且所剩的日子不多。

    第13至14節,「那生了男孩子的女人」,代表著教會與上帝的子民—基督徒。這「戾龍」被懲罰「摔在地上」而忿怒到想「追擊」那女人。因為它已經無法傷害到那「男孩子」。但這被攻擊的女人,獲得「大鷹的兩個翅膀」,能飛到遙遠的「荒野」,在那裡被妥善照顧長達「三年半」的時間,都不受「蛇的攻擊」。這就像出埃及記中所描述以色列人民出埃及入曠野,備受上帝的看顧一樣。

    第15至16節,這「蛇」從「口中噴出一股洪水」,在以色列文化中,「洪水」就像創世第七至八章所描述,是指威脅生命的力量。詩人經常用大水或海浪來形容威脅生命的力量(參考詩篇十八:4、三十二:6)。這裡用「洪水」表示那條蛇(戾龍)對「女人」(也可代表著「教會」)的威脅從不間斷。但有上帝幫助,這些威脅人生命的大水,將不會得逞。因為大地會「張開口」把這些「水吞下去」。大地也是上帝創造的,聽從上帝的話救助這女人。

    第17節,這節說明了與敵對者(魔鬼、撒但)的戰爭並不會停止,因為只要教會存在的一天,這些敵對的力量,就會想盡辦法挑釁上帝的子民,想要發動戰爭。因此,基督教會隨時都面臨這種來自撒但的挑釁,因此要隨時準備應付戰爭,這就是所謂的「屬靈戰爭」。

    第18節,也有些版本將這一節編輯在啟示錄第十三章的第1節。「戾龍站在海灘上」,意思是指戾龍從海的深淵出來(參考啟示錄十一:7)。
重新查詢 專卷研經 啟示錄系列
錯誤回報,請聯繫comm[@]fhl.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