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27章3節 到 27章10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4.第廿七章3至10節:
除了馬太福音有記載猶大的死亡,其它三本福音書都沒有記載。另外,在使徒行傳第一章18至20節也有在記載。但所記載猶大死亡的經過,和馬太福音並不是完全相同。

第3至4節,這兩節也是引起討論的經文,似乎猶大並不是真的為了貪愛錢財而出賣耶穌,好像另有隱情的樣子。他將三十塊銀子帶回去見祭司長和長老,表示他做了殺害「無辜者的命」,而這是上帝所不能允許的事。但這些宗教領袖拒絕接受他想退回的錢,因為那些錢沾滿了無辜者的血。他們要猶大自己去承擔這樣的罪。可是在第24節,猶太人卻因為這些宗教領袖的煽動,表示願意承擔下來。其實,最需要承擔這種罪狀的,就是這些宗教領袖。

第5節,這裡說猶大是上吊自殺,而使徒行傳第一章18節說他是因為「墜下,五臟逬裂而死」。

第6至8節,這裡和使徒行傳第一章記載的相同,就是猶大所得到的這筆出賣耶穌的錢,後來就是買了一塊作為埋葬異鄉人的墳地,稱為「血田」。

第9至10節,這兩節其實引用撒迦利亞書第十一章13節。但馬太福音作者特別指出是先知耶利米的話。沒錯,先知耶利米有買過一塊田地(參考耶利米書三十二:6—15)。不過耶利米書第十九章1至13節可以反應此段馬太福音這兩節經文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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